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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思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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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 塞尔玛·拉格洛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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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8-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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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311#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4:54:5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55.告别大雁
      十一月九日 星期三
      第二天早上天还没有亮,男孩子就起床出门,朝海边走去。在晨曦熹微的时候,他已经来到了斯密格渔村东面的海岸。他是独自前去的,他离开家之前到牛棚里去找过雄鹅莫顿,想把雄鹅叫醒了一起去。可是雄鹅刚回到家就眷恋得再也舍不得离开,一句话也没有,只是把脑袋缩在翅膀底下睡过去了。
      那一天看样子会是个晴朗明媚的大好天,几乎就像今年春天大雁飞越大海来到斯康耐那一天一样好。大海的海面上烟波浩森,风平浪静,连天空上的空气似乎也凝止不动了。男孩子不禁想到大雁们真是挑了一个好日子飞过大海长途旅行呵。
      他自己至今还有些头晕目眩,有些迷迷糊糊。他一会儿觉得自己是小精灵,一会儿又觉得自己是个真正的人。他看到路旁边有一堵石头围墙的时候,就免不了提心吊胆不敢走过去,一定要看个仔细,弄明白围墙背后确实没有野兽躲藏着对他虎视眈眈。而转眼之间他又忍不住笑出声来,因为如今他这样又高大又强壮,用不着害怕什么的。
      他来到海边就站到海岸的最边缘处,好让大雁们看到他那高大的身躯。那一天刚好有大批候鸟迁徙,天空中婉转啼鸣之声不绝于耳。他想到,没有人能够像他一样听得懂鸟儿的啁啾,他禁不住得意扬扬地微笑起来。
      大雁们浩浩荡荡地飞过来了,一大群接着一大群络绎不绝。“但愿我的那群大雁千万不要没有向我告别就飞走啦!”他心想道,因为他一心要把事情的原委始末全都告诉他们,而且还要告诉他们,现在他又是一个真正的人了。
      又一群大雁飞过来了,这一群飞翔得比其他大雁更矫健,鸣叫得比其他大雁更嘹亮。他们身上有一股说不出来的神态告诉了他,这就是带着他周游过各地的雁群,可是他却不能够像前一天那样只消看上一眼就认准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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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312#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4:55:0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大雁们放慢速度,沿着海岸来回盘旋。男孩子立刻明白过来,那就是他的雁群。可是他暗暗纳闷,大雁们为什么不飞落到他的身边,因为他们不会不看见他站在那里。
      他用尽力气想发出摹仿鸟语的声音,然而想不到舌头直僵僵地不听使唤了!他再也发不出来那种正确的鸟语了。
      他耳际传来了阿卡在空中的鸣叫,可是他再也听不懂她在说些什么。“这是怎么回事呀?难道大雁们说话的腔调全变啦?”他心里茫然不知所以。
      他朝他们挥舞自己的尖顶小帽,他沿着海岸大步奔跑,嘴里放声高喊:“我在这里,你在哪里?”
      然而这样做似乎使得雁群受到了惊吓,他们直窜上天空朝海面拐过去了。这时候他总算明白过来了!大雁们并不知道他已经又变成人了,他们认不出他来。
      他再也没有办法可以把雁群呼唤到自己的身边。人是不会讲鸟语的,他一旦变成了人,也就不会讲鸟语了,也自然就听不懂鸟儿的讲话了。
      尽管男孩子为了自己终于解脱了妖术蛊惑而兴高采烈,然而他觉得就此要同自己最心爱的伙伴分道扬镳却不免黯然神伤。他一屁股坐在沙滩上,双手捂紧了面孔。唉,再盯着他们看又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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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4:55:2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可是过了半晌,他又听得扑扑的翅膀扇动声。原来领头雁阿卡大婶离开大拇指儿心情非常沉重,她又忍不住飞回来一次,再来看个究竟。这时候男孩子一动不动地静坐着,她就敢飞得离他近一些。蓦地,那熟悉的身影使她豁然开朗,她终于看清楚并认准了他是谁。她便降落在紧靠着他身边的一个小岬上。
      男孩子喜出望外地欢呼起来,他把老雁阿卡紧紧搂在怀里。别的大雁也都围了上来,用嘴喙在他身上摩来擦去,在他身边挤来挤去。他们叽叽呱呱鸣叫不停,似乎都在讲出他们的由衷祝贺。他也嘴不停地对他们说着话,感谢他们带着他作了一次奇妙的旅行。
      可是大雁们骤然都异样地沉静下来,而且从他身边缩了回去。他们警觉起来了,似乎想说:“要小心哪,他不是那个大拇指儿啦,他是一个真正的人呀,他不了解我们,我们也不了解他呀。”
      于是男该子站起身来,走到领头雁阿卡面前。他爱抚着她,还轻轻地拍拍她。在这以后,他又依次抚摩和轻拍那些从最起初就同他在一起的老雁,像亚克西和卡克西啦,科尔美和奈利亚啦,还有库西和维茜。
      然后,他就离开海岸往内陆走去,因为他深知鸟类的悲伤是维持不了多久的。他想趁他们还在为失去了他而伤心难过的时候赶快离开他们。
      他踏上堤岸以后,又转过身去观看那些朝向大海飞去的鸟群。所有鸟群都发出鸣叫,彼伏此起,呼应不绝。惟独有一群大雁却悄然无声地朝前飞去。男孩子站在那里目送他们远去。
      那群大雁排列对称,队形整齐,他们飞翔得非常快,他们翅膀挥动得强健有力。男孩子脉脉深情地目送着他们远去,心里无限惆怅,似乎在盼望能够再一次变成一个名叫大拇指儿的小人儿,再跟随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遨游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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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4:55:5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关 于 本 书
      塞尔玛·拉格洛夫(Selma Lagerlof,1858-1940) 瑞典女作家。生于瑞典西部韦姆兰省玛巴卡村的贵族军官家庭。3岁时因下肢疾患,行走艰难,主要靠书籍和会讲故事的外祖母朝夕相伴,接触了大量的童话、神州的民间传说等。

      1882年,拉格洛夫入首都斯德哥尔摩皇室女子师范学院学习,受到科学的洗礼。她博览群书,广泛涉猎了哲学、神学和文学等各个领域的知识,毕业后担任小学地理老师达10年之久,并于业余从事写作。1891年,第一部长篇小说问世,受到丹麦著名文学批评家勃兰兑斯的赏识,一举成名。此后又发表了优秀短篇小说集《无形的锁链》(1894)、《昆加哈拉的王后们》(1899)、长篇小说《伪基督的奇迹》(1897)和《耶路撒冷》(1901-1902)等。《耶路撒冷》被称为达到艺术最高境界的“国家的史诗”。

      1897年,拉格洛夫在瑞典中部的法隆市定居。1906年应瑞典一位小学校长的请求,答应写一本适合儿童读的书。年近50岁的作家,为了搜集有关资料,忍受着腿疾带来的巨大痛苦,跋山涉水,在全国进行实地考查。她在认真研究飞禽走兽的生活习性和规律、调查各地的风俗习惯和民间传说的基础上,终于完成了举世闻名的童话小说《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直译为《尼尔斯·豪格尔森传奇般地周游瑞典》)。这部作品使作家从此与安徒生齐名。

      1909年,“由于她作品中特有的高贵的理想主义、丰饶的想象力、平易而优美的风格”,而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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