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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思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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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 塞尔玛·拉格洛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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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8-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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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201#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25:3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让我来告诉你,现在居住和管辖这座城市的是知识,”渡鸦说道,“你所看到的那四周大片大片的建筑物都是为了知识和有知识的人兴建的。”
      男孩子几乎难于相信这些话。“来呀,你不妨亲眼看看,”渡鸦说道。随后他们就各处漫游,参观了这些大楼房。楼房的不少窗户是打开着的,男孩子可以朝里面看到许多地方。他不得不承认渡鸦说得对。
      巴塔基带他参观了那个从地下室到屋顶都放满了书籍的大图书馆。他把男孩子带领到那座引为骄傲的大学主楼,带他看了那些美仑美美的报告大厅。他驮着男孩子飞过被命名为古斯塔夫大楼的旧校舍,男孩子透过窗子看到里面陈列的许多动物标本。他们飞过培育着各种奇花异卉、珍稀植物的大温室,还特意到那个长长的望远镜筒指向天空的天文观察台上去游览了一番。
      他们还从许多窗户旁边盘旋而过,看到许多鼻梁上架着眼镜的老学者正端坐在房间里潜心看书写文章,房间四面书籍满架。他们还飞过阁楼上大学生们住的房间,大学生们直着身子躺在沙发上手捧厚书在认真阅读。
      渡鸦最后落在一个屋顶上。“你看看,还是我说得没有错吧!知识就是这座城市的主宰,”他说道。男孩子也不得不承认渡鸦说的委实在理。“倘若我不是一只渡鸦,”巴塔基继续说道,“而是生来就像你一样的人,那么我就要在这里住下来。我要从早到晚天天都坐在一间装满书本的房间里,把书籍里的一切知识统统都学到手。难道你就没有这样的兴趣吗?”
      “没有,我相信我宁可跟着大雁到处游荡。”
      “难道你不愿意成为一个能够给别人治愈疾病的人吗?”渡鸦问道。
      “唔,我愿意的。”
      “难道你不想变成一个能够知道天下发生的大小事情,能够讲好几种外国的语言,能够讲得出太阳、月亮、星星在什么轨道上运行的人?”
      “唔,那倒真有意思。”
      “难道你不愿意学会分清善恶、明辨是非吗?”
      “那倒是千万不可缺少的,”男孩子回答说,“我这一路上已经有许多次亲身体会啦。”
      “难道你不想学业出色,当上个牧师,在你家附近的教堂里给乡亲们传播福音?”
      “喔唷,要是我那么有出息的话,我爸爸妈妈准要笑得嘴巴都合不拢,”男孩子答道。
      渡鸦就这样启发男孩子懂得了,在乌普萨拉大学读书做学问的人是何等的幸福,不过大拇指儿那时候还没有想成为他们当中的一个的热切愿望。
      说也凑巧,乌普萨拉大学城每一年迎接春天来到的盛大集会正好在那天傍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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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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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202#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25:4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大学生们络绎不绝地到植物园来参加集会,尼尔斯·豪格尔森有机会就近看到了他们。他们头上戴着白色的大学生帽,排成很宽很长的队列在街上行走,这就像整个街道变成了一条黑色的湍流,一朵朵白色的睡莲在摇曳晃动。队伍最前面是一面白色绣金边的锦旗开路,大学生们唱着赞美春天的歌曲在行进。可是尼尔斯·豪格尔森仿佛觉得这不是大学生们自己在歌唱,而是歌声萦绕在他们的头顶上。他想道,那不是大学生们在歌唱春天,而是那深藏不露的春天正在为大学生们歌唱。他无法相信,人的歌声竟会那么嘹亮,就像松柏树林里刮过的松涛声,就像钢铁锤击那样的铿锵声,也像野天鹅在海岸边发出的鸣叫声。
      植物园里的大草坪嫩绿青翠,树木的枝条都已经泛出了绿色,绽出了嫩芽骨朵。大学生们走进去了以后,集合在一个讲台前,一个英俊洒脱的年轻人踏上讲台,对他们讲起话来。
