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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 塞尔玛·拉格洛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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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3-8-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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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81#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09:42:5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一直是骑在鹅背上往下看的。不过他无意之中抬起头来眼睛朝前一瞧,这一下他吃惊得非同小可。原来还没有等他发觉,大雁们已经飞过了岛上的腹地,正朝西海岸飞行。他的面前又展现出碧波万顷的大海。可是大海并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使他吃惊的是一座城市,是矗立在海岸上的一座城市。
      男孩子是从东面飞过来的,太阳正好开始朝西坠落下去。当他飞近那座城市的时候,那里的城墙、碉楼、带有山墙的房屋和教堂在明亮的天空衬托下全都显得黑黝黝的。所以他无法看清那座城市的真实面目,在最初看到一两眼后他就觉得,这座城市同他在复活节前夜所见到的那一座同样地气派非凡。
      当他真的来到了这座城市的上空,他才看清原来它同海底城市既相似然而又不相同。它们之间的差别,就像是在某一天看到一个人身穿绮罗锦绣,头上插金戴银,而在另一天却看到他衣衫褴褛衣不蔽体一样。
      不错,这座城市也有过昔日的显赫,就像他骑在鹅背上仍在梦牵魂索地思念的那一座城市一样。这座城市也曾经城墙环绕、碉楼高耸,也曾经有过高大的城门。然而,现在还残留在地面上尚未圮倒的碉楼却连屋顶都没有了,里面四壁残垣,空空荡荡。城门洞口早已没有了门板,卫戍的武士和卫兵早已古无踪影。昔日的显赫威势已经一去不回,只剩下了光秃秃的断垣残壁。
      当男孩子飞越市区的时候,他看到城里多半是低矮的小房屋,间杂也保留着昔日留下来的几幢筑有山墙的高楼和教堂。那些高楼的墙壁是白垩粉刷的,既无画栋雕梁,也没有重油彩绘。不过,男孩子不久之前看到过那个沉没在海底的城市,因此他能够想像得出这些高楼昔日的豪华风采:有的墙壁上全雕刻着塑像,另一些是用黑白相间的大理石镶嵌起来的。古老的教堂也是如此。它们多半已经屋顶塌倾,只剩下四壁残垣。窗洞上空空如也,地面上杂草丛生,墙壁上爬满了常春藤。但是,男孩子能够想像出它们昔日的奢华,满墙上都是雕像和图画,圣堂里设有装饰华丽的祭坛和金光灿灿的十字架,牧师们身披嵌金线绵绣法衣在走动。
      男孩子也看到了那些狭街窄巷,因为是节日的下午,街上一个人影也没有。然而他却能够想像出昔日街上鲜衣美服的人群熙熙攘攘、摩肩接踵的热闹光景。而且他还能想像出五花八门的行业都在露天干活,各个街头巷尾都像是工匠云集的露天大作坊一样。
      可是尼尔斯·豪格尔森所没有见到的是,这座城市至今仍是一座美丽的而且是引人注目的城市。他没有见到在偏僻小街上的那些黑色墙壁、白色房檐、明亮的玻璃窗背后放着鲜红的天竺葵花盆的舒适小屋。他也没有看到那许多佳木葱茏的花园和林荫大道,也没有看到藤蔓攀缘的古迹遗址的胜景。他的眼神被那座光彩照人的古代城市蒙上了一层云翳,以致看不出眼前的这座活生生的城市的好处来。
      大雁们在城市上空来来回回兜了好几个圈子,好让大拇指儿真正看清楚所有的东西。后来他们降落在一个芜草丛生的教堂遗址上,准备栖息过夜。
      大雁们站在地上进入了梦乡,而大拇指儿却眼睁睁地久久不能入眠。他透过千疮百孔的穹隆的圆顶仰望着胭脂般的晚霞。他在那里静坐了半晌,心情渐渐平静下来,不再为自己无力拯救那座沉没在海底的城市而苦恼了。
      是呀,看到了这座城市以后,他再也不愿意为此而烦恼了。即便他曾经一睹风采的那座城市没有沉入海底的话,说不定过了多少年代之后也会变得同眼前这座城市一样地衰败,、也许它经不住风雨和时光的侵蚀而像这座眼前的城市一样,到头来只剩下屋顶残缺不全的教堂、四壁萧疏的房屋和空旷阒寂的街巷。与其这样,还不如风采依旧炼好无缺地深藏在海底呐。
