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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月不知心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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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3-28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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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271#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52:3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滕云很少看到向远用不确定的态度去赌一件事情,但转念一想,她过去是那么精明笃定的一个人,也不是事事都能如愿,世事能被凡人掌握在手里有能有多少呢?想到这里,他也就不再说什么。


    对于向远和叶骞泽的事,滕云多少也知道一点,向远虽然嘴上不说什么,从她的言行中,也很难找到这件事对于她的影响,多年的感情仿佛干冰一般,一阵烟后,化了就是化了,可她对叶骞泽到底还是在乎的,滕云是个再细心不过的人,他看得出来。


    叶骞泽近年来跟他父亲叶秉林在喜好上越来越相似,茶里独爱普洱,山庄的茶庄里便总有上好的普洱候着,有时别人送的佳品,向远也会有意无意地交给滕云,可滕云只喝咖啡,她再清楚不过。


    除了茶以外,叶骞泽平生唯一的爱好就是钓鱼,恰好滕云也是其中的高手,在这一点上,两人一拍即合,滕云几次出海钓鱼,叶骞泽都欣然前往。原本在公司的时候,叶骞泽跟滕云关系并不算亲近,一方面是因为他听闻过关于滕云性取向的传言,叶骞泽是个传统的人,虽然他不会因此而厌恶一个人,但是敬而远之是难免的;另一方面,滕云可以说是向远的心腹,向远做事的狠辣叶骞泽一直颇有微词,过去碍于夫妻的情面,他也不好说得太多,但是心里难免会迁怒滕云,觉得他必定也是个重利轻义之辈。哪知道近距离接触之后才发现,除了爱人不是女人这一点之外。滕云和普通人没有什么不同,甚至还是个相当有意思的普通人,两人在喜好和生活情趣方面都颇有相似之处,加上滕云办事妥贴,仿佛自己需要的东西他总能提前一步预备在那里。就这样,叶骞泽和向远夫妇渐行渐远之后,和滕云反而走得近了一些。只是,他不会也不愿去深究,以滕云的忙碌,尚能每周都抽出一两天陪同他这个富贵闲人钓鱼喝茶,究竟是为了什么。


    向远很少会在滕云面前提起叶骞泽,奇怪的是,滕云却会频繁的在她面前说起叶骞泽的事情,叶骞泽说过什么,叶骞泽做过什么……事无巨细。向远最不喜人啰嗦,可滕云说的时候,她会不作声地听,也很少评价。原来夫妻做到这一步,她有的时候竟然需要通过旁人的口,才得知他的行踪。


    南国的四月,已是夏日伊始。向远将车开进山庄的林荫道。在遍布的树荫下,心情也觉得荫凉了许多,山庄的环境还是颇为不错的,而且胜在幽静,这也是滕云打电话给向远,说有事请要跟她说,向远没让滕云到市区去,而是找了个时间自己过来的原因。


    这条林荫道是山庄的主干道,西边是客房区、办公室以及总台所在的位置,东边是温泉和活动场所,因为是下午一点多左右,四处都没什么人走动,偶尔几个,也是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满树的蝉声,叫得人昏昏欲睡。车行至中心停车场附近东边岔路上忽然有人跌跌撞撞地疾步而来,差一点撞上向远正欲拐弯的车子,好在她刹车及时,那个人也吓得连连退了几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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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慵懒
    2013-3-28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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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272#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52:3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山庄里的人,不是员工就是客人,虽然是那人莽撞,向远也并没有打算计较,谁知那人看到她的车之后,大惊失色,掉头欲走,没走几步,却又折了回来,竟有几分慌不择路的意味。


    向远原本还没有过多地注意那个走路冒失的年轻人,这下却不免多看了两眼,她自问虽然算不上亲切,但至少也不会将一个好端端的人吓成这个样子。


    不看还不知道,那人原来是叶家的司机小陈。小陈是叶秉林的司机老陈的儿子,老陈快到退休的年龄了,跟了叶家许多年,现在已经很少出车,只是负责叶秉林的一些日常接送,也算是对他辛辛苦苦几十年的照顾,叶秉林曾特意关照让老陈待业的儿子接父亲的班。现在的叶家原本就没剩几口人,叶昀是不喜欢这一套的,向远出出进进又都是自己开车,所也叶骞泽就让这个小陈做了他的司机。


