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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灯下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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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3.0:刺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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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9-8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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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21#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3:2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们四个坐在那个露天的圆形泳池边上,四下人去楼空,只有两个穿着白衬衣黑马甲的服务生在收拾现场的一百多个酒杯,以及种种狼藉的杯盘。我没有说话,我甚至连视线都没有办法聚焦,脑子里的酒精还没有挥发完,天旋地转的,意识模糊而焦灼,仿佛有一把火红的大钳子一直紧紧地夹在我的脑门两边,我的手一直用力地揉着我的太阳穴。


        在人去楼空的露台上,在上海外滩江边最高的地方,只剩下了我们四个,四下寂静无声、漆黑一片,这种感觉真的太好了。我抬起头,看着对面满脸通红的南湘,刷地滚下了两行眼泪。从她的头顶看出去,上海的夜空一片灿然的星光。但我混沌的大脑已经分不清哪些是闪烁的星子,哪些是陆家嘴的航空信号灯。


        那天晚上,我们趁着酒劲儿,在凌晨还向酒店的工作人员要了泳装,然后我们四个就扑通扑通地仿佛四只白花花的饺子一样,跳进了池子里,在池水里翻腾着。因为大家都喝多了的关系,每个人都笑得花枝乱颤,并且扭打在一起,很多时候我都分不清楚谁是顾里谁是唐宛如。我们就这样打发掉了顾里包下来的时段里最后的两个小时。


        那天晚上除了我哭了之外,我感觉她们仨也哭了。南湘流泪的眸子比头顶上那几颗最亮的航空信号灯还要美,就更别说头顶污染后的大气层过滤后的星光了。我看得心都要碎了。至于顾里,虽然她反复强调她那双通红的眼睛是因为她戴着隐形眼镜受不了池子里的消毒水,但是我相信她肯定也哭了。因为我最了解她,她有一张刀子做的嘴──当然了,她也有一颗不锈钢的心。


        而唐宛如就不用说了,瞎子都知道她哭了,她张着嘴号啕不停,因为嘴张得太大的关系,一边哭一边大口喝着游泳池的水,她哭得太久,以至于池子里的水线都下降了不少,我借着酒劲儿一边哭一边冲她吼:“你少喝点儿!你少喝点儿,池子里都没水了,我的乳沟都暴露在空气里了!”顾里听到我的话,翻了一个乒乓球一样大的白眼儿:“林萧,你别不要脸了,乳沟?什么乳沟?你哪儿来的乳沟?你知道乳沟长哪儿么?”


        我听完顾里的质问,一下子还真答不上来,我醉醺醺地转头问南湘:“南湘,你说乳沟长在哪儿?那个位置应该怎么形容,喉咙下面?还是肚脐眼儿上面啊?”


        南湘刚要回答,就听见唐宛如特别不耐烦地告诉我:“奶子中间!”


        顾里一个猛子沉到水里去了,看起来像是受不了这个刺激,自杀了。


        为什么会哭呢?


        后来我总是不断地回忆起那个夜晚,然后不停地问我自己。


        如果上帝真的存在,如果他那个凌晨还依然清醒着,如果他那时没有像我们一样喝醉,那么,他在高高的天空之上,清醒地俯视着黄浦江边最高的那个露台上的四个女孩子时,他看着她们的泪光,听着她们平凡而微茫的心跳声,他会想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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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斗
    2013-9-8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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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22#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3:2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想可能是因为那一刻的景色实在太美——漆黑的天幕上点缀着大颗大颗钻石般的星星,对面陆家嘴无数摩天大楼组成的水泥森林一片漆黑,只剩下零星因为加班而依然亮着的窗口,摩天大楼顶上一片乱闪的红色导航灯,仿佛烧毁的黑色森林里,依然被风吹亮着的无数星火。这一切的一切,都让陆家嘴看起来像是上帝从脖子上摘下来放在江边的一条钻石项链。