      讲台就设置在大温室前面的台阶上,渡鸦把男孩子放在温室的棚顶上,他就安安详详地坐在那里,听着一个人接着一个人发表演讲。最后一位上了年纪的长者走上讲台。他说,人生之中最美好的岁月就是在乌普萨拉度过的青春韶光。他讲到了宁静优美的读书生活和只有在同学的交往之中才能享受得到的瑰丽多姿而又轻松活泼的青春欢乐。他一次又一次讲到生活在无忧无愁、品格高尚的同学们中间乃是人生最大的乐趣和幸福。正是因为如此,艰辛的学习才变得如此令人快慰,使得悲哀如此容易被人忘记,使得希望憧憬着光明。
      男孩子坐在棚顶上朝下看着在讲台周围排成半圆形的大学生。他渐渐明白过来,能够济身到这个圈子里是最最体面不过的事情,那是一种崇高的荣誉和幸福。每个站在这个圈子里的人都显得比他们单独一人的时候要高大得多,因为他们都是共同于这一群体之中的。
      每一次演讲完毕之后歌声立即响彻云霄。每当歌声一落就又开始演讲。男孩子从来没有想到过,也不曾领略过,把那些言语词句串连到一起竟会产生那么大的力量,可以使人深深感动,也可以使人大为鼓舞,还可以使人欢欣雀跃。
      尼尔斯·豪格尔森的目光多半是朝着那些大学生的,不过他也注意到植物园里并不是光只有大学生。那里还有不少穿着艳丽。头戴漂亮春帽的年轻姑娘,以及许多别的人。不过他们好像也同他一样,到那里是为了看看大学生的。
      有时候演讲和歌唱之间出现了间歇,那时大学生的行列就会解散开来,人们三五成群地分布在整个花园里。待到新的演讲者一登上讲台,听众们又围聚到他的周围。那样一直持续到天色昏暗下来。
      迎春集会结束了,男孩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揉了揉眼睛,仿佛刚刚从梦中惊醒过来。他已经到过了一个他从来没有踏进去过的陌生国度。从那些青春年少、及时行乐而又对未来信心十足的大学生们身上散发出来一股欢乐和幸福感,这股感情也传染给了男孩子,他也像大学生们那样沉浸在欢悦之中。可是在最后的歌声完全消失之后,男孩子却有了一种茫然若失的惆怅,他哀怨自己的生活是那么一团糟,越想心里越懊恼,甚至都不愿意回到自己的旅伴身边去了。
      一直站在他身边的渡鸦这时候开始在他耳朵边聒噪起来。“大拇指儿,现在可以告诉你,你怎样才能重新变成人了。你要一直等到碰到一个人,他对你说他愿意穿上你的衣服,跟随大雁们去游荡。你就抓紧机会对他说……”巴塔基这时传授给男孩子一句咒语,那咒语非常厉害和可怕,非到万不得以不能高声讲出来,所以他只好对男孩子咬耳朵。“行啦,你要重新变成人,就凭这句咒语就足够了,”巴塔基最后说道。
      “行呀,就算是足够了,”男孩子怏怏不乐地说道,“可是看样子我永远也不会碰到那个愿意穿上我的衣服的人。”
      “也不是说绝对碰不上,”渡鸦说道。渡鸦随后把男孩子带到城里,放在一个阁楼外面的屋顶上。房间里亮着灯,窗户半开半掩,男孩在那里站了很久,心想那个躺在屋里睡觉的大学生是多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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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3#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26:0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考验
      大学生突然从睡梦中惊醒过来,看见床头柜上的灯还亮着。“喔唷,我怎么连灯都忘记关了。”他想道,便用胳膊支起身子来把灯关掉。但是他还没有来得及把灯关掉,就看到书桌上有个什么东西在爬动。
      那间房间很小,桌子离开床不远,他可以清晰地看到书桌上杂乱无章地堆放着的书籍、纸张、笔,还有几张照片。他眼睛也扫到了临睡前没有收拾掉的酒精炉和茶具。然而就像清清楚楚地看到别的东西一样,他竟还看见一个很小的小人儿,匍匐在黄油盒子上正在往他小手里拿着的面包上抹黄油。
      大学生在白天里经历的坏事大多,所以对眼前的咄咄怪事反而见怪不怪了。他既不害怕,也不惊惶,反而无动于衷地觉得有个小人儿进屋来找点东西吃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他没有伸手去关灯就又躺下了,他眯起眼睛躺在那儿偷偷地觑着那个小人儿的一举一动。小人儿非常惬意自如地坐在一块镇纸上,津津有味地大嚼着大学生吃晚饭时留下的剩羹残饭。看样子,小人儿细嚼慢咽,在细细地品尝食物的滋味。他坐在那里,双眼半开半闭,舌头吧嗒吧嗒地舔着嘴巴,吃得非常香。那些干面包皮和剩奶酪渣对他来说似乎都是珍馐佳肴。
      那个小人儿在吃饭的时候,大学生一直没有去打扰他。等到小人儿打着饱嗝再也吃不下去的时候,大学生便开口同他攀谈起来了。
      “喂,”大学生说道,“你是什么人?”
      男孩子大吃一惊,不由拔腿就朝窗口跑去。但是他一看那个大学生仍旧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没有起身来追赶他,就又站住了身子。
      “我是西威曼豪格教区的尼尔斯·豪格尔森,”男孩子如实告诉说,“早先我也是一个同你一样的人,后来被妖法变成了一个小精灵,从此以后我就跟着一群大雁到处游荡。”
      “哎唷,天下事真是无奇不有,”大学生惊叹说,并且开始问起男孩子的日常近况,直到他对男孩子离家出走以后的状况有了大致的了解。
      “你倒真过得还不错,”大学生赞美说,“谁要能够穿上你的衣服到处去遨游,那岂不可以摆脱人生的一切烦恼!”
