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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看书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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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月不知心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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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3-28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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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71#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9:1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可是,当叶昀离开,她的身边恢复了冷清,她才感到彻底松了口气,她只想一个人待着,不想说话也不想哭不想笑,不需要人安慰,不需要人同情,甚至不需要人陪伴――即使那个人是小叶昀。


      第四天,向远终于扶着腰下了床,一个人沿着医院的长廊慢慢地走,她最讨厌白色,一片茫茫的白,好像看不到边际,这很容易让她想起一个惯常做的梦,全然的白色中一个女人孤伶伶的背影,不可怕,却总让她在梦中喘不过气来。


      她推开一扇门,果然看见了闭目躺在床上的叶灵和床边低头不知在想什么的叶骞泽。


      叶叔叔还是没肯将叶灵转到精神科的病房。


      叶灵陷在白色床单里的身子小小的,脸色白得和整个医院的背景浑然一体,即使陷入无意识中,她的手仍然牢牢抓紧叶骞泽放在床沿的手腕。


      叶骞泽察觉到动静,微微抬起头来,看着向远,没有惊讶,也没有言语,只是静静地看着她一步步走近床前。


      几天没见,他的眼眶都陷进去不少,下巴上有了青青的胡渣,向远还注意到,他被叶灵抓住的手腕上全是斑驳的抓痕和指甲掐出的半月形瘀伤,可以想像守在这样一个疯魔的病人床前,是怎样的身心俱疲。


      可是这不是他自找的吗?大多数人的伤心和苦痛都是自找的,像她自己,像他,像叶灵,有什么值得同情的?向远站在叶骞泽的身旁,俯视他的伤口,她已下定决心让自己不再自苦,可他要什么时候才能解脱?


      沉默持续了很久,房间里只有叶灵悠长而有规律的呼吸声,她睡着了,而且是陷入了深深的睡眠,也许这是药物的功效。


      “向远。”叶骞泽轻轻吐出这两个字,而向远几乎辨认不出这略带粗嘎的声音是出自他的嘴。


      他缓慢地垂下头去,向远与他离得很近,这一低头,他的额头几乎就蹭到了她的手臂,她的手缩了缩,但没有挪开,于是感觉着他的头慢慢地靠在了她的手上。


      “向远,你那么聪明,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向远略张了张嘴,然后无声地笑了,他问她该怎么办?他竟然问她该怎么办!这个男人,他究竟是太过残忍,还是太过天真?然而她没有办法愤怒,因为她知道,他是真的把她当作一个知心好友,他累了,于是没有办法在这个好友面前掩饰他的彷徨。


      向远不知道为什么叶骞泽明明不是对叶灵无心,却一再地抗拒,最后闹得这样的收场,她甚至不想知道那个答案,那是他们的事情。


      她可以用四天的时间说服自己,即使再爱叶骞泽,也不能继续在一段没有希望的感情上虚掷,却没有办法伟大到为他们的感情指点迷津。


      她心甘情愿放弃,是为了保全自己一颗心,而不是为了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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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慵懒
    2013-3-28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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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72#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9:1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即使退一万步,真正站在一个好友的立场,她也坚定地认为叶灵并非良偶。


      所以,向远冷笑一声说道:“你问我该怎么办?如果我说,让你别再陪她疯下去,你肯听吗?”


      “她是我妹妹!”叶骞泽有些震惊地看着向远。


      “你比我更清楚你们不是什么兄妹,少自欺欺人行吗?再这样下去,她迟早会拖死你!”


      向远抬高了语调,她看见叶骞泽担心地看了一眼床上叶灵,他的注意力不在她身上,而是担心她的话惊醒了叶灵。


      这个发现让向远忽然心灰意冷,觉得刚才自己的激动如此无谓,她想,她总在做无谓的事,就像叶灵当初在野鸭潭一心求死,她眼巴巴地去救她干什么,对于有心沉溺的人来说,你拉她(他)一把,不见得是帮她(他)。


      她退后了一步,又一步,“算了,当我什么都没说过,骞泽,好自为之。”


      她打开房门,不期然看到叶秉林面无表情地站在门外,不知道已经来了多久。


      “叶叔叔?”


