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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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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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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4-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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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31#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4:3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如果许暖是他的棋子,那么他必然不想让这颗棋子被太多的人和事物牵制,也不想让太多的人和物所伸展出的枝枝蔓蔓影响到这颗棋子的完美。


        而自己如果需要牵制许暖的话,那个正在发烧以至于引起肺炎的三岁小女孩足矣。


        足矣。


        不过,赵小熊还是足够幸运的。


        他最终活了下来。因为那天夜里,他惨遭毒打,大概因为庄毅的那一脚踢得太狠,造成了他脑部软组织受伤,人变得糊里糊涂,呆呆愣愣的。


        确切地说,就是人傻了。


        说得好听一点儿,就是失忆了。


        电视上,失忆的人除了失去了记忆,行为依然很正常,可赵小熊就挺倒霉的,他不仅头脑呆呆愣愣的,就连行走活动都是呆呆愣愣的。整个人等于废掉了。


        顺子问庄毅,老板,怎么办?


        庄毅当时正在泳池边晒太阳,一边喝茶,一边看书,他想了想,合上书本,叹了一口气,说,怎么说,上苍有好生之德啊。


        顺子当时就特别感动,觉得自己的老板真不愧是释宣法师的俗家弟子,真是很仁慈。


        赵小熊的遭遇,让许暖恨死了庄毅。


        可是,为了活下去,也为了许蝶,注定,她只能恨,而不能反抗。


        自此之后,许暖就只能沉默地接受庄毅为她做的任何安排,沉默得如同孤寂的冰雪一样。有的时候,庄毅都觉得发冷。


        就这样,许暖和庄毅彼此憎恨着,也彼此抵触着。在他们之间的角逐中,有一条看不见的天堑,如若哪一个人失衡而跌下,必然粉身碎骨。


        为了许蝶,也为了活下去,许暖很称职地恪守着“听庄毅的话”这个承诺。


        庄毅说,从此之后,你就叫许暖。


        那么,她就叫许暖。虽然这个带着“暖”字的名字,让她感觉不到任何温暖。


        庄毅说,许暖,你去读书吧。


        那么,她就去读书。虽然那些陌生的符号,让她头痛欲裂,可是越是辛苦,倔犟的她越是认认真真地去学习它们。


        庄毅冷笑,说,其实,就是让你去混一个文凭,镀上一层闪亮的铜水而已,你还真当自己是金子,誓死要发光啊?许暖依旧沉默。


        庄毅说,许暖,不要接触陌生人。上完课,你就给我安静地回家待着。


        于是,许暖,就不接触任何陌生人。与任何人相处,都保持着应有的分寸和距离。包括最好的朋友林欣。有时候,这让林欣很不爽,她说,许暖你怎么能这样跟我硬生生地客套呢?许暖向她解释,不是客套,只不过是习惯如此。


        曾经有一次,许暖忍不住问庄毅,你为什么要将我留在你身边?为什么给我这一些?你究竟想做什么?


        庄毅笑,说,大学还是没有白读,居然会用“究竟”这个词语了。不过,我觉得你只需要听我的话,不需要问那么多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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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闷
    2013-4-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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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32#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4:4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许暖说,可是……


        庄毅伸伸懒腰,露出一个微笑,但眼神却是凌厉的,他说,你不觉得一颗棋子如果有太多自己的思想,棋手就会无法控制棋局,我可不想让自己的棋局变得一团糟!


        许暖咬了咬下唇,说,如果我坚持要做一颗有自己思想的棋子呢?


        庄毅笑,他说,很好啊,我尊重你的决定。然后他停顿了一下,转身逼近许暖,他带来的压迫感让许暖觉得异常紧张,她下意识地退了几步,后面是严严实实的墙壁。


        庄毅一把将她拉入自己的怀里,一字一顿地说,不要挑战我的耐心!许蝶明天还要去幼儿园呢。你不想让她有机会看到明天的太阳,去学校里拿那朵大红花的话,你就坚持要自己的思想吧!


        许暖从此噤声。


        她不敢的,不敢用许蝶的生命来做赌注,在那个风雪之夜,她就已经知道,他是一个恶魔了!


