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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粉晶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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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雪·夜雨打金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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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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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2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沈放先听着那老者的话时,便低声向三娘说道:“他说的那牲口倒像我在吴江长桥所见的那个一般。”


        三娘微微点头,并不答言,用手拉拉他暗示他不要再说。却听那老者等那书生去远了,才又向那参将道:“你又得罪他做什么,你可知道他是谁?”


        参将已知不好,想问又不好意思问,那老者已然说道:“他就是太学生陈左毅,自称是陈东再世,最会聚众闹事的,是清议中的首领。如今在朝廷中也很有些势力了,正要找曹御史下手,你可不正撞到他手里?”


        那参将先还嘴硬,听到后来脸色发白,心中懊恼,不敢做声了。


        旁边有人轻声道:“别说,现在清议倒有些势力了,也干了点好事。这陈左毅一干人前些日子不是扳倒了左都御史王槐?该,那家伙也坏够了!”


        那老者听了不言,半晌停杯叹道:“哼哼,又成得了什么气候了!所议之事不过是负气使性,争的不过是对金是称‘父子’还是称‘叔侄’,可笑啊、可笑……”


        说着叹了口气又道:“便使尽了朝野上下吃奶的劲儿,才不过扳倒一个王槐,老虎头上打了个虱子,可老虎不照样还在?却先一个个自觉安邦定国了一般。你看那陈左毅得势不过两月,先把绸长衫换下了往日的旧布衫了,天下百姓还能指望他们吗?”说完又叹口气,吩咐伙计一声:“计在账上。”起身走了。


        沈放听那老者说话大有道理,不由暗暗点头,想依靠这班士人学子,朝政是永无清宁的。那边说书的瞎子却已快把一段《吴越春秋》说完,只听他道:“……且说范蠡见那吴国已破,夫差身死,越王大仇已报,他也见着西施,两人自是彼此欢喜,更不待言。西施说道:‘大夫,想不到你我还有相见之日。’她违心事贼,这些年心中甘苦无数,说罢掩面悲泣,便有要投湖自尽之意。范大夫却忙一把拦住,柔声道:‘西子,我这一生事业已尽,成败功过,且由后世评说,正要与你泛舟五湖,做一生一世的消磨,你如何却要自尽?’


        “说着握了西施的手,一个高材谋士,一个绝代佳人,虽心中各有疮口,但俱识得这人间的苦,其余话便也不用多说了。当日范大夫便弃官而走,走前修书一封,寄与宰相文种。信上面说:‘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猎狗烹。越王为人刻毒寡恩。长颈鸟喙,可以共患难,不可共富贵。君何不速去?’意思是野兔打完了,就是猎狗该杀的日子了;功高骇主,不如功成身退。那文种还在犹疑,闭门苦思,忽然第三日,越王就叫人送来一把长剑,说道:‘文丞相送我灭吴七策,我只用了其中之三已灭了吴国,剩下四策何用?留在人间只怕也成国家大害,只有请文先生随先王去试行于九泉之下吧。’这分明是逼文种自杀了。文种长叹一声,只说了‘悔不该’三字,便拔剑自刎。可怜一代名臣,终究魂归黄土,哪及得上范蠡的逍遥自在?列位,这范大夫的英资雄才,方略谋算,种种胸襟,怎不让人称羡?所以到了本朝神宗时,王安石丞相每回想起这位范大夫的为人立事,便不由长吟‘永忆江湖归白发,欲回天地入扁舟’之句不止,以至于泪下。如今这吴江之上有一座三高亭,供着三位高人:范蠡、季鹰、陆龟蒙,为首的便是这范大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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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3-4-11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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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2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沈放听他说的虽言语粗陋,倒也不失事略大概,而且范蠡也一向为他所钦慕,不由听了进去。此时不由叹了口气,想越王勾践虽毒,尚能容人到功成之后,而如今这昏君奸相,却终不能容岳将军至痛饮黄龙,叫人怎不扼腕痛恨!