      渡鸦巴塔基这时正好来到窗台上,当大学生信口说出那些话的时候,他就赶紧用嘴啄窗玻璃。男孩子心里明白,渡鸦是在提醒自己注意,千万不要疏忽过去大学生说出咒语中的那几个字眼,免得坐失天赐的良机。“哦,你不肯同我更换衣服的,”男孩子说道,“当上了大学生的人是得天独厚的,怎么肯再变成别的人!”
      “唉,今天早晨我刚醒过来的时候,也还是这么想来着,”大学生长吁一声说道,“但是你知道今天我出了什么样的事情啊!我真正算是完蛋啦。倘若我能够跟着大雁一走了之,那对我来说是最好不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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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26:1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男孩子又听见巴塔基在啄打玻璃,而他自己脑袋开始晕眩,心在怦怦跳个不停,因为那个大学生快要说出那句话来了。
      “我已经告诉你我的事情了,”男孩子对大学生说道,“那么你也讲给我听听你的事情吧!”大学生大概是因为找到了一个可以一吐衷肠的知己而心头松快了一些,便原原本本地把所发生的事情讲了出来。“别的事情倒无所谓,过去也就算了,”大学生最后说道,“我最伤心得不堪忍受的是,我给一个同学带来了不幸。倘若我穿上你的衣服,跟着大雁一起去漫游,那么对我会更好一些。”
      巴塔基拼命啄打着玻璃,但是男孩子却稳坐不动,一声不吭地默坐了很长功夫,双眼看着大学生看出了神。
      “请你稍等一下!我马上就给你回话,”男孩子压低了声音对大学生说道,然而他步履蹒跚地走过桌面,从窗户里跨了出去。他来到窗户外的那个房顶上时,看到朝阳正在冉冉升起,橘红色的朝霞映亮了整个乌普萨拉城,每一座尖塔和钟楼都沐浴在晨曦的光芒之中熠熠生辉。男孩子又一次情不自禁地赞美说,这真是个充满欢乐的城市。
      “你是怎么一回事啊?”渡鸦埋怨说,“你白白地把重新变成人的机会错过了。”
      “我一点也不在乎让那个大学生当我的替身,”男孩子理直气壮地说道,“我心里非常不好受的是那部手稿丢失得太可惜啦。”
      “你用不着为这件事犯愁,”渡鸦说道,“我有办法把那些手稿弄回来。”
      “我相信你有本事把那些手稿找回来,”男孩子说道,“可是我拿不准你究竟肯不肯这样做。我最关心的是把手稿完好地归还。”
      巴塔基一句话都没有再说,张开翅膀飞入云霄。不久之后就衔回来两三张稿纸。他飞来又飞去,整整飞了一个来小时,就像燕子衔泥筑窝那样地勤奋,把一张张手稿交到男孩子手里。“行啦,我相信现在我已经差不多把所有的手稿都找回来啦,”渡鸦巴塔基最后站在窗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说道。
      “多谢你啦,”男孩子说道,“现在我进屋去同那个大学生说几句话。”在这时候,渡鸦巴塔基乘机朝屋里瞅了一眼,只见那个大学生正在一页一页地将那份手稿展平叠齐。“唉,你真是我碰到过的天字第一号大傻瓜!”他忍耐不住心头怒火,朝着男孩子发作起来,“难道你竟然把手稿交还给了那个大学生?那么你就用不着再进去同他讲话了。他决计再也不会说他愿意变成你现在这副模样的人啦。”
      男孩子站在那里,凝视着小房间里那个身上只穿了一件衬衫,高兴得手舞足蹈的大学生。然后,他回过头来对巴塔基说道:“巴塔基,我完全明白你的一番好心,你是想让我经受一下考验。”男孩子说道,“你大概在想,要是我果然苦去租来的话,我谅必会撇下雄鹅莫顿,让他孤零零地去应付这段艰难旅程中的一切风险,可是当那个大学生讲起他的不幸时,我意识到背弃一个朋友是何等的不义和丑恶,所以我不能做出那样的事情来。”
      渡鸦巴塔基用一只爪子搔着后脑勺,脸色显得非常尴尬。他一句话都没有多说,驮起男孩子就朝着大雁们栖息的地方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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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5#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4:22:0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36.小灰雁邓芬