      “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算啦。”男孩子拿定了主意,“就算我有拯救那座城市的回天之力,我想我也不会那样做。”自此之后,他就不再为那件事黯然神伤了。
      年轻气盛的后生们大概也会如此想的。可是在人们渐人老境,容易满足于点滴的时候,他们就会觉得眼前的维斯比城①要比海底下的那座显赫的威尼塔城更为亲切可爱。
      ①果特兰岛的惟一城市,因历史悠久、遗址众多而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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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3-8-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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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82#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09:43:2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15.斯莫兰的传说
      四月十二日 星期三
      大雁们顺利地飞过大海,来到了斯莫兰北部的尤斯特县。这个地方似乎还没有拿定主意到底是愿意当陆地还是当海洋。海湾伸向陆地的各个地方,把陆地分割成许多岛屿、半岛和岬角。大海是那样地凶猛,它把所有的洼地都深藏在水下,最后只剩山丘和山岗露出水面。
      大雁们从海上飞来的时候,已是傍晚时分,这块遍地是小丘的陆地美丽地静伏在月光闪烁的海湾间。男孩子看到,在这些岛上间或有一些茅屋或农舍,越是深入内地,住宅也显得更大更好,最后便出现了宏大的白色庄园。通常,海岸边都长着树,树林后面便是一块块耕地,小丘的顶部又是树林。这一景象勾起了男孩子对布莱金厄的回忆。这里又是一个大海和陆地相会的地方,那样美丽和平静,双方好像都要拿出自己最好、最漂亮的东西来给对方看似的。
      大雁们飞到了高斯湾内一个光秃秃的小岛上。他们向海岸一望,就立刻发现,在他们离开群岛期间,春天已大踏步地来临了。高大的树林虽然还没有披上绿装,但树底下的地面已被银莲花、番红花和打破碗花覆盖。
      当大雁们看到这花毯时,他们想,他们恐怕在南方呆得太久了。因此,阿卡说他们没有时间在斯莫兰寻找落脚点了,第二天早晨他们必须启程向北飞行,到东耶特兰省去。
      尼尔斯将再也看不到斯莫兰了,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他听到的关于斯莫兰的传说比其他任何地方都要多,所以他一直渴望着能亲眼来看一看。
      去年夏天,当他在邻近的尤德伯格一个农户家里当放鹅娃时,他几乎天天能遇到两个从斯莫兰省来的孩子,他们也是放鹅的。这两个孩子因为讲斯莫兰的传说惹得他怒气冲冲。
      但是,如果说是放鹅姑娘奥萨使他生了气,那是不公平的。她是个聪明伶俐的姑娘,还不至于干出这样的事。倒是她的弟弟小马茨是个很调皮的小家伙,惹得尼尔斯大生其气。
      “你听说过吗,放鹅娃尼尔斯?我们的上帝是怎样创造斯莫兰和斯康耐的吗?”他会这样提出问题。如果尼尔斯·豪格尔森说不知道,他就会滔滔不绝地讲述那个古老的民间传说。
      “告诉你吧,那时上帝正在创造世界,正当他干得十分起劲的时候,圣彼得路过这里,停下脚步看了一会儿,然后问道,创造世界难不难。‘嗯,确切地说并不容易。’上帝说道。圣彼得又在那里站了一会儿,当他看到上帝很容易地创造出了一块又一块土地的时候,他也跃跃欲试了。‘也许你需要休息一会儿了,’圣彼得说,‘在你歇着的时候,我可以替你造。’但是上帝并不愿意。‘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擅长做这种工作,所以让你接着干我是放心不下的。’上帝回答说。圣彼得非常生气,并且说他相信自己能够创造出同上帝本人创造的一样好的土地。
