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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道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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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沃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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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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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31#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4:1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拿着那封信,头晕目眩。他们以我的生活为游戏——龌龊的游戏。即使知道我已抽到极好的1A数字,他们却以我的申请书格式不对为借口而延迟准许我缓征。


      从那一刻起,我就看清了美国政府,他们以公民为敌,把这一切当作游戏,这与我想象中的政府完全相反,你无法相信他们是在为民服务。


      于是我不得不再次去征兵局,要求保留我的1A证。不管怎样,这是我的号码,应该保留它。幸运的是,他们同意了。


      对政府行为,我所感受的震惊和恶心非笔墨所能形容:他们将我们的人生玩弄于掌股之间,并非如父亲所说,他们关心民众疾苦。我曾以为政府庇护我们,但适得其反。那之后,我只相信政府只为自身服务,并为此不惜一切手段。他们不会明理行事,以最糟的方式玩弄了我的人生。


                      第21节:“奶油苏打”的日子(3)


      从那时起,我也与父亲完全不和。我再也不相信当权机构。这真是糟糕,因为自从我创建苹果以来,我遇到很多善良的政府人员。但这一想法仍盘踞我的心底,我甚至不能相信任何我阅读的东西。


      在父亲教育下形成的道德观,到看清越战的真相时,已彻底改变,而且是180度的转变。我变得容易怀疑,不再盲目相信,这是很重要的转变。我对各种制度都失去了信心,再也不能重拾回来。


      我发誓,我会以生命来保护年轻一代再也不会经历越战这样的噩梦。


      也许从我早期的照片,你们会认为我像一名嬉皮士。我想我的确有那么一点,但我告诉你,我从不是一位真正的嬉皮士。


      我尝试成为嬉皮士,但却做不到。不要说高中,就是在大学,当所有反对者开始游行,我也无法加入。我曾尽力融入嬉皮士中,总想靠近他们,但他们总叫我离开,因为我不吸毒。但我仍想融入那个团体,因为我认为自己的思想和他们一样开放。我理解他们的观点,也希望他们对我敞开胸怀,但毒品却将我拒之门外。只因不愿一起吸毒,我难以取得他们的信任。


      他们所做的一切都与我的信念相符。20世纪60年代一切有关嬉皮士的运动和信念——自由性爱运动,将鲜花插上枪支等等,我知道这都是我想做的事。我有着深切共鸣。正如嬉皮士所做的那样,我相信,每个人都能和平共处,互相帮助,到达理想的彼岸。我相信,没有组织、法律、机构和政治的社会是存在的。


      人们愿意一起生活,并与人为善。我真的相信这些,我被嬉皮士思想和这类哲学深深影响。


      带上印度头巾,留着长发,蓄上蔓延到脖子的山羊胡,在我看来就像耶酥基督。但脖子以下,我还是着装正常,不过是一位年轻工程师,宽松长裤,带领衬衫。我从不会穿嬉皮士的怪诞服装,我仍保持中庸,保留我自小以来的风格。无论我多么努力,都仍是中规中矩。嬉皮士代表着一种生活方式,远非衣服和发型那么肤浅,我没体验过这样的生活。我也没选择在奇怪的地方生活,挂一些怪模怪样的窗帘,而且身无分文。我没有吸毒,也不会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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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3-4-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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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32#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4:1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那一时代,不吸毒不喝酒让我与众不同。尤其De Anza二年级之后,多年以来,人们都习惯说:“噢,迷幻药给我们更广阔的思维。”我记得有位叫约翰的小伙子,曾宣称他在用药状态下每科拿到A。


      但我想:毒品有益思考吗?嗑药后更为聪明,那是加上药物带来的结果,对吗?那就不是你自己的聪明。而我真真正正希望完全凭自己的聪明才智走向成功。我很聪明,全凭自己就可成功。我从不希望借助其他事物而达到目的。我希望别人只通过我本身来断定我的能力。因此,对毒品,我从不想涉足。


