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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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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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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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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年之美国梦》讲述他们走在成年的路上,却仍然保有青春期的习惯。其实直到现在,他们才感受到真正的青春。青春不仅仅是年龄。巨大的阴影都这样,要用20年的心理重建来消除。他们仍在对内在的心灵不懈地探索着,以保持自身对生活的肯定、憧憬和执著——充满了生命活力和热情想象的生活,会永远闪烁着活力、自由和欢乐。而那些人生之必须经历的事情,在成长中,总如适时的夜航灯提醒和修正着人们前行的道路。《光年之美国梦》中那些纯粹的理想主义者,带给生命以力量和信念,他们终将获得彻底和完整的幸福。

    作者简介
      春树,女,北京人,1983年出生。已出版小说《北京娃娃》《长达半天的欢乐》《2条命——世界上狂野的少年们》《红孩子》和个人诗集《激情万丈》等。她的作品凝聚着一个年轻群体对我们所生活的社会的疑问与思考。2004年2月成为美国《Time》杂志的封面人物,美国人称她为“新激进分子”。现同时为绿色和平组织志愿者,致力于环境保护。

    最新书评    共 5 条

    李米苏    总觉得应该给春树写点什么,一拖就是五六年。      百度这样说:春树,女,北京人,1983年出生,2000年从高中辍学,开始自由写作。已出版小说《北京娃娃》、《长达半天的欢乐》、《抬头望见北斗星》等,主编《80后诗选》。2004年2月获得过第五界网络金手指网络文化先锋奖。2004年2月成为美国《Time》的封面人物,美国人称她为“新激进份子”。客串电影有王小峰《你Y真狠》和娄烨《颐和园》。      这是个奇特的女孩,在下半身文学还没有普及的时候,我就读到了她的《北京娃娃》。   这本书被冠以“少女私小说”,那是在卫慧轰轰烈烈推出《上海宝贝》之后。   我到上海没多久,一个人百无聊赖,朋友又没有,就跑到文庙去玩,那里都是卖书的,在一家古色古香的书店里淘便宜书,意外碰到了春树的《北京娃娃》,大红的封面,那本还是盗版的,花了八块钱。   回家去读,被深深震撼了。原来书可以这样写,在这之前,我真的不知道,没多久又在曹杨的一家书店里看到了陈朗的《灵魂出窍》,思维方式相较春树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陈朗写得更清纯些。      春树的一张一寸相片,戴着墨镜,有点像赵薇,后来看到很多春树的相片,一点也不像赵薇。说实话,春树并不是美女,拍相片也不灵气,因为她非职业模特,但却有一种固执的激情在里面。她的相片似乎都有故事,不管她穿什么古里古怪的衣服,大红或大绿,涂着多么鲜亮的指甲,染着什么颜色的头发,还有甚至她只穿小内裤站在镜头前,似乎都和别人不一样。   比起lady gaga的着装,春树算是笔祖,只是前者把它发扬光大,推向了国际。   《北京娃娃》里夹着一首春树的诗《卧槽泥马》,起初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后来知道了,笑起来。还有一首什么诗忘记了,第一句是“天安门广场真是一个牛逼的地方”,到了她的诗集《激情万丈》时,改成了“天安门广场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我又乐不可支,一定是编辑怕被“河蟹”给改了,估计春树肯定不开心。   《北京娃娃》里讲她高中退学后发生的一系列故事,这女孩喜欢摇滚、喝酒和吸烟,有时吸叶子(叶子是何物,我到现在都不知道,该不是毒品吧),混在北京三里屯,时常和陌生人睡觉,当然做爱,是个敢爱敢恨且十分有个性的女孩。从《北京娃娃》到《长达半天的欢乐》、《两条命》、《红孩子》、《抬头望见北斗星》(这本实在不怎么样)、《她叫春树》、《激情万丈》、《春树四年》再到如今的《光年之美国梦》,春树一路走过来都是差不多的经历,也不知睡过了多少人,或者被多少人睡过,感情来得快去得也快。      春树以前有一个“春树下”论坛,里面都在写诗,写得很怪,和赵丽华小姐有得一拼,那一时期的“诗人”,我都不太喜欢。   我也在“春树下”呼吸过,注册了一个名字,写了一个什么诗忘了,仿着他们的笔触。   在“春树下”时间不久,却认识了两个人,一个是冥灵,一个是邢娜,她们都很优秀,也很有个性。跟春树在一起的人,没法不个性。      另外在网上有看过她的几段视频,一是当街阅读书籍,甘鹏拍摄的很逗,一是穿着三点式在北京某某水库跳水,另外就是一段汶川地震发生后,她代表青年作家在网上呼吁大家帮助灾区。   《time》的封面我见过,鲁豫的采访没看过。      我跟春树唯一的交集便是她在网上买我的书,而我的书就是她的。   怎么说呢,我开网店的时候卖书,其中有她的《北京娃娃》,她就拍下了,发了邮件给我说:帐号给我,直接打款给你。后来她打了款,我就把书寄给了她。   唯一的一次交集,所得来的是,我知道她家的地址和电话,也知道她的手机和本名,呵呵。这些倒也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大事情。当然,人人都有隐私,不能泄密。      当然,还来说书。   从《抬头望见北斗星》开始我就发现春树开始混水摸鱼了,但她的《北京娃娃》带给我的影响力太大了,所以,一直关注着她。她算是我的一个情结,关于那段初到上海时混沌生活的缩影,因此一直放不下。哪怕后面的书写得再一般,我也都买下来。   《长达半天的欢乐》是继《北京娃娃》之后,带给我更多感动的书,里面有我的影子,这本书相比前一本虽然语句上差了很多(有时甚至怀疑,《北京娃娃》的故事初稿是春树写的,而改写则由别人,就像村上春树最近小说《1Q84》中的深绘里、天吾和《空气蛹》,但这仅是我的猜测)。里面有一段在军队大院里的往事,春树尚小,一个年轻士兵把她拖到房间里脱了裤子给她看,问她喜不喜欢,她一脸茫然。虽然寥寥数字,却写得极为真实,也很有感触,我们在成长过程中遇到过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有些过目就忘了,有些却可铭记一生。   当然本书里还有诸如“你做了吗?”“你湿了吗?”这样经典的对话描写,是其他书里找不到的。      《北京娃娃》里有林嘉芙和李旗,《长达半天的欢乐》里面有春无力和李小枪,《抬头望见北斗星》里面有春有力和娜老师(邢娜),《两条命》里有好孩子楠楠和遇断,《红孩子》里面仍然是林嘉芙,《激情万丈》里有一大把抓的文艺小愤青和摇滚小朋克们,却没有一个是真正的诗人,《光年之美国梦》里面有翠青、茱莉、遇断和宁。(此宁是塞宁否?)      