    小陈算是近半年来才跟随叶骞泽的,跟向远交道打得少,向远只听说这个小伙子人还算机灵,做事也勤快,话倒是没说过几句。今天看他的样子,却像是先认出了她的车,避之唯恐不及。


    通常情况下,小陈除了帮叶骞泽开车,没有别的差事,向远看了一眼停车场,叶骞泽的车子果然也在那里,她想到小陈之前的匆忙和认出她之后的惊慌,不由狐疑,停下车走了出来。


    “向……向总。”小陈知道避不过,只得硬着头皮打招呼,脸却怪异地扭向一边,似乎尽可能地与向远打照面。


    其实两人离得如此之近,向远从下车那一刻起,就已经看到了他身上的伤痕累累,鼻青脸肿不说,后侧的浅色T恤上尽是凌乱的脚印,显然不久之前曾经被人狠狠踢打过一番,样子狼狈之至。


    向远再次环顾四周,空无一人,只有小陈还在掩耳盗铃地遮掩。向远按捺住惊讶问道:“你慌什么,大白天见鬼了?叶先生呢?”


    “叶先生,他……他不在,让我开他的车来拿点东西。”小陈似乎相当害怕向远,一张脸怎么也不敢直面她。


    向远也不跟他捉迷藏,“你拿什么东西弄成这个样子?”


    “我摔了一跤,真的,不小心摔了一跤。”


    “是吗?”向远莫名地笑了一下。


    小陈自知在她面前很难糊弄过关,头几乎要垂到胸口,紧紧抓着车钥匙的手都在不自觉地抖。小陈和向远没有打过几次交道,但是向远的厉害他是早听闻过的,眼前,她的话越少,他就越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我,我……没打架。不,我是说……”小陈脑子都乱了,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向远却打断了他,“行了,你摔到地上也好,摔到别人脚底也好,这一身像什么样子,山庄里有医务室,不过你要是急着离开的话,也赶紧去市里的医院处理一下,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去吧,还站在这里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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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3#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52:3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小陈愣了一下,似乎不敢相信在向远这么轻描淡写几句话之下就得以脱身,反应过来之后,低着头,逃也似的开了叶骞泽的车就往山庄大门走。


    向远看着那辆熟悉的车离开,心中的疑云却丝毫未散。山庄可以说是叶家的产业,谁能在这块地盘上将叶骞泽的司机打成这个样子?小陈见到她时莫名的恐慌,难道仅仅是因为闯了点祸害怕被责备吗?她隐隐察觉到事情绝对没有那么简单,可是刚才她轻易放走这个小伙子,是因为她知道,小陈有事情刻意瞒着她,这个时候,问也是问不出个所以然的,只会逼着他编造一个又一个拙劣的谎言。更重要的是,司机在某种程度上就是雇主最贴身的人。向远不愿意追根究底,伤了叶骞泽的颜面。是她越来越不了解叶骞泽了吗?她和叶骞泽毕竟是夫妻。然而,她竟然完全猜想不出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有秘密的人究竟是小陈还是叶骞泽?想到这里,一种莫名的烦躁和不安却渐渐笼罩在向远心头,就连这烈日下地天空,都觉得分外让人晕眩。


    山庄服务总台就在停车场的对面,向远定了定神,走了过去,总台的服务员眼尖,早早就看见了她,刚在一旁的沙发落座,一杯冰水就送了上来,向远喝了两口,凉透了的水沿着喉咙一路到胃部,让心中的燥热在一个激灵后消遁了不少,她才想起给滕云打了个电话,滕云说,立刻就从客房区赶过来。


    放下了电话,有人把冰镇过的毛巾送到向远的手边,她接过,转身朝殷勤而周到的服务员笑了笑,却这才发现端着毛巾托盘站在她左后方的人居然是桑拿中心的崔老板。


    “呀,真是不好意思,差点把崔老板当成了服务员小妹,见笑了。”向远站起来跟崔老板握手,不知道为什么,对于突然出现在这里的这个人,她并没有感觉到很意外。


    崔老板朗声大笑,“向总贵人事忙,能为您服务,也是荣幸之至。”