        我想也可能是因为我们积压了太多的情绪,我们在内心建筑起的高高水坝终于在酒精的冲击下轰然垮塌。


        四年前的这个时候,南湘还沉浸在图书馆里那些厚重而油墨刺鼻的画册世界和爱情小说里,她依然是一个不爱化妆的文艺女青年,她的油画每年都会拿奖,她仿佛小鹿般的修长双腿吸引着无数艺术学院的摇滚青年和工程学院的物理怪物们疯狂迷恋她;


        那时的唐宛如,还是一只可爱又害羞的肌肉牛蛙,她喜欢在胸口戴一朵巨大的粉红色蝴蝶结然后快乐地奔跑在操场上,看起来就像在胸口贴了两片Nu Bra。她为卫海而痴迷,她甚至拿出当年高中做化学实验的精神,在寝室的阳台上搭了一个小小的厨房,用各种匪夷所思的设备和原料,亲手鼓捣出了一盒又一盒的爱心便当;


        四年前的顾里虽然已经是一个整天拿着银行卡和计算器到处行凶的流氓,但那时的她其实并没有多么广阔的眼界,她并不知道两年后的上海会风靡一种东西叫做“外滩源半岛酒店里香港名媛们一直引以为传奇的下午茶”,那时的她依然满足于学校六十八块钱的早餐,她当时觉得已经非常高档了,只要能把学校里其他的小贱货们比下去就行,她那个时候的眼光,其实还是被锁在学校四方的高墙里;


        四年前的我,这样一个来自平凡小老百姓家庭的人,也完全活在一个玻璃房搭建起来的温室里,我是一朵娇嫩的玫瑰,外面的风雪吹不到我,肮脏的双手抓不到我,温柔的王子天天念情诗给我听,但我还时不时地拿我的刺儿扎他,看着他痛苦而英俊的脸我就越发骄纵做作,越发兴奋狂热,折磨简溪对我来说就是一管最有用的春药。作为林玫瑰的我,渴了有人给我浇水,冷了有人给我开暖气,偶尔掉一片叶子就惊呼“秋天已经到了冬天还会远吗”。


        而一转眼,我就被连根拔起插到了塔克拉玛干沙漠里,不要脸的沙尘暴狂野地抚摸着我柔嫩的花瓣,仿佛一个猥琐的男人淫笑着蹂躏一个哭泣的女童,而且我身边是一棵棵高大壮硕浑身是刺儿的仙人掌,它们一个个都穿着高跟鞋,和我争抢仅有的养料和水分。


        于是在这样的状态下──什么状态?就是每天拿着秒表来掐着时间完成一个又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的工作状态──我们四个几乎很少相聚在一起了,不用说整夜整夜地谈心,不用说一起猫在同一个卧室,蜷缩在同一张大床上看演唱会DVD(三年过后,连DVD都不流行了,全世界蓝光满天飞),我们就连一起喝一个下午茶,甚至是简单地一起吃一顿午饭,都变成了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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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3:2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无数个白天,我都能看见顾里在办公室里不停地打电话、不停地收发邮件的样子,她面无表情,但是眼睛里闪烁的微光看起来就是一片湿淋淋的疲惫,像是下过雨后的人民广场的砖石地面。我还目睹过她因为前一天晚上通宵写计划案然后第二天一大早再接着开会,因此在会议中途去洗手间直接吐了,我跟去了厕所,在厕所里帮她撩着她的KENZO丝巾,她吐完回来继续面不改色地讨论着各种提案,我悄悄地在她的咖啡里倒进了一包宫洺的营养师配给他的高机能营养剂粉末。


        而南湘,投了一份又一份简历,去了一次又一次面试。有时候晚上我起来上厕所,也能看见她依然坐在电脑前浏览招聘网站,她的手边放着的咖啡杯,早就没有再冒热气了,看起来像一杯味苦性寒的中药。


        在这样的生活里,我们曾经无话不说、掏心掏肺、彼此扮演彼此的贴身小棉袄、彼此充当彼此知心大姐姐的学生时代,一点一滴地烟消云散了。


        我怀念那个年代。


        我真怀念那个年代啊!


