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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角落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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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五·魔龙的狂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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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56:2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这还是有点儿完好的兵器的,如果你有幸找到的话,”一个低沉的嗓音如是说。“没什么精致的,但是至少能当下剑攻。”


一个大个子的其实从货车后面走下来,从头到脚包裹着军团的铁甲。他的左护腿与右边的不称,护喉则锈迹斑斑,而臂甲则华美精致,上面镶有乌银花纹。他的右手上套着龙虾钢的护手,左边则是露指的锈铠。而强健的胸甲的乳头上穿了一对铁环。他的全盔则有一系列凹痕,有一个甚至被打穿了。


当他摘下它,显示出乔拉·莫尔蒙伤痕累累的脸。提利昂发现他看起来完全没有那个从耶赞的笼子里拖出来的半残的家伙的样子,彻彻底底的是个雇佣剑士的样了。他的淤青大部分已经好了,脸也不那么肿了,所以莫尔蒙看起来又有个人样了……但只是大致看起来像他。他下半辈子只能与右颊上奴隶主烙上的显示他是个危险而反抗的奴隶的魔鬼标志相伴了。乔拉爵士从没可能被称为一个英俊的男人,而那个烙印则让他看起来很吓人。


提利昂咧嘴笑起来。“是要我比你看起来好看点儿,我就很开心了。”他转向佩妮。“你去那个货车找找,我留下看看这个。”


“若我们一起找的话能快点而。”她拔起一个生锈的半盔傻笑道,将它戴到头顶问。“我看起来是不是很可怕?”


你看起来像个套了一个壶的小丑。“那是个半盔,你得弄个全盔。”他找到一个然后换下佩妮的半盔。


“它太大了。”佩妮的声音在铁中交鸣。“我看不到外面了。”她取下头盔扔到一边。“半盔怎么不好了?”


“半盔露脸。”提利昂捏了捏她的鼻子。“我喜欢你的鼻子,当然是它留在你脸上的时候。”


她的眼睛睁大了。“你喜欢我的鼻子?”


哦,七神救我。提利昂转身开始在货车后部翻找破盔烂甲。


“我还有哪部分你喜欢的?”佩妮问。


也许她希望听起来戏谑些,但是听起来只有悲伤。“我喜欢你的各个部分,”提利昂说,希望结束进一步讨论这个话题,“当然我更喜欢自己的。”


“我们干嘛要带盔甲?我们只是伶人。我们只是假装要战斗。”


“你装的真好,”提利昂说,检查一个看起来像被虫蛀了一样全是窟窿的重甲上衣。哪种蛀虫吃锁子甲?“在战斗中装死尸是一种活下来的方法,好的盔甲是另一种。”但是对于那点还是有点夸大其词的。在绿叉河,他战斗时穿的是一身从莱佛德大人的货车里找到的不合身的破铠甲和一个锥顶的看起来像有人扣了个马桶在他头上的水桶盔。这些军团的盔甲就更糟了,不光旧而不合身,而且濒临报废,满是裂缝,一打就烂。那是干涸的血或只是铁锈?他闻了闻,依旧无法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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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56:3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这里有个十字弓。”佩妮向他展示。


提利昂看了一眼。“我采不上镫型绞车,我的腿不够长。对我来说一个曲柄倒是不错。”但是若真说起来,他不想要个十字弓,得花太长时间重装箭,就算他能潜伏在公厕旁边等着某位敌人跑来蹲坑,他失败的几率大于发生争执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于是相反他捡起一把晨星,晃了晃它然后又丢下了它。太重了。他走过一把战锤(太长),一根狼牙棒(依旧太重),在他终于找到一个称手的匕首签他还挑过半打的长剑,那把匕首是个恶心的三棱刃的小型铁器。“这个还差不多,”他说。刀刃有点生锈但是这不影响它让它边的更恶劣。他又找到了一个皮木做的合适刀鞘然后将匕首插了进去。


“一把合适小个子的小剑?”佩妮开玩笑。“它是把合适巨人的匕首。”提利昂给了她一把长剑。“这才是剑,拿着它。”


佩妮拿起它,晃了晃,拧起了眉。“太重了。”