从春无力和李小枪之后,我有一阵子找不到春树了,写得不知所云,但在《红孩子》里又看到了她的身影,只是一瞬间的飘过又失了踪,这一次《光年之美国梦》里,尤其是中卷过后,我发现春树又回来了,她又给我带来了激情万丈的能量。   《光年之美国梦》写了每一个人的梦想,对爱情对未来,人人都想拥有,却始终找不到。虽然春树说自己变成熟了,但在开篇的一小段里是有过成熟的幻影,过到中卷又变回了从前的春树。一个人再变化,那根底的人是不会变的,心内也不会变,变的是时间和容颜。      我不太会写书评,所以把它书后面的内容简介给大家:他们走在成年的路上,却仍然保持着青春的习惯。其实直到现在,他们才感受到真正的青春。青春不仅仅是年龄。巨大的阴影都这样,要用20年的心理重建来消除。他们仍在对内在的心灵不懈地探索着,以保持自身对生活的肯定、憧憬和执着----充满了生命活力和热情想象的生活,会永远闪烁着活力、自由和欢乐。而那些人生之必须经历的事情,在成长中,总如适时的夜航灯提醒和修正着人们前行的道路。书中那些纯粹的理想主义者,带给生命以力量和信念,他们终将获得彻底和完整的幸福。(不知所云)   说实话,我真没有看懂这内容简介与书中的关系,我只知道,以前春树是跑到国内的几个城市和网友见面,和乐队乐手见面以及上床睡觉,现在她睡到了曼谷、悉尼、朝鲜、柏林和美国,睡出国门,睡向世界了。      新书带给我一些不同的感觉,春树有了变化,虽然不太大,毕竟她在前行了。   比起去美国后的郁秀,我倒觉得春树好很多,再变化,文章里仍有她自己的原汁原味,是没法改变的。   很多80后羡慕春树的生活,所以现在很多90后做到了。关于“80后”这个称谓,春树可谓功不可没,是她最早给这一代人定位的。   相比起当今的艳照和性爱视频,春树内敛多了,因为她毕竟是一个功利心不强的少女,喜欢朋克、喜欢写作、喜欢旅游、喜欢幻想。   如果你正在休闲状态,不想读什么大部头的文学巨著,看一看春树的新书《光年之美国梦》,会有不同的清凉感觉。     详情 发表于 2013-7-20 20:27
    惊蛰     你坐在那里,你也说不清哪里不对劲,你就是觉得很糟糕。是呀,很糟糕,不知道该和谁去说,和谁去发泄。       我们每个人都会碰到这样的时刻,或是阶段,或是很久很久的一段自我抑郁难以突破的瓶颈期。       所以你的去“寻找”。去找你喜欢的男生约个炮,去大厦里不看价码的奢侈下,去夜店试着喝醉次跳个舞,去看看埋在昂贵地段的亲人,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思考。       好像现在说起来都是“我要去旅行,找回失去的自己”。去年,我走了很久,一个月一个地方,最长的一次是一个人去了广东和云南两地,外加个香港,一共走了一个月,还是冬天。回来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像是变了一个人,也让我明白,只有一个人的行走才能让我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比如在深圳和火车上刚认识的江西老表一起玩,一个人在喧嚣热闹又会让你想被一双手牢牢地牵着依偎在维多利亚港的香港吹海风,在广州借宿在豆友家,在丽江酒吧和陌生的男子跳舞碰杯拥抱,在香格里拉因为喝多了青稞潇洒地擤了一把鼻涕。反正,现在想来,觉得很不可思议,真的是光年的距离啊。       找爱,找自由,找自己,都不一定要去远方。但一定要离开你现在的城市,最好一个人。    祝福大家。  详情 发表于 2013-7-21 20:28
    湮羽     无意中在图书馆看到这边书,拿到手里就翻看起来……被她那赤裸裸的表露生活的现实,在爱与性中不断的挣扎孤独寂寞,年轻的放荡不羁所吸引……这样的她能否获得所谓的幸福么,真想知道主人翁在中国这个传统的国家能否被接受么,继续观看中期待结局……    我以为只要坚持,就会见到他。我以为之前的所有挫折只是考验,是极乐到来之前的黑夜。哪知整个故事都是一条下滑线,之前的抑扬顿挫只不过是为了让它下滑得更有力更鲜明些。之前所说的不离不弃之不过像过眼烟云……    “我爱你”他试探地发过来这句。    多么可耻的三个字。我没有回答。我曾那么爱他。如今,爱的信念被摧毁了,我再也找不到继续的理由了。    此前的倒计时,此前的期待,此后我便见不得任何类似的倒计时。如果根本不相会,倒计时所有的期待简直是个笑话,是场酷刑……    也许我们之间不是地理的距离,而是时间距离。    如果穿越时间,我们就不再有距离。    令我悲哀的是,我却无法穿越时间,于是我在这里。    是啊,为什么他们都离得那么远?如果我有一张可以到任何一个地方的护照或者我有许多可以立刻到任何地方去的钱,我就会与他们毫无距离吗?    ……  详情 发表于 2013-7-22 20:28
    愚山    虽说人不风流枉少年,但春树不经意间告诉了我,对自己的放纵和沉沦在欲望的深渊,终是误人误己。尽管这不是本书的重点,仅仅是修饰女主人公蜕变的侧面描写,但也足以令我受益良多。女主人公在爱性之间纠葛和对以往环境的厌倦和自己心中那个从未改变的只是被淡化的向善之心和渴望平凡的愿望。虽经风尘碾压,桃花扇落,那个狂傲不羁的朋克女孩,终究还是个脆弱的的女子。但他对爱情的不负责和特立独行,在我看来,最后的升华和放下,还是埋藏了一丝悲剧。“我和你不同”169的那句话,冷漠只是种逃避。我的爱情,不是在墨尔本眺望晴空万里,不是在温哥华衾拥雪夜炉火,不是在哈布斯堡聆听那文艺复兴先声的古典音乐。正如几米那句话:“如果我爱你,你也爱着我,你的头发乱了,我会用手轻轻抚拭,尽可能的多停留几秒,感受那温度;如果我爱你,你不爱着我,你的头发乱了,我也只会轻轻的告诉你:头发乱了哦。”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只是我缺乏现实生活经验的少年之言,充斥着幻想和切身体会。再说男女有别,我身为一个大男孩,总是和女生看事物的角度不同,我身边一个女同学很是喜欢这本《光年》呢,总之,请大家自行体会吧。   最后一句吐槽豆瓣,有没有和qq空间一样的自动记录系统,这是第二遍打了,上一遍莫名的消失了,呵呵,仅仅是个建议哦。  详情 发表于 2013-7-23 20:29
    han    “离开这里。离开你生活的地方。这里是世界尽头,这里是看不到风景的。”    看到这句话我心里一震,随即开始隐隐作痛,羡慕春树是个行动派,而我也就整天想想,却从来没勇气去实施,总是觉得孤独的可怕,却是自己把自己逼到这个状态的。       遵循着与昨日相同的惯例,       若能避开猛烈的狂喜,       自然也不会有悲痛的来袭,       面对阻碍着前途的绊脚石,       蟾蜍,会绕路而行。       ----Guy-Charles Cros   我就是那只蟾蜍。。  详情 发表于 2013-7-2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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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1:4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专访春树:“北京娃娃”长大了