      漂浮在水面上的城市五月六日 星期五
      全世界再也找不到比小灰雁邓芬更加温柔体贴,更善解人意的鸟儿了。所有的大雁都非常钟爱她。白雄鹅更是愿意为她献出生命而在所不惜。邓芬一开口要求点什么,领头雁阿卡从来是不会拒绝的。
      小灰雁邓芬来到梅拉伦湖之后,就立即认出了是在旧地重游。离开这里不远就是大海,海岸附近有一大群岩石礁,她的父母和姐妹就住在一个岩石小岛上。她于是去央求大雁们,在朝北赶路之前,不妨先拐个弯到她家里去顺便拜访一趟,这样她可以让自己的亲人们知道她还活在世上,她们一定会喜出望外的。
      阿卡直截了当地拒绝了,因为她觉得邓芬的父母亲和姐妹把她活生生地遗弃在厄兰岛上,根本不是疼爱她。可是邓芬却不以为然。“他们眼巴巴看着我无法飞行,叫他们有什么别的法子呢?”她说道,“他们总不能因为我的缘故而固守在厄兰岛上呀。”
      邓芬为了说服大雁们飞到那里去,便对他们讲起了自己在岩石岛上的家。那是一个很小的石头岛。要是从远处看去,几乎叫人无法相信除了石头之外还会有什么别的东西。可是走近一看,就会发现,在峡谷和低地里都有水草肥美的牧场。在山沟里或槲树丛里都可以找得到相当好的筑巢地方。但是最大的好处是那里住着一个老渔夫。小灰雁邓芬曾经听人说起过,他在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好猎手,常常埋伏在海岛上打鸟。可是到了垂暮之年,妻子弃世,孩子离开家门,只剩下他一个人形影相吊地苦度日子。于是他就开始保护他那个岛上的鸟儿,自己决计不放一枪,也不许别人那么做。他常常在鸟巢之间走来走去,当雌鸟孵蛋的时候,他就给她们采来食物。岛上没有一只鸟见他害怕。小灰雁邓芬曾经到他的茅屋里去过好几次,他还用面包屑喂她。可是恰恰因为渔夫对鸟儿实在太好了,以至于大批的鸟儿迁移到这个岛上,住的地方骤然拥挤起来。要是哪只鸟儿春天回来迟了,可能连筑巢的地方都找不着。就是因为这个缘故,邓芬的父母姐妹才不得不匆匆离开她赶回到那个岛上去的。
      小灰雁邓芬再三恳求了很久,终于如愿以偿,虽然大雁们觉得已经太迟了,应该一直朝北飞去,不过最后还是照顾了她,答应到小海岛上看看她的全家,可是来回路程不能超过一天时间。
      那天清早天光刚亮,大雁们便饱餐了一顿,然后就朝东飞过梅拉伦湖。男孩子不大明白他们飞行的路线,不过他感觉得出来,越是朝东飞去,湖面上的船只往来就越繁忙,湖岸上的建筑物就越密。
      满载货物的大平底船和驳船,还有帆船和渔船,竞相朝东进发,许多漂亮的白色小汽艇朝它们迎面驶来或者从它们身边穿掠而过。湖岸上公路和铁路一齐奔向一个目标。看起来东面有个什么地方,所有这些车辆舟揖大清早必须赶到那里。
      他在一个岛上看到一座白色的大宫殿,而在这个岛朝东的湖岸上林立着许许多多消夏别墅。起初别墅之间相距甚远,后来距离越来越近,不久之后整个湖岸都鳞次栉比地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别墅。那些别墅风格各异,建筑奇特。有的是一幢大宅邸,也有的是一间平房,有的是一长排、一长排的条形房屋,也有的别墅屋顶上修建了许多小尖塔。有一些别墅周围有花园,不过大多数别墅坐落在湖岸两旁的阔叶树林里,屋外没有另外栽种花草。尽管这些别墅千姿百态,格局迎然不同,但是它们也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它们都不像其他建筑物那样死板凝重和朴实无华。它们都显得很活泼明快,赏心说目,都像儿童玩具屋那样油漆成鲜艳的浅蓝色、嫩绿色、乳白色和粉红色。
      男孩子正在俯视湖岸上的那些可爱的别墅,小灰雁邓芬突然大声尖叫起来:“我认出来啦,一点没错,那边就是那座漂浮在水面上的城市。”
      男孩子坐直身体,朝前看去。起先人目所见的仅仅是水面上翻滚着迷茫的薄雾烟波。可是渐渐地他就辨认出了那些高入云际的尖塔和窗户成行成排的高楼大厦。它们时隐时现,仿佛被薄雾轻烟东追西逐。可是他却见不到一丁点湖滨堤岸,似乎那边所有的建筑物都是漂浮在水面上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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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6#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4:22:2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男孩子快要接近那座城市的时候,他再也见不到方才沿湖岸看到的那些鲜艳活泼的、有如玩具屋子一般的房屋了。湖岸上密密麻麻都是黑黢黢的工厂厂房。在高大的栅栏背后存放着大堆大堆的煤和木板。乌黑肮脏的码头前面停靠着笨重的货轮。不过那层薄得透明的轻雾笼罩住了这一切,使得所有的东西都看上去硕大无朋、光怪陆离,几乎给人以美的感觉。