    两人相互谦让着对面而坐。崔老板对向远一贯都非常尊重,礼遇有加,对于向远而言,崔老板的生意虽说是寄于山庄之下,但是她心里清楚,这个姓崔的男人虽然看上去礼貌而谦逊,但是实际上能在他那个行当混得开的,都不是什么善与之辈,他又尤其是个狠角色,据说早年黑道发家,什么勾当都做过,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后台背景也不小,前几年犯过一些事,可也没人敢太岁头上动土,这几年开始正儿八经地做“生意”,已经算是收敛圆融了不少,让向远敢于跟他合作的原因是,崔老板这个人虽然心狠手辣,但是却是出了名的恩怨分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表面功夫又做得相当漂亮,甚少斗勇耍狠,算是他那一行少有地聪明人,所以,山庄成立之后,也一直跟他合作无间,他和负责山庄经营管理的滕云关系也颇为不错,向远待他也始终十分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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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52:3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崔老板的生意并不限于山庄一处,他也不是一个会闲来无事找人坐下来喝茶的人,向远知他必是有事,两人寒暄了几句,她便决定不再绕弯子,开门见山地说道,“对了,崔老板,我最近来得少,有件事想跟您打听一下,不久前我看到我们家小司机鼻青脸肿地走出去,说是摔了一跤,不知道您或者您的人有没有看到他摔在哪了,那么大一个跟头。”


    崔老板双手交叠置于桌前,笑容彬彬有礼。“向总是个爽快人,我也就明人面前不说暗话,说实在的,我听底下的人说,向总正好有空过来,我就是为了这事专程来给您道歉的。”


    向远轻轻挑眉。“是不是我们小陈不懂事,给崔老板惹了什么麻烦?”


    “哪的话?”崔老板连连摆手,“说起来实在是不好意思,其实是因为我那边养了几条狗,年轻人嘛,好奇心重,就逗着其中的一条玩了一会。我们那看狗的人也是胡闹,一时冲动,就起了冲突……”


    向远没有说话,定定地听着崔老板往下说。崔老板玩着自己修剪得相当干净平整的手指甲,似笑非笑地说道,“本来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您也知道,谁没个特别喜欢的东西,被人摸了碰了,心里总有个疙瘩,我们那看狗的年轻人也是这样,他最喜欢的偏偏是你们家小陈看中的那一条,这才出手重了一点。后来我也教训了他几句,可他还顶嘴了,说那逗狗的人摸两下,玩两下也就算了,可怎么能动了要偷狗的心思呢。这不是不要脸地挖别人的心头肉吗,所以他就再也没有忍住……我说,简直是胡闹,再忍不住你也得看看人家小陈是谁,打狗也要看主人,否则让人误会了,还以为我们看着主人来打狗……向总,说到底,下面的人素质低,我代他赔罪,事情已经过去,该赔的医药费我们一点也不含糊,你我一直合作愉快,今后也会合作得更好,希望不要为了一条狗坏了和气才好,您说呢?”


    向远过了很久才将视线从崔老板的那双保养得益的手上挪开,那双手的指关节处,尽是新伤的红肿,这样的伤向远是熟悉的,她曾经在叶昀的手上看到过,那时,叶昀发狠地把那些说他漂亮得像女人的同学揍了一顿,拳头落在别人的身体上,自己的手关节也肿了好几天。


    向远觉得耳边一阵嗡嗡地响,落地的玻璃窗外太阳毒辣得直指人心,也许是为了掩饰自己片刻的失控,她低头匆匆地喝了一口,却呛了一下,怎么也咽不下去,太苦了,明明还是先前的一杯清水,不知什么时候完全变了味道。


    见她轻咳了几声,崔老板连忙起身照看,服务员也紧张地走了过来,向远抓过杯子,递到了服务员面前,“帮我换一杯,不……就这一杯吧,帮我放糖,一整勺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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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5#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52:3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服务员迷惑不解地领命而去。


    “向总……您没事吧?”崔老板的声音透着关切,隔着玻璃,向远看到滕云快步走了过来。


    她深深呼吸了几下,面对眼前的人已经足够镇定,“崔老板,如果我没有猜错,那条惹事的狗应该还是母的吧?”


