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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 塞尔玛·拉格洛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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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8-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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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191#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22:3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新来的看门狗
      天鹅们的气度起码说是不错的,他们一看到大雁逃跑了,便自尊地不屑于再去穷追不舍,这样大雁们可以放心地站在一堆芦苇上安生睡觉了。
      可是尼尔斯·豪格尔森却肚里饿得咕咕叫,怎么也睡不着。“唉呀,我得要到哪个农庄上去找点东西来填饱肚子才行。”
      那些日子里,湖面上漂浮着五花八门的东西,对尼尔斯·豪格尔森这样一个小孩来说,要想找点东西踩着漂过湖去那是轻而易举的。他连想都不想一下就跳到一块漂浮在芦苇丛中的小木板上,拣起了一根小木棍当做桨,慢慢地划过浅水靠到岸边。
      他刚上岸还没有站稳脚步,猛听得身后水里扑通一声响。他站住脚步,定神细瞧,先看见在离他几米开外的一个大窝里有只母天鹅正在睡觉,又看到一只狐狸蹑手蹑脚地朝天鹅窝靠近过去,刚刚在水里迈出了一两步。“喂,喂,喂,快站起来!快站起来!”男孩子急得连声狂叫,一面用手里的木棍拍打着水面。母天鹅终于站立起来,但是动作十分缓慢,要是狐狸真想朝她扑过去的话,也还来得及抓住她。可是那只狐狸偏偏没有那样做,而是掉转头来,径直朝男孩子奔了过来。
      大拇指儿见势不妙,就赶紧朝陆地上逃去。他面前是一大片开阔而平坦的草地。他看不到有什么树可以爬上去,也找不到有什么洞可以藏身。他只好拼命逃跑。男孩子虽然擅长奔跑,但是同动作轻盈、脚步灵巧的狐狸相比,那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离开湖水一箭之遥的地方,有几幢伯农住的小房子,窗户上映出了明亮的灯光。男孩子当然朝那边跑过去。不过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认,等不到他跑近那里,狐狸就会逮住他的。
      狐狸已经追到男孩子身后,完全有把握逮住他了。突然男孩子往旁边一闪,扭头就朝岬湾奔过去。狐狸冲势很猛,来不及收住脚步,待到返过身来,又同男孩子相差了几步路。男孩子不等他追赶上来,便赶紧奔跑到两个已经一整天呆在湖面上打捞东西到这么晚才准备回家的男人的身边。
      那两个男人又疲倦又发困,尽管男孩子和狐狸就在他们眼底下跑来跑去,可是他们却啥也没有注意到。男孩子也并不打算同他们讲话,开口寻求帮助,而只想跟在他们身边走。
      “狐狸谅必不敢一直窜到人面前来吧,”他想道。
      但是过了不久,他就听到狐狸的前爪刨地皮的响声,那只狐狸还是追过来了。唔,狐狸大概估计那两个人会不留神把他错看成狗,因为狗才敢大摇大摆跑到人的面前。“喂,你瞧,偷偷地跟在我们身后的是一只什么样的狗?”有一个男人这样发问说,“它跟得我们这样近,像是想要咬人哪。”“滚开!你跟在后面干啥!”另外那个男人大喝一声,一脚把狐狸踢到了路对面。狐狸爬起来之后,仍旧紧随不舍地跟在那两个男人身后,但是不敢凑近,总是在两三步开外。
      男人们很快就走到佃户区,一起走进了一幢农舍里。男孩子打算跟进去,但是他走到屋前的门廊上,看到有一只身披长毛、样子威武的大狗从窝里窜出来欢迎他的主人。男孩子一下子改变了主意,站在露天不进屋去了。
      “喂,看门狗,”当两个男人把门关上以后,男孩子低声对狗说道,“不知道你肯不肯帮我忙,在今天晚上逮一只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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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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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192#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22:5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那只看门狗视力不大敏锐,而且因为长时间拴在那里,脾气变得很暴躁,动不动就爱生气。“哼,叫我去抓狐狸,”他满腹怨气一齐涌了上来,“你是个什么家伙,竟敢到这里来取笑我被锁链锁着跑不远?你要是走近过来,我非要狠狠让你尝尝厉害,叫你再也不敢拿我开心。”
      “不管你相信还是不相信,反正我不怕走到你跟前,”男孩子说道,便朝狗面前跑了过去,当这只狗看清楚了他的时候,惊奇得愣住了,连一句话都讲不出来。
      “我就是那个大家都叫做大拇指儿的,那个同大雁一起到处跑的小人儿,”男孩子说道,“难道你没有听说过我吗?”
