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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最好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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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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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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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结束了“孤独”、“嫉妒”、“谎言”“暧昧”一系列对内心私密情感的探索,张悦然和她的伙伴们将目光投向了更广阔的社会层面,这期有关人生命中最好时光的寻觅,向我们揭示了憧憬幸福未来与沉湎回忆过去间,为何隔了一条湍急的河流。我们就算回到过去最好的时光,是否能把被痛苦撕碎的记忆重新拼贴完整?
      无论是作家张爱玲、日本画家奈良美智,还是《贫民窟的百万富翁》导演Danny Boyle,他们在作品里对最好时光的怀念全部渗透到了作品里,喜欢他们作品的人从细枝末节中与他们一起感受“最好的时光”鼎盛辉煌之势,质疑他们的人则读解出了被时光碎片划过后的棱角缺失。《鲤•最好的时光》特地专访到了台湾作家朱天文,一个半小时的美好时光里朱天文与我们交换了从事写作以来点滴体验,以及日常生活中的情趣,更畅谈了与侯孝贤导演如何在文字幻化成光影的过程中保持步调一致。
      80年代人对于时光的记忆常常源自一件微小的事物,一首歌,一条河流,一个梦中出现过的场景,张悦然邀请了她的好朋友殳俏、周嘉宁、摄影师Madi共同分享贴近肌肤的回忆。对于80后作家群,他们最好的时光定格在1998年到2005年的虚拟世界里,暗地病孩子、晶体论坛、黑锅论坛成了青年们的文学阵地,几乎每一个活跃在当今文坛的80后作家们都在这些论坛上留下了印记,而《鲤》主题书的初衷更夹杂着那些文学论坛未能完成的心愿。
      少年时的往事总是让人莫名地兴奋,80年代人在2003年以后时光的概念开始变得模糊不清,而在此之前的青春期里每个重要的时间点都留下了旺盛生命的印记,《鲤》按照时间顺序梳理了80年代末年到20世纪初里的共同集体回忆,成长是一件可以分享的事情,青春遥遥无期。
      《鲤·最好的时光》里提出了全新的分享概念,从主编张悦然到每一个编辑都与读者分享了生活里最美妙的细枝末节,从一个电影插曲到一个唱片封套,再到小说栏目里编辑们大为推崇的约翰•欧文的小说与创作手记,《鲤》试图把分享这个概念延续下去。
      张悦然用随笔《盗美贼》描摹了自己从女孩到女人的蜕变过程,路内的《四十乌鸦鏖战记》继续少年关于工厂生活的回忆,还有新加入的小说作者老王子与徐斯韡都从男孩的角度写了那段私人化的最好时光。

    作者简介
      张悦然,山东济南人。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计算机系。从14岁开始发表文学作品,先后在《收获》、《人民文学》、《芙蓉》、《花城》、《小说界》、《上海文学》等重要文学期刊发表作品。2001年获第三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2003年在新加坡获得第五屆“新加坡大专文学奖”第二名,同年获得《上海文学》“文学新人大奖赛”二等奖。2004年获第三届“华语传媒大奖”最具潜力新人奖。2005年获得春天文学奖。长篇小说《誓鸟》被评选为“2006年中国小说排行榜”最佳长篇小说。
      已出版作品有:短篇小说集《葵花走失在1890》、《十爱》。长篇小说《樱桃之远》、《水仙已乘鲤鱼去》、《誓鸟》,图文小说集《红鞋》等。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青年作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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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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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1:5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鲤·最好的时光》 卷首语


    张悦然


      几乎所有人都认同,最好的时光,是一个属于过去时态的词组。但人们又通常认为,幸福则是将来时的,甚至是趋向于无穷远的将来。以此来看,两个词相隔迢迢,永不碰面。也就是说,最好的时光并不是幸福的。这个结论令人沮丧。不过,也许真的没有太多人,愿意用过去最好的时光来替代想象中幸福的未来。甚至不愿意拿当下既不幸福也不美好的生活与之交换。当我们在感慨过去某段时间是最好的时光的时候,并没有期待它挣脱时间轴的束缚,来到现在,重新发生或者继续发生。如果它忽然站在眼前,我们大概也会手足无措。那段时光我们爱,却不再需要。我们只想在孤独的时候,凭借记忆对它意淫一番,假装还在它的怀里。或者是把它当做一个故事,说给别人听,那时我们也好像和它还在一起。这情感热烈而虚伪。


