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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道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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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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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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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81#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3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实在不了解DB一方面那么痛恨军队和战争,一方面却能喜欢这样一个假模假式的人。我的意思是,比方说,我不了解他怎么能一方面喜欢这样一本假模假式的小说,一方面却又能喜欢林.拉德纳的那本小说《礼记·中庸》:“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或者另外那本他最最喜欢的小说——《伟大的盖茨比》。我这么一说,DB听了很生气,说我年纪太小,还欣赏不了那样的书,可我不同意他的看法。我告诉他说我喜欢林.拉德纳和《伟大的盖茨比》这类书。我的确喜欢。我最最喜欢的是《伟大的盖茨比》。老盖茨比。可爱的家伙。我喜欢他极了。嗯,不管怎样,我们发明了原子弹这事倒让我挺高兴。要是再发生一次战争,我打算他妈的干脆坐在原子弹顶上。我愿意第一个报名,我可以对天发誓,我愿意这样做。


    第19节





      你或许不住在纽约,所以我来说给你听,维格酒吧间是在那个叫作萨敦饭店的高级旅馆里。我过去经常去,现在不去了。我慢慢地改掉了这习惯。


      这是个十分浮华的场所,那班伪君子之流的假摸假式人物挤得简直都从窗口往里跳。他们一向雇着两个法国姑娘,提娜和琴妮,一个晚上出来弹钢琴歌唱三次,她们两个一个弹钢琴——弹得真是糟糕透顶——另一个唱歌,唱的不是下流歌曲就是法国歌曲。那个唱歌的老琴妮在唱歌之前老是在扩音器里小声说一通。她会这样说:“我们现在唱一支《你要法国姑娘吗?》唱的是一个法国小姑娘来到了一个象纽约这样的大城市,爱上了一个来自布鲁克林的小伙子。我们希望你们喜欢这支歌。”说完,她就装腔作势,唱起一支混帐歌来,一半用英文一半用法文,听得所有那些在场的假模假式男女高兴得都快疯了。你要是在那儿多坐会儿,老听着所有那些假模假式男女鼓掌什么的,你准会痛恨起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来,我发誓你一定会。酒吧里那个掌柜的也下流得很。他是个势利鬼。他简直很少理睬人,除非你是个大亨或者名人或者类似的人物。可你万一真是个大亨或者名人或者类似的人物,那么他的所作所为还要更令人作呕。他会满脸堆着可爱的笑容走过来跟你说话,象煞他是个他妈的挺讨人喜欢的人物似的。“嗯!康涅狄格的情况怎样啦?”或者“佛罗里达的情况怎么样啦?”这真是个可怕的场所,我不说瞎话。我慢慢儿少去,后来压根儿不去了。


      我到那儿时间还早,就在酒柜边坐下——酒吧里挤得很——在老路斯没来之前先喝两杯掺苏打水的威士忌。我要酒的时候,还特地站起来,让他们看看我的身材有多高,免得他们怀疑我是个未成年的混帐娃娃。这以后,我就观察一会儿那些假模假式的男女。我旁边的一个家伙正在用甜言蜜语一个劲儿哄骗跟他在一起的姑娘。他口口声声说她的那双手很象贵族。差点儿笑死我了。酒柜的另一头坐的全是些搞同性爱的性变态者。看他们的样子倒不太象那样的人——我是说他们的头发并不过于长,也没有其它怪相——可你总看得出他们是搞同性爱的。最后老路斯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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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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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82#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3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老路斯,了不起的家伙。我在胡敦念书的时候,他本应该是我的辅导员。可他只做一件事,就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他的房间里纠集一帮人大谈其性问题。他对性问题颇有研究,特别是性变态者之类。他老讲给我们听有些可怕的家伙怎样胡来莱布尼茨(GottfriedWilhelmLeibniz,1646—1716)德,以及怎样把女人的裤子当作衬里缝在自己的帽子上。还有搞同性爱的男男女女。老路斯知道在美国搞同性爱的每一个男女。只要你提出一个人的名字——任何一个人的名字——老路斯就会告诉你他是不是搞同性爱的。有时候你简直很难相信,他把那些电影明星之流的男女都说成是搞同性爱的。有几个据他说是搞同性爱的男人甚至都结了婚,我的老天爷。你这么问他:“你说乔.勃罗是个搞同性爱的?乔.勃罗?那个老在电影里演流氓和牛仔的又魁伟又神气的家伙?”老路斯就会说:“当然啦。”他老是说“当然啦”。他说在这件事上结婚不结婚无关紧要。他说世界上有一半结了婚的男子都是搞同性爱的,可他们自己不知道。他还说只要你有那迹象,简直一夜之间就可以变成一个搞同性爱的。他常常把我们吓得魂不附体。我就一直等着自己突然变成一个搞同性爱的。说起老路斯来,有一点倒是很好笑,我心里老怀疑他本人就搞同性爱。