        那个时代蒙着一层柔软的灰尘,如同温热的丝绸般抚摸着我们还没有皱纹的脸,泪水可以沿着年轻光滑的眼角流进领口,而不会像现在一样,把眼影和睫毛膏,冲成一摊难看的乌黑堆在眼袋上。


        那个我们混居寝室的大学时代,每个我们一起留校的星期六下午三点半,我们都会打开收音机,听电台里一档怀旧金曲栏目,那个栏目总是反复地放着《雪山飞狐》的主题曲《追梦人》,每当凤飞飞唱到“看我看一眼吧”的时候,我们几个都会一起放声高歌彼此对望,做作地伸出双手,模拟着电视里女主角的身姿。


        也正是在那个夜晚,在翻滚不息的温热池水和水面下的高级LED冷光灯里,我突然明白了之前大人们说的,什么叫做生活:生活就是不可抗力,它就是合约里唯一一条、也是永远都会存在的那一条无人可以更改的霸王条款。


        于是在这样浪漫到永恒的星空下,在江边高处不胜寒的琼楼玉宇里,我们几个哭着笑着,说了好多的话,我喝醉了,大部分都不记得了,但我终于明白了,唐宛如还是唐宛如,她永远都是我们心里的那个如如──对,就是那个宠物。她告诉了我们南湘母亲吸毒的事情,是她报的警,她那时完全吓坏了,她本来是去南湘家找南湘吵架的,结果,满脸横肉杀气腾腾的她一推开南湘家的门,迎面就是南湘妈正往胳膊上扎针的壮烈场景,她当时完全是出于保护南湘的想法,而且她从小到大受的教育都是“出了事,找警察叔叔”。不像我,我已经被成功洗脑成为了“出了事,找顾里”的思考模式。只是这个举动,放在当时“南湘卫海唐宛如的三角爱恨情仇”的低气压之下,一定会被误读了。其实仔细想想,如果换了是我,知道南湘搅和在和毒品相关的事情里,我也许也会报警。我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她下地狱吧,更何况我不是顾里,能打几个电话甚至发几条短信就把事情给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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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3:2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而说到卫海的时候,唐宛如特别豪迈,两手一挥:“没事儿,我当然能理解!换了我是他,我也喜欢你。你那么漂亮,又会画画,而且又丰乳肥臀的,输给你我特别坦然!”唐宛如估计是这段时间看了点儿书,会用丰乳肥臀这个词儿了,以前大学一年级刚开学的时候,她形容我们系里一个巨乳妹可没这么文雅:“我靠,你看那女的,奶子像吐鲁番一样!”我当时没能理解,我还问她:“吐鲁番不是盆地么,凹进去的呀!”唐宛如特别淡定:“是啊,吐鲁番就是那女的摔了一跤之后,砸出来的坑。”


        此刻唐宛如把头靠在南湘的肩膀上,歪过头看着顾里又及时补了一句:“要是输给顾里,我可就想不通了,谁愿意跟一个算盘谈恋爱啊!”


        我被一阵响亮的掌声从回忆里惊醒,眼前金灿灿的阳光下,顾准和Neil听完了唐宛如的英雄事迹,都忍不住为她鼓掌。唐宛如看着面前两个性感男尤物对自己微笑鼓掌,目光迷人,她忍不住呼吸急促,抬起手轻轻地扶住胸口,看起来不知道是激动还是想呕,难以分辨。


        空气里传来南京西路上那口历史古老的座钟浑厚的报时钟声,八点了。


        我们几个人也结束了我们的早晨聚会,纷纷把椅子搬到屋檐下放好,同时回房间各自准备着各自上班需要的东西。


        我和南湘拖着椅子往家里走,一边走,我一边问她:“你今天还要去面试么?”


