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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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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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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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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小说讲述了几个一起从校园生活中成长起来的青年,缅怀青春,坚持友谊和爱情,追寻幸福与梦想的故事。故事发生在浪漫之都大连,主人公安爽是一名善良随性的医生,与少女桑迪在高中时代有一段伤感的初恋,带着这段伤痛他的内心在三个善良美丽女孩之间徘徊不定。在安爽的爱情历程中始终贯穿着主人公对善与美的执着信念。小说在爱情之外还穿插了很多描写友谊的情节。安爽与几个自幼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体验了充满辛酸苦辣的社会生活,经历了各种风波的考验,彼此之间发生了大大小小的龃龉,而他们的友谊却依然真挚如初。这些关于友谊的故事反映了一颗颗宽容温暖的心灵。小说写得俏皮风趣,生动活泼,充满了海洋一般浪漫而富有诗意的气息。

    作者简介
      马广,人送外号“小王朔”。1983年1月3日生,B型血,摩羯座。本科为英语专业,研究生为影视编导专业。最喜欢的小说是《北回归线》,最喜欢的电影是《赛末点》。马广的小说2008年至今多次在《萌芽》及其增刊上发表,受到读者反响非常好

    最新书评    共 15 条

    刘潇予    一口气读完马广的小说《爱不落》,合上书,已是深夜。还在为书中的情节、人物命运而伤怀,忽然感觉四周一片寂静,寂寞如潮水般涌来。   不知谁说过“爱让人寂寞”。就好像《爱不落》的封面表现的那样一种情愫,我很喜欢——好凄美的境地,飞落的雪花一样,捧于手中,待欲细看时,早化为晶莹的水珠一滴,让人心悸,让人心伤。   马广的小说就有这种感觉。纷纷扰扰、吵吵闹闹的一群人,你方唱罢我登场的一场大戏,刀如龙、马如虹酣战一处,突然抽刀断水,一切已落幕。只留下爱的寂寞,寂寞中又有丝丝的快乐在心中回荡,让人怅然若失,忽而又觉得满足。   主人公安爽生活在爱的海洋里:有天使一样的妹妹;有从小一起长大的,生死之交的朋友;有现任女友韩靓,初恋女友桑迪,还有那个暗恋他的李小蓝。在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的惦记和注视中,安爽的生活好像永远那么热闹。   然而温柔的桑迪,潇洒的韩靓,含蓄的李小蓝都离他而去了,命运的捉弄,环境的隔离与误解,深爱的人一别也许就成了永别。正直的李伟死了,油滑的张彬走了……朝夕相处的兄弟们一个个离散了,只留下孤独的回忆,那种放肆的幸福不会再有了。   读着桑迪留给安爽的那封情书一样的遗书,看到最后李小蓝的告白,我落泪了,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仿佛我的心也跟安爽的一样,漏了一个无法弥补的大洞,空荡荡的。   爱情对人成长的影响是巨大的,经历过刻骨铭心的爱和刻骨铭心的痛之后,人就会长大,才懂得爱不是“付出”,不是“受伤”,而是“得到”。“没有遗憾的爱情就不是完美的爱情”,看完了悲剧的爱情故事,却更坚持真爱永存的信念。   在这个孰真孰假、什么都不确定的年代,我们面临许多“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纯真的爱是多么难能可贵。也许绚烂的爱火燃烧过后是漆黑的寂寞,但这寂寞的心灵却是如此纯净!   潮起潮落,繁华落尽,当一切随着岁月流逝化为尘土时,只有心底的真爱和对善良的渴望静静地扎根在那里,永不凋落……     详情 发表于 2013-8-2 22:43
    刘潇予    一直在寻找,寻找一种可以代表爱情的颜色。   如果只看小说,就能看到爱的颜色,生活是不是就会变得简单一些?如果生活中也会出现只有在小说中才能出现的情节,是不是生活就会变得丰富一些?如果看到小说中的片段可以勾起我对你的一些回忆,是不是就代表我真的永远也无法忘记曾经那样爱过你?   生活,每天都在现场直播,没有重来的机会。   穿梭在无数的纸页中寻找可以安慰自己的文字,忧伤着书中人的忧伤,感动着书中人的感动,喜悦着书中人的喜悦,爱上了文字的感觉……   如果要一个人永远都不要忘记自己,会不会很沉重?如果要一个人在逝去的人给予的爱中背上一辈子无法卸除的包袱,会不会很残忍?如果和你说,下辈子我要做你的女儿,一辈子赖在你身边,我的愿望会不会真的可以实现?   总觉得,一个女人最极致的爱情就是和心爱的人生死相随,可是我错了,我最爱你的那一刻,却在想,无论是什么角色,只要能留在你的身边,就是我最大的心愿。   故事的情节让我隐隐感动,不是因为单纯的喜欢其中的某一个女子,而是她们加在一起,让我看到了一段极致的爱情,或者说,那是爱,并不是爱情。韩靓的勇气和决绝让我钦佩,她的爱是红色的,最绚丽,最夺目,最能让人们看到爱情的希望,一句“爱都爱了,还怕和你分手吗!”道出了多少女孩心中无法言喻的痛?有多少次徘徊在爱与不爱的边缘?有多少次挣扎在放与不放的深渊?又有多少人能够如此洒脱的对自己深爱的人说出这样一句让人身心俱伤却又不得不说的话?红色的爱情就如夜空中最璀璨的焰火,明亮,让人心驰神往,却又不得不在它盛开的最绚丽的时候空留心中的遐想与遗憾。桑迪的隐忍与温柔让我感动,她的爱情是黄色的,暖暖的颜色在生活中不显眼,却能给人安定的感觉。一封催人泪下的遗书,却是我见过的最温婉动人的情书。爱人别抱的伤害,匆忙远嫁的恐慌,杀人之后的胆寒,亡命天涯的相随。在最后时刻留下一封下辈子就算是只能做你的女儿也要一辈子赖在你身边的遗书,让眼泪无法抑制的滴落……黄色的爱情不是那么注目,不是那么让人念念不忘,可是当这种温暖的感觉充满生活,就变成你永远都不会忽略的温婉。李小蓝的冲动与沉稳让我疑惑,她的爱情是白色的,或者说是近乎于透明的,若有似无的情感充斥在身边,让人习惯它的存在却又不断质疑它是否真实,什么都不说,却至始至终都在你触手可及的角落,不那么热烈,却有着最独特的味道。   我们从不尝试把自己内心最深处的情感表露在众人面前,我们选择去欣赏别人的故事,我们在别人的故事中沉沦,为他们的故事流泪伤感,为他们的喜怒哀乐埋单,这就是生活……   每个人的爱情都有自己的颜色,你选择哪种,是不是已经想好了呢?     详情 发表于 2013-8-3 07:48
