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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道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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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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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1:5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有一天,Brad在网上说他妻子想和他离婚,还说他和我结婚我就可以去美国了。


      这种荒谬的想法吓了我一跳,随即而来的是种因为国力不够强大而产生的某种强烈的愤懑之情。用不着用这么极端的方式吧?“不用,谢谢了。”我给他回了这一句。 我当时肯定涌出来些自豪感——幸好不是八十年代末的中国了。


      Brad也说这很荒谬。他说他没有这个想法,是他老婆自己提出来的,可能是对他经常上网有所不满,主动要求离婚吧。他说他妻子和他结婚时还是“处女”,所以他想尽量为她负责。后来我见过他传来的她的照片,不好看,面目温和得近于模糊,发福的身材,黄褐色的头发,是一个普通的美国家庭主妇。看到这照片时我还有些同情她,其实同情什么呢?美国女人也不全是好莱坞明星,大部分人可能就是这么普通和平凡。


      “我很喜欢佛教,以前曾经去过日本学禅,五月份时我打算去曼谷待一段时间,教英语,拜寺庙。我很想当和尚。小时候我喜欢写诗,想嫁给Morrissey。青春期的时候是同性恋,吸毒、写诗、疯狂*就是我的生活。后来我喜欢上了佛教。认识您真好,您可能是观音。”


      我深深错愕,仍然被感动了,不由自主地对他说:“您真好。”


      Brad开始称呼我为他的公主。我们的聊天频率越来越频繁。他对我尊重而殷勤,而且很粘人,就连聊天的间隙我上厕所他都要叮嘱我快点回来。一丝不快闪过我的脑际,但很快被我忽略掉了。


      由于日夜颠倒,时差紊乱,我时常有种上天在上或神灵在看着我的幻觉。一切正在发生并通过我发生,这是一种再循环的感觉。真是既奇怪又荒谬。不,仅仅是荒谬。梦幻的气息笼罩着我,即使我言语粗俗,强烈的梦幻感也不容置疑。我没有吸毒,却随时能产生幻觉。这种感觉是好还是不好呢?我越来越瘦。生活的一半是梦境,就连醒着的时候也像在做梦。梦境逐渐超出了正常时间。


    曼谷惊魂 第二章(1)


    在妙趣横生的夜晚聊天和枯燥无味的白天学习中,春天来了。


      我走在路上,走过一棵开花的桃树。白色和淡粉色的桃花纷纷而落,其中有一朵经过我的眼前,落在我的脚下。我弯下身,捡起它。然后放在手心,一路带回家。


      我喜欢桃花。喜欢它的美,它的风尘。


      在一个春天的夜晚,少年时的阿飞和李寻欢在桃树下练剑。桃花纷然而落,落在他们宽大的衣袖上,落在春天潮湿的土地上,层层叠叠,此情此景,年老时的他们会回忆起来吗?曾有一个春天的夜晚,少年阿飞和他最好的朋友李寻欢在桃树下练过剑。


      “你干嘛呢?” Eric发来消息时我正拖着我那块基本上用来收藏展览的滑板在楼下宽阔的马路上努力进行平衡运动。那时是晚上十点多,河边的那条路几乎已经没有什么车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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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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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1:5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真酷。我年轻的时候也滑过滑板来着。”Eric在短信里感慨道。仅仅透过文字,我都能感到他明显的羡慕与遗憾交织之情。


      我想起D*id曾告诉我他上高中之前经常滑着滑板去上学,自从成年后他就把这东西束之高阁,好像它是只属于青春期的玩具。他说在他的国家里只有小孩会溜滑板。


      我也太过于晚熟了,还在玩着这种青春期的玩具。也许是Eric勾起了我对青春期的幻想,所以我突然对家里那块落满灰尘的滑板感兴趣了。不,也许更确切点说是他让我发现了青春的弥足珍贵,在他面前,我就像拥有了一大笔宝藏。上帝早晚会收回它,它是不受控制的,现在就是要尽力享受,可我总是把时间浪费在担忧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上。以后我回忆起来肯定会发现我年轻时难过的日子和快乐的日子一样多,如果不是更多的话。哎哟,还有什么比突然发现自己浪费了很多青春时光更可怕的事呢?