        南湘点点头:“是啊,找了一个画廊里的工作,不过是初级助理。试试看吧。”


        我点点头,伸出手欢迎:“Join the club.助理俱乐部欢迎您。”


        南湘喝了口咖啡,看起来似乎是随口提起一样,不轻不重:“听说这家画廊和你们《M.E》集团也有关系,好像是你们在其中有不少的股份,我在之前投简历的时候好像有看到。”


        我愣住了,不知道做什么表情。


        而南湘已经随着顾里走进屋子里去了,她除了留给我一个背影之外,连一个表情一个眼神都没有给我。她仿佛完全不知道自己说了一句让人肩膀发紧的话——尽管这句话看起来轻描淡写,犹如鹅毛。


        对大学生来说,这句话就和“等会儿去喝咖啡么?我刚听了一个刘雪凤的八卦,别提多恶心人了”是一样的。


        但对于我们,已经在这个社会的金字塔底层摸爬滚打了两年的人来说,听上去就是:“你能帮我吗?”


        每一天的早晨都是这样,一到上班时间,我们几个就雷打不动地开始从家里四散开去,奔向《M.E》的那栋大楼,如同一群快乐的小动物,唧唧喳喳手拉着手地蹦跳着跑出森林,跑向屠宰场的怀抱。


        其实仔细想来,我们的人生里似乎真的有一种类似神秘因素的东西,说得文艺一点儿是缘分,说得再恶心一点儿那就是前世的羁绊,但如果要说人话的话,那估计就是上辈子造的孽!二十几年来,似乎总有各种各样的事情,让我们这群人分开了,又合拢,离别了,又重逢。我们彼此携手度过了初中、高中、大学……但上帝似乎觉得还不够,我们还要在一起度过更加漫长的人生。也许上帝他老人家越来越发现,我们这群人是非常有天赋的戏剧化表演者,我们能把人生过得异常精彩,比好莱坞的灾难大片都好看──谁不爱看钩心斗角、俊男美女、八卦满天飞的电视连续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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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3:2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所以,到底要有多么低的概率,才可以使我们这么多的人,纷纷进入了同样一家公司。从我三年前去面试《M.E》那一刻开始,上帝就仿佛启动了一条无法停止的齿轮链条,咔嚓咔嚓的,一直到今天,顾里成为了我们公司的广告部总监,顾源成为了我们的财务部总监,Neil轻描淡写地进了法务部,顾准握着我们公司那么多的股份,想进去工作那简直就是玩儿一样的事儿,比走进麦当劳买一个甜筒还要方便。而现在,又来了一个潘多拉魔盒──南湘,我隐约地觉得这背后有一条异常诡谲的食物链,但我看不真切,也搞不明白。我只是非常清楚地知道,这事儿还没完。


        ──什么事儿?呵呵,当然是我们的人生。


        我停止了胡思乱想,抬手把喝完的星巴克杯子丢进门口的垃圾桶,一抬头,正好撞见穿着笔挺窄身的黑色西装准备出门的顾源,他低下头,对上了我的目光,那一刻,我觉得像是一盆混着冰碴的冷水从我的头顶当头浇下。


        是的,自从简溪离开之后,他对我就一直是这种眼神,混合着蔑视和冷漠。我每一次看见顾源,他都用这样的眼神来时刻提醒着我,让我知道自己曾经是多么恶劣的一个贱人。这是他无声而又冰冷的惩罚。他和顾里一样,非常懂得如何用最小的力气来最大程度地折磨人。


        哪怕时间过去已经快要半年的样子,2009年夏天的那个早晨,就是简溪和我分手的那个早晨,依然固执地存活在他坚硬锐利的瞳孔里,依然鲜活得就像是存放在恒温零度的实验冰柜里的原始胚胎一样,只要轻轻的一个刺激,就能迅速繁衍分裂,长成一个让我无法回避、只能直视的血淋淋的怪物。


        我其实特别能理解顾源对我的仇恨,说实话,如果今天换把椅子坐,顾源因为一个女人而抛弃了顾里,我想我应该表现得比现在的顾源更加可圈可点,这来自女人体内戏剧化的天赋。我想我绝对不会仅仅只用冷静的目光羞辱对方,我们这群疯子能干出来的事儿可多了,无论是否丧尽天良,我们只求沆瀣一气。