      “当时上帝正好在创造斯莫兰,虽然一半还没有完成,但是看上去这肯定将是一块非常美丽、富饶的土地。上帝难以拒绝圣彼得,而且上帝还可能以为,一件事情既然已经有了那么好的开端,别人总不至于把它毁坏吧。因此他说道:‘那好吧,既然你愿意干,就让我们俩比试比试,看谁更善于做这项工作。你是一个新手,就在我已经开始的地方接着干吧,我另外去创造一块新的土地。’圣彼得立即同意了上帝的提议,他们就在两个不同的地方开始工作了。
      “上帝向南走了一段路,开始在那里创造斯康耐。上帝很快就完成了他的工作,过了一会儿他问圣彼得是不是也完成了,是不是愿意来看看他的作品。‘我早就完成了,’圣彼得说道。从他的话音里可以听出他对自己的工作是多么的满意。
      “圣彼得看到斯康耐时,他不得不承认,对于那块土地,除了‘好’字以外再也无话可说了。这是一块肥沃而便于耕作的土地,眼望四周,到处都是辽阔的平原,几乎看不到一个山脊。很显然,上帝是真正考虑到了要让人们能够在那里舒适地生活。‘是的,这真是一块好地方,’圣彼得说,‘但我觉得我造的那一块更好。’‘好吧,我们就去看看吧。’上帝说。
      “圣彼得开始工作的时候,北部和东部早已造好。南部和西部以及中部则完全是由他造的。当上帝来到圣彼得工作的地方时,吃惊得突然停了下来,失声叫道:‘你到底是怎么搞的,圣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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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09:43:4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圣彼得也站在那里吃惊地朝四周看着。他本来一直认为,对于一块土地来说再也没有比获得大量的热更好的了。因此,他收集了一大堆山石,创造了一块高地。这样,土地就更靠近太阳,能够吸收更多的阳光。他在山石堆上撒了薄薄的一层士,就以为万事大吉了。
      “但是,在他到斯康耐去的时候,这里下了几场大雨,他的工作究竟做得怎样就不消多说了。当上帝来到这里视察这块土地的时候,所有的土早已被雨水冲走,光秃秃的山石暴露无遗。那些最好的地方也不过是在平坦的岩石上留下了一层粘土和沙砾,但看起来也很贫瘠,不难知道,除了云杉和松树、苔藓和灌木外,几乎什么也不能生长。那里惟一丰富的就是水。山下的狭谷积满了水,湖泊、河流和小溪到处可见,更不用说分布在大片土地上的沼泽和泥塘了。更糟糕的是,一些地区的水超过了需要,而另外一些地方却极端缺水。大片的土地像干旱的荒野,微风一吹就会尘土飞扬。
      “‘你创造这样的土地到底是什么用意?’上帝问道。圣彼得为自己辩解说,他想把地造得高高的,这样就可以从太阳那里吸收到充足的热量。‘可是,这样也给夜间带来了寒冷,’上帝说,‘因为夜间的寒冷也是从天上来的。我很担心,就是能在这里生长的少数植物也会给冻死。’
      “这一点圣彼得肯定是没有想到过。
      “‘毫无疑问,这将是一块贫瘠而且容易遭受霜冻侵袭的地方,’上帝说,‘但是已经无可挽回了。’”
      小马茨讲到这里的时候,放鹅姑娘奥萨立刻抗议道:
      “小马茨,我不能容忍你把斯莫兰说得那么穷苦,”她说,“你把那里那么多好的土地忘得一干二尽。只要想一想卡耳马海峡附近的莫勒地区,我不知道哪里还有比那块地方更富庶的产粮区。那里耕地一块连着一块,就像斯康耐一样。那里的土地非常肥沃,我不知道有什么东西不能在那里生长。”
      “我也没有办法,”小马茨说,“我只不过是在重复别人以前讲过的事而已。”
      “我还听好多人说过,再也没有比尤斯特更美丽的沿海地区了。想一想那里的港湾、小岛、庄园和树林吧!”奥萨说。
      “对,那倒是真的,”小马茨承认道。
      “你还记得吗,”奥萨说,“老师说过,斯莫兰在维特恩湖以南的那一部分是全瑞典最繁荣、最漂亮的地方。想一想那景色迷人的湖泊和那黄灿灿的山麓吧!想一想格莱那镇和盛产火柴的延切平市!想一想胡斯克瓦那和那里所有的大工厂吧!”
      “是的,那倒是真的,”小马茨又说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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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09:43:5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再想一想威星岛吧,小马茨,那里有许多古迹、懈树和有关的传说!想一想埃芒河流过的那条山谷吧,那里有许多的村庄,面粉厂、纸浆厂和木材加工厂!”