      “麻雀早就吱吱喳喳地称赞过你,”那只狗说道,“想不到你人小却干出了不少惊天动地的大事情。”
      “到目前为止,我一切都很顺利,”男孩子说道,“但是你现在要是不肯帮我的忙,我马上就要完蛋了。有一只狐狸在后面紧紧追赶我。他这会儿正埋伏在房子背后。”
      “唔,那倒不假,我闻到了狐狸的臊味,”看门狗说道,“我们务必把狐狸干掉!”他一下子窜了过去,可是颈脖上的链子害得他不能跑远,他只好汪汪狂吠了一会儿。
      “我想,狐狸大概吓得今天晚上不敢再来找麻烦了,”看门狗说道。
      “唉,光高声大叫一阵子让狐狸受受惊吓,那是无济于事的。”男孩子说道,“他过不多久就会又到这里来的。我已经想出来了,最好的办法还是你把他捉住。”
      “你难道又想取笑我不成,”看门狗恼羞成怒地叫嚷起来。
      “快跟我一起到你的窝里去,千万不能让狐狸听见我们商量的计策,”男孩子悄声说道,“我会告诉你应该怎样做。”
      男孩子同看门狗一起钻到狗窝里,躺在那里悄声悄气地商量起来。
      过了没多久,狐狸从房子拐角处探出了脑袋,他看看四周一片静悄悄,就悄悄地溜进了院子里。他用鼻子嗅了又嗅,闻出来男孩子的气味,一直找到狗窝这里。他在离狗窝不远的地方蹲了下来,盘算着怎样才能把男孩子引出来。这时候看门狗突然把脑袋伸出来,对他吠叫道:“滚开,要不然我就来抓你啦。”
      “哼,我想在这里呆多久就呆多久,你能管得着吗?”狐狸冷笑一声。
      “滚开!”看门狗再次用威胁的腔调吼叫,“否则今天晚上就是你在外面最后一次猎食啦。”然而狐狸照样冷笑一声,在原地一动不动。“我晓得你脖子上锁着的铁锁链究竟有多长,”他悠闲地说道。
      “我可是已经警告过你两次了,”看门狗从狗窝里钻了出来,“现在只好怨你自己了。”
      就在他说话的时候,他纵身往前一个长窜,猛扑过去,毫不费力地就把狐狸扑倒在地。因为看门狗并没有被拴住,男孩子已经把狗颈脖的铁锁链解开了。
      他们撕咬了一会儿,很快就决出了胜负。看门狗以胜利者的姿势耀武扬威地站着,而狐狸却趴在地上一动不敢动。“哼,你敢动一动,”看门狗大吼一声,“你敢动,我就一口咬死你。”他叼起狐狸的后颈脖,把他拖到了狗窝里。男孩子拿着挂狗的链子走过来,在狐狸脖子上绕了两圈,把他牢牢地拴在那里。当男孩子把他拴起来的时候,狐狸不得不规规矩矩地趴着,一动也不敢动。
      “现在我希望,狐狸斯密尔,你要做一只出色的看门狗了,”男孩子做完这一切以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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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23:1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34.乌普兰的故事
      五月五日 星期四
      第二天大雨总算停了,但是整个上午还是狂风刮个不停,湖水仍旧不断泛滥出去。可是到了下午天气突然大变,一下子收燥放晴,成了晴朗熙和、全无半点风信的大好天。
      男孩子悠然自得地躺在一大丛怒放的金盏花里仰望着天空。这时有两个小学生一手捧着书本,一手提着饭篮,沿着湖岸蜿蜒的小径走了过来。他们步履蹒跚,似乎有一肚子心事。当他们走到尼尔斯·豪格尔森面前时,他们在两块石头上一屁股坐了下来,相互诉说他们的苦衷。
      “唉,妈妈要是听说我们今天又没有把功课背下来,她一定会生气的,”有个孩子叹气说道。
      “是呀,还有爸爸也会发火的,”另一个说道。他们两个孩子是那么伤心难过,不禁一开大哭起来。
      男孩子躺在那里寻思,要不要想个办法来安慰他们,这时从小径上走过来一个驼背老奶奶,她慈眉善目,一脸温和,在他们面前停住了脚步。
      “唉呀,孩子们哪,你们为什么哭起来啦?”老奶奶问道。于是那两个小孩就告诉她说,他们在学校里没有把功课学会,所以惭愧得不敢回家去。
      “那是一门什么样的功课,竟难得叫你们记都记不下来?”老奶奶问道,孩子们告诉她说那是关于乌普兰省的全省概况。