    时隔几年,沉寂许久的80后标志性作家春树终于推出了自己的新作《光年之美国梦》。几年前的一部《北京娃娃》的热销让春树迅速成为无数少年的话题偶像,春树也因此登上了《时代周刊》,成为中国作家第一人。


      “我确实长大了,也逐渐意识到生活之中的种种无奈和琐细。比如,这几年我就明白了什么是‘蚁族’和‘蜗居’这些概念,所以,我决心要逃离北京。”春树很平静地说着目前自己对生活的认识和体验,手中夹着的烟卷不断被她送到嘴边,在一圈圈烟雾中,似乎看到她超乎年龄的从容和淡然。


      《光年之美国梦》是内心自由的阐释


      谈到新书的即将上市,春树坦言自己诗人的内心气质从未改变,只是这次的写作显得更为广阔和从容。“我想用向外旅行出走的方式来解释我看到的和我感受到的一切。这几年的生活颠沛流离,许多次因了自己或者别的原因而来到异乡。远方的风景带给我的触动令我这本书的故事都染上了异域气息。小说里的主人公们都不肯踏踏实实地待在一个地方,她们都要走走看看,她们都要去梦想之地。那些地方去了也不一定更好。追求的过程却是有趣和弹性十足的。通过这个收缩点,才能继续下一步。”春树缓缓地道出自己写作这本书的内心感受,脸上已然少了一些当年的愤慨。


      “即将出版的小说《光年之美国梦》写的是距离,从A到B的距离,更是从现实到理想的距离。所有的故事都有着同样的主题‘生活在别处’。主动或者被动地来到各个地方,比如泰国、澳大利亚还有美国。小说里的主人公们,克服各种艰难险阻,用种种方法,令自己看到外面的世界。”