“铁比木头中多了。用那玩意儿穿过一个人的喉咙,可不会让脑袋变成一个甜瓜。”他拿回了她手里的剑更仔细的检查了一下。“廉价的铁器,尽是豁口。这儿,看到了没?我收回刚才说的话,我得找个好点儿的利器用来砍头。”


“我不想去砍头。”


“你是不该,膝盖下的领域才属于你。小腿,旁腱和脚踝……若你砍掉他们的脚连巨人都会倒下。他们倒下之后即使你也不是个小矮子了。”


佩妮看起来快哭了。“昨晚我梦到我的兄弟没死,我们在一些大人前逗乐,骑着咬咬狗和美丽猪,大家都向我们抛掷着玫瑰。我们很开心……”


提利昂扇了她一巴掌。


这是轻柔的一击,总的来说只是用手腕轻弹了一下,但是背后潜藏着力量。它甚至没在她脸上留下一点痕迹,但是她依旧让她含满了泪。


“若你想做梦,就回去睡觉,”他告诉她,“你清醒的时候我们就依旧是围城期间的逃跑奴隶。咬咬狗死了,那头猪下场大概也差不多。现在找点盔甲穿上,别管它是不是磨人。哑剧表演结束了,要么战斗要么藏起来要么尿裤子,看你如何选择了,但是无论你怎么选,都得在盔甲里进行。


佩妮摸了摸他掴过的脸。“我们不需要逃跑啊,我们不是雇佣剑士,我们不是任何剑士。和耶赞在一起并不是那么糟的,不是啊。看护的确有时候残酷了点但是耶赞从不是。我们是他最喜欢的,他的……他的……”


“奴隶。你想说的是奴隶。”


“奴隶,”她说,她唰的脸红了。“但我们是他的特别的奴隶,就像糖果,他的宝贝。”


他的宠物,提利昂想。他是如此的爱我们于是把我们送到兽坑喂狮子。


她在有些事上说的没错。耶赞的奴隶比七大王国的许多农夫都吃的好药而在即将到来的严冬中也不太可能饿死。奴隶是财产,没错。他们会被买卖鞭打和烙印,满足主人的肉欲,生出更多的奴隶。从哪方面将他们与畜生相比好不了多少。但是大多数的大人们对待他们的畜生倒是很好。骄傲的男人可能会叫嚣他们宁愿死也不做奴隶,但是自尊是廉价的玩意儿。当磨刀霍霍时,这样叫嚣的人马上就少到和龙齿一样珍贵了;要不是那样,这个世界也不会到处都是奴隶了。没有什么奴隶的身份不是自己选择的,侏儒想到,即使他们只有奴役和死亡两个选项,也一直有选择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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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56:3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体谅·兰尼斯特对自己没什么期望。他的舌头在开始已经给他的背上带来不少鞭痕,但很快他就学会取悦与看护和耶赞大人。乔拉·莫尔蒙的抗争时间要长和艰苦的多,但是他最后也屈服了。


至于佩妮,好吧……


佩妮自从他的兄弟格罗特掉了脑袋后就一直在寻找一个新的主人,她想找个能照顾她的人,一个告诉她该怎么做的人。


虽然这么说很残忍。于是相反,提利昂说。“耶赞的特别的奴隶也逃不过白死病。(继黑死病灰死病后又来了个白死病,在马丁把大家都折磨死前,都扔染缸里走了一回……)他们都死了,全部,糖果是最先走的。”他们逃走的那天他们身形庞大的主人就死了,布朗·本·普拉姆这样告诉他。但他和卡斯伯利欧还有其他的雇佣剑士不知道耶赞其他的怪人团的下场……但若佩妮需要谎言来阻止她做梦,他会毫不犹豫的撒谎。“若你想在成为一个奴隶,我就在这场战争结束后替你找个好心的,当然我会换到足以让我回家的金子,”提利昂保证说。“我会找些其他的不错的渊凯人让他为你打造另一个挂着铃铛的金项圈,这样你走到哪儿就响到哪儿。但首先你得留着条命,没人会去买一个死掉的小丑。”


“或者死掉的侏儒,”乔拉·莫尔蒙说。“到战争结束我们大概都已经是虫子们的盘中餐了。渊凯人已经输掉了战争但是他们还不知道。弥林有着无垢者军团,全世界最好的军团。另外弥林还有龙,三条,一旦女王归来,她会的,而且必须。我们呢就只有两排渊凯老爷们,各领着一队训练不周的猴子。踩着高跷的奴隶和带着链子的奴隶……他们还有有着瞎子和瘫痪幼童的军队,我可不会指望他们。”