      “我一会儿给你打电话吧。”Eric说。


      但他没打。我给他发短信,他说困了。


      “我觉得有点失落。”我告诉他。


      “我明白。”他回。


      你明白,你又何曾明白?D*id曾说过我们都是奇怪的人,他说他经常会想起我,但他从未询问过我的电话号码。还有谁像Brad一样给我打过四百美金的电话?可是他也失去了消息。几天以后他给我写邮件说他已经到曼谷了,正在安顿生活。


      第一次见Eric时是在一家咖啡馆。朋友给我介绍说他是位剧作家。他从笔记本电脑前抬起脸,一张单纯的心型脸,蓝色的眸子,不算年轻,大概三十五岁左右,但眼神还算清澈。


      “你好。”他说,向我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那笑容与他上一秒钟悲伤的神色形成强烈的对比。他的那个笑容让我发觉一个人即使在最痛苦的时候也有振作和表现美好的能力。因为这个微笑,我对他好感倍增。我也太唯心主义了。


      他说他正在经历一场“存在主义”危机,大概是些感情事让他近期颓靡吧。听到他嘴里说出“存在主义”几个字,我像遭了雷劈般震撼,迅速把他引为知己。像我这样一个感到孤独的人发现了另一个人的孤独,剩下的事便是尽力让他不再孤独。


      他曾说过:“每个人都想找到自己的上帝,自己的创造者。我想用下半辈子的所有时间来找到那个创造我的创造者。即使白找也无所谓。”


      他有太多奇思妙想,比如有天他突然建议我戒烟并把戒烟的过程写出来。“肯定特有意思,你觉得呢?有这么多人想戒烟都没成功,而你,一个一直抽烟的女孩突然戒掉了,多戏剧化啊。一定要把过程清楚地写出来,比如戒烟第一天的感觉,戒烟第二天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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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1:5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曼谷惊魂 第二章(2)


    Eric给我打来电话,说晚上八点半开完会想和我见面。十点钟的时候他发短信说可以去他常去的咖啡馆找他。他告诉了我一个陌生的咖啡馆的名字,那个地方在城市中部的某条胡同里,平时我很少去。


      出租车快开到的时候,他发来短信说他状态不好,不想见人,最好别来。我说没关系,看你一眼我就走,因为我已经到了。他说他不在,刚才就已经离开了。夜里的胡同光线模糊,让人看不清楚路。刚下过雨,地很滑,我打了个趔趄。


      我依然走到咖啡馆门口,一路上期望能遇上他。我向咖啡馆望进去,里面没有他。他果然已经走了。


      我想给他打个电话,但还是作罢了。我沮丧地走出胡同口,上了车。


      从二环路打车回三环的家时,我一直在诅咒他,这个人到底有什么毛病?真是反复无常。


      就在快到家时,他又给我发来短信,说他郁闷,问我还愿不愿意去见他。我说没问题。于是我让司机掉头,重新去找他。那时已经是晚上十二点多了。


      我们在后海散步。我问他来中国多少年了,想不想家之类的问题。那夜月明风清,虽说已经是春天了,夜里的风还是有些凉。


      “可以去你家待会吗?”我知道他家离这不远。


      他想了一下,同意了。


      当我们走进他的房间时,他表现得局促不安。“真不好意思,这里太简陋了。”


      我仔细观察了一下房间,觉得他有点太夸张了。这是一套干净、整齐的二居室,没他说的那么差,这房间只是显示出主人很少在屋里停留。


      他越过我,去收晾在阳台上的衣物。他的心情感染了我,我也不禁感觉稍微有点儿手足无措,像是个强行进入别人房间偷窥隐私的无聊的人。


      “我在家里写不出东西,只能去咖啡馆。”他开口道。


      “为什么?”我很奇怪,毕竟咖啡馆里人来人往,怎么可能安静下来写东西呢?


      “……我在家的时候精力无法集中。”


      如果在家都无法集中精神,那在哪儿能集中?我暗揣道,同情地飞快地瞟了他一眼。他好像也感觉很尴尬,我们默默无语地坐了一会儿。


      “有水吗?”我打破沉默。


      他站起来,走向冰箱,然后端来一大瓶矿泉水。他递给我时显得紧张而惶恐,手都在微微颤抖:“只有这个。对不起,我一个人住,就没有买杯子。你直接喝吧。”


      我把给他买的一瓶男款香水拿出来,“送你的礼物。”


      “谢谢。”他端详了一会,开了个玩笑,“不是假的吧?”