      关于饮酒,1980年前,即30岁前我从未醉过。第一次喝醉是在美国飞往斯里兰卡的飞机上。我想以喝酒来消除自己极度的不安。我不清楚他们是否允许乘客醉着下机。总之我竭尽全力自己走下飞机,最终还给海关讲了个极糟糕的笑话:


      一位从未见过大象的女士在自己的花园里发现了一只逃跑的大象。她大声尖叫,然后报警。“我的花园里有只巨型动物!”她说,“它可以用尾巴卷起蔬菜!你更难以相信它把蔬菜放进了哪里!”


      我不记得他有没有笑,我想没有。这不是我通常讲的那种笑话,有点像冷笑话。


      无论如何,我不喜欢酒精。它让人们行为狂躁而失态。就像我父亲,他曾经习惯饮用马提尼。我一直都注意到,他喝醉时如何思维异常。特别是我逐渐长大、他慢慢变老的过程中,他喝醉了还会对妈妈大喊大叫,那种行为真是过分,这可与他清醒时大相径庭。


      所以,我不曾喝酒和嗑药,正如我先前所说,这也让我和那些想交往的嬉皮士朋友分道扬镳,尽管我们在其他观点上思想一致。在De Anza的第二年,我驾驶自己的第一辆车前往圣克鲁兹。那时四处皆是搭便车的旅行者。我驾驶的是辆紫色可折篷的车。我将其命名为哈勃斯(Hubbs),这名字来源于我的一位古怪的化学教授。但这并非趣闻,因为车和教授都并非真的那般古怪。


                      第22节:“奶油苏打”的日子(4)


      不管怎样,我停车带上了一大群人,他们都是嬉皮士。我送他们到了圣克鲁兹,一起行走于木板路上。我注意到他们中的一个年轻女孩坐在长椅上给孩子喂奶。喂奶!我以前都未见过这样的事。我只是快速移开了自己的视线,但已经印象深刻。我与她交谈,很快就爱上了她和她的小宝贝。从谈话中我得知她和孩子与一群人一起居住,就在阳光谷的一个社区,离我很近。之后,我本可以经常骑自行车去那里,在他们房子附近的公园阅读,也可以和他们一起待上一段时间,一起聚餐,谈笑风生。他们或许可以带我去拜访那些有着东方哲学思想的老师,让我得到和平宁静的东方思想的熏陶。我听说过这些默想的原理,我也可以坐下让自己进入宁静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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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4:1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难过的是,这些嬉皮士们却不想与我共度光阴。只因我不嗑药,这让他们不太自在。


      对我来说,这是一段困难的社交时期。我曾在圣·荷塞上了些夜校。在自助餐馆里,一位漂亮女孩前来搭讪:“嗨。”我如此紧张,只知道问问她的专业。她回答:“科学论。”我从未听说过,但她让我相信这专业的确存在。


      她邀请我参加科学论会议,我欣然前往。最后,我听到有人做了一份不容置信的陈述,关于人如何能从根本上更好控制自己,并且能从中获得乐趣。


      会议之后,我与那个女孩在小办公室里谈了一个小时,她努力向我销售这些旨在“完善自身”的课程,我将不得不付钱给他们。


      我对她说:“我已找到快乐,也知道快乐的密码。我不需要这样的课程。”我的意思是,我唯一缺的可能是位女朋友,但其他东西我都拥有了。我具有幽默感,对生活我也保持这样的态度,只有快乐会成为我的选择。我认为是否快乐,取决于自己,只是自己。


      这些是我的价值观,从小到大以来形成的价值观。在我的心中,已有宁静之感。这一天,我真的觉得自己铁石心肠。但大多时间里,我的确是快乐的。


      当然,正因如此,她最终没有卖给我任何课程。事实上,她走出去就再没回来。当我对她推销的课程毫无兴趣,她就离开,让我独自一人坐在那里。我坐了很久很久,等着她回来。最后我也离开了。我想:真可惜。她只关心她的销售,那就是她的一切。