      但虚伪是时间的错。它让我们不停向前走又向后看。它让我们盼望一直走下去又想永远停留在某个位置。它让我们野心勃勃又心灰意冷。我们被它挟持,从未获得自由的意愿。


      小时候看张爱玲的《十八春》,对曼桢那句话记得很深。她说:“世钧,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而现在想来,即便回去,回到过去相爱的时间,也都是煎熬和痛苦,毫无幸福可言。否则又怎么会分开。他们无处可去,在时间的轴线上,过去和未来,没有一个可以藏身的角落。但为什么曼桢想要回去?我们想要回去?因为时间的仁慈之处在于,它把那些被痛苦撕碎的记忆重新拼好,变得完整无缺。破镜重圆。最好的时光是那些被忘掉又渐渐记起来的时光,事实上,它们并不是时间,是画面,是影像。我们是它的演员,是它的作者,是它的观众。不过是一场戏而已。


    我们希望最美的尤物长存


    鲤编辑部


      张悦然:如果是在几年前,我最初知道萨冈和麦卡勒斯的时候,大概很容易把她们的国籍弄反。热烈的萨冈来自美国,而忧郁的麦卡勒斯是法国人。那时候我认为法国文学是忧郁的女人,而美国文学是个顽劣的孩子——但现在却不会。法国文学中,有一种轻快欢跳的东西,热烈激扬。当然会有例外,但萨冈并不例外。她是法兰西的*,自己像闪闪发光的珠宝,点亮人们的欲望,她和文学谈恋爱,小说是她的一个情人。但美国则相反。现在的我,也许会更喜欢美国的当代文学。有一种下坠的力量,藏着一个黑暗的旋涡。在电影《声名狼藉》中,哈波·李说:美国不像法国,凭借一点迷人或者发光的东西,就可以生存下来。美国希望要你的全部,并且越快越好。所以,在美国作家身上,你看到了他的全部,全部是一个更深、更强烈的表达。在麦卡勒斯身上,我们也可以感觉到这种完整和强烈。她把自己打碎,一小块一小块地融化在文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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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1:5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周嘉宁:我早些年喜欢萨冈并不是因为她的小说,她的小说能够让我记住的只是一些片段了,战争三部曲是我比较喜欢的,而我知道围绕着我的只是情绪。所以我更因为她是萨冈而喜欢她,我喜欢她开阿斯顿马丁的车,也喜欢她以一种情人的感觉与萨特相处,而不是波伏娃这般的红颜知己。


      张悦然: 萨冈的青春,是腾空而起拥抱天空的,而麦卡勒斯是默默挖掘试图把自己掩埋起来的。我们更喜欢她们当中的谁,也许意味着我们对哪一种青春更认同。显然,我永远无法爱上萨冈。


      周嘉宁:所以说我们俩的青春基本都是麦卡勒斯模式的,那种闭塞,拘谨,甚至内心有点小邪恶的青春是我们所能够触摸得到的,她的质地属于心灵,她的所有小说,都在用那些小女孩的形象来拼凑一个自我。我觉得豆豉说的一点很好玩,那就是麦卡勒斯真的应该不会有多喜欢萨冈吧。但是做这个少年专题,是想要说些不一样的青春,相抵触的、已经消逝的、堕落的、永恒心灵的等等。


      张悦然:另外说句题外话,我们之前已经做过美国梦的专题了,可是现在想来,如果说让我们选择以后只读一个国家的作家的小说,我们大概都会选择美国的吧。除了麦卡勒斯外,这阵子我们都热爱的约翰·欧文也是美国人。


      周嘉宁:对,所以特意请btr来翻译了约翰·欧文的一个短篇放在最后的小说部分,在他的一本短篇集里,每个小说的后面都有他写的作者手记,我们连同那个手记也一起翻译了,大约也就是想与大家分享我们的这份热爱。


