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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我向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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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3-3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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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211#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3:4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她觉得,再没有什么比此刻更让她感觉到安详和宁静。


    简单地洗漱后,桔年照倒是到财叔的小店拿牛奶。财叔见到了她,脸上笑得像开了朵花。


    “桔年啊,股神怎么好一阵不来了?”财叔试探着问,半是邻里间的八卦,半是对自己手里几只股票的期待。


    桔年笑道:“他怎么敢老来,你要是在股市里赚大发了,怎么还有心思打理这小卖部,那他大老远的来,到哪去找你店里全市最好喝的牛奶去?”


    财叔是三年前从外地搬来的,他当时盘下的这个小商店,早已从它最初的主人那里几易人手。林恒贵当年从巫雨的刀下侥幸捡回一条性命,“害他的人”都没有落得好下场,他也因此过了几年颇为惬意的日子,只是巫雨家那间小院房虽然落到了他的手中,他却一只也没有真正住进里边。因为死里逃生的林恒贵开始渐渐笃信鬼神,那间小院始终让他觉得有散不去的冤魂在徘徊,只要他深夜靠近,仿佛就可以看到巫雨浴血的面容。渐渐的,那住着两代杀人犯的小屋不吉利的传言不知怎么的就散了出去,他想转手出售,已是难上加难。


    桔年出狱的半年前,林恒贵重伤痊愈后的残躯再没能耐住日复一日的酗酒,他在一次宿醉后猝死在小商店里。草草将他收殓之后,作为林恒贵的堂兄嫂和唯一可知的亲属,桔年的姑妈和姑夫得到了他留下来的小商店和房子。房子没有人肯要,但作为附近生意最为兴隆的小商店,转手还是相当顺利的,就这样,多年之后,小商店辗转到了财叔的手中。


    财叔是外来的人,从他搬迁到到这郊区伊始,桔年就已经带着非明生活在附近。这一带的旧时街坊换了不少,有钱的早住进了市区,没钱的也多为生计原因,走的走,散的散,后来渐成为外来流动人口相对密集的区域,知道桔年他们当年那段旧事的人已经不多,在小商店里消息灵通的财叔也是从几个老街坊背地里议论中听闻。在老实厚道的财叔眼里,怎么也没有办法将谢桔年跟一个抢劫坐牢的女人联系起来,他笃信自己半辈子的识人眼光,总不肯听居委会的告诫,对桔年提防着些,看她的时候也并没有戴上有色眼镜,近年来,竟成了附近跟桔年一家两口最说得上话的人,不时还能寒暄几句。至于其他人,桔年或多或少的也知道别人对自己背景的顾忌,她也不想招惹任何人,长期以来,她都是带着孩子默默的来去,比影子更淡。


    桔年回到家,非明还没有醒,桔年把牛奶放在她床头,转身的时候,不期然看到仍在睡梦中的非明怀里紧紧的拥着一件东西。桔年凑过去看了看,竟然是韩述送的那把羽毛球拍,她怕球拍硌着孩子,试着抽出来替非明放在床头,稍稍施力,球拍在非明怀里纹丝不动,这孩子抱得太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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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3-3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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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3:4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非明是如此珍视这件礼物,那珍视已远远超过一把球拍本身所赋予的意义。这也是桔年没有强迫非明把贵重的球拍退还给韩述的原因,虽然她有那样做的道理,但是她不想让道理伤害到孩子。非明小时候并不是个健康的孩子,大概为体弱多病所苦,她在梦里总是习惯性的蹙着眉,喜欢死死抱住被子,啃手指。桔年试过许多办法,也没能改变这一点,然而她现在看到睡梦中的非明,脸上的表情是舒展的,甚至是幸福的,像是陷入了一个甜甜的梦里。桔年都不忍心将她叫醒,可非明必须得起来了,要不就错过了上学的时间。


    上学前的准备犹如一场战斗,非明先是将自己小小的衣橱翻了个颠倒,镜子前比划了许久,才确定了她这一天要穿的衣服,然后她又拒绝了桔年姑姑给她扎头发,因为桔年只会绑最简单的马尾辫。当非明终于穿着一身粉红的裙子,在无数根小辫子的汇总处系了个眩目的蝴蝶结,出现在桔年面前的时候,桔年开始隐约意识到,这大概是个非同寻常的早晨,至少对非明来说是这样。


    按往常,每天早上,要是桔年上早班,就会跟着非明一道出门,陪着她走到公车站,各自上公车。在这点上桔年必须承认非明比同龄的孩子更早的学会自己照顾自己,因为她既是一个单身女人,又要工作养家,难免有不够周全的地方,当别的孩子被父母牵着手或开着车送进学校的时候,非明从一年级开始,就独自搭公车上学。


    从走出小院那一刻开始,非明就开始热切的左顾右盼,她还不会掩饰自己的激动,一张笑脸红扑扑,眼睛亮得跟探照灯似的。


    “非明,约好了李特一起上学吗?”桔年打趣着。李特是非明班上最受女生欢迎的男孩子,非明虽拒绝承认,但是有时桔年看到她晚上捉刀为李特写作业,一笔一划,比描红还认真。


    非明脸一红,撇了撇嘴说:“姑姑,你们大人的想法真庸俗。”