      他老是说,“这件事你可以实地干一下拭试。”你走到走廊上的时候,他还会在你后面拼命呵痒。……


      这类玩艺儿就有搞同性爱的迹象。一点不假。我在学校里认识一些搞同性爱的家伙,他们就老是搞这一套玩艺儿,所以我不免要疑心起老路斯来。不过他为人的确很聪明。一点儿不假。


      他跟你见面的时候从来不跟你打招呼。他来了以后刚一坐下,头一句话就说他只能跟我一起呆几分钟。他说约好了一个女朋友。随后他要了不带甜味的马提尼鸡尾酒。他跟掌柜的说要一点都不带甜味,也不要橄榄。


      “嗨,我给你找到了个搞同性爱的,”我对他说,“就坐在酒柜那头。现在先别看。我是特地保留着让你好好欣赏的。”


      “滑稽极了,”他说。“还是同一个老考尔菲德。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我惹得他十分腻烦。我真的惹得他十分腻烦。


      不过他也引得我很开心。他这种人的确能引得我十分开心。


      “你的性生活怎样?”我问他。他最恨你问他这一类问题。


      “别着急,”他说。“你先靠在椅子上歇一会儿,老天爷。”


      “我早就歇过来了,”我说。“哥伦比亚怎样?你喜欢吗?”


      “我当然喜欢。我要是不喜欢,就不会进去,”他说。他这人有时候也很能让人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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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3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你主修什么?”我问他。“性变态吗?”我是成心逗他玩。


      “你这算什么——滑稽?”


      “不,我跟你逗着玩呢,”我说。“听着,嗨,路斯。你是个聪明人。我需要你的忠告。我目前遇到了可怕的——”他冲着我重重地呻唤了一声。“听着,考尔菲德。你要是能坐在这儿好好喝会儿酒,好好谈会儿——”“好吧,好吧,”我说。“别着急。”你看得出他不想跟我讨论任何严肃的问题。那般聪明人就是这个毛病。他们从来不肯跟你讨论任何严肃的问题,除非是他们自己想谈。因此我就只跟他讨论些一般性问题。“不跟你开玩笑,你的性生活怎样?”


      我问他。“你是不是仍旧跟你在胡敦念书时候的那个姑娘在一起?那个极可爱的——”“老天爷,不啦,”他说。


      “怎么啦?她出了什么事啦?”


      “我一点儿也不知道。你既然问起,我想她这会儿大概在新汉普夏当婊子啦。”


      “这样说不好。要是她过去待你挺不错,老让你跟她发生最亲密的关系,你至少不应该这么说她。”


      “哦,天哪!”老路斯说。“难道这是一次标准的考尔菲德谈话吗?我马上要知道。”


      “不,”我说,“不过你这样说总不太好。要是她过去待你挺不错,老让你——”“难道我们非照着这个可怕的题目谈下去不成?”


      我不再说下去了。我有点儿怕他站起来离开我,要是我不住嘴的话。所以我当时什么话也没说,只是又要了一杯酒,我很想喝个烂醉。


      “你现在跟谁在一起?”我问他。“你愿意告诉我吗?”


      “你不认识。”


      “是吗,不过到底是谁呢?我也许认得她。”


      “一个位在格林威治村的姑娘。女雕刻家。你要是非知道不可的话。”


      “是吗?不开玩笑?她多大啦?”


      “我从来没问过她,老天爷。”


      “嗯,大概有多大啦?”


      “我想她都快四十了,”老路斯说。


      “都快四十了?嗯?你喜欢?”我问他。“你喜欢这么大年纪的女人?”我之所以这样问他,是因为他的性知识的确非常丰富。我认识的真正有性知识的人并不多,可他确是其中的一个。他早在十四岁的时候就破了身,在南塔基特。一点不假。


      “我喜欢成熟的女人,要是你问的是这个意思的话。当然啦。”


      “你喜欢?为什么?不开玩笑,她们在性方面是不是更好一些?”