      “真的,是真的!”我解释道,“有天在商店里看到,觉得应该很适合你。”


      “哦。呵呵。”


      然后又是一阵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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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1:5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看着他低头沉思的样儿,我也够难受的,这和我预想的亲密畅谈的情景差得也太远了。我不禁埋怨自己为何多事非要来他家。又待了最多五分钟,实在待不下去了,我说那我走吧,可能你更希望一个人待着。他站起来,把我送到门口,我走出楼道,看到一只白猫拖着它的尾巴慢慢滑过。


      在回家的出租车上我愤怒万分,脑子里只涌上一句话:愚蠢的人!正在我诅咒自己的弱智时手机又响了,还是他发来的:对不起,我不知道如何和人类相处,我不会交流不会说话,我觉得和动物在一起更舒服。


      我靠!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于是我不客气地立刻回过去:对不起,我也是人类。是我无能,无法拯救你。别再和我联系了。


      扪心自问,也许我并不是那种稍微好一点的人类。而他这存在主义危机也够严重的。有个问题开始在我脑中盘桓:他对人类的恐惧和厌恶是从哪儿开始的呢?


    曼谷惊魂 第二章(3)


    谁知道什么是终点呢?下一个人在哪里?


      每个人都想找一个人来改变自己的命运,来拯救自己。我根本拯救不了他。要拯救的恐怕不是他,而是我自己。我还怀着这样不现实的希望,那个希望就是希望有人来拯救我。


      到底能不能找到呢?我估计成。


      然后我就删掉了他所有发来的短信。


      我收到一条陌生短信,说他叫蓝小脉,也喜欢诗歌,曾在网上读过我的诗,想与我见个面。我本不想见他,但他很执拗,说一定要见面。我最终同意了。


      春日晴好的下午,我穿着鹅黄色的衣衫,在楼下等他。阳光暖暖地晒在我身上。我站在楼下,期待着与一个陌生人的会面。他穿过正在抽芽长叶的树木和几大蓬艳黄色的迎春花,远远走来。我向他招招手,他露出微笑,一口雪白整齐的牙齿。刚才等待带来的不快立即烟消云散。我突然想,也许这半年来做得最正确的事就是今天心血来潮见了他。


      我们一起走去附近的河边聊天。天气晴好,柳树正在抽芽,空气里到处都氤氲着春天特有的暖融融而潮湿的气息。我们互相凝视对方,情不自禁地吻起来。有个小女孩坐在妈妈的自行车上,看到我们,跟她妈妈说:“妈,快看,同性恋!”


      我们互相看看,哑然失笑。他的头发长得比我的都长,披在肩膀上。穿着件朴素的天蓝色格子衬衫,看起来眉清目秀。而我,短头发,穿着一件白衬衫。那个小女孩是把他当成了女孩还是把我当成了男孩?


      夜晚,我们一路在西三环散步。车水马龙,我们只是边走路边说话,走到哪里都不在乎。他莫名地依恋我。我们路过一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去买饮料和吃的时候他一直盯着我,好像奇怪买东西需要花钱似的。待我追问,他羞涩地说他上学很早,十三岁就初中毕业了。之后的七年时间都在全国各地流浪,去过无人区,饿的时候就吃野菜和野果,走过一个月大山,把自己绑在树上睡觉。没有钱了就饿着肚子在建筑工地拉砖,鞋坏了就光着脚走路。他看到过大海、雪山、沙漠、草原和湖泊,与许多来来往往的过客擦肩而过。经历的坎坷一次次凭借着信念和朋友化危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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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1:5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绝对是个异类,绝对迷人。这个野性未驯的年轻人,这个不习惯大城市一直流浪的有着褐色皮肤和明亮眼瞳的男孩颠覆了我关于真正生命和生活的概念。我的身边从未有过这样的朋友。一个真正流浪过的年轻人。为什么这样一个有趣的人在网上没引起我的注意?看来有时候真得见面,见了面才知道到底什么样。


      半夜,我们走回河边,去街心花园荡秋千。我坐在秋千上,他在背后帮我推秋千。月亮很大很圆。眼前的一切都像笼上了神秘而童真的色彩,像小时候。


      “真希望能早些认识你,与你一起流浪。”我扭过头对他说。


      “现在也不晚呀。”他微笑起来,又露出那一口雪白的牙齿。


      “我们一起到春天的草地上奔跑吧!一起吃树叶吧!”