      “哦,那门功课光死啃书本是不大容易的,”老奶奶想了想说道,“这样吧,我不妨给你们讲讲我母亲有一次是怎样对我讲这个省的。我没有上过学,没有什么真正的学问,不过我母亲讲给我听的这个故事我这一辈子都难以忘记。”
      “是呀,我母亲是这样说的,”老奶奶坐到孩子们坐的石头旁边,侃侃地讲起来:
      “在很久很久以前,乌普兰省是全瑞典最穷困、最不体面的地方。这个省份里只有贫瘠的粘土地和低矮的小石坡,尽管我们住在梅拉伦湖边上的人不大看得见这类土地,但是这个省份的许多地方至今还是这样。
      “唉,不管这块地方是怎样形成的,肯定无疑的是这地方又穷又苦。乌普兰省觉得自己在别的省份眼里简直成了一堆废物,便暗暗生气,久而久之在心里郁积了一股怨气。终于有一天他不堪再忍受这清贫处境,就背起口袋,拄着棍子出门到那些日子过得比他富裕的省份去乞讨了。
      “乌普兰先朝南走,一直到了斯康耐省。他到了那里一见面就诉苦说自己是如何如何困苦,并且张口乞讨土地。‘唉,倘若所有的省份都跑来讨东西的话,我真想不出能有什么可给的。’斯康耐叹息说道,‘不过让我看看!我刚刚开挖出了两三个泥炭坑。如果你觉得有点用处的话,那么你不妨就在那些泥炭坑边上拣拾几块我扔掉的泥炭地吧。’
      “乌普兰道谢过后就去拣了几块泥炭地,然后又动身来到了西耶特兰省。他在那里也一样地哭穷,乞讨土地。‘土地我是舍不得给你的,’西耶特兰省说道,‘我不肯把任何一块肥沃的耕地施舍给乞丐。但是,你如果觉得可以派上用场的话,你不妨把平原上那几条毁坏农田的小河拿走。’
      “乌普兰道谢过后,就拿走了那几条小河。他又到了哈兰省,还是一味诉苦和乞求土地。‘唉呀,我并不比你富多少,’哈兰省说道,‘按照情理来说,我本应当什么也不给你,不过要是你觉得不是白费力气的话,你可以从地里刨出几个石丘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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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23:3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乌普兰省道谢过后,去把石丘刨出来了。然后又动身到布胡斯兰省。他在那里被允许往口袋里装多少寸草不长的小岩石岛屿都可以。‘那些玩意儿看上去一点不起眼,可是用来挡挡海风却未尝不可,’布胡斯兰省说道,‘因为你和我一样都靠着大海,那些玩意儿肯定会对你有好处的。’
      “乌普兰省对别人送给他东西心里由衷地感谢不尽,虽然他在各地得到的都是别人想扔掉的东西,他却照收不误。丰姆兰省扔给他一块高原。西孟兰省给了他一截山脉。东耶特兰省把考尔莫顿荒原割了一块给他。斯莫兰省几乎用沼泽地、石冢和荒漠塞满了他的口袋。
      “瑟姆兰省啥也不肯多给,只施舍了梅拉伦湖的几个岬湾。达拉那省也是这样,一点不给他土地,只问了问乌普兰省愿不愿光拿一截达尔河走。
      “奈尔盖省轮在最后面,硬着头皮把耶尔玛湖岸边的几块潮湿草地送给了他,这样他的口袋装得满满的,他觉得不消再到别处去了。
      “乌普兰省一回到家里,就把乞讨来的东西统统倒出来。他不禁哑然失笑,面前堆了一大堆别人扔掉的乱七八糟的废物,真不知道怎样才能够使这些施舍来的垃圾变为有用之物。他连连叹息,苦思冥想起来。
      “时光一年又一年过去了,乌普兰省在家里精心布置,最后总算按照自己的心愿把一切收拾停当。
      “那时候瑞典正在议论国王应该住在哪里,首都应该设立在什么地方,各个省份聚集到一起来共商大计。事情很清楚,各个省都自告奋勇要叫国王住到他那里去。他们商议良久,争执不下。‘我认为,国王应该居住在一个最精明、最能干的省份里,’乌普兰省说道。大家觉得这个建议言之有理,于是他们决定,哪个省能够证明自己是最精明能干的,那么就可以得到国王和首都。
      “所有的省份刚回到家里不久,就收到乌普兰省的信,邀请他们去参加一次盛宴。‘这个穷光蛋拿得出什么来款待客人?’各个省份都不由嗤笑着说道,但是他们都觉得盛情难却,还是乐意地接受了邀请。