        庄毅用实际行动向许暖证明,如果那个主宰你的人,不想你活得明白,那么,你就只能糊里糊涂地活着。


        后来,左右许暖的思想、安排许暖的生活,成了庄毅的习惯。


        渐渐地,他对她的安排也变得琐碎起来,琐碎得让他身边的顺子看了直发毛,他极其担心自己呼风唤雨的老板,在将来的某一天连许暖要穿什么内衣、要穿什么内裤都要统筹安排出来。


        但是,很显然,庄毅并没觉察到自己这些细微的改变。


        毫无觉察的庄毅自然不会知晓,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悲剧,不是爱上一个人而不知晓,而是,习惯了一个人却不自知。


        这个世界上的另一个悲剧就是,旁观者再清,当局者也是迷糊的。


        所以,当顺子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老板庄毅的行为有些异于从前的时候,他也不敢多说半句——老板,你对许暖是不是关心过度了?


        有一次,庄毅和女伴逛街时,看到橱窗中的一件淡绿色的娃娃衫,那件娃娃衫带着一丝天真无邪的诱惑,令他想起了许暖。那一天,他将衣服买回去,然后扔给了许暖。


        许暖从不反抗。


        他要求她听他的话。


        那么,她当然要听他的话。


        她就穿着那件淡绿色的娃娃衫,后面就出现了小说里都写烂了的女主人公更衣后的桥段——双眸泛着水光,皮肤白皙,长发如瀑,淡绿色的衣衫衬出脸上如桃花般的肤色。


        她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突然有些恍惚,恍惚间想起,林欣借给她的那些言情小说中,那些女主人公更衣之后,男主人公们一定会用大灰狼盯着小白兔一样的眼神盯住女主人公,然后,赞美一句,你真美。


        许暖的脸突然红了一下,她居然会莫名地渴望那个残暴地控制着她的命运的男人赞美她。


        许暖站在镜子前,小心翼翼地看着镜子里的庄毅,他正挑着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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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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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4:4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喝了一口冰水,叹息着说,可惜了这么漂亮的衣服,穿在你身上居然像抹布一样,早知道我就挂在竹竿上了,估计都会比穿在你身上好看。


        庄毅说完这些话,就转身离开了。


        自此之后,许暖明白,小说中的桥段,在现实中是很难发生的,尤其是面对着庄毅这种冷血的男人,但这并不妨碍她继续和林欣一起阅读言情小说。生活过于凄苦的女子,总是希望用故事来麻痹自己。许暖偶尔会幻想,很多年后,在某座城市的街道上,她能遇到孟古。


        分别已有七年。


        不知再相见时,孟古是否会记得她?而那时的自己,是不是会忘记,孟古曾经对誓言的背叛?


        或者,早在十九岁那年,她出卖自己身体的那一夜,她和孟古之间,便注定再无可能。他依然是这个世界上,最令她难以释怀的男子,却也是她最不想见到的人。


        除了带给许暖幻想,言情小说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让许暖认识了很多汉字,一看到不认识的字她就捧着字典查。


        就这样,四年里,庄毅与许暖,就这么微妙地僵持着。


        庄毅保持着他在公众面前儒雅商人的形象,在那些布满了金光的履历之上,没有人嗅得出血腥的味道。


        而许暖,每次在电视里或报纸上看到俊雅如玉的庄毅,都忍不住浑身发冷,在心里狠狠地骂,虚伪!


        所以,当林欣与同学们满怀憧憬地讨论庄毅的时候,她总是静默不语。


        有的时候,将真相埋在肚子里,真的是一种折磨,何况,这种折磨持续了四年之久。


        现在的许暖,依旧是被庄毅禁锢的女子,她不知道他留下自己到底有何用途,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对自己的底细了解得那么彻底。


        现在,她只知道,“和风”奖学金颁奖典礼的那天,那些记者带来梁小爽自杀以及李乐撞车的消息后,让这个叫庄毅的男子连夜赶到自己的住处,如恶魔一样警告她,这些日子,她不能离开这栋公寓!不能去学校!


        现在,他斜坐在沙发上,灯光映在他俊美如玉的脸上,他的眼神里隐约有了疲惫之色。


        庄毅拉了拉衣领,松开那条绛紫色的领带。


        他对许暖说,去!给我倒杯水,冰的。


        命令的口气,不容拒绝。


        为什么总是冰水?