        顾里说得对,男女从根本上就是敌对的。上帝没有把我们彼此放在食物链的上下端已经算手下留情了。


        就像之前简溪说的,如果顾里杀了人,那一定是我帮她的枪装的子弹;顾里也说了,如果顾源强奸了唐宛如,那一定是简溪帮忙脱的裤子──要么就是唐宛如自己脱的。


        在这件事情上,我觉得最艰难的人是顾里,她站在我和顾源中间,里外不是人。特别是当客厅里只有我们三个人的时候,那个场面别提多尴尬了,无论是一个小时,还是一整个晚上,顾源都可以不和我说一句话,甚至是他和顾里的对话中途,如果顾里和我搭了一句,他就可以再也不接一句话。我理解顾源,我甚至一点儿都不怪他。我更理解顾里,我感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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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9-8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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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3:2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唯独理解不了的,是我自己。


        为了弥补我给顾里造成的困扰──并且我还寄人篱下──我用我一整个月的薪水给顾里买了双GUESS的高跟鞋(老娘当然买不起CHANEL或者Dior,我只是给顾里造成了困扰,我并没有杀她侄女或者弄脏她的PRADA驼绒大衣),当我把礼物送给顾里的时候,她贼眉鼠眼地上下打量了我一圈,小心翼翼地接过盒子,动作精准而平稳,如同拆弹专家,她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慈悲地问我:“说吧,你要求我啥事儿?”我嗷一嗓子就伸出爪子过去掐住了她的脖子。我满心酝酿起来的“友谊地久天长”就被这个“顾地魔”给毁了。


        当我咆哮着说清楚我的本意之后,顾里特别内疚,她检讨了自己确实没有人性,并且发自肺腑地感谢了我,最后,她握着我的手说:“林萧,但作为你的好朋友,我必须说实话,我平时几乎不穿平底鞋,所以……”


        我看了看盒子里那双6cm的高跟鞋,再对比一下顾里脚上那双14cm圆规一样的细高跟,我认输了。我扶着额头,企图作最后的挽救,说:“这个鞋子好歹有6cm,如果它都不算高跟鞋的话,那我们平时穿的球鞋算什么?”


        顾里特别羞涩地抚摸着我:“亲爱的,怎么说呢?我平时在《M.E》的时候,一直都觉得你经常穿着袜子就来上班了。”


        我:“……”


        顾里用她那张“梅仁杏”的脸看着我,手指把玩着我的两缕头发,绕来绕去,目光特别风尘,就像一个上海滩过气的鸡,她突然眼珠一转:“呀!我怎么没想起来?我可以送给Lucy呀!这样我就不会每次都因为她腿太短,感觉她是跪着在给我上菜而觉得内疚了!”


        我:“……你赶紧走!”


        当我们一群人都以音速小子的状态火速把自己从睡衣、短裤转化成了一个个裹在黑西装黑短裙里的职业怪客之后,我们从家门鱼贯而出,迅速地鸟兽散了,仿佛一群奔赴葬礼的黑衣人。但是,我们的目的地都一样,只不过是离去的方式不同而已。不同的方式在瞬间就把我们分成了三六九不同等级的人。我垫底,踩着高跟鞋小跑着去地铁站挤地铁,顾准其次,他走到小区门口,伸手打了辆车,消失在熙熙攘攘的南京西路上。而Neil这个小崽子,开着自己的单门小跑车,哧溜一声,仿佛一只耗子一样蹿出了小区。而顾源和顾里两个人,走到小区门口,分别钻进了黑色的奔驰350和宝马730,两个站在车边恭候的司机同时拉开了门。说实话,碳排量就是被他们这样搞上去的,明明就是去同一家公司上班,还非得坐两辆车。


