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悦读人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5074|回复: 35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山月不知心底事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3-28 14:13
  •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山月不知心底事(全新修订版)》由辛夷坞编著。
          《山月不知心底事(全新修订版)》讲述:山月清辉已远,她仅有的,也只是清晨枕边的那一缕阳光。
          曾经在山月的清辉下,年幼的他们并肩坐在溪涧的边缘,叶骞泽说:“向远,我们永远不会分开。”喧嚣浮华的城市中,向远披荆斩棘朝梦想而去,终于嫁给了心爱的那个人,也拥有了梦寐以求的财富。然而,记忆里的山月只在她一个人的心里散放清辉,于他而言,只是遇风而碎的泡影。把心里最柔软的角落给了他,为他实现一个个愿望。他一步步进,她一步步退……当山月的前尘旧梦终被践踏得面目全非,绝望的她爱极生恨,断然命令绑匪撕票……山月虽好,注定不能留在身旁,而自幼依恋向远的叶昀会是她的最后一缕晨光吗?

    作者简介
      辛夷坞,当下最炙手可热的80后女作家!青春文学新领军人物,独创“暖伤青春”系列女性情感小说,其所有作品均长居销量排行榜冠军位置。《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原来你还在这里》《山月不知心底事》《许我向你看》《我在回忆里等你》等修订精装典藏版。新作将于2012年贺岁登陆,敬请期待!