        那瞎子继续说他的煞尾,“列位,怎知范大夫这英魂烈魄,到如今千百年后,竟至无处容身了!”


        沈放听了一奇,不知又有何惊人之谈?


        只听那瞎子说道:“那吴江的三高亭盖于吴地,算是从前吴国所属,没想今日却已变成了‘二高亭’,而非‘三高亭’了——只为前日有位吴中学子曲遇鸿做了一首诗,道‘吴人不解亡国恨,却祠范蠡供大仇’,说范大夫本是吴国的大仇,吴中之人怎可供他?几个吴下书生公议,便将亭中范蠡神位撤去了。”


        沈放听得心中冷哂,这班秀才只知翻千余年前老账以充博雅,可惜虽记得夫差之仇,倒忘记眼前的金兵压境。


        却听那瞎子又拉了几句胡琴,哑着嗓子说:“可笑这范大夫魂灵既不见容于吴,却更不能见容于越!秦丞相修会稽先贤祠时,列举诸贤,却也把他除名了。——为什么?秦丞相说:只为他临去留言,怨骂君王,竟对文种说什么越王为人长颈鸟喙之类,不是将君王比之于禽兽吗?秦丞相说: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乃是君臣大义。范蠡枉为人臣,只顾自己区区小命,远走江湖,却陷君王于不仁,如此不忠不义之人,如何配列享先贤呢?所以不许他配享会稽先贤祠——他秦丞相这番苦心,是要后世为臣子者不可不戒。”


        他一番冷言冷语,把秦桧沽名做作之态却也描绘了个尽。沈放先还不知这话,听罢不由心中大怒:这是什么歪理?不肯给他昏君奸相鱼肉活剐的就不忠不义了?不由双眉一挑,骂道:“放屁!”


        他这二字声音极大,本来无人注意这边。这时座中人不由都一起回过头来,想何人如此大胆,竟敢骂秦丞相放屁?三娘早知不好,忙一脸小心地赔笑跟沈放说:“相公不情愿,也就算了,我不过白说说。”


        众人方知是两口儿吵嘴,那女的说了什么,一言不和,招那男人叱骂了一句。只奇怪他看来也还温文儒雅,怎么这么粗鲁?三娘又可怜怜地对四座歉然一笑,算是为丈夫惊动他人赔礼。各人俱转过头,想:枉他娶了这么温柔的一个妻子。


        沈放却已明白:想来这京畿地面上,秦桧必然耳目四布,何况两人正在避祸之时,自己方才是冒失了。他感激地看了三娘一眼,低声笑道:“你这也可以算是陷我于不义了。”


        正说着,只闻楼梯间“腾、腾、腾”一阵响,一声声十分沉重。楼上座客不由都讶然回头,望向楼梯口,正不知是什么样的人物走上楼来,竟然会这般山行岳移的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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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3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三娘脸色一凝,忽皱眉道:“这人受了伤。”


        沈放一愕:“你怎么知道?”


        三娘只轻声道:“我知道的。”


        然后侧耳倾听。只见她面上神色越来越惊讶,喃喃自语道:“左轻右重,走‘昆仑疗伤十八式’的‘忘忧步’,那是伤在膈下,动了肝脾了?气息不调、长短不一、胸中必有阻涩,中的该是内家掌力。一步一顿,一顿一提气,想来还有很重的外伤……真真奇怪,这么重的伤,这人怎么还能走得动路,没有躺下?”


        沈放越听越奇,素来没听说三娘她精于医理呀,不由也跟着注目楼梯口,看是个什么人上来。


        那人却上得很慢,半晌才走上楼来,可让人也着实吃了一惊——好凛凛然的一条汉子!