      “他们来到了乌普兰省,就被自己看到的一切惊呆了。原来乌普兰省的腹地到处是气派非凡的大庄园,沿海一带有许多繁华的城市,四周的水面上停泊满了大小舸舡。
      “‘你生活得这样好,还要出来到处乞讨,真是不知羞耻,’其他省份忿忿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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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23:5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请诸位光临舍间,是为了感谢你们送给我的礼物,’乌普兰诚心诚意地说道,‘我现在能够过上像样的日子全靠诸位仗义接济。’
      “‘我回到家里着手做的第一件事情,’他接着说道,‘就是把达尔河引进到我的地区里来,按照我的安排那条河形成了两个瀑布,一个是南福熙瀑布,一个是埃夫卡勒比瀑布。我把丰姆兰给我的那块高地放在河南岸的达拉莫拉附近,这时候我才发现,原来丰姆兰没有把送掉的东西认真查看过,因为那块高地里蕴藏着最好的铁矿石。我把东耶特兰送给我的森林栽种到高地周围,如今那个地方既有矿石,又有烧木炭用的森林,还有瀑布的水力,那块地方自然就成了一个富饶的矿区。
      “‘我把北面安排好了以后,就把西孟兰省送给我的那些山脉取出来,把它们拉长,让它们迤逦到梅拉伦湖,还在那里形成了绿树成荫的岬角和小岛,现在那个地方苍翠碧绿,引人入胜,就像是个大花园一样。不过瑟姆兰送给我的那些港湾,我把它们放在靠近腹地这一边,让它们开辟航线,同世界各地相互交往。
      “‘我把南北两面都收拾停当之后,就来到东部海岸上,我把你们送给我的那些光秃秃的小岩石岛、石家、荒漠和不毛之地一股脑儿扔进了大海里。这样就在近海形成了一圈大大小小的岩石岛屿,对打渔和航运都益处匪浅。我把这些岛屿看成了我最珍贵的财产。
      “‘这样下来,诸位送给我的礼物就没有剩下多少了,只有斯康耐送给我的那几块泥炭士地。我就把它捏碎,撒到瓦克萨拉平原的中央,使得那块平原变成肥沃富饶的田畴。我又让西耶特兰给我的那条淤堵滞流的小河横贯平原,使它同梅拉伦湖的各个港湾沟通起来。’
      “这时候各个省份方才明白了事情的究竟,尽管他们都不大开心,但是却不得不承认乌普兰把一切安排得很周到。
      “‘你真是精打细算,白手起家呀,’各个省份异口同声地赞美说,‘你真是我们当中最精明、最能干的。’
      “‘多谢你们的夸奖,’乌普兰笑吟吟地说道,‘既然如此,我只好当仁不让,把国王和首都统统接到我这里来了。’
      “其他的省份又不开心了,不过他们既然已经作了决定,便只好照着执行了。
      “于是首都设在乌普兰,国王也居住在这里。乌普兰成了全国最重要的省份。世间的事情再公道不过啦,聪明能干可以使乞丐变成王侯,这个道理直到现在还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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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24:1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35.在乌普萨拉
      大学生五月五日 星期四
      在尼尔斯·豪格尔森跟着大雁周游全国的那个年头,乌普萨拉有个很英俊的大学生。他住在阁楼上的一个小房间里。他自奉甚俭,人们常常取笑说他不吃不喝就能够活下去。他全付精力都灌注在学习上,因此领悟得比别人快得多,学习成绩非常出色。但是他却并非因此成了个书呆子或者迂腐夫子,相反地,他也不时同三五友好欢娱一番。他是一个大学生应有的品德的典范,倘若他身上没有那一点假疵的话。他本来应该是完美无缺的,可惜顺利把他娇宠坏了。出类拔萃的人往往容易不可一世。须知幸运成功的担子不是轻易能挑得动的,尤其是年轻人。
