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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站在原地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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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3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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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31#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8:2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你看,你哑口无言了。


      说到怜香惜玉,我发现络樱然也表现得不错。


      比如,她总是从家里带很多的零食给我,是那种标着外国文字在最大的超市也买不到的那种;而且在大家干巴巴的啃着苹果的时候,我却有着大把大把新鲜荔枝吃——有一段我俨然觉得自己是杨贵妃转世了。


      我想,是我太可爱了吧,所以同为女性的络樱然才这么欣赏我。


      这么一想我就不知不觉的骄傲了。


      人一骄傲,就容易犯点小错。


      具体的表现在于,那一天,我又迟到了。


      迟到是很不好的行为,但是如果谁家老爸因为喝醉了而高唱了一夜纤夫的爱,那嗓门几乎把房顶吼破,那么在清晨时分好不容易睡着的某小孩还能在两小时后按时起床上学,他的确比我更加天才一点点。


      我也就是离天才差那么一小指的距离罢了。


      我也知足了。


      可我的老师不这么想,她总是很暴躁。


      暴躁不好,容易变老。我好心的提醒她,她却象被人揪了尾巴的猴子一样跳了起来。


      “去操场上跑三十圈!没有我的命令不许停下来!”


      我想和她讨论一下这前后两句意义的不同,但是看到她发红的眼珠我知道这是徒劳的,我于是在六月的太阳下开始乖乖的跑圈了。


      我从来不和强权对抗,那不是我的处世之道,对此我很崇拜自己。


      但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也不是吃素的,而且我还没有吃早饭,所以跑到第十圈的时候,我觉得我快要完不成老师交给我的这个光荣任务了。


      我好渴啊,好困啊,好想去春游啊。


      我想我已经神智不清了,要不我的眼前怎么飘来了一棵袅袅婷婷的小柳树呢,还带来了春天般的清香,小柳树在我面前飘啊飘啊,总离我一点点远的距离,却怎么也抓不着。


      我急了,我使出吃奶的劲追着那棵小柳树,小样儿看你跑。


      就这样我把我最后的力气用完了。


      当我眼前发黑软趴趴的倒下的时候,我听到猴子老师的尖叫:“络樱然!络樱然你怎么了!”


      络樱然?!


      是我穿越了还是猴子老师穿越了?


      第31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5)


      在学校医务室醒来的时候,我一扭头,发现另一张床上也躺着一个人,仔细一看,那人忽闪着蝴蝶翅膀一样的睫毛,朝我甜甜的笑。


      绿色的连衣裙,柔软的黑发,永远很白很干净的脸庞——小柳树呀小柳树,络樱然呀络樱然。


      我拔了针头就朝她扑过去了。


      没多久猴子老师就被调到千里之外的某乡村小学去了,传说原因是她体罚学生,虽然她哭天抢地和祥林嫂似的逢人就念她罚的是那个小王八蛋刘泪澈,不是领导的宝贝女儿络樱然,但是没有人再看她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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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3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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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32#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8:2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因为所有人都能做证,络樱然是在和刘泪澈一起罚跑时晕倒的。


      你看,我就说了,何必和强权对抗呢?和强权的朋友对抗也是不好的。


      对了,最后再提上一提此次事件中无关紧要的一个人物,林乐氧同学。


      在小柳树络樱然假装晕倒而姐姐我真的晕了过去的同时,是他及时打电话召来了络樱然的父亲大人,将此次事件推向了一个高潮。


      这直接导致了我们三个在小学期间从此如同三只螃蟹般横行霸道。


      那真是我人生中最最鸡冻鸭冻驼鸟冻的时光。


      3、谁能够代替你呢,趁年轻尽情的爱吧


      小学毕业以后,络樱然和林乐氧就进入了本市最贵族的中学,也许他们的老爸觉得这俩孩子的平民化生活体验已经足够,因此我们的嚣张时光宣告结束。


      失去了另外两只螃蟹的我如同被剪掉大钳,只能在新中学里乖乖的缩起身子装龙虾,而络樱然已经俨然长成了亭亭玉立的气质公主,笑不露齿语声带香,连小胖子林乐氧也发生了惊人的变化,他的身高开始猛长,体形开始抽条,原本被脂肪挤压的小眼睛逐渐恢复了本来的形状,闪现出贼亮贼亮的光芒,看起来很是逼人——除了我再也没有人叫他胖子,他成了学校舞台上抱着吉他穿着白衬衣浅吟低唱的王子,有很多弱智女生尖叫着送花。


