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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粉晶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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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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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81#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5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于是,周五的下午,我在校外的“紫鸢”咖啡屋见到了妈妈的老朋友——李叔叔。


      从第一眼见到他,我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我装糊涂。


      因为我几乎不说话,答话亦简省,为了维持气氛他只好拼命说话。东拉西扯的,完全是在搜肠刮肚拼凑句子,为难得很。很明显这违反了他的天性。


      他不着调地说着自己在香港的生活,说回大陆后感受到的巨大变化。说不了几句岔过来问我学习的情况,得到几个字的答案,他也不追问,眼睛里是失望的,却又若有所思地点头,好像我的答案当真藏有深意。接着他又扯回香港、大陆,过一会儿儿又岔来问我……我注意到他的手指老在翻卷桌布的边角。


      我知道他的确切年龄:五十五岁。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可他的行事与他的年龄完全不相符合,慌里慌张的,轻易露了馅,演技还不如我。实在演不下去,他便放弃了,不再说话,静静地喝着咖啡。


      他和我端咖啡的姿势很相像。——我们,有太多相像的地方。


      我的单眼皮来自他。我鼻梁的线条来自他。我脸部的轮廓来自他。我的冷峭少言来自他。我许多的个性都直接间接地来自于他。连我的姓名都来自他的决定。


      我一边继续装着糊涂一边想:我的爱装糊涂是不是也来自于他?


      静默之时,我在心里问自己:倪薇拉,你看到——这个人,有什么感觉?惊讶?一瞬间就过去了。仇恨?有一点,却比一直以来想象的要少很多。眼泪,没有,一滴也没有。激动么?不激动。愤怒?几乎没有。鄙视,有一点。同情,有一点。为什么要同情他?没必要的。人家在特别行政区过得挺爽的。荒谬?滑稽?都有,但都不强烈。


      一个半钟头过去。我想我该走了。早就该走的。不走,是想多折磨他一下,也是,想多和他待一下。我早早就把他看死了,早到没有见到他之前,早到我还是几岁的小孩时。可又有点盼望他能给我些许意外,所以多待一会儿。不过没盼着也无所谓。对的,我最大的感觉就是:无所谓。


      “我该走了。”


      “这就走吗?有事忙吗?我还想请你一起吃个晚饭呢!”他急急地说。


      “不必了。”说着我已站起身。


      他也赶紧站起来,抢着说:“我真的很想和你一起吃个饭,我就这一个心愿,答应我,好吗?”


      语气几乎是在哀求了。这没能使我有一点心软,反倒引起我的嫌恶,让我忽然很心烦很心烦。我冷漠地看着他的眼睛,说:“很多很多次,我都想和某个人一起吃饭,可都未能如愿。现在,我已经一点都不想了,无所谓的事情。我想,于你,也一定是无所谓的。”


      他愣住了。他终于知道了我是明白的。他真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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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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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82#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5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扭身走出咖啡馆。


      他追了出来,掏出一个信封,凄惶地说:“这个,你拿着。”想递到我手上,却又不敢触碰到我,一个信心全无的“给”的动作瘫散在他的手指间。


      真恶心。我心里积蓄了许多恶毒的话,很想劈头盖脸朝他倒过去,却又觉得,我要是骂出了口,可能反倒帮他把心上的石头搬开了,让他落得个痛快。于是,我微笑,礼貌地说:“妈妈教育我,不要随便拿外人的东西。”


      


    大海(4)


    外人脸上的神色应该叫做痛苦。这让我很满意。


      我迅速敛起笑容,轻蔑地看了他最后一眼,决绝离去。


      待走到图书馆旁边的小花园里,我的眼泪奔涌而出。我开始痛苦,开始释放痛苦,释放我多年来一直拼命压抑克制的痛苦!


      现在,他来——看我,他妈的有什么好看的?看我有什么用?给钱是什么意思?赎罪?施舍?钱能买回妈妈的青春年华吗?能买回我童年少年的幸福吗?能给我一个完整的家庭吗?能医好我淤积了十九年的内伤吗?