    图兰朵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受与别人可能略有不同。当然,我也感动于男女猪脚炽烈的感情,还有男人之间的那份绵绵的情谊,但所有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却是张彬,对他的喜欢有点像很多人对《越狱》中T-back的喜欢。整本书中,最不受待见的可能就是张彬,因为他是个烂人,他好色,贪财,唯利是图,甚至自私自利,他挖朋友的墙角,由此与高强闹崩,他为了博得桑迪的感情,给她出馊主意,差点又和暗爽闹崩,他揩韩靓的油,他会所有下三滥的手段得到他想要的一切,所以他会开跨国婚介公司。可是,在所有人中,他的出身是最差的,张晓东家有钱,安爽家有才,李伟家有权,唯独他什么也没有,他只能靠他自己,这一点,他也认识的很清楚,他和高强很像,这也许是他和高强不那么好的原因,太像的人往往不能太亲密,因为不能互补。生活中有太多事情不能选择,如果出身不好,就要学着挣扎,张彬一直挣扎在去往自己理想生活的路上,书中他的理想就是对爱的女人一掷千金,因为他太孤独,他身边的每个人都有爱情,唯独他没有,每个人也都过的比他好,他只是想过的好一点,他没做错什么,错的只是命运,一切好的事情都与他无关,一切坏的事情都与他有关,他没得选,只能默默承受,所以最后他会离开。   总是有人默默离开,孤独的一个,留下一个斜而长的背影,他低低的哼唱“all you need is love”,算是对过去的告白。  详情 发表于 2013-8-4 20:16
    王仕作     昨天读完《爱不落》,看到最后,已是泪水涟涟。    我之前读过《青春-36℃》,这两篇小说描述着相近的故事,给人相似的感受却不同的感慨。    不管是《青》还是《爱》,在前一半的故事中,一路带着笑读下来,语言很幽默。安爽追韩靓的过程叫人拍案叫绝,从假装被追杀,到每天去韩靓学校耐心地等她出现,再到心里痒得恨不得抹点皮炎平,爱上了她,到最后从派出所被她救出向她表白并赢得芳心。让人感到他们之间的幸福。文中大量运用比喻,例如从重复驾驶汽车才能体现车的价值得出结论价值的体现,在最大重复次数的范围内,与重复的次数成正比,重复的次数越多越接近价值。爱情也是一样,重复的次数越多,越接近真爱。还有文章开头就提到的春梦,后面说人生就像一场春梦,青春就像一场春梦,来无影,但去有踪。还有很多。就像《青》里桑迪所说“你的比喻或者笑话总是很好笑,这一点让我有点上瘾。”    故事从安爽与韩靓的分手变得晴转多云。韩靓是个很好的女孩,“爱都爱了,还怕分手么”她的这句话让人纠结不已。张晓东与安琪也分手了,让安爽感到朋友们正在发生变化,变得陌生。值得令人欣慰的是安爽和桑迪终于又走到了一起。    《爱不落》和《青春-36℃》给人对桑迪的感受是两个样子,《青春-36℃》里,桑迪给人的感觉是妥协和懦弱,而《爱不落》从一开始安爽与桑迪的约会就感到她的坚决,或许正是这个改变,让《爱》里的安爽一直对桑迪又牵挂,并且爱上她。这与《青》不同。《爱》里让人一开始就喜欢桑迪,以至于后来对她可怜结局的感慨。而《青》,大家都是喜欢韩靓,对于桑迪,恐怕到最后才怜悯吧。作者巧妙地通过变化桑迪的性格从而改变了两个故事安爽对桑迪的感情以及读者的感受。    故事从桑迪的自杀达到了高潮,安爽对她扯心扯肺的想念让人潸然泪下。桑迪给安爽的遗书写到“我希望你赶快结婚,那样的话,如果还有投胎转世,我可能还来得及给你做女儿。你不会因为你的女儿有那一点点胆小和懦弱就不要她吧?”读到此处,让人心久久不能平静,桑迪早已不再是中学时的懦弱了。后来李伟也死了,安爽对他的恨已全无踪影并陷入自责。文章最后,李小蓝表白,原来她一直爱着安爽,他俩是大学同班同学,安爽把身边所有漂亮的女生都追了一遍唯独没有追她,也唯独和她成为了好朋友,一直彼此关心的朋友。珍重了,李小蓝少妇,不,是李小蓝妈妈。    韩靓说安爽是一个对朋友比对自己好的人。相信就算安爽和他的朋友们分开,他们的感情也真挚如初。死去的桑迪和李伟,不再是情人的韩靓,孤单可怜的李小蓝,越走越远的张晓东,要定居俄罗斯的张彬,成家立业的高强,还有远在意大利的好妹妹安琪,安爽爱着他们,一刻也不会停息。  详情 发表于 2013-8-5 01:17
    确有其    我看过一段《萌芽》,好像就是这个小说吧,叫-36°的什么,还行,挺好看的,就是没看着结局,谁有连载啊,给我发一个。  详情 发表于 2013-8-5 16:00
    时祥选    一口气看了下来,好像最近看书都是这样,不间断的看下来,不想有片刻停顿。只是伴着这一本的,还有我的半包烟……    合上书,我甚至在想,马广安排韩靓这个人物,是不是为了最后桑迪要用她的护照出逃这个剧情需要才安排的呢?从一开始出现,我就不喜欢韩靓,她的淡定、坦然、大气都够得上是一个极品女朋友的标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不来,说不上反感,但就是不喜欢。尤其是当安爽甩了桑迪一大嘴巴的时候,我心里真的揪着痛。这个情节是整个故事第一次让我情绪出现起伏。我想如果我是桑迪,肯定会毫不犹豫的甩韩靓一个超级大锅贴,更不会像桑迪那样自己打电话过去要姓安的道歉。也许,我的爱是有底线的吧,从来不肯放下自己的骄傲。所以,当书中出现躺在血色浴缸里的桑迪时,这丫头成功的让我哭了,狠狠的吸了几口烟。她以她的方式霸占了安爽的心,也在我心里高大的像个勇士。    初爱,一定是痛的,再一次对这一点坚信不疑。    除了爱情,马广这册子里还讲了五个男孩从小一起长大,长大到一个个的分开,长大到不得不分开。即使曾经他们是怎样的天天混在一起,在多年后的一天,都散了。如他们一样,我何其幸运的拥有着一群肝胆相照的兄弟,虽然我是他们中唯一的女孩。中学时候的我们,每天每天的混迹在外,该做的事,不该做的事全都做了个遍,我们不曾放开过任何一个人的手,笑看着青春打马而过。上了大学,我们分别三三两两的在不同的城市,依旧经常混在一起。现在,我们还是经常打电话,谁的事情大家都知道,可地域上,我们真的是散落天涯了,天南海北、隔洋跨海。    不知道我们会不会也有走散的一天,或许这是一定会发生的事情。只知道这如同初爱一样的第一段友情,必定会和疼痛相连。    不论是为兄弟两肋插刀,还是插兄弟两刀,因为知根知底,因为这份不用解释、不曾怀疑的情分,书中的他们以及现实中的我们,即使自己吵成一锅粥,也还是会同时喝退前来劝架的不相干的人。我们站在一起,就形成了一个场,不用围成圈,那个气场自然存在,打不破的金身。就算是我们走散了,仍然存在,存在于我们当初的地方,年轻的回忆中。就像桑迪凋落,可是爱不落,不会落      (转自当当网)  详情 发表于 2013-8-8 20:39