        沈放仔细看去,只见上楼那人中年年纪,面貌苍拙,手脚粗陋,穿着一件褐色布衣,身量不小——照理也不是特别高大,只是一望之下却猛的给人种威势的震撼。只见他面呈淡金,双颊泛青,瞳中见赤,沈放便知三娘说的不错,这人果是受了伤的。


        那汉子左胁下还挟了个小童,看身材也只六七岁的模样,相当瘦小,脸孔朝下,看不着脸。那两人俱是一身尘土,似是经过长途奔波。那汉子打量了楼上一眼,一言不发地便向靠板壁的空座行去。一转身,众人不由都倒吸了一口气,有人竟“哦”地叫了出来——只见他背后血迹淋漓,筋肉横糊,竟伤了好大一片,肉都翻卷出来,像是被谁用一只钢爪纵横交错地抓了几道,难为他怎么挺得住?肉与破衣纠结在一起,触目惊心,真不知是如何疼痛呢!便有人不敢多看,连忙低下头,心里都不由猜疑这大汉的来路——不是江洋大盗恐怕也是江湖豪雄。


        那汉子刚一坐下,便叫道:“小二。”声音很低,似是中州口音,想来是北方人氏。


        那小二见他上楼就已心里打鼓,没奈何地只有蹭上前问:“客官有何吩咐?”


        那汉子还是压低着声音道:“赊十五斤烧酒来。”


        这一句话他说得很慢,像怕店小二听不懂。


        店小二听他一开口说个“赊”字,不由头皮就一阵发麻,他怕的就是这个——这么瘟神爷样的一个人,开口就赊,他如何敢赊给他,又如何敢不赊?


        迟疑半晌,那小二低声低气地嗫嚅道:“这个……这个……小店规矩,都是现银交易,不赊给生客。小的眼拙,不认识贵官,客人别怪。”说着便苦了半边脸等着挨骂,或是挨打,生怕那大汉会发起蛮来,盘算怎么脱身。那汉子却不见发怒,半天抬头道:“我生平没有不结的账,赊来!”


        他的声音压得极低,像怕牵动身上伤势。一抬头,众人只见到他脸上一双沉郁的眼。英雄落魄——众人不由都想起这四个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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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3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那小二胆色一寒,只觉那股不怒而威的气势直压上身来,要不是掌柜的刻薄,他怕真要端上来赊与他,赶快打发他走路好了。


        沈放听那汉子口气平和,不是赌凶斗狠之辈,倒更像落拓江湖的奇士。更惊于他如此伤势还要喝酒。只见他人虽受伤,脸上却有一种英雄寥落、郁郁勃勃之气,让人看了不觉精神一振。沈放听那汉子一开口便说出个“赊”字,早已不由在心中暗赞,想以他的威势,若只管先叫上来,喝罢就走,怕这楼上伙计也难拦得住,却一开口就坦言“赊”字,足见他胸怀磊落,不欺黎庶。正思开口为他代付酒账,却又怕唐突奇士,却听三娘已喊道:“小二。”小二忙趁机回头,三娘只淡淡道:“送吧。”


        小二还在迟疑,三娘微微一笑:“记我的账。”说完她与那汉子对视了一眼,她眼中含有笑意,那汉子眼中却冰冰冷冷,毫无谢意。小二见有人认账,忙不迭地下去了,不到一刻就把酒送了上来。楼上众人都奇那人如此伤势,如何还敢喝酒?十五斤烧酒,怕不能醉死几人?都要看他如何喝法。却见那汉子挥起一掌,拍去坛子的泥封,凑到鼻下闻了闻,冷笑道:“号称九年陈酿,最多只有七年,看来这好登楼也不过如此。”


        说完便不再理那酒坛,却把身边孩子一抱,让他站在条凳上。众人这才看清那孩子:也只七八岁的年纪,小鼻小眼,长相一般,又十分瘦弱,像只褪了毛的小鸡一般。众人都怀疑他是不是被那汉子绑的票。那小孩被那汉子挟了一路,一衣一脸都是尘土,衣衫又破烂,活脱脱一个小叫化。只见他脸色发白,已喘不过气来。那汉子目光转忧,迟疑了一会儿,目光只在那小孩身上和那坛酒之间转来转去,最后似下了决心,伸出一只手掌抚在小孩胸前,用力摩挲了好一阵,小孩身上那细细的肋条似乎都要被他揉断了。那汉子每揉一下自己脸色便又黯淡一分,小孩脸上却红润一分,三娘在一旁低声道:“啊,返照大法,这可是最耗精气的呀。”