    最新书评    共 2 条

    颜蔓    【语录】   1.其实钱也是温暖的东西,向远总是这么想,有了它,她才觉得自己的心是坚实的。它比世界上大多数东西都可靠,它一百就是一百,一千就是一千,不像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难以衡量;它又比许多东西要公平的,你付出多少,就可以换回多少。    钱有什么不好呢,最起码,有了钱才有资格视钱财如粪土。      2.永远是什么?活着的人谁有资格说永远?      3.清醒的时候要做清醒的事,你今天忘了那些烦恼,明天还是一样会出现,而且带着利息。      4.很多话,只有听的人才会记得。      5.大多数人的伤心和苦痛都是自找的,有什么值得同情?      6.声名是虚的,到手的利益才是实在的。      7.无用的东西即使来不及碎掉,也不能让它留在桌面上。      8.没有中标的话,第四名和最后一名没有区别。      9.我爸跟我说,遇到不开心的事,就应该想,“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当时我觉得有道理,可是后来一想,如果天降给我的大任是倒霉到死的那一天呢?      10.她之所以不会停留,摔倒了之后也要爬起来继续往前走,不是因为豁达,也不是勇敢,而是因为害怕多看一眼绊倒她的那个地方。      11.什么是秘密?只要有一个人知道就不算秘密。窗只开了一条线,其实风已经填满整个房子。      12.对于垂死的人而言,眼泪是无用而残忍的。      13.他不可能娶我的,如果这样,娶谁又有什么关系?不是你,也会是别人。你跟别人有什么不同?      14.舍得弃子,才能活局。      15.一个悲剧总得要有个恶人来承担骂名,否则悲痛的人们情何以堪?      16.钓起大鱼的不是诱饵,是鱼的欲望,它有了期待,明知是诱饵也忍不住张嘴。    没有期待才是安全的。      17.所有的巧合都有迹可循。      18.别和无耻的人做交易,那是个无底洞。      19.捡瓶子的人愿已许尽,瓶口那感情的符咒也腐化如尘。叶昀曾经问她,当三个愿望用尽,故事的结局是什么,现在她终于知道了,瓶子里的妖灵已在等待中耗尽了所有的期待,它打碎宝瓶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杀了捡瓶子的人。      20.谁在乎,谁就被人捏在手里。      21.江海垂钓,以此终老。      22.好事一不小心错过了,就有可能再也不出现,可坏事不管你怎么躲避,该来的还是一样会来。      23.人的心既然都放在各自的胸膛里,那自然是有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不管多亲密都是一样。         【其他】   这是我看的辛夷坞的第一本书~   叶灵和叶骞泽真是浓浓的乱伦感情啊…因为某些人的缘故,对心理变态一直都心有余悸,没办法喜欢。   叶昀多好的孩子啊~  详情 发表于 2013-7-24 06:17
    xiaofa    《山月不知心底事》,很美的书名,一看就搁不下了。自从动了看《致青春》的念头,就开始接触辛夷坞的小说,先是废寝忘食的看完了《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接着看了赵薇改编的电影,又听完了同名有声小说,意犹未尽。突然, 以前那个爱看书的我又回来了。前两天又在手机上下载了辛夷坞的另外两篇小说,第一篇就是《山月不知心底事》。    还记得以前爱看书的时候,我最迷的作家是梁凤仪,就喜欢看那种荡气回肠的财经爱情小说,干练精明的女强人身上发生的爱情故事,一向比那些只知道哭哭啼啼的柔弱小女生身上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爱情,更让我动容。    这本书跟《致青春》是完全不同的套路,虽然里面的主人公就是《致青春》里那个婺源的精明能干的女导游向远。    爱情的确有时候就像飞蛾扑火,明知不可为还贪恋,最终伤痕累累。精明如向远,还是在爱情这贴毒药中迷失了方向,上了不该上的船,让自己受尽煎熬,让自己痛不欲生。    郭富城说,爱情就像鞋子一样,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 尽管当时我也很鄙夷这个负心汉的说法,但是回过头来想想,何尝不是这样的。当暮然回首,发现不合适的鞋穿太久了,导致脚上伤痕累累,满心疲惫的时候,有些人是痛定思痛,毅然决然的舍弃了这双不合脚的鞋子,放自己一条生路;有些人是死守不脱,认为自己的脚痛的麻木了就不会更痛了,贪恋偶尔可以回眸的温暖,这样的人幸福注定是奢望。不舍哪有得,放不下就注定得不到。    向远就是这个悲情人物,她精明能干的人生当中唯一的软肋就是她的丈夫,那个儿时给过她一丝温暖,以至于让她贪恋一生的“烂好人”叶骞泽。    十七年前的月亮下,他说,“我们永远不会分开。”后来的他当然还是离开了。向远一直以为,分开他们的是时间、是距离、是人生不可控制的转折,后来她才知道,即使她留住了叶骞泽,总有一天,当他遇到了叶灵,还是会一样爱上她。她改变得了命运,是否改变得了爱人的一颗心?山月清辉已远,她仅有的,也只是清晨枕边的那一缕阳光。    诚如故事简介说的那样,她改变的了命运,但改变不了爱人的一颗心,在前行的道路上她注定跟她的孽缘渐行渐远。她的冷静,她的干练,她的世故,她的周全,都是叶骞泽一开始需要的,但自己做不到的,甚至于最后是痛恨和鄙夷的,试问一对价值观迥异的人薄弱的爱又能维持多久。    精明的向远,善于武装自己,所以她的好不公示于人,她的帮助都是不着痕迹,可悲的是受到帮助的人也就故意不深究,也不懂感激。看书的时候,真是为向远抱不平,她最亲的两个人,叶骞泽和向遥,她的两个最深的牵挂,对别人都可以低头,对别人都会感恩,对别人都会宽容,唯独对向远,都可以辜负。还记得向远的那句哀鸣,难道你就不怕伤了我的心?    都说小说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小说比电影的想象空间还要大,主人公那种荡气回肠的经历常人当然没法经历,但是通篇读来,真是心疼向往这个可能只有小说里才会存在的人物,她本可以是个无忧无虑的打工皇帝,本可能可以碰到个平凡但真心实意对她好的男人,但就为了那份虚无的曾经的温暖,就因为那个男人需要她帮他撑起败落的家族产业,就毅然决然的跳入了那个火坑。    她辛苦维持叶家,竭尽所能护叶家上下周全, 换来的是枕边人的一再背叛。叶骞泽爱那个名义上的妹妹那段孽缘,虽然一开始就了然在心,叶骞泽的懦弱不敢爱,导致最后叶灵的自杀和自己的崩溃,尽管我也料到了。但叶骞泽在最后的篇章居然选择跟那个妓女在一起,不管不顾向远的忧伤,给不了向远的承诺居然给了那个根本不爱他的妓女,真是让人吐血。向远再不济,再比他强,再给不了他需要的莫名的感情,也不至于受到这种背叛和羞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向远为了他做了多少背离自己原则的事情,尽管换来自己最爱的人居然是最舍得自己受伤的人。腾云一语道破,向往你做的最愚蠢的事情都是为了他,可悲的是他都不领情。    果然一直到最后,向远也不是叶骞泽那双可以忍受到最后的不合脚鞋子,只是向远不能觉悟,一直死死地贪恋着那双一直想把她脱下,但没有勇气脱下的脚,最终脚萎缩了,鞋子才不得已脱落。最让我动容的那个桥段是,向远成全腾云,给了他绑架叶骞泽赎金,但是要求拿到钱后撕票,那时候的向远该有多痛啊,痛定思痛,斩断情丝,把鞋子彻底撕烂,把溃烂的脚从不合脚的鞋子里抽离出来,那种决心岂能容易。其实叶骞泽何尝不想解脱,懦弱的性格让他不可能自己了断,所以当他得悉向远终于要舍弃他时,他没有愤恨,出口的是:“对不起,谢谢!”向远最后还是后悔了,她还是不能放弃他,如果不是那场海难,她和叶骞泽注定还要彼此折磨。    能配得上向远的其实一直是叶昀。他的阳光,他对向远无条件的好,他对向远的包容和信任才是向远阴霾人生的解药。可惜当局者迷,向远痴恋着不属于自己的虚幻温暖,把身边的这缕阳光一直抗拒着。故事的结尾,当叶骞泽死后的若干年,当叶昀为了救向遥的孩子,造成重度烧伤,躺在床上的时候,面对这个生命中的唯一也有可能再消失的恐惧时,向远终于得以面对自己,放自己一条生路,我相信叶昀要是真能醒来,向远断不会再这么抗拒叶昀,不会再把这个弟弟当成他哥哥的影子。    写到这里,突然发现,果然是同一个作家的作品,《山月》其实和《致青春》,向远其实和郑微差不多,都在卑微的祈求自己原来的痴恋,先爱的人注定要痛苦多一点,为了自己的痴恋,她们都舍得让自己委曲求全,飞蛾扑火,在所不惜,最终她们都遭到了自己的最爱的抛弃。不同的是,小说里,郑微最终选择了林静,那个可以带给她安定的成熟男人,不再彷徨于炙热而遥不可及的爱情,而可怜的向远在感情中得到的救赎,没有郑微幸运,撇开小说最后开放式的结尾而言,她跟叶昀最后能不能幸福还是只能凭读者想象。  详情 发表于 2013-7-24 15:23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3-28 14:13
  •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8:0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山月不知心底事