      “听着。咱们把话说清楚。今天晚上我拒绝回答任何一个标准的考尔菲德问题。你他妈的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我有一会儿没再说话。我让我们的谈话中断了一会儿。接着老路斯又要了杯马提尼,还叫掌柜的再去掉点儿甜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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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3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听着,你跟她在一起有多久啦,这个会雕刻的姑娘?”我问他。我真是感兴趣极了。“你在胡敦的时候认识她吗?”


      “不认识。她到这个国家还只几个月哩。”


      “真的吗?她是打哪儿来的?”


      “好象是打上海来的。”


      “别开玩笑!她是中国人,老天爷?”


      “当然。”


      “别开玩笑!你喜欢吗?象她这样的中国女人?”


      “当然。”


      “为什么?我很想知道——我的确想知道。”


      “我只是偶然发现东方哲学比西方哲学更有道理。你既然问了。”


      “真的吗?你是说‘哲学’?你的意思是不是包括性一类问题?你是说中国的更好?你是这个意思吗?”


      “不一定是中国,老天爷。我刚才说的东方。


      咱们难道非这么疯疯癫癫谈下去不可吗?”


      “听着,我是跟你谈正经呢,”我说。“不开玩笑。为什么东方的更好?”


      “说来话长,老天爷,”老路斯说。“他们只是把性关系看成是肉体和精神的双重关系。你要是以为我——”“我也一样!我也把它看成——你怎么说的——是肉体和精神的关系。我的确是这样看的。可是关键在于跟我发生关系的是他妈的什么人。要是跟我发生关系的是那种我甚至都不——”“别这么大声,老天爷,考尔菲德。你要是不能把你的声音放低些,那我们干脆就别——”“好吧,可是听我说,”我说。我越说越兴奋,声音就未免太大了一点。有时候我心里一兴奋,讲话的声音就大了。“可我说的是这个意思,”我说。“我知道那种关系应该是肉体和精神的,而且也应该是艺术的。可我的意思是,你不能跟人人都这样——跟每一个和你搂搂抱抱的姑娘——跟她们全都来这一手。你说对吗?”


      “咱们别谈了吧,”老路斯说。“好不好?”


      “好吧,可是听我说。就拿你和那个中国女人来说,你们俩的关系好在什么地方?”


      “别谈了,我已经说过啦。”


      我问的都有点儿涉及私人隐事了。我明白这一点。可老路斯就是这些地方让你觉得不痛快。我在胡敦的时候,他会叫你把你自己最最隐秘的事情形容给他听,可你只要一问起有关他自己的事情,他就会生起气来。这般聪明人就是这样,如果不是他们自己在发号施令,就不高兴跟你进行一场有意思的谈话。他们自己一住嘴,也就要你住嘴,他们一回到他们自己的房间,也就要你回到你自己的房间。我在胡敦的时候,老路斯一向痛恨这样的事——那就是他在他自己的房间里向我们一伙人谈完性问题后,我们还聚集在一起继续聊一会儿天。我是说另外那些家伙跟我自己。在别人的房间里。老路斯痛恨这类事情。他只喜欢自己一个人当大亨,等他把话说完,就希望每个人都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不再言语。他最害怕的,就是怕有人说出来的话比他高明。他的确引得我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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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3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也许要到中国去。我的性生活糟糕得很呢,”我说。


      “自然啦,你的头脑还没成熟。”


      “不错。一点不错。我自己也知道,”我说。


      “你知道我的毛病在哪儿?跟一个我并不太喜欢的姑娘在一起,我始终没有真正的性欲——我是说真正的性欲。我是说我得先喜欢她。要是不喜欢,我简直对她连一点点混帐的欲望都没有。嘿,我的性生活真是糟糕得可怕,我的性生活真是一塌糊涂。”


      “这是最自然不过的啦,老天爷。我上次跟你见面的时候就跟你说了,你该怎么办。”


      “你是说去找精神分析家?”我说。他上次告诉我该做的是这个。他父亲就是个精神分析家。


      “那完全由你自己决定,老天爷。你怎样处理你自己的私生活,那完全不是我他妈的事儿。”


      我一时没吭声,我在思索。


      “我要是去找你父亲用精神分析法治疗,”我说。“他会拿我怎么办呢?我是说他会拿我怎么办呢?”