        那汉子的手却越来越快,小孩喉咙中呼呼噜噜,只是呻吟不断,最后那汉子猛地向那小孩背后拍了一掌,吐气开声,这一下甚是用力,看样子真像要把那小孩的肝肺都震出来。


        说也奇怪,那孩子却没事儿,众人只听到他“咄”的一声,小孩已“哇”地一声吐出一大口青绿的痰来,然后搜肠刮肚,不住清咳,咳一阵吐一口。大汉让他伏在自己膝上,只一会儿,地上便是青溜溜一大片痰迹。


        众人无不皱眉。那小孩喘了半天才好,肺中污物似已吐尽,脸色才像有了些人气。那汉子难得露出了点笑影,冲他点头一笑道:“六儿,醒过来了,辛苦不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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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3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那小孩儿很懂事地说:“六儿不辛苦,伯伯辛苦。”


        那汉子一脸温和,说:“六儿,伯伯要给你治伤了,你这伤可不能再拖。治伤可能会很疼,不过你爹爹既然那么英雄,我相信他的小六儿也不会怕疼的。”


        那小六儿点点头,接着说:“可是、可是,那老头儿说你只要再动真气就会,就会……”


        他记不住下面那个词儿,说不下去。那汉子却只一笑,伸出手,三下两下便把那孩子衣服鞋子剥了下来,脱了个干干净净,露出个又脏又小的身子,光见骨头不见肉。浑身骨节处处处皆有一圈圈的青紫,叫人怵目惊心,竟似受过什么酷刑一般,可只让人想不懂——会有谁对这么一个小小孩童下毒手?


        众人不由都看呆了。那小孩用两腿紧紧夹着羞处,有点不好意思,却并不反抗。那汉子转向酒坛,长吸一口气,闭上眼,却把双手伸进酒坛里面,众人大奇——他要了十五斤烧酒难道只是为了洗手吗?却见他浸泡了半刻,三娘已轻声道:“三阳真气?”像是并不确定。只见不到一会儿,那坛子坛口热烟滚滚地冒出热气来,随风飘散,一坛酒竟似煮开了,整个楼头都散布开一股酒气。那汉子这时才缩回双手,一把向小孩身上捏去。小孩呲着牙,咬着嘴唇,忍不住就哼了一声,想来痛极。但他勉力忍着,开始还不见怎样,渐渐五官都皱在一起,虽不敢叫,但身子已开始扭动起来,浑身也冒出腾腾的热气,像是在温泉中洗浴。那汉子偏偏拣他关节四肢上的伤处下手,下手又极重,满楼空气中都传出一股馊味,还夹着腥气。那汉子的大手每一动,背后伤处的血肉便不由一阵翻扭,让人看了触目惊心。


        胆小的人便不敢看。只见小孩身上酒气渐浓,又由浓转淡,再由淡转浓,那汉子双手反复伸到坛里去浸泡,如此反复多次,汉子脸上金色加重,双眉紧皱,孩子的呻吟声却越来越小,小小脸上露出欢愉来。坛里的酒不上一会儿功夫怕已蒸去半坛,小孩身上的泥垢也已在大汉手下一条条簌簌而落,露出细嫩的皮肉来。孩子的小脸上气色渐渐红润,只听骨节处一声声“喀吧喀吧”直响,也不知是伤势好些了还是人已熏醉了。


        三娘这时自顾自喃喃道:“原来不是青城三阳,而是块磊真气。除了那人,还有谁能行此大法,那么说,果然是他了?”


        沈放一奇:“三娘,这半天、你都在说些什么?他是谁?谁又是他?”


