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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角落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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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五·魔龙的狂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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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49:0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巴里斯坦爵士好像明白了。“他回来时陛下正同绿衣贤者在一起。我知道你不想被打扰。团长的消息可以等到明天。”


“不。”(当我的团长离我如此之近,我怎么会想睡觉?)马上带他来。恩。。。我今晚不需要你(守卫了)。与达里奥在一起我很安全。哦,叫伊莉和 姬启, 如果你愿意就太好了,还有弥桑德。”(我需要打扮,把我打扮漂亮。)


在她的女伴来时她也对她们这么说。“陛下想要怎么打扮?”弥桑德问到。


(星光和海泡石),丹妮想,(一缕丝绸,留我的左胸裸露,让达里奥开心。哦,头上插上鲜花。)当他们初次见面时,达里奥一直在向她送鲜花,从渊凯一路一直到弥林。“把那镶有珍珠的灰色亚麻礼服穿在身上,哦,还有我的白狮子皮。”她在卓戈的狮子皮中总是觉得安全。


丹妮在她的平台上接见了船长,坐在梨树下的一个石刻长登上。半弯的月儿爬上了天空,加入群星之中。达里奥进入平台。(即使他站着也显得很得意)。团长穿着条纹马裤,塞进紫色的高皮靴中,一件白色的丝绸衬衣,一件金环背心。他三叉的胡须呈紫色,显眼的胡子呈金色,卷曲的长发中分两边。在他的一个屁股后挂着细剑,另一个是把多斯拉克弯刀。“明艳的女王”,他说,“在我离开后您更漂亮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女王习惯了这样的恭维,然而达里奥的赞美还是要比雷兹纳克,扎罗或者希兹达尔的要舒服。“团长,他们告诉我你在Lhazar


为我们做的很好。


“您的船长为服务他残忍的女王而活。”


“残忍?”


他的眼睛里反射出月光。“他跑在他所有人前面来看她的脸庞,却被仍在一边煎熬,而她却毫不在乎的和一个快死的老女人一起吃羊肉。”


(他们没告诉我你在这),丹妮想,(或者我急着召见你是犯了个错误)。“我正在和绿衣贤者用晚餐。”最好不要提到希兹达尔。“我急切的需要她的睿智建议。”


“我只有一个紧迫的需要:丹妮莉丝。”


“我要些食物吧?你肯定饿坏了。”


“我两天没吃了,但是现在我在这里,享受你的美丽就足够了。”


“我的美丽不会填饱你的肚子。”她摘下一个梨扔给他“吃了这个。”


“如果我的女王命令。”他咬了一口梨,他的金牙在闪闪发光。果汁流到他紫色的胡子上。


她内里的女孩想要狠狠的亲他。(他的吻将会猛烈而痛苦),她告诫自己。(而且如果我叫出来或者命令他,他也不会停止。)但是女王知道这很蠢。“告诉我你的旅程。”


他毫不在意的耸耸肩膀。“渊凯人派了雇佣兵封锁Khyzai 路


(通向“羊人”领地的路)他们叫自己“长矛”,我们在夜间袭击了他们,送一些人去了地狱。在Lhazar我杀了两个我的队长,他们意图偷窃女王让我送给羊人做礼物的珠宝和金盘子,一切如我所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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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49:1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你在战斗中损失了多少人?”


“九个,”达里奥说,“但是一打“长矛”战士觉得加入暴鸦团好过死,所以我们赚了3个。我告诉他们跟随你的巨龙作战会比和他们作对活的长,而他们认同我的话。”


这使她谨慎起来“他们可能是渊凯的间谍。”


“他们太笨当不了间谍。你不知道他们。”


“你也是。你信任他们吗?”


“我信任我所有的人,自从我可以吐唾沫。”他吐出一颗种子,用笑容回应她的怀疑。要我把他们的头提来见你吗?


我会的,如果你命令。一个秃头,两个有辫子,还有一个把他的胡子染成四种颜色。什么样的间谍会留这样的胡子,我问你?那投掷者可以在四十步外打中虫子的眼睛,一个丑陋的家伙懂马,但是如果我的女王说他们必须死。。。”


“我没那么说,我只是。。。让你盯着他们,就这样”她觉得这么说很傻。她总是觉得和达里奥在一起时有点傻。(迟钝,小女生样,反应慢。他怎么看我?”她换了个话题,“羊人会送给我们食物么?”