      “是的,你说得很对,”小马茨说,看上去一脸的不高兴。
      突然,他抬起头来仰望天空。“啊,我们怎么都那么笨呀,”他说,“所有这些不都是在上帝创造的斯莫兰那部分吗?也就是说,是在圣彼得接过创造斯莫兰的工作之前早就完成了的那一部分。那一部分是如此地美丽和娇艳也就很自然了。但在圣彼得创造的斯莫兰,看上去就像传说中讲的那样。因此,上帝看到那个地方感到很烦恼也就不足为怪了。”小马茨捡起他的故事的话头又说开了。
      “但是圣彼得没有失去勇气,反而设法安慰上帝。‘不要为此而烦恼嘛,’他说,‘等着瞧吧,到我创造出能够在沼泽地上耕种、在石头地上犁出耕地的人来时就好了。’
      “这时,上帝的忍耐到了极限,他说:‘不!你可以到斯康耐去创造斯康耐人,我已经把那里造成了一个美好而又易于耕种的地方。斯莫兰人还是由我自己来造吧。’因此,上帝创造了斯莫兰人,创造了敏捷、知足、乐观、勤劳、有进取心和能干的斯莫兰人,以便他们在这个贫穷的地方得以生存。”
      然后小马茨就沉默不语了。如果尼尔斯·豪格尔森这时也保持沉默,也许就没事了;但是,他情不自禁地问起了圣彼得是如何成功地创造斯康耐人的。
      “嗯,你本人是怎么认为的呢?”小马茨说道,样子是那样的趾高气扬,气得尼尔斯·豪格尔森朝他身上扑了过去,动手就打。但是马茨只不过是一个小不点儿,比他大一岁的放鹅姑娘奥萨立即跑过去帮忙。平时温柔文雅的奥萨见到别人动手打她的弟弟,她就会像一头狮子那样猛扑过去。尼尔斯·豪格尔森不屑和一个女孩子打架,转身就走,并且一整天都没有再朝这两个斯莫兰孩子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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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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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09:44:2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16.乌 鸦
      瓦 罐
      在斯莫兰西南角有一个名叫索耐尔布的地方,那里地势平坦。如果有人在冬天冰雪覆盖的时候看见那个地方,一定会以为积雪下面是休耕地、黑麦田和苜蓿地,就像一般平原地区那样。但是,到了四月初,索耐尔布地区冰溶雪化的时候,人们就会看到原来积雪下面只是一些砾石覆盖的干燥荒漠、光秃秃的山岗和大片湿软的沼泽地。当然,间或也有一些耕地,但是数量少得可怜,几乎不值一提。人们还能见到一些灰色或红色的小农舍深深地隐藏在桦树林里,好像怕见人似的。
      在索耐尔布县与哈兰德省交界的地方,有一片辽阔的沙质荒地,面积很大,一望无际。荒地上除了灌木外其他什么也不长,要想让其他植物在这样的土地上生长也不是容易的。人们要想在这种地方种东西,首先必须把灌木连根拔掉。因为那里的灌木很细小,树枝又短又细,叶子干枯、萎缩,但是它们总以为自己也是一种树,所以也模仿真正的树木,大面积繁殖成林,真诚地团结在一起,把那些想侵占它们地盘的外来植物置于死地。
      荒漠上惟一的一处灌木没有称雄称霸的地方是一条低矮、多石的山脊。那里长着刺柏和花揪,也长着几株高大、好看的桦树。在尼尔斯·豪格尔森随同大雁们四处漫游的时候,那里还有一间周围有一小块田地的小屋,但曾经在那里居住的主人因某种原因早已搬走。小屋已经没有人居住了,田地也一直闲置着。
      房子的主人从那里搬走的时候关上了炉子,插上了窗户上的插销,锁好了门。但是他们没有想到窗上有一块玻璃打破的地方是用破布遮挡着的。经过几个夏天的日晒雨淋,破布腐烂了,最后,一只乌鸦把破布撕走了。
      荒漠上的那条山脊实际上并不像人们所想像的那样荒芜,因为住着一大群乌鸦。当然他们不是一年四季都住在那里,冬天他们就移居到外国去;秋天他们在耶特兰从一块庄稼地飞到另一块庄稼地,啄食谷物;夏天他们散居在索耐尔布县的各个农庄上,靠食鸟蛋、浆果和幼鸟过日子,但每年春天筑巢产蛋的时刻来临的时候,他们又回到了这块灌木丛生的荒漠上来。