        三娘才回过神、微微一笑:“我也是猜的,只觉像从前听人说过的一个奇客。”便不肯多说。


        沈放又一愣,他从没想过妻子居然还会有这些江湖见闻。


        三娘却又皱眉道:“他如此伤势,还冒险为人疗伤,不怕内伤加剧吗?”因她又是喃喃自语,沈放知她现在还不愿说,也就不再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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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3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有那么半顿饭的工夫,那汉子才停住了手。等小孩子身上热气散尽,他方给他穿上衣服。


        他自己脸上却气色坏极,像是伤势更重了。背上又有新的创口裂开,鲜血迸流。小二这时送上一大盘馒头,几样色重味咸的北方菜和一碗细火煨的鸭子肉粥,都是三娘在无人留意时特意吩咐送上的。那汉子看都不看送上给自己吃的饭菜一眼,等那小孩喘过口气,只捡那鸭子肉粥一勺一勺地喂他喝了。


        只听“咳”的一声,却是那瞎老头子清了清嗓子,在引起大家注意——本来书说完的那一刻便是他叫小孙女来求座客讨赏钱的时候,却偏偏被那汉子上楼岔开了,这时也不好直接要钱,扶着小孙女一座座地走去,问:“客人想点一曲吗?”


        哪个有心思听他的,有的给两个小钱,有的理都不理,挥挥手就让他们走开了。走到沈放桌前时,那小姑娘手中的小簸箕里也才只有十几个小钱。那小姑娘眼中已含了泪,含怨地向那汉子处瞟了一眼——都是他,搅得这一上午的书又白说了。只听那老人哑着嗓子说:“客人,点一曲吧。”声音全是哀求之意。


        沈放见他祖孙二人身上单寒,这么个秋九月,小姑娘身上还是单薄的花衣花裤。两人操的是山东口音,想来是北方流落来的难民,不由心下惨然,便冲三娘点点头,意思是要三娘打理。


        小姑娘也看出这夫妇两人面相很善,似知今天中饭算有着落了,怯怯地问:“客官想听什么?”


        三娘说:“你会唱什么?”


        沈放愣了下,没想三娘竟真的要那小姑娘唱。


        那小姑娘说:“只有一些小曲儿。”


        三娘笑道:“那就随便拣你喜欢的唱吧。”


        小姑娘想一想,和爷爷说了一声,瞎老头便把胡琴拉起来。琴太旧了,声音有点走调,小姑娘的嗓子却还好,只见她想了想,等胡琴一个过门后,便婉转柔嫩地唱了起来,却是首洛阳旧谣,口音不纯,想是逃难路上学来的:


        春去也,


        多谢洛城人!


        弱柳从风疑举袂,


        丛兰露似沾巾,


        独坐亦含颦。


        词中讲的是洛阳风光,楼上人中也多有江北人氏,想起洛阳那中州旧都,牡丹盛地,紫陌红尘,游踪不断,如今却尽入金人之手,不由一阵低叹。那边那汉子也轻轻地叹了口气。小姑娘清声玉振,连歌三遍,方才止住。


        三娘祖籍江北,闻曲忆旧,有一会儿才回过神来,从包袱里取了几十钱,都给了那小姑娘,小姑娘万福谢了,正要走开,三娘想了想忽又招招手,把那小姑娘叫回来。


        小姑娘愣了愣,走回来,只见三娘往她脸上端详了会儿,轻轻摸了下,又摇摇头,说:“我当年也是这般年纪呀!”言下一声轻叹,似是在回想什么伤怀旧事,然后从头发上拔下一根钗来,掠掠那小姑娘的鬓发,柔声问:“你妈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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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3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小姑娘摇摇头,三娘便知多半不在了。沉吟了半晌,叹道:“也是个苦命人。”便将才从自己头上拔下的那根木钗插在了小姑娘头上,口中说:“看你的头发乱的,把这个拿给你戴去吧,这钗儿虽不值钱,但还有点用。别、别轻易弄丢了。”


        那根木钗看不出是什么木质的,只是用久了,相当光滑。样式也很普通,三娘却似把它极小心般,沈放不由微觉奇怪:一根木钗所值几何?三娘一向都是个爽快脾气,这会儿怎么变得这么里唆的?偏那边那个大汉这时却似有意似无意地向那小姑娘头上瞟了两眼,若有所思。


        三娘又慎慎重重地认真嘱咐道:“这钗上面也刻了几句话儿——你认字吗?不认的话,去找那认字的人认了,也学着唱。以后……说不定帮得上你一点儿小忙,可千万别弄丢了。”


        那小姑娘万福谢了,方才退开。


        眼看那孩子一碗肉粥喝完,那汉子拍拍那孩子的小肩膀,问:“小六儿,累不累?咱们又要赶路了。告诉伯伯,你怕不怕?”