      她总是走出门,买一瓶Johnny Walker,然后坐在楼梯下面的直背靠椅上。在我与朋友睡着以后,她会熬一整夜,游离在她的浪漫幻想中。当我早晨下楼时,酒瓶已经空了。


    交叉小径的青春(1)


    文/豆豉


      我不得不从萨冈写给萨特的信说起,萨冈在听说萨特失明以后写了这封情书给他,公开刊登在报纸上,那年萨冈已经40多岁了。要知道在阿兰·维尔恭德莱为她写的传记《萨冈,一个迷人的小魔鬼》里面,1960年之前的事情占了两百多页,而写到1960年之后就只有那可怜巴巴的两页了,尽管到了1960年之后她仍然在写作,但显然在阿兰看来那些肆意的少女岁月已经不复存在。


      据说萨冈从15岁的时候起就想写这封信,她与萨特还有波伏娃其实很早就相识,那时候的巴黎和纽约哟,还真是海明威笔下的那场盛宴,萨冈当年也在那些地方遇见晚年的海明威,还有这些年来风起云涌的苏珊·桑塔格,甚至她穿越大西洋,到康涅狄格州边境的乡村酒吧里,只为了听一听比利·霍利黛唱歌。若干年后,当我们在四处寻觅一张霍利黛的黑胶唱片时,只想空空地想,天哪,这个时代还有机会再重来一次吗?萨冈在那时就认识萨特与波伏娃,波伏娃对萨冈的回忆是,从没有能够说得到一块儿去。而对于萨冈来说,见面时的寡言或者在咖啡馆里遇见也假装没有看到,只是缘于少女的羞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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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1:5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在那封信之后,他们俩有过很亲密的交往,这种亲密是,他们可以像两个站在月台上的旅行者那般去聊天,而不涉及任何熟识的他人。后来萨冈写给萨特的信,他因失明而无法阅读,于是萨冈将它们全部都录成磁带,并且在每盒磁带上都贴了胶布做记号,好让他通过触觉就能够辨别。


      这是我对萨冈少女般印象的最后片段。后来她很快就开始急切地写起了*《我最美好的回忆》,仿佛也是从内心里感到一个时代的终结。所幸这个时代足够完美,记忆就足够填满她衰老后所有的忧伤。


      她的青春期与很多人相比,显得无比漫长,但是也总会有结束的时候。一个人在少女时代再纵情行乐,赤足开车,挥霍财产也总会得到原谅,但是这个世界的残酷在于,成年人总会被束缚到各种规范里,并且得不到原谅。萨冈因为吸毒被判刑,又因为债台高筑被判刑,没有人记得她晚年借住在朋友家里的样子,在所有人的印象里,她就是那个短头发,开着阿斯顿马丁跑车的少女。


      在萨冈《我最美好的记忆》里曾经写到她与田纳西·威廉姆斯的一段交往。当时田纳西爱怜卡森·麦卡勒斯,于是萨冈在那段时间里经常能够见到麦卡勒斯。那年萨冈19岁,麦卡勒斯37岁,已经瘫痪了8年,在萨冈的描写里,有一段写田纳西把麦卡勒斯抱回房间,像安顿孩子一样安顿她在双层枕头上躺下。


      很能够想象那样的一幅情景,除却在这儿出版的麦卡勒斯小说上那张经典的照片外,麦卡勒斯的大部分其他照片都透出一种青春期的拘谨和紧张。曾经看到过一张布列松拍摄的她的照片,应该还是在瘫痪之前,她站在灰暗的小房间里,桌子上堆满了书,草稿和打字机,因为站着,她的个头特别高,几乎要碰到天花板上的吊灯,就好像一个体育课的时候长得过高而分外令人瞩目的女孩,短发,男式的衬衫,腿显得过分长。之后,她在我心目中的印象就永远定格在那儿,


      萨冈并没有对麦卡勒斯有过多的形容,相信那个时候她更喜欢的,当然是诗人田纳西,而那个麦卡勒斯是被田纳西所照顾和宠爱着的小女孩,萨冈几次写到她,除了说她的腿和胳膊不协调地长,苍白,以及爱穿运动短裤外,只强调过她那无敌的孩童般的笑容,永不消逝的孩童般的笑容。