        难怪他的心也是冷冰冰的。


        许暖去倒水的时候,突然很想弄点毒鼠药毒一毒他。不过,她也只是想想而已。


    【7】


    那段日子,遵照庄毅的吩咐,许暖就一直待在家里。    她想,还好庄毅给她安排的不是什么技术活,做一颗没有思想的棋子还是很容易的。


        偶尔,顺子会过来坐一下,说是来探望许暖,实际上是替庄毅这个恶魔监督她。不过,顺子很喜欢和许暖说话,倒不是因为她多么美艳无敌,而是顺子觉得许暖让人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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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4:4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最初许暖也是恨着顺子的,因为他狠狠地揍了赵小熊。


        可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总不会那么纯粹,纯粹得去恨一个人恨到万劫不复,而且四年来,顺子就像一个普通的大男孩一样,爱说爱笑爱激动,常常给许暖讲一些笑话,逗许暖笑。


        虽然,有时候,许暖会想,顺子会对自己好,是因为庄毅,即使是庄毅驯养的一只狗,手下人也得小心侍候着,何况是庄毅豢养的一颗棋子呢?尽管,她到现在也不清楚庄毅究竟要让她去做什么。


        但后来,许暖觉得人和人之间相处出来的感情,是不能用一种类似天平的东西衡量得准确的。这不仅是说她和顺子,也包括她和庄毅。


        最初的仇恨,到后来的恐惧,再到后来的忌惮,以至于到现在,对这个叫庄毅的恶魔,自己也会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感情在其中,这种感情可以叫做奢望或者期盼。虽然许暖一直不想承认这一点。


        都是红尘中的男女,食尽人间烟火,那些爱恨情仇是不可能如用刀切割的那样,棱角分明的。


        顺子有时候会说一些庄毅做过的糗事,听得许暖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比如,他的保姆回老家了,他老人家看着报纸煮面条,然后把报纸扔到了锅里,拿着面条包装袋上的说明书当报纸看。最后,水煮面变成了报纸“喜乐会”。


        再比如,有一次,公司有一宗很大的生意,因为加班不能回家而只能吃工作餐的、埋头看方案的庄毅将墨水当成沙拉酱倒在面包上,然后吃得满嘴乌黑,而后毫无察觉地跑到会议室,惊得一群员工以为老板吃了砒霜而嘴巴乌黑。


        ……


        许暖哭笑不得,她不能相信像庄毅这样冷漠这样生硬,犹如恶魔一样的人物,在生活中会那样犯傻那样白痴。她以为他永远都是如电脑一样,精确地计算着自己生活之中的每一步呢。


        许暖时常做一些精致而美味的小点心,顺子在的时候,就会很有口福地尝到。有时候,他会带回一些给庄毅尝。当夜,庄毅这个恶魔就会打电话过来,声音很冷,说,许暖,你在家里拆墙了吗?弄一堆石头来想害死我啊!


        然后,许暖就不吭声,不过心里倒是想,害死你我才不用石头呢,我用砒霜。


        后来,顺子再要将点心带给庄毅,许暖就不允许。


        末了,顺子只好悻悻离开。回去之后无意间跟庄毅说起,今天,许暖做了蛋挞,味道挺不错的,本来是要给你带点的,可是……然后就叽里呱啦地说上一堆。


        当夜,庄毅又打电话过来,语气中满是讽刺,许暖,这四年,我供你吃供你穿,供你读书,你说你这个女人怎么就这么没良心,你让顺子给我捎一个蛋挞会死啊?


        庄毅的话让许暖有些脸红,她心里暗骂,庄毅,你才没良心!但是,也只能在心里骂。她可不想让庄毅听后因为暴怒而兽性大发,将自己碎尸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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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4:4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有时候,赵小熊也会疯疯癫癫地跑过来找她,手里牵着蹦蹦跳跳的许蝶。


        看到顺子在这里的时候,赵小熊就会去抢顺子的烟卷,因为许暖一直不让他吸烟。他很听许暖的话,即使是傻了,潜意识里他也总觉得许暖之于自己与其他人不同。


        顺子就为了保护自己的烟卷与赵小熊进行“殊死搏斗”,有时候,赵小熊会没轻没重,伤到顺子,顺子就嗷嗷地叫,说,暖暖,你快来管管你的赵小熊!