      不想便不会发现,自己原来伤痕累累血迹斑斑!我不管不顾地失声痛哭。


      实在哭不动了。我累极了,软塌塌地坐在花园的石椅上,脑中迷茫,心里空空荡荡。小花园里飘浮着栀子和月季的暗香。我像一棵孤单的草,只需微弱的一缕风,即可折断我的腰,吹碎我的魂。不想回宿舍。宿舍里还住有一个考研的同学,我不想让她看见,也不想看见她,不想看见任何认识的人。我也不想面对宿舍里可能响起的电话。来自他,或是来自妈妈。我一概不想理。


      我走出学校,坐上一辆空空的公共汽车,坐到最后一排角落的位置,看窗外的夏日街景。阳光普照,楼厦林立,车水马龙,人潮涌动,无尽的喧笑无限的热闹。我却始终置身事外,怎么也融不进去。这不是我的城市。与它有关的记忆要么是坏的,要么是冷的,要么无情,要么伤情。也许,不怪深圳,怪我活到了一个专遇坏事的年龄;也许,连年龄也不该怪,怪命数如此。


      车上的自动报站器报出一个个地名:丽都酒店、金光华广场、金威大厦……深圳是一个没有历史的城市。街道的名称皆由新兴的商厦、学校、旅游景点命名。它年轻,莽撞,自信,精力充沛,热爱世俗,即便堕落亦是时髦的、干脆的、冷飕飕的。也有热络的时候,但那是商人式的,贯透了凉意。


      听到“红树林”的站名,我的心动了一下,这是湾区,可以看见海。我决定下车,去看看深圳的海。


      下车又走了许久,终于到达红树林。穿过红色的林子,大海缓缓映入我的眼帘。一片温柔而辽阔的蔚蓝。周围的景物人物消失三秒钟。空气停止流动。出乎意料的视觉冲击,强烈而温暖,我完完全全被这一片美丽的蓝色摄走了魂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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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5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大海太美了,美得神秘,美得深邃,美得如一个古老的传说,涤除了我心里所有的暗涩情绪,只剩下一片无边无际的蔚蓝。


      一时间,我好想好想,跳进去,为蓝色的海水所覆盖。一个强烈的感觉占据我的头脑:投身大海,不是死亡,而是永生。海不同于江,江水是一味的激昂,海水却是昂扬调子后的渐慢曲,是博大的、幽远的、宽恕的。面朝大海,我心底回荡着一个声音:能够原谅的就原谅,不能原谅的就遗忘。


      面对美好的景致,很自然想起一些美好往事。全是微小温馨的细节:小学时一次下雨,妈妈到学校来给我送伞,一并送来的还有几颗大白兔奶糖;一个冬夜余谦讲“青梅煮酒论英雄”,我听得津津有味;胡记炒货店和气的老伙计多送我花生;霍一宁给我看他爸爸摄于剑桥的照片,他对我说,我相信你可以走到很远很远的地方;狄夏笑出一个好看的酒窝,说,你比我更相信我自己……


      我在海边坐了很久。吹着海风,看海鸟飞翔,听海水轻轻的呼啸声,我的心渐渐地变得安宁、匀净。不知不觉已是黄昏,海风渐劲。


      这时,来了两个老头,在离我不远处坐下,喝酒、吃花生、用难听的方言大声说笑。我被一下子从云端拉了下来,还原成灰头土脸。真扫兴,只好起身走人。


      天色已昏暗不明,人迹稀少。穿过树林时我战战兢兢,觉得身后好似有人跟踪,不敢回头,也不敢跑,怕惊动了伏击的敌人。仔细一听,确实有急促的脚步声!我越想越怕,最后顾不得许多,飞跑起来。


      气喘吁吁地跑出树林,回头看一眼,发现,后面真有一个形迹可疑的男人!他在看我!而整条高速公路上几乎无人!我吓坏了,赶紧招手拦出租车,脚下始终是小跑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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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海(5)


    可这会儿正是用车高峰期,居然半天没有一辆空车。而那个男人与我的距离越来越小。如果他冲上来,我只能束手就擒!我急得快哭了!


      终于,一辆出租车停了下来。前排已有一个女乘客,看起来像个知识分子,她说:“姑娘,上车吧。”


      我几乎没有犹豫就上了车。坐到座位上后,我长长舒了口气。


      女乘客问:“姑娘,是不是有人跟踪你?”