“哦,我知道,”提利昂说。“次子团是站在失败的一方的,他们得现在就倒戈,虽然这也不是第一次了。”他笑道。“这交给我来办。”


67 黜王者(巴利斯坦三)


大金字塔二层那静谧的兵器库,一排排刀剑之间,两个密谋者的身影来到了一起,一个浅色,一个黑色。“今晚,”斯卡哈兹-莫-坎达克说。他那拼拼补补的斗篷风帽下面,露出来的是血蝙蝠的青铜面具。“我的人都会到位,暗号是‘格雷里奥’。”


“格雷里奥。”听着挺适合的。“好的,看他们都对他做了什么……你当时在庭上吧?”


“我是那40个卫兵当中的一个。就等着王位上那个白痴下令,我们就会砍了血胡子和他的人。渊凯人敢把人质的头拿给丹尼莉斯吗?”


不敢。赛尔弥想着。“哈兹达尔看来很惊慌。”


“胡扯。他自己罗拉克家的亲戚都毫发无伤地放回来了。你看到了,渊凯人把我们当傻子来耍,高贵的哈兹达尔就是主角。问题从来不是宇尔哈兹-左-云扎克。其他的奴隶主会很高兴地扳倒那个老傻瓜。这分明是给哈兹达尔一个借口来杀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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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56:3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巴利斯坦爵士思忖着。“他敢吗?”


“他都敢杀女王,为什么不敢杀她的宠物?要是我们不行动,哈兹达尔会犹豫几天,来表示他不情愿,给贤主大人们帮他摆脱暴鸦团和血盟卫的机会。然后他会先动手,瓦兰提斯舰队还没到,他就会要把龙杀掉。”


是的,他们会的。应该会这样。但这不意味着巴利斯坦-赛尔弥会喜欢。“不会如此的。”他的女王是龙之母,他绝不会请允许她的孩子们受到伤害。“那就在狼时。夜色最浓,全世界都睡觉的时候。”


他最早听到这些话是在暮谷城外,从泰温-兰尼斯特那里。他给我一天时间找出伊里斯。要是第二天早上我不能带着国王回来,他就会血洗城镇,他这么告诉我。我就是在狼时进去然后我们也是狼时出来的。


“灰虫子和他的无垢者军团明天一早就会锁上大门。”


“最好是一大早突袭,”斯卡哈兹说,“从大门冲出去,冲垮封锁线,趁着渊凯人还在床上时把他们粉碎。”


“不。”他们之前已经争论过这个。“这是女王亲手缔造的和平,我们不会首先来打破它。我们一抓住哈兹达尔,就组成一个议事会来代替他统治,要求渊凯人归还我们的人质并且撤兵。他们拒绝的话,只有那时我们才会告诉他们和约打破了,然后和他们做战。你的方式不光彩。”


“你的方式愚不可及。”光脖子回答。“时机到了。我们的自由人准备好了,他们渴望一战。”


这是实情,赛尔弥清楚。自由兄弟团的赛蒙-斯催普拜克和卫士之盾牌的莫罗诺-耶斯-多博都渴望着战斗,为了洗雪渊凯人带来的耻辱给自己正名。只有母亲之子的马瑟伦和巴利斯坦有相同的顾虑。“我们讨论过这个了。你答应按我的法子来。”


“我答应过。”光脖子咕哝着,“但那是格罗里奥之前。那个人头。奴隶主没有荣誉可言。”


“但我们有。”赛尔弥-巴利斯坦说。


光脖子又用Ghis语嘀咕了几句,然后说:“就按你的。虽然战争结束前我们是肯定要为你这老家伙的荣誉而后悔了,我猜。哈兹达尔的守卫怎么样?”