        这时候,许暖就会看着他们两个人发呆。赵小熊是傻得不记得四年前顺子给他的伤害了,而顺子,也一定是忘记了四年前的事情,才会和赵小熊这么厮混成一团。


        时间果然是遗忘最好的良药。


        为了让赵小熊停止对顺子的摧残,许暖会给赵小熊拿出很多好吃的,赵小熊见到吃的,就会抛开顺子,傻笑着,吧嗒吧嗒地吃得那叫一个欢畅。顺便还会附赠许暖一地板的口水。


        他傻傻的样子总会让许暖想起很多年前,自己的傻小叔孟谨诚。


        如果七年前,孟谨诚不失踪,自己不逃离桃花寨子,那么,现在的自己,可能真的已经是他的妻子,许蝶应该会围绕着孟谨诚,跑跑跳跳。而自己,或许会一辈子,一辈子都惦记着那个叫孟古的男子——而他,却也是这个世界上,她最不应该爱上的男子。


        赵小熊有时候会对许暖说傻话,最常说的傻话只有一句。说这句傻话的时候,他嘴巴哆哆嗦嗦的,说,我……我感觉……我……我总是在……在想一个……个人。然后,他就一直看着许暖,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其实,他想表达的是——许暖,我觉得我以前一定有一个很爱的女孩。可是,我把她忘记了。但是她一直会在我的脑子里出现,我却记不得她是谁。


        他的脑袋不灵光,再多的心事也只能埋在心里,因为他难以准确无误地表达出他内心的想法。


        许暖就愣愣地看着赵小熊,满心酸涩地看着他脸上已经隐去了岁月留下的伤疤,笑了笑,说,你感觉错了。


        许蝶现在已经七岁了,正在读小学二年级,每天跟在赵小熊屁股后面喊小叔。许暖看着她就会发呆,想起当初的自己,在山清水秀的桃花寨子里,也是这样跟在孟谨诚的屁股后面喊小叔。


        生命总会在某一处,有着惊人的相似。


        许蝶的名字也是庄毅给的。庄毅不喜欢许蝶以前的名字,细细。


        不是阮阮就是细细,听着不知道多土多别扭。于是,在送给许暖名字的时候,他顺口送给了许蝶一个名字。


        顺子说,老板,你这是春节大酬宾,欢乐大派送吧。买一赠一啊。


        而庄毅,唯独没有给赵小熊更换名字,当然如果赵小熊的名字是赵熊熊的话,他一定会帮他改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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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4-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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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4:4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这辈子,他最痛恨的就是叠字之名,他身边的人,除了那个叫赵赵的女人,没有一个人的名字是叠字的。


    【8】


    赵赵是春兰街纽斯塔夜总会的妈妈桑,也是整条春兰街上最年轻最有名的妈妈桑。赵赵是个八面玲珑的女子,用顺子的话来形容,赵赵整天腰肢摇摆得那叫一个“山路十八弯”,对着客人露着小牙齿,笑得那叫“一行白鹭上青天”。


        纽斯塔夜总会的台前老板姓冯,背后老板是庄毅。这是庄毅的灰色生意,他不希望别人提起他的时候,总是想起情色场所,他可不想做情色帝国的霸王。所以,他所涉辖的娱乐场所的生意,都有人在台前幕后替他操劳。


        赵赵喜欢庄毅。


        这种喜欢,用赵赵的话说,就像是命中注定的一样。当她第一次在春兰街看到这个男人的时候,只那么一眼,她就喜欢上他了。


        那么纯粹,那么不可理喻。


        那时,她只不过是初到纽斯塔的坐台小姐,欢场上卖弄风情,早已忘记了人世间有“爱情”这个词。更不知晓,眼前的男子会是自己的老板。


        那天的庄毅,闲来无事,独自一个人,出来走走,散散心。


        走着走着就来到了春兰街纽斯塔夜总会外,下午的夜总会墙壁上,斑驳着时光,那些属于夜里的狂欢和疯狂,似乎与这种苍凉无关。


        不同于往日,那天,庄毅穿着象牙白的衬衫,优良的质地上面翻腾着淡淡的云纹,苍白,且寂寞。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像飘落人间的白云一样,空灵得不似人间男子。