      大雁们飞过那些工厂和货轮,越来越接近那些轻雾缭绕的尖塔。所有的雾团蓦地沉向水面,只有几缕轻盈渺茫的烟云在他们的头顶上飘忽不定,颜色被晨曦染成了美丽的淡红色和淡蓝色。阵阵轻雾、朵朵云彩在水面和陆地的上空翻滚追逐,这没了房屋的下半部,只有最上面的几层,屋顶、尖塔、山墙和正面的楣墙露在外面隐约可见。这样有的房屋就显得分外宏伟、高大,仿佛就像真正的巴比伦的空中楼阁一般。男孩子想得出来,这些房屋都是建造在丘陵和山岗之上的,可是却无法看到这些丘陵和山岗,于是这些房屋就像无根之木一样在云雾里飘来荡去。由于太阳刚刚从东面升起来,一时还照不到,因此云雾一片白茫茫,而那些楼房倒显得黑黢黢的。
      男孩子知道,他们正飞过一个大城市的上空,因为他看到四面八方都有刺破云雾的屋顶和尖塔。维绕的云雾不时露出一些空隙,他透过这些空隙看到一条奔腾咆哮的急流,但是随便在哪里都见不到一星半点陆地。这个城市风光旖旎,颇堪领略,不过也看得惹人心烦,因为这就像是碰到了一个叫人无法理解的谜团一样。
      他刚刚飞过城市之后,又仔细看看还是见不到城市边缘上有什么土地,也见不到湖岸,透过薄雾只能清晰地见到水面和小岛。他转过头来,想再仔细看看那座城市,但是却大失所望。这座城市的面目变幻莫测,竟换了模样,仿佛遭受魔法蛊惑了一样。在旭日照耀下,深雾的颜色变成了非常明亮的朱红色、湛蓝色或者金黄色。那些房屋都变成了白颜色,似乎它们是用光造成的,而窗子和塔尖却像熊熊烈火般地闪闪发亮。而所有的建筑物同方才一样,都是浮动在水面上的。
      大雁们笔直朝东飞去。起初那里的景物几乎同梅拉伦湖差不多。他们先飞过工厂和车间,然后沿着湖滨出现了一幢幢别墅。汽船和驳船如同过江之鲫一般蜂拥而来,不过这时候都是从东面朝西驶往这座城市的。
      他们继续朝前飞去,展现在他们身底下的不再是梅拉伦湖那样的狭窄港湾和小岛了,而是辽阔浩森的水面和大得多的岛屿。大片的内陆土地朝向两旁闪开去,不久就见不到了。岛屿上的草木越来越稀疏,阔叶树林越来越见不到,岛屿上的树木大多半是松树林。那些别墅早已见不到,只有农舍和渔民的小屋还时而映入眼帘。
      他们又再向前飞了一段,有人居住的岛屿也没有了,只有无数小岩石岛星罗棋布地撒落在水面上,那些两谷对峙、水湍流急的峡谷在这里是见不到的,在他们的面前展现出一片大海,澄波万顷,辽阔无际。
      大雁们降落在一个岩石岛上。他们落地以后,男孩子转过头来问小灰雁邓芬:“我们刚才飞过的是哪个大城市?”
      “我不晓得人类怎么称呼它,”邓芬说道,“我们灰雁都把它叫做漂浮在水面上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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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7#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4:22:4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姐 妹 们
      小灰雁邓芬有两个姐姐,一个叫文珍妮,一个叫吉安娜①。她们都是体格矫健、头脑慧黠的鸟儿,可惜身上既没有长着邓芬那样金光灿烂的柔软绒毛,也没有她那样温顺体贴、善解人意的性格。从她们还是黄毛小雁那时候起,她们的父母和亲戚,甚至那个老渔夫,都处处让她们感觉出只有邓芬才是他们的掌上明珠。他们愈是宠爱邓芬,这两个姐姐就愈嫉妒她。
      ①三只小灰雁的名字在瑞典语原文中分别意为“美国的羽毛”、“美丽的翅膀”和“金色的眼睛”。
      大雁们在岩石岛上降落下来的时候,文珍妮和吉安娜正在离岸边不远的小草地上觅食,她们马上看见了那些不速之客。
      “你看,古安娜妹妹,飞落在岛上的这些大雁是多么英俊雄伟!”文珍妮说道,“我很少看到过仪态这样落落大方的鸟儿。你瞧见了没有,他们当中有一只白雄鹅!难道你曾经见到过比他更潇洒的鸟儿?大家都真会把他当做一只天鹅哪!”