“殿下睡觉的时候身边有两个警卫。一个在他的卧室门口,另一个在里面,一个相连的小屋里。今晚是卡拉兹和钢皮。”


“卡拉兹,”Shavepate咕哝道,“我不喜欢这个。”


“不一定非得动武,”巴利斯坦爵士告诉他,“我想和哈兹达尔谈谈,要是他能理解我们不是想杀他,他也许会命令警卫投降。”


“要是不呢?绝不能让哈兹达尔逃掉。”


“他跑不了的。”赛尔弥不怕卡拉兹,更不在意钢皮。他们只不过是角斗士。哈兹达尔那些让人畏惧的前角斗士奴隶做警卫不一样,他们有速度,力量也够凶猛,有些还有点兵器使用技巧,但那些血腥游戏对于保卫国王来说没什么用。在角斗场他们的敌人是由号角和鼓声预先宣告的,打完胜仗后他们就可以包扎伤口,喝点罂粟牛奶止痛,心知危险已经过去,他们可以在下次战斗前尽情的吃喝嫖赌。但对一个国王卫队的骑士来说,战斗从来没有终结。威胁无时无处不在,不会有喇叭宣告敌人的到来,属臣们,仆人们,朋友们,兄弟们,儿子们,甚至妻子人,任何人都可能在斗篷下面藏着刀子,心里暗藏杀机。每一小时的作战,国王卫人的骑士都要花上万小时来守望,静静地站在阴影里。而哈兹达尔国王的斗士们已经对他们的新职责感到无聊和厌倦了。无聊的人会放松,会反应迟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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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56:3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会对付卡拉兹的,”巴利斯坦说,“只要你确定不要让我还得对付青铜野兽就行。”


“别担心,我们会及时把马格哈兹栓起来的。我告诉过你,青铜野兽是我的。”


“你说你有安插手下到渊凯人中间?”


“毒蛇和间谍,雷兹纳克的更多。”


雷兹纳克不能信任。他闻起来太香,感觉起来太臭。“需要有人去解救我们的人质。除非我们把人弄回来,渊凯人会拿他们来对付我们。”


斯卡哈兹透过面具的鼻孔哼了声。“说得容易,要救就难了。让那些奴隶主去威胁好了。”


“要是他们做的不只是威胁呢?”


“你就会那么怀念他们,老家伙?一个太监,一个野人,一个雇佣兵?”


英雄,乔戈,还有达里奥。“乔戈是女王的血盟卫,她血之血,他们一起从红土荒原走出来。英雄是灰虫子的副手。而达里奥……”她爱达里奥。他能从她看他的眼神里看出来,从她说到他时的声音里听出来。“……达里奥虚荣又冲动,但女王很珍惜他。暴鸦团决定自己行动之前,必须得救他出来。这是可以办到的,我以前曾经把女王的父亲安全地救出暮谷城,当时他被一个叛乱的领主抓住,但……”


“……你休想不引起注意地跑到渊凯人那里,他们每个人都认得你这张脸了。”


我可以把脸遮起来,像你一样。赛尔弥想。但他知道光脖子是对的。暮谷城是前尘往事了,现在他已经太老了,当不了这样的英雄了。“那么我们就得想别的法子。找其他的人来。某个了解渊凯人的人,他的出现不会引起注意的……”


“达里奥叫你老爷爷爵士,”斯坦哈兹提醒他,“我就不说他管我叫什么了。要是你我现在是人质的话,你觉得他会拿他的油皮来冒险救我们吗?”


不太可能,他想。但他说,“他可能会。”


“我们要是被烧着的话,达里奥可能会往我们身上撒尿。其他的就别指望他帮忙了。让暴鸦团另选个团长好了,选个知道自己是谁的。要是女王不回来的话,这世上不过是少了个雇佣兵,谁会悲伤呢?”


“要是她回来呢?”


“她会哭泣,扯着她的头发,咒骂渊凯人。不是我们。我们的手上没有血。你可以去安慰她。告诉她一些过去的老故事,她喜欢那些。可怜的达里奥,她勇敢的队长……她永远不会忘记他,不会……但对我们来说,他要是死了是不是更好?对丹尼莉斯来说也是。”