      到De Anza后,我决定找份工作,开始真正编程。我希望在休学的一年里,自己可以赚到足够的钱去另一所大学 ,也许可以是伯克利分校。


      但之后我却告诉父亲很想在某天拥有一台4千字节的通用数据公司的NOVA机。它只有千字节的容量,但却是那时最庞大和功能强大的电脑。我喜爱它的内部构造等等一切。我甚至将它的海报贴于我的房间。我听说阳光谷的某个地方正在销售这些通用数据电脑。于是我和朋友亚伦·波美一同开车前往。


      那是间美丽的办公室,大厅正中央的玻璃柜里展示着那台大电脑。它并非房间大小的电脑,而只是中型。大小就如冰箱,与大型打印机和洗碗机大小的磁盘驱动器相连。操纵电脑的工程师身上还挂着一些电线。当时我想:哇,眼前真是一台通过设计而制造的电脑。能亲眼目睹它带给我很大震撼。


      另一震撼是,我完全误打误撞,进入了一家叫做泰伦特的小公司。我和亚伦都申请了程序员的职位。知道后来怎样吗?我们成功了。


      我们用FORTRAN语言编程,也用机器语言,它是接近电脑所能理解的最简单的语言(1或0)。那个夏天,我们的电脑知识更上一层楼。我们真正深入理解了电脑的构造。个人而言,我并不赞同当时大多数电脑的内部构造,尽管它们最后的成果也很好——电脑能运转,而且低成本高效率。我是说相对它的价值而言的低成本。要知道一台电脑的成本超过10万美元,而且是20世纪70年代的美元!这让我记忆犹新。它还有一个正常运作的操作系统和多种编程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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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4:1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当然,那时泰伦特的电脑可与我们现在的电脑有着天壤之别。它没有屏幕以供演示,也没有键盘用于输入。你可从它前面的板上看到些灯光闪烁。同时,它通过穿孔卡来接收信息。但在那时,这种电脑真是酷极了。


                      第23节:“奶油苏打”的日子(5)


      泰伦特公司接下来的夏季将开始销售电脑,而此时战事未完,我也决定休学一年,但在泰伦特公司的时光让我倍感幸运。


      我还记得,就在那个夏天,我向泰伦特的总裁讲述自己那么多年在纸上反复设计现有的电脑型号,但却从没有建造过一台,只因缺乏零件。


      曾有一次,一位老朋友帮我打电话给器材公司,但他却也不能让对方提供免费零件。我问了问泰伦特的总裁,他回答说:“当然,我可以提供给你。”我想他有办法得到样品零件,而那正是我需要的。


      我准备制造一种现有的微型电脑,为了避免总裁给我成堆零件,我决定只用少量零件做一个更小的电脑。


      我准备只用20个零件——在那个时候,一台电脑通常需要上百个零件,与之相比,这真是九牛一毛。


      我还有位朋友,他叫做比尔·费尔南德斯,也住在我们的街区。我常去他家,我们共同制造出由我设计的小电脑,当然最先也是在纸上完成的。他帮我做各种各样的事情,例如焊接。


      不管怎样,我们可以在他的车库工作,然后骑车到阳光谷安全街(Sunnyvale Safeway),买克雷蒙特奶油苏打,然后回来一边享用一边制造我们的机器。我们“奶油苏打电脑”的提法也来源于此。所有“奶油苏打电脑”都是极小的电路板,你能轻松将其插入连接器,并把零件焊上。电路板极为袖珍,不会超过4~6英寸。


      不过,与那时电脑相同,我们做的电脑也没有屏幕或是键盘。没有人想到过。相反,你只能将编写的程序打入穿孔卡,放进去,然后你通过仪表盘灯光的闪烁来得到答案。例如,你可以编写程序,让电脑每隔3秒就发出“哔哔”的声音。如果它照做,你就知道它工作正常。