    崔老板慢慢将背靠在椅背上,“您是个聪明的人,我喜欢跟聪明人说话。”


    就在这时,滕云已经走到桌边,崔老板站了起来,拍了拍滕云的肩膀,“不打扰你们谈正事了,我先走一步。对了,我那条船现在也是闲着,什么时候再出海,也就是一句话的事。”他说完,不忘跟向远欠身打了个招呼,“向总,我们再会。”


    “再会。”向远笑脸相迎。这个笑脸维持了很久,直到换了滕云坐在她的对面,她的笑意依旧未褪。


    “你有事瞒着我,滕云。”


    “向远……你知道有些事我无法控制。”滕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最后无奈地摊开了双手。


    他是了解向远脾气的人,此刻放弃解释的姿态无异于默认了她的猜测。


    向远良久地看着窗外,树叶很绿,天空很远,午休结束之后的道路上人渐渐多了起来,一切井然有序。过了很久,她才自言自语一般说了句,“你说,为什么女人总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晚上,向远回到叶家,叶骞泽不在,她试着去想,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也变得忙碌,可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然后,向远试着推开了书房的门,逐一地拉开书桌上的抽屉,没有任何一个上锁,也许叶骞泽认定她不是一个多疑的女人,他不知道,所有的女人在面对这一刻,其实都一样的。


    每一个抽屉都整理得干净整齐,这是他们兄弟俩相同的好习惯,里面都是些再平常不过的东西,向远合上最后一个抽屉,失望之余,竟然长长的松了口气。


    叶骞泽是个念旧的人,很多用过的物件都不舍得丢弃,尤其是旧照片,不但满墙都是,就连书桌上也摆了不少,有他生母的,也有叶秉林和叶太太的,当然,少不了这家里的每一个人,尤其是叶灵。向远注意到其中一张,竟然还是多年前,叶灵第一次到婺源,他追赶了去,然后他们和叶昀三兄妹在大槐树下的合影,按快门的那个人正是向远。发黄的照片里,三张容颜都只是记忆中的模样,旧物犹在,人事却已全非。


    向远拿起了那个像框正待细看,一个金黄色的小东西却随着像框的挪动从书架上掉落了下来,赤金的戒指,平淡无奇的款式,上面镂刻着两个小字:平安。


    难道,自欺欺人也需要一点点地运气?


    向远把那个金戒指放在掌心,翻来覆去的细看,仿佛是什么稀罕的物件,最后,她紧紧地合拢了手,紧紧地,仿佛那个金属的小环烙进了她的血肉,如同一个最丑陋恶臭的脓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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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6#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52:3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第七十三章 故事


    如果这一刻,叶骞泽站在面前,向远毫不怀疑自己会像所有察觉到自己婚姻里出现了第三人的妻子那样,质问他,责骂他,期待他的解释,又或者她会把这个太过熟悉的金戒指狠狠朝他脸上扔,可是,现在她并不知道叶骞泽在哪里。


    向远披了件外套,就这样坐在书房里一直等,书桌上的旧式闹钟指针从8指向了11,整整三个小时,他没有回来。然而,就是这三个小时,已经足以让向远的愤怒沉淀,就像火焰消失,沉淀下来的是灰烬。


    叶昀上楼的脚步声传来,轻而快,向远认得他们每一个人走路的声音。他经过书房门口的时候,探了个头进来,“咦,向远,你怎么坐在这里,我还以为是大哥。”


    “哦,我闲下来没事,找本书看看。”向远扯了扯披在肩上的衣服,站了起来。


    叶昀顿时来了兴致,“你也会闲下来?可大哥能有什么好看的书啊,不是哲学就是宗教,闷得很,我房里倒是有很多很多的杂志,你要不要来挑几本。”


    “不用了,我随便翻翻,正好可以睡觉。”她说完才发现叶昀有些失望,笑了笑,“下次无聊就去找你借,我也准备睡了。”


    叶昀的身影从书房门口消失,向远松开了紧握着那个戒指的手。都说情比金坚,其实金子相当的软,不费力的一捏就变了形状,还好这一个只是在她的手心留下了环形的红痕。她若无其事地将戒指放回相框后的位置,走回自己的房间,关门的一刻,终于听到了叶骞泽开门走进屋内的声音。


    他总算回来了,可向远现在已经觉得没有什么可以说的。这是她选择的男人,她选择的婚姻,即使走错了路,别人或许会选择回头,可她向远不会,她不能让之前那一路上耗费的心力和光阴白白浪费。所以不管前面是什么,她也会继续往前走,一直走下去。不信就闯不出另外一片生天。就好像现在,她失去了爱,可至少得到了钱,很多很多的钱。


    次日,中午临近下班的时候,向远竟然接到章粤这个夜猫子打来的电话,说是好久不见,问她什么时候有空来“左岸”喝一杯。


    自从章粤被沈居安从法国追回来之后,向远确实有一阵跟她疏于联系,当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向远知道章粤还沉浸在她的“幸福”里,不愿意打扰。