        我之前还为此羞辱过顾里,我说:“有必要么,一辆车就能解决的事儿,你看你们两个端的那架子,演给谁看啊,想入围‘华表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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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3:2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这叫专业,好么?妹妹,公司高层谈恋爱本来就不道德,而且还是广告和财务两个部门,说得不好听一点儿,我和他稍微动动脑子勾搭勾搭,就能迅速组成一个产业链,你耕田来我织布,那怎么行!中华民族最基本的传统美德我还是有的!”顾里戴着她的Dior墨镜,完全不屑于看我,她对着空气里另外一个方向说,不过她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样导致她看起来像个瞎子。


        于是我恶狠狠地刺激她:“顾里,顾里,我在这儿呢,看这边,你左手边。”


        周围两个路人忍不住转过头来看顾里。


        我忍不住得意地笑,顾里冲路人耸耸肩膀,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说道:“……我不认识这女的,吓人,我也不知道她怎么了,可能这里有问题。”一边说还一边抬起她的手指,在说到“这里”两个字的时候,使劲儿地在自己的太阳穴上绕圈比画着。


        我:“……”


        这是我们现在每一天生活的开始。


        虽然和大学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但是,至少最欣慰的一点是,我们几个还在一起。能够每天都听到顾里各种推陈出新、尖酸刻薄、熠古绝今的骂人宝典,也能够每天都看着南湘那张美得惊人的面容在我旁边衬托出我的一脸蜡黄……我还图什么呢?


        而每天早上我们上班之后,人去楼空的两层别墅就只剩下唐宛如一个人,在那几个小时里,她的人均使用面积能够瞬间激怒上海几乎99%的民众,只要她愿意,她甚至可以在别墅里进行驾车自助游。要知道,就算是宫洺,也只有一间办公室而已。


        终于在两个星期之后,唐宛如受不了了,她花了两个星期的时间意识到了“游手好闲的人是可耻的”,于是,她发挥她的特长,在“术业有专攻”领域,找了一份家教,教一个十六岁的小男孩打羽毛球。


        晚上吃完晚饭,我们大家聚在客厅里喝茶、看电视、翻杂志、聊八卦的时候,她向我们宣布了这个消息。


        家有独子,十六岁,正在训练羽毛球,现诚征陪练,周一、周三和周六,每天晚上七点到八点。地点在静安体育中心。薪水面议。联系人,陈先生。


        唐宛如给我们念了一下她在招聘网上看到的这则工作启事,同时她还告诉我们,下午的时候,她已经打电话和对方联系过了,对方是一个四十七岁的中年男子,工作条件非常优渥,而且教养极高,家庭富足。


        “那你还考虑什么?赶紧去面试呗。”


        “怪就怪在这个面试时间啊!哪有人约晚上面试的啊!而且约在他们家里,”唐宛如非常担心,表情特别焦虑,仿佛一只羞涩而别扭的海狸鼠,“不会面试的时候聊着聊着就把我拖进洗手间里奸污了吧?”


        听完这句话,我们大家都诚恳地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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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3:3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奸污?还是在洗手间里把你奸污?你想得美。多大的人了,还整天做这种不切实际的白日梦,天上不会掉馅饼的,你死了这条心吧。”——顾里。


        “干吗非要拖进洗手间里?卧室不行么?就算在客厅也比洗手间好吧?你口味怎么这么重?”——顾源。


        “你别把人家拖进洗手间我就谢天谢地了。”——顾准。


        “Fuck him!Go Ruby go!”——Neil。


        几个人一时唧唧喳喳,唐宛如也没听清楚,只听到了Neil最后的总结陈词,她其实没有听懂,但是她希望在Neil面前表现得自己是一个受过教育的国际化女性,于是她犹豫了半天,试探着回答了一句:“…You are welcome?”


        Neil震惊了:“…am I ?”


        我:“……”


        南湘看着如如依然很焦虑的样子,忍不住安慰她:“行了,人家上班族,当然只有下班之后才有时间,而且你本来就是陪练,属于私教服务,当然面试是在家里。”


        唐宛如抬起手扶住胸口,表情特别委屈:“就算是这样,那他家里还有个十六岁的男孩呢,万一他把我拖进洗手间呢?你也知道,十六岁代表着啥?血气方刚,春心萌动,对吧,林萧?”唐宛如得意扬扬,完全没有听懂。


        我赶紧撇清:“你问我干吗!”