      叶秉林好像这才回过神来,流露出一脸的着急,“向远,我正找你呢,是这样,老家那边你李二叔给你打了电话,在学校找不到人就打给我了,说是向遥在学校……有点事,让你尽量赶回去一趟。


      我跟他说了,你腰伤得不轻,现在回去是不可能的,最好你给李二叔打个电话,问问究竟是怎么回事。”


      向远给李二叔打了电话,结果她还是没能按叶叔叔说的,沉住气,什么事都等腰好了再说。


      受伤后的第九天,当她终于可以大致行动自如之后,她没有听叶叔叔夫妇的劝阻,登上了返乡的火车。


      叶昀吵着要跟她同去,被她狠狠斥责了一顿,她说,学生就应该以学业为重,你马上就要考期末考试了,跟着我去干什么?骞泽原本给她订了机票,她也让给退了,只要没有大动作,她的腰就没有问题。


      回到李村已经是动身的第二天晚上,李二叔夫妇听说了向远腰不好,特意到村口去接她,向远谢了又谢,这些年,虽然在钱方面她没有少过向遥的,但也多亏了李二叔夫妇的照应。


      向远其实在过去几年基本上每个寒暑假都回家陪向遥住一段时间,不过向遥对她千里迢迢赶回来总是一付不以为然的样子,不是怪声怪气地说:“大忙人回家看我,真是受宠若惊。”就是说:“你是怕我趁你不在把这老房子烧了还是卖了……”


      向遥跟叶昀一样,十六岁,正值青春期,尽管向远自己好像没有经历这一时期,但她可以理解向遥在这个时期的叛逆和别扭,所以通常不跟她计较。


      有时向遥过火了,她干脆就回去得少一些,眼不见心不烦,但向遥用的花的从来没有少过。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向遥打电话给她,除了要钱,没有别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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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慵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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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9:1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一路上,李二叔和李二婶担忧地说了不少向遥的事情,向远越听,脸色就越往下沉。


      回到了家,门是虚扣的,里面黑洞洞的,显然向遥不在家――正值周末,向遥晚上不住校,她明明知道向远这一天会回来。


      “这个向遥,真是越来越不懂事了。”李二叔唠叨着,帮向远拉亮了灯,李二婶去给她整理好被褥,向远舟车劳顿之下,一动不动腰伤也是隐隐作痛,她挣扎着给两个老人家倒了水,还好水壶不是空的,然后坐了一会,也不见向遥回来,便说服了二老先回家休息,离开之前,她悄悄地把一卷钱塞到李二叔手里,老人还想推辞,被向远制止了。


      这些年,她和向遥姐妹俩受李二叔一家照顾不少,她点滴都记得。


      李二叔夫妇离开了之后,向远就一直坐在堂屋的方桌前等着向遥回来,家里的老爷钟敲响了十二下,她才听到了门口的动静。


      从脚步声可以听出,向遥不是一个人,她听着门口的男女笑闹着道别,然后有一个脚步声走远,她就连打开门去看个究竟的力气也没有。


      向遥推门进来,看到坐在桌边的向远,笑容凝结在脸上,过了一会,才露出个小小意外的表情,“啊,你回来了,对了,你说过的。


      我忘记了,怎么办?”


      向远指了指自己身边的位子,示意她坐过来,“忘记了当然不要紧,你只要告诉我,这么晚了,你从哪里回来。”


      “哦,跟几个朋友去村里的录像室看影碟。”向遥漫不经心地边说边倒水喝。


      “朋友?除了村里那几个二流子,还有谁会在那种地方混到半夜?”


      “随你怎么说。”


      “别人我管不着,可你看看你像什么样子,你跟那些二流子有什么区别?”向远看着向遥那一身奇装异服,她开始后悔自己管教这个妹妹太少。


      “你在管我吗?你现在终于想到管我了?我跟你说,我不用你管。”向遥远远地,挑衅地看着向远。


      向远并不生气,“不用我管?可以,从我不管你的下一分钟开始,你别再开口问我要一分钱,然后你再去试试,在你不偷不抢不卖的情况下,你能不能自食其力,又或者,你的‘朋友’会养活你。”


      她见向遥不说话,便继续说道;“我也不想管你,可是你得管管自己,别闹出那些破事,让人把电话打到我那,我都替你脸红。


      向遥,你过来……我让我过来听见了没有!”