      那只从窗户上撕走破布的乌鸦是一只名叫白羽卡尔木的雄乌鸦,但是其他乌鸦都叫他迟儿或钝儿,或者干脆叫他迟钝儿,因为他总是笨手笨脚,傻里傻气,除了让人当做笑料外其他什么用处也没有。迟钝儿比其他任何乌鸦都要来得大而强壮,但是这一点并没有帮他多少忙,他仍然是大家的笑料。尽管迟钝儿出身名门,但是并没有从这良好的家庭出身中得到益处。如果事情进展顺利的话,他早已成为整个乌鸦群的首领了,因为这一荣誉自远古以来一直属于白羽家族的长者。但在迟钝儿出世以前,这一权力已经转移了,现在由一只名叫黑旋风的残暴、凶猛的乌鸦掌权。
      这次权力交替是由于乌鸦山上的乌鸦想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方式。许多人也许会以为,所有的乌鸦都是以一种方式生活的;但实际并非如此。有许多乌鸦以极其体面的方式生活,也就是说,他们只会吃谷物、虫子和已经死亡的动物。而另一些乌鸦则过着一种强盗式的生活。他们袭击幼免和雏鸟,把看到的每一个鸟巢都洗劫一空。
      过去的白羽家族是个严格而又稳健的家族,在他们领队的那些年里,乌鸦的行为很规矩,使得其他鸟类对他们无懈可击。但是乌鸦数量很多,生活也非常贫困。乌鸦们终于忍受不了那种清规戒律的生活,起来造了白羽家族的反,把权力交给了一只叫黑旋风的乌鸦。乌鸦黑旋风是一个最残暴的鸟巢洗劫者和强盗,不过他的老婆随风飘比他还要坏。在他们的带领下,那些乌鸦便开始了另一种生活,现在看来他们比苍鹰和雕鸮还要可怕。
      迟钝儿在这群乌鸦中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发言权了。乌鸦们一致认为,他一点儿也不像他的父辈,因此不配当首领。要不是他经常做出一些傻事来,谁也不会提起他。一些比较识时务的乌鸦有时候说,迟钝儿傻里傻气对他来说也许是件好事,不然的话,黑旋风和随风飘不会让他这样一个老首领家族的后代留在乌鸦群里。
      现在,他们对他比较友好,愿意带着他出远门去寻猎。人们可以看出他们比他熟练得多,而且勇敢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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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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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09:44:3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乌鸦群中没有人知道是迟钝儿将破布从窗户上撕走的,如果他们知道是他干的,他们一定会感到非常惊奇。他们从来没有想到,他竟然有胆量接近人类居住的房屋。他对这件事极为保密,他这样做有他充分的理由。白天,当其他乌鸦在场的时候,黑旋风和随风飘待他还算好。但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当其他乌鸦栖息在树枝上的时候,他遭到一群乌鸦的袭击,险些被谋杀。此后,他每天晚上天黑以后,就离开平时睡觉的地方,到那座空房子里去过夜。
      一天下午,乌鸦们在乌鸦山上筑好巢以后,偶尔发现了一个奇异的东西。黑旋风、随风飘和另外几只乌鸦飞进了荒漠一角的一个坑里。那不过是人们采石后留下的一个大坑,但乌鸦们并不满足这样一个简单的解释,而是不断地飞下去,翻遍每一颗沙粒,企图找出人们挖这么一个大坑的原因。正当乌鸦们在大坑底部寻来找去的时候,一大片沙石从旁边塌了下来。“他们立即飞上前去,有幸在塌下来的石头和沙土里发现了一个用木钩子锁着的大瓦罐。他们自然想知道里边是不是有东西,因此一边用嘴在瓦罐上啄洞,一边想尽办法撬开盖子,但是都没有成功。
      正当他们眼巴巴地站在那里,望着瓦罐无计可施的时候,忽然听到:
      “要不要我下来帮你们乌鸦的忙呢?”