      我最最亲爱的螃蟹帮就这样消失在历史的洪流中了。


      那时候我也开始变得很忙,我每天早晨要帮老爸把一辆小柜车推出门外,里面摆着住在橙花街的人最爱的劣质香烟与槟榔,然后每天晚上晚自习后再帮他去收摊——因为长期酗酒,当年做过咆哮菜刀教主的老爸,现在已经手抖得无法修鞋,只能改行摆点没什么技术含量的小摊。


      偶尔看到被越来越高的学费压得拼命咳嗽的老爸,还有他越来越白的头发,我也会有一点点忧伤,我想老爸也许是太爱我那传说中的老妈才会变成这样的吧,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个曾经憨厚出色的鞋匠,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爱情改变了一生。


      爱情到底是什么呢?十四岁的我还无从知晓。


      第32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6)


      是林乐氧书包里大把大把被我当草稿纸的情书?


      还是络樱然每天课桌里出现的各色玫瑰?


      我宁愿它是一包永远也吃不完的大白兔奶糖。


      就在我还来不及仔细研究关于爱情与奶糖的命题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络樱然失踪了。


      这个消息当然是林乐氧偷偷告诉我的,他说全市的警察都已经被调动起来了,但是考虑到络樱然被绑架的可能性较大,消息暂不能对外公布,怕惊动罪犯后果难料。


      我一直都知道络樱然和林乐氧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但是在明晃晃的日光之下,绑架这个词还是离我太遥远了,我想到小柳树一样的络樱然落到了坏人手里,背上顿时出了一层密密的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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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8:2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强作镇定地问:“会是什么人呢?有什么线索呢?”


      已经比我高出一头的林乐氧拍着我的手,语声沉稳:“不要慌,你不要慌,不会有事的。”


      我说:“我没有慌,我没有慌!”但我突然发现自己的声音严重变调了。


      林乐氧叹着气看着我,他的眼睛亮得令我不敢直视,令我有些恼羞成怒的紧张。


      他说:“我知道,小澈最厉害了,小澈是女大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林乐氧的声音已经从初见时尖细的童声变成了好听的少年音,而且有了一种安抚人心的力量。


      我突然就有一点点鼻酸了。


      我说:“林乐氧,如果络樱然有什么事,我就砍死你。”


      林乐氧用看神经病的眼光看了我一眼。


      我第一次感到自己无比失败。


      络樱然失踪的第二天是周末,我耷拉着脑袋坐在我爸的小摊前帮他看摊。


      我一点精神也没有,一个买烟的人站在我面前喊了几声,我才回过神来。


      这是个没有见过的中年男人,看起来胡子拉碴精神很差,应该是这条小街的新租户。


      近年来有不少人靠着这样那样的能耐搬出了这条小街,走向了他们人生各自不同的新路口,留下的大量破旧老屋就用来出租,因此街上形形色色的租户变得很多,好多面孔都不认得了。


      我按他的要求拿出一包最便宜的香烟递给他,他伸出右手来接,突然发现自己右手上抓着一台手机,于是又换左手。


      虽然只有一瞬,但是我却看到了,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是络樱然的手机,粉红色的凯蒂猫日本限量版,据说全市只有这一台。


      我的脑袋在三月的春寒里嗡的炸响了,我感觉我的头发象蒸汽小火车一样腾腾的燃烧起来了。


      我张口结舌的看着中年男人转身离去,走进了对面一层两层楼的老屋。


      我哆嗦着给林乐氧打电话,打完电话以后我就在小摊前团团转,我不知道该死盯着中年男人,还是应该继续装成无事的样子耷拉着脑袋。


      第33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7)


      那小楼的一楼是小酒馆,从我这里看过去,可以看到那个中年男人不一会又从楼上下来了,坐在一张单桌边独自喝酒。


      看来他就租住在楼上。


      而络樱然,她在里面吗?她经历了什么?有没有哭?林乐氧什么时候才会带人赶来?


      又或者,或者她不在?