      有一天早晨,他刚刚醒过来,就躺在那里思忖起自己是多么地才华出众。“所有的人都喜欢我,同学和老师都喜欢我,”他自言自语道,“我的学习真是又出色又顺利。今天我还要参加最后一场结业考试,我很快就会毕业的。待到大学毕业后,我就会马上获得一个薪水丰厚的职位。我真是处处鸿运高照,眼看前途似锦,不过我还是要认真对待,这样使我面前总是坦途一片,不会有什么事情来骚扰。”
      乌普萨拉的大学生并不像小学生那样许多人挤在一个教室里一起念书,而是各自在家里自修。他们自修完一个科目以后就到教授那里去,对这个科目来一次总的答问。这样的口试叫做结业考试。那个大学生那一天就是要去进行这样一次最后的最难的口试。
      他穿好衣服,吃罢早饭,就在书桌旁边坐定身子,准备把他复习过的书籍最后再浏览一遍。“我觉得我再看一遍也是多此一举的,我复习得够充分了,”他想道,“不过我还是尽量多看一点,免得万一有疏漏就后悔莫及了。”
      他刚看了一会儿书,就听得有人敲门,一个大学生胳膊下面夹着厚厚的一卷稿纸走了进来。他同坐在书桌前面的那个大学生完全不是同一个类型。他木讷腼腆,胆小懦弱,身上穿着褴褛,一副寒酸相。他只知道埋头读书,没有其他爱好。人人都公认他学识渊博,但他却十分腼腆胆小,从来不敢去参加结业考试。大家觉得他有可能年复一年地呆在乌普萨拉,不断地念呀、念呀,成为终生一事无成的那种老留级生。
      他这次来是恳请他的同学校核一遍他写的一本书。那本书还没有付印,只是他的手稿。“要是你肯把这份手稿过目一遍,就是帮了我一个大忙,”他萎萎缩缩地说道,“看完之后告诉我写得行不行。”
      那位事事都运气亨通的大学生心想道:“我说的人人都喜欢我,难道有什么不对吗?这个从不敢把自己的著作昭示于人的隐居者,竟也来移樽就教啦。”
      他答应尽快把手稿看完,那个来请教的大学生把手稿放到他的书桌上。“务请您费心妥善保管,”那个大学生央求他说,“我呕心沥血写这本书,化了五年心血才写出来。倘若丢失的话,我可再也写不出来啦。”
      “你放心好啦,放在我这里是丢不了的,”他满口答应说,然后那位客人就告辞了。
      那个事事如意的学生把那叠厚厚的稿纸拉到自己面前。“我真不晓得他能够七拼八凑成啥东西,”他说道,“哦,原来是乌普萨拉的历史!这题目倒还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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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24:2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这位大学生非常热爱本乡本上,觉得乌普萨拉这个城市要比别的城市好得多,因此他自然对老留级大学生怎样描写这个城市感到十分好奇,想先读为快。“唔,与其要我老是牵肠挂肚惦记着这件事,倒不如把他的历史书马上就看一遍。”他喃喃地自言自语,“在考试之前最后一分钟复习功课那是白费功夫。到了教授面前也不见得会考得成绩更好一些。”
      大学生连头也不抬,一口气把那部手稿通读了一遍。他看完之后拍案称快。“真是不错,”他说道,“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呵。这本书出版了,他也就要走运啦。我要去告诉他这本书写得非常出色,这真是一桩令人愉快的事。”
      他把四散凌乱的稿纸收集起来,堆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桌上。就在他整理堆叠手稿的时候,他听见了挂钟报时的响声。
      “喔唷,快来不及到教授那里去了。”他呼叫了一声,立即跑到阁楼上的一间更衣室里去取他的黑衣服。就像通常发生的一样,愈是手忙脚乱,锁和钥匙就愈拧不动,他耽误了大半晌才回来。
      等到他踏到门槛上,往房间里一看,他大叫起来。方才他慌慌张张走出去没有随手把门关上,而书桌边上的窗户也是开着的。一阵强大的穿堂风吹过来,手稿就在大学生眼前一页一页地飘出窗外。他一个箭步跨过去,用手紧紧按住,但是剩下的稿纸已经不大多了,大概只有十张或者十二张还留在桌上。别的稿纸已经悠悠荡荡飘落到院子里或者屋顶上去了。