    ztt小    我从未读一本青春类小说超过一天,而这本绝对是个例外。   “青春就像一场寂寞又华丽的春梦”,《爱不落》的第一句似乎风光无限的修辞却难以启齿让我甚为费解。于是我坚决的断定这部小说必然不是我所感兴趣的那种。   当这个假期快要到尽头的时候,我终于有勇气拾起这部小说。那些名字与现在流行小说中唯美或是拗口的趋势截然相反,文中相互平凡的称呼和“春梦”一样现实而朴素,我不得不说原来这部小说诚然有些魅力。我不敢想象后面的情节是否与我的兴趣和品位相符,友情或爱情之间人物成为我更加关注的情节。   一开始,我尝试着将安爽和桑迪区分开来,但我发现这很难办到。这并非作者刻画人物不鲜明,而是他们在继续的叙述中关系愈加鲜明。对一个人的喜欢有两种,一种是想让他继续存在在那里供自己慢慢享用;另一种则是带有嫉妒的喜欢,也就是说,自己隐隐的希望成为那个人或者他的一部分。“你是逃不出我手掌心的”这种刻意的强势和主人公的不适应却着实表现了桑迪的出场时便具有的绝对地位。我猜想那样的语音一定有着大连海浪的气息。   现实的遭遇并不是我们能用笔触的线条勾画清晰的,这也是我很难分清他们的角色的原因。安爽和桑迪的命运是注定的,韩靓的出现似乎只是为这样一场绚丽的爱情做铺垫的伏笔。他们二人共同之于韩靓才是完整的。如果我潦草地暂且将感情分为自我、探索、维系和坚守四个部分的话,桑迪占得的是自我和坚守两个部分,这也是她的痴狂的根源。感情在由一人转化为两人的过程是完整到妥协的演化,桑迪作为一个天才的女人懂得维护自我和坚守安爽两者的重要性,她很清楚也很直接,等待着这场感情的演化而独立的存在于他们之外,她成功了,这不仅符合桑迪的坚守,也取决于韩靓的理智率真。   爱情的美丽情节似乎都要在关键时刻打上一个死结。“我希望你赶快结婚”。桑迪选择了断自己的目的是微妙的危险和欲望。那种恰到好处的坚决了断和黑色的轻松以及我们希望的甜蜜的迷茫让人想来有些哑然。   那些角色中最不可忽视的是与主人公一起讨论春梦为何物的哥们,似乎他们的扮相只是走走过场的配角,但就整个小说来看,他们的位置并非简单的跑龙套,时隐时现的友情关系正是伏在绚烂的伟大爱情蓝图下的暗线,在每每人物间爆发矛盾的结点时,小说的暗线便浮出水面,成为最无奈的解决套在小说情节枷锁上的钥匙。而在文章的最后李小蓝既模糊又明晰的自述中,明暗线的人物又统一起来。   小说看过之后格外有开创意义的是我又一次意识到自己,或者说我们,有多么浅薄。这浅薄并不是说低俗无趣,而是在于我们在不经意间忽视了某种感情或是某种关系。像安爽为了向母亲和妹妹“报复”而冷战一年;毫无顾忌的告诉徐大夫白雪是自己的女友;在呼啸的高速公路上带着桑迪疯狂奔逃… …这种执着和反叛确实令青年人向往,但在我们一味神往的精神快感下,我们得到的是理智的收获吗!或许不是吧!   到这里,小说已经在我的桌面上放了十天。        详情 发表于 2013-8-13 01:24
    小狗叫     我不认识马广,也没有听说过他以及这个并不知道长成什么样子的男孩要出书的消息,但是当朋友把这本《爱不落》拿到我手上的时候,我还是本着是本书就该翻翻看的原则看了看。    也许这就是一本滥俗的爱情小说,和以往看过的那几百本没什么区别。看到这个拿到手中并不起眼的书,这就是我的第一感觉。    青春就像一场寂寞又华丽的春梦,一说好多年。    带了点颜色的开场白,这句也许是噱头的话语其实也真的起到了抓人的作用,没有白说。至少让我有了继续往下看看的冲动。    白开水似的叙述,一群愣头小子傻乎乎的哥们够意思,痞子一样的男主角,还有一漂亮小妞,呵呵,心里在挣扎,又是一个看了开头就仿佛看到了结尾的故事。都曾年少轻狂,都曾追忆往事,到了不再相信爱情的年纪,真的不习惯再接触这些“纯纯”的爱情故事。但无奈,朋友说了,一定要看完,也有这种翻开书就要翻到最后一页的坏习惯,只好继续。再接下来就应了那句“我只看到了开头,却没有猜到故事的结局。”    这本刚开始被我认为不怎么样的《爱不落》就这样被我用一整个下午的时间一口气赖在阳光下看完了。看过之后狠狠地吸了一口气,呈45度角仰望天空,用传说中最爱你的姿势让眼中的可疑液体倒流了回去。    很久不说爱,因为已经不在乎爱不爱。    曾经很厌恶男生之间的兄弟义气,因为这种愚蠢的想法曾让无数傻傻的女生认为自己成了某对兄弟决裂的罪魁祸首,最后落泪离开。偏巧这里不但有所谓的哥们义气,也有不止一个漂亮的小妞,两个长得差不多的漂亮小妞,还有一个傻得更厉害的却也是唯一一个得到了点幸福的女孩(虽然她的幸福短暂得不能再短暂),就为了一个痞子,一个结束了他人的生命随后也结束了自己的,一个潇洒的转身却遗憾终身,还一个,亲手葬送了自己的幸福。    难道这个痞子就这样好?    女孩骨子里都是喜欢坏男人的,这个痞子只是恰好往坏的那边靠了那么一点点,也就只那么一点点而已,却已足够了……冒充小偷去结识偷窥已久的漂亮姑娘,为了圆一个一开始就撒错了的谎,做尽各种可笑之事,最后竟然要流落到在野地里裸奔的程度,应该是让很多男士自叹不如吧?在女朋友被初恋女友的假男友刮了一巴掌后就毫不犹豫的还了初恋女友一巴掌,还真是让我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这个男人到底是绝情还是痴情?不往下面看是真的猜不到的。对初恋女友的绝情让我鄙视,但是对现任女友的保护又是让我钦佩的。其实人都是矛盾体,人无完人大概就是从这总结出来的。爱情嘛,就是这么个东西, maybe,时效性不只是新闻的专利。    初恋女友的离开又勾起了他真正的感情,为了解救她的危机,不惜铤而走险,在女友自杀后想把自己的警察兄弟碎尸万段的疯狂,悲痛到失声的男人用口型对着自己假象的敌人其实是自己最亲的兄弟说着“我要杀了你!出卖我!我要杀了你!”的时候,我问自己,这个男人还是之前看到的那个痞痞的浑小子吗?    放下了仇恨,淡淡的走进了真的不再有自己最亲的兄弟的家,知道了亲如手足的姐们其实是选择了一个适合的角色只为能够一辈子留在他身边的真相,这一切都变得不重要了。本以为他会选择留下,可是又是一个猜不到的结局。    也许,只有女人微隆的腹部才真正的道出了所谓“爱不落”的真谛吧……    爱都爱了,还怕什么啊……    马广,谢谢你,你比刘谦都牛,你的故事我猜不到结局,也希望这不是你最后的一个故事。     详情 发表于 2013-8-13 01:34