    作者:辛夷坞


    第一章 左岸


      左岸在哪里?左岸为什么叫左岸?


      章粤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条塞纳河,它把我们的一颗心分作两边,左岸柔软,右岸冷硬;左岸感性,右岸理性。


      左岸住着我们的欲望、祈盼、挣扎和所有的爱恨嗔怒,右岸住着这个世界的规则在我们心里打下的烙印――左岸是梦境,右岸是生活。


      她看着自己名下的娱乐城那闪烁的霓虹灯,然后对着向远笑,“我还是喜欢我的左岸,所以我总在这里,你就不一样了。”


      向远笑着喝水,并没有辩解。


      章粤是她屈指可数的私交之一,即使算不上知心好友,可毕竟也是明白她的。


      向远曾经对自己的员工说过一句话――我没有梦想,只有规划。


      结果这句话在业内被传得广为人知,大家都知道,江源的向远是再务实不过的一个人,她为人处世目的明确,方法直接,但是,不可否认,她的方法通常是最有效的,所以她才能以一介女流的身份带着江源走过低谷,打开了现在的新天地。


      如果一定要按照章粤的说法泾渭分明地划分两岸,那向远也承认自己的一颗心绝大多数属于右岸的领土,当然,不需要有人知道,在左岸的方寸之地里,她曾遗失了她最珍视的东西。


      看见向远面前的玻璃杯空了一半,身为老板娘的章粤亲自给她续杯。


      别人来到“左岸”,大多数是买醉,向远却每次都只喝水――确切的说,是加了糖的白开水,每500毫升的水加一匙糖是她最喜欢的喝法。


      章粤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奇怪,每个人喜欢一样东西或者厌恶一样东西通常有自己的理由,她见过更奇怪的,有人相信喝自己新鲜的尿液可以永葆青春,有人到“左岸”指明要点画眉鸟的血……她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向远日复一日喝着这样的糖水却丝毫没有发胖的迹象,白色丝质衬衣敞开的领口下,锁骨深刻。


      “看着我干什么?”向远顺着章粤的视线俯首看了看自己,笑了起来。


      她笑的时候,细长的单眼皮便有了弯月一样的弧度。


      章粤说:“我看你这家伙,怎么这么瘦?”


      向远抚着自己的锁骨半认真半戏谑地说道:“不都说努力工作才有资格吐血吗?瘦是勤奋的代价。”


      “你也未免太过勤奋了,用得着把自己逼成这样嘛?”章粤想到一些事,不由得叹了口气,“叶骞泽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吗?”


      章粤是个聪明人,这话一说出口便有些后悔。


      虽说向远的丈夫,也就是江源前任负责人叶骞泽失踪了四年多是G市人尽皆知的事情,可这毕竟是别人的私事,她不该掀开这个伤疤。


      面对章粤略带歉意的表情,向远却显得坦然了不少,她平静地摇了摇头,“消息是不少,但一条有用的也没有。”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3-28 14:13
  •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8:0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据说四年多前,事发当天叶骞泽乘船出海钓鱼,这是他多年以来的习惯,但是那次却一去不回,当晚叶家曾经接到过绑匪打来的电话,诡异的是,尽管叶家一再表示愿意支付赎金,绑匪后来却再也没有跟他们联系过,警方介入调查后,多方搜索均一无所获。


      G市知名的建材生产企业――江源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叶骞泽就这样随着他的船和绑匪一同消失在茫茫大海上,至今下落不明。