      他们迅速抬起头来,只见在大坑的边上坐着一只狐狸,正对着他们往下看。无论从毛色上还是从体形上,那是他们见到的最漂亮的狐狸之一。惟一的缺陷是他少了一只耳朵。
      “如果你想帮我们忙的话,”黑旋风说,“我们是不会拒绝的。”
      与此同时,他和其他的乌鸦从大坑里飞了上来,然后狐狸纵身跳下坑去,一会儿对着瓦罐撕咬,一会儿又撕扯盖子,但是他也没有能够把它打开。
      “那你能清出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吗?”黑旋风说。
      狐狸把瓦罐滚来滚去,并仔细倾听里面的声音。
      “里面装的肯定是银币,”他说。
      这可大大超出了乌鸦们的意料。
      “你认为里面会是银币吗?”他们问道,同时露出了一副馋相,急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说来也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银币更使乌鸦欢悦的东西了。
      “你们听听里边叮叮咚咚的响声吧!”狐狸说着又把瓦罐滚了一遍。“只是我不知道我们怎么样才能得到这些钱。”
      “是的,看来是不可能了,”乌鸦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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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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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09:45:0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狐狸站在那里,一边把头在左腿上来回蹭,一边思考着。也许他现在可以借助乌鸦的力量把那个一直没有抓到手的小人儿弄到手。
      “对!我知道有一个人能替你们打开这个瓦罐,”狐狸说。
      “那快告诉我们!快告诉我们!”乌鸦们喊着,他们得意得几乎忘了形,以至于跌跌撞撞地都掉进了大坑。
      “我可以告诉你们,不过你们得首先答应我的条件,”他说。
      然后,狐狸将有关大拇指儿的情况告诉了乌鸦,并且说,如果他们能把大拇指儿带到荒漠,他会替他们把瓦罐打开。但是作为对这个建议的报答,他要求一旦大拇指儿替他们搞到了银币,立即将大拇指儿交给他。乌鸦们认为,留下大拇指儿对他们也无多大用处,因此很快就答应了他的要求。答应这件事倒很容易,但到哪儿去找大拇指儿和大雁群却难办得多。
      黑旋风亲自带领五十只乌鸦出去寻找,还说他很快就会回来的。但是一天天过去了,乌鸦山上的乌鸦连大拇指儿的影子都没有找着。


      遭乌鸦劫持四月十三日 星期三
      这天早晨天刚破晓,大雁们就开始活动了,以便在启程飞往东耶特兰之前能够找到点吃的东西。他们在高斯湾过夜的那个岛是个光秃秃的小岛,但岛周围的水中却长着一些植物,可以供他们吃饱。然而对男孩子来说很糟糕,他找不到任何可吃的东西。
      他站在那里又冷又饿,昏昏欲睡,不时地四下张望,他的目光落到了正在小岛对面一个长满树木的海岬上玩耍的一对松鼠上。他思忖着,也许松鼠还有一些剩余的过冬食物。于是,他就清白雄鹅把他带到海岬那边去,以便去跟松鼠要几个榛子吃。
      白雄鹅带着他一会儿就游过了海峡,但不走运的是,松鼠们只顾自己玩耍,从一棵树上追到另一棵树上,根本不想费心去听男孩子说话。他们追追打打进了树林,男孩子紧追不舍,站在海岸边等他的白雄鹅很快就看不到他了。
      尼尔斯正在齐他下巴一样高的几棵银莲花之间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突然他觉得有人从背后抓住了他并试图把他提起来。他转过头去,看到一只乌鸦咬住了他的衣领。他竭力想挣脱开,但还没有来得及,另一只乌鸦又赶了上来,咬住了他的袜子,把他拖倒了。
      如果尼尔斯·豪格尔森立即呼喊救命的话,白雄鹅一定能够搭救他。但是,也许男孩子认为他可以自己保护自己,对付两只乌鸦他不要任何人帮助。他又是脚踢又是拳打,但乌鸦们紧紧咬住他不放,不久他们就将他提到了空中。更糟糕的是,乌鸦们飞行时毫不留意,结果他的头撞到了一根树枝上。他的头受到猛烈的撞击,两眼发黑,转而失去了知觉。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已高高在空中了。他慢慢地恢复了知觉,起先他不知道在哪里,也不知道看见的是什么。当他向下看的时候,他发现底下有一块毛茸茸的大地毯铺在地上,上面织着巨大的毫无规则的绿色和棕色图案。地毯又厚又好看,但是他为没有很好地利用它而感到非常可惜。实际上地毯已经破烂不堪,上面有许多长长的裂缝,而且缺边少角,残缺不齐。最为奇怪的是,地毯正好铺在用镜子做成的地板上,在有破洞和裂缝的地方露出了光亮耀眼的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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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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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09:45:2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接着,男孩子看到太阳在空中冉冉升起,地毯上破洞和裂缝地方的玻璃镜子立刻发出红色和金色的光芒,这景象看上去光彩夺目、绮丽无比。男孩子虽然不知道他看到的是什么,但是对不断变化着的美丽的彩色图案感到由衷的高兴。但乌鸦现在开始降落了,他立即发现,他身下的大地毯原来是被翠绿的针叶树和光秃秃的褐色阔叶林覆盖的土地,那些破洞和裂缝原来是闪闪发光的海湾和小湖。
      他还记得,他第一次在空中飞行的时候,以为斯康耐的土地看上去像一块方格布。但是这个看上去像一块破碎的地毯的地方会是哪儿呢?