“谷物将会由驳船自Skahazadhan送来,我的女王,其他货物将由篷车自Khyzai运到。”


“不能是Skahazadhan。河流已经被封锁了。大海也是。你也许看见了海湾外的船。魁尔斯人赶走了3艘我们的渔船,捉住了其他的。剩下的不敢离开港口。我们还仅有的贸易被切断了。”


达里奥把梨核扔远。“魁尔斯人血管里流的是牛奶,让他们看看你的龙,他们就跑了。”


丹妮不想谈论龙。农夫们仍然带着烧焦的骨头前往她的宫廷,抱怨丢失了绵羊,而卓耿还是没有回到城市。有人报告在河北岸见到了它,在多斯拉克海的青草上。落入坑中,韦赛利昂挣开了一条锁它的铁链,它和雷加一天天越来越凶猛。铁门曾经被烧得红热,她的无垢者告诉她,没人敢与它们接触。“阿兹塔波一样也在被围攻之中。”


“这个我知道。一个长矛团的活够了告诉我红色之城在人吃人。他说很快会轮到弥林,所以我割了他的舌头喂给一只黄狗。没狗会吃说谎者的舌头。当黄狗吃了,我知道他说的是真话。”


“我在城里也有战斗。”她告诉他鹰身女妖之子和黄铜野兽,砖块上的血。“我的敌人环饲我,在城里和城外。”


“攻击,”他曾说,“一个被敌人环绕的人不能保护他自己。试试,在你躲开刀剑时,斧子将会在背后袭击你。不,当面对许多敌人是,找出最弱的,杀了他,穿过他逃跑。”


“我能跑到哪?”


“跑到我床上,我的臂弯,我的心里。”多斯拉克弯刀和细剑的剑柄被打造成金色的妇女的形状,裸体而放荡。他用拇指以一种下流的方式掠过她们,展露出邪恶的微笑。


丹妮感到血涌上了脸。这几乎是他在爱抚她。(如果把他拉上床他会不会觉得我很**?)他让她想做他的情妇。(我再也不能单独见他。靠近他太危险。)“绿衣贤者说我必须找一位吉斯国王,”她说,慌乱不安,“她力促我嫁给高贵的希兹达尔?佐?洛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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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49:1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那家伙?”达里奥轻笑。“为什么不是灰虫子,如果你想要一个太监在你床上?为什么你想要一个国王?”


(我想要你)。“我想要和平。我给希兹达尔九十天去结束谋杀。如果他做到了,我将选他做我丈夫。”


“选我做你丈夫,我会在九天里做到。”


(你知道我不能那么做),她几乎说出来,“你与阴影作战时你必须与投射它的人作战,”达里奥继续。“杀光他们,夺取他们的财富,我说,低语就是命令,你的达里奥会给你一堆他们的脑袋,比金字塔还要高。”


“如果我知道他们是谁----”


“Zhak 、 Pahl 和 Merreq,他们,和其他剩下的,伟主大人,还会有谁?”


他的勇敢如同他的血腥。“我们没有证据这是他们所为。你能让我屠杀我自己的臣民么?”


“你的臣民很高兴杀掉你。”


他走了太长时间,丹妮几乎忘了他曾是什么人。佣兵天生不忠,她提醒自己。(易变,不忠,无情。他永远不会超越自我,他永远不是当国王的料。)“金字塔很坚固”,她向他解释。“我们要花大代价才能解决他们。我们一攻击一个,其他的就会起来反对我们。”


“那就用什么办法把他们剔出金字塔。一场婚礼也行。为什么不?答应希兹达尔,所有伟主将会来参加婚礼。等他们聚集到神庙,让我收拾他们。”


丹妮很惊骇,(他是一个怪物,一个英勇的怪物,但是还是个怪物。)“你要把我变成屠夫国王?”


“当屠夫比当肉好。所有的国王都是屠夫。女王就不同?”


“这个女王就是。”


达里奥耸耸肩膀“大多数皇后没有主意,只是来给国王暖床生孩子。如果你想做那种女王,最好嫁给希兹达尔。”


她的怒容闪现“难道你忘了我是谁?”