    布小啦     无论所处的年代如何,每个人所经历的青春,所尝尽的苦痛都是大致的感受。即便是如何地被保护着,当你要想蜕变,独立着面对生活的时候,你也便逐渐走向圆熟。       《爱不落》,喜欢这个书名,如同喜欢书里的主人公一样,代表着大多人的青春,表面喧腾,倔强,玩世不恭亦或冷漠和放纵。即便是苦痛的岁月和沉溺的日子里,也是轻描淡写的,隐喻着的悲伤。因为骨子里的自尊和骄傲,因为执着,因为强烈凸显的自我。       关于爱情,有很多的命题来不及阐述,这本书里所诠释的几种女人,卑微和勇敢,执着和决绝。世间数不清的女子像桑迪一样有着怯懦和软弱的性格,屈服于现实而放弃真爱。但是她的执着却是类似女子里少有的。她的爱深沉,卑微,也是义无反顾的。却是背负着多少的无奈,眼泪和隐忍。而赵靓是另一种形象,勇敢,干脆,爱憎分明,如果爱,狠狠爱,哪怕分手时也是很决绝的。如同男主人公对她的评价一样,她绝非庸俗的女子。她是我在书里最喜欢的女性角色,大气而美好。李小蓝的爱是一种选择,关于真爱与婚姻之间的抉择。她爱的男人成了最好的朋友,而爱她的男人给了她最想要的幸福。所以,世界上最美好的词不是我爱你,是在一起。       关于友情,在书里总是夹杂着爱情纠结和缠绕的,哥们义气,可以为女人插哥们两刀,也会为了哥们委屈爱情。这书中最耐人寻味的是那些爱情与友情冲突的大小误解里,夹杂着悬念的情节里,每个角色内心起伏强烈的挣扎与苦涩。在“我”的内心底,友情是一辈子的,是从小到大的坚贞友谊,是一起聊春梦一起从单纯的小男生成长为男人彼此的相互见证。作者书中有描述道,“我希望我们四个人可以永远这样,有点悲伤,又有点无聊,同时也永远年轻,而且鲜亮活泼不离不弃的活在一起。”不离不弃,永远在一起。对于友情,是多么珍贵的词。       关于死亡。在看到书的末尾,碰触死亡的那个时刻,感觉世间的一切皆可以放下了,一切都是灰烬,暗淡无关的。内心里充满着的是男主人公撕心裂肺的哭喊,还有被感染的悔恨和绝望的心情。还有什么值得如此的歇斯底里。这注定是一生的遗憾。我们的青春何尝不是在犯错和自省中度过,以此一次次地释放和成长。作者借主人公的悔恨告诫着,无论如何,珍惜身边的人。无论有多大的误解,都抱着宽大的胸怀去彼此容纳与关怀。          《爱不落》,无论是多少次的失去,离开,和放弃,心中都依旧存有那些爱情,那些过往,那些温存。依旧有爱的欲望,爱的能力。无论是时空的阻隔,甚至死亡,都依旧保存那份心中的唯一和真爱。爱不落,爱永不止息。这本书,是献给我们记忆里永恒的爱情和友情最铭心的共鸣纪录。     详情 发表于 2013-8-13 01:44
    渔小笛    【你在哪个远方,搬到哪座天堂】   文/渔小笛         安爽对高强说,人的一生总要错过许多美好的东西。   安爽也对自己说,生活中充满了对未来的暗示,而我却无法理解。我总是不能看清全部,又总是在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节上浪费时间,这可能就是我感到难过的原因,我没能掌控我的生活,而是生活掌控着我。      经年以后,青春里曾一起怒放的花朵,各自散落天涯。惊艳了时光,温柔了岁月。   合书许久,我在泪眼朦胧中深索着这一群人的青春,彼此温暖过、更曾一同飞扬,却为何如此迅疾陨落,究竟是谁在里面犯了错?   结尾处,作者说,爱是微风,了无痕迹。但他们在青春里,爱对于他们,也许只是一场赌博。      已经很久没有读到能让我掉下眼泪的小说,一本一本读过去,至优的也不过换我一刻内心平静。      小说的前半部分,有着典型的男孩式的痞子风味。一群男生,从小一起长大,尽管前途各一,却友情依然。   一起打架,泡妞,作弊,偷窃,玩乐队……极尽所能挥霍青春的光与热。但他们依旧善良而对生活充满渴望,追求爱情,维护友谊,为所有美好的梦想而各自奋斗。   嬉笑怒骂着,谈笑风生着。人生得意失意的坦然与颓丧,都在彼此与各自挣扎中一同挺过。   所有体会过青春滋味的人,在读他们的故事时,一定都会预先料想他们的结局。料想中不过都是逃不过时间催人老,因为世俗琐碎,终究慢慢平淡,或者离散。   读到最后,所有的人都只猜到了结局,却未能猜中过程。      主角是一个叫安爽的男生。有那么一点帅,儿科医生。却是一副痞子性格,说话拽巴巴的,酷巴巴,对人生与爱情总是玩世不恭的表象。   他有4个超铁的哥们,铁到彼此拍砖、用脚踹脸,都踹不散。   他有许多固执,诸如真爱无需婚姻维护,不轻易放弃每一个朋友,认定一条道死走到底,尽管内心诸多反驳却不说。   这是优点,为他带来友谊与爱情。也是缺点,让他失去友谊与爱情。      因为初恋女友桑迪对早恋压力的妥协,于是他抱恨6年。不原谅,不释怀。却在潜意识里追求着所有模样类似她的女孩,用尽心思。而缺乏与最爱的女孩重新回去的勇气。   他坚贞地不因朋友的离间与现任女友韩靓分手,无数吵闹争斗,依然站在女友这一边。坚决地不愿接受桑迪哀求,任其远嫁吉凶未卜的日本。   他以为的坚贞,实则固执,往往带给身边人的,只剩伤害。   安爽太过固执而自我,他可以与母亲、妹妹一年冷战不说话,只因她们伤害了自己背叛了他。也不给任何朋友解释的机会,一味地仇恨着。他看不见除他心中之外的所有爱。   他在张彬问他是否能原谅桑迪时,说了一句非常之酷的话:原谅别人是上帝的工作。   我并不是太喜欢这个主人公,尽管他在故事的最后,为了桑迪亡命天涯。却最终,徒劳挣扎只得一个失意结局。      尽管这是一本让我流下眼泪的书,可是我却怎么都无法想不起它因何而让我掉泪的缘由。   大约是桑迪对安爽至死方不能休的爱情,大约是他们陌路狂奔的逃亡,大约是安爽在见到桑迪惨烈结局后歇斯底里般的崩溃,大约是仇恨李伟与李小蓝真相大白后的酸楚,大约,就是他们这一群人的青春故事。      这不是讲诉一个人的小说,里面承载着太多人的故事,却都隐没在这场繁华落尽的青春里。   每一个人的表情,与心事。每一个人的隐忍,与决定。彼此相连,却最终彼此分离。有着太多话要说,却选择沉默。有着太多事想做,却也选择沉默。   当安爽深陷灰飞烟灭的绝望里,一度以为爱已日落。却在故事最后的一幕画面里,他才终于看清这世界上所有人对他的爱。母亲的,妹妹的,李伟的,李小蓝的,韩靓的,桑迪的,所有人的。   只是春梦已醒,爱不落。      他们的青春已经散场,没有续集。他们的爱也已落在春的泥土里,只得滋润下一个花季。   在激荡的青春之后,也许他们每一个人都会把人生过得安顿而最终平淡美好。然后只在偶尔寂寞的时候会想起彼此,亲爱的,你在哪个远方,搬到哪座天堂?              详情 发表于 2013-8-13 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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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4-1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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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09:2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爱不落