    向远认识很多很多人,有穷的,当然更多的是非富即贵,那些人或许是她的合作伙伴,或许是她的衣食父母,也有的是养兵千日,以备一时之用。这样的交游广阔一直以来都让向远的事业受益匪浅,可是她的朋友却很少,在女性里,章粤恰恰是唯一的一个。


    章粤这个人,你不一定要跟她做闺蜜,分享女人的私密心事,但是她有一种魔力,让人很难不对她心生好感。就算她不是永凯的千金,左岸的老板娘,跟她对酌一杯,也是快事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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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277#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52:3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但是,向远在这个时候接到电话却犹豫了一下,她对章粤说,去是一定要去的,只是最近可能都会比较忙。


    章粤在电话那头毫不介意,笑着答道,“不管你哪天晚上来,只要我还在地球上,一般都在那里。”


    向远是个不太相信巧合的人,在她看来,所有的巧合都有迹可循,更何况,摆在她面前的“巧合”不止一个。“平安”和“长寿”,两个相似的戒指,沈居安山庄的频频光顾,叶骞泽的异样,崔老板的话里有话,还有那个叫袁绣的女人,甚至也包括章粤的这通电话……这一切之间都像有一根透明的线连接着,环环相扣,就像张巨大而无形的蛛网,把人笼罩在里面,而静静潜伏在网中央伺机而动的究竟是谁?是人还是命运?向远习惯了做织网的那一个,如今才体会到飞虫的恐惧,一个叶骞泽已经足够让她看不清方向,埋头撞进网里,在没有想好该如何脱身之前,她不敢妄动。


    一直到了晚上,向远结束了应酬,挥别了客人,坐在车上,却不知道该往哪里去,她忽然想起了章粤白天看似轻描淡写的邀约,如果“平安”和“长寿”这两个戒指当真是一对,那章粤自然也逃不开那张网。章粤是个聪明的女人,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她必然会有所察觉。向远想了想,调转车头就去了左岸。


    隔着许多迷离忘情的男女,向远已经看到章粤在吧台边朝她挥手,夜店里从来不乏漂亮的女人,可是章粤在那里,她就是唯一的一朵盛放玫瑰。两人见面,相视而笑,章粤照例把向远请到了后面的隔间,关上门,挥手叫来服务生,顺便抬了抬下巴,问道,“还是冰水吧?”


    向远对服务生说,“大概500毫升的冰水给我加一勺糖。”


    “什么时候开始换的口味。”章粤眨着眼睛问。


    向远说,“最近忽然觉得喝什么都有点苦。”


    章粤开酒的手势娴熟的惊人,“也许你可以试试来杯烈酒,一口下去,辣得什么味道都忘了。”


    “你不是戒了吗。”向远看着章粤略一仰头,小半杯伏特加就见了底,不需要劝酒,不需要酒伴,更不需要理由,这种喝法她只在章粤身上看到过。


    章粤笑着给自己续杯,“戒个鬼,今天醉了,明天再说。”她自饮自酌地干完第三杯,向远加了糖的冰水才刚刚送了上来。


    “来,向远,我们干杯。”章粤笑盈盈地干杯,难得她喝了那么多,眼神依旧一片清明,别的不说,光这酒量一项,已足够让向远自叹不如。


    向远笑道,“干了这杯,总要有个缘由吧。”


    “让我想想啊。”章粤托腮,烟波流转。“要不,贺人生无奈?”她说完,毫不介怀向远杯里是水而自己的是酒,一饮而尽。


    向远摆手,客气的把给她添水的服务生打发了出去,自己把杯子加满。一边说道,“还好我有些口渴,要不以水代酒都喝不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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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8#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52:3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话音刚落下,章粤的第二杯又来了。“这一杯,就祝你们家的度假山庄生意财源广进,顺便多谢对我夫君的盛情款待。”


    向远握住不动的玻璃杯与章粤的酒杯轻轻碰撞,她想,章粤果然是知道的。这才算慢慢说到了点子上。而章粤的脸终于在喝完这一杯后泛起了淡淡的红,她笑着对向远摇摇空了的酒杯,像个孩子似的监督着向远把水喝完。


    “这第三杯酒更有意思了,向远,以前我也搞不清楚,为什么老觉得跟你投缘,你看世事果然奇妙。我们看男人的眼光不一样,我们的男人看女人的眼光倒是相同。我猜你也头疼过,不知道怎么把沈居安的事跟我说……哈,我也一样……最后才知道一桩破事大家有份,这也算是缘分了。来,第三杯,为了尴尬的原配!”章粤说完,仿佛自己也觉得妙不可言,伏桌大笑不已。