      她声音不算大,但向遥杯里的水溅出了几滴,迟疑了一下,还是老老实实坐到向远的对面。


      “向遥,说实话,你是不是觉得我亏待了你?”向远看似心平气和地说。


      向遥还是不吭气。


      “你不说话?那我继续猜,你很缺钱用?”


      向遥的脸顿时刷白,有些慌张地摇头,向远冷冷说道:“你就缺那十块二十块零花钱?缺到要在学校宿舍偷的地步?你没有的话可以说一声啊,我那次没有给你,啊?”她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把零钱,没头没脑地朝向遥脸上扔,“你说啊,你为什么要偷?你成绩不好,不爱念书,不思上进也就罢了,我没指望你什么,只求你踏踏实实做人,结果呢,你跟那些不三不四地人鬼混,在学校小偷小摸被老师告到我这里来,你究竟想干什么,你说啊,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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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9:1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向遥缩了一下,然后咬咬牙,“我就是爱钱怎么样,你不也一样!”


      向远气得发抖,“至少我每一分钱都光明正大,你跟我比?!”


      “我比不了你,连做你妹妹都不配,你什么都比我强。


      你做什么都是对的,我做什么都是错的。


      你从来就不喜欢我。”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你?你太不争气!”


      “在你心里面,除了你自己,还有谁是争气的,我、爸爸,我们在你眼里都是寄生虫,是多余的。


      对了,你最喜欢的是向迤,可是他死了,所以你更加恨我,你一定在想,那天死在潭里的那个人为什么不是我。”向遥忽然泪流满面,她是个漂亮的女孩,继承了父母五官的所有优点,向迤跟她长得很像,如果活到现在,应该也是个俊俏的小伙子。


      她的话逼得向远不得不又想起了弟弟在水里漂浮的身影,惨白的,肿胀的,向迤,她最贴心的小弟弟。


      向远觉得自己痛得没有办法呼吸,腰部,还有腰部更往上的地方。


      如果向迤还活着,她就不用因为世界上只剩向遥这仅有的一个亲人而不得不对她好――没错,她也想过,为什么死的那个人不是向遥。


      “你没资格跟我提向迤。”向远一字一顿地说。


      “我也不想提他,可我天天一闭上眼就看得见他。


      那天我只是跟他开个玩笑,装成溺水的样子喊救命。


      我怎么想得到他会真的跳下来,怎么想得到他的脚会抽筋?我想去救他,可是水忽然变得很冷,我很害怕,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他沉下去,连伸出来的手都不见了。


      我们都吓呆了,邹昀也吓呆了,这主意原本也有他一份,看着向迤跳下水的时候他还在背后偷笑,可最后只会哭……向远,你以为向迤死了我不难过吗,他跟我从存在那一秒就在一起,我愿意代他去死,我死了,他活了,你就高兴了,可是现在我没办法,没办法,你知道吗?”


      向远听得像出了神,向遥撕心裂肺的哭泣声仿佛跟她隔着一道看不见的墙,只有一些声音似远似近地透过来,“我心里也很痛,很痛,你知道吗,你知道痛吗……”


      痛吗?痛吗!


      她忽然起身给了向遥一个耳光,然后身边的一切才安静了下来。


      “你说你痛,问我知不知道。


      我告诉你,我不知道!就像这一巴掌打在你身上,你很痛吧,啧啧,半边脸都红了,可是我一点感觉都没有,真的,痛的只有你一个人而已。


      我就是要让你知道,世界上没有什么感同身受,你觉得自己心肝都撕得血淋淋的,肠都铰断了,其实别人一丁点都体会不到,看你表情恐怖,同情一会,接着该舒服还得舒服,该高兴还得高兴,因为你是你,我是我,他是他,我们的心我们的肉长在各人自己身上,酸甜苦辣,自己尝的味道只有自己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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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9:1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别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别要求别人懂你的感受,叫得再大声也白费工夫,不怪别人冷血,怪你自己没防备。”


      向远说完,看着向遥打了个寒颤,她接过向遥手里的杯,用力摔在地上,清脆的破裂声在夜晚令人闻之惊心,向远的声音却平静无澜,“你再这样下去,就像这杯子一样,摔烂了,扫扫就该扔了,别人却都还是好好的。


      你最好记住我的话。”


      她朝房间走去,移动脚步的时候发现腰都直不起来,向遥动了动,像是想去扶她,却没敢走过去,只知道喃喃地问,“你腰怎么了。”


      向远冷笑了一声,“看见了吧,腰疼的是我,你会有感觉吗?”