    爱不落1


    青春就像一场寂寞又华丽的春梦


    高强说青春就像一场寂寞又华丽的春梦,一说好多年。


                      爱不落2


    五年级才提出这样的问题只能算是发育迟缓或者干脆就是没发育


    在我十三岁那年春天的一个下午,放学回家的路上,顶着海上吹来的夹杂着腥涩味的东南风,高强问了一个问题:春梦是什么。那时候是一九九几年,人们的思想已经相当开放,夏天里,六年级的有志小男生都开始逃课去海滩看俄罗斯大妞了,所以五年级才提出这样的问题只能算是发育迟缓或者干脆就是没发育。当时我们一行五人,按照年龄大小排列分别是李伟,我,张彬,张晓东和高强。


    虽然我年龄不是最大,但就这些事情而言却是绝对的权威。我老妈是一名妇产科医生,家里除了我和妹妹安琪的课本,爸爸的英语书和大大小小的汉英字典,翻开任意一本书或者貌似书的东西,里面都会有关于女人生理构成和心理分析的知识。在一本大众医学杂志上找到一篇和青春有色梦境有关的文章比在校服堆里发现一个动人的身影容易得多。出于本能的好奇,阅读老妈的那些书籍和杂志成为那一时期我课外主要的兴趣。小不点的安琪一直不明白我为什么那么喜欢看一册十六开本的语文课外参考读物,那是因为她没有发现藏在其后的妈妈的书或者大众医学杂志,就算她发现了也未必能了解我沉湎其中的真正原因。


    因为受到的是纯本能的兴趣的驱使,对书上所讲之事便记得尤其牢固,以至于后来的大学选修课上我曾无数次被认为是妇产科男生,而十三岁的我也已经可以做一些简单的科普工作,给小伙伴解释一下什么是春梦,便是轻松加愉快的事情了。但是,我并没有马上回答高强小朋友的问题。作为一名好胜心极强的小学生,我有个毛病,喜欢在别人的答案中挑出错误,然后一针见血地指出来,以此来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李伟也没有开口回答高强的问题,他深受在法院工作的爸爸的影响,从小就是个正派谨慎、心思细腻的人。张彬是个直性子,想到什么说什么,他推了高强一把,说:“这都不知道,春梦就是春天里做的梦呗。对不?”他转向我和李伟,高强和张晓东也同时抬起头望向我俩。李伟没有反应,我看看李伟,向张彬摇摇头。“那是什么?”张晓东好奇地问。张晓东的家里很有钱,他那个美丽端庄的妈妈把他当洁白的小天使来养,如果他知道答案才是怪事。我犹豫了一下,想,是用纯医学的术语解释还是用我自己理解的语言,最后决定用自己的语言。我说就是男人梦见女人或者女人梦见男人,也可能是梦中既有男人也有女人,最主要的是通常伴随着做那种事。张彬做恍然大悟状,高强和张晓东还是一头雾水的样子。“那种事是什么?”两个人异口同声问道,在学校里我从来没见过他们有这种渴求的神情。张彬说:“这都不知道,就是……”李伟拉了他一把,张彬的话被拦了回去。“你俩还小,以后就知道了。”张彬神气活现地说。高强和张晓东都颇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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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09:3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五个人中我和高强家住得较近,在一个路口分散之后,只有我和他的时候,他突然神秘兮兮地告诉我其实他知道那种事是什么,而且他昨晚就做了一个春梦。我吃了一惊,因为我比他大半岁,都还没有做过。我问:“真的?”他说:“真的!”自信满满的样子。我问梦里的女人是谁,他红着脸说是我们的语文老师。我们的语文老师是个*温柔的中年女人,平时对高强特别好。我哈哈笑,高强的脸更红了。我问:“你们都做了什么?”他支吾了一会儿说语文老师亲了他。我说:“就这些?”他点点头:“那种事不是亲嘴吗?”我被他问愣了。


    高强的妈妈在他四岁的时候跟一个台湾人跑了,之后就再也没回来。我笑了笑什么也没说,搂住他的肩膀往家走。那时,我们的背后正有一座大楼拔地而起,西沉的太阳被它挡住了一半,我们被包裹在狭窄金黄的余晖中,我有生第一次感到些许无奈和忧伤。


                      爱不落3


    幸运的是我已经有了目标


    高强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睡午觉,梦见一个身材曼妙的女孩儿躺在我的身侧,我们的手正在彼此的身上寻找安慰,就在我扯其小衣翻身欲起的节骨眼,电话响了,迷迷糊糊中我有种被断子绝孙的感觉。


    抓起电话,没好气地问:“谁啊?”


    “我,出来玩啊?”高强笑嘻嘻地说。


    “除了玩,你找我敢不敢为了别的事?”


    “不敢。”


    我看了看时间,已经下午一点。我说玩不成了,三点我们乐队要排练,晚上有演出。


    “靠,就你们那破乐队还排练呢?”


    “那可不。”


    “行,改天再找你吧。”


    “不用改天了,晚上演出结束我就去找你,有点事。”


    “什么事?”


    “好事。”


    “行,晚上酒吧见。”


    高强在W大南门开了间名为绿色的酒吧,自己给自己当老板,日子过得滋润得没边,以至于有的是时间吃喝玩乐。


    放下电话,我尝试着再次入梦,去寻找那位曼妙的女孩儿,结果一无所获,连一个手指头都没梦见,因为我根本就没睡着。


    弗洛伊德说梦是理想的达成。我很少梦见姑娘,因为长久以来身边一直有女伴儿,所以不用去梦中寻找慰藉,可这次有点不一样,距离上一个女朋友的离去已经有三个月之久,期间我没碰过任何一个异性,这也是这场春梦突如其来的缘由吧。我想,那么再找一个女朋友才是沧桑正道,而不是到该死的梦里寻找人生的高潮。


    幸运的是我已经有了目标,晚上去找高强就是为了这个。


                      爱不落4


    我们的乐队名为“羊头与狗肉”完全是“枪炮与玫瑰”的路子


    提前半个小时到达张晓东家位于西南郊区的别墅。别墅是座西式二层小洋楼,有一个宽敞的地下室,那里就是我们乐队的排练场地,还有一个基本荒废的小后花园,天气暖和的时候我们也在那儿制造噪音。张晓东的陆虎随便停在别墅前的车道上,车道两旁已经有无名的小草在默默地生长。四周都静悄悄的,西南靠海的山已然一片嫩绿,一派春意盎然的田园风光,这样的情境总是让我浮想联翩,而可爱的女孩儿必然是故事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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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09:3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一楼的厅里,张晓东和张彬在看电视,李伟还没有出现的迹象。


    我们的乐队名为“羊头与狗肉”,完全是“枪炮与玫瑰”的路子,之所以叫这么一个异类的名字,是因为乐队的四个人全是挂羊头卖狗肉的主儿。我是一名儿科医生,张彬是一家船舶代理公司的业务员,李伟是人民警察,张晓东倒是想成为一名文艺工作者,暂时也只是一个待业公子哥。