    交叉小径的青春(2)


    确实,如果说飙车到出车祸的萨冈是以一个劣童的形象去征服法国的话,那么麦卡勒斯则是一个被禁锢起来的小孩。看到过一个评论说她还是一个最会满嘴谎话的小孩,大约是因为她确实给自己构建了一个如此完整又封闭的小世界,这种事情只有孩童所为。她是个双性恋者,那时先是疯狂地爱上那个美得叫人掉眼泪的瑞士女作家安妮玛丽,热情扑空以后就转而到凯瑟琳的家门口,苦苦哀求说凯瑟琳,我真爱你。她那个在巴黎小旅馆里自杀而死的丈夫李夫斯对她真是很有爱,而她却不知道该以何种方式去爱。在她的自传里,种种往事都让人感到这个女人孩童般的冷漠,无情。后来田纳西回忆麦卡勒斯的时候,写过一段话非常感人:“那个夏天她爱上了某个人,她的丈夫李夫斯还没有自杀,但他已不是她爱的人了。她总是走出门,买一瓶Johnny Walker,然后坐在楼梯下面的直背靠椅上。在我与朋友睡着以后,她会熬一整夜,游离在她的浪漫幻想中。当我早晨下楼时,酒瓶已经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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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1:5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只有小孩,才会像她这样去爱,去伤害别人,以及伤害自己。5岁时麦卡勒斯就差点害死自己的亲生妹妹,她的爱就是消耗型的,要独占和勒索。在她所有的小说里,我以为《婚礼的成员》中那个小女孩弗兰琪就是她一生的写照,不属于任何一个群体,无所依附。她想要重新照自己的喜欢去安排好四季,将夏天删除,添加更多的雪,人们可以随时来来回回地从男孩变为女孩。而其实呢,这个女孩是被她最喜欢的人排除在外的,尽管那么渴望,她无法跟着她喜欢的人去参与一场蜜月旅行,她的玩伴也死了,于是12岁的她绝口不提那场婚礼。这当中,弗兰琪的别扭,执著,暗地里用劲,幻想,不时迸发出来的邪恶的孩童情绪,都让我觉得,仿佛看到了那个住在麦卡勒斯心里的小孩。


      有时候我揣测,在那些萨冈所描述的会晤间,麦卡勒斯是怎么看待萨冈的,她会喜欢她吗?唉,她怎么可能会真的喜欢萨冈呢。


      麦卡勒斯自己曾经写到,在她四岁的时候,她和奶妈经过一间修道院,那儿的大门敞开,里面唱诗班的孩童们正在嬉戏以及吃冰淇淋,她想要进去,但是奶妈不允许,因为她们都不是天主教徒。“我想要爬墙进去,但是我个子太小,我还一度拍打那道墙,心里始终明白,里面正在举行派对,然而我没法进去。”她的一生都在渴望进入一场派对,可是她的一生都被孤独地摒弃在墙壁之外。而萨冈就是那个在修道院里面荡秋千和吃冰淇淋的小孩,19岁,甜蜜,罪恶,叛逆,疯狂,她的生命本身就是一场派对,足以把麦卡勒斯心里那个蹲在黑暗角落里的女孩狠狠灼伤。


      有些人在岁月面前无师自通地迅速缴械,有些人是天生学不会如何长大。


      


    我终将会变得和你一样(1)


    文/葛玲薇


      长大成人这件事最恐怖的地方之一在于,你或许会变成自己曾经最看不起的那种人,而哪怕全世界最洒脱的人也未必承受得住来自自我深处的鄙夷。当Danny Boyle凭着《贫民窟的百万富翁的百万富翁》拿到奥斯卡最佳导演奖的时候,他在领奖辞里感谢了长长的一串人,最后还向一个叫Longiness的编舞师表示了歉意:正是Longiness编排了《贫民窟的百万富翁的百万富翁》的片尾孟买火车站那一场惹得很多人会心一笑的宝莱坞式歌舞秀,可是Boyle偏偏忘记在演职人员名单里加上他的名字。