      写作是为了和美好相遇


      春树也想到了写作给自己生活带来的改变,特别是从《北京娃娃》一举成名之后,她发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会被放大被关注。而生活中的她,更愿意像《光年之美国梦》中的人物那样,走出狭小的千篇一律的生活氛围,去异地体验未知存在的美好事物。


      “在柏林时,一个年轻的意大利男孩驾车一千公里来看我。他是我的读者,三年前买过我的书。他说从来没有来过德国,于是我邀请他来柏林玩。我帮他找了一家青年旅馆,每晚只需要十五欧元。房间很干净,有四张床位。第一天,只有他一个人住。青年旅馆的大厅坐着来自欧洲不同国家的年轻人,也有一张亚洲面孔,但不用问我就知道,他肯定不是大陆人。德国的中国人很少,到处旅行的中国人更是少之又少。我们相遇的第一个夜晚,一起约了出门逛逛,去酒吧喝酒。我想带他去那家我曾经去过的酒吧,我只记得它在地铁站旁边。我们走了许久,甚至穿过一座桥,看到许多家酒吧,唯独找不到那家。最后我们选了另外一家,同样是在地铁站旁边的酒吧,在靠路边的位置坐了下来。我们点了两杯自由古巴,这里的价钱更便宜,并且更好喝,每杯里都加了两片以上的柠檬。这让我开怀大笑起来。好像占了什么便宜似的。”回忆起这些场景,春树依然笑出了声,那此美好的相遇让她深深放到了内心里。“我们并未谈论文学。我们只是尽情地在不属于我们的城市中寻找令我们感动的细节。比如在阳光下摇摆的绿树,比如细细品尝一张匹萨饼,比如带着啤酒坐地铁,比如在一家专门放映艺术电影的电影院里看一场刚刚上映的电影,以及在二手店里花费两个小时来寻找一双好看而价钱又不贵的靴子。能借写作的机会来旅行,或借旅行的机会来写作,不啻于实现当初的理想。在旅行的过程中,终于学会了如何迅速地打包,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起床,如何将自己照顾得当。旅行教会了我早就该学会的独立。而写作,它是另一回事。它常常出现在深夜或某些痛苦的时刻。也许在快乐时,是不需要书写的。我还没有足够快乐,我想目前为止,我还需要写作。也许,还是为了与那些美好的人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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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1:4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要逃离北京”


      当春树亲口说出要离开北京去天津定居时,记者有些意外。春树表示,自己这么做完全是生活所迫,其实没什么大惊小怪的。“知名作家怎么了?作家也买不起房子了。现在还有多少人能买得起房子呢?我可不想成为房奴,一辈子被这个东西套牢。那我还活不活了啊?”谈到目前离谱的房价,春树也变得有点激动。“前几天在天津进行了一次短暂旅行。当从天津火车站来到五大道时,我的心情终于放松了。阳光、路边枝繁叶茂正在盛开的鲜花及老建筑,完全是世外桃源至少也是沙漠绿洲。与之相比,北京真的太土了,天津比北京有情调多了。北京原来还适合奋斗,现在北京就像资本主义的国家一样,成熟得就要烂掉了,游戏规则已经制定好,利益瓜分已经完成,贫富鸿沟越来越大,不是富二代或者权二代你还真不好意思留在这儿。人才还不如离开去别的地方创业呢。比如说,这县城没有咖啡馆,你开一家。你就是领路人。比如这小镇没有书店,你开一家,你就走在了时代前面,替他们开拓了。住在小城市的好处还有很多,比如城市不大,可以骑车上班或者坐公共汽车,省油、省心、环保。可以去周边地区游山玩水,与大自然亲近。朋友之间走动得可以更多,不像在北京,好朋友要预约,普通朋友见个面更是难上加难。据说,在北京约见面,迟到半个小时之内都不算迟到,可见北京有多大,路又有多堵了。”


      “把生活过成小说吧!不再是残酷青春小说,不再是悬疑,不再是暴力科幻,而是旅行笔记。哪里看着舒服,喜欢哪里,就打起背包,走向哪里,住在哪里吧。住习惯了的地方,看习惯了的风景,没有必要再留恋。”


      春树,曾经的北京娃娃,如今长大了。


      关于《光年之美国梦》


      《光年之美国梦》是春树的转型之作。相比春树以往作品的愤怒、激烈和灰暗,本书更展现了成年女子的平和与坚韧。在梦想的追逐中,她们不乏热情和信念,却更加冷静、成熟,对生命本身和社会生活的认识和把握都有了一个相对稳健的态度。在经历过激烈残酷的青春期之后,她们更加理解了爱与宽容的意义,真正懂得了生命与责任的重量,她们因而平静而快乐。总体来说,这是一本能给人温暖的书,你可以在其中感受到磨难的残酷,以及挺过磨难后的那份淡然和坚定。


      


    前言:无法被侮辱与损害的人


    我生日那天,我最好的朋友送给我两个绿色的笔记本。一深一浅的绿色。她说:“你可以一个本上写诗一个本上写小说。”