对丹尼莉斯有好处,对维斯特洛也是。丹尼莉斯-塔格利安爱她的队长,但那是她身体里的小女孩,不是女王。雷加王子爱上莱安娜夫人,上千的人因此而死。Daemon Blackfyre爱上第一个丹尼莉斯,被拒绝后发起了一场叛乱。Bittersteel和血鸦都爱上了Shiera Seastar,结果七个王国都在流血。龙火王子爱上Oldstones的珍妮,他为她放下王寇,结果维斯特洛用尸体来当聘礼。第五个伊耿的所有三个儿子都为了爱情而结婚,不顾老父的心愿。因为那位不可能的君主就是听凭自己的心来选择王后的,他也就允许自己的儿子任意为之了,结果本来可以成为朋友的人成了他们的死敌。之后是叛乱和动荡,就像夜晚跟在白天之后一样,最后以夏厅的巫术,烈火和悲伤收尾。(译者:注意!summerhall之迷重要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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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56:3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她对达里奥的爱是毒药。一种比蝗虫还慢性的毒药,但结果更致命。“但还有乔哥呢,”巴利斯坦说,“他,还有英雄,他们对于陛下都很重要。”


“我们也有人质呀,”光脖子斯卡哈兹提醒他,“奴隶主杀我们一个,我们就杀他们一个。”


有一阵时间巴利斯坦爵士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然后他明白了,“女王的那些待酒?”


“人质,”斯卡哈兹-莫-坎达克坚持道,“格兰兹达尔和奎扎是Green Grace的血脉,梅扎拉是梅莱克家的,凯兹米亚是派尔,亚扎克是格兹恩,贝卡兹是罗拉克,哈兹达尔自己的亲族。他们都是那些金字塔的儿女,扎克,奎扎尔,乌尔利兹,哈兹卡,达扎克,耶里赞,都是那些贤主大人们的孩子。”


“无辜的女孩和脸孔甜蜜的男孩,”在他们服待女王这段时间里巴利斯坦爵士认识了这些孩子,格兰兹达尔梦想着荣耀,害羞的梅扎拉,懒惰的米克拉兹,虚荣又漂亮的凯兹米亚,有着温柔的大眼睛和天使一样的声音的奎兹,达扎尔是个舞者,还有其他那些。“孩子。”(译者抓狂了。。。。)


“是Harpy的孩子。我们只有以血还血。”


“这也是那些带给我们格罗里奥人头的渊凯人说的。”


“他也没说错。”


“我不允许。“


“要是不能碰的话,要人质什么用?”


“也许我们能拿三个孩子去换达里奥,英雄和乔哥。”巴利斯坦说,“王后陛下——”


“——不在这里。是你和我要做必须做的。你知道我是对的。”


“雷加王子有两个孩子,”巴利斯坦爵士告诉他。“莱尼斯是个小姑娘,伊耿还是怀里的婴儿。当泰温兰尼斯特占领君临时,他的人杀了他们。他把血腥的尸体裹在红斗篷里,作为礼物送给了新王。”劳勃看到时说了什么?他笑了吗?巴利斯坦赛尔弥在三岔河受了重伤,省去了亲眼看到泰温的礼物,但他经常会想,要是我看到他对着雷加孩子们的血腥尸体微笑,这世上没有任何军队能阻止我杀了他。“我不会容忍杀害孩子,接受这一点,要不我就不参与。”


斯坦哈兹格格笑道,“你是个顽固的老家伙。你那些甜蜜的男孩只会长大成为Harpy的儿子,要不现在杀要不将来杀了他们。”


“你只能为了他们的罪行杀他们,不能为了他们将来可能犯的罪杀。


光脖子从墙上摘下战斧来品量,咕哝着说,“那就这样吧,不伤害哈兹达尔和我们的人质,满意了吧?老爷爷大人?”


这些没法让人满意。“可以。狼时,记住。”


“我不会忘的,爵士。”虽然青铜蝙蝠的嘴没动,但巴利斯坦能感觉到面具后面的冷笑,“坎达克等待今晚等得太久了。”


这就是我怕的。要是哈兹达尔国王是无辜的,现在他们做的事就是叛国。但他可能是无辜的吗?赛尔弥听到过他劝丹尼莉斯品尝那些毒蝗虫,叫嚷他的人去杀龙。要是我不行动,哈兹达尔会杀了龙,为女王的敌人打开城门。我们没有选择。但不管他如何翻来覆去地想来想去,老骑士都不能从中感觉到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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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56:3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漫漫长日过得慢如蜗牛。