        而赵赵那天刚走在去上班的路上,海藻一样厚密的鬈发,灵秀的颜,宽松的衣,如同江南水乡的温柔流水一样。


        他们擦肩而过,庄毅对她微微一笑。


        那天的庄毅一定是心情很好,他笑起来,眼底盛满了明媚的光影。那一刻,在庄毅纯白的一笑里,赵赵仿佛听到了天使在歌唱。


        那感觉就像一个千帆过尽的女人,终于在这茫茫红尘的辗转之中,遇到了自己几生几世之前就已经命中注定的男人。


        后来,赵赵才知道,这个男人不是常人,他是这座城市里最年轻的富豪,和他的名字连在一起的女人,不是名媛就是女明星。


        再后来,她知道,这个男人就是她的幕后老板。


        可是,她依然爱上了他。爱得唐突,爱得沉痛,爱得毫无道理。


        他仿佛是上苍赐予她的毒药,她知道是会致命的,可偏偏却要含笑吞下。


        开始,庄毅并不知晓这个叫赵赵的女人,对自己已经爱到了如此地步。他只是以为她不过是欢场上的一个卖弄风情、耍着小手段向有钱男人索取一些恩惠的女人而已。


        所以,每一次赵赵对他笑得如沉睡中的海棠一样的时候,他心情好的话,也会配合一下,同她逢场作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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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4:4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可是直到有一天,赵赵从身后抱住他,海藻一样的长发贴在他宽阔的后背上,她说,庄毅,怎么办,我爱上了你。她说这话的时候,一滴眼泪落了下来,落在了他的肩膀上,沾湿了他的衬衫。


        那一刻,他才知道,眼前的女人,似乎真的对自己动了真心。


        那一天,他掰开了她扣在自己胸前的双手,笑了笑,这种疏离让赵赵心碎不已,他说,赵赵,你那么聪明,应该知道,爱情这东西,太奢侈了,我们这些人,玩得起赛车,玩得起游艇,唯独玩不起爱情。


        赵赵愣愣地看着庄毅,失望,心疼,可是瞬间,她突然大笑,说,庄总,你可真开不起玩笑啊,我逗你的!


        庄毅也笑笑,说,那就好。


        是不是真的好,赵赵自己心里清楚。


        庄毅的心里也清楚。


        那只叫阿诺的狼犬曾经为他挡过子弹,而这个叫赵赵的女人也在一个风雨如晦的夜里,挺身为他挡掉了那把刺向他的利刃——没有一丝犹豫,那般从容。


        当时的她,整个人倒在血泊里,直至昏厥,那双黝黑的眼睛都不曾闭上,一直深深地望着他,眼里有太多的悲哀和眷恋,让庄毅不敢细看。


        赵赵被抬上救护车的时候,庄毅跟在她身边,医生在救护车里给她做了简单的抢救措施,她的肺部严重穿孔。当她在疼痛之中清醒的那一刹那,突然握住了庄毅的手,声音如卡在喉咙中一般,含混不清,但是庄毅还是听懂了,赵赵是在说,庄毅,我没骗你,我也不能……再骗自己了……我是真的喜欢你,我怕我……死了,就再也没机会告诉你……我喜欢你……是真的喜欢你……


        庄毅轻轻捂住她的嘴巴,他的衣服上还沾着她的血,他没有办法冷漠,对着这个为了自己连命都不要的女人,他虽然难以动心,可是不能不动容。


        赵赵为他挡刀,让他深为感动,自此待她异于他人,但却非男女之情。而赵赵康复之后,却再也不提那天她在救护车里,对庄毅说的那些傻话。


        赵赵很聪明,其实,从最初,知道了庄毅的身份,她就知道,自己爱上这个男人,本身就是一件很无望的事情。


        于是,赵赵每次在庄毅面前,都笑得如沐春风,风情万种,也会放肆地开一些情色的玩笑,但是绝口不提,爱情。


        庄毅也常常会赠送她豪车美宅名钻华服之类的,却从不和她言情。


        暗夜里,赵赵常常会将庄毅送给她的衣服堆在床上,然后将自己整个人深深地埋进去。那些锦衣华服如同浩渺的海,让赵赵难以呼吸。很多次,她挣扎着起来,想要拨打电话给庄毅,只说一句,只说一句——我真的很爱你。


        可是,无数次摁下了那串熟稔于心的号码,却摁不下那个接通的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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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4:4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这世间,注定了懂得分寸的人,将会失去那种不管不顾的勇气。


