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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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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4-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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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71#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5:2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一时之间人心惶惶。   


      直到有一天,我也突然腹疼如绞,我知道,传说中的“女鬼”上身了。   


      我当时还特冷静地想,如果我死了,我一定要带着那个“女鬼”离开这个教室,手牵着手,一起蹦蹦跳跳地去找叶灵,一起去拥抱明天的太阳。   


      后来,可能女鬼太钟爱我了,我居然口吐白沫了。同学们七手八脚把我送进了卫生室,卫生室一看没办法,又将我送进了医院。   


      最后确诊:中毒了。   


      事关学校声誉,学校不主张报警,所以副校长江别鹤一直跟老艾商量。老艾基本上是个老好人,觉得不给学校添麻烦了吧,反正孩子抢救过来了。但是我妈那个彪悍女人岂肯善罢甘休。


      


      最后,她找了她七大姑八大姨的在派出所工作的表姐夫,备了案。警察调查后,江可蒙神奇地落入了法网。原来,那些突然昏迷的女生,都是因为江可蒙将老鼠药偷偷倒在了人家的暖瓶里。


      


      海南岛不是不理睬她么?只要海南岛跟某个女生突然说话说多了,太亲密了,落入了江可蒙的眼里,她就如此报复。   


      药量应该是根据和海南岛说话时候亲密的程度来的,也就是说,让江可蒙生气的程度。江可蒙一般都放得很微量,因为她也怕出事被抓起来。   


      而我就比较倒霉了,和海南岛的关系那么铁,几乎是天天厮混在一起。原本吧,江可蒙不把我这个土豆放在眼里,可是后来,我居然神奇地完成了由一棵胖竹笋长成瘦竹子的大任。从此,在江可蒙的眼里,我同海南岛的纯洁友谊,就变成了淫荡奸情。所以,江可蒙给我放药时,怀着恨,手就抖了一下,于是我中毒中得最深。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我妈很彪悍,经历了这件事情我才知道,江可蒙才是真的彪悍。算下来,我们班没有遭她荼毒的女生,只有三个。   


      少女江可蒙已经到了可以承担法律后果的年龄了,于是江家人动用了一切能够保住自己闺女的方法来疏通关系,而且强力证明自己的闺女有心理疾病和精神问题,所以不具有正常人的自制能力。


      


      再后来,她的父母担心她无力面对这场闹剧,就将她安排出国了。   


      一些家庭普通的女生,比如我这样的,无论遇到什么不想面对的事,还得在原地老老实实地呆着。甭说出国,就是离开这座城市,也够我爸妈折腾的。   


      所以,我一看电视剧或者小说里,那些为情所伤的男女主人公们,动辄潇洒而决绝地买上一张飞机票,出国疗伤去了,我就特别羡慕。   


      十四岁那年,叶灵死亡,顾朗消失,我的心也饱尝了失恋的滋味。当时我也想模仿言情小说上的套数,离开这座城市,漂泊流浪,终此一生。可是口袋里的钱加起来都不够二十块,甭说离开青岛这座城市,就是离开麻纺厂小区都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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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闷
    2013-4-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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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72#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5:2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所以,我只能无比荣幸地坚守在这片伤心的土地之上、城市之中,继续我狗尾巴花一样的青春,眼睁睁地让江可蒙将我毒惨了,再眼睁睁地看着她乘上飞机飘洋过海。   


      江可蒙在电话那边,说,我终于可以回去看看你们了!天涯,你一定要和海南岛一起来见我啊,OK?我都快想死你们了……Oh,Honey,I’m


      江可蒙一阵轰炸之后就挂断了电话,我愣在原地,话还没来得及说。第二天早晨醒来,胡冬朵从床上爬起来,说,天涯,昨天晚上何方妖孽作怪啊?大半夜的。   


      我晃荡着不清醒的脑袋,说,江可蒙。我需要冷静一下。   


      胡冬朵想了半天,恍然大悟,说,江可蒙?就是那个差点用老鼠药将你送到天堂拜见上帝的那个?她怎么想起联系你了?难道去了西方世界,皈依了基督门下,午夜梦回之间,想起前尘罪孽深重,睡不好觉,打了国际长途来跟你忏悔?