      当时此事一度成为本省各大报刊媒体纷纷报导的一大新闻,沸沸扬扬了一阵之后,虽然不了了之,但是坊间仍有各种传闻,说什么的人都有,有人传言叶骞泽已被撕票;也有人说由于当时江源投资失误,叶骞泽实际上是不堪负债投海自杀;还有些多事之人捕风捉影地杜撰出了一些离奇的故事,说什么江源总经理为爱抛家弃业,远走高飞;更不堪的是还有人议论叶家寒门出身的媳妇手腕太狠,不甘作为副手辅佐丈夫,因而制造了一起绑架案,杀夫夺权,为此警方甚至数次找到向远要求“协助调查”,结果当然毫无证据。


      这个世界有人演戏,自然就有人看戏,演戏的人如痴如醉,看戏的人隔雾看花,但是不管别人怎么说,章粤认识向远多年,向远和叶骞泽的恩怨她看在眼里,她相信向远是一个咬起牙来什么事都做得出,什么事都做得到的人,可是就算她负了所有的人,唯独不会负了叶骞泽。


      向远这样的女人,即使不嫁入叶家,也不愁没有一番作为,而她多年来一直站在叶骞泽身后,跟他一起打拼,将江源从父辈手中一个国有改制的小股份公司一步一步发展成为G市知名的生产企业,外人看来这是叶骞泽的成功,而其中谁付出了多少,明眼人都心知肚明。


      向远爱钱,谁都知道,可是在她心中,有一个人比钱更重要,谁又知道?


      叶骞泽四年下落不明,生死未卜,叶家的人其实也慢慢相信他凶多吉少,只有向远从来没有放弃过找寻他的下落,不肯放过一丝线索。


      有些难过和伤心不示于人前并不意味着它不存在,就算是女强人,也是一个“女”字在前,再“强”也是个“女”人,所以,当年在听说叶家也有人质疑叶骞泽的失踪与向远有关的时候,章粤就问过向远怎么想,向远只说了一句话,“拿得出证据我就坐牢,拿不出证据就别想在我面前逞威风。”


      事实上,叶家这些年来主事的人都是向远,而没有她就没有江源的今天也是个不争的事实,时间一长。


      尽管叶骞泽的部分亲戚还在背后议论纷纷,但确实没有人敢当面对她指手画脚。


      仿佛为了转移这个话题,过了一会,章粤指着PUB大厅角落的一桌人对向远笑道:“看见没有,那边有个孩子倒长得不错。”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3-28 14:13
  •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8:0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向远兴趣不高地看了过去,“谁又入你法眼了?进了你这大门,长得稍微周正一点的孩子你就不肯放过?”


      “别把我说得像淫媒似的,我就喜欢看长得好看的人,这也算是身为老板娘的福利吧,你还别说,那男孩还真有点眼熟,记不清哪里见过,你看看有没有印象,说不定真是那个熟人家里的孩子。”


      向远眯着眼细看,章粤的眼光一向不差,她说的那个“长得不错的孩子”其实是个二十来岁的男孩,头发短短的,眉目俊秀,确实不错,只不过他坐在六七个大献殷勤的女孩子中间,却丝毫没有坐享齐人之福的春风得意,反倒双眉紧蹙,坐立不安,局促得如同落入狼群中的羔羊。


      章粤被那边的场景逗乐了,唯恐天下不乱地招来旁边的服务生,叫给那边的小帅哥送一杯酒,就说是“左岸”老板娘的特别优待。


      向远无心跟她玩下去,从手袋里抽出钱压在杯下,不多不少正好是一壶茶的钱。


      “我明天还要早起,你慢慢欣赏。”


      章粤知道她的性格,对她的付账也不客气,让服务生把钱拿走,还不忘对着她起身的背影问了一声:“唉,你还没告诉我认没认出来,我记性一向好,这孩子我肯定见过。”


      向远“啧”了一声,“你的熟人都是二世祖,能有这样的孩子吗?”


      她朝门口走去的时候,借着摇曳的光线看了看表,不过是晚11点多,对于这个不夜的城市来说,许多精彩才刚刚开始,她却觉得累了。


      “向远……向远?”


      身后传来急促的呼唤声,她没有回头,径直朝前走,直到感觉有人从后面抓住了她的手臂,这才无奈地驻足转身,刚才章粤青眼有加的“小帅哥”面带犹疑地站在她身后,看清楚她的样子之后,开心地露齿一笑:“向远,我就知道是你。”


      向远却不应他,把玩着手里的车钥匙,脸上似笑非笑的。


      “向远?”他见到她这个样子,有些束手无策,不由又叫了一声她的名字。


      向远表情依然没有变化,他这才反应了过来,低低地叫了一声:“大嫂。”


      向远面色这才缓和了一些,说道:“玩得好好地,跟出来干什么?”