      因为我不想向总裁索取太多免费样品,所以我的设计只使用少量零件。因此,我是以零件数量的最低限度在制造一台电脑。也就是说,它能做的就是运行程序,给你答案。


      它另一重要功能就是具有256字节的随机存取内存(RAM)。(约为我们现在用Word文档存下这一句话的大小。)


      现今很少有人知道RAM零件。那时,几乎所有电脑都有种存储器,叫做“磁芯存储器”。当你使用它们时,你不得不对付混乱的电压,得让电流通过电线,而电线则必须经过那些圆形小磁芯,它们看起来就像极小的油炸圈饼,甚至需要放大镜才能看清。这当然不是我心目中的电子学。对于这些RAM零件,只须把它们插入并连于CPU,即电脑的大脑。然后再把它们与信息处理器相连。最后,正如你所见,我真是太幸运了,只用了8个零件就能增加到256字节。就如我所说,电脑内部空间已小得再也不能做其他改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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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4:2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RAM是什么?


      RAM是random-access-memory的简写,意思是随机存取内存。这是20世纪70年代出现的一种新型电脑存储器。这种零件能记录任何方式进入的信息(这就是“随机”)。现在的电脑内部都有RAM零件用于储存数据——并不是永久储存,只是在使用电脑时用于储存数据。关闭电脑,RAM存储的内容也会随之消失。正因如此,我们都必须把程序存储于磁盘。


      有天我妈妈打电话给《半岛时报》(Peninsula Times),透露给他们“奶油苏打电脑”的信息。随后一位记者对我们进行了采访,还拍了些电脑的照片。但就在结束时,他意外踩中了电源,中止了电脑的运行。“奶油苏打”冒烟了!但文章还是顺利发表,报道很酷。


      但是,你们知道吗?在我内心深处,认为这台电脑的出台对我并非大事,因为它不能做任何有用的事。它不能玩游戏,不能解答数学问题,存储量也太小。唯一的意义就是,我终于、终于能做出一台电脑了,它是我的第一台电脑。从这个角度来说,它是一座非凡的里程碑。


      5年后,有公司做出并销售这种电脑——相同大小的内存、笨拙的仪器盘和开关。


      那时候,“奶油苏打电脑”对我而言是追求的终点,但我却太早到达。


                      第24节:“奶油苏打”的日子(6)


      另外,“奶油苏打电脑”也让我遇到了斯蒂夫·乔布斯。我比他高了4个年级,所以我们并不认识,他与比尔·费尔南德斯年纪相仿。有天比尔告诉我:“嗨,你应该见见斯蒂夫。他和你一样喜欢恶作剧,也有创造电子产品的理想。”


      所以有一天,我记得是在白天,比尔邀请斯蒂夫到他家。我们坐在比尔家的人行道前,相谈甚久,但不过是分享一些彼此的故事——大多关于自己所做的恶作剧以及做过的电子设计。我感觉我们就是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但更特别的是,我觉得向人解释自己的设计很难,但斯蒂夫却驾轻就熟,我很喜欢他。他瘦而结实,又精力充沛。


      然后,斯蒂夫到车库参观了电脑并聆听我们的描述(这当然在电脑停止工作之前)。我们根据草图就制造了一台电脑,并证明电脑可以或是将要可以,小到足以放置在小房间里。


      我与斯蒂夫马上就亲密无间,尽管他还上高中,又住在很远的洛斯阿图斯市,而我却住在阳光谷。比尔是对的——我们两位斯蒂夫的确有很多共同点。我们谈论电子学、喜欢的音乐、分享彼此的恶作剧故事,甚至一起做过一些恶作剧。