      他开始向自己提出一大堆疑问。为什么他没有骑在大白鹅的背上?为什么有那么一大群乌鸦围着他飞行?为什么他被扯来扯去,晃晃悠悠,总像是要被扔下去摔成碎片似的?
      然后,他突然恍然大悟了。原来他是被几只乌鸦劫持了。白雄鹅还在海岸边等着他,今天大雁们将飞到东耶特兰去。他正被乌鸦们带到西南方,这一点他是明白的,因为太阳在他的身后。他身下的大森林地毯肯定是斯莫兰了。
      “我现在不能照顾白雄鹅了,他会不会出什么事?”男孩子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他开始向乌鸦们大声呼喊,要他们立刻把他带回大雁们的身边。而对他自己,他却一点儿也不担心。他认为乌鸦们把他抢走纯粹是出于恶作剧。
      乌鸦们毫不理会他的大声呼喊,还是和原来一样快速向前飞去。不一会儿,其中的一只乌鸦扑打着翅膀示意说:“注意!危险!”接着,他们就一头扎进了一个杉树林里,穿过茂密的树枝,落在地上,把男孩子放在一棵枝叶茂密的杉树下,把他藏得严严实实,连游隼也发现不了他。
      五十只乌鸦把他团团围住,用尖尖的嘴对着他,以防他逃跑。
      “乌鸦们,你们现在也许应该让我知道你们把我抢到这里来的原因了吧。”他说。
      但是,他话还没说完,一只大乌鸦就嘶哑着嗓子对他说:“住嘴!否则我就挖掉你的眼睛。”
      很显然,乌鸦是会说到做到的,男孩子无可奈何,只好服从。因此,他坐在那里,眼睁睁地望着乌鸦,乌鸦也望着他。
      他越看越不喜欢他们。他们的羽毛又脏又乱,令人恶心,好像他们从来就不知道洗刷和润滑羽毛。他们的爪子上带着干泥巴,肮脏不堪,嘴角上粘满了吃东西时留下的渣子。他发现,他们是和大雁们完全不同的鸟类。他认为,他们长相凶残、贪婪、多疑、鲁莽,完全是一副恶棍和流氓的神态。
      “我今天肯定落到了一帮十足的强盗手中,”他想。
      就在这时,他听到大雁在他头顶上呼喊。
      “你在哪儿?我在这儿。你在哪儿?我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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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8-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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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89#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09:45:5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知道是阿卡和其他大雁出来找他来了,但是还没有等他回答大雁们的呼叫,看上去是这帮强盗的头目的那只大乌鸦在他的耳边嘶哑着嗓门威胁说:“想想你的眼睛!”他除了保持沉默外,别无其他选择。
      大雁们显然不知道他离他们这么近,他们正好偶然从这片树林飞过。他又听到他们呼叫了几次,后来就听不到了。
      “好了,现在就看你自己的了,尼尔斯·豪格尔森,”他自言自语道。“现在你必须证明你在这几个星期的野外生活中是否学到了什么。”
      过了一会儿,乌鸦发出了起飞的信号。很明显,乌鸦们还是想跟刚才一样,一只乌鸦叼着他的衣领,另一只乌鸦叼着他的袜子。男孩子于是说:“难道你们中间就没有一个能背得动我吗?你们刚才叼着我飞,飞得很糟糕,把我折腾得够呛,我感到我都快让你们撕成碎片了。求求你们,让我骑在背上飞吧!我保证不从乌鸦的背上跳下去。”
      “喔,你可不要以为我们会管你好受不好受。”乌鸦的头目说。
      但在这时,乌鸦群中最大的一只——那是只羽毛蓬乱、举止粗鲁的乌鸦,翅膀上还长了一根白色的羽毛——走上前来说:
      “黑旋风,如果把大拇指儿完整无损地带回去,对我们大家都好。因此我来把他背回去。”
      “如果你能背得动的话,迟钝儿,我不反对,”黑旋风说,“但一定不要把他弄丢了。”
      男孩子觉得他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胜利,因此又高兴起来了。
      “我是被这些乌鸦劫持来的,没有必要丧失勇气,”他思忖道。“我一定能够对付这些可怕的小东西。”
      乌鸦们继续在斯莫兰上空朝西南方向飞行。那是一个美丽的早晨,风和日丽,地上的小鸟儿正唱着动听的情歌。在一片高大的、黑森森的树林里,一只鸫鸟垂着翅膀,憋粗了脖子,站在树梢上引吭高歌。
      “你好漂亮!你好漂亮!你好漂亮,”他唱道。“没有谁比你更漂亮!没有谁比你更漂亮!没有谁比你更漂亮!”他一遍又一遍地唱着这支歌。
      这时男孩子正从树林上空经过。他一连听了好几遍,发现鸫鸟不会唱别的歌,就用两只手合成一个小喇叭,放在嘴上向下面喊道:“我们早就听过这支歌了!我们早就听过这支歌了!”
