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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看书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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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月不知心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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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3-28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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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81#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9:2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身边的员工,往往是整个永凯最能干的、熬夜最多的、老得最快的、升得最早的。


      向远虽然只是二级助理中的一个,不过她欣赏沈居安的办事方式,也很适应这样紧锣密鼓的工作节奏,在永凯的日子后来竟成了她记忆中最快乐惬意的工作生涯。


      章粤和向远的友情莫名其妙地持续着,向远虽然人前都是一付笑脸,但其实并不是个容易混熟的,何况是跟她出身背景、性格爱好大相庭径的章粤,但是跟章粤打交道的时候,章粤很容易让人忘记她是永凯的千金,向远老板的老板的夫人,她就是她,左岸的老板娘,交际如云,可偏跟还是小兵一个的向远做了朋友。


      向远跟章粤熟悉之后不得不成为左岸的常客,按章粤的话说,她爸爸和丈夫的事业算什么,都比不上她的左岸有意义。


      向远在左岸见过好几次沈居安,有时是来接妻子,有时是带客户来捧场,他在这里见到向远,并不摆领导的架子,笑着跟她打招呼,完全就像她不是他的员工,而是他妻子的朋友,倒是向远自动跟他保持距离,甚少主动套近乎,回到公司,各司其职,决口不谈私事,章粤从来不问,向远也不怎么提她夫君工作中的细节,这大概也是厌恶拉扯裙带关系的沈居安并不排斥向远的原因。


      沈居安在的时候,凤凰一般的章粤就像只小麻雀一样围绕在他身边,欢快地叽叽喳喳,他总是温柔溺宠地看着他的娇妻,画一般的一对璧人,天造地设,谁都称羡,可是,向远打赌沈居安并不一定知道章粤酗酒,至少不知道程度之严重。


      向远去左岸大多数是在章粤留给自己和熟人的贵宾厢里,人少的时候,章粤就开始一杯杯地喝,50多度的烈酒,饮凉白开一样,向远不喝酒,也不喝饮料,通常只是一杯水,跟章粤各喝各的,偶尔碰杯,互不妨碍。


      经常和章粤在一起的还有她的表弟程铮,不过按照章粤的说法,以前没结婚的时候跟程铮喝酒才叫一个爽快,后来他家里有了人,收敛得居家妇男一样,不到十点就频频看表,还不如跟向远用白开水碰杯有意思。


      向远不是没有劝过章粤,喝酒伤身,少喝点。


      章粤总是笑着问,不喝干什么。


      就连程铮也对向远说,能劝得住的话他早劝了,章粤不糊涂,她高兴,就由她去吧。


      有时喝得烂醉,如果向远次日休假,章粤就会央求向远送她回去,向远大学时候考的驾照,如今才派上用场。


      章粤婚后跟单独沈居安同住,自家的楼盘,当然挑最好的地段最好的一栋,然而不管怎么醉,她都会捱到早晨才肯回家,沈居安很早就开车出门,他想必很少见到妻子的醉容。


      章粤的酒醒得快,独自在家昏睡半日,清醒后又是一个玉人,她告诉向远,因为彼此的作息时间不同,害怕互相打扰,她和沈居安分别睡在不同的房间,彼此有时间有兴致才“约”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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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慵懒
    2013-3-28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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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82#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9:2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章粤自己打趣自己,说一辈子都在约会,到老都新鲜。


      “人人都说我最幸福,向远,你为什么不问我幸不幸福?”章粤说。


      向远冷眼看她:“好吧,你幸不幸福?”


      章粤点头,“我很幸福。”


      


                      第二十四章 蜗居


      章粤说,身为女人,她有权利放纵自己感情用事,远离理性,远离规则,所以笑她把自己的店起名叫左岸。


      向远嗤之以鼻,“你当然可以理所当然住在‘左岸’,可普通人工作一天甚至几天,累得像条狗,挣来的钱未必买得了你这里的一杯酒,拿什么本钱感情用事。


      你放眼望过去,大多数人还是在你对岸忙活。”


      她说的大多数人也包括自己,工作了之后,她就像这个城市所有的上班族,早出晚归,忙忙碌碌为了三餐。


      幸而永凯待遇颇丰,向远除了供自己日常用度和向遥的学费生活所需,还在公司附近租了个小小单间,蜗牛壳一般,但也尚可栖身,早年购买的几支股票到现在翻了几番,找个合适一点的时机抛出去,再奋斗一两年,买下这样的一个蜗居也不是什么遥不可及的梦想,向远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她知道自己一定能在这个城市找到一席之地,甚至比想像的更好。