      遇上斯蒂夫·乔布斯后,我仍与一位高中时的朋友来往密切,他就是亚伦·波美。


      第一次遇到亚伦是在高中后期,他那时是位瘦得皮包骨的书呆子。我们都是尖子生,不仅是班上的,且是全校的。我们总被老师选去参加数学竞赛,或是演讲等等,所以我们相互认识。更多时候,其他孩子都远离我们,视我们为怪人。而亚伦甚至更为瘦小,更被拒之门外。他甚至更加书呆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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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4:2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后来,他推崇嬉皮士作风以及洛杉矶风格的音乐,比如“感恩而死”乐队和“杰费逊飞艇”乐队。但他只是有了自己的风格,仍然难以融入大众。


      自高中起,我就喜欢拜访亚伦一家。他们是犹太人,还曾有亲戚在集中营中罹难,对我来说这是骇人听闻的事。亚伦的父亲爱尔默是位幽默的工程师,他出奇的风趣,对民权事业甚是积极。他的母亲夏洛特也是如此。我总认为亚伦的父母与我是同一类人,风趣而又不拘小节。


      所以,就如我所说,我也与亚伦一起,就在斯蒂夫·乔布斯告诉我他的主意的时候,那时他还是家园高中的三年级学生。他毕业前想让一张巨大床单上弹出一块标牌——你一定知道伸出中指的姿势。他希望那标牌能说:“祝福你。”我们把它叫做“巴西祝福”牌。


      我们就这样开始工作。我有一张大床单,它是扎染的,因为那时亚伦和他的兄弟们总是喜欢扎染各种各样的东西,我们把它铺于在亚伦的后院。


      然后,我们就开始用水粉画出一只手。亚伦的妈妈甚至帮我们画,她教我们怎样画出阴影让它更为逼真,而不显得卡通。我还记得,她大概已觉察出那只手的姿势,但她只是不动声色地笑了笑说:“我知道它的意思。”但是,她并没有阻止我们。我想她并不知道具体的计划。


      在床单上,我们签上“SWAB JOB”。其中S和W代表斯蒂夫·沃兹,A和B代表亚伦·波美,JOB则表示斯蒂夫·乔布斯。做好一切后,我们就把床单卷好。那天深夜,我们爬上C楼的顶层,决定在那里展示它。我们计划将它连于40磅的鱼线上,当家园高中毕业生经过时,我们就把它展开。


      在练习时我们发现,很难让床单漂亮地从楼顶展开。让床单展开并非易事,还会附带一些垃圾落下,而且它展开时总是怪模怪样。


      所以,第二天晚上,我们决定使用滑轮,即1个轴加2个轮子。这一方法可让床单慢慢展开。轴大约8英寸宽,但总有一个轮子会在轨道上停滞不前,怎么也弄不好。


      第四个晚上,只有我和亚伦一起做。斯蒂夫没有耐心坚持一整夜。那时我们又有新主意:不再用轴,只保留轮子。我们偷偷将它们连在大楼上,比床单还高,再连上钓鱼线和滑轮。然后,我们开始测试。我们从楼顶放下钓鱼线,看着小滑轮顺着下滑,直到拉开床单,左边和右边同时展开,它运作得完美无缺。


                      第25节:真正的恶作剧(1)


      那晚我们差点被抓住。我们本想再试一次,但门卫却过来巡逻。我们藏身于楼顶,尽量趴下。门卫用手电筒四处搜寻,最后灯光停留在我的手上。但是,在他叫人来之前,我们疯狂地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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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4:2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几天后的毕业日,斯蒂夫的电话把我从睡梦中叫醒。他告诉我一个坏消息:早晨有人——很可能是名学生——剪断了鱼线,标语被拉了下来。所以斯蒂夫惹上麻烦了——我想是“SWAB JOB”透露了这一信息。而我们再也无法把恶作剧进行下去。


      之后我曾多次反思,最后得出结论:尽管我们的“巴西祝福”标语没有成功,但它并不代表失败。有些事物值得尝试,并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即使结果不尽如人意。