      那男孩露出颇为苦恼的表情,“那几个都是局里的同事,今天是小李的生日,你记得小李吗?她跟我同一批分到我们大队的,我说了不来的,她们吵得厉害,差点没把我烦死……你也来这里玩?一个人?”


      “嗯。”向远把他的手从自己手臂上拍了下来,“我先走了,你回去继续玩吧。”


      “我都跟她们说了我要走了,怎么能再回去。


      反正你也是回家,能不能顺便送我回宿舍?”他有些没把握,又偷偷看了她一眼,补充道,“我坐她们的车来的,这个时候回去的末班车都开走了,反正我们顺路,要不打车也是浪费钱。”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3-28 14:13
  •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5#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8:0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向远终于笑了,摇着头说:“走就走,别那么多废话,当心那几个女孩子再追上来,把你捉回盘丝洞。”


      两人上了车,向远开车专注,男孩也安静地坐在副驾驶座,一路无话。


      车停在市第五刑警大队宿舍楼前,向远熄了火,“到了。”


      男孩点了点头,“那我先上去了,你回去的时候开车小心点。”


      “好,再见。”她点了点头,言简意赅地说。


      男孩的手已经推开了车门,实在忍不住,又关上门回到位置上,垂头看着自己放在腿上的手,低声说道:“向远,我不知道这些年你为什么对我越来越冷淡,是不是我做了什么事让你不高兴,是的话你就说出来,如果是我的错,我会改正。


      我们以前不是这样的,自从大哥出事之后……”


      “别说了!”向远厉声道,她察觉到他微微受伤的神情,很快意识到自己有些过火,放低了声音重复着说,“别说了,别说了,叶昀。”


      她当然知道身边的这个男孩什么都没有做错,所有的问题都出在她的身上,可她怎么能对叶昀说,只不过因为他有一张酷似叶骞泽的脸,让她每看到他一次,就更难过一点。


      她害怕看见他,就像害怕一次又一次在心里翻起了从前。


      叶昀毕竟是懂事的,他停顿了一会,便说道:“我让你伤心了吗?向远,大哥已经不在了……”


      “谁说他不在了?”向远冷冷地说。


      叶昀苦笑一声,“我也希望他还在,这样你也不用那么辛苦。


      可是快五年了,如果他还在世上,为什么还不回来?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肯相信,他不会回来了,你这样等,除了白白虚耗你自己,还有什么意义?他在的时候让你等得还不够吗?”


      向远侧身为他推开车门,“叶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第二章 山月


      向远回到叶家,自己掏出钥匙开了门,为叶家服务了十几年的老保姆杨阿姨因为儿子结婚,请了一个月的假,向远对她的存在一直抱着可有可无的态度,也就无所谓,由得她去,爱去多久就去多久。


      进了门,在开灯之前,两层的小楼黑得如同梦魇,但是向远不怕黑,她是山里面长大的孩子,小的时候,她不知摸黑走过多少的夜路。


      那时候,骞泽习惯走在她的左侧,一路上总是喜欢不断地问:向远,我们要去的地方怎么还没到?


      骞泽比她大两个月,又是男孩子,谁知竟比她还怕黑,可这也没有什么奇怪,整个李村的孩子,再也没有谁比向远更胆大包天,只有她敢陪着叶骞泽深夜翻过两座荒野的山头,徒步到溪涧钓鱼。


      半夜的时分,在山溪的下游,正是鳗鲡最容易上钩的时候,好几次,骞泽都钓到了两尺多上的溪鳗。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3-28 14:13
  •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6#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8:0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向远记得有一回,两人走着走着,火把的火头燃到了尽头,挣扎着跳动了几下,就在微凉的山风中熄灭了,四周便笼罩着沉郁得仿佛永无穿透的黑。


      骞泽长吸了口气,驻足不前,向远就拽着他的手说:“怕什么,这条路我闭着眼也能走到要去的地方。”她领着他越走越快,凌乱的脚步声掩盖了紧张的心跳,其实她也并不是那么镇定,深夜的山里,除了有不时蹿过矮树丛的花翎野鸡,还有一些凶猛的小兽,如果这还不算什么,那么村里的老人常在嘴里的山魈就更让两个十来岁的孩子心惊肉跳。


      绕过了前面的一个土坡,隐隐有两点火光闪烁在一团浓墨的黑影下,在这样无人的荒野里,这微微的火光比全然的黑暗更显得诡异而阴森。


      骞泽的手有些凉,两只手交握的地方,湿而滑,不知道是谁渗出的冷汗。


      “向远,那是什么?”他的声音如同耳语。


      向远摇了摇走,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那我们快走。”这一回换做骞泽用力拉着她往前走。