      “他不会拿你他妈的怎么办。他只是跟你谈话,你也跟他谈话,老天爷。有一点他会帮你做到,他会让你认识自己的思想方式。”


      “我自己的什么?”


      “你自己的思想方式。你的思想按照——听着。我不是在教精神分析学的基础课。你要是有兴趣,打电话跟他约个时间。要是没有兴趣,就别打电话。我一点也不在乎,老实说。”


      我把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嘿,他真让我开心。


      “你真是个够朋友的杂种,”我对他说。“你知道吗?”


      他正在看手表。“我得定了,”他说着,站了起来。“见了你真高兴。”他叫来了掌柜的,要他开帐单。


      “嗨,”我在他离开之前说。“你父亲对你作过精神分析没有?”


      “我?你问这干什么?”


      “没什么。他作了没有?有没有?”


      “说不上分析。他帮助我纠正某些地方,可是没必要作一次全面的精神分析。你问这于什么?”


      “没什么。只是一时想起。”


      “呃。别为这种事伤脑筋,”他说。他把小帐留下,准备走了。


      “再喝一杯吧。”我跟他说。“劳驾啦。我寂寞得要命。不开玩笑。”


      他说没法再喝一杯。他说他已经迟了,说完他就走了。


      老路斯。他确实非常讨人厌,可他的语汇确实丰富。我在胡敦的时候,全校学生就数他的语汇最丰富。他们测验过我们一次。


    第20节





      我坐在那儿越喝越醉,等着老提娜和琴妮出来表演节目,可她们不在。一个梳着波浪式头发,样子象搞同性爱的家伙出来弹钢琴,接着是一个叫凡伦西姬的新来姑娘出来唱歌。她唱得并不好,可是比老提娜和琴妮要好些,至少她唱的都是好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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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3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钢琴就放在我坐的酒柜旁边,老凡伦西姬简直就站在我身旁。我不断跟她做媚眼,可她假装连看都没看见我。在乎时我大概不会这么做,可我当时已喝得非常醉了。她唱完歌,马上就走出房间,我甚至都来不及邀请她跟我一块儿喝一杯,所以我只好把侍者头儿叫来。我叫他去问问凡伦西姬,是不是愿意来跟我一块儿喝一杯。他答应了,可他大概连信都不会给她捎去。这些家伙是从来不给人捎口信的。


      嘿,我在那个混帐酒吧间里一直坐到一点钟光景,醉得很厉害。我连前面是什么都看不清楚了。


      不过有件事我很注意,我小心得要命,一点没让自己发酒疯什么的。我不愿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让人问起我的年纪。可是,嘿为而治。,我连前面是什么都看不清楚了。我只要真正喝醉了酒,就会重新幻想起自己心窝里中了颗子弹的傻事来。酒吧间里就我一个人心窝里中了颗子弹。我不住伸手到上装里面,捂着肚皮,不让血流得满地都是,我不愿意让人知道我已受了伤。我在努力掩饰,不让人知道我是个受了伤的婊子养的。最后我忽然灵机一动,想打个电话给琴,看看她是不是回家了。因此我付了帐,走出酒吧间去打电话。我老是伸手到上装里边,不让血流出来。嘿,我真是醉啦。


      可我一走进电话间,就没有心情打电话给琴。


      我实在醉得太厉害了,我揣摩。因此我只是给老萨丽.海斯打了个电话。


      我得拨那么二十次才拨对号码。嘿,我的眼睛真是瞎啦。


      “哈罗,”有人来接混帐电话的时候我就这样说。我几乎是在大声呦喝,我醉得多厉害啊。


      “谁呀?”一位太大非常冷淡的声音说。


      “是我。霍尔顿.考尔菲德。请叫萨丽来接电话,劳您驾。”


      “萨丽睡啦。我是萨丽的奶奶。你干嘛这么晚打电话来,霍尔顿?你知道现在是几点钟啦?”


      “知道。我有话跟萨丽说。十分要紧的事。请她来接一下电话。”


      “萨丽睡啦,小伙子。明天再来电话吧。再见。”


      “叫醒她!叫醒她,嗨。劳驾。”


      接着是另一个声音说话。“霍尔顿,是我。”


      正是老萨丽。“怎么回事?”


      “萨丽?是你吗?”