      她走回自己的房间,这天晚上她说了太多的话,有些话是早想说的,有些话是不该说的,可她都说了。


      说出来之后,她竟然感觉比之前任何一天要轻松,那番话也许不止是对向遥一个人说的。


      关上门之前,她叫了一声仍在发呆的向遥,“把地板扫扫,收拾好东西,做好转学的准备。”


      


                      第二十二章 原谅


      叶骞泽教书育人的梦想最终也没能顺利实现,他拗不过父亲的固执,也拗不过自己心中身为长子的责任感,尽管对经商从无兴趣,叶灵病情稍稳定一点之后,他还是回江源上了班,作为叶秉林的助理,开始学习着打理父亲闯下来的事业。


      向远在毕业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为向遥转学,新的学校选在G市的一所全日制寄宿中学,向遥没有城市户口,转学颇费一些周章,向远大学几年的小小积蓄几乎耗尽,其中叶秉林也没少帮忙。


      向远深知这几年得益于叶家甚多,没有叶秉林,这一路她必然没能走得如此顺利。


      临近毕业之即,她不是没有想过今后进入江源,为叶叔叔的事业出把力,叶秉林也不止一次提过让她离开学校后直接到江源财务部报到。


      可是随着毕业的时间越来越逼近,叶秉林眉头越来越深锁,原本以为顺理成章的事情却一拖再拖,好几次他看着向远,似乎都是心里有事难以诉诸于口。


      终于有一天他把向远叫到家里吃饭,单独跟她谈了谈今后就业的问题。


      他说:“向远,叶叔叔一直看好你,你学的是财会,但是以你的机灵,何必去做一个小小的财务,要不这样,你学校的手续办清楚了,直接到江源来,叶叔叔给你安排一个好岗位,正好人事部需要一个劳资统计,你先做着,慢慢熟悉一下企业的环境,以后一定会有发展的……要不,就到董事长办公室做我的助理,和骞泽一样帮帮我的忙?”


      叶秉林的话说得很谨慎,向远心里顿时明镜似的,不用费心思去猜,一定是叶叔叔在把她往财务部安排的时候遇到了阻力,而这阻力来自于什么,大家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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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76#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9:1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即使公司是属于叶秉林的,他在江源有完全的话事权,但很多时候,他不得不从全局出发去均衡考虑,不说别的,财务总监叶秉文是他的亲弟弟,而向远只是个值得欣赏的小朋友,再看重,也是外人,他会不遗余力为她考虑就业的安排,却不至于因为她而跟弟弟叶秉文过不去。


      说实话,向远选择财会专业完全出于她对数字及账目天生的好感,至于毕业后是否一定要去做一名会计师,她并不执着,所以原本去哪个部门对于她来说都不是个大问题,然而叶秉林此时的犹豫却提醒了她一件事,她原以为自己进入江源是报答叶家,可从现在看来,她也许是在给别人添麻烦,叶叔叔越是想尽办法给她一个好的安置,她就越体会到这一点。


      做个劳资统计员,凭着叶家的关系进入江源,想必是轻松又顺利的一份工作,做叶叔叔的助理,也许更是威风,不过江源虽不错,她向远要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也并不是一件难事,明知道江源有人不欢迎她,她又不是不能自食其力,何苦给别人添麻烦?


      所以向远对叶秉林说:“对不起,叶叔叔,我打算在外边找工作。”


      “胡闹。”叶秉林说,“放着现成的工作不干,你去外边找工作,是看不上江源还是跟叶叔叔见外。”


      向远笑道:“说实话,有叶叔叔您在,我进到江源就是大树底下好乘凉,求之不得的事情,不过我就是怕太安逸了,想趁年纪不大,在外面见见世面,今后要是碰壁了,说不定还得灰头土脸地求您给我安排个地方呢。”


      叶秉林也不糊涂,他知道向远的意思,她虽年轻,却是个再明白不过的人,既然说出了这番话,心里想必已有了决定,她这样的人,就算出去闯,又能吃亏到哪里去,他没有什么不放心的,只不过遗憾罢了。