      我有些舍不得用。在去天津看望诗友的城际列车上,我终于打开了浅绿色的那本,对着车窗外翻滚的云彩,写了一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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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1:4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这是自城际列车开通之后我首次乘坐。有两年没去天津了。上一回还是天津诗会,住在一晚八十块钱的招待所里,晚上去礼堂朗读诗歌。第二天是我的生日,我没有按照计划回北京,可正如我期待中的,我的生日是在海边度过的。我们一帮诗人一起在天津坐船出海。尽管大海是灰色的,阳光也炽热晒人,每个人还是很快乐。


      发小寻来车站接我。我们直接去了饭馆——朋友们都已经在那里了。好几年没见的诗友们就像昨天刚见过,仍旧熟悉。


      大家吃饭,喝酒,吃完饭散步去旁边的一家酒吧。夜晚的天津,闲适、亲切、有情调。


      我拿出相机,拍了一张名为“天津夜色”的照片。从肉眼看去,天空是层层叠叠的蓝色。云与天空融为一体,分不出来哪里是天空,哪里是云彩。街道旁边的建筑物打着灯光,在夜色的映衬下,整条街道都像是浮在水里。


      那是夏夜,我心中飘动着的柔情。


      酒吧里我像往常一样点了杯自由古巴。打电话把另一个同样喜欢摇滚乐和诗歌的朋友叫了来。他来的时候,说:我们有六年没有见了吧?


      哈哈,我只记得那时候,我二十,他十八。我们和另外两个朋友一起,在他开的摇滚小店里听音乐,聊天。凌晨四点,一起在马路上唱“三个脏朋克”。那也是个夏夜。他小店里的电扇呼呼地吹着,风仍是热的。那时他上高二。那时我刚出版第二本小说,梦想有一天能去美国看看。


      他没变,只是多了一副眼镜。仍旧是穿着黑色高帮的All star。他现在在读研究生,平时研究垮掉的一代。他的女友也喜欢诗歌。看着他们年轻的脸,我就特别开心。我感到庆幸,终于从青春期中全身而退。没有死,也没有疯。要知道,在某些时候,死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


      也许比起死,放弃自我和迷失自我更轻易些。


      我想我也没变。“做不出卖自己的赢家。”《着火了怎么办?》里的台词。说得没错。


      大家坐在沙发上喝酒聊天。在座的几乎就是我在天津所有的朋友了。我们见证过互相的进步,我们鼓励过互相的成长。我们现在——还年轻。说起刚开过的诗会,大家遗憾我没有到场。


      夜里,我睡在发小寻的屋里。是间平房,极其简单,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一个衣柜,除此之外是CD播放机。


      我仍然处在完全颠倒的时差中。我躺在她的床上,她睡在旁边的沙发上。她放了一张CD,直到天色发亮,鸟声叽喳,我才慢慢睡去。中午,蝉鸣将我吵醒。


      我喜欢她的生活状态。每个人都需要一面镜子或者对比物,才能知道自己理想的生活状态和何时需要调整。她就是我的镜子。纯粹而简单的生活状态,就是我所欣赏的也是我将努力达到的生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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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1:4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有这样的朋友,我就觉得充实。我根本不再觉得孤独。


      从天津回来的列车上,我与一个穿着军装上衣,有着金黄色头发和蓝色眼珠的年轻外国男孩坐在一起。他后来问我北京南站有没有地铁站。他很怪,像是从哪里跑出来的。他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香水味道。我闻出来,是我以前用过的那款白色香水,名字叫“Rush”。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种香水。天津到北京的列车上有那么多人。偏偏让我坐在了他身边。偏偏他用的香水是我用的那款。


      我盯着窗外快速掠过的农田和建筑,闭上双眼。我没有与他或者与任何人对话的欲望。我可以自满自足。


      我从未那么满足,并且幸福。从那时起,我将这部小说的基调定为:在荒谬的世界里,从未失去过信心与勇气的人们,最终得到了彻底和完整的幸福。


      在此之前,他们遭遇过种种考验,见识过这个世界能给人们设置的障碍中最严厉的那种——以爱为名的考验。


      创作这本书的期间,我也经历过我自身的“存在主义危机”。好在总有些人或事提醒我和修正我前行的道路。


      是那些纯粹的理想主义者,带给我力量和信念。于是我决定将此书献给那些在孤独和逆境中拼搏和奋斗的真正的理想主义者。


      感谢一直伴随在我身边和心灵的家人、朋友和陌生读者。


      阅读本书时适合听的十首歌


      Clap Your Hands Say Yeah—Over And Over Again


      Radiohead—No Surprises


      Mercury Rev—Opus 40


      The Clash—Straight To Hell


      Adam Green—Emily


      Gang Of Four—Damaged Goods


      Hang On The Box—Now I Wanna Say Apologies To You


      Peter Bjorn And John—Young Folks


      Ella Fitzgerald—Misty Blue


      —Get To The Table On Time


    曼谷惊魂 第一章(1)


    那时候我刚和上一位恋人分手,大概有三个月的日子一直痛苦不堪。那是个冬季还迟迟不愿离去的早春,天色总是忽明忽暗,总是阴天、多雨。


      我常常就莫名地哀伤起来,觉得没人疼,觉得孤独。由于思念分手的男友再加上对未知命运莫名的恐惧,我经常哭。我常常哭着入睡,然后又哭醒,眼泪就像河水一样在我脸上流淌。后来我甚至都懒得擦了,让它自然风干。