      大学生将身体探出窗外去看看稿纸的下落。正好有只黑色的鸟儿站在阁楼外面的房顶上。“难道那不是一只乌鸦吗?”大学生愣了一下,“这正是常言说得好,乌鸦带来了晦气。”
      他一看还有几张稿纸在屋顶上,如果他不是心里想着考试,他起码还能把遗失掉的稿纸找回一部分来。可是他觉得当务之急是先办好自己的事情。“要知道这可是关系到我自己的整个锦绣前程的事,”他想道。
      他匆忙披上衣服,奔向教授那里去。一路上,他心里翻腾的全是丢失那手稿的事情。“唉,这真是一件非常叫人窝火的事情,”他想道,“我弄得这样慌里慌张,真是倒霉。”
      教授开始对他进行口试,但是他的思路却无法从那部手稿的事里摆脱出来。“唉,那个可怜的家伙是怎么对你说来着?”他想道,“他为了写这本书花费了整整五年的心血,而且再也重写不出来了,难道他不曾这样郑重其事地叮嘱过你吗?我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勇气去告诉他手稿丢失了。”
      他对这桩已经发生的事情恼怒不已,他的思想无法集中。他学到的所有知识仿佛被风刮跑了一样。他听不明白教授提出的问题,也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回答什么。教授对他如此无知非常恼火,只好给他个不及格。
      大学生出来走到街上,心头如同油煎火烧一般难过。“这一下完了,我渴望到手的职位也吹啦,”他怏怏不快地想道,“这都是那个老留级大学生的罪过。为什么不早不迟偏偏今天送来了这么一叠手稿。结果弄得我好心给人办事反而没有落个好报。”
      就在这时候,他一眼看见那个萦绕在他脑际的老留级大学生迎面朝他走来。他不愿意在还没有设法寻找之前就马上告诉那个人手稿已经丢失,所以他打算一声不吭地从老留级大学生身边擦过去。但是对方看到他仅仅冷淡地颔首一下就擦身而过,不免增添了疑心和不安,更加担心那个大学生究竟如何评价他的手稿。他一把拉住大学生的胳膊,问他手稿看完了没有。“唔,我去结业考试了。”大学生支吾其词说道,想要匆忙闪躲开去。但是对方以为那是想避开当面告诉他说那本书写得太不令人满意,所以他觉得心都快要碎了。那部著作花费了他整整五年的心血,到头来还是一场辛苦付诸东流。他对大学生说道:“请记住我对你说的话,如果那本书实在不行,根本无法付印的话,那么我就不想再见到它了。请尽快看完,告诉我你有何评论。不过写得实在不行的话,你干脆把它付之一炬。我不想再见到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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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24:4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说完就匆忙走开了。大学生一直盯着他的背影,似乎想把他叫回来,但是他又后悔起来,便改变了主意,回家去了。
      他回到家里立即换上日常衣衫,跑出去寻找那些失落的手稿。他在马路上、广场上和树丛里到处寻找。他闯进了人家的庭院,甚至跑到了郊外,可是他连一页都未能寻找到。
      他找了几个小时之后,肚子饿极了,不得不去吃晚饭,但是在餐馆里又碰到了那个老留级大学生。那一个走了过来,询问他对那本书的看法。“唔,我今天晚上登门拜访,再谈谈这本书,”他搪塞说道。他在完全肯定手稿无法寻找回来之前,不肯承认自己把手稿弄丢了。对方一听脸变得刷白。“记住,要是写得不行,你就干脆把手稿烧掉好了,”他说完转身就走。这个可怜的人儿现在完全肯定了,大学生对他写的那部书很不满意。
      大学生又重新跑到市区里去找,一直找到天黑下来,也一无所获。他在回家的路上碰到几个同学。“你到哪儿去了,为什么连迎春节都没有来过呀?”“喔唷,已经是迎春节啦,”大学生说道,“我完全忘记掉了。”
      当他站着和同学们讲话的时候,一个他钟爱的年轻姑娘从他身边走过。她连正眼都没有对他瞅一眼,就同另外一个男大学生一边说着话一边走过去,而且还对那个人亲昵地娇笑。大学生这才记起来,他曾经请求她来过五朔节共同迎春,而他自己却没有来参加,她会对他有什么想法呢?