      


      我摇摇头,说,不知道啊。都好多年没有联系了,她一口一个心肝、宝贝地叫我,我觉得我很不热情,很小家子气。   


      胡冬朵就笑,说,喵了个咪的!你一向这么小心眼!夏桐没告诉你吗?     


      21君如杨柳三月新。   


      洗漱完之后,我从宿舍里抱着书本出来,和胡冬朵一起去食堂吃早饭。宿舍里的其他女生早已经起床去早读了。   


      读一所三流大学的好处就是,高考失利的屈辱会时时刻刻折磨着你,让你在大学之中奋发图强在考研第一线。   


      不是都这么说么?   


      一流大学里,一等学生出国,二等学生工作,三等学生考研;对于我们这些三流大学里的学生,正好倒了过来:一等学生考研,二等和三等就一起等待毕业证发下来那天,集体失业。所以,我们宿舍里的那几个女生,从进入大学开始就全线为考研做热身了,每天早晨六点就起床,开始一天的生活。


      


      我和胡冬朵,很显然是属于三流大学里的后者,所以我们俩人的生活基本上是从早晨九点开始——在不逃课的情况下。逃课的话,就很难说了。   


      从宿舍到食堂的路上,会经过一个露天篮球场。   


      早晨,总有一些在篮球场上打篮球锻炼身体的男生。运球、假动作、过人、起身、投球。这一些如同画面一样的动作,总会轻轻触动我记忆的神经末梢。   


      低头。会心地一笑,想起了多年前。   


      不辨悲喜。   


      我们走到餐厅的门口,遇见了夏桐,她正踮着脚,朝男生宿舍那里张望,手里还拎着一只兔子。   


      胡冬朵溜过去,猛地蹦出来,吓了她一跳。胡冬朵笑嘻嘻的,你在张望什么啊?等情郎吗?     


      夏桐回头,白了胡冬朵一眼,说,你吓死我了。然后将兔子扔到我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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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闷
    2013-4-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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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73#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5:2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夏桐是生物系的,经常做这种活体实验。不知道学校经费紧张还是教务处克扣,每次实验,总会出现十几二十几个人围着解剖一只甲鱼的情况,原应是四个人一组,分派一只甲鱼的。反正,不管是甲鱼还是鸽子、鲤鱼,总之,实验室里总是缺这少那的,同学们私下议论,说是被老师们给煨汤了。不过,也有除外,小白鼠和蛔虫的数量总是很充足。


            


         


      夏桐一直比较有个性,所以很多实验,她总是自己去买一只活体回来用,也绝不和十几人围在一起凑合。曾有那么两次,一次,我正和一男生约会,她一通电话杀过来,说艾天涯,你赶紧去农贸市场买一只小公鸡回来,我腾不出时间。还有一次,他们解剖鱿鱼,结果这个从小不靠海的姑娘买成了乌贼,于是,在实验开始时,她又一通电话过来,说,艾天涯,我要鱿鱼!鱿鱼!


      


      我当时正在宿舍睡得满脸口水,于是迷迷糊糊出门了,心说夏桐怎么这么急不可耐?当时长沙的香辣鱿鱼不是很有名吗,前天晚上,因为打赌,我还输给夏桐十根鱿鱼串。于是,我就给她买回了一堆鱿鱼串。那一次,夏桐觉得我是故意的,其实天地良心,我真没有,就是睡觉睡多了,人恍惚了。


      


      我抱过兔子,问夏桐,咦,这么热闹,你在看什么?   


      夏桐指着男生宿舍楼,说,,三号楼的男生宿舍,有个叫于意的男生突然猝死。听说因为吸毒。   


      啊?吸毒?胡冬朵一听,脸变得像被马蜂蜇了一样,说,喵了个咪的!那得多费银子啊,他妈怎么生了这么个败家子。   


      夏桐笑笑,说,有钱人家的孩子,玩得就是刺激。听说生前还是一小帅哥,而且马上要毕业报效社会了。   


      胡冬朵一听,可惜不已,说,喵了个咪的!怎么猝死的不是辛一百这个贱货呢!   