      她还是不时地给叶叔叔和叶太太打电话,相互慰问近况,可叶家还是踏足得少了,偶尔也去吃顿饭,叶太太还是那么深居简出,见了向远,却总说寂寞。


      叶骞泽进入江源后,叶秉林肩上的担子似乎并未减轻,忙碌依旧,可年纪毕竟摆在那里,同样的工作强度,他应付起来要比以前要力得多。


      向远也见过叶骞泽一两次,简单地打声招呼,说些浮于表面的问候,她感觉得到骞泽微弱的失落,距离真是一种微妙的东西,他回国后,她和他人离得近了,心却远了。


      其实向远对叶骞泽没有怨怼,他们的疏远也许并不是他的问题,他还是跟以前一样,真心地想把她当作朋友――也许一直以来都是如此,只是她自己醒了。


      每离他近一些,向远就会发现自己的克制力并没有想像中的可靠,她理解他,可是看见他,心里还是会难受,她不愿意自虐。


      听叶昀说,叶灵的病情基本上稳定了下来,但是像正常人那样上学、工作是不太可能了,大多数时候她都在自己的房间里想着自己才懂的心事,即使不发病,也有可能一整天一动不动。


      叶太太、杨阿姨和叶家请来的一个专职看护都日夜守着她,医生也定期到家里来作检查,她的病没有恶化,但也看不到痊愈的希望。


      叶昀还是叶家跟向远关系最密切的一个人,他放了学后经常自己坐公车到向远的住处去找她,每次都有充分的理由,有时是送去叶太太新烤出来的一盒饼干,有时是问一道简单的代数题,有时是跟同学在附近的场地打完球顺便来看她,来了必定蹭顿饭,向远不煮,他就自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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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9:2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遇上向远临时有事出去,他也不急着走,继续在她房间里上网,回去的时候给她带上门。


      来的次数多了,房东也认识这个穿高中校服的男孩子是向远的弟弟,有时向远不在,房东也会主动给叶昀开门。


      最让向远惊讶的是有一次她加完班回家,竟然看到叶昀在她对门那个眼高于顶的外企熟女家里看电视。


      自从向遥的那一番话之后,向远对叶昀其实一度心怀芥蒂,不是没有过恨意,可说到底,恨也无济于事,向迤死得太早,向远努力回想,然而一路走来,叶昀陪伴在身边的记忆已远多于她那早夭的弟弟。


      原来再至亲的人也是一样,人死如灯灭,活着的人都贪恋触手可及的亲切和温暖,也不是她忘了阿迤,而是比起阿迤留给她的惨痛,她更愿意记得叶昀笑起来的样子。


      有时向远这么对自己说,如果叶昀当年真的做错了事,那就把代替阿迤当作是对他的惩罚。


      有一次,向远出门忘记带钥匙,恰逢房东外出旅游,大冷天的,她瑟缩在家门外而不得其入,最后不只有请锁匠撬了门锁,这才解决了问题。


      她想起章粤的一句话:“你知道单身女人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吗?NO,NO……不是男人,而是门钥匙。”于是重换新锁的时候,除了交还房东一把外,向远也给了叶昀一把,以备不时之需。


      有了钥匙之后,叶昀犹如得到了许可证,来得更勤了。


      向远说过他不止一次,“你放了学不回家,干嘛老在我这晃,你爸和阿姨也不说说你。”叶昀就眨巴着眼睛说:“阿姨和爸爸都让我常来看你,家里太静,心里憋得慌,还不如在你这写作业舒服。


      再说,我还可以给你干干活。”


      其实向远的住处并没有什么活可以让他干的,十五平米的单间配套,除了日常必需品一无所有,向远不热衷打理家务,却绝对不是个丢三落四的人,她保持清洁的方式就是尽可能地减少物品,东西少了,自然整洁,所以叶昀常说她住的地方像军训时的学生宿舍。