      “是的——别呦喝。你喝醉了吗?”


      “是的。听着。听着,嗨。我在圣诞前夕上你家来。成吗?帮你修剪混帐的圣诞树。成吗?成吗,嗨,萨丽?”


      “成。你喝醉了。快去睡吧。你在哪儿?有谁跟你在一起?”


      “萨丽!我上你家来帮你修剪圣诞树,成吗?


      成吗,嗨?”


      “成。快去睡吧。你在哪儿?有谁跟你在一起?”


      “没有人。我,我跟我自己。”嘿,我真是醉啦!我依旧用一只手捂着我的心窝。“他们拿枪打了我。洛基的那帮人拿枪打了我。你知道吗?萨丽,你知道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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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3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听不清你的话。快去睡吧。我得走了。明天再给我来电话吧。”


      “嗨,萨丽!你要我来帮你修剪圣诞树吗?你要我来吗?嘿?”


      “好的。再见吧。快回家睡觉去。”


      她把电话挂了。


      “再见。再见,萨丽好孩子。萨丽心肝宝贝,”我说。你能想象我醉得有多厉害吗?跟着我也把电话挂了。我揣摩她大概跟人约会了刚回家。我想象她跟伦特夫妇一块儿出去了,还有那个安多佛的傻瓜蛋。他们全在一壶混帐的茶里游泳,彼此说着一些装腔作势的话,做出一副假模假式的可爱样子。


      我真希望刚才没打电话给她。我只要一喝醉酒,简直是个疯子,我在那个混帐电话间里呆了好一会儿。我使劲握住电话机,不让自己醉倒在地。说实话,我当时并不怎么好过。可是最后,我终于象个白痴似的跌跌撞撞地走了出来,进了男厕所,在一个盥洗盆里放满了凉水。随后我把头浸在水里,一直浸到耳朵旁边。我甚至没把头发擦干,听凭这个婊子养的去直淌水。随后我走到窗边电炉旁,一屁股坐在上面。这地方真是又暖又舒服。我坐着特别觉得舒服,因为我这时已经冷得索索乱抖。说来好笑,我只要一喝醉酒,就会冷得索索乱抖。


      我没事可做,就老在电炉上坐着,数地板上那些白色的小方块。我身上额渐都湿透了。约莫有一加仑水从我脖子上流下来,流到我的领于和领带上,可我毫不在乎。我醉得太厉害了,对什么都毫不在乎。接着过不一会儿,那个给老凡伦西姬弹钢琴的,就是那个梳着波浪式头发、样子非常象搞同性爱的家伙,进来梳他的金头发了。他搞头的时候,我们两个就闲聊起来,只是他这家伙并不他妈的太友好,“嗨。你回到酒吧间去的时候,会见到那个凡伦西娅姑娘吗?”我问他。


      “非常可能,”他说。俏皮的杂种。我遇到的,全是些俏皮的杂种。


      “听着,代我向她问好。问她一声,那个混帐侍者有没有把我的口信捎给她,成不成?”


      “你干吗不回家去,孩子?你到底多大啦,嗯?”


      “八十六岁。听着。代我向她问好。成吗?”


      “你干吗不回家去呢,孩子?”


      “我才不呢。嘿,你的钢琴弹得他妈的真叫好,”我对他说。我只是拍拍他马屁。其实他的钢琴弹得糟糕透了,我老实跟你说。“你真应该到电台上广播,”我说。“象你长得那么漂亮。还有一头混帐金头发。你需要个后台老板吗?”


      “回家吧,孩子,好好回家睡去。”


      “无家可归啦,不开玩笑——你需要个后台老板吗?”


      他没有回答我。他自顾自走了出去。他把头发梳了又梳,拍了又拍,梳好以后就自顾自走了。就跟斯特拉德莱塔一样。所有这些漂亮家伙全都一个样儿。他们只要一梳完他们混帐的头发,就理都不理你,自顾自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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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3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最后从电炉上下来,向外面衣帽间走去,我那时都哭出来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哭,可我的确哭出来了。我揣摩那是因为我觉得他妈的那么沮丧,那么寂寞。接着我到了衣帽间,却怎么也找不着我那存衣帽的混帐牌儿了。可那个管衣帽的姑娘十分和气。她照样把我的大衣给了我。还有那张《小舍丽.宾斯》唱片——我依旧带在身边。我见她那么和气,就给了她一块钱,可她不肯收。她口口声声叫我回家睡觉去。我想等她工作完毕后约她出去玩,可她不答应。她说她的年纪大得都可以做我的妈妈了。我把我混帐的白头发给她看,对他说我已经四十二岁啦——我只是逗她玩,自然啦。她倒是挺和气。我把我那顶混帐的红色猎人帽拿出来给她看,她见了很喜欢。她还叫我出去之前把帽子戴上,因为我的头发还湿得厉害。她这人真是不错。