        小孩子像已有了些精神,摇摇头,脆声脆气地道:“不怕!”


        汉子颔首道:“对,别怕,再有坏人追来了,就看着伯伯杀坏人。今天早上伯伯杀了几个?”


        小孩子不由一脸兴奋,伸出四个指头说:“四个。”


        他说的是临安口音。


        那大汉难得的一笑道:“不错,四个,你能数得清,就说明你真的不怕。”


        说着,忽一反手,手臂竟转到背后。那是通州通臂拳的功夫,却只怕通臂拳的掌门何晓勇也没练到他这么屈伸如意的地步。三娘暗暗一叹,果然是盛名之下无虚士!却见他把伤口上粘住的布条一条条撕开来——那血本已干住,粘在布片上,那布片便如同长在身上了一般,他这么一撕料来一定扯心扯肺、疼痛无比。


        那汉子却面色不动,依旧和那孩子平常说话,背后早露出一大片伤处,嶙嶙地透着白骨。等碎布都撕掉了,他一手端起坛中余酒,默运玄功,不到一炷香工夫,坛中酒气重又热腾腾地沸腾起来。只见他倒转坛口,把酒从肩头直浇在那片伤口上,“滋”地一声,楼上众人“啊”的惊叫,不由都心底发怵。那汉子的唇角微微一动,三娘知他是要用酒劲烧灼伤口以免溃烂。众人还在惊讶,那人却已抱起孩子,看都不看座中诸人一眼,起身就走。


        沈放见他行事奇伟,尤其在大庭广众之下敢直说“杀了几人”,可见行的必是慷慨豪雄之事,不由大是倾慕。见他站起,连忙也起身叫道:“仁兄!”


        那人不理,依旧朝楼下走去,沈放忙跟上几步。那人忽一转身,回过头来,目中寒光逼人,依旧是一言不发。


        沈放便觉心底一寒,却微笑不语,伸手解下自己身上长袍,指指那人伤口,含笑道:“且免骇人耳目。”说着双手递了过去。那汉子看了他手中袍子一眼,又看了他一眼,再看那袍子一眼,想了一下,才说:“本来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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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3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顿了一顿,方才接过,横披在身上,也不看合不合身,更不多谢一声,抱着孩子大踏步地去了。


        第二章短刀


        吃了饭,沈放二人在城里大车行雇了辆骡车,并不多做停留,便吩咐车夫向富春县去。讲定的车价是二两银子。沈放虽是个男人,却不惯于这些琐事,交道反都是三娘出面打理的。两人这次出门本就是为了避祸,所以也就漫无目的。加上三娘虽是一个女子,但生性脱略,带的行李极少,只一个包袱装了两人的换洗衣服,路上更觉浑身轻便。


        坐在车上,沈放笑道:“等了半天,你怎么还没开口埋怨我?”


        三娘“噢”了一声,知道说的是酒楼上赠袍的事——她已另取出一件蓝绸夹衫与沈放换上了。口中微微一笑道:“你结交这样的崎磊落之士,我怎么会怪你?你也太小看我了。要不是你抢在前面,说不定我倒要先和他结识一番呢。”


        沈放听了这话,便轻轻握住三娘的手。城外青山绿水,一路上经过多是良田,麦苗青青,雨后如洗,三娘见沈放高兴,心里也觉轻快,境由心生,越发觉得四周天明水净,似这么青骡便车,夫妇随和,真仿佛人在画中游了。