他知道,在某处哈兹达尔国王更在和雷兹耐克-莫-雷兹耐克,马格哈兹-佐-罗拉克,格拉扎-格拉尔还有他其他的弥林谋士一起商量,来决定如果最好的回复渊凯的要求……但巴利斯坦-赛尔弥不再是这种会议的一部分了。他也没有一个国王需要守卫了。他从金字塔顶一路走到底,确定守卫都在岗位上。这花了大半个上午,下午他和他的孤儿们在一起,甚至自己拿起剑和盾来考量那几个大点的孩子。


他们有些人在角斗场受过训练,直到丹妮莉斯-塔格利安攻占弥林并把他们从锁链中解放出来。他们在巴利斯坦教他们之前就已经熟悉剑,矛和战斧了。有几个可能已经准备好了。首先是那个从Basilisk群岛来的男孩,图姆科-拉霍,他黑得就像学士的墨水,但强壮敏捷,是赛尔弥自詹米-兰尼斯特之后见过的最好的天生剑客。鞭子拉拉克也一样,巴利斯坦爵士虽然不喜欢他的战斗风格,但他的技巧是毫无疑问的。拉拉克要想正确掌握骑士的武器比如剑,长矛和战锤还得有些年头,但他的皮鞭和三叉戟是要命的。老骑士警告过他鞭子碰上全副盔甲的骑士是没用的,直到他看到拉拉克使用它,绕住对手的腿把他们掀翻。现在还不是骑士,但是个勇猛的斗士。


拉拉克和图姆科是最好的,之后还有拉扎莱尼,别的孩子叫他红羊,虽然现在他还只是凶猛却没有技术。也许他的兄弟也行,三个出身低的Ghis人,他们的父亲为了还债把他们卖成奴隶。


这就有了6个,27人里的6个,赛尔弥本期望有更多,但6个也是良好的开始。其他的孩子大多都太小了,之前接确更多的也是纺机,犁头和水罐,而不是剑与盾,但他们学得很快,几年当待卫的锻炼后,可能还会出6个骑士献给女王。至于那些永远也不成的人,好吧,不是每个孩子都注定要当骑士的。这个国家也许要工人,店主和武器制造者。在弥林还是在维斯特洛都一样。


看了他们训练后,巴利斯坦爵士考虑是不是当即封图姆科和拉拉克为骑士,也许还有红羊。要册封骑士需要一个骑士,而如果今晚事情出错的话,明早他就死了或者关在地牢里了,还有谁来管他的待卫们呢?不过另一想,年轻骑士的名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谁册封的他,要是别人知道他们是一个叛国者给了他们马刺,那对这些孩子们也没好处,反到直接把他们也送到地牢里和他在一起来。他们应该获得更好的,巴利斯坦决定,做一辈子的待从好过当一天的名誉不良的骑士。


到了傍晚,他让他们放下剑和盾,聚到他身边来,他给他们讲做骑士意味着什么:“是骑士精神造就一个真正的骑士,不是剑,”他说,“没有荣誉的话,一个骑士比一个普通的杀手强不到哪里去。宁可光荣地死去,也不要耻辱地活着。”孩子们瞪视着他,但有一天他们会理解的,他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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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56:3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之后,回到金字塔顶,巴利斯坦发现弥桑黛正在读一堆卷轴和书。“今晚就呆在这儿,孩子。”他告诉她,“不管发生了什么,不管看到或者听到什么,不要离开女王的套房。”


“我听说,”女孩说,“要是我可以问的话——”


“最好别问,”巴利斯坦独自走出去到露台花园里,我不是干这事的料,他一边看着下面的城市一面沉思。金字塔们正在醒来,一座接一座,灯笼和火炬亮了起来,阴影聚在下面的街上。阴谋,操纵,暗语,谎言,秘密接着秘密,而我不知道怎么会成为这其中一部分。


可能到现在他该习惯这些事情了。红堡也有它的秘密,甚至雷加。龙石岛的王子从来没像信任阿瑟-戴恩那样信任他。赫伦堡就是个例子。错误的春天那年。


记忆仍然苦涩。老温特爵士拜访了他的兄弟,国王卫队的奥斯瓦尔-温特后,很快就宣布要开比武大会,有瓦里斯在一边撺掇,伊里斯国王开始相信他的儿子正密谋让他下台,而温特的比武大会是个阴谋,让雷加能够会见尽可能多的大领主,并把他们召集到一起。自从暮谷城之后,伊里斯就再没离开红堡一步,但他却突然宣布他要陪着雷加王子去赫伦堡,从那之后一切都不对了。