      他叹了口气:“你说的也对,趁年轻多闯闯是好的,叶叔叔要是拦住你的话就是不近人情了,不过我老了,骞泽也不知道是不是个做生意的料……”


      向远会意,“叶叔叔您年轻着呢,三个叶骞泽都比不上您,不过要是那一天有用得上的地方,就算是给您擦桌子扫地,只要一句话,我没有不回来的道理。”


      “你这孩子就是会说话。”叶秉林笑了起来,随即又和蔼地拍了拍向远的肩,“既然想好了,就去吧,需不需要我给你介绍几个老朋友的公司。”


      “需要的时候我一定会跟您开口的。”


      向远从叶秉林的书法走出来,叶昀就等在走道一旁,看见她就跟上去问:“向远姐,你什么时候搬过来?”


      这还是向远从老乡回来之后第一次单独跟叶昀打照面,她克制住翻涌而上的异样感觉,淡淡说道:“搬?谁说我要搬?”


      “你到我爸公司上班,他不给你提供宿舍?阿姨都说你会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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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9:1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你代我谢谢阿姨。”向远说,“我大概不会到江源上班。”


      “为什么?”叶昀顿时又惊讶又失望。


      向远朝楼下走:“没有为什么。”


      她的转身很及时,所以叶昀察觉不到她眼里一闪而过的恨意,回来的路上向远已经反复跟自己说,叶昀是个好孩子,即使向遥那天说的话都是真的,当时他毕竟年纪太,――然而她无法说服自己,若不是他们的一场恶作剧,也许今天在她身边欢笑的应该是向迤,她的亲弟弟。


      叶昀不依不饶地追着她下楼,“别以为我不知道,是因为我哥,你生他的气,所以连带着生我们全家的气。”


      “没有的事。”她依旧头也不回。


      “向远姐,你去哪,向远姐,你先别走啊……”


      他叫得向远心烦意乱,不得不在最后一级阶梯刹住了脚步,“烦不烦,啊?烦不烦!”


      叶昀没料到她的忽然驻足,差点撞到她的身上,脸一阵红一阵白的,忽然听到向远低声说了句:“我不是你姐。”


      他愣了愣,慌张地笑了一下,似乎想证明她像以前那样逗自己开心,然而连她的眼神都陌生了,他顿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一只手扶住墙,茫然地抠着墙纸的纹路,眼神如迷路的小花狗。


      “又要掉眼泪了吧,哭吧哭吧,没出息的家伙,多大都不会长进。”向远避免跟他目光交流,嘲笑道。


      没想到他偏是忍住了,梗着脖子,“谁说我会掉眼泪,我跟你说过不会再哭的。”


      “我跟你说过的话有那么重要吗?叶昀,其实我不是你的什么人,你不用这么……”


      “你不是别人。”


      向远在他斩钉截铁的一句话中词穷,苦笑了一下。


      叶昀不知怎么的,似乎又找到了说服了自己的理由,“向远姐,我知道你心情不好,你冲我发火,发完了心里就舒服了,没有关系。”


      她忽然有些害怕他那点小小的振奋,无意识间手抓住了扶梯尽头那光滑的大理石球,触感透心的沁凉。


      她想冲着这个男孩吼:“你为什么要这样在我面前委曲求全,不就是因为你的过失吗,不就是因为你和向遥一样,变相地害死了向迤吗?”


      当然,她不会那么问,这里是叶家,她不想惊动任何人,也不愿意自己的情绪失控,更重要的是,就算她得到了一个答案,那有意义吗?即使他说“是”,她的心里就会好过一点?没有什么可以让向迤活过来了,没有。


      即使叶昀愿意拿命来抵,她的阿迤,已经死在几年前的那个秋天,尽管她多么不愿意承认,然而,一切都是命,是向迤的命,她和他姐弟的福分就只有那几年,现在活着的,贴心的人是叶昀。


      她何必去管他对她的好是出于赎罪还是习惯,也许他自己根本就没有答案,活的太明白并不会让日子变得更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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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9:1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这些年,在对向迤溺水的细节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她和叶昀不是也有过亲姐弟一般岁月吗。


      向远匆匆离开向家,甚至没有跟叶秉林夫妇打声招呼,任凭叶昀追出去很远,她也没有搭理。


      也许在下一次见面,也许在下下次见面,她就会心无芥蒂朝他微笑,然而现在还不可以,她需要时间,哪怕只是一点点的时间。


      