    乐队成立于两年前。其实,远在初中时,我们就有了组建乐队的想法,那时候,Beyond正大行其道,我们热衷轻摇滚也就不足为奇了。最先提出乐队构想的是高强,当时我们五个人还在一所学校,又都是好朋友,可由于财力物力精力的种种限制,乐队始终停留在构想阶段。初中毕业五个人分散到三所不同的高中,但还保持着纯洁赤诚的友谊。高中时代的我们富裕了许多,于是创建乐队的计划又一次提上日程,每个人都开始着手学习喜欢的乐器,可就在万事俱备只等选个吉日宣布乐队成立的当口,张彬和高强因为一个小妞儿而不惜大打出手互拍板砖,乐队也因此流产。从那时起,高强和张彬成为水火不容不共戴天的冤家仇人,与李伟和张晓东也渐行渐远,只跟同校的我还保持着一如既往的亲密关系。


    乐队的事情没人再提起,直到大四上学期张晓东从北京不远千里前往西安代张彬考英语四级被抓而导致两个人被双开不得不回到家乡,关于乐队的想法才又一次从被遗忘的角落里擦去灰尘亮出来。李伟正在经历毕业前的苦闷,我还有一年才毕业,事情也不多,于是乎四个人一拍即合,一鼓作气成立了“羊头和狗肉”乐队。经过四个人的不懈努力,两年之后的现在,我们终于可以自豪地说我们不必再向乐队里面搭钱了,当然,如果没有张晓东家别墅的地下室,需要另外租用练习场地,还得另当别论。


    李伟迟到了半个小时。


    李伟迟到是常事,用张彬的话说那是因为他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张彬说这句话的时候总是一反常态地不带丝毫揶揄。如果一不小心弄出个张彬语录什么,这一句一定要写在扉页上,然后小朋友们只看扉页就好了。


    我从来不想让李伟的工作太忙,因为他是一名刑警。


    “你在我们心中就是个英雄。你曾经在大街上见义勇为三次,力擒坏人四个,在海里救过落水美女一名,后来追人家被拒绝,你都毫无怨言,你这么高尚的人不是英雄谁是英雄?”


    “你直立行走,身上没毛,一口气能做二百个俯卧撑,人有的毛病你几乎都没有,你这么纯粹的人不是英雄谁是英雄?”


    “在我们年幼无知看小片的时候你从来不和我们一起,你利用业余时间搞音乐而不是和同事们打麻将。你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时刻为人民的各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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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09:3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每次张彬说完那一句,我都会跟上后面这几句,大家就当听个笑话,但是在我心中是真的把李伟当成英雄的,不然我也不会把我大学最好的异性朋友介绍给他,我不能让我的英雄是个光杆司令。


    李伟坐着喝了半杯水便张罗着排练了,提到音乐,他总是干劲儿十足,就像提到女人张彬干劲儿十足一样。


                      爱不落5(1)


    要么把南墙撞坏,要么被南墙撞死。我就是这种人


    从三点半排练到五点,然后把器具装上车,驱车直奔市内的罗斯福商场,那里是我们的演出地点。我们乐队的活儿主要由一个姓薛的*女人提供,据说她年轻的时候很漂亮,是某个大人物的姘头,现在美貌没了,剩下的只有一身白肉和满脸的*,就算是在寒风刺骨的冬天,只要有机会她就会露出三分之一或者四分之一个乳房,左面的那只上文了一只粉色的蝴蝶,清晰可见,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起传说中的《满城尽带黄金甲》。


    张彬好色这一点众所周知,我们甚至怀疑他连薛姐也不放过。每每这么想我就会想起电影《美国派》里硬条的妈妈和斯蒂芬,然后认定张彬一定和斯蒂芬一样享受。


    对于异性,张彬从不挑三拣四,这是他能够同时与多个女孩儿交往的原因。他不挑剔她们的年龄身材样貌,她们也很少嫌弃他花心,他阳光般的笑容和如簧的巧舌是让他能在不同的女孩儿间如鱼得水的制胜法宝。但是,我们都知道,一旦他真的爱上一个姑娘,他就会停止这样的游戏。每个人都有寂寞的时候,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打发寂寞的方式,这是张彬的方式。


    张彬基本上是个温柔和善讲究的人,但要以没有与他同时喜欢一个女孩儿为前提,否则平时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他,会为了女人插朋友两刀。这一点在他和高强互拍板砖之后,我们就认识得清清楚楚了。


    我们走进商场中央大厅的时候,薛姐正在组织人员搭建台子,看见我们便摆出笑脸迎上来。她叫了几个人把我们的器具抬进来放好,然后领着我们到四楼的餐厅吃饭。


    演出在六点准时开始,与我们同台演出的是十个业余女模特。我们唱一首歌之后换她们穿着商家提供的服装走台,她们下台之后又换我们唱歌。我们四个人当中,张晓东是无可争议的焦点,他是主唱,又有一张教科书般帅气的脸——巴掌大,上面嵌着一双永远笑汪汪的眼睛。在酒吧演出的时候,总会有女人给他递纸条请求与他做朋友。当然也有例外,就在前些日子,某酒吧,递上来一张纸条,上面写道:看看你那衰样,还拿自己当情圣呢?看过之后我们都笑疯了。我们还是有自嘲精神的,张晓东对着话筒大声把纸条念了一遍。宣布:“请写这张纸条的哥们儿或者姐们儿去吧台领取七喜一瓶。”两秒钟之后,吧台附近站起来一个女孩,向台上挥着手声嘶力竭地大喊:“我不是说你,是说那个弹吉他的。”那个女孩的手指很长很漂亮,我现在还记得,因为当时她指向我,我就是她说的那个弹吉他的,可实际上,我拨拉的是贝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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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09:3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除去容貌,张晓东的嗓音也几乎是无敌的,高音部分甚至可以和Vitas媲美。如果不是我们,包括他自己,对选秀节目抱有偏见,认为其形式与耍猴相像,他可能早就是某个知名节目的猴王了。


    九点半,演出结束。张彬和三个中场休息时认识的模特去K歌,李伟回家,我坐张晓东的车顺路去高强的酒吧。


    “高强还挺好吧?”


    “还行。”


    “其实我一直觉得他不应该和我们弄成这样。”张晓东有些无奈地说。


    每次提起高强他都这么说。他是个完美主义者,总希望大家能和和乐乐的在一起什么不好的事情都没有,一起干点什么或者什么也不干只是大眼瞪小眼坐着傻笑也好。他是个单纯的人,一直都是。


                      爱不落5(2)


    “还不都因为女人,红颜祸水啊。”


    “如果是你,你也会那样做吗?”他问这话时的表情就假设问句来说有点过分的认真,就像在不久的将来我一定会遇见类似的情况。


    “当然了,一板砖拍倒,用脚踹脸。”


    “一板砖拍倒,用脚踹脸”这句是张彬发明的玩笑话。当时大学刚开学不久,一天晚上他给我打来电话说他刚刚看见一个男生很恶劣地对待他女朋友。他说他真想把那男生一板砖拍倒,用踩了稀泥的脚踹他的脸,语气就像在说我晚上吃的宫保鸡丁喝了一瓶啤酒。后来我们用这句话来针对那些特别不地道的人和令人极度愤慨的情形。


    “我不是开玩笑。”他的表情更认真了。


    “我是开玩笑。”我拍了拍他的脑袋。


    “我觉得你现在这样挺不好的。”