        正行着,忽有一辆车从沈放这辆车后面超过来。那车走得急,一转眼就从沈放坐的车边擦过,那车上的车把式向这边车上望了一眼,扬起鞭子在空中劈了一声脆响。


        过了半晌,刚超出的那辆车已走得不见了,却听前方远远处又传来一声鞭响——应该还是那辆车的车夫抽出来的,看来刚过去的那车把式是个好手,离这么远声音还能传过来。那响声特异,给沈放赶车的车夫听了,嘴角似乎就露出一丝笑意——这车夫长了一副老实面孔,可能也是一时兴起,只见他也扬起了手中鞭子,高高抬手,望空中猛地抽去。长长的乌溜溜的鞭梢在空中一连打了三个结,随着车夫手腕用力挥下,就在空中“劈叭叭”清脆脆地一连响了三声,惊起一只飞鸟。骡子都竖起了耳朵,脚步分明加快了起来,三娘的手却在沈放的手中轻轻一抖。沈放不知她为何吃惊,向她脸上看去,只觉她面色有些苍白。


        沈放体贴道:“怎么了?”


        三娘摇摇头,双眼却盯着那车夫的后背,神色似乎有些冷。沈放见四周无人,便伸手将三娘轻轻搂了一搂。却见三娘侧过脸来,脸上的神气很是特异,把嘴唇凑到他的耳边说:“可能有麻烦。”


        沈放一愣,刚要问,三娘却摇了摇头,下巴向前面赶车的那车夫后背极轻极轻地点了一点。沈放还在疑惑,却见三娘手已忽伸进包袱里摸了一下,然后收回,像取了件什么东西,袖子盖着,也看不见。


        过了一时,前方车辙里有个坑,车子颠得一晃,沈放身子一歪,和三娘碰了一碰,才发觉不知何时她袖中已多了一块冷硬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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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19#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3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不一刻车子行到一片密林之中。林中全是松树,这时连沈放也觉出不对来——这里分明不是官道,行人全无,极是荒僻,不知车夫怎么把车赶到了这儿来。


        他侧目向三娘望去,一脸疑问,就要开口问那车夫。三娘却拉了拉他衣袖叫他不必,她自己只顾从车厢的旁窗中往外看。猛地听驾车的车夫“吁”了一声,一收缰绳,骡子便“咴”的一声停住了,把两人的身子冲得向前一俯。三娘扯开帘问:“怎么了?”


        却见那赶车的车夫朝前面一指,前面的大路上有三五个人打横拦住了。那几人本就已挡在路中间,像生怕沈放的车跑了,还在路上横了一辆车,车头上挂了个小旗,旗子上画了五个轮子,一个朱红,一个墨黑,一个靛青,一个溜紫,最后一个是海蓝色。


        沈放一愣:还从没见过大车上挂这么古怪的一个旗的。旗上还绣了四个字,道是:轮行天下。


        沈放觉着那车隐隐就是刚才擦身而过的那辆车,旗子却像是才挂上的。


        三娘像也一愣,还没及问那几人为什么拦路,却听对方已高声道:“车中可是镇江府沈放沈先生夫妇吗?”


        沈放听有人问,不自觉欠身拱手答道:“不错,正是。”


        对面那人便面露喜色,向前凑了过来。他手里摆弄着一对铁核桃,只听得被他转得“咯吱吱”的响。三娘却叹了口气——傲之真是江湖阅历全无,一句话就给人家试出来历了。


        却见对面那四个人都不像什么好角色。一个极胖,穿一件污灰的白褂子;另一个是扫帚眉,细高挑,却扛着一根白蜡杆儿;剩下两人似是兄弟,都是铁青色的脸,筋骨粗壮,门神似地在那儿站着。四个人个个头戴一顶新毡帽,帽子样式却说不出的古怪。那四人围成个半圆形,把前面去路已完全遮住了。


        沈放轻声问三娘:“是打劫吗?”


        三娘摇摇头,低声说:“不像。无论如何,傲之,一会儿你一定听我安排。”


        沈放一愕,结婚十年,这还是三娘第一次对他说要他听自己安排。心里想:“三娘一向柔顺,怎么今天对自己说话如此决断?”