                      第二十三章 永凯


      从决定自谋出路那天开始,向远便正式地开始了找工作的历程,她投简历的第一个地方是永凯集团,这个以竞争残酷而著名的地方。


      如果说江源是一个成功的地方企业,那么永凯就是一方巨擎,它的拥有者章氏数代豪商,新中国成立之后与政府关系密切,十年浩劫虽然蒙难不少,但八十年代初以房地产重新起家,时至今日企业版图已拓展成集房地产开发、生化、电子业为一身的上市集团公司,全省著名的纳税大户,现任永凯的掌门人章晋萌也同为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商会执牛耳者。


      永凯大厦第十七层的会客厅,零落有致地坐了好几十号人,在人口密度如此高,而又没有任何强制约束的情况下,这是向远印象中安静程度仅次于图书馆的地方。


      永凯年度招聘会的第二次面试现场,向远经历了初试时年末抢购一般的拥挤,还有设在星级酒店的初试那人头攒动的场面,向远觉得自己今天得以坐在这里,不管最后被录取与否,都算长了见识。


      会客厅里安静地诡异,唯有纸页翻动的细碎响声,还有人事部前台小姐甜美的嗓音:“下一位,×××”。


      那些进出小会客室的脚步或沉重或轻松,有些三分钟不到就去而复返,有些在里边一待就是一刻钟,出来的时候嘴角自然有隐约得色。


      大概能够幸存到这一步的都是个或大或小的“精英”,向远想,莫非“精英”都是遗世独立的?否则她身边的这些衣冠楚楚的人为何一个个正襟危坐、眼神淡漠、面容矜持,明明等待是如此枯燥而漫长,竟然没有谁和谁互相交谈讨论,不是专注地看着手里的材料,就是独自作思考状。


      向远自知走出校门时她虽算得上履历辉煌,但坐在这海龟扎堆、才俊云集的地方着实不起眼,但她不认为这个时候紧张对待会的面试有任何帮助,可又无其它事可干,只得随手翻开着永凯的宣传内刊,直到感觉自己身边的空位被人填补了。


      向远抬起头来看了一眼刚坐在她身边的人,眼睛来不及防备,被晃得一花。


      怪不得她少见多怪,在主色调非黑即白的面试现场,忽然多了这么一个人,就像肃杀的水墨画被泼上一小片朱砂。


      身边的这个女子一身鲜艳至极的橙色衣裙,乌眉红唇,面容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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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9:1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向远不知道这个女子是什么时候进入会客厅的,至少起初她没有见到――这样醒目的长相和打扮,走在美女云集的商业购物区或者夜店,都应该是受人瞩目的,可是出现在这个地方,未免有几分奇怪。


      “嗨。”橙色美女与向远视线相触,大大方方地打了个招呼。


      向远眼睛的余光已经看到周围的不少人故作不经意地朝她们这边张望。


      她确定了一下对方打招呼的对象是她自己而不是别人,这才笑了笑,不与陌生人交恶是她处世的准则之一。


      对方也朝她露出一个灿烂的笑脸,展颜之下,更显明眸皓齿。


      要是这身橙色打扮出现在另外的人身上,向远大概会觉得像极了一瓶会走路的鲜橙多,可眼前这女子却让她感到无比妥贴,这也许是穿这身打扮的人皮肤白皙,眉目清朗的缘故,至少决不招人讨厌。


      “好安静啊,太静了,像追悼会。”美女压低了声音对向远说。


      向远心有戚戚然,笑着点头。


      美女得到了响应,继而又朝她凑近了一些,认真说道:“你笑起来的样子有点像陆明君。”


      向远其实并不知道陆明君是谁,也不知道对方这句话是褒是贬,于是顺口也给了对方一句,“多谢,你不笑的时候像英格丽•葆曼。”


      “英格丽•葆曼”顿时笑得天花乱坠,“有意思有意思。


      我就知道这里的人里你最有意思,你穿得都比他们有个性得多。”


      向远低头看了一眼自己万能的白衬衣,明智地选择对她的评价不作回答。


      那女子好像这才发现自己的套近乎有些突兀,于是笑着自我介绍:“你好,我叫章粤。”


      后来,向远有一次问章粤,“我第一次见到你那天,你为什么穿一身那么奇怪的颜色?”