“不,你呢?”


(韦赛里斯会因他的无礼砍掉他的脑袋)“我是真龙血脉。不要给我上课。”当丹妮站起来了时,狮子皮自肩膀上滑下,滚落在地上。“退下。”


达里奥欠身“我遵从旨意。”


当达里奥出去,丹妮莉丝叫回巴里斯坦爵士“我要暴鸦团回去。”


“陛下?他们刚回来…?”


“我要他们走。让他们侦查渊凯内陆,保护从Khyzai 路上来的篷车。从今以后达里奥向你汇报。给他所有应得的荣誉,付给他的人高价钱,但是别再让他到我面前。”


“如你所说,陛下。”


这晚她在床上翻来覆去再也睡不着。她甚至召唤伊莉,希望她的爱抚能助她休息,但是一会功夫,她就让多斯拉克女孩离开,伊莉甜蜜、温柔且乐意,但是她不是达里奥。


(我做了什么?)她想,在空床上缩成一团。(我等他回来等了这么久,然后我又把他遣走。)“他会把我变成怪物,”她自语到,“一位屠夫女王。”但是她想起卓耿离开,(其他的)关在深坑里。(我手上也有鲜血,我心里也有。我们没那么不同,达里奥和我,我们都是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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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49:1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24.失地领主(琼恩克林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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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花这么久的时间,Griff一边在羞涩处仝女仝号的甲板上踱步一边告诉自己。他们是不是已经失去了Haldon,而得到了提利昂?兰尼斯特?会不会是瓦兰提斯人带走了他?我应该派鸭子跟着他。独个儿的Haldon是不可信的;在赛尔霍利斯让那侏儒逃跑就证明了这一点。


羞涩处仝女仝号被拴在喧闹长河滨的某个平凡的位置,停在一串多年未离开码头的平底小船和漆色华丽的滑稽戏仝子彩船中间。滑稽戏仝子们喧闹而活跃,总是在互相进行辩论演讲以及不时地酩酊大醉。


天气又热又黏,离开索罗斯后的每一天都是这样。暴仝虐的南方太阳直射在福隆泰利斯的熙攘河滨,但炎热是Griff最不关心的部分。黄金勇仝士团驻扎在镇南三里,比他期待的位置更北,Triarch Malaquo带着五千步兵和一千匹马到北边截断了他们前往delta路的通道。丹妮莉丝?坦格里安在另一个世界,而提利昂?兰尼斯特……好吧,他可能在任何地方。如果神降恩慈,兰尼斯特那难看的脑袋如今正在去往君临的半路上,但是这侏儒更可能在某个很近的地方活得好好的,酒气熏天地计划着什么新的阴仝谋。


“Haldon到底在什么该死的地方?”Griff向Lemore夫人抱怨道,“买三匹马到底要多久?”


她耸了耸肩。“大人,难道将那男孩留在这儿上船不是更安全么?”


“更安全,的确。更明智,不算。他已经成长为一个男人了,而这是他注定要走的路。”Griff对这些推诿辩驳已经失去了耐心。他厌恶了躲藏,厌恶了等待,厌恶了提心吊胆。我没那个时间来提心吊胆。


“这些年为了让伊耿王子不被发现,我们已经走了非常长的路。”Lemore提醒他,“洗净他的头发并宣布他身份的时刻终将来临,这我知道,但那并不是现在。不是向一个佣兵军团。”


“如果Harry Strickland的意思是他不赞同,那把他藏在羞涩处仝女仝号上不会保护得了他。Strickland有一万剑士可供指挥。而我们有公爵。伊耿满足成为一个王子的一切要求。Strickland和其他人都需要看到这些。这些人都是他自己的手下。”


“这些人是他的手下是因为他们是花钱雇来的。一万个武仝装着的陌生人,加上投机者和随营者。只要有一个人叛仝变就能毁了我们。如果雨果的脑袋能换来一个领主的位置,那瑟曦?兰尼斯特究竟向真正的继承人付出什么才能得到铁王座?你不了解这些人,大人。距你上一次与黄金勇仝士团同骑已经过了很多年,而你的老朋友已经死了。”