      尽管如此,他还是尽可能地发挥自己的光和热,比如说帮她收收衣服,煮碗面条什么的,有一次甚至还给向远领回来一只流浪狗,最后被向远严词拒绝,叶昀沮丧无比地带回家去,叶灵见了那只癞头京巴居然爱不释手,抱着不肯放,叶秉林夫妇见她喜欢,意识到养个宠物也许对她的病情有好处,让杨阿姨把狗弄干净之后,也同意让它留了下来。


      向远虽然对叶昀的所作所为颇不以为然,但见他做得有滋有味的样子,也不太好打击他的积极性,毕竟在不影响自己生活的前提下,她何必跟别人的一点小小乐趣过不去。


      有时下班之后打开住处的门,看到床边凳子上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向远就将叶昀戏称为“田螺少男”,他老大不情愿,说宁可向远叫他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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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9:2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这样的日子虽然相安无事,但也有尴尬的时候,比如说向远发现叶昀给她收衣服的时候,就连内衣裤也为她叠得整整齐齐的,还有一次她下班后回家换衣服赶着出门,却恰好遇上叶昀开门进来。


      向远一直以来都觉得,随着叶昀年龄的增长,跟他太过于密切未必是件好事,于是,她找到机会尽可能委婉而明确地跟他谈了一次,不外乎是说,他也长大了,是个大男生,虽然他们感情像姐弟一样,但毕竟不是亲姐弟,不管是为了其他人的看法还是为了避免自己难堪,都应该保持恰当的距离。


      叶昀的年纪已经足够听明白她的话外之意,当下就面红耳赤,羞惭不已,最后向远跟他约法三章:第一,过来之前先打电话;第二,不要待得太晚;第三,私人物品最好不要触碰。


      这才避免了尴尬事的再次发生。


      向远在心里感叹,同样年纪的孩子,叶昀和向遥就像走了两个极端,一个太让人省心,一个太让人闹心。


      向遥转学到G市的一所寄宿学校后,由于成绩跟不上,向远不得不按照她本人的要求,为她转学到职高。


      向远对向遥的立场一直是,不要求成才,只要求成“人”,向遥到了本身学习氛围就松散的职高之后,更是无心向学,整日就跟着一帮臭味相投的同学混日子,小小年纪头发染得五颜六色,裙子却越穿越短。


      向远看在眼里,很多次都仍不住要数落她,后来想想,算了,也许人各有各的活法,不一定谁都以出人头地、奋发图强为乐,可能向遥也觉得她自己的生活是有意义的,只要她不捅出什么大娄子,就不要强加干涉她。


      毕竟,相对于过去的冷淡,向遥转学到城市之后,她们姐妹俩关系改善了不少,虽然离亲密还有距离,但至少在姐姐面前,向遥不再像从前那么拘谨而反叛。


      向遥倒不怎么到向远的住处来,一则是因为住校,二则她的生活远比向远丰富。


      一次两人一起吃饭,向遥有意无意地提起,在学校附近好像见过叶昀,向远记起,叶昀所在的高中的确跟向遥的职高离得不远,经常上学放学,遇上了也不是稀奇事,不过她还是说了句:“你们也好几年没见了,还能认得出来吗?”


      向遥低头吃饭,然后说:“怎么认不出来?不过他跟以前大不一样了,全都是命好,忽然多了个城里的有钱老爸,一辈子都改变了。”她的口气里不无艳羡,“你为什么不想,他本来一出生就应该跟他爸在城里过上好日子,可是平白在乡下跟邹瘸子过了十几年,这样还值得你羡慕吗?”向远说。


      向遥没有反驳,脸上似有淡淡怅色,“不管怎么样,我认出了他,可他未必认得出我来。”


      向远作惊讶状,“你过去不是挺讨厌他的,说他长得丑。”她说完这句话,很久没有听见向遥答腔,过了好一会,向远吃毕放下了筷子,才听到向遥冒出了一句:“他没以前那么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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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9:2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第二十五章 家人