      在那些因想念他而睡不着的夜里,我一遍遍地对自己说:总有一天,你会忘记他的。你知道,这是规律,你每次都能将想忘掉的人忘掉,这次也肯定能。


      在这样的心态中,只有恐怖片能打动我了。


      看完恐怖片后如果吓得睡不着觉,我就打开电脑给自己连播三遍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后来,我去了趟新华书店,买了张斯大林身着戎装的海报贴到了墙上,面对着他那炯炯有神的眼睛,从此之后我再也不好意思失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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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1:4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有部片子讲的是一位极其孤独的女孩,总是得不到她想要的温情和爱情,只有布娃娃作伴。最后她杀了她所有的朋友和喜欢的人,把他们的身体慢慢拼成一个人的形状,当她拼成的人躺在床上时,她令人心碎地、满怀期待地看着他,发现他的眼睛并没有望着她。她哭了,然后慢慢挖下了自己的眼睛。当她把眼睛放在那个人的脸上时,奇迹发生了。那个人活了过来,伸出手臂搂住了她。是出于共同的孤独还是感动?最终他们心意相通。


      至少它给了我一个启发:如果没有朋友,就自己创造一个。


      我开始迷恋上网络聊天。我发现了一个全英文的以音乐交流为主的网站。身边喜欢音乐的朋友都在里面注册听歌交友,我也不甘落后地注册了。


      在那里我叫Vanunu,1986年对西方媒体首次指出以色列藏有核弹头的前工程师的名字。


      没有人看出这名字有何喻意,我的友邻里都是些摇滚乐和诗歌爱好者。


      这一天,我刚登陆这个音乐网站,就看到有人加了我。在留言条里,他说他和我有共同喜欢的乐队,共同喜欢的作家,还有——共同喜欢的政治和历史。这最后一句话令我窃喜,随之而来就是一抹担忧。那种心情很复杂,像被人看穿了心思的小孩。这句话告诉我,他知道Vanunu这个人。其实我知道他,仅仅是从报纸的某个小辞条里,觉得这个名字的读音很好听,如此而已。哪知后来我真的用了他的名字呢?我点开他的资料,Brad,美国人,住在阿拉斯加,二十九岁,水瓶星座,已婚。没有照片。看着他这条留言,我犹豫了一下,就同意他加我为好友了。可能比起被一个人了解的可怕,孤独是件更可怕的事吧。


      我和Brad聊上了,刚开始是互相留言,后来不过瘾,就互相加了MSN。我们在MSN上聊得不亦乐乎,他说他喜欢佛教,曾在日本学过禅。我们从文学聊到音乐,从电影聊到衣服,从毒品聊到香水,从家庭聊到军事,还有旅行和西藏。他说他爸曾经是海军陆战队队员,我说我前几天还刚买了一套关于介绍美国海军陆战队训练情况的DVD。我们的话题很广,几乎谈到任何话题都一拍即合,很有共鸣。


      我的英语并不好,要深谈下去很困难。改天一上线,他居然跟我用中文说了句“你好”。原来他居然下载了个中文翻译软件。这简直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俗话。我们就这样你说句英语我说句中文,金山词霸对中文之星,你来我往,一聊就到天亮。


    曼谷惊魂 第一章(2)


    我所在的文学院管理比较松,有时候只有上午有课,Brad没有工作,时间也很自由,我们常常从我的午夜聊到他那边的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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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1:4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常常聊着聊着就“嘿嘿”笑起来,欣慰地球另外一边居然还有个人如此懂我。笑完就又感觉惆怅,这种看得到摸不着的友情令我感觉有些迷失。我像一只蛰伏在洞中受伤的野兽,沉默寡言,深居简出,连睡衣都不换。我慢慢消瘦下来,头发长得老长,捂了一个冬天的皮肤重又变得苍白,在上网的时候兴奋莫名,还经常自言自语,现在想想那段时间简直就是神经病的前期表现。


      玩摇滚乐的女朋友Gia王给我打电话来,说有个挪威的电视台采访她,希望我能作陪。我说好吧。如果不是这样,我可能就真的一礼拜不出门了。


      摄影师是个年轻而和善的北欧男人,他跟拍了几天我们的日常生活,比如游泳的时候、逛街的时候、看演出的时候、坐在酒店的玻璃窗前侃侃而谈的时候。我的朋友在摄像机面前从容自得,而我则像一个蹩脚的演员,不是情绪不到位就是表情过于夸张。总体来说,我还是说了那段时间说得最多的话。


      我渴望像游泳的时候,把头埋进水里,只听得到水花溅起的声音,周围一片安静,像空白,如果能这样一直游下去多好,不用跟谁说废话,不用想琐碎的生活,不用想土崩瓦解的爱情,就这样一直潜在温暖而凉爽的水里,让它包围我的身体,一直游下去。


      走出游泳馆,头发还湿漉漉的,北京初春晚上的寒风吹着光秃秃的树枝噼啪作响,同时也灌进了我的脖子。我赶紧把头塞进羽绒服的帽子里。天是微微发亮的蓝色,时间还早,我们几个人站在游泳馆门口商量去旁边吃麦当劳,突然我感到万分孤独,吃完饭还要孤独地回家这样的事情变得无法忍受。我强烈地期盼这个采访能多拍几天,这样我就有人陪了——我被这种朴素又*的想法吓了一跳,有那么几秒钟我甚至有了一种想哭的感觉。我知道我的朋友还有摄影师他们还在身边,是绝不能哭出来的。我强忍着这突如其来的泪水,把眼眶憋得通红。