      从恶作剧中我学到团队合作、耐性和勤奋。同时,我还有个教训,就是不要四处宣扬自己的恶作剧。因为,斯蒂夫曾向另一些学生炫耀我们的恶作剧,而一年后有个学生告诉我正是那个学生剪掉了鱼线。


      我和斯蒂夫开始欣赏鲍勃·迪伦的抒情音乐,想要判断出迪伦和甲壳虫乐队谁更优秀。我们都欣赏迪伦,因为他的歌都关注生命、生活和价值观,以及真正重要的事情。但甲壳虫大多时候都歌唱欢乐——众所周知的,很高兴认识你、很高兴跟你在一起、很高兴与你相爱,诸如此类。它们都很简单,甚至包括《橡胶灵魂》这张专辑之后的歌。甲壳虫乐队不像迪伦一样直击你的灵魂和情感,他们更像是流行音乐,而迪伦的歌却触击到人类的道德线。它们会引发你思考世界上的是非黑白,以及生活与生存的状态。


      至少,第一次听到时,我们就觉得永不会忘记。而这也成为我和斯蒂夫之间的桥梁,永远将我们连在一起。


      真正的恶作剧


      1971年的一天,在我接到进入伯克利分校度过第三学年的通知之前,我在妈妈厨房的桌子上意外发现一份《时尚先生》(Esquire)杂志。尽管我通常都不读这类杂志,但那天我却不知为何草草翻阅了一下。


      其中有篇文章是《蓝色小盒的秘密》(Secrets of the Little Blue Box),其文趣味横生,我情不自禁地从头读到尾。


      这是篇小说,阅读之前我还不知道何为蓝盒子。但我开始阅读,就被深深吸引。哇!你知道有些文章在第一段就让你欲罢不能吗?那么这篇文章就是这样,不过也很有可能是因为它描写的是我这样的技术人员。那时,从没有一篇文章是描写技术人员的——真的,从没有——所以,我一读到这篇文章写的是我这样的人,就不能停止阅读。它讲述的是一群科技小孩和年轻工程师如何破解电话系统的密码。文章里把他们称作“电话黑客”。他们只需通过电话听筒发出某种音调就可破解。他们能在贝尔电话网络里打免费电话。


      基本上,他们最初会拨打800或是555,即任何免费交换台,然后他们用这一音调的声音来控制线路。如果可行,就会出现唧唧声,意味着他们已控制了“串联”电话电路设备。(“串联”是通过特殊的音调导入电话网络。)而电话黑客就能将它对应的音调接入网络,然后只需发出相当于老贝尔公司电话拨打号码的声音,就可以拨打任意7位或是10位的号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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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4:2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某种程度上,小说所言貌似有理。让我有个基本概念,如何能让电话的音调系统生效。把此故事标为“小说”的人宣称,照文中做法会发现电话网络无人知道的秘密,也就是我们能利用电话网络的漏洞。因此,他们能向电话线路发出哨声、欺骗操作系统,以及间断地呼叫卫星再回馈到其他国家。这些就是他们所做的事。尽管这是虚构故事,我仍是反复阅读,次数越多,我就越信以为真。


      文章吸引我的另一点是,事实上的确存在它描述的这一群人:电话黑客。他们都是匿名人士,使用假名,分布于各个地方。有些人生活在东北部,有些则在西部,四处都有。故事讲的是几个人开车到亚利桑那州,途中他们把收费公用电话的电线钳紧,不知怎么就可以控制整个区域的电话网络。据说他们可以接入10条路线进行电话会议。


                      第26节:真正的恶作剧(2)


      作者塑造的角色太过尽善尽美,显得不太真实。我还记得其中曾提到两个只想与别人聊聊天的盲童。不知他们怎么联系上了电话公司的员工,透露出电话公司的秘密,并得到帮助与彼此通话。这对我同样具有意义。