      我的小宇宙要爆发了,我突然想起这小楼是我的地盘啊,我从小混大的地方啊,我知道怎么从后面爬进二楼溜进每个房间啊!


      我蹭的一下点燃了。


      我想也许是我的人品太好了,已经几年没有干过爬水管的伟大行径,可动作依然如此熟练老辣,当我扒着二楼的某间窗子往里偷窥时,我居然一眼就看到了络樱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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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8:2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的血液一下子从滚烫沸腾的状态结成了冰碴碴,这让我直哆嗦。


      络樱然,她被绑在一张破旧的桌子边,长长的黑发从她的脸颊边散落下来,看不清她的脸。


      我试图轻声敲窗唤她,但始终没有反应。


      我就从窗外翻进去了。


      当我一把抱住她的时候,我感觉到她的身体发出一阵颤抖,触她额头,一片火烫。


      她的嘴唇和脸颊一样苍白,双眼紧紧闭着,似乎正处在昏迷状态。


      我拼命的拉扯着绑住她手脚的细麻绳,我的眼泪像疯了一样落在她的脸上和身上。


      络樱然,小柳树。


      小柳树,络樱然。


      我甚至没有听到楼下传来的警车声,吵嚷声,打斗声。


      然后门就被人一脚踹开了。


      林乐氧目瞪口呆的看着我们,身后是大批荷枪实弹的警察叔叔。


      我从无声的哭泣变成了放声大哭的号啕。


      林乐氧,你赚了。


      4、我们应该有快乐的,幸福的晴朗的时光


      从那天以后,络樱然就听不见了。


      因为她被绑架时遭罪犯毒打,两只耳膜都严重穿孔,最后那个罪犯被从重判了无期徒刑,但是一切都不能再回到事发前。


      她原本就是非常安静的女孩子,这一下彻底的进入了无声世界。


      而这次事件留给我的后遗症就是,我居然变得非常爱哭。


      我经常会因为噩梦而哭醒,有几次去看络樱然的时候,看到她安静的坐在阳台上画画的身影,我的鼻子也会发酸。


      我想如果我早一点发现她被关在我家对面,离我这么这么的近,是不是这悲剧就不会发生,但是“如果”是传说中的花,没有人能够轻易摘到它。


      络樱然从此后就不再去学校,她爸爸给她请了最好的老师在家里教她画画,失去了听觉,看起来似乎对她并没有造成多大的打击,她依然喜欢微笑,看着我和林乐氧斗嘴的时候,表现出一脸无奈,往往在我气极败坏的追问她到底谁是谁非而她始终微笑着不回答时,我才会恍然想起她已经听不见了,然后就会很恨自己没脑没肺没心肝。


      第34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8)


      我越来越失去螃蟹的斗志,变成一只蜕去壳的虾,这使得我的人生道路变得清楚起来,不再犹豫,初中毕业后,我就不再继续升学了,我找了家服装店打工,老爸在捶了自己胸口几下后,也终于认了这个事实。


      和买衣服的小太妹欧巴桑们斗斗智,听林乐氧唱唱歌,陪络樱然画一会儿画。


      日子就这样过下去了。


      其实也没几年的时光,可是距离螃蟹帮的风光日子,好象已经很远很远了。


      林乐氧上大学那一年,络樱然的画已经画得极好,而我已经攒了一笔小钱,可以勉强租个铺面自己开个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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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4-13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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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8:3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的店开业那天,也是林乐氧去上大学的前一天,居然还是他的生日,三喜临门,我们就一起庆祝了,庆祝的方式是我选的,到河边上去喝啤酒。


      那是这条城市的母亲河,年年涨大水,但温柔的时候就像月亮的眼波。


      我们在河边给林乐氧点蜡烛,然后用力的摇让啤酒花冲得老高,络樱然咯咯的笑,因为长久不说话,她原本柔软好听的声音已经变得非常怪异,但是她愿意再次笑出声来,就是我莫大的快乐。


      我把啤酒泡沫喷到他们脸上,他们也回敬我。


      有时候我和林乐氧用手脚比划给络樱然看,有时候络樱然大声的用变调的的语音唱歌,天上的月亮和眼前的河水一样温柔,它见证了我们记忆里最疯狂的时刻。


      我们就都醉了。


      我醉了的时候,感觉到络樱然在对林乐氧比划什么,我勉强把眼睛扒开一条缝,正看到络樱然小心的把一副小小的画卷展开递给林乐氧,那一刻月光也掩不住她脸蛋的绯红,画纸上画的,正是抱着吉他装王子的林乐氧。