要是我是个更好的骑士……要是我能在最后的决定里把王子打下马,就像我对其他人一样,那就会由我来选择爱与美的皇后了……


雷加选了莱安娜-斯塔克,巴利斯坦-赛尔弥会做不同的选择。不是王后,她不在场。不是多恩的伊利亚,虽然她平易近人;要是她选上了,能免去之后多少战争和伤害。他的选择将是那位刚刚进入朝庭不久的少女,伊莉亚的一个女伴……虽然和亚夏拉-戴恩比起来,多恩公主就是个厨房的仆妇。


即使这么多年过去,巴利斯坦然后记得亚夏拉的微笑,她的笑声。他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她,长长的黑发垂落肩上,还有那萦回不去的紫色双眸。丹尼莉斯有同样的眼睛。有时他的女王看着他时,他感觉他是在看亚夏拉的女儿……


但亚夏拉的女儿胎死腹中了,而她的淑女不久之后也从高塔上跳下,因为失去孩子的悲痛而疯狂,也可能还因为那个在赫伦堡压去她名誉的男人。她到死都不知道巴利斯坦爱着她。她怎么能知道呢?他是国王卫队的骑士,发誓不结婚。告诉她他的感觉不会有好处的。但沉默也没什么好处。要是我能把雷加打下马,给亚夏拉戴上爱与美皇后的桂冠,也许她会来关注我而不是斯塔克?


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了。但在他所有的失败中,没有一个能如此折磨巴利斯坦-赛尔弥。


天空低垂,空气闷热,但那里有点东西能让他脊椎发痒,雨。他想,风暴就要来了,不是今晚,今天明天,巴利斯坦爵士琢磨着自己能不能够活到看到它。要是哈兹达尔有自己的蜘蛛,我就已经和死了差不多了。要是非死不可,他希望能像活着一样,手里拿着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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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56:3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当最后一线天光消逝在西边奴隶湾那些船帆背后时,巴利斯坦爵士回到室内,叫来两个仆人让他们给他烧水洗澡。一下午和他的待从们一起训练让他混身都是汗。


水只是温热,但赛尔弥一直在浴缸里呆到水变凉了,他把自己的皮肤擦得发红。等到洗得一尘不染,他站起来擦干自己,穿 上从里到外一身的白衣,袜子,小衣,丝绸的束腰外衣,夹层猎装,都是刚刚洗过漂白的。在外面他又穿上王后送他的凯甲,链甲做工细致,柔软得像好皮革,胸甲坚如冰明如雪。白色皮革腰带扣着金环,上面一边佩着匕首,一边是长剑。最后,他披上白斗篷,在肩上系好。


他没带头盔,怕影响视线,他需要能看到发生了什么事。金字塔大厅暗如黑夜,敌人可能从每个方向冲过来。另外,他头盔上装饰的龙翅膀虽然看起来夺目,但太容易引来剑斧了。要是七神允许的话,他该把它留到下次比武大会用。


全副武装后,老骑士等待着,坐在他那挨着王后套房的小房间里。他曾经服务过却没能保护的国王的脸一个接一个浮现在黑暗里,还有那些与他在国王卫队一同战斗的兄弟们的脸。他琢磨着谁会做他将要做的事。肯定有些人,但不会是所有的。有些人会毫不犹豫地把光脖子当叛徒打倒。金字塔外开始下雨了,巴利斯坦爵士独自坐在黑暗里,聆听。雨声像是泪水声,他想着。像是死去的那些国王在哭泣。


现在是时候动身了。


弥林的大金字塔是仿照GHIS的大金字塔建的,Lomas Longstrider曾经看到过那些巨大的废墟。象它的古代先祖一样,红色的大理石大堂现在满是蝙蝠和蜘蛛,弥林金字塔号称有33层,这数字都能吓着GHIS的神灵。巴利斯坦爵士独自开始漫长的行程,下楼时白斗篷在他身后飞舞。他走的是仆人楼梯,没有大理由砌的宽敞楼道,更窄,更陡,笔直的楼梯藏在厚厚的砖墙后面。


走下12层后他发现光脖子等在那里,他的粗壮面孔仍藏在今天早上他戴过的面具后面,血蝙蝠。6个青铜野兽和他一起,都戴着昆虫的面具,都一个样子。


蝗虫,赛尔弥意识到。“格罗里奥,”他说,“格罗里奥,”一个蝗虫回答。“你需要的话,我还有更多的蝗虫,”斯卡哈兹说。“6个够了,守门的人怎么样?”