      古安娜觉得姐姐的赞美句句在理,这些尊贵的客人竟然降尊纤贵来到孤岛上,真是了不起。她刚要张嘴说话,马上就停住了,旋即又冲口而出:“文珍妮姐姐,文珍妮姐姐,你看他们竟把谁带来了!”
      文珍妮这时也瞅见了邓芬,她惊恐得目瞪口呆,嘴里嘶嘶吐气。“这绝对不可能,怎么偏偏会是她呢?她怎么会混到这些贵客当中去呢?我们略施小计,把她撇在厄兰岛上是存心要让她活活饿死的。”
      “哼,这一下倒好,她一来就会在父母亲面前哭诉,说穿那是我们故意在飞的时候使劲挤撞她,才使得她的翅膀脱臼的,”古安娜惶惶不安地说道,“你等着瞧吧,到头来我们俩都会被从岛上撵走的。”
      “这个被溺爱得叫人讨厌的小东西一回来,我们受苦受气的日子就少不了啦,”文珍妮恨恨地说道,“不过我觉得,刚一见面我们要显得格外亲热,欢迎她回到家来,这是最聪明的法子。她天性很笨,说不定根本没有发觉那时我们是存心挤她撞她的。”
      文珍妮和古安娜在小声商量的时候,大雁们站在海滩上,把经过长途飞行而凌乱纷扬的羽翎收拾整齐,然后排成一列长队爬上顽石遍地的堤岸,朝向一条山沟走去,小灰雁邓芬知道她父母亲通常都在那里的。
      小灰雁邓芬的父母亲品德都非常优良。他们在那个岛上居住的时间比别的任何鸟都长久,他们对所有新来者都想方设法给予帮助,雁群飞落下来他们也看到了,不过他们都没有认出邓芬也间杂其中。“真是咄咄怪事,竟会看到有雁群降落到这么一个荒僻的孤岛上来。”那只老雄灰雁沉思道,“这是一个很出色的雁群,只消看看他们的飞行就可以知道他们身手不凡。可是一下子要为那么多客人寻找觅食的地方,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哦,我们还不至于拥挤到无法接待他们,”他的妻子回答说,她也同小女儿邓芬一样温柔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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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8#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4:23:2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阿卡一行走过来了,邓芬的父母亲赶紧迎上前去,他们刚要张口对阿卡的雁群来到岛上表示欢迎,走在队伍最末尾的小灰雁邓芬飞过来落在父母亲中间。“爸爸,妈妈,我回来啦!难道你们没有认出女儿邓芬来吗?”她急不可耐地叫喊道。起初两只老灰雁有点茫然,弄不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待到他们看到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不禁大喜过望,潸然泪下。
      于是大雁们、雄鹅莫顿和邓芬自己都七嘴八舌地侃侃讲起了邓芬获救的经过。这时,文珍妮和古安娜也匆匆奔跑过来,她们俩从老远就呼喊着妹妹,对邓芬平安归来显得那么欣喜雀跃,邓芬心里非常感动。
      大雁们觉得这个荒岛倒挺惬意的,于是决定在这里过夜,到第二天早上再继续飞行。过了一会儿,邓芬的两个姐姐跑过来问她,愿不愿意跟她们去看看她们选中的筑巢的地方。她马上跟着她们去了,她看到她们选的都是非常荒凉孤僻、安全非常有保障的地方。“邓芬,你打算住在哪里呢?”她们问道。
      “我吗?”邓芬摸不着头脑。“我没有打算留在这个岛上,我要跟随大雁们一起去拉普兰。”
      “哦,你那么快离开我们真是太可惜啦,”两个姐姐异口同声地说道。
      “是呀,我本来也想在你们和爸爸、妈妈身边多呆一些日子,”邓芬不胜惋惜地说道,“可是我已经答应了大白鹅……”
      “什么?”文珍妮气急败坏地惊呼起来,“你要嫁给那只雄鹅?那么……”刚说到这里,古安挪用力捅了捅她,于是她就连忙住了口。
      那两个用心险恶的姐姐背后说了邓芬一个上午的坏话,她们为了邓芬竟有那样一个追求者而快气疯了,她们自己也都有追求者,可是都只是普普通通的灰雁,根本不像雄鹅莫顿那样英俊伟岸。自从她们见到雄鹅莫顿以后,她们觉得自己的追求者丑陋难看,庸庸碌碌,简直不值得正眼瞅一下。“这非要把我气死了不可,”吉安娜忿忿地叫嚷,“起码说,能配得上嫁给他的是你,文珍妮姐姐。”
      “我真宁可他死了的好,这样省得我整个夏天都想着邓芬嫁给白鹅有多么快活,”文珍妮恨恨地说道。
      然而两位姐姐仍旧强颜欢笑,装得对邓芬非常亲热。到了下午,古安娜带了邓芬去拜访她自己准备嫁给的那只雄灰雁。“你看,他可长得远不如你的那位漂亮,”古安娜说道,“不过反过来说也有个好处,那就是可以拿得稳,他的外表同内心一个样,可以叫人放心。”
      “你这是什么意思,古安娜姐姐?”邓芬嗔怪地问道。古安娜起初并不想一语道破她说话的含义,可是后来渐渐流露出来,她和文珍妮都有点疑心,觉得大白鹅有点不可思议。“我们从来没有看到过有哪一只白鹅跟大雁混在一起的,”姐姐说道,“我们疑心他是受了妖术变来的。”
      “哈,你们真傻,他不过是一只家鹅,”邓芬不以为然地说道。
      “再说那只雄鹅身边还带了一个受妖术蛊惑的小人儿,”吉安娜说道,“说不定他自己就是妖术变来的。你难道不害怕吗,万一他的原形是一只浑身墨黑的水老鸦呢?”