      但其实,为了这场歌舞秀,Boyle要说句“对不起”的并不只是这个无名的编舞师。还有一个人,他曾经导演了《浅坟》和《猜火车》,他曾经最擅长用外冷内热的调笑来加温生活的滑稽,他曾经宣誓“我不喜欢拍浮夸的电影,我理想中的电影应该是可喜的,我也不会为了得奖就去拍些正经的大片”。这个人也叫Danny Boyle,他40岁的时候还是个不依不饶的愤怒青年,现在却几乎变成了自己反对过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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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2:0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贫民窟的百万富翁的百万富翁》是一部没有自我的电影。它放弃提出任何问题,也拒绝给出任何答案。它从铺陈到冲突到高潮到结局,无论是悲是喜,一切只是为了让观众看完之后可以无牵无挂地洗洗睡了。它的每一轮起承转合,每一段曲折蜿蜒,全部都是为了顺应最大多数人的想象。可问题是,最大多数人的想象还配叫做想象吗?那不过是一枚被千万人嚼过的口香糖。它和商场里的降价促销旗帜并无二致,它就是要让你相信,快点接受你看见的吧,只要接受了你就保证赚到了,哪怕你连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也不知道。它不曾试图唤醒你灵魂里任何未经触碰的角落,它让你感觉良好,是因为你从里面看到一个比你凄惨百倍的小孩子最后倒混得有头有脸有亿万人喝彩了。


      而影片的核心——“开心辞典”这档节目,倒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在Danny Boyle的电影里了。《猜火车》的马克也参加过,只不过是在戒毒时的幻觉里。当时他的对手是一群有理有智的大人,对他们来说毒品致幻不过就是一套一套尽在掌握中的化学方程式;可是在马克这里,快乐就是快乐,和成分无关。马克回答不了问题,所以他只能在挣扎之后被吞没。马克选择不选择,可是《贫民窟的百万富翁》里的贾玛尔最具天分的事就是选择。13年之后,当孟买小孩贾玛尔坐到了提问的大人对面时,他已经不在乎自己为什么要知道“左轮手枪是谁发明的”,不在乎“一百美元背后是谁的大头贴”这样的问题有什么意义。他按着所有的约定俗成把游戏玩到了底,而且,他有本事把每一道题都做对了。


      你还记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会有人来告诫我们:你必须做对所有的事情。你可以靠运气,靠实力,靠别人,但你必须做对所有的事情。错误是不被允许的,它比自私、残酷、欺诈、冷漠都更加可耻。半点错误即意味着失败,而一旦失败,故事转眼落幕,观众灰飞,灯光湮灭,精灵钻回了瓶子,银闪闪的天国的大门也硬邦邦地从此合上。想要在这个世界里摸爬滚打,你不能犯错。想要有价值地成长,你就要向着更强大的方向而去,变得更高、更快、更有力、更坚硬,把所有的怀疑、敏感、脆弱全部扔在身后,策马扬鞭,一骑绝尘。


    我终将会变得和你一样(2)


    没有人会问为什么对的总好过错的,精美的总好过粗粝的,繁华的总好过凋敝的。所以Danny Boyle从《猜火车》拍到《贫民窟的百万富翁》是令人宽慰的成长,娄烨从《苏州河》拍到《颐和园》就惹来千人踩万人嘲。所以D*id Bowie是个神话,Sid Vicious却只是个笑话。所以嬉皮士长大后变成了雅皮士,大麻换作雪茄,摇滚换作爵士,性解放的热情倒是不曾熄火,只不过从伍德斯托克镇的草地上换到了公司女秘书的800针埃及棉床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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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4-1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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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2:0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著名理科生土摩托先生曾经在《迪伦在1968》里写道:“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后,嬉皮士运动迅速土崩瓦解。那些被各式各样的毒品和毫无节制的*弄得头晕眼花的年轻人纷纷来到乡下,组建松散的公社组织,过起了集体生活。不少人年纪到了,结婚生子,慢慢安顿下来。有的人开始重新拿起《圣经》,反省自己走过的道路。曾经红极一时的迷幻摇滚乐也在热闹了几年之后烟消云散,代之以温暖舒缓的爱情小调和乡土音乐。越战倒是很快结束了,但与其说是被抗议青年们喊停的,不如说是因为美军终于意识到他们赢不了。”再盛大的青春也有远去的时候,彼时如果手里有房有车家里有婆有娃,是不是真的就会安慰一些?