      嘿,小柳树变小桃花了。


      我想还是我的生日礼物比较有创意,我送的是一打奥特曼的搞笑内裤,意在提醒这小样的虽已成精,却勿忘“国耻”。


      我得意的睡着了。


      在梦里,我又回到了橙花街的那个暴雨天,五岁的我身无寸缕的跪在小街的中央,我笑嘻嘻的,没有人看出我在哭,谁叫我天生就一副笑模样。


      穿着白衬衣小西裤的林乐氧站在我的面前,他大声的说:“小澈!你跟我走!我来保护你!”


      我用鼻子哼他:“死开点!小流氓。”


      一回头,老爸正挥舞着菜刀飞奔而来,林乐氧突然一把抱起我,腾空飞走了。


      我兴奋得吱歪乱叫,飞起来了哎,神仙哎,我从小的梦想哎。


      我们在暴雨中飞。


      突然下面又传来了熟悉的声音:“乐氧!小澈!救我!”


      我低头一看,呀,是小公主络樱然,她正被一个怪叔叔抓进屋里去。


      我急了,我大声地说:“林乐氧快点救络樱然!”


      第35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9)


      林乐氧在我耳边说:“如果我去救她,你就会掉下去摔死,你愿意吗?”


      我愣了一下,我想我五岁的黄豆型大脑还没有办法思考这西瓜大的复杂问题。


      络樱然的声音越来越小。


      我就哭起来了,我说:“救她吧救她吧,我不会死的,我是无敌的女大王……”


      我在这个怪异的梦里翻滚着,无法挣脱。


      耳边似乎传来了沉重的叹息,清晨醒时,已无迹可寻,消散于河风。


      那居然是我的少女时代最后一次见到林乐氧。


      因为自那以后,不知什么原因,林乐氧和他爸爸闹翻了,大学四年,他竟没有再回过这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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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4-13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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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36#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8:3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一边上学一边做酒吧歌手,经常游走时各个周边城市,我和络樱然用了大量的时间在网络上与他联系,每次多人聊天的窗口一开,就看到红红绿绿的信息不停的闪,有时候来得及打字来不及看。


      在网络上,络樱然变得非常的活泼和伶牙俐齿,经常把我们俩斗得溃不成军。


      这使得我们三个的交流变得极其畅快和自然起来,我们也很乐于接受这样的方式。


      傻乎乎的林乐氧,活泼泼的络樱然,没心没肺的我——好像时光从来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一样。


      在这期间,络樱然开过一次小型画展,林乐氧做业余歌手听说小有名气,我的服装店也初成气候了。


      看似温暖的时间总是走得很急很急,一晃四年就这样过去了。


      5、岁月是值得怀念的留念的,害羞的红色脸庞


      林乐氧是在大四毕业那年回来的,那时的他已经完全成长为一个英俊美好的青年,他在本市最大的酒店与络樱然举行了豪华订婚宴,我坐在最尊贵客人的第一桌。


      他们两个,就像王子和公主一样拥抱,把戒指温柔交换。


      粉红,粉蓝,金黄,牙白……所有最美好的颜色都为他们盛开。


      我拼命的起哄,手掌都拍红了,那些衣冠楚楚的贵宾惊诧的看着我,面露古怪。


      那天晚上我醉得昏天黑地不分方向被老邻居送回家,我那戒了酒的老爸站在门口欲挥掌打我,却终于改成唠叨。


      “你个傻女,我们已经搬出橙花街了啊,你又回那里去做什么,还麻烦人家送你回来……女大不中留,我看你真是欠揍……”


      哦,是了,那一年我终于凭着多年的积蓄在橙花街外的好地段买了新房,和老爸风风光光搬了家。


      橙花街还是破破烂烂,也许很快会焕然一新,也许永远破烂——但都不再与我有关。


      有个心照不宣的小插曲。


      林乐氧和络樱然订婚的前几天,林乐氧被双规的老爸奇迹般的被放了出来,很显然与络樱然的老爸有关。


      但是没有人会提起这一节,官复原职的林乐氧老爸神清气爽,好像与儿子的不和谐从来没有发生过,而自己一直一直生活在阳光之下。


      第36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10)