      我出去到了外边,酒就醒了好些,可是外边的天气冷得厉害,我的牙齿开始上下打起战来,怎么也止不住。我一直走到梅迪逊路,在那儿等公共汽车,因为我剩下的钱已经不多。我得开始节约,少乘出租汽车什么的。可我实在不想乘混帐公共汽车。再说,我也不知道往哪儿去好。所以我信步往中央公园那儿走去。我揣摩我也许可以到那个小湖边去看看那些鸭子到底在于什么,看看它们到底还在不在湖里。我依旧拿不准它们在不在湖里。公园相距不远,我也没有什么别的地方可去——我甚至都不知道去哪儿睡觉哩。我一点也不觉得困或者累。我只觉得懊丧得要命。


      接着在我进公园的时候,发生了一桩可怕的事。我把老菲芘的唱片掉在地下了,碎成了约莫五十片。那唱片包在一个大封套里,可照样跌得粉碎。


      我心里真是难过得要命,真他妈的差点哭出来了,可我当时所做的,却是把碎片从封套里取出来,放进我的大衣口袋。这些碎片一点用处都没有了,可我并不想把它们随便扔掉。接着我进了公园。嘿,公园里可真黑。


      我在纽约住了整整一辈子,小时候一直在中央公园溜冰,骑自行车,所以我对中央公园熟悉得就象自己的手背一样。可那天晚上我费了非常非常大的劲才把那浅水湖找到。我知道它在什么地方——就在中央公园南头——可我怎么也找不到。我当时醉得一定要比自己想象的厉害得多。我越往前走,四周围也越黑、越阴森可怕。我在公园的整个时间,一直没见一个人影。这倒让我很高兴,要是我遇到了什么人,准会吓得我跳到一英里以外。可是最后,我终于找到了那浅水湖。那湖有一部分冻了,一部分没冻。不过我哪儿也看不见一只鸭子。我围着这个混张的湖绕了他妈的整整一周——事实上,我还险些儿掉进湖里——可我连一只鸭子也没看见。我心想,湖里要是有鸭子,它们或许在水草里睡觉什么的,因此我都差点儿掉在水里。可我一只鸭子也找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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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3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最后我在一把长椅上坐下,那儿倒不他妈的太暗。嘿,我依旧冷得浑身发抖,我头上尽管戴着那须猎人帽,可我后脑勺上的头发都结成一块块的冰了。这件事倒让我有点儿担心。我想我自己大概会染上肺炎死去。我开始想象怎样有几百万个傻瓜蛋来参加我的葬礼。我爷爷从底特律来,他这人有个习惯,你只要跟他一起乘公共汽车,他就会把每条街的号码嚷给你听;还有我那些姑母、姨母——我有约莫五十个姑母、姨母——还有我所有那些混帐的堂兄弟、表兄弟。简直是一群暴民。艾里死的时候,这整整一嘟噜混帐傻瓜蛋全都来了。我的某一个有极厉害口臭的姑母还不住地说,他躺在那儿看去多安静哪,DB告诉我说。我当时没在场。我还在医院里。我弄伤了自己的手以后,就不得不住进医院。嗯,我心里一直嘀咕着自己头发上结了那么些冰,准会染上肺炎死去。我为我母亲、父亲难过得要命。特别是我母亲,她对我弟弟艾里的哀伤都还没过去呢。我想象着她怎样看着我所有那些衣服和体育用品,不知怎么办好。只有一件事还好,我知道她不会让老菲芘来参加我的混帐葬礼,因为她年纪太小,还只是个小孩子。就是这一点还算好。


      接着我又想起他们整整一嘟噜人怎样把我送进一个混帐公墓。墓碑上刻着我的名字,四周围全都是死人。嘿,只要你一死去,他们倒是真把你安顿得好好的。我自己万一真的死了,倒真他妈的希望有那么个聪明人干脆把我的尸体扔在河里什么的。怎么办都成,就是别把我送进混帐公墓里。人们在星期天来看你,把一束花搁在你肚皮上,以及诸如此类的混帐玩艺儿。人死后谁还要花?谁也不会要。