      我“嗯”了一声。刚才急得忘记掉下来的眼泪滚了出来,一颗而已,却流了长长一串珠儿。


      司机说:“快谢谢这位阿姨。是她看着觉得不对头,让我停车的。”


      “谢谢。非常感谢。”我恨不得磕个头才好。


      “没事。”女乘客回头对我笑笑,温和地说,“我有一个和你差不多大的女儿,今年读大一。”


      司机说:“哟,我也有个闺女,今年上高二。你们女孩子在外面要格外小心啊,晚了就别到处走,父母亲担心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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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5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女乘客说:“是啊,深圳又乱,人头杂。最近还出了一批‘砍手党’,抢劫时不夺包,直接砍人手再把包拿走。太可怕了!”


      司机说:“是的,抢劫的太多了!我们开出租的……”


      ……


      聊起治安问题,两人很熟稔很默契的样子,俨然一对夫妻。我则十分像他们的孩子。还有这小小的夏利出租车,多像一个家。好温暖,好安全的一个家。


      我的心笑了一下,也疼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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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狄夏(1)


    回到学校已快十点。在小超市买了一杯泡面和一袋“3+2”,我一边嚼着饼干一边走回宿舍。澡堂旁的联通话吧还亮着灯,我走进去想给谁打个电话,最后拨给了狄夏。我不会告诉她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随便聊聊,想听听她温暖的笑声。


      “呵,怎么想到给我打电话呢?你好久都没理我了。”


      我抱歉地说:“最近学习太忙了。我连做梦都说英文呢。你马上都要过生日了啊!生日礼物想要什么呢?”


      “让我想想。呵呵。”她淡淡地笑着。


      今天的狄夏表现出一种奇怪的平静。她应该是张牙舞爪活蹦乱跳的才对啊!我问:“老大,你还好吧?我怎么觉得你怪怪的啊?”


      她笑了一下,进而又沉默。许久,终于开口,说:“亲爱的,你能不能来西安,陪我过生日?”


      说到最后几个字,她的声音哽咽。——不对劲。我慌忙问:“狄夏,你怎么了?快告诉我,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她哭了。过了一小会儿抽泣声停止,她长长舒出一口气,说:“我得了白血病,活不长了。”


      我的大脑瞬间发生雪崩,手中的袋子“嗵”地掉到地上,饼干散了一地……


      一见到面色苍白的狄夏,我就开始掉眼泪。我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都是事实,可这一切清清楚楚,就是事实。


      人生如飘尘,命运无常数。


      狄夏没有哭,而是望着泪流满面的我甜甜地笑。她使劲推了我一把,说:“真做作!”


      于是我也笑了。我必须得笑。我抹干眼泪,吸着鼻涕,说:“好,不做作了,他妈的咱痛快点,来,谈一谈最近的性生活。”


      她愣了一下,接着哈哈大笑。笑过后,她摆出一脸的不高兴,煞有介事地说道:“性生活就是——他妈的杰士邦最近怎么不打折了?”


      我们俩一起笑出了眼泪。默契的、愉悦的泪花。


      我又说:“再来谈一谈最近的精神生活。”


      “精神生活就是——发现顾城的诗无限优美,像煦煦春日明净小湖边的草莓园。”狄夏的眼睛看向了窗外,声音清越地吟诵道,“我会像青草一样呼吸,在很高的河岸上。——是不是很美?”


      “是很美。可写出如此优美诗句的人,却做了那么残忍的事。”我一直拒绝阅读顾城,因为我认为一个残酷杀死自己妻子孩子的家伙不配写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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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5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顾城就像上帝,创造美,也创造残忍。我痛恨他的残忍,可我眷恋他的美。”她微笑了一下,又缓缓地诵起诗来,“我会呼吸,像青草一样,把轻轻的梦想告诉春天。我希望会唱许多歌曲,让唯一的微笑永不消失。——难道,不美吗?”