      你可不要以为胡冬朵是在为我诅咒这个无情的男人,她是在为她自己。这个世界上,最憎恨辛一百的人,估计就是胡冬朵。   


      没错,辛一百同学,泡妞神功,天下无敌。老天无眼,把这个极品赐给我之后又赐给胡冬朵,我用他完成了极品初恋,胡冬朵用他完成了他那狗血淋漓的初婚。   


      夏桐指着从三号楼出来的一群男生,说,喏,今天他朋友过来收拾他的遗物。胡冬朵就拖着我和夏桐的手,向三号楼人多的地方跑去。说,上前去看!哎,要是我猝死了,可只有你俩给我收拾遗物了。真伤感啊。


      


      我们三个好不容易冲了过去,在那么多围观的男生中,有三个面色肃穆的年轻男子走了出来,衣着打扮明显有别于周围的学生。他们手里抱着去世朋友的遗物,胸前佩戴着一朵白色的花儿。其中有一个男子长发飘飘,跟做了离子烫似的,眼睛周围居然是乌青色的,显然不知道被什么击中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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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5:2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们三个还没有站稳,突然,那个乌青眼的长发男子往我们这里瞥了一眼,立刻目露凶光,跟发现了杀父仇人似的,把手里的东西往身边那个面容冷漠如冰山雪莲、身穿暗灰色风衣的男子手里一放,就冲我们这里奔了过来。


      


      我和夏桐还没有反应过来,胡冬朵早已跑得没有人影了。   


      对面那个身穿暗灰色风衣的男子一愣,抬眼望来。当我的视线触及他那美得令人想扔炸弹的脸蛋时,蓦地,想起了那么一句词——君如杨柳三月新。   


      这个眼神清冷、唇染桃花、浑身涣散发着一种懒洋洋气息的男子,就是江寒。大三那年初冬的校园里,呵气成霜的早晨,我第一次遇见了他。   


      而刚刚追胡冬朵而去的长发飘飘的乌青眼男子叫康天桥,他就是胡冬朵嘴巴里所说的“人妖似的臭流氓”, 前天,他和胡冬朵之间产生了血海深仇。   


      整个事情是这样的。   


      前天,胡冬朵去溜她的狗公子——富贵同学。   


      “富贵”是胡冬朵收养的一只流浪狗,自从她遭遇辛一百的打击之后,就彻底对男生死了心,收养了一只流浪狗。她的至理名言就是:嫁给一个男人不如养一条狗。   


      那天,于意还没有猝死,正在唐绘PUB里面,与自己的两个狐朋狗友康天桥和周瑞无聊地打发着下午时光,等待江寒从北京回来。   


      无聊的他们就掷色子玩“囧囧更健康”游戏,赢家可以要求输家做任何事情。   


      于意赢了,康天桥输了。   


      以前于意被康天桥整过,而且整得很惨。   


      康天桥让于意去超市买卫生巾,结账时,当着众多顾客和收银员大声说,我们女人量多的那几天,这东西真不能少。康天桥、周瑞他们就在边上看着,幸灾乐祸。        





             


      所以这次,于意当然不会放过康天桥,正当他考虑如何整康天桥时,胡冬朵牵着富贵从窗外经过。于意突然有了主意,对康天桥悄然耳语了一番。   


      这些二世子们一贯玩得很疯,所以康天桥虽然不甘但碍于面子还是慷慨就义了。   


      他冲到大街上时,把胡冬朵吓了一跳,连忙把富贵给拉开,谁知康天桥扑通就跪在了地上,抱着富贵就喊,爹啊,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胡冬朵一听乐了,觉得这人病得不轻。结果还没等她咧开嘴巴笑,康天桥一把就抱住了她大腿,喊她妈,说,妈啊,你和爹一起回家吧。   


      胡冬朵顿时知道自己被耍了,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气运丹田,粉拳一挥,一记天马流星拳就打在了康天桥的眼眶上。   


      所以说,不要惹女人,不要惹彪悍的女人,最不要惹的就是像胡冬朵这种失婚过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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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5:2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康天桥毫无防备,偌大一个男人就被胡冬朵给打倒在地,眼眶顿时充血肿起老高。这个时候,康天桥的狐朋狗友一看玩大了、出事了,连忙跑出来。   


      于意和周瑞拉住了暴怒康天桥,说,好男不跟女斗,在大街上呢!然后转头跟胡冬朵理论,说,年轻人怎么开不起玩笑呢!大家玩玩而已。   


      而这时,康天桥喊着,放开我,老子要把这女人和这只狗一起给剁了!   


      于意对胡冬朵说,你人也打了,你想怎么办?赔个礼道个歉吧,别让我哥们儿生气。我们也不是恶人,不为难你!   


