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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之城 |
最新书评 共 15 条
陈囚疯
朱大可在《流氓的盛宴》里曾经谈起“流浪”作为母题,在上世纪末的十年里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从齐豫于80年代初的《橄榄树》作为开端,以及叶倩文的《潇洒走一回》,一直延续到90年代的罗大佑的《滚滚红尘》,以及这些流浪歌曲被人民追捧的现象本身所昭示的一种文化现象。
书中提到《潇洒走一回》,是流浪叙事的一次真正题写,“把整个生命纳入“红尘”的佛学解释框架,而后引入潇洒主义加以修理,令行走成为一个必要程序,并且洋溢着流氓美学的世俗光辉。”
遗憾的是朱大可先生并没有“流浪”被追捧本身提出更多的建议和阐释,蜻蜓点水般扰得人意犹未尽,直到读到《蒙面之城》,它让我开始想起这样的一个问题,流浪这一母题缘何能在中国这样的一个特殊时期和环境中出现并且被大众所追捧?难道仅仅是一种流行追捧这么简单么?
《蒙面之城》似乎并未把故事的重心放在这一层面,书中多的是各种各样的角色反思,更多的是在对原有的宗法社会做出质疑,人之所以为人并不是因为他在人际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定位,那种源自家庭关系与责任的束缚从一开始就被拒绝,所以行走作为一种独特的,具有反抗性质的一次行为艺术,并且一再被褒奖。这种近乎于《潇洒走一回》中所呈现出的潇洒主义特征。被小说作者夸大放大,到最后因主角的生活太过天马行空,使至作者自己也无法驾驭这个人物。以至小说到最后混乱无比,可小说中的流浪还是值得我们反思的,流浪作为一个文化符号,呈现出在这个特定时期的特殊性。
关于流浪,我们首先不得不提到的就是三毛,诗歌《橄榄树》刻意的模糊故乡与他乡之间的界限。流浪作为一种离去的表征,其根本却是寻根的过程,这恰如语言技巧中的反讽,这种尝试让他取得了绝大的成就。她开创了流浪文学的先河——我所仅知的流浪文学源头,此后各种关于流浪的文艺作品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这种文化风潮一直延续到现在,仍是一个文学脉络。
流浪在上世纪末是一个重要的社会事件,这次流浪的范围囊括全球,几乎所有的群族部落都面临背井离乡或者与异族混居的现象,可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流浪却拥有更多不同的特质,它只是流浪中极为特殊的一种,有别于其他流浪,上世纪末的社会流浪起源以及初衷是为了更好的商品生活,我们所谈的流浪却反向的背离商品社会,刻意的离开商品生活,向无人的,非商业化的地区行走,这种没有目的性的行走,无一不在昭示着行走所作为目的本身的特征。可以肯定的是,一种反主流的价值取向的出现一定有他的社会因素,这些社会因素也正是我们所探究的因。
社会学上曾这样描述,我们所生活的世界,这是一个商品和消费的世界,人们被无数的商品包裹,这种商品包裹的表征是,我们拥有无限的选择能力,我们可以自由的选择各种法律所允许的商品,这种对自由商品的选择看似让人拥有了无限的自由,优先于早期农耕文明与畜牧文明单纯的社会行为。可是后消费主义者在对商品社会的不断研究中却得出了相反的观点,我们被商品与舆论所形成的景观所左右,看似是我们在选择商品,实际上是商品在左右我们,我们的生活方式随着商品的出现以及不断丰富发生了质的变更,这种变化是恐怖的,细究起来甚至是令人生畏的,各种媒介的铺天盖地宣传以及购买商品中出现的各种消费形态,这一切控制了所谓的文明社会的人,人们离不开商品社会生活,更多的时候不是个人在选择适合自己的商品,而是被景观所提供的琳琅满目的商品左右。
当琳琅满目的商品充斥社会的时候,随着商品的愈加多样愈加丰富,而不得不去赚取交换的货币,去随着商品的不断更新而购买相对应的商品,媒介的宣传甚至为商品做了各种不同的定位,这些的商品是面对贵族和富人的,因为他的价值不菲,而且质量上乘;而那些是面向贫农的,因为他们功能繁多而且价格廉价。因此,一个全新的社会因为购物出现了不同的阶层。我们不可否认的是,人们的物质生活愈加丰富,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舒适,可是这种等级制度也让人们变得更加疲惫不堪,人们不得不去社会中争执拼搏,以至于得到更好的商品,更好的社会地位,以及他人更好的评价与言说。所以流浪的出现正是对这种生活的疲惫感做出的反抗。人们开始质疑普世价值观,并做出的相应的回击。
这种回击极具仪式感的暗示着一种返璞归真的期望,所谓的远行,离开与流浪无一不在意指着“回家”。他们对“家”的归顺是通过“离开物质的有形的家”的行为作为仪式表征。“离开”一方面有社会原因——社会经济体制的转型,另一个更大的原因是在逃避中完成了对自我的寻找。