      她挣开了骞泽,她跟他不一样,每次他遇到无法面对的问题时,总喜欢绕着走,而她偏喜欢迎上去看个究竟,尽管她也害怕,可是比起在不可知的恐惧中猜疑,她更渴望一个答案和结果。


      所以她不顾骞泽的阻挠,小心摸索着走了过去,往前几步之后,她听到骞泽跟上来的脚步声。


      等到那两点火光到了眼前,两人把周围的一切看了个清楚,原来那不是什么鬼火,而是有人在一棵野生大榕树下立了个神龛,供奉着观音塑像,那两点将灭未灭的火光不过是神龛前尚在燃烧的蜡烛。


      山里人大多迷信,他们相信古老的榕树可以通灵,所以在树下供奉神龛的情形并不罕见,只不过赶夜路的人难免吓了一跳。


      泥塑的观音像相当粗糙,模糊的五官在火光的衬映下觉察不到慈悲,倒有几分可怖,看的时间长了,心里不由得有些发毛。


      骞泽两手合十,象征性的拜了一拜,向远却狠狠地用脚踩灭了那火光,他还来不及说不妥,那蜡烛已经被她踩到了树下的枯叶里,碾得支离破碎。


      “装神弄鬼地吓了我一大跳,我最恨这些怪力乱神的玩意。”她小心用足尖按熄每一点火星,这才随着骞泽继续往前赶路。


      接下来的一段路,骞泽都显得闷闷地,不像刚才一般说说笑笑,她问一句,他就答一句。


      向远知道,他是为刚才的事情不高兴了,他妈妈信佛,他也跟着对这些东西心生敬畏,可向远偏偏厌恶这些神秘莫测的东西,大多数时候,她都愿意不愿意跟他闹别扭,可是他们不一样的地方太多了,就像他钓了鱼之后总想把它们放生回水里,可她只想拿到镇上去卖个好价钱。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3-28 14:13
  •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7#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8:0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不说话的时候,路就显得格外长,刚爬到山顶,乌沉沉的云层忽然裂开了一道缝隙,山月的清辉骤然洒遍四野。


      再也没有什么比深山的月光更纯净,所有丑陋的黑暗都在这清辉里变得圣洁,犹如获得了洗涤后的重生。


      “向远,你看,月亮出来了。”骞泽拍着她的手,仰头看向天空。


      她就知道他不会生气太久,他总是这样,太容易记住好的东西,忘记不愉快的事情,小小的一点喜悦就可以让他无比满足。


      对于向远而言,月亮总是在天上的,出来了又有什么稀奇,可是她看着骞泽安静柔和的侧脸,他跟这月光就像是融为一体的,这让她突然觉得,这月光确实太过美好……


      如今在这城市里,向远已经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有见过月光,即使有,也早在霓虹灯下黯然失色。


      她扶着光滑而冰冷地楼梯扶手一步步往上走,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她太容易陷入回忆,也许是这一天以来,太多的人有意无意地让她翻起那些过往。


      楼梯旁边的这面墙上,原本挂满了叶家的照片,有全家福,有青少年以后的叶骞泽,有他的父母,有叶灵,也有叶昀。


      前两年,向远让杨阿姨把这些照片统统摘了下来收到阁楼里,杨阿姨是叶家的老保姆,她为这事嘟囔了好几天,可终究不敢在向远面前多说什么。


      向远何尝不知道她心里的那点念头,说她寡情也好,狠心也好,人都散了,留着这些照片还有什么意义?


      杨阿姨老了,她跟外面的人一样,老喜欢提什么叶家,仿佛叶家真的是多么繁茂的一个家族,其实真正的叶家不过几口人,死的死,病的病,走的走,失踪的失踪,最后剩下的不过是她这个外人――当然,还有不少顶着“叶”这个姓氏虎视眈眈的那些人。


      楼梯尽头的长廊上,第一间就是叶骞泽的书房,以前她走到这里,总可以看见虚掩的房门里透出来的灯光,他在这里的时间远比陪伴在她身边的时间要长。


      他的书房旁边紧挨着的就是叶灵的房间,叶灵早已死在了向远嫁入叶家后的第二年,骞泽还在的那几年里,这个房间就成了禁地,房门总是紧闭的,现在,就连杨阿姨非到万不得已也不愿意进出这里,虽然是她一手把叶灵带大的,可是她说,每进到这房间一次,就感觉到阴恻恻的。