      “你知道树叶是什么味道的吗?”他对我讲他在无人区里流浪时没有食物,吃了整整一个月的树叶和野果。


      “在云南时爬到雪山上我就想,如果只在雪山上活几天多好,能涂抹掉一生,还我洁净。”


      那夜,我用笔记本电脑给他放了一部我最喜欢的电影,因为他说他以前很少看电影。我们像认识了很久,就算平躺在床上,也没有紧张之情。


    曼谷惊魂 第二章(4)


    和他在一起我一样寂寞。只是很平静。


      四月下旬的一天晚上,一个与往常一样毫无奇迹的晚上,我坐在出租车里,去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Party。我本不想去的,这几个月来我一直无心打扮,但转念一想,出去混混也好。


      一路上没开口的出租车时司机开到一半的时候,突然用辛酸的口气对我说:“一看你这样,就属于那种不好好吃饭的孩子吧?你看看你多瘦啊!”


      我朝右看了看他车上的镜子:“不瘦啊!”


      “还不瘦啊?你多少斤啊?”


      我估摸了一个数字,他说我看上去根本没有那么重。为了说服我吃饭的重要性,他甚至给我讲了半天他和前女友做饭的过程,直到我答应他以后一定要好好吃饭,他才满意地闭口不言了。


      那是一个一半中国人一半外国人的Party。女主人是秘鲁人,一头微卷的黑色长发散发着万种风情,深褐色的皮肤和深褐色的眼睛又压得住阵角,为她增添了稳重。我在厨房里待着没事干,不时地伸手拿几块小点心吃。在阳台抽烟的是几位西班牙人,他们不时开玩笑嘲笑其中一位是同性恋。那个人也不生气。可能是因为他们说他是同性恋,我对他放松了警惕,还聊得挺好。末了,他们约我一起去迪厅玩。我最讨厌迪厅了,可今晚闲着也是闲着,没什么不好的。我同意了,准备向主人告辞。


      我对她说我要走了,她突然指着坐在长沙发上的几个男人说,他们都不错,而且没有女朋友,你也可以跟他们认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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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1:5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哈哈哈。”我笑起来,想掩饰我的紧张。


      “Martin!”她喊其中一个小伙子,然后侧过脸来轻轻地说:“他不错。”


      他穿一件简单的深色衬衫,牛仔裤,运动鞋。典型的日尔曼人的面容,长得很端正,也很可爱,但不过分。


      我走上前,向他伸出手,“你好。”


      他也笑嘻嘻地向我伸出手来,我们握了手。


      “你是学生吗?”他问我。


      “是的。我也写诗。”


      “哦?”他扬起眉,做了个夸张的表情,用他不太标准的中文问道,“什么样的诗?”


      “呃……”我想了一下,觉得就算说了他也听不懂,就回避了这个话题,问:“你呢?”


      “我是摄影师。”


      西班牙人正在另一个房间等我,我回头看了一眼他们,对他说:“我们一会儿去跳舞,你来吗?”


      他犹豫了一下,同意了。


      进迪厅的时候,Martin边买票边嘟囔:“唉,中国女人都希望男人给她们买票。”


      其实我并没有想让他帮我买票的打算。但听他这么一说,我立刻停下了找钱包的动作。就让他误会去吧,就让他为他的想法买单吧!


      那夜我们一起在跳舞的时候,Martin要了我的手机号。最后,我一手拉着Martin,一手拉着号称是同性恋的家伙,一路溜达到三里屯街。


      “你的梦想是什么?” Martin问我。


      “上哈佛吧。”我踢着一块石子。


      “你知道哈佛大学在哪吗?”


      “是在纽约吗?”我犹豫了一下。


      他哈哈大笑起来,好像很开心,“在波士顿!”