“黑心”。上次Griff离开他时,Myl仝es Toyne是如此具有活力,实在难以接受他已经去世了。长杆上的金头颅,“无家者”Harry Strickland取代了他的位置。Lemore并没有错,他明白。无论他们的父亲或祖父是不是来自维斯特洛的流仝亡者,如今黄金勇仝士团的人都是佣兵,而任何佣兵都不值得信任。就算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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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49:1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前一晚他再次梦见了石堂镇。独自一人手持着剑,他挨家挨户地跑过,砸碎门,冲上楼梯,从一个屋顶跳到另一个屋顶,耳中鸣响着远处的钟声。铜钟与银琴的声音贯穿头颅,令人发狂的噪音越来越响,令他头痛欲裂。


鸣钟之战后已经过去了十七年,但那些钟声仍在他腹中绞结。其他人也许会声称是因为雷加王子在三叉戟河畔倒在劳勃的战锤下而导致了王国的落败,但是如果在石堂镇狮鹫就杀死了雄鹿的话三叉戟河之战就不会发生。那天钟声杀了我们所有的人。伊利斯和他的皇后,多恩的伊莉亚和她的小女儿,七大王国的每一个真正的男人和忠诚的女人。还有我的银王子。


“计划是只当我们和丹妮莉丝女王汇合后才能宣布伊耿王子的存在。”Lemore说着。


“那是在我们以为那女孩要回到西方的时候。我们的真龙女王已经将这个计划燃为灰烬了,也谢谢潘托斯的那个胖蠢货,我们抓到了她的龙尾巴然后让我们的手指都烧成了骨骸。”


“也不能指望伊利里欧会知道那女孩会选择留在奴仝隶湾。”


“那也比期待他知道那乞丐王年纪轻轻就会死,或者卓戈卡奥会跟着他一起进坟墓那些事情多不了多少。那胖子所预期的事情基本都不会发生。”Griff用戴着手套的手拍着他的长剑柄,“我曾听从那胖子的乐曲起舞多年,Lemore。那对咱们有什么好处?王子已经成年了。他的时间正在——”


“Griff,”Yandry大声喊道,声音响过戏仝子们的铃响,“Haldon回来了。”


的确。这位“半学士”看上去又热又脏,就像是他徒步从水滨走到了码头。汗水将他的细麻布长袍腋下浸出两个深色的圈,而他的长脸看上去就和在赛尔霍利斯他回到羞涩处仝女仝号上坦白那侏儒不见了的时候一样酸楚。不过他牵着三匹马,那就是一切了。


“把男孩带过来,”Griff对Lemore说,“看他已经准备好了。”


“照你说的办。”她不快地应道。


就这样吧。他已经喜欢上了Lemore,但那不代表他就需要得到她的同意。她的任务是指引王子信仝仰的真义,而她已经完成了任务。但依靠众人祷仝告并不能让王子登上铁王座。那是Griff的任务。他已经辜负了雷加王子一次。他不能辜负王子的儿子,当他依然还活着时。


Haldon带来的马没能让他满意。“这是你能找到最好的马?”他向“半学士”抱怨道。


“是的,”Haldon怒气冲冲地说,“而你最好也不要问它们花了我们多少钱。多斯拉克人渡河后,福隆泰利斯一半的老百仝姓都决定很快要离开,所以马的价钱一天比一天贵。”


我应该自己去的。赛尔霍利斯之后,他发现很难像从前那样信任Haldon。他让那侏儒用巧舌蒙骗了他。让侏儒独自晃荡进妓院而他像个白仝痴一样在广场徘徊。妓院主坚持说那个小矮人被个剑士带走了,但是Griff始终不确定他能相信这个说法。小恶仝魔是足够聪明来密谋自己的逃跑的。妓仝女们说的那个抓仝走他的醉汉也很可能是他自己雇来的。我也该感到羞愧,当那侏儒将自己挡在Aegon和石仝人之间后,我就放松了戒备。我该在第一次见到他时就割了他的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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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49:1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想它们会做得够好的。”他对Haldon说,“营地往南边只有三里地。”羞涩处仝女仝号带他们去那儿会更快,但是他不想让Harry Strickland知道他和王子曾去过哪儿。他也不喜欢游过浅滩然后爬上某个泥泞河滨的情景。那种途径可能适合一个佣兵和他的儿子,但绝不适合一位伟大的领主和他的王子。