“我的人,你不会有麻烦的。”


巴利斯坦爵士拍下光脖子的手臂,“不是必须的话不要流血,明天早上过来,我们组成一个议事会来告诉这个城市我们做了什么,还有为什么。”


“照你说的。老头,祝你好运。”


他们分走不同道路,巴利斯坦爵士继续下楼,青铜野兽们跟在他身后。


国王的套房在金字塔的正中心,16和17楼,等赛尔弥到时,他发现通向内部的门关着并上了铁链,门口有两个青铜野兽守着。在他们百纳斗篷兜帽下面,一个是老鼠,一个是公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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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56:3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格罗里奥,”巴利斯坦爵士说。“格罗里奥,”公牛回答。“右面第三个厅。”老鼠打开了铁链,巴利斯坦爵士和他的护卫走进了一个狭窄的,点着火炬的红黑砖砌砌佣人通道。他们通过了两个厅进入右面第三个,脚步声回响着。


在国王套房雕花硬木大门外站着钢皮,一个年轻的角斗士,还算不得第一流的。他的脸上是绿色和黑色的复杂纹身,是古老的瓦拉里尔巫术记号,用于把他的皮肉变得坚硬如铁。相似的记呈还在他的脸上和胳膊上,虽然现在还不知道他们能不能挡住剑或斧头。


就算没这些,钢皮看起来也够吓人的了——这个瘦硬的年轻人跨上半步,“谁在那儿?”他喊道,用长斧挡住了去路,当他看见是巴利斯坦爵士和身后的青铜蝗虫时,他放下了长斧,“老大人。”


“要是国王高兴的话,我需要和他谈几句。”


“时间很晚了。”


“时间是晚了,但很紧急。”


“我去问问。”钢皮把长斧靠在门上,打开了旁边一个门洞,里面露出一个孩子的眼睛,孩子的声音从门里传出来,钢皮回答了他。巴利斯坦爵士听到重重的门栓被拉开的声音,门打开了。


“只能你自己,”钢皮说,“野兽们在这等。”


“好的。”巴利斯坦爵士对蝗虫们点了点头。其中一个点头做答。赛尔弥一个人走进了门内。


里面一片漆黑,没有窗子,四面都是8英尺厚的砖墙,国王的房间里面宽敞豪华。黑橡木的大柱子支撑着高高的天花板,地板上铺着魁尔斯的丝织地毯。墙上古旧的挂毯价值连城,上面描绘着古老Ghis帝国的荣光,其中最大的一幅画着瓦拉里败军最后的幸存者戴着桎梏和铁链行进。通向卧室的拱廊上守着一对香木的恋人,雕刻打磨的,上面打了油。巴利斯坦看到了就觉得心慌意乱,不过毫无疑问那就是想要达到这效果的。我们越快离开这地方越好。


一个铁炉子是唯一的光源,旁边坐着两个女王的待酒,达拉凯兹和奎兹。“米克拉兹去叫醒国王了,”奎兹说,“要我们给你倒点酒吗,大人?”


“不了,谢谢。”


“你可以坐下,”达拉奎兹指了指一个板凳。“我情愿站着。”他能听到拱廊那面卧室里传出的声音,有一个是国王的声音。


等了有一会国王哈兹达尔-佐-拉罗克,第14,才打着哈欠走了出来,,一边系着他睡袍的带子。袍子是绿绸子的,装饰着大量的珍珠和银线,下面国王什么也没穿。这样不错,裸体的人会感到脆弱,更不容易有拼个鱼死网破的举动。


巴利斯坦爵士还描到拱廊那边一个帘子后一个裸体的女人,她的胸与腿在丝绸下面遮遮掩掩。


“巴利斯坦大人,”哈兹达尔又在打哈欠。“这都几点了?是有关我那甜蜜女王的消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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