      从那一次开始,向远从向遥嘴里提到叶昀的机会越来越多。


      她说,不但是X中,就连她们职高的不少女孩都知道叶昀,她们都觉得他长得好看。


      她说,有一次她们学校跟X中篮球比赛,她在赛场上看到了叶昀,想不到他看上去瘦瘦的,爆发力居然那么强。


      她说,有一天在学校门口的小吃店吃东西,从外面经过的叶昀竟认出了她,他看上去挺高兴地,跟她说了好多话,还给她留了电话号码。


      身边的好几个女同学听说他和她从小就认识,都很羡慕。


      她说,一帮同学怂恿这她去把叶昀约出来玩,他没去,但是跟她说,女孩子晚上出去玩穿得太少不安全,还问要不要把自己的外套借给她。


      她说,她给叶昀打电话,两人说起小时候的事情,都觉得很好笑。


      她说……


      向远总是沉默地听着她说,从来不作干涉,也不评价。


      既是姐妹,又同为女孩,她当然能从向遥看似漫不经心的语调中听出一些别样的味道,或喜悦,或惆怅,或迷茫,而叶昀对她提起过的只是有一天在学校门口遇见了向遥,挺意外的,仅此而已。


      向远并不是个会自寻烦恼的人,然而这一次,她心里有了种挥之不去的忧虑,不为叶昀,而是为向遥。


      终于有一天,向遥左右而言它地支吾了很久,问了那么一句,“向远,你觉得叶昀他会喜欢我吗?不……不,我不是说我喜欢他,我就随口问问。”


      “那你干嘛自己不去问他?”向远淡淡地说。


      “他是不是还像小时候那样老来找你,从小他就跟你比较熟,不如,你帮我试探试探?”


      “不可能。”向远二话没说当下拒绝,甚至没给向遥任何讨价还价的机会。


      “为什么不行?难道你习惯了他缠着你,就不希望他喜欢别人,也不希望别人喜欢他?你这叫自私!”向遥又窘又急。


      “让我告诉你为什么不行。”向远远比她心平气和,“第一,你们还是学生,你心里怎么想我不管,但是摆到台面上来,还不是时候;第二,你和他感情的事,别把第三个人扯进来;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不认为你们合适,所以更不会出面,就这么简单。”


      说实话,无论是向遥还是叶昀,向远都希望他们终有一天找到自己的幸福,且不说现在他们还没成熟到可以说爱的时候,光说这两个人的脾气,一个感情用事而易冲动,一个又那么心重,偏偏又一样执拗,凑在一起未必是件好事,更重要的是她没办法从叶昀身上看出一分一毫对向遥的热情。


      向遥是这个世界上她惟一的血肉至亲,她不愿意她撞得头破血流,更不能在这件事情上亲手推她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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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慵懒
    2013-3-28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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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9:2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可她了解向遥,这孩子心气高,如果她直接说,叶昀对你没那个意思,向遥不但不会相信,而且会很受伤。


      至于叶昀那方面,向远也很清楚要是由她出面来撮合他和向遥,不但达不到目的,很有可能适得其反,把事情变得更糟。


      她不愿意做一个好心办坏事的热心肠。


      可向遥还是恼了,她说,“你不肯帮忙就拉倒,我也不一定什么事都非求着你不可。”


      向远看着向遥不悦而去。


      有时候她常觉得,向遥这脾气,就该多摔几个跟头,吃点亏,心里说不定就能明白一点,可是她又担心她摔得太痛。


      那一次不欢而散之后,很长时间,向遥都没有主动联系向远,向远不知道她所谓的不求人,独自又能做出什么事来,正考虑要不要问问叶昀,才想起好像连续几个星期都没有看见他了。


      一月底二月初的时分,是这个城市最冷的季节,若遇上点冷雨,满城的绿都变做寒翠色。


      向远在公司附近随便解决了晚饭,幸而赶在雨点变大之前回到了住处,打开门,扑面而来的就是热腾腾的雾气和浓重的火锅味道,她收了雨伞,看见叶昀站在生料堆得像小山一样的矮桌旁看着她笑。


      “你又搞什么名堂。”她走了几步凑上前去看。


      叶昀搓了搓手,兴高采烈地说:“这种天气吃火锅最最好了,我特意让杨阿姨买了菜让我带过来的。”


      “菜也是杨阿姨洗的?”向远瞄了一眼他红得有些可疑的手,那些冻疮应该还是小时候在乡下落下的根,回城之后许久都没有再发作了,“何必呢,出去吃不是简单得多吗?再说,叫你来之前提前打个电话又忘了是吧,我都吃过晚饭了。”


      “啊?”叶昀失望之情溢于言表,“我以为可以给你一个生日惊喜。”


      向远愣了一下,其实她自己是记得的,只不过没有过生日的习惯,也不放在心上。


      这天是她农历的生日,乡下人重视旧历,可自从妈妈死后好像除了她自己就没人再没人知道这个日子了,就连一向重视人性化员工管理的永凯,也只是在她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给她订花和蛋糕,她有些意外叶昀从何得知,印象中她从来没有跟任何人提过,包括叶昀。


      她吸了口气说,“闻起来味道还不错。”然后脱下身上的大衣外套,坐在桌前拿起了筷子,“不吃也实在是浪费了。”叶昀有些闷闷不乐地坐到她对面,“吃过了就算了吧。”


      “我骗你呢,傻瓜,别人说什么你都相信!”