当少年与身边的Lemore夫人一起从船舱里出现时,Griff仔细从头到脚地审视他。王子佩带着剑和匕仝首,穿着擦得锃亮的黑皮靴和一件镶血红缎边的黑色大氅。他的头发洗过剪过并刚染成了深黑的蓝色,他的眼睛看起来同样的蓝。他的喉头系着用黑铁串起的三个巨大方形红宝石,那是来自伊利里欧总督的礼物。红与黑。龙的色彩。那很好。“你看起来正是个王子的样子。”他对男孩说,“你爸爸如果看到你一定会感到自豪。”


年轻的Griff用手指梳理着他的头发。“我觉得这蓝色真恶心。我们应该把它洗掉。”


“很快。”如果头发恢复原样,Griff也会很高兴,虽然他曾经的红发已经变灰。他拍拍少年的肩膀。“我们走了吗?你的军仝队正在等待你的到来。”


“我喜欢这个说法。我的军仝队。”一个微笑在他脸上一闪而过,“不过他们是吗?他们是佣兵。尤罗警告过我不能相信任何一个佣兵。”


“那说得有道理。”Griff赞成道。如果还是“黑心”在指挥的话也许就会不一样,但Myl仝es Toyne已经死了四年了,而“无家者”Harry Strickland是个完全不同的人。不过他不会告诉男孩这些。侏儒已经在他的小脑袋里种下了足够多的疑虑。“不是任何人都像他看起来的那样,而作为王子特别要小心谨慎……不过过于谨慎的话,疑心也会害了你,会让你忧虑而胆怯。”伊利斯国王就是这么个人。最后,甚至雷加王子都很清楚这一点。“你如果折中的话会做到最好。让人们用忠实的服仝务赢得你的信任……而当他们这么做时,要慷慨而大度。”


男孩点头:“我会记得的。”


他们给了王子三匹马中最好的那匹,一头大灰骟马,颜色淡得几乎像白色。Griff和Haldon骑着小些的两匹在他左右。去南方的路沿福隆泰利斯的白墙有半里好路。然后他们离开了城市,沿着罗伊达畔弯弯曲曲的路穿过柳树丛和罂粟花地,骑经一座高大的木头磨坊,它的风车叶转动时发出老骨头一样的声响。


太阳西斜时他们到达了黄金勇仝士团的营地。那是一个连亚瑟?戴恩都会承认的军营——布局紧凑、整齐有序、防御良好。绕着营地挖了一道深壕沟,里面插着锋利的木桩。帐篷分列排开,中间隔着宽阔的大道。公共厕所安置在河边,以便水流冲走废弃物。马棚在北边,而在它们前面,两打大象在河边吃草,用它们的鼻子扯下芦苇。Griff带着赞许的眼光瞥了一眼这些灰色巨兽。维斯特洛没有一匹战马能够对抗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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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49:1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高仝耸的金布军旗在绕营地边线的长杆上拍打着。在它们下面,武仝装齐备的哨兵带着矛和十字弓巡逻,查看每一条来路。Griff曾害怕勇仝士团在Harry Strickland的指挥下会变得松散,他从前看起来更注重广交朋友而不是强仝迫纪律;但是似乎他的担忧都是多虑了。


在大门口,Haldon对守卫官说了些什么,然后一个人被派跑着去找指挥官。当他回来时,他看上去和Griff上次看到他时一样丑。一个大腹便便、步履蹒跚的大个男人,这个佣兵脸上带着十字缝线的旧伤疤。他的右耳看上去好像被狗嚼过而左耳已然不见踪影。“Flowers,他们升你做指挥官了吗?”Griff说,“我以为黄金勇仝士团是有标准的。”


“那标准比这还糟,你这小个。” Franklyn Flowers说,“他们还封我为骑士。”他用手臂揽过Griff,给了他一个能让人骨折的拥仝抱。“你看起来真可怕,甚至是一个死了多年的人也不能这么糟。蓝头发,是吗?Harry说你要来的时候,我差点拉裤子里了。然后Haldon,你这冷冰冰的混蛋,也很高兴见到你。你还那么独来独往吗?”他转向年轻的Griff,“然后这个是……”


“我的随从。小伙子,这是Franklyn Flowers。”