      “嗯,美。”我嘴上答应着,心里却在疑惑:狄夏啊狄夏,你有没有搞错啊,都身患绝症了,却还有心思在这念诗、审美,我太佩服你了。


      “狄夏,你的病……怎么会?”我忍不住问道。


      “其实我很早就感觉不对头,经常牙龈出血、发烧,但我讳疾忌医,一直拖着,直拖到现在。”


      “为什么不住医院?”


      狄夏无奈地摇了一下头,说:“做那个鬼骨髓穿刺都疼掉了我半条命,根本不能治好,只是活长活短的问题。我不想拿几十万换多几个月的痛苦。”


      “怎么会?应该还有希望吧?”


      “我希望别拖太长,好难受,早点完事,早点解脱。你知道的,我人生的理想之一就是英年早逝。”


      “别胡说。”


      “呵呵,说起来真诡异。有句话:陕西这地邪,叫一声王八出来个鳖。意思是,在这里,说什么应验什么。西安这种亡过国、埋过皇帝的地方就是邪乎!大一时我老写病假条逃课,班长说,别总写感冒发烧,换一个,于是我就换了‘眼角膜发炎’。一个月后,我的角膜还真发炎了。还有一回特别搞笑,走路上金南正在骂说,雷商,你算哪根葱啊——这时,只见一个胖胖的大妈提着把大葱朝我们拐过来。可把我们笑坏了!哈哈哈!”她笑够了后,又说,“你看,我最讨厌韩剧,嫌俗套,老骂它:连死人都死得那么没有创意,一概死在白血病上。这下好了,应验到自己身上了。呵呵!服了西安这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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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狄夏(2)


    她的语调称得上兴奋,我也只好配合她。面上是笑的,内里却心痛欲裂。忽然想起来,有一回狄夏在我面前这样骂过韩剧,我还解释说,白血病死的时候比较漂亮。此时的狄夏,依旧是漂亮的,迷人的,有光芒的。她真的很美。


      我伸手去拂了一下她美丽的头发。


      也许是这个动作太过温柔,触动她心底的柔软处。她嘴角抽动了一下,闭上眼睛,两行清泪在面颊上流淌。


      我强忍住自己的眼泪,握住她的手,哄道:“没事的,没事的。”——我实在是个嘴拙的人,越是关键时候越是没词。


      她平静了下来,又说:“我本来不想告诉任何人的。就发布个消息,说我遇见了外国帅哥,嫁到列支敦士登去了,然后一个人安安静静地死掉,呵呵。”


      “列啥啥敦?哈,为什么挑这么古怪的一个国家?”


      “哈哈,这样才比较有传奇色彩啊!谁也找不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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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5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你连晓蕴阿姨也没有告诉吗?”


      “她去了荷兰,要待一年半。走之前她留了一笔钱给我。说好会经常写邮件给我,但我已经半年没有她的消息了。不过,我也不想让她知道,她会难过的。”


      “那你为什么要让我知道?你就忍心让我难过吗?”


      “是巧合,正好你打来了电话。也是因为,你最关心我,最了解我也最理解我,最让我信任。在你面前,我想笑就笑,想哭就哭,不必虚伪掩饰。还因为,你最坚强。”


      “你骂我心狠呢。我生气了。”


      狄夏摇摇头,说:“没有没有。你真的很坚强。我愿意看见你。我知道,看见了你,我就可以安心,可以不那么孤独,不那么害怕。”


      她总算承认了,面对死亡,她也是害怕的。我心疼极了。我说:“嗯,我会一直陪着你。”


      沉思许久后,狄夏说:“我在想一个人。”


      “谁?”我在心里猜:余谦?霍一宁?晓蕴阿姨?雷商?艾尼瓦?意大利摄影师?郑钧?约翰·列侬?还是,狄夏一直盼望出现的父亲?


      “我的孩子。那个没有被允许出生的孩子。”


      “哦。”我还是不知该说什么。


      “好后悔,没有把她生下来。其实,活下来,总是好的。不管有没有父爱,我这个母亲总会用尽全力去爱她、去呵护她的。”她凄凉地一笑。


      “嗯,狄夏,如果你的父亲现在来找你,你会怎么样?”


      “我好像告诉过你的,我会上前去用力拥抱他,会好好爱他。”


      “你真的不恨他吗?”