      我想现在的Danny Boyle家里一定有他妈的大电视,有洗衣机、汽车、CD唱机、电动开罐器,有房贷、三件套西装和行李箱。对了,还有一尊小金人。他制造了一部关于所谓梦想及其回报的电影,然后为自己换来了所谓成真的梦想和真正丰厚的回报。


      可是,梦想不应该只关乎“赢得”和“取得”。真正的梦想应该是在残酷实境里不屈不挠的一点希望和一点勇敢,它让比赛的结果不再那么重要,即便输掉了比赛,最宝贵的东西还是留在了手心。而回报也不该等同于一场胜利之后的收获。在英文里,Prize这个词除了做名词表示奖金和奖品,还是个动词,意思是真心地、无条件地、不顾一切地珍惜。真正的回报,应该是你始终最珍惜的东西。


      《猜火车》除了开头的那一大段名言,结尾其实也是掷地有声的:“我要把自己收拾干净,我要往前走,一直走下去,去选择我的生活。对此我是充满期待的。我终将会变得和你一样。工作,家庭,他妈的大电视,洗衣机,汽车,CD唱机,电动开罐器,健康,低胆固醇,牙医保险,分期房贷,第一套房产,休闲装,行李箱,三件套西装,DIY,电视节目,垃圾食品,孩子,在公园散步,朝九晚五,高尔夫高手,洗车,选毛衣,全家过圣诞,养老金,免税,洗垃圾桶,一日一日过下去,直到死期到来。”或许从一开始我们就把Danny Boyle的决心理解成了反讽?但话说回来,坚持是一种本事,放弃也是一种本事。有些人在岁月面前无师自通地迅速缴械,有些人是天生学不会如何长大。你到底是哪一种人?


      A. The first kind.


      B. The second kind.


      C. No idea.


      D. It is written.


    时间是怎样爬过我的皮肤


    鲤编辑部


      身体上那只记忆的开关,到底镶嵌在皮肤的什么位置。有时候因为一阵雨后咸腥的空气,有时候因为一碗香喷喷的雪菜肉丝面,有时候因为一首叫不出名字来的歌,有时候因为一幅仿佛梦里见过的场景,我们顿时就浑身起鸡皮疙瘩,呆呆站在原地,不能动弹。因为记忆的开关在那个瞬间被打开了,我们叹息,微笑,流泪,拼命想去捕捉那些已经消逝的时间光阴,想努力再用皮肤去感受,再去毛孔去呼吸,那些不会再重来一次的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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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2:0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这些记忆是嵌在了皮肤里的。


      我们找来摄影师、美食工作者、作家以及电台音乐的痴迷者,分享他们各自属于感官的私人记忆,那些动人的瞬间,那种皮肤给揪紧的知觉。


      明明它还是在我的生活中,却好像就此,它已经随着它的气味一起消失了一样。


    苏州河不见了(1)


    文/周嘉宁


      苏州河是一条在我的小说里永远都会出现的河,据说现在的苏州河里有鱼,还有水草,我并没有见过,大概是因为当苏州河不再是一条臭河浜以后,我对它的记忆就变得像愈发清澈的河水般稀薄。不再黏稠,也没有沉淀。


      小时候我每个周末都要去外婆家,外婆家住在虹口区的横浜桥,我跟妈妈一起坐21路电车,摇摇摆摆从西藏路穿到海宁路,然后,就能够闻到苏州河的气味。


      这气味我在小说里曾经很多次地形容过,像发臭的咸鱼,浸过汗水的跑鞋,腐烂的动物与植物混合在一起。它会随着天气的变化而变化,夏天闷热的雷雨前夕,这气味最为浓郁,隔着一两站路的时候,就从车窗外飘进来,于是打着瞌睡的我就醒过来,拉拉妈妈的袖子,准备下车。下过雨之后,味道就变成了另外一种,不再那么剧烈,但是弥漫在整片透明的空气里,河面上摇摆着一些生命力极其顽强的水葫芦,竟然是绿色的,在黑压压的水域里显得极不真实。而我是从不接近河边的水域的,因为那儿常常漂浮着粪便和垃圾,偶尔也有猫或者老鼠的尸体。