      我没有再单独见过林乐氧,因为从那天以后,我就不再接他们的电话,渐渐断了与他们的联系。


      我的小店也搬迁了地址,生意依然很好,足够我和老爸逍遥快活。


      附近就是学校,经常会有张牙舞爪如同我当年的小孩,像螃蟹一样横着进来。


      看到这种小孩,我就会没来由的很愉快。


      不过我自己已经不做螃蟹好多年了,我看起来客气而温和,有时还穿长裙显摆显摆,有不少大好青年自动送上门来,欲与我共同探讨大白兔奶糖与爱情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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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8:3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统统列入考察范围,准备先好好考察他们三年两载。


      两年以后我去一个沿海城市进货的时候,在一家酒吧遇到了一个女孩。


      她说她叫小雨点,是酒吧的驻唱歌手,她去过很多的城市,曾经喜欢过一个叫林乐氧的男孩。


      她说她一生只做过一次那样的爱情表白。


      但是那个叫林乐氧的小流氓却告诉了她一个故事,他说他在六岁那年,就把自己的心给了一个扒掉了他裤子的小女孩。


      一个住在橙花街的像天使一样的小女孩。


      他说他努力的长大,想用自己的全部力量保护她,可是他总是不知道怎样才能不让她受伤害。


      小雨点问我,你来的那个城市有一条街叫橙花街吗?


      我说我从小土生土长几十年,从来没有听过哪条街叫橙花街的。


      她哦了一声,眼睛黯淡下去:我就知道他骗人,童话从来都不存在。


      我说嗯,就是啊。


      音乐喧天,在这样的气氛里,最大的好处就是眼泪不会轻易掉下来。


      尾声 只是一场事关橙花街的海角与天涯


      我叫刘泪澈,我妈妈在生下我的那天死去,我爸爸给我取了这个名字。


      我出生在一条叫橙花街的小街上,那是这个城市最穷困的角落,我的爸爸是这条街上的鞋匠。


      我是他无恶不作、上天入地、如花似玉、轻功高手的独生女儿。


      我知道很多的秘密,可是我从来不说。


      我从小就知道,很多事情你只能笑或者哭,可是你不能说出来。


      我就是这么天才。


      比如那一天,我在病房外听到了关于络樱然被绑架的真相。


      络樱然的爸爸,那个省府高官,为了亲戚的一点小事,只手遮天把一家人害得妻死子散,这个人,后来就成了绑架络樱然并打聋她的罪犯。


      还比如那个在河边喝醉的夜晚,络樱然把自己画的画像送给林乐氧,她用无比清楚的声音说:林乐氧,我喜欢你。


      我想,这句话她一定对着镜子说了几千几百次,才说得和没有失聪前一样温柔好听。


      可是林乐氧说:对不起。


      最后比如我住在橙花街最后的那些日子,林乐氧曾经来找我,他说小澈我想吻你,现在就算你再扒掉我的裤子我也没关系。


      第37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11)


      他的笑容邪气而温暖,我的心跳变得很快很快。


      我说小流氓,你会给我买一辈子大白兔奶糖吗?


      他没有回答。


      他的手机突然响起。


      然后他接听了那个电话。


      他的脸色从红变白,从白到青,像开始还是六月的晴,转眼就成了橙花街欲来的暴雨。


      挂了电话,他目光呆滞的看着我,说:我的爸爸被抓起来了,络叔叔说可能会判死刑。


      我就知道,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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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4-13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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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8:3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玛丽隔壁的,老天爷都不给个机会,至少让他回答完我这个问题。


      其实我什么都知道。


      从五岁开始,我就知道,林乐氧是一个多么单纯善良阳光温暖的小屁孩。


      也只有这样的小孩,才会拥有那么柔软的心,在他的身边,何时何地都不怕受伤害。


      他永远不会象我一样敏感脆弱的洞悉真相,所以永远也不用伪装自己的愉快和不愉快。


      一开始他也许会为自己的牺牲而忧伤,但是总有一天,他会爱上小柳树一样的络樱然。


      而我,坚韧如我,会如苇草般坚强的活下去,也会有一天,拥有自己所爱。


      多么的好,这个故事里,终于看上去没有任何人受到了伤害。


      属于我们的故事已经结束了。


      你可以把它想象得很简单。


      它只是事关一条叫橙花的小街里,一个被爸爸罚跪的小女孩,和勇敢的向着她伸出手来的小男孩。


      第38节:巫语·若解相思(1)