      胡冬朵一听康天桥要剁了富贵,连忙伏下身将富贵抱在怀里,趁于意和周瑞拉扯康天桥,脚底抹油冲到路边的出租车上,逃了。   


      临逃命,还不忘留一句话送给于意和康天桥,说,道歉?神经病!你们都去死吧!   


      不幸的是,一语成谶,于意果然当晚猝死在宿舍里。   


      我和夏桐追到胡冬朵那里,她正和康天桥在那里拉扯不清。这个时候,抱着遗物的江寒和周瑞也走了过来。   


      周瑞小眼睛一闪,看清来者是胡冬朵,于是眉头一皱,眉心那点美人痣别样销魂。很长一段时间,对于周瑞这个人,我的印象就是他长了三只眼睛!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错觉,那是周瑞的眼睛实在太小,而眉心的那颗美人痣又实在太大。大概他也对胡冬朵离开前那句诅咒记忆很深吧。


      


      倒是江寒,因为当天不在场,并不知晓发生过什么。他看了看胡冬朵,问,天桥,你朋友?   


      康天桥晃着满头飘逸如仙的头发,指着自己的眼睛说,是的,她的拳头和我的眼睛比朋友还亲!   


      江寒大概知晓了康天桥的熊猫眼与眼前女子有关了,他看了看旁边虎视眈眈的我和夏桐,视线落到我脸上时,眼睛微微一眯,闪过一丝极其惊异的光芒,但转瞬即逝,藏匿了起来。他转头对康天桥笑,说,走吧,三只老虎啊。


      


      康天桥指着胡冬朵说,都是这个女人乌鸦嘴、扫把星,咒死了于意!   


      胡冬朵向来就不是肯受气的主儿,直接反诘,要是我一句话就可以杀人,我干脆开个复仇公司好了!明明自己流氓,什么事都要往别人身上推!   


      康天桥急了,直着小细脖子,尖着小细嗓子,指着胡冬朵的鼻子说,你骂谁流氓?   


      夏桐对康天桥眨了眨桃花眼,笑笑,一字一顿,生怕康天桥听不懂:她说你是流氓。   


      我这人吧,没什么出息,就是一般胡冬朵和夏桐存在的场面,我的胆子就特别大,再者也确实受不了康天桥说胡冬朵扫把星,于是我也和夏桐一起站在胡冬朵身前,说,就是嘛,你那朋友也是命不好嘛。


      


      有句话叫做“死者为大”。很显然,我当时的话说得有些过分了,逞了一时之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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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闷
    2013-4-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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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5:2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男人的朋友是不能拿来说事儿的,尤其这个朋友还刚刚去世,尸骨未寒。更不要挑战男人对兄弟情谊的看重,即便这个朋友可能只是狐朋狗友。每个男人的骨子里多少都有一些“梁山情节”。


      


      所以,当时的江寒在离开之前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那目光冷得,如同寒冬腊月里湖水里的冰一样。   


      我的心紧紧缩了一下。         


             


      很多年后,江寒跟我说,那年初冬的早晨,他第一眼看到我时,觉得这女生怎么长了一张情妇脸,情妇脸就情妇脸吧,还抱着一只小白兔装清纯。装清纯就装清纯吧,嘴巴还那么刻毒。


      


      那一天,江寒着急将于意的遗物早点带回去,说服了康天桥。所以,胡冬朵暂时清静了。   


      夏桐看着他们离开,指着他们的车说,三个人中, 有一个人是杀手。   


      杀手?我和胡冬朵面面相觑。   


      夏桐笑笑,说,少女杀手!专杀你们这些无知少女。     


      我和胡冬朵忙装作松了一口气,说,切!老娘不是少女!老娘是女人!是背负着梦想与生活、现实与理想的女人!胡冬朵末了还补充了一句,老娘还要拖家带口,养活富贵呢!  