        顾里:“得了吧,就你那体重,哪个十六岁的男孩拖得动你啊?而且洗手间的门又那么窄,再怎么拖你也得卡在那儿。我们家的洗手间的门已经够大了吧,你每次不也都是涂了润滑油才挤进去的么?不是我说你,平时少吃点儿,你看你,上个月又长高了,你现在是多少来着?有一米九么?”


        唐宛如被对面顾里仿佛机关枪一样的语速迎面射来,她侧卧在沙发上,目光平静地直视着前方,不知道是不是打击太大,没有缓过来,她呆滞而放空的表情,看起来像是休克了。


        南湘于心不忍:“算了,那儿还有他爸呢,俗话说,四十女人狼,五十男人虎,这种壮男,更要防着,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呀。”


        唐宛如仿佛看到了救星,双眼瞬间绽放了光亮:“就是!还是南湘有文化,看过书!白居易不是有首诗么,什么孤男寡女,独处一室,干柴烈火,巫山云雨什么的,说得多好啊!就是说我们这种青春少女的事情!”


        顾里咧开嘴,优雅地笑了,獠牙上的毒液在水晶灯下闪闪发亮:“哪个雄性看见你能火得起来?而且,你这把柴,也有点儿太干了吧,塔克拉玛干都没你干。白居易还有一首诗你没读过吧?‘若问宛如有多干,月亮代表我的心’啊!”


        唐宛如看着顾里,用沉痛的表情一步一摇地踉跄着走到她的面前,仿佛重伤快要死去的侠女:“顾里,我要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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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3:3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话音未落,顾里身影瞬间移动,仿佛闪电侠一样迅速地离开了我们的视线,并且砰的一声把她房间的门关得死死的。


        看来那天晚上唐宛如对她的那一鞠躬,实在是一次血的教训。


        唐宛如贼眉鼠眼地奸笑一声:“对付顾里还不容易!冲她呕!对她撒尿!朝她拉屎!作战方针真是一套一套的!”


        我:“……”


        南湘:“……”


        顾准:“……”


        Neil:“Fuck her!Go Ruby go!”


        唐宛如:“You are welcome!”这次她有自信了,问号也变成了叹号。


        那天晚上,如如出门之后,一个多小时后就回来了。我们满心期待她能带来什么样的神鬼传奇,她告诉我们对方非常礼貌地接待了她,然后一切似乎都很满意,然后就送走了她,让她等候通知。这一切听起来非常顺利,但唐宛如的表情看起来非常地失落。我想她肯定特别沮丧,因为别人并没有企图把她拖进洗手间里奸污。


        随后大家嘻嘻哈哈地聊了几句,就各自回房间休息了。


        我躺在床上,闭着眼睛,但是睡不着。脑子里一直反复出现着崇光的面容──对,现在大众称呼他为陆烧,这样一个奇怪的名字现在正在全中国的模特界红得发紫。明天他要为《M.E》拍摄一组照片,而我正好负责现场的服装助理,更要命的是,我需要一大早去他家催他起床,以免耽误拍摄。


        命运真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我觉得我的人生一直都在鬼打墙。一年前,他是周崇光,是作家,我因为催稿的关系,需要去他家砸门;一年后,他是陆烧,是模特,我还是需要去他家砸门。


        那种熟悉的味道又若隐若现地浮动在我的鼻息里。夕阳般温暖而又迷人的芬芳,带着一点点凛冽的血腥味道,很甜腻,但也危险。他穿着灰色Neil Barrett羊绒大衣的怀抱宽厚而又安静,仿佛雨天里空无一人的寂静机场。他虽然换了样子换了名字换了国籍,但是他对衣服的审美依然没换。他几乎病态地迷恋着灰色。