故而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流浪作为母题成为一个文化现象被流行文化所运用提炼。其中所呈现出的全民怀想一次次的刺激着人群的内心。它仿似一场内心中的仪式,以被人接受,得以成为流行,被人传唱,或者小说中被反复撰写,被人们传颂,并迅猛的成为一场文化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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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因因毁了还阳界,西藏还在。
深圳毁了成岩,西藏还在。
马格,格格不入;林因因,因她而起,因她而亡;成岩,带着一种狭隘的坚定和傲慢,像岩石一样冷漠。《蒙面之城》用马格串起了三种不同社会文化,甚至是社会形态共存的世界。
还阳界:一个原始的社会,一群原始、简单的人,带着一种万年前传承的史前生殖崇拜。同时,还阳界又是神秘、甚至诡异的,其实它也许只存在与梦里。生殖,生命和生存成为原始部落里唯一之上的主题和信仰。这种原始文化存在于现代化的社会科技和价值观念中是那样的脆弱和不堪一击。林因因,她曾是这个“原始部族”中唯一的女性,一个与其格格不入的现代女性,她的出现几乎是带着一种穿越性质的。林因因身上承载着一种对于原始生殖信仰毁灭性的吸引力,她的存在带给了部落两代“头人”的死亡。她的离开更带给了整个还阳界“原始文化”的灭亡。其实她并不邪恶,但她身上的“文明的强势”和现代的价值观念对于那样一种远古的文明是致命的。
西藏:西藏如今成为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心灵之地,青藏高原阻挡了整个世界的现代商业侵扰。我们的科技如今相当发达,但至今还未发达到可以侵占那边高原的地步。在那片高原上唯一的主宰只有自然,只有那里的天与地。西藏人信仰佛教,佛教是一种文化,其实在更人烟稀少和荒芜的地方,西藏的人更信仰天地。西藏有那么多神山、圣湖,无数藏人像朝拜布达拉宫和大昭寺一样,不远万里的用自己的身体丈量着距离去朝圣那些无言的山水。藏北草原的桑尼一家代表着西藏最根本的一个群落,成为一个标本。他们善良、豁达、开朗、乐于助人,而真正赋予藏人这些性格的不是佛教,而是西藏的天与地。如今拉萨变了,川藏线变了,连墨脱这种与世隔绝之地都变了。但是西藏人,真正的西藏人没变,所以西藏还是西藏。
深圳:高楼大厦的深圳,从不毛之地成为“奇迹”的深圳。拥有的只有现代科技和现代文明,拥有的只有商业价值和金钱观念。成岩以一种自傲的冷酷,从西藏的理想,一举投入现实的商海。他成功了,同时他也被淹没了,成为奴隶,不再是心灵根本的主人。他没有错,无可厚非,人的幸福,人的命运都要靠自己去掌握。金钱也是一种宗教,在这个时代让所有人臣服于它的脚下,去无止尽的追求,朝拜。这些追求都无错,在现代文明中,幸福的概念不得不与金钱联系到一起,息息相关,生死不分。
《蒙面之城》可以是一面镜子,照见当今社会中每个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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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旭东
文字的意义不在于文字本身,而是心灵。任何评论也都是虚弱的,都是无法到达的。在没有源头、也没有结束的时间和空间里,具像是不能完全诠释具像的。所有细致复杂、必然而又宿命的存在,历史、政治、音乐、诗歌、哲学....这是一条充满思考但却荒凉延伸的路。 小说自始至终贯穿着一种非常稳重冷静的反抗基调,并载生命的刻度和宽容。表面看来,成岩是满的,严峻而具体的,但他最后还是卸下了他紧张如弦上的人生维持和争取,隐走海南,返回了真正属于他的诗歌。而马格则是在用一种淡漠和放弃的方式获得更无限的拥有,朝向生命的更深处和源头触摸。他调侃在理性和荒凉里,张力和韧性揉于孤独之中。马格称不上纯粹,但他的最后的彻底的拒绝表明他仍然是个理想化的人物。马格不属于任何一个特定的人,父亲、何萍、桑尼或是果丹,马格经历他们却不去拥有他们。马格的漂零实际上寓示着生命本身就是一次漂零的过程,马格的苍凉实际上就是生命的苍凉。 原始艺术、诗歌、摇滚、性、商业、甚至宗教光芒,这是一部浪漫主义的写实作品,是涉及到不同地域和领域的心灵著作。成岩、杜枫、果丹、元福、何萍等人是我们社会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他们填充并占有着这个生存空间,带来了不同的社会现实和思想冲击。