      他一阵心酸,想跑过去追赶她,可是他的一个朋友这时说道:“你知道吗?听说那个老留级大学生境况真够呛,他今天晚上终于病倒了。”
      “不见得有什么危险吧?”大学生着急地问道。
      “心脏出了毛病,他早先曾经很厉害地发作过一次,这次又重犯了。医生相信,他必定是受到某种刺激、伤心过度才犯的,至于能不能复元,那要看他的悲伤能不能够消除。”
      过了不久,大学生就来到那个老留级大学生的病榻前。老留级大学生面色苍白,十分羸弱地躺在床上,看样子在沉重地发病之后还没有恢复过来。“我特意登门来奉告那本书的事,”大学生说道,“那本书真是一部杰出的力作。我还很少念到过那样的好书。”
      老留级大学生从床上抬起身来,双眼逼视着他说道:“那么你今天下午为什么面孔呆板,行动古怪?”
      “哦,我心里很难过,因为结业考试没有考及格。我没有想到你会那样留神我的一言一行。我真的对你的书非常满意。”
      那个躺在病榻上的人一听这句话,用狐疑的眼神盯住了他,越发觉得大学生有事要瞒住他。“唉,你说这些好话无非是为了安慰我。因为你知道我病倒了。”
      “完全不是,那部书的确是上乘佳作。你可以相信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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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8-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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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199#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24:5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你果然没有像我说的那样把手稿付之一炬吗?”
      “我还不至于那样糊涂。”
      “请你把书拿来!让我看到你真的没有把它烧掉,那我就信得过你。”病人刚说完话就又一头栽在枕头上。他是那样的虚弱,大学生真担心他的心脏病随时再会大发作。
      大学生一阵阵自疚不已,羞愧得几乎难以自容,便双手紧握病人的手,如实地告诉他那部手稿被风刮跑了,并且对他承认,自己由于给他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失而整整一天都难过得不得了。
      他说完之后,那个躺在床上的病人轻轻地拍着他的手说道:“你真好,很会体贴人。可是用不着说谎来给我安慰!我知道,你已经照我的嘱咐把那部手稿烧掉了,因为我写得实在太糟糕了,但是你不敢告诉我真话,你怕我经不住这样的打击。”
      大学生许下誓言说,他所讲的都是真话,可是对方认定了己见,不愿意相信他。“倘若你能将手稿归还给我,我就相信你,”那个老留级大学生说道。
      老留级大学生显得愈来愈病奄奄,大学生一看着是再呆下去更会增添病人的心事,便只好起身告辞。
      大学生回到家里,心情沉重而身体疲怠,几乎连坐都坐不住了。他煮点茶喝了就上床睡觉。当他蒙起被子盖住脑袋的时候,他不禁自怨自艾起来,想到今天早上还是那么运气高照,而现在却自己把美好的前途葬送了大半。自己的旦夕祸福毕竟还是可以忍受的。“最糟糕的是我将会因曾经给别人造成不幸而终生懊恼,”他痛心疾首地反思。
      他以为那一夜将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岂料,他的脑袋刚一挨着枕头就呼呼沉睡过去了,他连身边柜子上的床头灯都没有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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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8-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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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200#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25:1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迎春节