    向远也试着勾了勾嘴角,最后还是放弃了。她承认自己的幽默感欠佳,甚至在章粤打算喝干这第三杯之前,她按住了那只举杯得手。


    “够了,别喝了章粤。”


    章粤耸耸肩,脸上的红晕,却变盛了。


    “我看这一杯还是算了吧。”向远顺手将那杯酒泼在了地板上,她把背用力地往后靠,理了理耳边的发丝,头发却并没有一丝的乱,似乎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的举动有了些心烦意乱的味道,又颓然地住了手。


    “向远,连你都乱了,看来这事情可真够糟糕的。”章粤自我解嘲地笑了一下,“想听故事吗?放心,我说的故事一向很短。”看到向远不吭声,章粤就自说自话地往下讲。


    “爱情故事的开端都是这样的,十七八岁少年男女相互钦慕,没有什么新意,但是你要相信它对于当事人来说是独一无二的。这两个孩子的家境都不太好,男的考上了大学,女的没有,男孩离开家,女孩就把家里几代传下来做嫁妆的一对金戒指给了他一个,当作一个小小的纪念物,然后两人就此挥别,男孩去上学,女孩就去做了小姐……别惊讶,我也是才知道的,他们那个地方太穷,女孩子出去打工,干那一行已经成了惯例,几乎每家都有这样的女孩子,挣了钱,把钱寄回家盖房子,有的能养活一大家子人,比种地强多了,小范围内,没有人觉得羞耻。男孩知道女孩的事情,自然是伤心欲绝,但他当时无能为力,女孩为了他着想,也彻底跟他断了联系。所以,男孩从此在心中发誓,一定要成功,一定要闯出一份事业,这样才能改变命运。他的确很出色,也很有出息,毕业之后如愿以偿地进了大公司,前途一片光明,就在这时,他得到了那个女孩的消息……故事到了这里还是有点闷,脱不了《故事会》和《知音》的套路,可是别忘了,好的故事妙就妙在它结尾的点睛之笔。男孩辗转找到了女孩,两人相见都非常感伤,最后,男孩给了女孩一笔钱,然后挥一挥手,回到这个城市,跟有钱人家的女二号——也就是我结了婚,从此之后,将他仅剩的那个戒指视若至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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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9#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52:3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跟章粤平时的舌绽莲花相比,这个平淡无奇的故事并无惊喜,就连那个让人心尖一凉的结局,也是看似意料之外,其实情理之中。


    向远想起那个叫袁绣的女人,在那个陈旧的故事里,她被自己所爱的人爱着,也被所爱的人舍弃着,那张白净的清水脸,薄瓷一般清透而易碎的眼神,莫名的就在向远的心里活了过来,在此之前让向远千爪挠心又百思不得其解的困惑,她开始慢慢找到了答案。


    故事说完了,作为听众,总该说点什么的。


    “那个戒指果然是一对的。”向远过了很久之后,才说出这么一句,自己都觉得太过干巴。于是又苦笑了一声,“两个戒指,她给了两个男人,难道花落谁家还值得一赌?”


    章粤低头玩着手指,“向远,这你就错了,我们都了解自己的丈夫。沈居安知道袁绣也在G市,他会控制不了去找她,去看她。但是他绝对不会为她做任何傻事,尤其在知道袁绣现在是崔敏行的女人之后,他会知难而退的,不是因为永凯怕了姓崔的,而是为了一个妓女惹祸上身不值得。永远做正确划算的事情,这就是沈居安。至少叶少会怎么样,还有人比你更清楚吗?”


    向远是怎么离开左岸的,她有些记不清了,明明喝多了的人是章粤,全身火烧一样烫的人却是她。回到家里,头晕脑胀的扶着栏杆上到楼梯的中央,向远却与下行的叶骞泽狭路相逢。


    “回来了?怎么了,脸色不太好,不舒服吗?”叶骞泽停住脚步看着向远,眼神依旧温厚,那关切也不像是虚情假意。


    向远的指甲在微朽的木质扶手上划出了一道浅痕,嘴上却淡淡地,“没什么事,有点累而已。打算出去吗?”