      我喜欢蝴蝶梦这个词。


      庄子永远在疑惑,到底是他在蝴蝶的梦里,还是蝴蝶在他的梦里。科幻故事里总在质疑,我们是谁的实验品,又或者,一个大型的网络游戏,每个人都只是一个结点。


      金庸的武侠小说总以退出江湖作为结局,但我总在想:早知道要退出,当初又何必进入?古龙说,因为那是每一个少年的梦想。


      太阳快下山的时候去图书馆,在路上看到这本书,封面上文雅的英国女郎,镶菊花的太阳纱帽,矜持地笑,年轻的青涩。


      那是读大学之前的最后一个暑假,庄生晓梦迷蝴蝶,李义山犹豫来犹豫去,又取了名字叫无题,锦瑟无端,当时惘然。————青语


      巫语·若解相思


      文/青语


      一 白塔


      “巫族的京城在郢都,郢都有若耶山,若耶山上有巫塔,塔分九层,高三千六百丈,塔顶有镜,名为巫镜,在巫镜中,人可以看到自己的前生后世。”


      少年念到这里,停了一停,我茫然地抬头——三百六十丈该有多高,是否上与云齐?那塔楼之中,是不是也有这样一个少年端坐于窗前,给窗外的少女念书,声音琅琅,有若金石?


      澜沧江中积沙成岛,岛上有白塔,塔高七层,塔楼下深碧色的江水莽莽苍苍,怒吼而去。


      塔中住了一个少年,有明净如象牙的肌肤,红如朝霞的眼睛,唇如鲜血,齿如编贝,他笑的时候仿佛满天的星光都坠落。


      但他是一个瞎子。


      他看不见花开,也看不见叶落,所有缤纷的色彩对他来说,都只是一个单调的音符,单调到有些悲哀了。


      我送了风铃给他,是天河河畔的贝壳制成,他只挂了一个晚上就还给我,他说,那贝壳里有哭泣的声音。我拿回去挂在床头,一夜一夜,响声只若琳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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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8:3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想,大概是因为他的世界和我的世界,是不一样的。


      他长年住在阴暗潮湿的白塔里,没有阳光,风极凛冽,冬天里冰雪咔嚓咔嚓,就好象骨节碎裂。


      我甚至疑心,帝释天其实是想杀他的。


      因为他是传说中羽公主的儿子。


      我在帝释天的一次失言中听到过羽公主的名字,史书里对这位孝文帝的女儿、帝释天唯一的妹妹从未有过只言片语,就好象她从来没有存在过。


      能证明她存在过的,也许就只剩下帝释天和塔楼中的少年。


      少年叫慕宁。他总喜欢在塔楼内朗声念着那些永远都不可能看到的风景。我坐在塔楼边缘,将花瓣揉碎,看它们一片一片随水流去。


      我以为会一直这样下去,就像我总以为,巫族是很遥远的一个所在。而事实却是,一切都并未如想象的那般发展。


      ?


      那一年,因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帝释天改了年号,又封慕宁为宁王。


      太和元年,他第一次以天族皇室的身份出现在天族的长老和贵族面。他穿白色的狐裘,袖口镶了暗兰的纹,但是他耸耸肩说:这有什么要紧,反正我都看不见。


      那样郁郁的神气,我看在心里总是很难过。是的,我总舍不得他伤心,但在我的印象里,他却是很少笑的。他笑起来时,眼睛的颜色比平常要浅一些。我常常想根据这双眼睛来猜测他在想些什么,但是每每失败。