      文章还表现出了这群人所具有的美德,不仅仅是免费电话。其中一人曾说他想通过发现这一漏洞,努力做些善事,让电话公司了解自己的状况。这也吸引了我。


      文中也讲到这群人发现的秘密之一。不过我已经知道这一秘密,所以我想那不过是再次发现。也就是打电话的技巧(你现在也可这样做),用听筒架上的开关拨电话。也就是说,电话真正的开关在听筒架上,它告诉电话公司电话是开是关。你只需拿起电话,就能听见拨号音,不是吗?然后按一下听筒架上的开关,听起来就像是在拨“1”,迅速地按两次,听起来就像是在拨“2”,连续按10次就像拨打“0”。(这一原理就如以前转盘电话的工作原理,当你拨“5”时,拨号盘就需来回摆动5次。)而且就像我所说,今天的系统运作仍然如此,值得一试。


      但是,这一技巧只有小部分人知道。因此,书中那些人物被塑造成技术人员,可以说他们和我类似,喜欢设计,寻求事物的可能性,自然为之。由于也知道电话听筒上的开关这一秘密,我一下子就被那篇文章迷住了。


      《时尚先生》那篇小说里,有位双眼失明的电话黑客,叫做乔。他有一个很酷的发现:如果你弹出高音,要高于吉他最高音2个音阶,比如高达2600Hz,就可以利用“串联”电路设备,控制电话网络。如今这样做仍然可行。但是,乔竟用嘴就能发出这样的哨音!


      也许因为双眼失明,乔有着完美音感。第一次的哨声可占用线路,然后他就用一串短小的哨声来拨号码。我不能信以为真,但书中的描写和我的想象让我几近疯狂。仅仅通过吹出高音,他就能免费拨打长途电话。对电话公司来说,这就像一个800或是555的长途电话。而他仅通过自己的嘴就达到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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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4:2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其中还有位叫“嘎吱上校”,源自麦片(Cap’n Crunch牌),以前这种麦片盒里有一种玩具口哨。“嘎吱上校”从口哨上也发现了同样的秘密:对着电话用口哨吹出高音,也刚好2600Hz,就可控制电话线路,做任何你想做的事。


      控制住线路后,“嘎吱上校”使用了一种设备对着电话发出一连串声音,就如按电话键的声音一般。这种设备就叫做“蓝盒子”。在美国,这种设备对多频率网络都能生效,但乔的方法和麦片盒里的口哨则只能用于少数使用单频率设备的系统。


      故事中讲到,“蓝盒子”的创造应该有所来源,他可能阅读了一些标准电话公司手册,而其中罗列了所有他需要的频率。文中还提到电话公司发现后,就开始收回该地区所有图书馆的这类手册。他们要保守秘密,不再公开。但你知道吗?秘密还是泄露了。正如文中所说,悔之晚矣。


      “蓝盒子”带给我震撼。通过它,只需拨打800之类,你就可以一个接一个地打电话到全世界的任何地方。你也无需把它塞进听筒,非常简单。你只须拿起它的扬声器对准电话的送话口。尽管看起来简单,但只有少数像我这样的技术人员才能发现并使用它。


      看完这篇文章,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我的朋友斯蒂夫·乔布斯打电话。他那时还是家园高中的十二年级学生,我也曾在那里就读。我转述给他整篇文章的内容,告诉他从技术上说这是多么的有意义。我还说,通过那篇文章,我们可以看到整个电话网络不堪一击。我还告诉他,故事如何描绘那些聪明的工程师以及他们如何利用这一弱点。他们显然比电话公司的工程师们更懂电话网络。如果故事是真的(我认为应该是真的),那就意味着电话公司的秘密被公之于众。那么,我们这样的人就可以开始创建小网络来开发它们。