        自从知道他还活着以来的这些日子,我都尽量地减少自己与他的接触。当然他找过我很多次,但是,我还没有从简溪的世界里走出来。虽然我知道我和简溪的感情已经完蛋了,已经被我亲手弄得面目全非了,就像从环球金融中心上面丢下来的一颗鸡蛋,没有人还能把它从水泥马路上拾掇起来。但是,起码我需要一段时间来净化自己,至少要等我已经可以平静地面对我们过去爱情里的失败和伟大,面对曾经岁月里的相濡以沫和爱恨淋漓。至少也要等到他留在我生命里的气味在空气里散尽,在时间的长河里洗涤如新,我才能有资格站在崇光的面前。所以我一直避免再见到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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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30#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3:3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虽然无数个孤独和无助的时刻,我闭上眼睛总是第一时间想起他低沉的嗓音和他那双混合着悲伤和甜蜜的眸子。他深邃的眼眶里盛满了糖浆般黏稠的情绪总能让我丢盔卸甲。


        但我知道,现在不行。


        因为我已经把自己搞成了一个贱人,我不想再把自己搞成个婊子。


        因为昨天晚上的辗转反侧,胡思乱想,导致我早上起床的时候脑袋像是塞进了铅块一样沉,我顶着一双巨大的黑眼圈走到餐桌旁边拿起咖啡壶为自己倒了一杯黑咖啡,我一饮而尽,差点儿被那阵强壮的苦味给砸晕过去。


        门外院子的草地上,传来Neil和顾里他们谈笑的声音。


        我转过头,看见坐在沙发上喝咖啡看杂志的顾源。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整个客厅里的气氛格外僵冷。他肯定听到我走出来了。但是他就是有本事在这种极其尴尬的局面下呈现着一种享受的状态──一个人在惩罚别人的时候,确实是非常享受的。


        顾里和Neil喝完咖啡走进来,他们俩准备上班。


        顾里一边把她的手机和笔记本塞进她新买的Kate Moss for Longchamp手袋里,一边提醒我:“你别忘记把陆烧抓过来拍照,我下午还要见三个厂商,中午之前必须拍完,我先去公司等你。走了。”


        说完,她仿佛白素贞一样,化成了一缕青烟,消失在了我面前。


        听完她的话,我又倒了一杯咖啡,两眼一闭,抬头饮下。我冲回房间换好衣服,准备出门。有什么不能面对的?说白了,不就是曾经的姘头么!我怕什么?!我怕姑奶奶我华丽的黑眼圈吓着你!


        我披头散发地冲出家门,没走两步,迎面一声刺耳的喇叭声仿佛一把刀一样捅进我的耳膜,刚刚喝完咖啡正在心跳加速的我差点儿直接心肌梗塞。


        “哔──”喇叭又响了一声。


        我抬起头,清晨清亮的阳光下,已经变成金发碧眼外国小帅哥的崇光,此刻正站在他的黑色轿车边上,一只手伸进车窗里按着喇叭,一只手正抬起来,冲我挥舞着。


        “小助理!”他唯一没有太大改变的嘴唇,轻轻地咧开一个我熟悉的弧度,大男孩特有的顽劣的微笑。他站直了身子,浆洗后挺括的白衬衣在他结实的身体上包裹出好看的折线,他胸口前的扣子随意地开着,露出一小片小麦色的肌肉来。他的手随意地搭在车门边上,灰色水晶袖扣在阳光下折射着奢侈的光。


        我迎着他金褐色的头发和眉毛,以及他碧绿如温玉的瞳孔走过去。


        我感觉自己正在一步一步地走向一个幸福的刑场。


        我站在他面前,他伸出修长的手指,握起我的手,也没说话,只是依然用他好看而微微带点儿邪气的笑容继续看着我,他身上的那股迷人的气息,变得比以前更加剧烈而锋利,可能是因为长大了吧,不再是一个男孩,而是日渐成为一个更加具有侵略气息的雄性生物──他现在有点儿像他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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