      那时候,我在一个离外婆家近的辅导学校里,学英文,妈妈常常会用自行车带我从苏州河边上的小路,抄捷径,一路骑到学校。我讨厌坐拥挤的公交车,而坐在妈妈的自行车后面,则觉得风景颇好。但是现在想来,那段路途真的不算短,妈妈那时候还很年轻,跟所有的上海女人一样,骑自行车的本事都很大,能够穿着很长的连衣裙骑自行车都没有问题。


      有一段路非常艰险,两边都是待拆未拆的棚户区,夏天总是可以看到浑身是肥皂泡沫的人,站在苏州河边上,直接用一根接着自来水的橡皮管子冲水洗澡。苏州河还没有整治,河堤没有栏杆,只是堆着些巨大的石头。去的时候总是正值傍晚,太阳落山,晚风徐徐,很美好,而回来的时候,就变成了漆黑的晚上,沿着苏州河的路没有路灯,地上还全部都是坑坑洼洼,一不小心就要吃个弹簧屁股,头顶还总有瞎了眼的蝙蝠,胡乱飞舞,我就只能紧紧闭起眼睛来,心里害怕得要命,而鼻子里则充满了苏州河的气味,夹杂着河两边人家烧煤球炉的煤炭味。


      现在想起来,那段时间大概是我与妈妈最亲近的一段时间,我们每个星期里有好多天,一起在苏州河旁边穿梭,有时候下小雨,我就把头套在妈妈的雨衣里,看不到外面的世界,只是听到雨水砸在雨衣上细密的声音,以及鼻腔里,下雨时河水那股难得的新鲜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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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2:0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这些细节我都曾经写到小说里,对我来说,我的童年始终是与那股河水的气味联系在一起的。有时候台风季节,暴雨之后,家里天井的窨井来不及下水,或者下水道的水倒灌上来,也会带来一股苏州河水的气味,于是我便总是幻想,趁着外面水势正猛,坐在洗澡的木盆里漂流出去的话,还真不知道会漂到什么地方去呢。


      在我的小说《天空晴朗晴朗》里面,写到一个男孩因为与人打赌,结果跳水死在了苏州河里面。在我的童年时代,其实并没有听说过有人跳苏州河淹死,所以这个情节是来自于我的朋友。那时候他住在靠近黄浦江那头的苏州河,那儿河水的气味显然要比位于城中的河流淡很多,那儿的河水据说散发着一股类似于海的咸腥气味。


    苏州河不见了(2)


    我这个朋友从小是在那一端的苏州河长大的,有一次他与朋友比赛跳水,大概就是《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的小孩从游泳池的十米跳台上往下跳,而他们就是从苏州河的河堤上直接往底下跳,结果当他上岸的时候,就看到整个右手的胳膊都被利器拉开了,而翻出来的肉被河水浸泡过以后,就开始泛白。当时那儿的河底沉了很多东西,生锈的铁架,船只什么的,就像是个沉默的河底世界。而令我难以想象的是,要跳进那么肮脏的河水里,究竟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才可以啊。


      多年以后曾经有段时间,我经常会在夜晚去坐一坐轮渡,轮渡在黄浦江上撒上一堆白色泡沫,这儿是苏州河与黄浦江的交界处,朋友会在甲板上,抽着烟,对我说起一些他少年时候的往事,也都是与这江这河有关系,虽然是别人的故事,物是人非,但是那浑浊的气味依旧没有消失,于是我很轻易地就能够进入到那些故事里面去,尽管里面的人物都已经变得灰蒙蒙,我却凭借着空气里燥热的气味,找到那些零星的闪光片段。