      对我们两个年轻小伙子来说,这是最令人兴奋的一件事情。那时,我20岁,而斯蒂夫可能才17岁左右。


                      第27节:真正的恶作剧(3)


      那天下午,当我与斯蒂夫在电话旁准备实践时,我突然说:“等等,斯蒂夫。这篇文章写得太真了。他们写了具体频率比如700Hz和900Hz。他们还告诉我们如何拨“1”、“2”、“3”,甚至完全给了我们一套免费与英格兰通话的方法。”


      我们计划做一件让人震惊的事情。


      1小时后,我开车与斯蒂夫一同前往SLAC,我们发音为“slack”,它是“Stanford Linear Accelerator Center”(斯坦福线形加速器中心)的缩写。那里有一所科技图书馆,藏书量巨大,有着各种各样的科技和电脑书籍以及杂志。有些书在普通图书馆或是其他我知道的地方都难以见到。如果某个地方还可以找到那本罗列所有音调频率的电话手册(也就是那本电脑公司竭力清除的手册),那么,那个地方就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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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40#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4:2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不管怎样,早在高中和大学设计电脑的那段日子,我就常常在星期天潜入这家图书馆。我从不感觉自己是偷偷摸摸地进来,因为他们总是敞开大门。我发现聪明人总是让门敞开的。也许是因为他们拥有的很多东西是在脑子里。


      于是,我和斯蒂夫在那天,也就是1971年的一个星期天里,潜入那家图书馆寻找电话信息相关书籍。就像我所说,《时尚先生》提供给我们大量具体细节,不仅仅是如何运用音调打电话,还包括音调如何配对。例如,其中提到,700Hz加900Hz的音调就代表“1”,700Hz加1100Hz就是“2”,而700Hz加上1300Hz就表示“3”,诸如此类。甚至还有比这更为具体的内容,我们可以在SLAC图书馆里判断它的正确性。所以我和斯蒂夫在那里查找信息,可以证明这“蓝盒子”真实存在。我们想找到一份完整的音调频率清单,理论上它可以让我们拨打任何电话。因为这意味着我们也可以做一个“蓝盒子”。


      我们各自去查阅书籍。然后我发现了一本蓝色封面的书,大概2英寸厚,其后附有一些参考文献,比如《CCITT(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手册》。如果你感兴趣,那么我告诉你,CCITT是一串长得难以记住的词组的缩写,即“Comité Consultatif International de Télégraphique et Téléphonique”,这是一个电报国际标准制定组织的法文名字,后来运用于电话系统。


      我不停浏览,突然在一页上找到了自己想要的资料:多频电话转换设备完整频率表。


      完全足够了,与《时尚先生》上的文章所言一致,“1”就由700Hz加上900Hz音调。“2”是由700Hz加上1100Hz。“3”即是700Hz加1300Hz。


      我立即找到斯蒂夫,不禁兴奋地尖叫起来:我找到它了!我们看着那张表,兴奋地奔跑着,嘴里不停地说:“噢,太棒了!”“哇,这是真的!”我高兴得手舞足蹈。这是“我发现了”的兴奋时刻。回家的路上我们不停地谈论,欣喜若狂,并且确定可以做这件事,甚至有了初步的计划!这也证实了那篇文章是千真万确的。


      晚上,我就去阳光谷电子城购买一些文中发音器所需的标准零件。很快我发现了一套发音器器材,我将其买下带到斯蒂夫家。在那里,我将两个发音器连接一起。幸运的是,斯蒂夫在这之前已做好了一个频率盒,所以我们就能把它们连在一起,再加上一种设备,它能让我们辨别拨电话时的音调。例如,我可以调节其中一个,使其音调接近700Hz的频率。然后我又可以再调另一个到900Hz。最后我就可以两个同时播放,并将其录入磁带1秒钟。还记得这两种音调在一起就代表“1”吧。然后我调节出代表其他数字的音调。最终,我们录下了7位数字,甚至10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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