      就在此时,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当大学生呼呼沉睡的时候,一个身穿黄色皮裤、绿色背心,头戴白色尖帽的小人儿,站在靠近大学生住的阁楼的一幢房子的屋顶上。他自思自忖,要是他换个位置,成了那个在床上睡觉的大学生的话,他会感到非常幸福。
      两三个小时之前,还逍遥自在地躺在埃考尔松德附近的一丛金盏莲上憩息的尼尔斯·豪格尔森,现在却来到了乌普萨拉,这完全是由于渡鸦巴塔基蛊惑他出来冒险的缘故。
      男孩子自己本来并没有到这里来的想法。他正躺在草丛里仰望着晴空的时候,他看到渡鸦巴塔基从随风飘曳的云彩里钻了出来。男孩子本来想尽量躲开他,但是巴塔基早已看到了他,转眼间就落在金盏蓬丛中,同大拇指儿攀谈起来,就好像他是大拇指儿最贴心的朋友一样。
      巴塔基虽然神情肃穆,显得一本正经,但是男孩子还是一眼就看出他的眼波里闪动着诡谲狡黠的光芒。他下意识地觉察到巴塔基大概又要弄鬼装神地引他上什么圈套。于是,他下了决心,无论巴塔基怎样鼓起如簧之舌,他也决不轻信。
      渡鸦说,他很后悔当初没有把那份最大的遗产在什么地方告诉男孩子,心里一直很过意不去,所以现在赶来作一点弥补,要告诉他另外一个秘密。也就是说,巴塔基知道已经变成了小人儿的人怎样才能变回到原来的人形。
      渡鸦以为十拿九稳可以引他人毅,只消抛出这个诱饵,男孩子便会欣然上钩。不料事与愿违,男孩子却漠然以对,淡淡地回答道,他知道只要他精心把白鹅照料好,让白鹅完好无恙地先到拉普兰,然后再返回斯康耐,他就可以再变成人。
      “你要知道带领一只雄鹅安全地周游全国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巴塔基故弄玄虚地说道,“为了防范不测之虞起见,你不妨再另找一条出路。不过你不想知道的话,我也就免开尊口了。”这样男孩子回心转意了,回答说要是巴塔基愿意把秘密告诉他,他一点都不反对。
      “告诉你我倒是愿意的,”巴塔基趁势说道,“但是要等到时机适当才行。骑到我的背上来,跟着我出去一趟吧,我们去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机会!”男孩子一听又犹豫起来,他弄不清楚巴塔基的真正用意何在。“唉呀,你一定对我不大放心,”渡鸦说道。可是男孩子无法容忍听别人说他胆小怕事,所以一转眼他就骑到渡鸦背上了。
      巴塔基把男孩子带到了乌普萨拉。他把男孩子放在一个屋顶上,叫他朝四周看,再询问他这座城市里住的是些什么样的人,还有这座城市是由哪些人管辖的。
      男孩子仔细观看着那座城市。那是一座很大的城市,宏伟、壮观地屹立在一大片开阔的田野中央。城市里气派十足,装璜美观的高楼华厦到处林立。在一个低矮的山坡上有一座磨砖砌成的坚牢结实的宫殿,宫殿里的两座大尖塔直矗云霄。“这里大概是国王和他手下人住的地方吧,”他说道。
      “猜得倒不大离谱,”渡鸦回答说,“这座城市早先曾经是国王居住的王城,但是昔日辉煌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男孩子又朝四周看了看,人眼所见的是一座大教堂在晚霞中熠熠生辉。那座教堂有三个高耸入云的尖塔、庄严肃穆的大门和浮雕众多的墙壁。“这里也许住着一位主教和他手下的牧师吧?”他说道。
      “猜得差不多,”渡鸦回答说,“早先这里曾经住过一个同国王一样威势显赫的大主教。时到今日虽然还有个大主教住在里面,但是掌管全国国家大事的却再也不是他喽。”
      “这些我就猜不出来啦,”男孩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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