      “是谁?是谁?是谁?是谁在嘲笑我?”鸫鸟问道,并且东张西望,试图找到是谁在说话。
      “是一个被乌鸦劫持的人在嘲笑你唱的歌!”男孩子答道。乌鸦的头目听到这话,立即掉过头来说:“当心你的眼睛,大拇指儿!”
      但是男孩子却想:“哼,我才不在乎呢。我要向你表明我是不怕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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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8-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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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90#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09:46:1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们朝内陆方向越飞越远,森林和湖泊到处可见。在一片桦树林里,一只母斑鸠站在一根光秃秃的树枝上,她的前面站着一只公斑鸠。公斑鸠鼓起羽毛,拱着脖子,身子一起一落,腹部的羽毛对着树枝在颤动。在这个过程中,他不停地咕咕叫着:
      “你,你,你是所有森林中最可爱的鸟。森林中没有谁比你更可爱,你,你,你!”
      但是男孩子正好在天空中飞过,当他听到斑鸠先生的话时再也按捺不住了。
      “你别相信他!你别相信他!”他高声喊道。
      “谁,谁,是谁在说我的坏话?”斑鸠咕咕地叫着,并试图找到向他喊话的人。
      “是被乌鸦劫持的人在说你的坏话!”男孩子回答道。
      黑旋风再次朝他转过头来,命令他闭嘴,但是驮着男孩子的迟钝儿却说:“让他去说,这样所有的小鸟就会认为,我们乌鸦也成了机灵幽默的鸟了。”
      “噢,算了,他们又不是傻子,”黑旋风说,但是他自己也很赞赏这个意见,因为在这以后他任凭男孩子去喊去说,没有制止他。
      他们大部分时间是在森林和林地的上空飞行,但是森林的边缘也有一些教堂、村庄和小茅屋。在一个地方,他们看到了一座漂亮古老的庄园。它背靠森林,面对湖泊,红色的墙壁,尖尖的屋顶,庭院里植满了枫树,花园里长着大而茂密的茶囗子。一只紫翅椋鸟站在风标顶部高声歌唱,每一声都传进了在梨树枝上鸟窝里孵蛋的(此鸟)鸟耳朵里。
      “我们有四个漂亮的小蛋,”椋鸟唱道。“我们有四个漂亮的小圆蛋。我们满窝里都是优良、出色的好蛋。”
      当椋鸟唱到第一千遍的时候,男孩子正好随着乌鸦飞到这个庄园的上空,他把双手放到嘴上成圆筒形,然后大声喊道:“喜鹊会来抢走的!喜鹊会来抢走的!”
      “是谁在吓唬我?”椋鸟一边问一边不安地扇动翅膀。
      “是一个被乌鸦劫持的人在吓唬你!”小男孩说。
      这一次乌鸦的头领没有试图制止他,相反,他和整群乌鸦都觉得很有趣,因此满意地喳喳叫了起来。
      他们越是往内陆方向飞,那里的湖泊越大,岛屿和岬角也更多。在一个湖泊的岸边,有一只公鸭正在对一只母鸭献殷勤。
      “我将终身忠于你。我将终身忠于你。”公鸭说。
      “他对你的忠诚连夏天也过不了。”男孩子喊道。
      “你是谁?”公鸭问。
      “我的名字叫被乌鸦偷走的人!”男孩子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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