      那一天,夏桐预言了江寒是女人杀手,原因,就是这个男人那张脸长得太致命太诱惑了。   


      我和胡冬朵故作清高的鄙视了她一顿,就准备吃饭上课了。胡冬朵拜托夏桐,如果她上午没有课的话,就去帮她照看一下富贵。说完,将宿舍钥匙扔给夏桐。   


      我,夏桐,胡冬朵。   


      基本上,我们三个人的相处关系是,胡冬朵是个惹事精,我就跟在她屁股后面煽风点火瞎起哄,将事儿惹大了,夏桐就给我们擦屁股。用海南岛的话说,夏桐这个倒霉孩子是属厕纸的。


      


      我和夏桐认识,缘于我的窥私癖。进入大学没几天,我就在一个自习室里,看到了一个女生落在自习室里的日记,日记里的文字让我后背发冷,它里面有这么一句我至今记得:“那天夜里,我在母亲杀死了父亲的房间里发呆……”


      


      其实,偷看别人的日记已经很不对了。可我还非常极品、非常热情洋溢地在这本日记的后面写了自己的疑问:请问同学,你这是日记还是小说啊?是小说的话,我帮你推荐编辑发表吧。联系QQ:77237837。


      


      那个时候,我已经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认识了一个叫“虎阿哥”的编辑。要说我这写作生涯,开始得可挺传奇。   


      当时,我刚失恋,悲痛得不知东南西北,偶尔在信纸上写几句酸涩的情诗散文抒发一下悲秋伤春的心情。有人要问,为什么要往信纸上写啊?你写日记本上多好啊!   


      我当时不正是一认为全世界都抛弃了自己的情伤少女吗?写信纸上,就是为了凸显这种“山盟虽在,锦书难托”的绝望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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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5:2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不是脑子中了文艺的毒,就是自己在装十三。   


      不过我的十三装对了,我的同桌是一男生,叫鲁护镖,长得人高马大,一副气吞山河的强盗模样。初入大学,他对我这个跟黛玉附身似的女同桌没什么好感,一心在追求文学系的一才女。可那才女相当二五八万,看他总是不用眼睛,用鼻孔。


      


      后来,他十八般武艺全部用尽,玫瑰、吉他、下跪、偷袭、割腕、撞墙……总之,就差拉那女生一起跳崖了。再后来,他绝望地用信纸给那女生写了一封情书……结果吧,我同桌是个大老粗,将桌子上我写情诗的信纸给装了进去……


      


      谁知道,这一封错放的情书简直可谓神来之笔,一时间,天雷勾动地火,就在我同桌还为放错了情书和我斗气时,那女生终于冲他抛出了盈盈秋波。   


      于是乎,我一战成名,变成了我们系里有名的情书大王兼名誉才女。这以后,不管谁有了心上人,保准跑到我这里来求情书一封。   


      再后来,我同桌觉得我实在不该埋没在情书堆里,就鼓励我写作。大一第二学期的夏天,我在教室里写青春小说,他就光着膀子给我扇扇子,弄得我一看他的胸大肌就觉得我该转型去写色情小说。


      


      后来,半吊子的我恰好碰上一个新开始做青春杂志的小编辑虎阿哥,于是,我开始了比较系统的写字生涯。   


      所谓“比较系统”就是终于有人肯为你发稿费了。虎阿哥给我发的第一笔稿费,是六十二大洋,就是这点银子,却让我欣喜得几天没睡好觉。   


      那时候,应该说是,与钱无关,与梦想有染。   


      于是当年被文字梦想冲昏脑袋的自己,在夏桐的日记上留下了QQ号,希望自己能结交一位朋友,一起在文字的道路上并驾齐驱、共同进步、共同努力!         


             


      后来,日记的主人,也就是夏桐找到了我,将偷看她日记的我擂得头破血流……再后来,胡冬朵找到了她,和我一起将她擂得头破血流……再再后来,我们三人成为了朋友……  





      22从开始哭着嫉妒,变成了笑着羡慕,时间是怎么样爬过了我皮肤,只有我自己最清楚。   


      “富贵”这个名字,是我给胡冬朵的狗取的。   


      我之所以满脑袋充斥着“富贵”“吉祥”“招财”“进宝”这等俗念,与那个叫辛一百的男子有着莫大的关系。他是我高中时的学长,顾朗的同学。   


      那一年,顾郎不辞而别,我发生了神奇的变化。个子突然开始飞长,仿佛每个夜晚,都能听到骨骼生长的声音。或许是因为思念,让我的脸也开始神奇地消瘦,导致我由一个大脸猫妹变成了一个小脸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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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5:2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总之,用海南岛的话说,艾天涯神奇地结束了她的乒乓球拍时代。   