      “没所谓在哪儿,只要在就成了。”


      同性恋男人的脸色开始阴沉起来,也许他并不是一个同性恋,只是我太先入为主了。


      我们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凝望着三里屯街。“感觉真好,像在飞。”我突然变得多情起来。


      “你飞一个给我看看。” Martin说。


      对于他这样的俏皮话,我还是起了一点点的不快。那夜,他们看着我上了出租车,我没跟任何一个人走,也没带任何一个人回。至少Martin有我的联系方式,同性恋家伙根本没要我的手机号。


    曼谷惊魂 第二章(5)


    几乎就是从那天晚上开始,我进入了一种新生活。竖有一句诗:“也许你所看到的,就是你所想到的”。对一件事情的渴望太过强烈,愿望太过执著,它就会变成真的。


      Martin第二天约我看戏剧。那天夜里,我去了他的公寓。他当时和另一个人合租,他住在小屋里,他的朋友住在大房间里。


      我们坐在客厅聊天。过了一会我开口了:“咱们睡觉吧?我困了。”


      他笑起来:“知道我喜欢你哪一点吗?你够直接。”


      我瞪着他,不明白我刚才那句话怎么就直接了。难道我来他家是为了坐在客厅聊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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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1:5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极不靠谱的事发生在那个周末的798。我和Martin手拉手在798的大厅内乱逛,突然收到了Eric给我发的短信。他问我在哪。我说798。他说他也来。我说好。


      五分钟后,我突然在人群中看到了Eric,没想到他真来了。我发现他时他正在紧盯着我们,眼神中露出一刹那惊讶与伤心的表情。那肯定是没有控制住的表情。这也算得上是一场存在主义危机吧!


      我向他走去,刚想开口,他便自言自语道:“没事。”我张了张嘴,接下来他说:“滚。”


      我说“好”,就拉着Martin走了。


      这段时间,我几乎把Brad给忽视了。我没有时间经常上网了,偶尔在Martin家上网查一下那个音乐网站,我都有种负罪感。对谁呢?对Brad、Martin、还是D*id?我应该履行承诺,去泰国找Brad吗?即使我不再爱他?


      同时,我又有一种轻飘飘的感觉——我对谁都没有责任。无论是对Eric、Brad,还是对Martin、D*id。我对他们丝毫没有责任。每个人都选择了他们的生活。有些人选择抛弃了我,有些人选择暂时与我在一起。谁都说不好未来,谁都不知道未来。可笑的仅仅是有些人在抛弃别人以后还以为别人会一直站在路口等待。


      Brad源源不断地寄来印着泰国风光的明信片,每张都写满热情的话语,写满他的思念和期待。每一张明信片上都写着“我爱你”和“快来吧”。


      我烦恼地把它们都塞进抽屉里不想再看。我甚至感到一种被催促的恼怒。


      炎热的国度,佛教,寺庙。这是我对泰国仅有的一点可怜的想象力。除此之外,那里还有什么好玩的呢?或许,可以去海边晒太阳。


      清晨,我陪Martin去公司上班。他的办公室在一个小公园里面,风景不错。我们一起在他公司吃过早饭,我说要回家。刚走了几步,他就向我跑来。我惊喜地看着他,他说有东西忘在家里了,现在要去取。我还以为他是要送我到公园门口呢!我们走着走着,他顺手在地上的草丛中揪下一朵黄色的小花递给我。我接过来,小心地捏在手中,把它夹在笔记本里。


      在我们认识不久后,Martin就到外地去拍片子去了。他给我发短信说在黄河旁边散步,那河水的黄色让他想到了我的皮肤。


      “宝贝,我们公司有个美国人说认识你,还老说你坏话,你认识他吗?” 几天后,Martin在电话里问我。


      “什么情况?”我警惕地问。


      听他说完我才想起来,几个月前我接受过一次关于“中国年轻诗人”的采访,当时那个记者很热情,无论我说什么,他都狂点头。


      “最好的聊天者其实都是那种不怎么开口的人。”这句话来形容他果然没错。


      其实他没对我干什么缺德事,只不过在MSN上问过我几次低级下流的问题,向我要过*,因为我没有,因而作罢;半夜三点约我去农民扎堆的滚石喝酒(我拒绝了);并且顺便对他的同事,也就是Martin讲了许多杜撰出来的我的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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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1:5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曼谷惊魂 第二章(6)


    幸好刚认识他时没一激动做出什么以身相许的事来,好险啊。


      “你要不要看我们当时的聊天纪录?我电脑里还有。”我问Martin。


      “不用。不用。他肯定想泡你没泡上,知道我们现在在一起就有点生气。别理他就行了。”


      有天我们因为谁买安全套的事情生了气。那夜我睡得很不踏实,越想越生气。当第四次醒来后我再也睡不着了。我在Martin的那张单人床上翻来覆去,毫无睡意。“亲爱的,别闹了!”他迷迷糊糊地说。我继续在床上扭来扭去,他突然伸手拍了我屁股一下。我一下子蹦起来:“干什么啊你?”