      “您是我的心灵伙伴。”在网络上Brad打来这行字。


      心灵伙伴。我一动不动地盯着电脑屏幕上的这个英语单词。他吓了我一跳,这是我一直在寻找却又不知如何称呼的词,然而却被他说了出来。


      最后一天拍摄是在迪厅,那天是情人节。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安排去迪厅,可能要顺便体现一下发展的中国里主流年轻人的夜生活。去之前我就已经喝了几杯,快到迪厅时,一阵抵挡不住的头晕令我不得不坐在路边稍作喘息,四周都是手持玫瑰花的情侣和三五成行的年轻人们,我醉眼朦胧地看着他们。


      不知何时我突然意识到旁边多出个平头方脸的男人,他正在若有所思地打量着我。见我看他,便走过来,在我身边坐下,问道:“你怎么了?”我没搭理他,他继续问:“怎么了你?”说着,他就把手放到了我肩上,用像在哄小孩的口气说:“找个地方轻松会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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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1:4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刚开始我还有些理智,说不了,不用管我。当他再次重复并且试图紧紧抱我时我终于忍不住了,我挣脱他的手,边向迪厅跑边喊:“你是什么人啊,凭什么跟我说话?把我当什么人了?啊?你也配!”


      一进门差点撞到那个摄影师,他怎么会站在门口?他笑嘻嘻地扶着已经明显喝多了的我,我问:“今天咱们拍什么?”


    曼谷惊魂 第一章(3)


    Gia王已经在舞厅中间跳上了。她跳得很投入,手扬得很高。摄影记者跟住她不停地拍,噼噼啪啪闪光灯不停地闪,周围的人都在看她。这音乐太弱智了,如果是平时我早就不自在了,幸好今天我喝多了,我冲进舞池,冲镜头竖了个中指。


      以前看电视的时候,我总是怀疑那些在镜头前面侃侃而谈的人是不是他们本人。他们要说的话是不是他们真正要说的?那些被摄像机忽略的东西才是真相。就像刚关掉机器时脸上疲倦的表情,某个讽刺的眼神和忧心忡忡的精神状态,这些都不会出现在摄像机前,他们把它管理得很好,只让它在没人时才尽情流露。


      拍摄结束后,摄影师说他明天回挪威。我们顺路,决定打一辆车回去。我们随意聊了两句,便沉默下来。过了几秒钟,他转过头来,轻轻地吻了我的唇。我微微地闭上眼,开始回吻他——不,他没有吻我,我也没有俯身过去吻他。这些仅仅是我的想象,被我戛然而止禁止再想下去的想象。我警觉地睁开眼,看到的是车座上铺着的白色椅罩。汽车缓缓开近宾馆的大门,终于停了下来。他侧过身子,给了我一个拥抱。我们紧紧地搂在一起,他说:“Take Care.”


      “保重。”我说。


      “再见。”


      “再见。”


      他下车后我松了口气:我终于学会自控了。


      若是从前,我肯定是要吻他一下的吧?或者还会要求去他的宾馆。没什么目的,就是打发无聊的时间。


      是呀,比起无聊来,被拒绝的滋味儿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吧?


      在这孤单的夜晚,我孤单地坐在出租车里,看着他孤单的身影走向酒店的旋转门。不,他不会孤单,明天会有摄影师与他同班飞机回国。既然如此,他便安慰不了我的孤独。


      我挪到靠右边车窗的位置,把一双腿舒服地伸直。出租车再次开动,快速而安静地驶过东长安街,驶过西单、军事博物馆和公主坟,转了几个弯,来到我住的大院门前。比起喧嚣、娱乐场所众多的北京东部,我还是喜欢西边。我喜欢西长安街上的建筑,那些老式的、恢弘的苏式建筑总是让人感觉有种厚实的安全感。在这些建筑中,我最喜欢的是军事博物馆。尤其是晚上经过那一片儿,侧头正好看到军事博物馆顶上的红星时,我总会感到心潮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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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1:4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过了十二点,电梯已经停了。爬楼梯时想到网络那头还有我的心灵伙伴在等我,而现在正是他们国家的下午时间,他肯定在网上,不由得兴奋起来,连上楼都有劲儿了。那段时间我常上MSN,一天不上就不能心安。一上MSN,Brad果然在线:我美丽的花回来了。


      我顿时心里暖融融的。这叫什么?这叫“心灵伙伴”!