      《往南方岁月去》则是关于苏州河的另一段记忆,那年我的好朋友刚刚开始恋爱,放学后她不再与我在一起,而是与她的男朋友在苏州河边上约会。我当然觉得有点失落,但还是与她在电话里分享一切细节,后来这个好朋友变成了小说里的忡忡。那年苏州河的整治已经开始有所成效,夏天的时候,不再是随随便便走在路上,就能够闻到空气里若有若无的河水气味,河的颜色也不再是柏油般的墨墨黑,我们学校又靠近苏州河,所以谈恋爱的学生就都会跑到苏州河旁边,坐在河堤上,等到天黑了再回家。


      我忘记是从哪一年开始,不再闻得到苏州河水的气味,苏州河虽说并没有清澈见底,但是竟然真的变成了墨绿颜色,我家附近的垃圾码头都被拆掉了,那些粗糙的用大石头搭起来的河堤也不见了,全部换成了美丽的栏杆。但是自那以后我对苏州河的记忆却真的变得异常模糊,明明它还是在我的生活中,却好像就此,它已经随着它的气味一起消失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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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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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10#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2:0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而令人感到可惜的是,随着记忆中苏州河水气味的渐渐消逝,我可以捕捉到的属于过去的光斑也渐渐隐没。有时候遇上闷热潮湿的天气,傍晚,极其偶尔地,空气里带出一股隐约的属于过去的味道,那个时候我所一定要做的,就是深深地吸一口气。


      我现在所能想到的,关于苏州河的最后一幕场景,大约是高三的时候,好大一伙人,一起在星期天的下午去补习功课,我们从家里附近结伴出发,骑着自行车,沿着苏州河飞快地骑,到了傍晚时,河堤两岸都被晒成金黄色,笑声,吵闹声,车兜里好大一包书。那时空气里的味道,我还差一点点,就要想起来了。


    不再有少年在论坛里游泳


    鲤编辑部


      那个年代还没有Facebook,少年们在网络上用一种比较朴实的方式生活着,他们聚集在论坛里,写诗,写小说,拍照,唱歌,玩闹,拉帮结派,彼此攻击,结果又抱成一团。大段大段的文字在键盘上敲击出来,就好像在大街上玩双脱手骑自行车般毫不费力。


      也常常会有论坛外的聚会,无非是一起拥到仓库里去看各种演出,然后再一起涌到路边的小饭馆里去吃一大盆酸菜鱼,最后再去小酒馆里喝到大醉以后,横在马路上,呕吐,唱歌,哭泣。


      我们做了这个专题来纪念那段少年们还在论坛里游泳的日子,他们在那股夏天漂白粉的气味里扑腾,纷纷溅起水花,从跳台跃入水中,被拍疼背脊后又哈哈大笑。他们肆意,欢腾,即使有时悲伤那也是理想主义,而他们,都是诗人。


      我们要特别说一下,那几个如今已经消失不见的论坛,他们是:暗地病孩子,晶体和黑锅论坛。它们都曾经轰动一时,又纷纷默默退场,有的再无法打开服务器,有的残存下最后那些小说,那些诗歌,那些动人的句子。


      当年在这儿游泳的少年们都已纷纷擦干身体,骑上自行车走远。游泳池荒芜已久,终于是要长出青苔来。这些论坛曾经照亮我们一段时间,恰恰是那段最美好的时间,是那段悲伤和欢乐都蠢蠢欲动的时间。


      所以趁着还未忘记,让我们再次写下它们的名字,再这个终于不再朴实的年代。


      2002年黑锅论坛建立,后来的某一年,黑锅论坛消失不见。


      我们试图做一些事情去延续,但是无法挽回。然后我们不再经常见面,可我们彼此是彼此的亲人,见证人。因为黄金时代一起走过,所以我们总还是那些并肩站立在一起的少年,一起删贴,一起骂*,一起玩乐,夜宵,抽烟。


      最后各自回家,埋头写作。


    2002年2月22日(1)


    文/夜X


      “2002年2月22日,那年我20岁。刘嘉俊、陶磊、小饭、luis、周嘉宁和我,我们在人民广场的心约红茶坊聚会,聚会其实没有任何目的,就像最一般的聊天,后来忘记是谁聊到要办一个论坛来聊文学,聊理想,于是所有人都应和了。‘黑锅’这个名字是陶磊随口说一件事,什么‘背黑锅’,我接口道:那干脆论坛就叫黑锅吧。然后,就有了‘黑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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