小说中,口语与书面语和谐自如地搭配,情节矛盾中撞击出人性的深厚和平缓。古城、原始森林、雪域,大草原,《蒙》似乎是散文与画卷的组合,将大自然的壮美与人的神性相融,具有绝妙的光的质感和美感,让人坠身其中情境,分解、消失,化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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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一口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一本让我有些许纠结的书。我很喜欢马格那种快意人生的感觉,可是,现实总是把我们羁绊。我们永远不会明白那种貌似无处安身可是又随遇而安的感觉。一种与很多人所接受的普世的价值观不一样的人生。曾经感觉马格就是一个无欲则刚的人。前不久翻开那只言片语时竟然让我笑了,以前的自己是何等的浅显。可是当时却是很快乐的。现在看过去总有一种说不尽的感觉,就像现在我在敲的字一样。总是觉得很多感觉说不尽。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一本能让我反复看几遍的书。这也是宁肯最容易让人看懂的一本书了。后来去看他的《环形女人》、《沉默之门》总是一种陌生的感觉。我或许该庆幸,这种感觉令这本《蒙面之城》变得绝无仅有。
蒙面天涯,我只有一口寂寞的獠牙。
伴着一种感情,看着一本好书,寻找一份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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禀性难
《蒙面之城》再版了。几乎是悄悄的。对于看过和没有看过的人来说,都是件好事。其实,有多少能够带给人美好的事儿,有关书的,都是悄悄发生的呀。
在《蒙面之城》之后,作者曾经因为那件事而写过《沉默之门》。结局当然可想而知。十年后,他又写了《日光之城》,据说出版的时候会改成《天·藏》。
从“蒙面”到“沉默”再到“日光”,不知道是不是一个男人从青春到成年再到中年的心理历程。青春当然是最耀眼,最容易打动人的。不光因为它纯,还因为它是第一次。
对宁肯来说,《蒙面之城》的全部荒蛮和华美都已难再。可是,对网络文学和青春文学来说,《蒙面之城》的魅力和力度也都难再。这难道是别一种“天道公平”?
是的,我就是在说,《蒙面之城》是一部经典青春小说,是一个叫宁肯的作家的长篇处女作,也是他的巅峰之作。看了它,你一生都会记得一个叫马格的男人,他曾经如此剧烈地搅动你的心。从而,你会一生都记得一个叫宁肯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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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flor
从公司大楼走出来,走在寒冷的夜晚的街头,突然想起马格。如果马格活在现实里,那么在今天、此刻,他会在哪里,会做什么。一时间思绪万千,杂乱不堪,开始给自己整理一二三,默记两遍,这些都是要写下来的。如果现在有一台电脑或者纸笔也好,我就会蹲着车站旁若无人的记录着,我怕等我真的可以坐到电脑前就什么感觉都没了,就像现在。那会儿的焦虑强烈难忍,狠狠心就把它们扔掉吧。拿出IPOD,不知道为何想起张悬的关于我爱你,在听到最后一遍遍重复着我爱你,几乎快要哭出来。
完全不记得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哪一年,只记得父亲从图书馆里借回,我好奇的翻阅,慢慢被吸引,最后居然执着的想要留下它,到出版社订购,订回来就再没翻过,至今书还是崭新的。
完全不记得的还有情节,甚至连马格这个名字都想不起来,但奇怪的是我却一直记得果丹。初读的时候,完全读不透故事的含义,只是肤浅的被情节吸引。不懂含义是不会记住情节的,这在重读的时候深有体会。当一个一个段落被我一一解读,一方面像是在读一个新的故事,另一方面旧的记忆稀疏显现,是一种少量印象大量陌生的感觉。
记得最清楚的自然是果丹和马格的爱情,初读的时候我什么都不懂,不懂世界,不懂人生,不懂生活,只懂感觉,知道自己会青睐于怎样的男人。这些年间,经历恋爱、旅行、追星,大量的看片,遇见形形色色的人。这本书恰好出现在这段人生的前后,这让我对书的理解经历了飞跃。
这个世间有一种男人叫浪子。在我情感纠葛中也曾遇到这一型的男人,虽不是马格般的浪子,却也镶着浪子的气质。我曾经以为可以影响浪子,用安稳留住一个男人。掩卷才懂,那是不可能的。也许浪子更懂爱情,可是浪子不会委身于爱情。身为马格挚爱,果丹深知有限的缱绻何其可贵,她珍惜着每一分每一秒,哗哗的流着泪。当他们走向拉萨军区总医院里的一所具有高原风格的房子里,我想起了山楂树之恋的男女主人公在医院护士休息室里完成的惊世骇俗的一晚。一方释放,一方隐忍,都是让我永久记忆的画面。