      我们聊得很投机。与别的聊天对象要求看照片和视频不同,Brad从未让我给他传过照片。不过我的照片栏里总是放着最新的照片。我也在网上认识了许多有趣的人,其中一位叫D*id,美国某大学的历史和哲学讲师、作家。我们聊天时,我戏称他为我的老师。天知道他是作为我的英语老师还是文学老师,我们常常聊的都是文学,他经常在网上给我弹吉它。他挺漂亮,有张照片是坐在蓝色法拉利车里的。我总是传给他我的最新照片,从各种各样的*照到浴室*图不一而足。后来发展到我们对着摄像头*。


      “我喜欢你的腰。”D*id说。


      难怪他这么说,他们那边吃的脂肪含量比较高,所以电影里的人除了帅哥美女之外,腹部都长了一圈有点像游泳圈的脂肪。


    曼谷惊魂 第一章(4)


    有时候我洗完澡直接披着浴巾和他聊天,他夸我穿着的裙子漂亮,我说这是浴巾,结果这话又勾起了我们的情欲,两人再次重复一遍*服*的过程。


      他说你来美国吧,等夏天我们学校放假,我带你到处去玩,还要喂你吃冰淇淋。草莓味的,我说。小孩子气的*。可美国哪能想去就去呢?至少需要一封邀请信。而D*id又无法代表他的大学给我发邀请信,此事就搁下来了,像我们说过的玩笑,没有再被提起。我们偶尔通电话,幸好我的手机是全球通,可以通全球,不然我肯定要去买张国际电话卡的。D*id没有女朋友,他说他爱我,我也说过爱他。


      还有个英格兰伦敦的喜欢摇滚的文身小青年,我们的交流往往简单粗暴,每当他上网我们就说些淫言秽语,彼此调戏一番。那时候我的英语突飞猛进,懂了许多实用的单词和短语,有些是用来自我介绍的,有些是用来交流增进了解的。没有一本教科书里有这么多涵义丰富的词汇,就算有也没有这样灵活机动的学习方式。“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在聊天中学习英语,这句话果然没错。


      有个比文身师有修养的英国男孩,当时他正在英国北部的某个城市上学。我甚至没有记住他的名字。他给我在MSN上讲了一个非常别致、不落窠臼的*,让我在*之前便不可抑制地有了高潮。光看他的英语叙事方式就High了。不得不说,不是每个说英语的人都能把英语说好的,能说那么活泼又不下流的英语的人,仅此一位,因此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D*id的英语书卷气太重,Brad的英语没问题,只是他太迷恋我,难免纠缠于语法和叙述方式,Brad的说话方式太街头太摇滚乐,有股痞气。算起来,唯有他的英语完美无缺。可惜,由于我MSN上的人太多,我后来再也没有找到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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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4-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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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3:41:4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像个孩子发现了新玩具似的沉迷于这种网络对面那形形色色的男人们和这种方便顺畅又丝毫没有后顾之忧的性关系。这些关系里面,有些是单纯的性关系,有些是夹杂着爱与友谊的性关系,还有些没有发展性关系,就仅仅是朋友。我们通过网站认识,在MSN上继续交流,诉说彼此的生活和爱情,互相出主意,没话说的时候就打个招呼各忙各的。


      总体来说,在这个音乐网站上认识的人都还算有素质,在另外一家专门交友的网站认识的就比较不堪了。有位尼泊尔的仁兄半夜跟我聊了半个小时,就约了当天凌晨的约会。他坐了十六站地铁从他所在的东边的大学到达我西郊的家,鱼水之欢后此人仅仅休息了十分钟便坐地铁回去了,说是学校里举行运动会要踢足球。我坐在床上目送他离开,真佩服他的体力!后来我没有再约见他,因为那天为了约会我整整打扫了两个小时房间,还特意换了崭新的刚洗过的白床单,把我床底下那些小说或诗歌类的书籍都扔到了阳台上,而他却只待了四十分钟。我躺在床单上想,至少两个月内不用换床单了。


      总之,我可以随便和人上床。只要对方不认识我。


      我有许多感情,却完全产生不了男女之爱。


      我唯一的安慰和幻想对象,就是那些已经死了的作家和诗人们。我常常为他们写诗,假装他们还活着。


      自从认识了Brad之后,我经常聊的人除了他就只有D*id了。


      D*id欣赏纳博科夫的《微暗的火》,他说这才是这位俄裔作家最棒的作品。那本《洛丽塔》仅属二流。他说他还欣赏日本的一位流行作家。我发现他的欣赏口味也仅属二流。


    曼谷惊魂 第一章(5)


    我和Brad聊音乐和服饰,他说在高中里面体育迷和朋克们互相恨对方。


      “为什么?”我问他。


      他解释道:“因为他们有不同的生活。体育迷们喜欢运动,讨厌颓废的生活;而朋克们厌恶平常的生活,觉得体育迷们没脑子,从来不思考,只知道锻炼身体。”


      他还给我发来一首唐诗的英文版,说他很喜欢。我盯着屏幕看了半天,发现应该是李商隐的诗。我想了一会,该不会是那个“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吧?后来一想,不对,到网上一查,原来是这首:


      飒飒东风细雨来,芙蓉塘外有轻雷。


      金蟾啮锁烧香入,玉虎牵丝汲井回。


      贾氏窥帘韩掾少,宓妃留枕魏王才。


      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


      第一次通电话时,Brad被我糟糕的英语震住了。他肯定想不到翻译软件对我的帮助有多大,而那些该死的英语发音又是多么难以发出。震惊之后,他哈哈笑起来,说我的英语发音很逗。他很通情达理地给我打来电话,没有让我付昂贵的手机费,这让我想起D*id,每次都是我给他打,他从来没给我打过。这样想起来让我有点不爽。在网络通讯还不够普及的昨天,我们只好用真金白银来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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