王子点点头示意知晓。“Flowers是私生子用的姓。你来自河湾地。”


“对喽。我妈是果酒厅的洗衣妇,直到有一天某个老仝爷的儿子强仝奸了她。让我成了某种Fossoway家的烂苹果,这是我的看法。”Flowers透过门向他们招手,“跟我进来吧。Strickland已经把所有军官都召进帐篷了。军事会仝议。该死的瓦伦提斯人正敲着矛质问我们的目的。”


黄金勇仝士团的人正在他们的帐篷外玩着骰子,喝着酒,并拍赶着苍蝇。Griff想知道他们中有多少人知道他是谁。肯定够少。十二年是很长一段时间。甚至与他并肩骑马的人都不一定能认出他是逃亡的火红胡子Jon Connington,如今他是满面皱纹,没有蓄胡而染着蓝发的佣兵Griff。至今大部分人都认为,Connington在偷窃战斗资金后丢脸地被赶出了勇仝士团,然后在里斯醉酒而死。谎仝言的耻辱仍在他胃中停留,但是瓦里斯坚持说那是必要的。“我们不想要关于仝勇敢的放逐者的任何歌谣。”太监用他装腔作势的声音咯咯笑着,“那些英勇死去的人被久久怀念,而小偷、醉鬼和懦夫很快就会被忘却。”


一个太监懂什么男人的名誉?Griff为了那男孩一直按照蜘蛛的计划执行着,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会喜欢多少。让我活得足够久,能够看到这孩子坐上铁王座,而瓦里斯会为这轻侮付出更多一点。然后我们来看看谁很快就会被忘却。


总指挥的帐篷是用金布做成的,围着一圈插着镀金头颅的长矛。其中一个头颅比其它的都要大,畸形怪状。在它下面是第二个头,大不过孩子的拳头。畸形Maelys和他不知名的兄弟。其他的头颅与他们相同,虽然有几个因为被杀时的击仝打而碎裂开来,而有一个有着排排尖牙。“哪个是Myl仝es?”Griff发现自己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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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49:1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那边。最后面。”Flowers指出,“等等。我要通报你的到来。”他钻进帐篷,将Griff留下,注视着自己老友的镀金头颅。Myl仝es Toyne活着时如同罪恶一般丑陋。他著名的祖上,歌手们传唱的黑仝暗勇猛的Terrence Toyne,脸都长得非常漂亮以至于皇后都不能拒绝他;但是Myl仝es是由一对招风耳、一个歪下巴和Jon Connington所见过最大的鼻子组合起来的。不过当他向你微笑时,这些都无关紧要了。“黑心”,他的人给了他这个名字,因为他盾牌上的纹章,Myl仝es爱这个名字以及它所暗示的一切。“一个总指挥应该被人畏惧,无论是朋友还是敌人。”他有一次坦白说,“如果人们认为我冷酷无情,那么这样更好。”真仝相倒不如此。Toyne骨子里就是个士兵,但是他虽然凶猛却也公正,就像父亲一样对他的手下,而且对被放逐的Jon Connington大人总是十分慷慨。


死亡夺走了他的双耳,他的鼻子,和他所有的亲切。微笑留了下来,变成了一个金光闪闪的露齿冷笑。所有的头颅都在冷笑,甚至是中仝央高矛上的Bittersteel。他笑什么?他战败独自而死,一个在异国被击溃的男人。在他的亡床仝上,Aegor Rivers爵士著名地下令让他的人煮熟他的头,蘸上金子,将在以后过海重取维斯特洛时将它放在队伍前方。他的继任者也效仿了他的榜样。


Jon Connington也许会是那些继任者之一,如果他不这么逃亡了的话。他在勇仝士团呆了五年,从列兵一路升为Toyne的右手荣位。如果他留下了,他也许会在Myl仝es Toyne死后成为他们所追随的对象,而不是Harry Strickland。但Griff不后悔自己选择的路。当我回到维斯特洛,就不会成为另一个长杆上的头颅了。


Flowers走出帐篷:“进来吧。”