        那种不管不顾的勇气,只有像梁小爽那种不知分寸、视爱情为一切的小女孩才会有的。她赵赵早已经没有了。


        赵赵知道许暖的存在,是庄毅告诉她的。


        庄毅说起许暖时,口气是云淡风轻的,他说,我找到了那个能帮我对付姓孟的那个家伙的女孩了。


        赵赵就笑,说,恭喜你!说完,她点上一支烟,玫瑰红的指甲如同花瓣。她有些奇怪,庄毅居然用“女孩”这个词来形容千帆过尽的许暖。


        明明应该是“女人”的。


        那一刻,她的心像被针尖给触动了似的,有着说不出来的不痛快,却又觉得是自己太计较了。


        其实,早在庄毅告诉她之前,她就已经知道许暖了,是顺子说的。


        顺子也没有多说,他只是跟赵赵说,老板的狼犬阿诺,昨天找到了,不过被人煮了吃了。顺子是庄毅的亲信,说话一向有分寸。


        赵赵一听,心想,那庄毅还不疯掉,她点上一支烟,说,老大他没事吧?


        顺子也没多啰唆,只是说没事,那吃狗肉的姑娘命大,正好是老板要找的人,你说巧不巧?现在她被老板收留了,取了个名字叫许暖。


        赵赵虽然很想知道事情的详细始末,每个人都有好奇心,不过像赵赵这样的女人,懂得做人应该敛着,好奇不仅能害死猫更能害死人,如果庄毅想要自己知道的,自然会告诉自己,不想让自己知道的,自己知道了也无益。


        结果,诚如她所料,庄毅告诉了她许暖的存在,也告诉了她,许暖只是一颗棋子而已。


        这就是赵赵和梁小爽的不同。


        两个人虽然都爱庄毅爱得浓烈且绝望,但是赵赵懂得进退,不像梁小爽那骄横任性的千金小姐,为了爱可以不管不顾。而且赵赵明白,甭管庄毅和谁在拍拖,甭管庄毅收留了哪个女子,甭管他给她取名为许暖、任暖还是李暖,她都不会是庄毅想要的女人。


        这世界上,庄毅想要的女人只有一个,那就是陈寂。


        陈寂的模样平常,性格平常,甚至还应该说有些严重的自闭,左眼角有一颗肉红色的痣,严重拉低了她容貌的平均分。不过,陈寂的身世不平常,富可倾城用来形容她的家族实力都不够恰当。陈氏集团的触角伸展在全国的各个支柱行业里,更重要的是,他们跟政府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这是陈氏集团有别于李氏、梁佳丽达等集团的最大不同。


        用庄毅的话说,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小丈夫不可一日无钱。那么,陈家的这门姻亲如果结成,无疑会让他的地位更加稳固。不仅仅是一个风光的商人,或者说,一个风光的青年才俊,在两大集团合并之后,他更是掌握这座城市经济命脉的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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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4:4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或许,有人会说,庄毅那样的人才,可以直接拿着玫瑰花和钻戒去跟陈寂求婚就是,他既然能迷倒梁佳丽达集团的千金梁小爽,那么陈寂也自然不在话下。


        如果事情可以这么简单,庄毅这么聪明的男人肯定巴不得早就放手去干了。可是,陈寂不是梁小爽。同是集团千金,陈寂与梁小爽的性格是完全不同的。


        陈寂的父母在很久之前就被匪徒绑架并撕票了,那一次绑架,陈寂也在其中。刚刚七岁的她,亲眼目睹了匪徒残杀了自己的父母。虽然后来陈老爷子将这唯一的血脉给救了回来,但是陈寂从此变得孤僻,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就是说,陈寂基本没有特别的喜好。


        这么说吧,如果陈老爷子说,陈寂,你嫁给昌隆海货市场老刘家的二小子吧,陈寂会说,好!如果陈老爷子说,陈寂,你这辈子别嫁人了,就陪着爷爷吧,那么陈寂,肯定也会说,好!也就是说,陈老爷子要是说地球是方的,人的血是绿的,陈寂也不会有任何异议。


        所以,庄毅明白,要得到陈寂,首先需要俘获的不是陈寂那颗死去的芳心,而是俘获陈老爷子陈子庚这个老狐狸的心。


        陈子庚原来很赏识庄毅,并将他认作了干儿子。但当庄毅一意孤行,并购了和风企业之后,陈子庚就开始重新审视庄毅了,他突然觉得这个年轻人很危险,他的内心绝非他表现出的那样云淡风轻——在他的内心里,肯定豢养着一头饥饿了很久的猛兽,就等着破笼而出的那一刻。