    “什么?”他问得我有点莫名其妙。我们平时很少谈论这些琐碎的私生活。


    “总是换女友,我觉得对你自己也是伤害。如果不是真的喜欢,只是因为无聊才找女朋友,你不觉得没意思吗?”张晓东有时会表现出看穿凡尘人间的样子,就像我小时候表现得博学多才特立独行一样,但是他的表现不矫情不让人厌烦。


    “汽车用来干什么的?”我决定开导开导他。我的问题很突然,让他有点费解。


    “这和我刚才的问题有关系吗?”他微微愣了一下问。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


    “开,或者用。”


    “也就是说汽车的价值只有在加满汽油开上马路的时候才能得到真正的体现,对吧?”他点点头。“假设这辆车能驾驶一万公里,你每次开一公里,那么你要重复驾驶一万次才能真正地彻底地体现出它的价值,对吧?”他又点点头,有些不情愿。“由此可见,价值的体现,在最大重复次数的范围内,与重复的次数成正比,重复的次数越多越接近终极价值。对不对?”这次他没点头也没说话,我当他默认了继续说,“同样道理,爱情也是一样,重复的次数越多,越接近真爱。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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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4-1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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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09:3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张晓东想了一会儿说:“你说的也可能有点儿道理,但我就是不认同。”


    “你还想着桑迪。”他说,说不好他用的是陈述语气还是疑问语气。他的这句话是如此没头没脑,让我有些猝不及防,就像走着走着突然一不留神掉进了没有盖的下水道。“她从上海回来了。如果她想和你重温旧梦,你怎么想?”


    桑迪是我的初恋。我初恋的味道是高二时一本奥数练习册的味道,那上面有我的口水,也有她的;有我的泪水,也有她的。那里面全是难题,其中的一道让我永生难忘,解决它花了我一周的时间。我的初恋也是一道难题。


    “她找过你?”


    “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她怎么想?”


    “我猜的,听说她在上海的工作特别好,月薪上万,经常出国,老板又对她尤其的好。”他别有用心地把重音放在“尤其”两字上。


    “这和我有关系?”


    “我的直觉告诉我肯定和你有关系。上海是她梦的所在,这你比我清楚,放弃梦肯定是为了爱呗。”


    高中时考上海外国语大学的确是她的梦想,后来她如愿以偿。可是也只有十八岁的高中生才把梦想放在哪个遥远而华丽的城市,一旦身处那个城市,梦想却又遥不可及也是常事,到头来回到家乡便是人之常情。


    “好像你很了解她吗?”


    “你吃醋了?”


    “说真的,她如果真的来找你,你会原谅她吗?”


    “我哪有资格说原谅不原谅的,原谅人是上帝的工作,我可不想和他老人家抢饭碗。再说怎么样也都无所谓了,往事如烟,一品黄山。”


    “如果是我,我一定跟她和好。”张晓东说得异常坚定,好像是为了羞辱我的小肚鸡肠,然后又熟练干脆地踩住刹车,高强的酒吧已经到了。


    有一种固执而又自以为是的人,就算撞了南墙也不回头,要么把南墙撞坏,要么被南墙撞死。我就是这种人。


    “我不会忘记她,这是真的。如果她愿意,我们还可以做好朋友,至于重新开始,我没想过。另外,你一个恋爱都没谈过的人没有资格和我说这些。”我拍拍张晓东的肩膀,开门下了车。


                      爱不落6


    人生总是有太多的擦肩而过


    高强正在吧台里面和几个人聊天,我开门见山地告诉他我看上了一个小妞儿,要他帮忙。我把我的计划对他说了一遍,他佩服地说:“你真高,我服了。”


    高强曾经是个混混,但我从来不羞于承认他是我的好朋友,并且还颇为有这样一个朋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高强在决定金盆洗手的时候为自己写了一首自勉立志诗,内容如下:


    浪子回头金不换,


    人生一定要彪悍。


    感情世界不能乱,


    生活不能浪费钱。


    创业就像上刀山,


    看我如何挽狂澜。


    和气生财常微笑,


    好人一生最平安。


    高强说到做到,酒吧开张之后,他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小商人,见人就笑,递烟点火。如果客人想骂他,他会掏干净耳朵凑上前;如果客人想抽他,他会笑着把脸递过去;如果客人想喝酒不给钱,那就不给钱。这样一来,他原来的江湖仇家在找过几次麻烦之后也懒得理他了。由于地段不错,他的好人缘儿和苦心的经营,一年多便让他和他老爸过上了幸福的小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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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09:3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一直坚信如果高强不那么倔强刚烈,凭他的头脑,成为什么地产大鳄珠宝大亨也不是没可能。


    我并不喜欢玩夜场,但由于高强的挽留,我一直在酒吧玩到凌晨,期间和两个女孩儿讨论了一下当下的男女比例问题,得到一致结论:如今男多女少,按照市场经济价值规律原理,女人的价值会一路飙升。


    “不会退回到母系氏族社会的地步吧?”我煞有介事地问。


    “那倒不至于,不过不想当和尚就要抓紧时间哦。”


    我点头赞同。


    一离开酒吧,我就已经记不清刚才两个女孩的模样了,想必她们也和我一样:人生总是有太多的擦肩而过。


    回到家简单洗了洗倒头就睡,恍惚间想起了中午梦中的女孩,突然觉得身材很像我要追求的那个女孩儿,于是盼望着能与她再次在梦中相会。早上起来发现自己根本没做梦,竟然有点怅然若失的感觉。


    在小区门口的小吃店吃早饭,两根油条,一碗白米粥,然后步行上班,好像上一周的重复。重复体现价值,可人生的价值到底是什么呢?爱情,梦想,真理还是实实在在的柴米油盐?我常常在一个人走路的时候想这些问题。


                      爱不落7


    男人不在,她们就是互相憎恨的仇敌,一旦男人出现,她们立刻结成联盟同仇敌忾


    由于春天里风大早晚温差大,人们容易感冒,孩子又是人群中最脆弱的一群,所以每到春天儿科诊室前就排起长队,所以我不喜欢春天,特别是在工作以后。


    整个上午,我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中午在食堂吃饭,李伟的女友、我的大学同学李小蓝开始向我询问昨天演出的情况。从来都是这样,她对我们已经大学毕业二十好几还像狂热的高中生或大学生那样搞乐队相当不满,但从来不向李伟抱怨,却总是在向我询问情况的字里行间表露出来,就像一切皆因我而起我听了还会很内疚,并且总有一天我会良心发现大声疾呼解散乐队似的。


    下午送走了两个孩子刚有个喘口气的工夫,安琪拉了一个低着头的女孩走进我的诊室。


    “你怎么来了?有啥事吗?”我只需一眼就看出来是怎么回事,可还是玩笑似的随口问了一句。


    上大学的时候我也曾经带着我同学和他的女朋友进过我老妈的诊室。凡事总有意外,名字里带安全的东西有时候却很不安全。安琪的朋友几乎把脸贴在胸脯上,羞答答地像朵雨后的小花。如此羞涩的女孩已经不多见了,记得当初我同学的女朋友见到我老妈时没有丝毫的羞怯,自己把事情说得清清楚楚,还理直气壮,气贯长虹,当然也可能与自己本身学医又有男朋友在身边有关。