他们走进去的时候,黄金勇仝士团的高级军官们纷纷从营凳折椅上站了起来。老朋友们用微笑与拥仝抱欢迎Griff,新人们表现得更为正式。不是所有的人都乐于看到我,他们会让我相信这一点的。他感到某些微笑之后的刀子。直到最近,他们大部分人都仍相信Jon Connington大人正安安稳稳地躺在他的坟墓里,无疑很多人都觉得这对他——一个偷窃自己战友的人来说是个不错的地方。如果自己是他们,Griff也许会有同样的想法。


Franklyn爵士作了介绍。一些佣兵队长有着私生子的姓氏,就像Flowers一样:Rivers、Hill、Stone。其他人拥有一些在七大王国历仝史上曾经著名的姓氏;Griff数了数,有两个来自Strong家族、三个来自Peake家族、一个来自Mudd家族、一个来自Mandrake家族、一个来自Lothston家族、以及一对来自Cole家族的。并不都是纯种,他知道。在自仝由兵团中,一个人可以随仝心仝所仝欲的称呼自己。无论姓什么,佣兵总是以粗俗著称。就像部仝队中的很多人,都把他们到处征战得来的财富全数挂在身上:镶宝石的剑、雕花的盔甲、沉重的颈环,而好的绸子衣服就算是比较突出的了。而每一个人都戴着的金臂环都来自各位领主老仝爷的赎金。每个臂环代表着在黄金勇仝士团服役的一年。Marq Mandrake,有着一张满是痘疤的脸,一侧脸颊上还有一个因烧掉奴仝隶标志而留下的洞,还戴着一串金骷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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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49:1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不是每一个军官都是维斯特洛大仝陆后裔。Black Balaq,一名白发的盛夏群岛人,皮肤像煤炭一样黑,指挥勇仝士团的弓箭手,在“黑心”时代就是如此。他穿着一件绿色和橙色的羽毛大氅,看起来很华丽。形容枯槁的瓦伦提斯人Gorys Edoryen接替Strickland成了军资官。一张豹皮从一侧肩膀垂下,血红的头发在肩上油亮打卷,不过他的尖尖的胡子是黑色的。新任情报官Griff并不认识,一个名叫Lysono Maar的里斯人,有着淡紫色的眼睛和白金色的头发,嘴唇会让妓仝女都感到嫉妒。第一眼看去时,Griff差点把他当成一个女人。他的指甲涂成了紫色,而他的耳环上垂着珍珠和紫水晶。


幽仝灵和扯谎者,Griff一边看着他们的脸想。来自遗忘之战、输掉之役、失败叛乱的归魂,失败者、失势者、耻辱者和被剥夺继承权的人的兄弟会。这就是我们最好的希望。


他转向Harry Strickland。


“无家者”Harry Strickland看起来不太像个战士。肥胖,大圆脑袋,淡灰色双眼,以及被他梳到一边以掩盖秃头的薄薄头发,Strickland坐在一张折椅上,双脚泡在一桶盐水里。“你要原谅我没有起身欢迎你。”他以迎接的口气说道,“我们的行军令人疲倦,而我的脚趾很容易长水泡。这是个诅咒。”


这是虚弱的象征。你听起来就像个老女人。Strickland家族从黄金勇仝士团成仝立之初就是其中一个部分,Harry的曾祖父在第一次黑衣人叛乱时跟随黑龙而丢仝了自己的领地。“四代人的财富。”Harry会这么自夸,就好像四代人的逃亡和溃败有什么好自豪的一样。


“我可以为你制仝作一种药膏来解决这个问题。”Haldon说,“里面有种矿物盐能够让你的皮肤强韧。”


“你真好心。”Strickland向他的随从点点头,“Watkyn,给我们的朋友拿酒。”


“谢谢,不过不必了。”Griff说,“我们喝水就好。”


“随你喜欢。”总指挥向王子微笑,“那这个一定是你的儿子了。”


他知道吗?Griff疑惑着。Myl仝es告诉了他多少?瓦里斯曾坚持必须保密。他和伊利里欧还有“黑心”一起筹划的计划只有他们知道。团里其他人则一无所知。如果他们知道的话,一定不会让这个机会溜走。


不过那个时候已经过去了。“没有人会想要比他更值得的儿子。”Griff说,“不过这位少年并非是我的后代,而他也不姓Griff。大人,我向你介绍伊耿?坦格里安,雷加的长子,第六位伊耿,安达尔人、罗伊拿人以及先民之王,七大王国的君主。”