        其实,庄毅也并非一定要娶到陈寂。因为,他这般清高的人物,还是不屑于拿自己的一生去换一场捆绑的婚姻的;而且,陈寂并不是他喜欢的那一类女子。如果单纯只是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稳固自己的地位,他完全可以接受梁小爽的爱情。


        他之所以对陈寂抱有想法,是为了阻止陈子庚将陈寂许配给他的干儿子,那个姓孟的家伙。在庄毅看来,陈寂嫁给任何人都可以,但唯独不能嫁给这个姓孟的。


        因为一旦这个姓孟的家伙和陈家联姻,那么这个姓孟的家伙,势必会在势力壮大的同时,跟盛世和风集团进行一场恶斗,而庄毅肯定难以应付。最终,盛世和风集团会跟以前的和风企业一样,消失在这世界上。


        基本上,商场上的战争,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更何况,他同这个姓孟的家伙有着鲜为人知的家族宿怨。


        阻止姓孟的家伙与陈寂联姻,这也就是庄毅千辛万苦不惜一切代价,寻找到并收留许暖的原因。


        许暖,在未来这场决定了盛世和风集团命运的“陈寂争夺战”中,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她会是一颗最好的棋子,当她“爆炸”的时候,胜利一定是属于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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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4-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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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40#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4:4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内容简介】


      被拐卖少女的坎坷命运之途:苍耳被人贩拐卖的女孩阮阮,历尽命运颠簸,六岁那年,被桃花寨子的孟老太收养,从此,与孟老太的小孙子孟古青梅竹马,一同长大;同时,也得到孟古那年龄稍长的“傻”小叔孟谨诚无微不至的关照。十六岁那年,孟老太执意让她与“傻”儿子孟谨诚圆房。“新婚”那夜,许暖与孟古相约私逃。然而,那天夜里,孟古最终没有如约而至;而孟谨诚也神秘消失了,只留下意外怀孕的许暖等待命运的宣判……时隔七年,她已更名为许暖,被冷酷、手段残忍的庄毅“囚禁”在身边,沦为他对付家族仇敌孟家叔侄的一枚棋子;当孟谨诚、孟古发现许暖就是自己曾丢失的心爱的阮阮时,是否会为她再掀起一场爱的风暴?而庄毅看着自己精心策划的一幕幕好戏有序上演,却发现心里某处因许暖而坍塌……七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让阮阮如同一颗被遗弃的苍耳,再也找不到家?七年后,又是哪个男子终能许她一世的温暖?


    自序


       


    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已经对着电脑桌上的那株仙人球发了半天的呆。   这是妈妈一周前送给我的。她说,在电脑桌上摆一株,可以减少辐射。


        当时,我正在写《苍耳》的结局,当她将这株长满刺的仙人球抱给我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嚯,老妈,你这是从哪儿搞来的苍耳啊,这么大的个儿。


        我妈的小白眼翻得那叫一个销魂啊,我当下就可以开“荔枝”批发铺了。


        仙人球和苍耳都是有刺的。


        不同的是,苍耳的刺,是为了命运之中注定的那个人将它带离而生;而仙人球的刺,是为了坚守爱情的位置,不让别人将它和足下心爱的土地分离而生。


        爱情的表达方式,总是不同。


        有的是无悔的追随,如苍耳。


        有的是坚贞的不移,如仙人球。


        我跟壮壮(编辑状状的昵称)说,啊!我的下一部长篇小说,准备叫做“仙人球”。


        壮壮正在QQ那端喝水,我的一句话,让她直接变成喷水机,对着电脑屏幕一阵喷洒。


        她说,蜗牛米,你明明是肉食动物,见了鸡翅膀就拉不开腿,你写这么多植物难道是想伪装成素食动物吗?你要告知天下的“米饭”,你吃的鸡翅膀都是用苍耳和仙人球做成的纯天然的纤维食品吗?


        壮壮是我的新编辑。


        我觉得大BOSS之所以给我配上“壮壮”这个型号的编辑,就是对我赤裸裸的打击,说我超重啦!


        为了反击大BOSS的挑衅,我决定在此后的日子里,用鸡翅膀的美味,五花猫的美色全力诱惑壮壮,让她改变立场之后,彻底变节于我,改名叫纤纤。


        你看,要是读者一听,哇,小米的责编叫纤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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