    他身上是外出的打扮,过去他很少在这个时候深夜出门。


    “哦,小陈昨天摔了一跤,伤得挺厉害,我去看看他。”


    向远站在几级阶梯之外,半仰着头看着这个说谎的男人,很显然,对于这一套他运用得并不娴熟,以至于那局促是如此的明显。不出几句话,额角已经有了薄汗,连眼神都在闪躲。向远替他难受,这样是多么为难啊。


    她忽然笑了起来,“是该去看看,小伙子也挺不容易,平白无故地代人受过。”


    叶骞泽微微启唇,愣了几秒钟似乎明白了什么,整张脸顿时刷红,太过强烈的羞耻让谦谦君子狼狈得无以复加,向远有理由相信,这一幕是他的噩梦。


    然而,她又何尝不在这场梦中。


    向远多么轻易地就击溃了这个男人的防备,叶骞泽张口结舌,惊慌失措的反应让向远有了一丝恶毒的快感,他从来都不是她的对手,赢他太过容易,可向远在这样的胜利中百感交集,欲哭无泪。


    这时向远才察觉了自己心中的恨,这恨一如疯狗一般撕咬着她,让她忽然生出立刻就毁了这个男人,毁了眼前这一切,什么都不要,就这么同归于尽的念头。她可以硬生生说服自己,让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让他去怀念一个死去了的人,她原谅了叶骞泽对叶灵扭曲而绝望的爱,但却不能原谅他泛滥自己的感情,跟一个婊子厮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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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280#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52:3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你知道了?”他终于找回了说话的能力。


    扶手上细碎的木刺扎中了向远的指尖,十指连心,她的手一抖,一字一句地说,“叶骞泽,你不能欺人太甚。”


    “向远。”他伸出手,触到了她的肩头,又缩了回去,面上的感伤无以复加,向远看到,他上衣的领口,那个染过血的断颈观音若隐若现。


    “阿绣……她是个可怜人。”


    他不说爱袁绣,他只说可怜。向远已经说不清,善良和冷血的界限究竟在哪里。


    “我知道,你会说她需要你,她没有你不能活。全世界都是可怜人,可是,叶骞泽,为什么不可怜可怜我呢?”


    向远说话的声音很轻,落在叶骞泽的心中,却压得他面色一痛。他总是在向远面前无地自容,可说出来的话依旧句句清晰。


    “不是她的问题,是我的错,你说我无耻也罢,下贱也罢,她让我感到慰藉和……快乐。向远,你的世界不在我这里,没有我你可以走得更远,你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而我却再平凡不过,这就像江源对我来说是个包袱,但对于你来说,它是个任你施展的舞台……只要你愿意,你永远都是叶家的女主人,当然,如果你有别的选择……”


    “住嘴。”


    向远木然地说出这两个字,她忽然后悔自己不该将那层相安无事的表象撕破,再这样多看他一眼,多说一句,她也不知道该如何收拾这残局。


    “去吧,别让‘小陈’等久了。”


    他总算没以后再往下说,低头道了句,“对不起。”就从她身边擦身而过,向远也没有停留,两人相反的脚步落在老旧的阶梯上,每一步,都仿佛在将隐藏的心事踩碎,山月里的前尘旧梦残踏得面目全非。


    向远走到了楼梯的尽头停了下来,对着已经打开大门的叶骞泽说,“最后劝你一句,风尘中打滚的人大多不简单,你也惹不起姓崔的,女人还有很多,离她远一点。”


    从向远的角度已经看不见叶骞泽的身影,所以无从知道他的反应,他没有回答,片刻之后,关门声传来,也许就在门一开一合的间隙,一缕夜风袭来,站在楼梯顶端的向远轻轻一颤。


    第七十四章 出路


    向远见过很多的豪门怨侣,有苦情的,有貌合神离的,有水火不容的,也有同床异梦各玩各的,当然更多的是男人们在外周游猎艳,不知木兰舟系谁人家,女人银牙咬碎,最后还是和着血往肚子里吞,这些都司空见惯了,真正恩爱无敌的,反倒成了奇闻轶事。


    有人说,男人的忠贞如同真爱,可遇不可求,无论有钱与否,都是本性,区别只在于诱惑的大和小。既然如此,锦衣玉食的碧海青天夜夜心,总好过嫁给了贩夫走卒,黄着一张脸在油烟中咒骂那个没有心肝的男人。


    大概也正是因为如此,有钱人家的婚姻大多千疮百孔,却总比寻常男女难以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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