      向远觉得可笑,她从来不信鬼神,可她记得叶灵最后那一身的血,淌了一地,也沾满了她的一双手,还带着温度和腥甜的味道,怎么洗也洗不掉。


      这样的记忆,任谁也不愿意一再想起,所以她也很少推开那扇门。


      骞泽父母原本住在主卧里,儿子结婚后,他们就搬到了朝南的那件大房,原来的叶太太,也就是骞泽的继母在女儿死去后两年也患肠癌离世,在向远的印象里,那是个沉默的妇人,在大学里教美术,她不是骞泽的生母,但是她和叶家所有的人一样,身上仿佛都带着与生俱来的感性而温和的气息。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3-28 14:13
  •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8#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8:0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叶家这些年来最像向远家人的反倒是她公公叶秉林,可是老爷子身体不好,从去年开始就有中风的迹象,住进医院里就一直没有出来,现在向远基本上每周走到医院一次,一则探望老人家的身体,二来也把江源的事象征性地对他作出汇报。


      叶家几口人都是温厚良善的性子,与人无争,乐善好施,可是也没谁落得一个好的收场,这让向远更鄙视所有的神佛,他们即使存在,也是毫无用处的。


      ――对了,还有叶昀,他身上也流着叶家的血,作为叶家的小儿子,他上大学之后基本上就已经搬出了这个家,或许在向远心里,或者在他自己看来,都从来没有把他当作过这个家真正的一分子。


      向远洗了澡,坐在梳妆台前,拿出手袋里的皮夹,将里面的每一张纸钞都拿了出来,认真地点过一遍,小心抚平上面每一道细微的折痕,再整齐地放回皮夹里,然后才去洗手睡觉。


      这是她从小的一个习惯,必须将当天身上所有的现金清点一遍,才能算将这一天的事情了结,也许今日的她再也不用像小时候一样抠着每一分钱过日子,可她是个固守习惯的人,又或者这已经成为她心目中的一种仪式,就像骞泽的生母每天务必清晨起床烧香敬佛一样重要,与拥有多少没有关系。


      其实钱也是温暖的东西,向远总是这么想,有了它,她才觉得自己的心是坚实的。


      它比世界上大多数东西都可靠,它一百就是一百,一千就是一千,不像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难以衡量;它又比许多东西要公平的,你付出多少,就可以换回多少。


      钱有什么不好呢,最起码,有了钱才有资格视钱财如粪土。


      多少人蝇营狗苟,铤而走险,也无非为了这个。


      她想起白天在办公室接到的一个电话,秘书接的,不知道何许人也,因为对方提及到叶骞泽的一些事情,所以秘书不敢不转给她。


      那个声音沙哑的男人在电话那头说,“叶太太,我们开门见山,想必你对叶先生的下落挂心已久了,不如我们做场交易。”


      向远当时对着听筒就无声地笑了,骞泽失踪后,她已经不知道接过多少会这样的电话,有暗敲竹杠的,也有明着勒索的,都想要钱,她不介意给钱,但就是没有一个人给过她希望。


      “跟我交易,要看你凭什么。”她这样对那个男人说。


      “就凭叶先生最后给你的那通电话,他说过什么,你不会不记得吧?”


      向远的笑慢慢褪去,她怎么会忘了那通电话,那个手机就放在她的床头,四年多了,通话记录上始终保持着那最后一个号码。


      49秒的通话时间,那是他对她说过的最后一句话,她到死也不会忘记。


      她平淡如常地对那个男人说:“你说的那通电话一文不值,如果真的有他的下落,你应该知道怎么样才更能说服我相信你,我等你再联系我。”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3-28 14:13
  •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9#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8:0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向远说完就挂了电话,她深谙生意之道,知道卖家永远比买家心急。


      她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是否真的还有人知道骞泽的下落,关心则乱,她必须沉住气。


      入睡前,她对自己说,向远,不要做梦。


      


                      第三章 梦回


      她说,向远,不要做梦。


      这一夜,向远没有如愿,她不但陷入了悠长的梦境,更是梦回了许多年前。


      梦里的每一张脸,每一个零星的片断,鲜活得诡异,许多次,清醒着的她努力回想,都未必如这梦里般历历重现。


      那是十月的第一天,刚兴起的黄金周长假让向远家乡所在的小村庄前所未有的热闹,数不清的城里人纷至沓来,有来自省城的、有省外的,其中还夹杂着几个金发碧眼的老外。


      虽然早过了油菜花遍地开的阳春三月,但这些游人还是纷纷拿着相机四处拍照,村口的老槐树、村民的旧瓦房,还有坐在屋前的老人,他们什么都觉得新鲜。


      这些人的脚步踏倒了小路上的野草,也把好几户人的菜地踩得不成样子。


      不过村里人不在乎这些,那几年,这个小村庄特有的风物景致渐渐名声在外,旅游业给原本闭塞的乡村带来了商机和机遇,不少精明的村民已经懂得从这些“城市乡巴佬”身上赚钞票,纷纷做起了半吊子的导游,农家乐的小饭馆和小旅馆遍地开花。