      他这才笑了起来。


      两人对坐吃着东西,窗外的雨声越来越大,叶昀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男孩子平时运动量也大,所以吃起来战斗力不在话下,向远吃得很慢,但也一直没有放下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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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9:2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这个你吃。”她把一些鱼片捞到叶昀的碗里,顺口问道:“对了,你从哪里知道今天是我生日?”


      他嘴里还含着饭,愣了一下,慢腾腾地嚼着嘴里的东西,再用了很长的时间咽下去,然后才说,“呃,我自己想起来的……其实,那个……是我哥告诉我的。”


      向远拿着勺子的手就这么悬在半空,雾气太大了,很容易就迷了眼,这个没有印在身份证件和文字信息上的日子,她以为只有死去了很多年的妈妈才会记得,为什么唯独忘了,还有他,他们过去那么亲密地分享着对方一切的秘密和细节。


      叶昀这个傻到家的诚实孩子,连说个谎都学不会。


      叶昀主动伸过碗去接她勺子里的东西,“向远姐,你这些是给我吃的吗,鱼片冷了不好。”他接着低下头认真地吃东西,“我问我哥要不要来,他说,如果你没问起就算了,如果问起了,就帮他说句生日快乐。”


      向远驱赶着蒸腾的雾气,笑着说,“回去替我谢谢他,说起来他比我大两个月,那个日子我倒是忘了……你吃啊,干嘛停下来……”


      叶昀忽然兴致勃勃地给她说起跟同学打球的时候遇到的糗事,向远在热锅沸腾的声音中被逗得连连发笑,敲门声响了好一阵才听见。


      “这个时候会不会是房东阿姨,我去看看。”叶昀自告奋勇地跑去开门。


      他没有想到是向遥站在门的那一头。


      向遥挟着屋外的寒气和湿意,有些困惑地看着屋内的热气翻涌。


      “嗨,向遥,你来了,正好,我们吃饭呢,快进来啊。


      向远姐,是向遥……”叶昀笑着回头对着向远笑,话说到一半,却意识到门外的人已经扭头跑走。


      “向遥,你怎么了?”他没反应过来,身后的向远二话没说抓起伞就追了出去。


      向远等不及电梯,从七楼的楼梯跑了下去,正好看到向遥小跑在雨里的背影。


      “你站住。”


      她打起伞跑上去,雨点打在伞沿,星星点点溅倒脸上,冷而刺痛。


      “大冷天的你淋雨,拿自己身体开玩笑,是要跟谁过不去?”向远揪住向遥肩部的衣服把她扳过来正对着自己,“你不小了,见风就是雨的脾气能不能改改。”


      向遥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我就是路过,来找你借把伞,没别的事,你们继续。”


      “那你就给我把伞拿好。”向远把伞塞到向遥手里,只可惜一把伞遮不住两个人,雨太急,带着风斜斜地扫过来,两人的肩都湿了一片。


      “向远,我是不是总做蠢事?”雨点也打进了向遥的眼底。


      “你这是何苦,你和叶昀都是我的家人,尤其是你。”雨声太大,两人站得那样近,说这样的几句话仍然很费力。


      然而向遥只是涩涩地笑了笑,接着用手背用力地蹭着眼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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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9:2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是吗?可是你们看上去更像一家人。”


      