      “啊,对不起。”他醒了,揉着眼睛,好像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我什么话都没说,走到了洗手间。过了一会儿我回到他的房间。


      “你干嘛去了?”


      “我戴隐形眼镜了,我要回家。”


      他叹了口气,把我拉上床。我已经冻得浑身发冷。他搂着我,“对不起,我刚才不是故意打你的。我刚才可能还在做梦,不太清醒。”


      我只好躺下了。


      “我们要考虑一下以后的关系。不要着急下结论。这几天先别联系了。”他说。


      我静静地听着,出于自尊,我回答:“好。”


      一夜都没睡好。清晨明晃晃的阳光透过阳台穿进来。我感到一阵熟悉的忧伤和强烈的幻灭感,好像这两个礼拜的幸福都是不真实的。 我再次觉得这是假的,而真的从来也没有出现过。为什么那么没有信心呢?我曾经主动追求,并至今抵抗消极。我不愿意等待Martin对我们关系做出的定论。答案只有可能是继续或者结束。我不愿意分分秒秒都陷在“被决定”的状态中。罢了,也许是到了去泰国与Brad见面的时候了。


      我们一言不发地出了门。在马路边,他拉住我,我不耐烦地转过头去。“别这样……”他说,还是在我嘴上印上轻轻的一吻。我说我走了。正好是绿灯,我径直过了马路。我打了辆车,司机问我去哪。我略微犹豫了一下,咬牙说:“军事博物馆。”


      在我心情最乱和最差的时候,我都会去一些在我看来有着特殊意义的场所,以便让纷杂焦躁的情绪平复下来。


      我根本不该去,我应该回家拿护照去大使馆签证,因为大使馆只在上午工作。实际上今天这种情况就像所有感官系统的脱轨,我的内心已经崩塌,我再次想起许多过去的事情,好像过去的噩梦又回来了。


      我一个人逛着军事博物馆。高大的建筑物内正在办一个什么家具的展览会。几乎所有进场的人都是去看家具展的。只有几个外国游客和我一样,是来看那些跟军事有关的历史和文物。


      我给宁打了一个电话,她说她也正在郁闷呢。挂电话时我还开了句玩笑:“千万不要让他们把咱们关进精神病院,病症就是‘妄想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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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1:5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晚上,我坐在房间里看书。电话响了,是Martin。我望着那电话号码冷笑,没有接。等它终于静下来时,我才感到一阵报复的快意。


      “嘀。”几分钟后,一条短信传了过来:“我想你。”


      我没理他。


      电话又响了,这次我接了。


      “明天晚上来我家吧,我给你做饭。”


      Martin做了一桌西餐,还买了红酒,点了蜡烛。吃过饭后,我告诉他我过几天要去泰国旅行。他有些惊讶,但还是表现得很得体。没有问我具体要做什么,只是说要好好玩,回来跟他联系。


      我在网上告诉了Brad这个消息,他兴奋至极。我却不知道这个决定是不是做错了。我不确定我是不是应该做些别的决定,我不知道。这太荒诞太像做梦了。


      天下起雨。


      Martin给我发短信说:“看到外面那美丽的雨了吗?”


      我想起萨特曾写过的句子:


      我躺在地上


      微风吹在我的脸上


      远处有人正在吹口哨


      此时天正下着雨


      那是柔和而平静的雨


      我给他回了条短信,说我要去河边散散步。


      天是樱桃色的。看上去很美,实际上是霓虹灯映红了被污染了的天空。我撑上伞,下了楼。在河边坐了一会,打开萨特的《恶心》。有几滴雨掉到我的书页上,墨迹被洇湿了。我看了五分钟,太冷了,就撑着伞回家了。


    曼谷惊魂 第三章(1)


    闷热。


      这是我的第一种感觉。我搭的这架飞机晚点一个半小时,入关又耗费了半个小时,我抵达曼谷时比预计晚了两个小时。我隐隐希望他生气地离开。但看到他站在等待的人群中时,我只好像一只慢慢踏向囚笼的羊向他走去。