      章粤回答:“我那天出现在永凯之前,已经有一个半月没有在白天外出行动,所以想挑个阳光一点的颜色。


      我还以为我穿得很好看。”


      她也回问过向远,“那天面试的时候,四周静得要命,谁都不吭声,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话。”


      向远说,“通常像你这种打扮出现在公司里的,不是老板的女儿就是领导的小蜜,这两种我都不想得罪。”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当时相邻而坐的向远和章粤并不知道后来会成为朋友,她们打过招呼,相互自我介绍,话题依旧少得可怜。


      章粤百无聊赖,低声问向远,“这里坐着那么多男人,你觉得哪个最有型。”


      向远环视会客厅一周,最后选择了用手在面前的宣传册首页一指,那里是永凯大老板章晋萌在办公室内的工作照。


      其实当时向远并无百分百的把握确定章粤就是章晋萌的女儿,她指着章晋萌的照片回答章粤的问题没有讨好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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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80#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9:1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本来,章晋萌年过半百,但面容身材保养得宜,看上去甚至要比跟他年纪相仿的叶秉林要年轻十岁,他面目端正,眼神从容,想必年轻的时候可以迷倒不少女子,即使作为知名的成功商人,他眉宇神色间也并无锐气和疲于奔忙之色,浓重的书卷气使得他看上去更像一个商人。


      当然,向远认为的“有型”更多的是出于对章晋萌传说中眼光精准,善于抓住政策契机,投资鲜少失利的推崇。


      章粤当下拍了拍向远的腿,“眼光不错,你指的这个到现在都还是个风流倜傥的老帅哥,不过他不算,我是问在场的男人。”


      这个问题向远并不太感兴趣,不过枯坐着也是坐着,她配合地再次四处看了看,然后虚指了一下小会客厅的落地玻璃窗那头,端坐在主面试官位置上的年轻男人。


      即使隔着这么远距离看过去,用“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来形容他似乎也并不过分。


      “谁?”章粤好奇地挑高了眉。


      “那个艳尸。”


      章粤扑哧一笑,是她对向远说这里像开追悼会,那么人人必须瞻仰的面试官自然是就像是追悼会上那个惟一的主角――尸体。


      不知道是心灵感应还是什么,“艳尸”似乎意识到外面有人对他不寻常的关注,透过玻璃朝她们的方向望了一眼,然后抿嘴一笑。


      “他是对你笑吗?”向远问。


      章粤说:“是啊,我就是那个来找‘艳尸’吃午餐的寡妇。


      我跟你真有共同语言,你觉得有型的两个人,一个是我老爸,一个是我老公。”


      那一次面试,向远最终被“艳尸”――永凯的行政副总,也就是章粤的夫君、章晋萌的乘龙快婿沈居安录取,她不知道是因为她表现过于优异力挫群雄,还是章粤的枕头风最终起了作用。


      她成了永凯财务公司的一名成本核算会计,七个月后,她调职为沈副总的助理的助理,也就是副总身边的二级助理。


      沈居安在永凯主管市场开发,他和他身边的工作人员构成了永凯最前线的参谋部,和他谦和儒雅的外在截然不同的是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用永凯总部的人的话说,十八楼章董身边的人个个带眼镜,十七楼副总的小兵走路像是冲锋。


      沈居安就是这样一个充满了矛盾的人,据说他出生贫寒,没有任何背景,仅靠一付好皮相娶得章家公主,一跃成为东床驸马,可这个靠女人起家的男人在非议中一路高升,背后闲言碎语的人不少,但当面能找到理由撼动他的人却一个也没有。


      永凯的男人,谁都在心里鄙薄过沈居安,可谁都想成为沈居安――当然,也没有人可以代替沈居安,他坐拥如花美眷,却平均每天工作十五个小时以上;他就平时连对待大厦清洁工都彬彬有礼,笑容令人如沐春风,裁减冗员、打击商场竞争对手时却著名的“心狠手辣”;他从不否认自己靠一场婚姻谋得了如今的名利,却能让永凯的投资增长额短短三年内在他手中翻了一番……到了最后,所有的人能够挑剔他的最后武器也只剩下他“攀龙附凤”的婚姻,可他的婚姻偏偏是幸福的,在任何人眼里,他和章家大小姐都是神仙眷侣一般的恩爱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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