                      第二十六章 惊变


      那天晚上,向远在雨里看着向遥的背影消失在夜雨里,她没有再追,如果她说的话向遥都不肯听,即使听了也不相信,那么再说还有何意义。


      从那天起,刚刚解冻的姐妹关系又开始冰封,向遥从此再没到那个租住屋找过向远,也就此不提叶昀的事,姐妹俩即使有事不得不碰在一起,里外都是淡淡的。


      还是那句话,姐妹之间跟情人一样,也是有缘分一说的,血缘由不得人选择,亲人天生彼此牵绊,但是感情却有浓淡之分。


      向远扭转不了向遥一意孤行的渐行渐远,她知道自己也有责任,但她尽力了。


      或许当年老槐树下那个信口雌黄的江湖骗子至少有一点没有说错,她这个人,注定六亲缘薄,妈妈、爸爸、弟弟……没有一个亲人能够长久相伴,至于向遥,远了也好,各自好好地活着,这也就够了。


      能给她带来愉悦的反而是高强度的工作,大多数时候,事业比人可靠,你给它十分的努力,它至少会回报你三分。


      在永凯,尤其是在沈居安身边干活,整个人必须时刻像拧到尽头的发条,分分秒秒箭在弦上,才能跟得上他的步伐,就连呼吸都得抓紧时候,否则松泄了口气,就落在了所有人的后头。


      不过向远并不觉得这有多难,最能让她甘于追随沈居安的原因在于,沈居安是个极度务实的人,做他的下属,论辛苦是其它部门的数倍,当然收益也不低。


      向远爱钱,而努力工作可以让她得到更多的钱、经验和能力,经验和能力则会带来更多的工作机会,从而有更多的钱,这是个简单明了的公式,因此她爱她的工作。


      沈居安曾对人说,大多数人都是一根绳子,有的人很短,成本低廉,打几个结,总有用得着的地方;有的人很长,可以用来做很多事情,但是它很容易会纠结成乱麻似的一团,需要的时候,必须费很大的力气去解开,而且多出来的长度,总觉得多余;当然有更多人被剪成一根不长不短绳子,用在合适的地方当然再好不过,然而换个用途,它就成了废品。


      只有向远,这个人就像一根可以无限拉伸的橡皮绳,你想要多长,她就给你多长,而且永远恰到好处,不会觉得紧箍,当然也没有节余,与她无关的时候,她会轻轻松松缩成不起眼的一截,不会缠绕,不必费心,但是你永远不知道她可以伸展到什么程度。


      向远间接听说过这段“绳子理论”,当着沈居安的面,不经意提起,她只是笑,说:“我权当沈总是夸我。”


      沈居安亦是微笑,“怎么不是夸,我不过是想说,聪明的人难免失之奸猾,勤勉的人又最怕愚笨,又聪明又勤勉的人不是没有,可大多自命不凡,最难得是机敏而克制,清醒却善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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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9:2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向远两手一摊,“我怎么觉得沈总说的这个人是您自己。”


      “这也许是我看重你的原因,向远,可惜你是女人,同样的特质在女人身上却未必是好事。”沈居安意味深长。


      向远说,“没错,女人感情用事,不过在感情的驱使下,她们却可以比男人走得更远。”


      沈居安支着额笑了起来,“你跟章粤真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同样的路,如果走到死胡同,她总有办法为自己找到另一个出口,而你会清空前路所有的障碍。


      向远忽然想起了大醉后的章粤,也许正是因为她看人的独特慧眼,所以不得不一再地为自己寻找出口。


      然而她从不在别人夫妻的问题上多言,更重要的是,她听见沈居安说,“不过向远,你这样的人,大可不必让自己走进死胡同,摆在你面前的路有很多条,永凯不失为眼前最好的之一。


      你未必要在这条路上走到底,但前方可以让你大展拳脚的机会还有很多。”


      两个月后,也就是向远在永凯任职的第两年零三个月,她正式摆脱助理的身份,擢升市场开发部专员。


      永凯是个充满机会,等待能者居之的地方,向远的提拔算不上空前,也未必是绝后,但是,作为一个年轻的女孩,除了自己谁也不靠地迅速走到这一步,难免令人另眼相看,艳羡嫉妒的人不是没有,但真正背后非议的人并不多,其中原因,除了她的努力和成绩有目共睹之外,当然还有赖于她的好人缘,她不跟任何一个人特别亲密,也不与人交恶,但那双细长的眼睛着实讨喜,笑起来就像一只无害的狐狸。


      调令下达当天,一群新旧同事闹着她请客,向远生性节俭,不喜张扬,想着法子推脱,无奈身为半个永凯人的章粤消息灵通,很快掺和进来,死乞白赖地非让她在左岸请着大伙撮了一顿。