        却见对面中间那人手里拿了一幅画像,正比着自己瞧。三娘见了那幅画便知无法善了了。那人逆着光,透过纸背也隐约能认出画的笔迹,沈放一扫之下,已认出那画中之人正是自己。他精识书画,只看那笔迹,就知这画原是匠人描的,看来还有底稿,且已复制了好多份。稍微认真看了下,沈放认出那笔意依稀是自己镇江好友顾祝言的手笔,心中不由苦笑,暗叹道:朋友——居然是朋友的手笔。


        他也没想到朝廷会查访得这么急切。


        两人只有下车,却是三娘先开口。只见她先打量了对方一眼,开口道:“几位大哥可是缺钱吗?我夫妇身上虽然所带不多,但诸位要尽管拿去,只要不伤我夫妇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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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20#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3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见对面人沉吟着没说话,三娘便卸下头发上一支乌银点翠的银簪,看看对方,又褪下两只腕上的金镯子,身子轻轻发抖,仿佛十分惧怕。她身子微微向前伏,反把沈放一人遮在后面了。口里这么说着,她像止不住害怕似的反向前面蹭去,她身材本就瘦削,这么一步步轻微颤动更显得娇怯了。


        沈放以为她吓傻了,忙伸手向她一拉,竟没抓住,要跟上前,却见她一只手在背后向自己轻轻摇了摇,明明是阻止自己拉她,正不知她是何打算,想起她在车上的话,也只有停住了。


        那四人果然目光齐齐盯在那金镯上,那镯子本身并不重,却是镇江府沈家的旧物,做工精细,扭丝镶翠,一望就知能换不少银子。中间那个身材瘦长、长了一对扫帚眉的人不由咽了一口唾沫,使劲咳嗽了一声,像勉强压下心头贪念,干着嗓子说:“不敢。夫人误会了,我们不是劫匪,不要钱,只是来请人的。”


        这回三娘脸上一愣,问:“愚夫妇并不认识诸位呀——这请字从何而来?又在这么荒郊野外的,你们主人是谁?有这么请人的吗?”


        那汉子一脸恭谨,拱了拱手说:“我们主人就是奉秦老相爷之命叫我们来请沈先生及乃眷到府上一会的,在别处耳目众多,只好在这里恭请了。”


        沈放也没料到原来还是为吴江一词的那档子事——逃了这么远,竟然还是没有躲过,想想心下也不由骇然:这姓秦的一人,竟然如此爪牙四布,自己刚刚到了余杭,他怎么就知道了?他自己倒无所畏惧,只是,只是带累三娘了。


        却见三娘已改了脸色,发作道:“我们相公到底犯了什么事,值得你们这般画影图形的缉拿!竟然在路上拦关设卡了,当真没有王法吗?——你们几位,是哪个衙门的?”


        对面中间那人表面上还是满脸笑容,口中道:“不敢、不敢,夫人就别和我们一般见识了。我们这些跑腿的知道些什么,都不过是赶车吃饭的苦哈哈,也都是奉命行事——还不是从秦丞相那儿接的令,我们也没那个福分,只是我们当家的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了。据说沈放先生前几个月在吴江长桥写过一首什么词,万岁爷都知道了,是秦老相爷想见先生一见,就叫我们这个……这个来请了。”


        三娘见对方态度还好,面容转温,点头道:“这还像话。”回头道:“傲之,去是不去?”


        沈放随口就道:“不去。”说完之后看看对方四人的架势,已知去与不去早由不得自己了。


        三娘却放软口气:“可是你看看,这去不去还由得了咱们自己吗?”


        沈放的脸便青了。三娘轻声劝道:“其实去了后,只要相公软软脾气,说不定也不会太糟,毕竟沈家是江左望族,加上相公之才,在朝廷中也是有人知晓的。论人论事,也不见得就一定是坏事。只要相公随和些,说不定那秦相爷还会赏识相公的才华,就此青云平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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