      那一日是慕宁生日,帝释天亲自操办宴会,鼓瑟吹笙,满殿欢纵的贵族少年却没有他的身影。


      他独坐在微影亭里,握一觞烈酒,酒色绯红如火。


      我想要走过去与他共饮,或默坐于他身边,听他说一段奇闻异事。迟疑的片刻,黑衣女子闪身进了微影亭。


      很多年以后想起这个清晨,这样突如其来的一袭黑衣,我无数次问自己,如果我能快她一步,如果我能阻止他们见面……如果,所有的一切都只能是如果。慕宁曾说,如果是一种淡青色的果子,晶莹多汁的果肉,但是只有巫族的人可以摘到,就好象只有巫族才能够抵达忘川之水。


      所以后悔从来都只是一个词,不是一条路。


      黑衣女子抓住慕宁的手说:“王,请随我来,您必须举行您的成人仪式。”


      第39节:巫语·若解相思(2)


      慕宁讶然道:“母皇已经替我举行过了。”


      “那是天族的成人礼,作为修罗一族的王,您有您的责任。”风猛烈地吹过去,我只隐约听到“修罗”两个字,就仿佛茫茫雪地里的一点殷红,浸染开来,天地都变了颜色。


      ?


      那是千年以前发生在天河边的一场战争,无论是天族还是修罗族,又或者灵界的其他种族,都不会忘记。


      修罗族在那一战中一败涂地,修罗王战死,修罗族四分五裂,前后有无数修罗贵族称王,但都因得不到修罗刀的力量而不被承认,到最后,连这些王也都被帝释天剿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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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3:48:3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在天族势不可当的扩张中,我被父王送到天族做人质。


      我叫青萍,母亲是不得宠的妃子,魔族需要一个公主作人质——其实这并算不得一件悲哀的事,做人质虽然无聊,也并不比做公主更无聊。


      ?


      二 湛泸


      晚上没有星星,月亮倒是有,只是有些苍白,我偷偷爬起来,解开拴在岸上的小舟,泅渡到江中的岛,岛上白塔,塔上七层,少年在窗口张望。


      我知道他等的不是我,但是他看见我,仍然微微笑了一下。


      我说错了,其实他看不见我的,朝夕相处,他熟悉我的脚步声,但是不知道我长什么模样。


      黑夜静默,我问:“你要走?”


      温软的呼吸吹到我面上,拂开我额前散发,我希望这一刻可以久一点,再久一点,到天长地久,或者地久天长。


      ——我当然知道这是奢望,一个做人质的公主,一个看不到未来的王爷,我们只是邂逅于这样尴尬的一个时间。


      他安然答我:“我迟早会走。”


      他会走,我也会走。他走,因为不甘心困守白塔一世;我走,因为我终究是魔族公主。


      “你在等人?”不等他回答,又急急道:“你难道不知道,澜沧江中有帝释天布下的结界,外人是不能抵达白塔的。”


      这样精致的白塔,其实是一座监牢,监牢里的少年有天族最高贵的血统,最荒唐的身份,最悲哀的命运——从出生开始等候死亡。


      他的眼睛暗淡下去,但或者暗淡是只是月光。他靠着壁轻轻问我:“你有什么愿望?”


      我希望他能够看到我的模样,出口却道:“……回父王和母妃身边去。”


      慕宁轻笑:“青萍,澜沧江中有帝释天设的结界,你又如何能来到我面前?”


      我笑,我能抵达白塔,因为我住在青芷园。青芷园是羽公主住过的地方,她长眠在青芷园的木槿树下,每日清晨,木槿花开满树,极淡极淡的粉白色,到日暮时候,木槿纷落,月光下仿佛铺一地的锦绣,锦绣之下,长眠着羽公主的遗物。


      ——剑长三尺,全黑,黑得不见一星半点的光华,也没有锋利的刃,它就像一只眼睛,传说中羽公主的眼睛,沉淀了所有的光影与记忆,只是没有人能看明白。剑的侧锋有字湛泸。?


      第40节:巫语·若解相思(3)


      佩了湛泸,我便能自由出进白塔。


      “是这样啊,”他柔声道:“那么青萍,你能不能带她来见我?


      月光朗朗,我退了半步,脊骨抵在塔壁上,寒意从月光直侵入骨髓,随血液流走,四肢八骸,寸寸凉去。我的声音也如那月光一样冰凉:“……我会死的。”


      我会死的。


      如果让帝释天发现我放走他,我一定会死的,即便是父王出面,也阻止不了她杀我,何况我的父王绝不会为这等小事与天族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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