      也是从那时开始,小瓷对我好感全无,她用一种最厌恶的眼神看着我和海南岛之间的所有交往。   


      时我刚刚完成了丑小鸭向白天鹅的转化,大好青年辛一百就盯上了我这株祖国的花朵。   


      那个时候的我,遭遇了顾朗消失、叶灵自杀、胡巴的锒铛入狱……黑色的三个月,给我留下了那么痛苦的回忆,这时,就是给我摆上裸奔的宋玉潘安,估计我也不会看上一眼。  





      辛同学是一个蛮神奇的人物,用海南岛的话说,他有着诗人的情怀,歌手的浪漫,以及精神病患者的行为。   


      为了追求我,他居然跑到派出所的户籍处,对着户籍管理员以死相逼,花去“一百”大洋,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辛海角”。   


      然后,他就拎着那张更新了的身份证跑到我身边,用他诗一样的语言对我说,天涯与海角,是绝配!我们是天生的一对!就像罗米欧与朱丽叶!为了你,我可以改我的姓名!你要相信我对你的喜欢!我对着月亮发誓!


      


      我先是被他莎士比亚般台词给震撼了,然后抬头看天,当时太阳很大,火辣辣地照在我的脸上。   


      高二那年的圣诞节,我终于尝试接受了他的追求。圣诞节那天下着大雪,我跟海南岛说,我恋爱了。   


      海南岛看着我,细长的凤目里闪过一丝怔怔的表情。从初二和他第一次在教室里相遇,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年时光。他已从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变成了一个眉目如画的年轻男子,皮肤依旧是小麦色,微微健康的黑,依旧混迹在社会上,只是很少打架。


      


      他微笑,说,如果胡巴知道我们的天涯恋爱了,会不会也和我这么开心呢?终于有人比我们还疼你了。   


      他说“开心”这个词时,很用力,生怕我不知道他很开心似的。   


      就这样,时光飞逝。   


      高考渐渐临近,我和辛一百终于将相逢在大学校园。   


      高考前一周,在我去学校外乘车的车站,碰到了放暑假回来的辛一百,他正和一个女孩子亲密地拥吻着,难舍难分……他的手拂过那个女孩子的脸,手腕上赫然是那条标示着我们恋情的红手链。


      


      那天,他仓皇地送走那个女孩,找到了我。   


      他那么悲伤地看着我,那小眼神几乎都能把我的心给搅碎了。接下来的谈话内容,足以将一个正常人雷得外焦里嫩,而我当时却只顾着悲伤去了。   


      他说,小媳妇,我们不分手,求求你。   


      一声“小媳妇”叫得我这个十七岁的白痴心痛不止。后来,我认识了胡冬朵,才知道,“小媳妇”这个名词,是辛一百对所有和他有过恋爱关系的女子的统一爱称。禽兽啊,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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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79#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5:2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当时的我,倔强地看着他,眼泪却止不住,我说,你不和我分手,那你和她分手吗?   


      辛一百摇摇头,他说,我明年就毕业了,要找工作了,要赚钱养活你了。你的家庭一般,我的家庭更一般。刘芸芸在大学里追求了我很久,她爸据说是省里的某个领导……说能帮我找工作。


      


      我笑,心里真痛,我爱过的男孩,曾经纯净如水的男孩,居然说是为了“赚钱”养我,才和刘芸芸混在一起?他这是在考验我的白痴段位吗?         


          


      第一次。   


      知道了爱情这么残酷这么势利,那年我才十七岁,这是不是太早,太过残酷?   


      我收起眼泪,对他说,那我们分手,你和她在一起,我祝福你好了。   


      辛一百摇头,痛苦而矛盾,他说,我知道,我和她肯定没有结果的。   


      我很惊奇地看着辛一百,我说,你和她没结果,你干吗还要和她一起?你和我就有结果吗?   


      辛一百居然又神奇地点点头,他说,小媳妇,我们俩有结果。   


      当时我居然傻乎乎地以为辛一百爱我多一些,现在想想,他说这句话的原因,是觉得我年龄小智商低家庭条件一般的灰姑娘容易操控,而面对那个和他心智相当家庭优越的白雪公主他感觉难以掌握。你大爷,居然这么狗眼看人低!


      


      最后,辛一百居然在我面前大哭,他说,小媳妇,其实,咱们三个人,我最痛苦。我最痛苦啊。说着他就痛苦地在路边撞树!   