果丹何其幸福,我欣赏她,也羡慕她,想变成她,所以我才会一直记得果丹这个名字。而,短暂的幸福真的就幸福吗?等她另嫁人妇的那一天,她得多难忍才能掩埋马格。走过这些年我深深明白这件事,只是我无法因此改变性情,就像果丹一样,我仍然会为这样的男人义无反顾。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真正唤醒你生命中爱的能量,任凭遗忘的时间远远长过爱情的时间。
马格是很多我们这些缺乏勇气寻找自我回归生命本原的现实人群心目中的乌托邦,但我又实实在在的相信这样的男人是存在的,并不是作者幻想出来的一个虚拟精神象征。整个故事中我对马格坚定的支持,他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换了我也会认同和理解的决定。但是读到结尾,我对马格的感觉突然心疼到无以复加,好像母亲心疼孩子一般。
之前的马格,有消耗不完的激情和抽离现实羁绊的勇气。他出走前还会心馋何萍的身体,可是到了结尾,他只是抚摸着午夜女郎的头发,给身上所有的钱让人家走。七年后的马格,一点点的失去可以抽离现实的资本。苍老必然摧毁一个人洒脱的勇气,马格也不例外,出走的越久,放不下的就越多。我常常想问马格,你还记得当年那个至真至纯的桑尼吗,抑或是你少年时代的好哥们波罗?果丹说你的时间感是惊人的,可有谁能敌过时间回到一无所有的最初呢?而你马格,即便时间有种种羁绊,你依然无法停下出走的脚步。这个结局既不是开始也不是结局,只是马格人生的一个点。作者让我明白,我再心疼也帮不了他。我爱死结局了。
小说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的七年间,假设这是一本半自传体小说,那么作者写作的年龄恰好与我现在同龄。我觉得小说给我的一个帮助就是,为我描绘了一幅上世纪90年代市场经济来袭社会剧烈转型的生动画卷。那个阶段是我读书的年龄,无法触摸当时的社会变迁,而过去十年是我接触社会的阶段。前一个十年的阅读和上一个十年的亲历,这二十年就这样衔接起来。在新一个十年之初,重读此书给了我一个适时的回眸。
小说是通俗文学,没有高妙的布局或者隐晦的道理,但是书中绝美深刻的句子比比皆是,如果可能,我真想一边翻着书一边把它们摘录出来。读书的美妙境界就是,你可以随时拿起它,从其中任何一页开始阅读,每次阅读,你依然能被深深吸引,并每每读到新的体会。我愿意就这样翻烂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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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
《蒙面之城》进入了我茫然的少年时期,现在想起来那是一种宿命式的必然。因为那时我拥有无所事事以及伴随着猎奇心理去不通透看这个世界的权力。当我在自己离散的,甚至有些迷幻色彩的烂漫高地上仰望天空时,《蒙面之城》准确地飘进了视野之中,就好像一朵奇形怪状的云,而这片云是我眼中幻化的城堡或飞艇,里边有对于流浪的妄想,有对于性与爱的诡秘之光,有理想主义的蒙面侠飞驰于光怪陆离的成人世界...归根结底,一起都是童话一样的一场梦境。北京, 秦岭, 西藏, 深圳,从希区柯克中毒的乖僻少年,到和艺术女青年做爱的流浪汉,再到和装逼文人对着干的氓流,最后是组着乐队想自我实现又无法实现的那么一个不好定义的人——马格穿越了四个地方,带着作者的阅历以及当时看来噱头十足的种种元素,并且让我着迷了一段时间,而那段时间里我有太多美好的梦想。
现在看来,《蒙面之城》依然是一本不错的书,当书里的流行元素已过时,当传奇一般的故事情节被淡忘,剩下的是语言的速度感和叙事的张力。而这才是真正值得称道的地方,就好像你忘了一首歌的词或者干脆听不懂它唱的是什么,然而旋律的走向和节奏却引发了你某种情绪的飞驰一样,那个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可能出现的马格就这样开起我白日梦的另一部分,引发我更深度的幻想,虽然时至今日我忘了他的故事,甚至忘了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我以为《蒙面之城》只能在人生特定的时期看,那是在现实中品尝纯粹的理想主义浆果的日子,而从没有存在过的马格,永远在美好的乌托邦里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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