      只要天气好,我父母常常送一束花去搁在老艾里的坟墓上。我跟着他们去了一两次,以后就不去了。主要是,我不高兴看见他躺在那个混帐公墓里。


      四周围全是死人和墓碑什么的。有太阳的日子那地方倒还马马虎虎,可是有两次——确确实实两次——我们在墓地的时候忽然下起雨来。那真是可怕。雨点打在他的混帐墓碑上,雨点打在他肚皮上的荒草上。到处都是雨。所有到公墓里来凭吊的人都急急奔向他们的汽车。就是这一点,差点儿让我发疯。所有那些来凭吊的人都能躲进自己的汽车,听收音机,然后到什么安乐窝里去吃晚饭——人人都这样做,除了艾里。我实在受不了这个。我知道在墓地里的只是他的尸体,他的灵魂已经进了天堂,等等,可我照样受不了。我真希望他不躺在公墓里。


      可惜你不认识艾里。你要是认识他,就会懂得我说这话的意思。有太阳的日子倒还马马虎虎,可太阳只是在它想出来的时候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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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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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90#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3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后来,为了不让我脑子去想肺炎什么的,我就拿出钱来,映着街灯的那点儿混帐光线数了一下。


      统共只剩了三张一块的钞票,五个两毛五的和一个一毛的银币——嘿,我离开潘西以后,真正花掉了一大笔钱。接着我就走到浅水湖畔,找个湖水没冻冰的地方,把那几个两毛五和一毛的银币掠着水面扔了出去。我不知道我自己干吗要这样做,不过我当时的确是这样做了。我揣摩我当时准以为这么一来,就可以不去想肺炎和死亡的事了。其实哪有这样便宜的事。


      我开始想起万一我染上肺炎死了,老菲芘心里会有什么样的感觉。想这类事情当然很孩子气,可我禁不住要这样想。万一这样的事果真发生了,她心里一定很难受。她非常喜欢我。我是说她跟我很要好。一点不假。嗯,我怎么也摆脱不掉这念头,所以最后我打定主意,决计偷偷溜回家去看她一次,万一自己真的死了,也算是一次临死诀别。我身边带着房门钥匙,所以我决意偷偷地溜进公寓,悄悄儿地去跟她聊一会儿天。我最担心的是我家的前门。那门叽叽嘎嘎地响得要命。这所公寓房子已经很旧,管公寓的是个再懒也没有的杂种,里面的一切东西全都叽叽嘎嘎地直响。我很担心我父母会听见我溜进房去。可是不管怎样,我决定试一试。


      因此我就他妈的走出公园回家了。我一路步行回家。路并不远,我也并不觉得累,甚至连酒意都没有了。只是天冷得厉害,四周围没有一个人。


    第21节





      我这几年来最好的运气,就是在我回家的时候平时那个值夜班开电梯的彼得恰好不在。一个我从未见过的新手在开电梯,所以我揣摩我要是不撞见我父母,或许可以跟老菲菇见一面再溜出去,不至于有人知道我回家来过。这真是个好得了不得的运气。更幸运的是,这个新来的家伙有点儿傻里傻气。我用一种非常随便的声音告诉他说,我要上狄克斯坦家去。狄克斯坦家跟我们住同一层楼。我这时已脱掉那顶猎人帽,不让自己有任何形迹可疑的地方。我装作非常匆忙的样子走进电梯。


      他已把电梯的门关上了,准备送我上去,接着他忽然转过身来对我说:“他们不在家。他们在十四层楼参加舞会。”


      “没关系,”我说。“我可以等他们会儿。我是他们的侄儿。”


      他带着怀疑的、傻里傻气的神气望了我一眼。


      “你最好到休息室等去,朋友,”他说。


      “很好——那很好,”我说。“可我的一条腿有毛病。我得让它保持某种固定的姿势。我想我最好还是坐在他们房门口的椅子上等去。”


      他不知道我他妈的在说些什么,所以只是“哦”了一声,就送我上楼。那倒挺不错,嘿。而且也挺好笑。你只要说些谁也听不懂的话,他们就会俯首听命,耍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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