      “不恨。父母给孩子生命,是为了孩子能在人世享受快乐,不是为了仇恨,尤其是仇恨他们自己。我想,如果我生下那个孩子,孩子也一定不会恨我的。可是……哦,我可能挨不到孩子生下来,就已经死掉了。”


      “是的,孩子不会恨你。”


      “我猜她是一个女孩。嗯,一定是的。一个像你一样的女孩。聪明,独立,坚强,学习很好,很懂事,从来不给人惹麻烦,从容应对这个世界。”她目光温和地看向我。


      “你的孩子,应该像你才对。”


      “不,我要她像你一样。要是像了我,还是太受苦了,唉,”狄夏轻轻叹息一声,说道,“我听过一个经典的评论:琼瑶剧就是把全天下所有的坏事都搁在一两个倒霉蛋身上。我还真是倒霉倒出了琼瑶的级别。你看,我在这世上活了二十一年,多像一出俗气的电视剧,连结局都如此恶俗。”


      “你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倒霉吗?”


      “为什么?”


      我加大了握手的力度,看着她褐色的眼睛说:“因为,你热爱生活,你有追求,你愿意尝试,你愿意爱,你愿意付出。像我这样缩头缩尾不敢做不敢当的人,没机会受伤害,也没机会领略到美。上帝知道的,面对你,我有多么的自卑,多么的惭愧。真的。狄夏,你是这么的善良这么的美好,你非常非常了不起,你是我见过的最最了不起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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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5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狄夏(3)


    她看着我,笑。我也看着她,笑。我们的手握得紧紧的。


      “倪薇拉,我有一个要求。”


      “说吧,我一定满足你。”


      “我想把我的东西全部交给你保存。衣服、书、CD,各种小玩意。不值什么钱,但都是我喜欢的东西,带有我的气味,被我珍惜如命。你要经常穿它们用它们,这样,我就觉得,自己的一部分好像还活着。”


      “OK,我会穿得像你一样妖精,四处勾搭帅哥。”


      “行啊,反正我俩长得挺像的。你勾搭到的帅哥,也可以算在我的名下。”


      我笑,说:“老大,有点现实主义精神好不好?想安慰我也不必糟践自己啊。说我长得像你,就跟说葛优长得像王力宏一样!”


      狄夏笑得咳嗽起来。她捧住我的脸,端详一番,说:“你给我把头发留起来。你头发一长,至少我们的背影就一样了。”


      “好的,我答应你。”


      她满意地一笑,又说:“还有,我想把我的日记也送给你。”


      “嗯……”我有点犹豫。


      “你嫌弃我吗?”她的眼神像一只被遗弃的小猫。


      “哪的话,怎么会嫌弃你!只是日记这么隐私的东西,给我不大合适吧?”


      “你知道的,我一直想把我的日记送给我的孩子,让我的经历做她成长的参考,让我的灵魂得到她的检阅。我能够对她产生哪怕一丝的好的影响,我也会很满足。可是,我没有这样的机会了。别的人我信不过,我只想给你,我只信得过你。我也知道,你一定会好好珍惜。对吗,倪薇拉?”


      “好的,我接受,我会好好珍惜。”我无法拒绝。也许此生我再也不会获得这样郑重的信任了,我不能辜负。


      我又说:“如果我将来有小孩,能允许我把你的日记给他看吗?”


      “呵呵,当然!我要当你孩子的干妈!我觉得啊,你多半会生男孩。你也一定是想生男孩的,对不对?一看就知道你重男轻女。”


      “哦?这都被你看出来了?那好,我会尽量早早嫁出去,尽量生个大胖小子!”


      “你才不愁嫁呢。反正四十岁嫁不出去,还有霍一宁接收嘛!呵呵!”


      “嗯,狄夏,你真不打算再见见霍一宁余谦他们吗?”