      用章粤的话说,看着向远埋单时心疼的表情,那种快感是任何美味佳肴都无法取代的。


      然而,向远之前一再强调的改天再聚,除了想施缓兵之计外,更重要的是那天恰逢叶秉林58岁生日。


      由于并非逢十大寿,叶秉林也没打算大事铺张,不过是邀了至亲好友,在家里聚聚,他让叶昀给向远打了电话,让她到时一定要来吃饭,向远两头为难,最后对叶秉林说明情况,尽可能早地结束了章粤这边的饭局,就直接往叶家赶。


      十月的南国都市天黑得很晚,向远被章粤灌了两杯,面红耳赤地辞了一帮同事从左岸出来,大街方才华灯初上。


      她坐在计程车上,看见手机上五个未接电话,之前闹哄哄的都未察觉。


      来电的号码有2个是叶家电话,2个是叶昀手机,还有一个属于叶骞泽。


      叶昀催她是意料中事,而骞泽和她,却是许久没有联络,向远并没有回电,对司机说了声:“麻烦快些。”然后便摇下了车窗,初凉的夜风扑打在微烫的脸上,凭空地有几分泠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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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90#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9:2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左岸跟叶家的路程算不上太远,向远按门铃的时候,心想应该还赶得上在饭桌上向叶叔叔祝寿,门开得很快,站在门那边的不是杨阿姨,而是脸色有些惶然的叶昀。


      叶昀看见向远眼里一喜,然后迅速在玄关处将她扯到一边,向远狐疑,还来不及问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屋里传来碗筷落地的声音和叶秉林的怒声斥责已经证实了她的猜想。


      “好端端的,这是怎么了?”向远低声问道。


      叶昀附在她耳边说,“本来吃得好好的,我爸不知道接了谁的一个电话,就开始对二叔大发脾气,好像是说公司账上少了钱……”


      向远知道他口里的二叔就是叶秉文,不知道为什么,知道闯祸的人是他,她竟然无端松了口气。


      叶昀催着她进屋去,她却驻足不前,不管里面发生了什么,都是他们叶家的家事,她不确定自己这个时候出现是否恰当。


      然而屋里的人都察觉了这边的动静,就连叶秉林的呵斥也静止了数秒,然后问了声:“是向远吗?”


      “是我,叶叔叔,不好意思来晚了。”向远唯有硬着头皮走进去,假装对一地的狼藉,还有在座几人的诡异表情视若无睹。


      她朝餐桌走去的时候,俯身为蹲在地上忙着收拾残局的杨阿姨捡起了几片破碎的玻璃杯残片,片刻停顿间,周围几张表情各异的面孔尽收眼底,叶秉林一脸的盛怒自然不在话下,惯来温柔沉默的叶太太坐在丈夫的身边,一反常态的失魂落魄。


      骞泽和叶昀的几个堂姑姑也在场,都不约而同地缄默,看见向远走了进来,其中两人低声交谈了两句;只有骞泽站了起来,朝她微微一笑,然而眉目间却也是心事重重;叶灵的病仿佛确实好了很多,脸颊也比原先丰润了一些,她浑然无事地边喝果汁边不时地看着叶骞泽,仿佛周围的一切纷争都与她没有关系;处在风暴中心的叶秉文靠在椅背上玩着手里的车钥匙,依旧一脸的玩世不恭。


      叶秉林看见她,长叹了口气,拍了拍身边的位子,“向远你坐下来,你也来看看,我们老叶家尽出些什么有出息的人。”


      “哥!”叶秉文瞥了向远一眼,挑眉说道,“就算有什么事,也没有必要当着外人的面说吧。”


      向远没有出声,她好像没有听到叶秉文的话,伸手接过骞泽递过来的一杯水,水是热的,她骤然触碰到的指尖却很凉。


      叶秉林冷笑了一声,“亏你说得出口,她是外人,可你干的好事又哪点像自家人的作为。


      一百四十三万,你说一句没了,就没了?如果你不是姓叶,你能这么胆大妄为?”


      叶秉文把手置于桌沿,“大哥,你从商那么多年,也该知道做生意有赚就有赔,没错,我用那九十三万跟对方做那笔油料生意之前,没想到那家伙仗着有个当官的老头子说赖就赖,一转眼人跑到国外就不认账了,但是我的初衷也是为了公司好,生意做成了,公司不也得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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