      我到现在都没有理解他是以什么样的智商发出这样的论调!为什么我这个贫家女感情被背叛,刘芸芸这个富家小姐感情被欺骗,到最后轮到辛一百这个左右逢源的乌龟王八蛋在这里说,他是最痛苦的一个。


      


      当时的我,却被他的眼泪打动了,尤其是他说,小媳妇,我想好了,我和她分手。我一个人去为我们俩打天下,我们不依靠别人,我让你幸福,我让你一辈子都这么无忧无虑。我和她分手!


      


      结果,我等来的不是辛一百和刘芸芸的分手,而是刘芸芸的电话,她劈头盖脸的骂道,你个小贱人!你才读高中你就勾搭男人!你说你怀孕了要他跟你一起,你要逼死他你才好啊。你怀孕了你去打掉你这个贱货你勾引我男人你这个婊子养的……


      


      我彻底被这个女人骂昏厥了,原来辛一百爱上的女子,这么彪悍。那一刻,我多么想自己能有我妈十分之一的本事,我绝对能和这个女人对骂一番。   


      遗憾的是,我不具备这种本事。   


      我刚要给辛一百打电话,彻底成全这一对,而且问问他,怀孕这件事情,对于我这个拉个小手都脸红、拥个小抱都快激动死的女孩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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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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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80#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5:3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结果,辛一百的电话就打来了,他哭着说,小媳妇,对不起。刘芸芸怀孕了,我不能放弃她啊,她太可怜了,一直在哭一直在哭……   


      我直接懵了,刘芸芸会哭?她刚让我领教了富家女的无敌骂人功夫,彻底让我这个贫家女自尊心一溃千里。我一直以为富人家的小孩都特别斯文呢。还有,刚才不是我怀孕了吗,怎么又成了刘芸芸怀孕了?怀孕这个事情跟感冒似的,可以传染啊?


      


      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辛一百就哭,小媳妇对不起……我真的很痛苦,我是我们三个中最痛苦的一个……我比你和她都痛苦……我忘不了你的。   


      哦。原来是分手。   


      好吧,这两个人联手,一场双簧都快把我折腾废了。下午还对着我信誓旦旦的辛一百同学,眼泪一把鼻涕一把地宣告了,他迫不得已要和我分手。   


      我眼泪汪汪,说,好吧。好好珍惜人家。别让人家以后像我这么伤心。   


      辛一百居然说,小媳妇,我不想和你分手,我舍不得。呜呜呜。   


      他呜呜呜哭泣时,我居然那么心酸,居然在知道他欺骗了我的情况之下,还是和他一起哭了。那时那刻,如果他在我身边,我想我一定会轻轻抚摸着他的发,告诉他,别伤心,一切都会好起来,我不恨他,我希望他幸福,这已足够。


      


      所以说,陷入爱里面的女子啊,真是傻瓜得可以,管你十七岁还是三十七岁!   


      辛一百说,小媳妇,想到以后你会和别的男人谈恋爱,我的心就难受啊。   


      这个神经病,难道我立一座贞节牌坊给他们老辛家,他就不难受了?可是,那时的我,居然也难过个要死,在电话里面哭着,我说,我会好好爱那个男生的,再也不让他放开我的手。


      


      用胡冬朵的话说,当时纯属俩贱人在拍电视剧。   


      结果,半夜,辛一百又给我打电话,他说,小媳妇,你给刘芸芸道歉吧。你给她发个短信,写个保证书,说以后不和我来往了吧。求求你,小媳妇,为了我,求求你。我爱你,小媳妇,我爱的是你……


            


            


      鄙视我吧,为了这个男人,我居然真的给刘芸芸发了一条道歉外加保证的短信。我说,芸芸姐,对不起,给你们的爱情制造了麻烦。我再不会和他联系了,我发誓,祝你们白头偕老。


      


      不是不可以道歉,问题是,我作为一个被背叛的女子,到底错在了哪里?为什么明明自己受伤却还要对别人说抱歉。   


      最后,刘芸芸给我回了两个字:贱人。   


      被辛一百甩了之后,我去买了一大瓶二锅头猛喝。海南岛最后在湖边上找到我时,我已经喝得烂醉。   


      他心疼地看着我,说,土豆,你想死啊!这么折腾自己!说完,他就将我拉起来,要带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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