      “不了。见到了你,就等于见到了所有的朋友。我是要面子的人,不想被他们看到我现在的丑样子。我要他们永远记住我年轻、健康、漂亮的样子。而且,我也经不起再多的离愁别绪了。记得哦,要告诉他们,我嫁人了,住到列支敦士登去了,我过得非常幸福。”


      一整个暑假,西安的雨水特别多。雨后的清风则永远亲切可喜。下过雨的天空,蓝得剔透如梦,可以为字典里的“碧空如洗”做图解。这令我爱上了这座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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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5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一直留在西安,与狄夏同住在那间简陋清净的小出租屋里,陪她度过生命最后的时光。读诗给她听,为她放音乐,同她聊天,照顾她饮食起居;天气晴朗的时候,为她拉开窗帘,将阳光放进来。我忘记了我的学习,忘记了我的考试,忘记了我的种种烦恼。我不再那么理性,那么急急赶赶匆匆忙忙。在死亡的前方,我要放慢脚步,要微笑,为我亲爱的朋友营造一段闲适惬意的路。


      一日下了一天的倾盆大雨,整个城市都在哭泣。晚上,雨小了一点,却一直未停。淅淅沥沥的雨声不绝于耳。狄夏说:“我要美美睡上一觉。”然后,她睡着了,脸上是一种罕有的静谧。用张爱玲的话来形容就是:埋金埋沙的寂静。


      然后,她再也没有醒来。


      那夜,是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按照狄夏的遗愿,我把她葬在了终南山的坟场。余钱不多,只能买一个不怎么样的位置,买普通的骨灰盒与墓碑。——死人,也是有等级的。


      我对我的朋友感到抱歉。但是,我想,她不会计较那么多,她总能原谅别人,总能从坏事里找出超脱的出口,总能像青草一样呼吸……尽管她曾想杀死上帝,但是,她死的时候,没有仇恨,没有怨怼,甚至没有眼泪,只有一个安详的微笑,笑出一个美丽的酒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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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狄夏(4)


    细雨之中,我站在狄夏的墓前,看坟茔森森,看云烟缭绕,与千年静默的终南山相对无言。


      身处终南山,我不觉想起了鹞鹰山,尽管后者要小许多倍,但无论山是大是小,处于巍巍山中,视野被局限于山间一角,人总是微小的,不知云深云浅,感觉总是相似的。我又想起了云定观老道为狄夏算的卦:


      此命生来福艰难


      万事机谋皆枉然


      手足六亲皆冰冷


      自到他乡过流年


      竟然如此之准。


      但,准了,又怎样?狄夏她愿意云游他乡,愿意长眠于此,她是心甘情愿的,她是安心的,她是微笑的,她是炽烈而生绚烂而死的。老道士,你看到了吗?你以为你蒙准了就可以得意吗?你以为你真有多么高明吗?狄夏才没有你说得那么悲情。你这个无情无义、欺世盗名的老道士什么都不懂!


      雨大了起来。雨水和泪水在我的脸上交织肆虐。


      很早我就将狄夏的东西分门别类整理好,打包寄到了深圳。而她那十一本日记,则一直由我随身携带。


      离开西安的前夜,我去了狄夏常说的那家XYZ吧。


      一个俗气透顶的酒吧。之所以说它俗气,是里面充斥着一帮自以为超凡脱俗的人。从衣着到神态到举止,处处都在标榜所谓的个性,却一致地缺乏一个东西:自然。


      我穿的是狄夏的一身衣服。一件别致的橙红色丝质吊带衫,配上带一根金属链的低腰牛仔短裙。很性感很暧昧很招人眼的装束。若给认得我的人看到了,一定会笑趴下。更搞笑的是,我的脚下蹬的是一双样式老土的脏球鞋(我穿不了狄夏的鞋子)。幸好酒吧内灯光很暗,但我也不在乎任何人的眼光。我什么都不在乎。今晚,让我勇敢一点,做一回狄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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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4:0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等着看镭乐队出场,可一直没等到,耳膜白受了半天的折磨。唱的都不怎么样,特别有一支四人乐队,主唱长得像屠户,唱起来也跟杀猪一样。我很是愤慨:这帮白痴,把个长安城的颜面丢尽了。


      终于,出来一个抱吉他的男孩,非常英俊的长相,有一种其他酒吧歌手身上少有的干净的气息,他应该还生活在校园里。我猜他一定会有不错的表现。果真,他没令我失望。独奏独唱了三首歌,都唱得一级棒,弹吉他的姿势极其漂亮。尤其是唱最后一首枪炮与玫瑰的《Patience》的时候,声音温柔得叫人心碎,我都快爱上他了。——换作狄夏,一定已经爱上他了。


      我在心里赞道:西安真是不负盛名,盛产摇滚、帅哥和爱情。


      唱完了,帅哥起身致谢。


      我走上台去,勇敢地对他说:“朋友,我想唱个歌,请你来帮我伴奏,可以吗?”