      黑衬衫,黑裤子,正如他早先所形容的那样。他高兴地向我迎来,很自然地接过我的旅行箱。我下意识地看了看周围,希望没人注意到我们。


      出了机场,一阵热浪险些将我掀倒在地。出租车飞驰在高速路上。我和Brad基本上没怎么说话,我把手放在出租车的座位上,Brad按住我的手,我没有动。


      汽车七拐八拐,停在一座白色的酒店前。酒店楼不太高,大概只有七八层,不是高级酒店,也不寒酸,应该是三星级左右。


      房间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小。一张巨大的双人床占了房间的大部分空间。空调开着,还是感觉很热。落地才几十分钟,T恤已经被汗濡湿了。进房间的第一件事就是洗一个澡。Brad帮我把行李放在地板上,我从中拿出洗漱用具,进了洗手间。必须要多洗一会儿,利用这些时间思考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办。洗澡的时候我感觉事情有些让人头疼,很显然,我完全不喜欢他,而他很喜欢我。并且,他不知道我喜欢上了别人。最重要的是,我现在跟他在一起,在异国他乡,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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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20#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1:5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看看一会儿能不能自己订个房间。如果不行,就第二天醒了再订。来之前,我们都以为可以睡在一起。现在看来,我不但不喜欢他,连容忍都无法容忍,做做样子都难。


      洗完澡一出来,迎面就看到他正坐在床边紧紧凝视着我,吓了我一跳。


      那夜,我们没有*。他轻轻抚摸着我的身体,我任由他抚摸。然后他抚身向下,亲吻我。我想制止,又动不了。那种从未有过的魂飞魄散的高潮令我完全无语。房间很黑暗,只有透过白色窗帘进来的一丝湿热的外面马路上的光。只有在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我身处何地。


      他想让我吻他,我十分勉强,只好轻轻地碰了碰他的嘴唇。对他完全没有*,又不知道怎么才能不伤害到他的自尊心。


      “我很累,想睡觉。”我只好这么说。


      早上当我睁开眼睛时,接触到的是Brad投入而若有所思的目光。他正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打量着我。我吓了一跳,随即伸了个懒腰,说:“早安。”


      “我们一会儿去附近的寺里走走吧。”


      我拿着一只蓝色的坡跟凉鞋和一只黑色的All Star球鞋问他:“我穿哪一双?”


      他指了指黑色的球鞋。“我们需要走一段路,这双鞋会比较舒服。”


      在宾馆的餐厅,我们简单地吃了西式早餐就出发了。


      阳光白晃晃的。像维米莉?苏莲娜的诗里写的:“这白得耀眼的爱情,这白得耀眼的夏天,这白得耀眼的精神病。”


      阳光照在身上炽热无比。幸好在出门之前就已经涂了厚厚的防晒霜。Brad仍然穿一身黑,黑T恤黑长裤黑皮鞋,像在向所有人昭示他的身份:古怪的朋克与哥特的混合体。


      他不停地抹汗,我也是。我们尽量在树荫下行走,这样凉爽些。在路上到处能看到在树下打坐的僧侣和个子不高、穿着校服的男女学生。也有各地的游客,西方人很多,基本上都是西方男人旁边挎着一个个子瘦小、浓妆艳抹的当地女人。刚开始我还挺诧异地盯着看一眼,后来看多了,就见怪不怪了。


    曼谷惊魂 第三章(2)


    突然,我意识到,我与Brad在别人看来会不会也很怪异?一个穿得很摇滚的东方女孩和一个穿着黑衣服的西方胖男人,什么情况?他们是什么关系?唯一让我舒心的是,我们各走各的,没有拉手或者拥抱。


      走着走着,我发现他一直盯着我的胳膊看。“怎么了?”我问他。“在我们国家,女士都会刮去胳膊和腿上的毛发。”他说。


      “我觉得这样挺自然。”我有些不快地说。


      “头发才是自然的,这些不是。”他态度温和但口气十分肯定,对自己的观点胸有成竹。


      大国沙文主义!自以为是的美国人——他们认识美只有一种形式,就是那种最粗俗的——他居然对此深信不疑,还要求我改变我原有的样子。我就喜欢我这个样子,他居然还挑三拣四,他以为他是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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