寂静是对他声明的回应。某些人清了清喉咙。Cole家的一个用酒壶给自己满上了杯红酒。Gorys Edoryen一边玩着自己的发卷一边用Griff不懂的方言小声嘟囔着什么。Laswell Peake咳嗽了下,Mandrake和Lothston交换了下眼神。他们知道,Griff才明白过来。他们一直都知道。他转向Harry Strickland:“你什么时候告诉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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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49:1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总指挥扭仝动着他洗脚盆里的脚趾。“当我们到达河边时。军团得不到休息,需要个好理由。争议之地那一战易胜,我们却离开了,为了什么?就为了让我们在可怕的高温里中暑、看着我们的铜板融化、我们的刀刃生锈,而回绝一笔丰厚的合约?”


这条新闻让Griff毛仝骨仝悚仝然:“谁的合约?”


“渊凯人。他们派去向瓦伦提斯求情的使节已经往奴仝隶湾派遣了三支自仝由兵团。他希望我们成为第四支,他允仝诺给我们两倍于密尔给我们的报酬,外加每个人一个奴仝隶,每个军官十个,以及专为我挑选的一百个女仝奴。”


该死。“那需要上千名奴仝隶。渊凯人上哪儿找那么多奴仝隶?”


“弥林。”Strickland向他的随从点点头,“Watkyn,毛巾。这水凉了,我的脚趾皱得像葡萄干似的。不,不要那条,要软的那条。”


“你拒绝了他。”Griff说。“我告诉他我会考虑他的提议。” Harry因为随从给他擦脚的疼痛而呲牙咧嘴。“对那些脚趾温柔点。把它们当成薄皮的葡萄,小伙子。你要弄干仝它们而不弄碎它们。轻拍,而不是搓。对,就像那样。”他转过头对着Griff,“粗仝鲁地拒绝是不明智的。他们也许会当然地问我是不是失去了理智。”


“你的刀刃很快就有活干了。”


“是嘛?”Lysono Maar问道,“我猜你知道那坦格里安女孩儿没启程往西去吧?”


“我们在赛尔霍利斯听到了这个传闻。”


“不是传闻。是简单的事实。原因倒是更难理解。掠劫弥林,是啊,为什么不呢?我如果是她也会这么做。奴仝隶城充满了金子的臭气,而征程需要铜板。但是为什么停留?恐惧?疯狂?怠惰?”


“原因并不重要。”Harry Strickland展开一双条纹羊毛长袜,“她在弥林而我们在这儿,瓦伦提斯人对我们在这儿的出现日益不满。我们是来拥护带我们回维斯特洛的国王与皇后,但是这个坦格里安女孩儿似乎对种橄榄树比夺回她父亲的宝座更感兴趣。正在此时,他的敌人正在聚仝集力量。渊凯、新吉斯、脱罗斯。‘血胡子’和‘破烂王子’都会在对抗她的阵营里……用不了多久老瓦伦提斯的舰队也会造访她的。她又有什么?拿棍仝子的陪床奴仝隶?”


“无垢者。”Griff说,“还有龙。”


“龙,是啊。”总指挥说,“不过是小龙,比刚孵化的大一点。”Strickland穿上袜子,轻轻覆盖水泡,直到脚腕,“当所有的军仝队像拳头一样靠近她的城市时,它们对她能有什么帮助?”


Tristan Rivers在膝盖上敲打着手指:“我看这也是我们必须快点到达她那儿的原因。如果丹妮莉丝不来找我们,我们就得去找她。”


“我们能徒步走过海浪么,爵士?” Lysono Maar问道,“我再对你说一次,我们无法通过海路接近银女王。我一个人溜进瓦伦提斯城,装成是个商人,来搞清楚有多少船能供我们使用。港口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军舰、附船和大帆船,甚至是这样我也发现自己很快开始想与走私船和海盗合作。我们军团有一万人,我也确定Connington大人这么多年服役兵团下来一定知道。五百骑士,每个人有三匹马。五百随从,每个骑士一个。还有大象,我们不能忘了大象。一艘海盗船根本满足不了。我们需要一支海盗舰队……而且就算我们找到了一支海盗舰队,奴仝隶湾传来的消息也表示弥林已经武仝装戒仝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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