      她说得振振有词,把可怜的邓芬吓着了。“你大概是随便说说的吧,”那只小灰雁说道,“你只不过是想吓吓我吧。”
      “我都是为了你好,邓芬,”吉安娜装作关心地说道,“我再也想不出来还有什么比眼睁睁看着你跟一只黑色水老鸦飞走更叫我伤心的事啦。不过我可以讲给你听一个法子。我这里采来了一些草根,你想办法让他吃下去几块,倘若他是妖怪变来的,他吃了之后就一定会显出原形的。倘若他不是妖怪,那么他仍旧是现在这付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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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209#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4:23:5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男孩子正坐在大雁中间,聆听着阿卡和那两只老灰雁互相交谈,小灰雁邓芬匆匆飞了过来。“大拇指儿,大拇指儿,”她喊道,“雄鹅莫顿要死了!我把他害得快送掉性命啦!”
      “让我骑在你的背上,邓芬,把我带到他那儿去!”男孩子吩咐道。他们先走一步,阿卡和别的大雁也随之而来。他们来到那里一看,只见雄鹅气息奄奄地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捋一捋他的喉咙底下,再捶一捶他的背脊!”阿卡说道。男孩子照这样做了,大白鹅立刻咳出了一大段卡在他喉咙里的草根来。“天哪,你吞下的是这种草根吗?”阿卡指指还放在地上的几段草根。
      “是呀,”雄鹅回答说。
      “那一定是草根在你喉咙里卡住了,”阿卡说道,“这种草根是有毒的,幸亏你没有咽下去,要是咽下去几段,那早就送掉性命啦。”
      “那是邓芬求我,一定要我吃下去的,”雄鹅说道。
      “那是我姐姐给我的,”邓芬说道,她原原本本把事情经过讲了出来。
      “你要对你的两个姐姐多加提防呀,”阿卡一针见血地提醒说,“她们肯定对你不怀好意。”
      可是邓芬生性善良,品德高贵,从不把别人往坏处想。过了一会儿,文珍妮过来要领她去看看自己的意中人时,她也欣然跟去了。“你看,他长相不如你的那位英俊潇洒,”姐姐说道,“但是他却相当勇敢和无畏。”
      “哦,你是怎么知道的呢?”邓芬问道。
      “事情是这样的,最近一段时间以来,这个岛上的海鸥和野鸭没法过宁静安定的日子,因为每天清晨,天刚一亮就会有一只凶残的陌生大鸟飞到这里来,从他们当中叼走一只。”
      “那是一只什么鸟呀?”邓芬问道。
      “我们也不认识,”姐姐吞吞吐吐地说道,“以前在这个岛上从来没有见到过那只鸟,非常奇怪的是那只鸟从来不侵袭我们灰雁。现在我的意中人下了决心要在明天早晨同那只鸟决一胜负,这样可以把他从岛上撵走。”
      “但愿他凯旋而归,”邓芬说道。
      “唉,我想把握不大,”姐姐愁眉苦脸地说道,“如果我的意中人有你那位的高大魁梧的身材和强壮有力的体格,那么我就有希望啦。”
      “那你的意思是要我叫雄鹅莫顿去同那只陌生的坏家伙打一架,把他轰走,是不是?”邓芬问道。
      “正是这样,我是有这层心思。”文珍妮求之不得地说道,“你真是帮了我一个最大的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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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210#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4:24:1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第二天清早,雄鹅在太阳出来之前就醒过来了。他站在岩石岛屿的最高处四下警戒。过不了多大功夫,他就看见一只黑色大鸟从西面飞了过来。那只鸟的翅膀长大无比,一眼就可以看得出这是一只苍鹰。雄鹅这一下傻了眼,他原先以为最危险不过的对手也只不过是一只猫头鹰罢了。他这时候才明白自己今天性命难保,生还的机会是没有了。但是即使面对不知比自己强大多少倍的凶鸟,他也毫无畏惧,连一点点不敢同那只苍鹰交锋的念头都没有。
      苍鹰俯冲而下,用利爪抓住一只海鸥,还没有等他张开翅膀飞开去,雄鹅莫顿就抢上前去。“喂,把海鸥放开,”雄鹅厉声喝道,“再也不许到这里来为非作歹,否则我就要叫你尝尝我的厉害!”