    “小蓝姐你好。”安琪笑眯眯地跟李小蓝打招呼。


    “你好。”李小蓝知趣地拿起水杯站起来,“我去打点水。”然后走出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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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4-1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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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09:3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这是我哥安爽,这是我的闺蜜白雪。”


    介绍我们认识之后,安琪伏到我耳朵上小声告诉我她的闺蜜怀孕了。


    我又悄悄地把这个叫白雪的女孩儿打量了一番,身材高挑,眉清目秀,气质优雅文静,应该是个好姑娘。我小声问安琪她的男朋友呢。安琪不屑地撇了撇嘴:“别提那个混蛋。”其实我已经想到了,就是进一步求证一下。总是有这样的男生,在他们应该出现的时刻他们却像冬天里的蚊子一样销声匿迹了,我总想找一个这样的男生,一板砖把他拍倒然后用脚踹他的脸。女孩越漂亮,我的这个想法就越强烈。


    安琪让白雪坐在诊室等着,把我拉到走廊。


    “大哥,帮帮忙呗。”她谄媚地笑。


    “怎么帮?我是儿科大夫。”


    “我知道你肯定能行,你人缘儿这么好,随便跟哪个医生说一声就顶我一百万句的好话了。”


    “你怎么不去找咱妈,她比我人缘儿还好,而且还正对口。”


    她在我的胳膊上掐了一把。


    老妈是个开明的人,却是个保守的妇产科医生。她唯独不能容忍两件事,一件是高中生谈恋爱,另一件就是人工流产。她认为前者可以和婚外恋画等号而后者更是变相的谋杀和自杀,同时还是对上天赐予我们的神圣功能的亵渎。上一次我带同学去的时候,她给人家做了系统的如何避孕以及人流的危险性的讲座,这比某些大夫的冷嘲热讽更让人难受。


    “求求你了!她是我最好的姐妹,本来她想自己去私人诊所,我害怕不安全,所以才来找你帮忙,你不会见死不救吧?”


    “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傻瓜才会有下一次。我还要回学校主持一个讲座,我就把她交给你了,好好照顾她,别逗她,她现在特敏感。”


    “明白。”


    我们回到诊室。


    “我回学校了,我哥会照顾你的,放心。”


    白雪点点头。


    “好好干!”临走之前,她在我的后背上狠狠地拍了一巴掌。


    妇产科有一位我熟识的大夫,姓徐,是我老妈的同学,我给她打电话把情况和她简单说了说。“你们过来吧。”徐大夫公事公办地说。


    “白雪?”


    “嗯?”


    “没有公主?”


    她迅速地看了我一眼,没有笑的意思,摇摇头。我最害怕开玩笑的时候对方没反应,那会让我很尴尬。


    我清了清嗓子。


    “害怕吗?”


    她点点头,脸色不太好看。


    “放松点,有我在呢。”


    她又点点头。


    我知道我的话一点力度也没有。我想安慰她,可是我拿什么啊?既没能力亲自为她手术,又没第一手经验可传授。虽然我已经二十大几,交往过一些女友,却从未粗心大意到使人受孕的程度。


    徐大夫在自己的诊室里正襟危坐,等着我们,我突然觉得她有点像法庭里的法官。跟我老妈一样,我也痛恨人工流产。徐大夫问我白雪是我什么人,好像是那么随便一问,却包藏着恶毒的祸心,声音听上去不大,白雪却可以听得清清楚楚。这些中年妇女对前来做人流的年轻姑娘怀有敌意,总是要不失时机地挖苦几句,用贾宝玉的话说女人一旦沾染了男人的混浊气息就变得尤其可恶。无形中她给我出了一道题,做传统道德的卫道士还是反抗者,看来她还不太了解我。我说她是我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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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09:3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的回答出乎两个人的意料,刚才还脸色苍白的白雪一下子变得红光满面,而徐大夫的脸则渗出一层阴霾,她愣愣地看了我大约十秒钟。


    “你妈妈可是跟我说你没有女朋友的,而且她还要我替你物色呢。”


    “我没跟我妈说。”我挠挠脑袋,堆出一脸媚笑。


    “你这孩子!你太不负责任了!”徐大夫怒不可遏,几乎是冲着我大喊,“亏你还是医生呢。你说你,啊?你也是医生,你妈还是妇产科医生,你,我都不知道说你什么好。多好的姑娘啊,多漂亮啊,你还不知道珍惜,还这么大大咧咧的。她还是学生吧?”


    “是。”


    “我都想揍你!”她停下填单子的手,狠狠地剜了我一眼。


    “你妈现在还不知道吧?”


    “不知道,就是不想让她知道,才来找您。”


    她用鼻子哼了一声,说:“那你的如意算盘可打错了。”


    女人真是奇怪,如果男人不在,她们就是互相憎恨的仇敌,一旦男人出现,她们立刻结成联盟同仇敌忾。


    白雪感激地看着我,我背着徐大夫向她眨眨眼。


    我一直把白雪送进手术室门口。


    “回去吧,现在才知道心疼。”徐大夫没好气地说。


    “徐阿姨,您轻点!”徐大夫被我气笑了。


    “傻小子!回去等我电话吧。”


                      爱不落8


    信息时代信息传播得快,可没想到有这么快


    白雪和来时一样,依旧低着头,不说话。我谢过徐大夫,然后扶着白雪把她送到医院门口。


    “谢谢!”白雪的眼泪吧嗒吧嗒掉下来。


    我揽住她的肩膀轻轻抱抱她,我真希望安琪当时在场。


    “没事的,安琪的姐妹就是我的妹妹,你回去好好休息,一切都会好的。”


    我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她擦了擦眼泪坐上车。


    “我打电话告诉安琪到校门口接你。”


    白雪点点头。我为她关上车门,她一手擦着眼泪,另一手向我挥了挥。


    我转身往回走,心情有点低落,我一直想不明白世界上为什么会有白雪男朋友这样的人。徐大夫正站在三楼的窗口看着我,我猜她刚刚给她的老同学——我亲爱的老妈打过电话,通告我的女朋友刚做了人流手术这条惊世骇俗的新闻。


    回到诊室,李小蓝正等着我。


    “你这个女朋友真的不错,你说你一个科班出身的怎么这么不小心呢。”李小蓝笑得很幸灾乐祸。


    我知道现在是信息时代信息传播得快,可没想到有这么快。


    “大家都知道了?”


    “大家?你指的是哪些人?包括大门前的出租车司机不?”


    我顿时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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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家里我们总能找到自己是空气的感觉


    老妈的电话在我的意料之中打来,告诉我晚上务必回去吃饭。


    老妈有两大爱好,麻将和下厨。一大桌子的佳肴对于她来说只是小菜一碟。她做菜只有一个目的,让老爸夸她。老爸摸透了她不细腻的心思,想尽了办法来夸赞她的厨艺,甚至还用英语,我猜他一定用过雪莱的或者裴多菲的诗,这么一想我就浑身起鸡皮疙瘩。他们从来不吝于展示他们的恩爱,就算在我和安琪的面前也是如此,所以长大后,在没有得到他们邀请的时候,我们很少主动回家,在家里我们总能找到自己是空气的感觉。有一对恩爱到肉麻的父母绝对是一件美好但也无比郁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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