      英俊的歌手愣了一下,然后一笑,说:“我的荣幸。唱什么?”——他有两个酒窝,笑得好看爆了。真可爱。


      “《Wish You Were Here》,OK?”


      “没问题。”歌手把麦克风前的凳子让给我,自己坐到了一边。


      “唱个平克·弗洛伊德的歌,让大家伙乐乐。特别送给一个远行的朋友,她是夏天出生的,名字里有个夏字。愿她在远方生活得快乐。《Wish You Were Here》。”说罢我朝吉他手打一个响指。


      流畅如水的吉他声响起,我也唱了起来:


      那么,


      那么你认为你可以区分天堂与地狱,


      从伤痛中分离出天堂。


      你能从冰冷的钢轨中分离出一片绿地吗?


      从遮面的纱中分离出笑容?


      你认为你可以做到吗?


      以及,他们是否令你将你自己伟岸的灵魂换作一只魔鬼?


      用热气未散的灰烬去交换一片树林?


      用滚烫的气质去交换冰冷的微风?


      用僵冷的舒适去交换某个机遇?


      并且宁愿在战俘营里作一个领导者,也不愿在战争中尽到自己虽不显眼的职责?


      我多么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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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狄夏(5)


    我多么希望你在这里。


      我们只是在鱼缸中游弋的两个失落灵魂。


      一年又一年,


      在同样古老的土地上跑过,


      我们发现了什么?


      只是相同的古老的恐惧。


      希望你在这里。


      满场响起掌声。


      我第一次对自己如此的自信,如此的满足,如此的欣赏。


      这好像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获得掌声。如果不是你,狄夏,不是你的灵魂和气质附着在我身上,懦弱而枯燥的我永远不会走上舞台,永远不会有这样肆无忌惮的时刻,永远没有机会与一个会弹吉他的帅哥合作,永远没有机会在音乐里升华和沉沦,永远配不上这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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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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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90#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4:0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狄夏,你听到了吗?你看见了吗?


      多么,多么,希望你在这里。


      我走出了XYZ吧。


      一个穿着怪异的年轻男子追了出来,他问我:“你——认识狄夏吗?”


      “你怎么知道我认识?”我不客气地打量着眼前这个五官堪称完美的俊美询问者。嚯,西安真是帅哥满地爬。我猜,他是雷商。


      “你身上这件衣服是她的。你一定认识她,对吗?”他相当的温和礼貌。这与我心目中那个跩得要命的雷商完全不同。


      “我认不认识她,关你什么事?”我的语气很不耐烦。


      “嗯,我是她男朋友的一个哥们儿,我也算是狄夏的朋友吧。”


      “你是金南吧?”


      “你知道我?那你莫非是倪薇拉?”


      “我是谁为什么要告诉你?”我的脾气又坏起来。雷商也好金南也好,我都讨厌,因为他们都对狄夏不好。


      “你别多想,呵呵,”他笑了笑,说,“只是太久没有见到狄夏,想知道她最近过得怎么样。”


      “你也会关心她吗?”我的态度始终是不友善的。


      “当然,我非常关心她!”他自知语气激烈了点,又把语气放平和,补充一句,“她其实是个很好的姑娘,是雷商的错,没好好对她。”


      我疑惑地看着他的脸,问:“你是雷商吧?”


      他想了一会儿,点点头,嘴角轻轻一挑,露出狡黠的笑。必须承认,他看人的眼神、他的笑都很勾人,能让姑娘们发疯。幸好,我最好的朋友,已经解脱,再也不会为这样的笑容所蛊惑,再也不用受爱情的伤害。


      我微微一笑,说:“狄夏嫁人了,去了列支敦士登,非常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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