      “这是哪里冒出来一个疯子,”苍鹰惊愕不止地说道,“也算是你走运,我从来不伤害鹅和大雁,否则你就没命啦。”
      雄鹅莫顿以为苍鹰是在取笑他,故意表示不屑同他交手较量。他怒火中烧,一头朝苍鹰冲了过去,咬他的喉咙和用翅膀扑打他。苍鹰哪受得了这样的挑战,自然也还手交战,不过苍鹰仍是半真半假地调侃着雄鹅,只使出了几分气力来对付他。
      男孩子躺在阿卡和大雁的身边,还在呼呼大睡,美梦未醒。小灰雁邓芬气急败坏地奔跑过来尖声呼喊道:“大拇指儿,大拇指儿,不好啦,雄鹅莫顿快被一只苍鹰撕得粉身碎骨啦!”
      “让我骑在你的背上,邓芬,快把我带到他那里去,”男孩子吩咐道。
      当男孩子来到那里的时候,雄鹅莫顿已经被抓得浑身血渍斑斑,翎羽零乱,样子狼狈不堪。男孩子对付不了苍鹰,他只好去搬援军。“邓芬,快去!把阿卡和大雁统统叫来!”他高声喊叫。男孩子这么一喊,苍鹰停下来不再扑打雄鹅了。“唔,谁在那里提到阿卡的名字?”他问道。这时,苍鹰看到了大拇指儿,也听见了大雁们咴咴的呼喊声,他便振翼张翅,凌空欲飞。“请告诉阿卡,这是一场误会,我万万没有料到,在这深海孤岛上竟会碰到她和她手下的大雁,”说罢,他亮开双翅,矫健悠然地飞走了。
      “哦,这只老鹰就是上次把我送回到大雁身边的那一只。”男孩子说道,并且惊讶地目送苍鹰远去。
      大雁们打算清早起来就马上动身,不过在动身之前还要花一点时间觅食吃饱肚子。“我是来给你的姐姐们捎口信的,”潜鸭说道,“她们自己都不敢在大雁面前露面,所以托我提醒你,在你离开这个岛之前,应该去探望一下那个老渔夫。”
      “说得真对,”邓芬回答道,可是如今她被惊吓得胆子很小,不敢单独出去,于是就央求雄鹅和大拇指儿陪她一起到渔夫的棚屋去。
      那幢棚屋的门是开着的,邓芬走了进去。雄鹅和大拇指儿两个呆在外面,他们不久之后就听到阿卡在呼唤大家启程。他们俩便连连催促邓芬赶快出来。有一只灰雁仓皇走出了棚屋,他们便紧随在大雁们背后离开了那个岩石岛。
      他们朝着靠近陆地的岩石岛群飞了很长一段时间以后,男孩子发觉跟在后面的那只灰雁有点令人奇怪。小灰雁邓芬往常飞行起来轻盈自如,悄然无声,而眼前这只灰雁却动作笨拙,呼啦呼啦扇动翅膀,显得十分吃力。“阿卡,快转过头来!阿卡,快转过头来!”男孩子失声惊呼道,“我们搞错人啦!跟着我们后面飞的是文珍妮!”
      他的话音还没有落,那只灰雁便恼怒得发出一阵聒耳的尖叫,声音非常难听。大雁们一听这声音就知道她是谁了。阿卡和其他大雁马上转过身来,朝她围了上去。那只灰雁却并没有立即夺路而逃,相反地她一个冲刺窜到大白鹅身边,用嘴喙叼起了大拇指儿,这才匆匆逃走。
      于是岩石岛群和陆地之间的海面上空展开了一场追逐战,文珍妮在前面拼命逃跑,大雁们在后面紧追不舍。过不多久大雁们就快追上她了,她要想逃脱,那是毫无指望的。
      忽然间,他们看到海面上无端升起一股很细的白色烟尘,并且还听到了一声枪响。原来他们方才只顾追赶文珍妮,却没有留神他们笔直朝着一只小船飞过去,那只小船上孤零零坐着一个渔夫。
      没有一只鸟被子弹击中,但是就在那里,在小船的正上方,文珍妮张开嘴巴,让大拇指儿摔了下去,栽进了那无际的碧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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