      当然,最早动了这方面脑筋的还是老向家头脑灵活的大女儿向远,早在她初中的时候,来村里旅游的外地人没有不认识这个口齿伶俐,笑容可掬的导游小姑娘,直到现在,她的揽活本领依旧谁也比不上,她家的家庭旅馆生意也总是最火爆的。


      所以,这一天的向远当然早早起了床,她收拾好自己准备出门的时候,太阳还刚从山的那边犹豫着,向遥还赖在床上。


      向远在门口叫了一声:“你该起了,把饭做上,说不定过一阵就有游客住进来了。”


      她说完,来不及看向遥的反应就急匆匆的走了。


      她知道,再怎么样,向遥还是听她的话的。


      果然,过了一会,向遥嘟囔了一声,尽管睡意尤浓,还是不得不挣扎着爬了起来。


      她刚上小学六年纪,这还是假期的第一天,跟所有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一样,她讨厌早起,恨不得在床上睡到天荒地老,可是没办法,她不能不听向远的话。


      向遥从小就怕向远。


      也许是因为她们的妈妈死的早,长姐为母,向远从小处事灵活果敢,早早就是这个家里的顶梁柱。


      她们的父亲向云生是早年是城里的知青,后来娶了村里的姑娘,生了孩子,也就甘心在这里落地生根。


      向云生年轻时是个多才多艺的人,看过不少书,能写一手好字,还会拉二胡,加上面目端正,当年不知吸引了多少村里的姑娘,最后成为他妻子的人,也就是向远向遥的妈妈就是远近相邻出了名俊俏灵巧的女子。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3-28 14:13
  •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10#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8:0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向云生和妻子婚后情投意合,只羡鸳鸯不羡仙,在明知妻子不可能得到进城名额的情况下,他把自己回城的机会也放弃了,自愿做一辈子的泥腿子。


      这一度成为村里的一桩佳话,向遥也对自己父母的感情向往不已,也许对此不以为然的只有向远。


      在向远看来,父亲向云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就连挑一担水也要一步三摇,妈妈还在的时候,家里里里外外都是女主人操持。


      因为家里劳动力少,地里能刨出的东西不多,向远小时候,她们一家始终是村里最穷的,她永远记得黄昏的时候,是刚产下一对双胞胎弟妹后不久的妈妈咬着牙,白着一张脸下地挑水,溅出来的水洒了一路,而向云生则坐在家门口的树下“咿咿呀呀”地拉二胡,他闭着眼沉醉其中的神态让小小向远无比愤懑,她恨不能立即长大,全身都是力量,好接过妈妈肩上的担子――再扔掉那把惹人烦的二胡。


      然而妈妈即使再雷,看向门口那个男人时的眼神分明也是沉醉的。


      向远理解不了那种沉醉。


      她从小就觉得父亲是一个只会风花雪月的无用之人,这种想法在她十岁,向遥向迤四岁的时候,妈妈一病不起,最后撒手而去之后便更是根深蒂固。


      她坚信如果不是生活这么艰难,妈妈不会走得那么早,而妈妈在病中的时候,那个男人除了抓住妻子的手痛哭失声,什么都做不了。


      不过是感冒后并发的肺炎,因为没钱进医院,就这么在家拖着,这不大不小的病要了一个三十岁不到的女人的命,也让她们失去了妈妈。


      妻子死后那几年,向云生一直没能从丧妻的悲痛中缓过来,他二胡的声音越来越悲切动人,酒也越喝越多。


      当时村里的长辈也有给他说媒续弦的,他冷笑一声毫不犹豫就拒绝了。


      人人都赞他是个痴心人,可家里的日子却更难过了。


      向云生总对儿女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他从不考虑儿女上学的钱从哪里来,家里揭不开锅了又该怎么办。


      十来岁的向远就经常带着弟弟向迤四处向相熟的邻里借钱借米,向遥从小面皮薄,她跟向云生一样,是不情愿做这种事的,只有向迤,他自幼跟在长姐身边,向远去哪,他就跟去哪,乡亲们见她们可怜,加上向远懂事机灵,向迤乖巧听话,都是惹人疼的孩子,尽管家中也不富裕,总肯接济一些。


      对他们一家最好的要数住在村尾的邹家的婶婶,妈妈不在后,向远姐弟身上的衣服都是邹家婶婶在缝缝补补。


      向远也听过一些闲话,村里好事的人都说,邹家婶婶没有出嫁的时候就看中了向云生,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向云生结婚后,她也嫁给了当时村里的另一个姓叶的知青,生了一个儿子之后,姓叶的知青返了城,临走前,对方吞吞吐吐地提出了离婚,她没有为难,一口答应了。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网站地图|小黑屋|Archiver|DoThinkings 悦书籍,思人生   

    GMT+8, 2024-12-26 02:55 , Processed in 0.217228 second(s), 4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