    桔年还来不及搭话,就听到了两声汽车喇叭的声响,循声看去,停靠在财叔商店不远处的那辆车不就是韩述的斯巴鲁吗?韩述看见她们,笑着探出头挥了挥手,方才还学小大人装淡定的非明就像一只欢快的喜鹊一样朝韩述飞去。


    桔年迟疑了一会,只得跟了上去。她走到车边时,非明已经凑在韩述的身边韩叔叔长,韩叔叔短的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头上醒目的蝴蝶结在清晨的风中摇啊摇的。韩述看起来听得很认真,眼睛却不时的朝桔年的方向瞄。


    “姑姑,韩叔叔说要送我到学校去!”非明大声说,话语里还透着激动和自豪。上小学后,除了生病,还从来没有人送她上过学,更何况是开着酷毙了的车子的酷毙了的韩叔叔。


    “呃,我觉得……你要是送她到学校,再折回去上班,应该赶不及了吧。”桔年慢吞吞的说,她摸了摸非明比头还大的蝴蝶结,“非明,谢谢叔叔。但是你不能让叔叔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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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3:4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非明抑不住一脸强烈的失望之色,桔年移开眼睛。


    韩述忙说:“放心吧,我早就想好了,今天早上我是在外边办事的,送了非明再去,正好顺路,对了,我办事的地点跟你上班的地方也很近,上车吧,我送你。”


    这厢非明已经迫不及待的坐进了车里,拍着身边的座位连声说:“姑姑,上车,我们一起啊。”


    “是啊,我们一起啊。”韩述重复着非明的话,“我们”、“一起”,听起来就像一家三口,这话里背后的暧昧让韩述感觉到异样而心动。


    “不了,我今早也要出去办事,正好不顺路了。非明,路上要听话。”桔年拗不过非明,只得对韩述说了声,“麻烦了。”


    她说话的时候眼睛甚至没有看着韩述。韩述失望了,车里的小姑娘仿佛跟他心灵相通。


    “姑姑,上来嘛,上来嘛。”


    这孩子,俨然自己就是这车的主人了。


    桔年笑着跟非明挥手道别。


    “姑姑,你去办事韩叔叔也可以送你啊,你搭公车去比这更好吗?”


    桔年说:“姑姑搭神六去。”


    韩述的车子载着非明远去,最后,只余非明头上蝴蝶结的那一抹红在桔年眼中招展。先前她似乎还听到韩述很有绅士风度的称赞非明的打扮相当之“酷”,非明听后喜不自禁。韩述总是知道在恰当的时候让一个女孩子心花怒放,也许长大后退去了少年时生涩别扭的他更是如此,风度翩翩,能言善辩,各个对年龄阶段的女性杀伤力都不浅。


    在狱中,桔年拒绝了一切别人捎进来的物件,唯独留下了羽毛球场上那张四个人的照片。那张照片陪伴她度过了那三年里最阴暗的日日夜夜,照片的背面是韩述的笔记——“许我向你看,1997年”。这已经是那个男孩所能做的,最深切最无望的表达。


    桔年问过自己,面对韩述的纠缠,她是否心动过,一点点也罢。


    有吗?


    没有吗?


    正值花季的少女,面对韩述那样一个男孩的青睐,虽然他蛮不讲理,虽然他胡搅蛮缠,可笑如斯,却也纯洁如斯。假如没有小旅馆那一夜的肮脏回忆和后来法庭上无边的苍凉,当桔年回忆起他,是否会带着一丝笑意?而“许我向你看”,这不也正是她在心里对小和尚默默念诵的一句话?韩述看着她,她却看着小和尚,如何顾得上回头?然而小和尚看的又是谁呢?


    现在桔年倒是常常在非明入睡后凝视着这孩子的面容,她总是期待着从非明的脸上看到自己渴望着的影子,然而却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并且,这失望随着孩子的渐渐长大而与日俱增。


    非明长得太像她的生母。


    她漂亮、好胜、易敢、执拗、虚荣。


    桔年没有办法从非明那里找到似曾相识的熟悉,透过那张小小的脸蛋,倒是时候显现出另一张美丽的容颜,那容颜的主人克制着眼里的泪水,咬着牙说:说好了一起走,他答应过的,就不能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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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3:5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遗传的力量是多么匪夷所思。


    作为一个犯人,最期待的时刻有两个。一是上头有人检查或外来人员参观,这时狱警就会让大家放下手头的活计,或看电视,或在操场上进行文体活动,或在图书馆看书,这时,检查或参观的人就会满意的感叹:现在犯人的日子还真的挺人性化的。而囚犯们也确实因此偷得浮生半日闲。除此之外,就是探监。探监对于一个囚犯来说,是“期待又怕受伤害”的一件事,一方面,这以为着能和自己的亲戚或是友人见上一面,在暗无天日的生涯里,这是沙漠中的甘霖;然而,另一方面,伴随着探监而来的,常常是死亡、离异、分手的噩耗。


    三年里,桔年并不期待别人的探视。爸妈是不会来的,她知道,她的所作所为让谢茂华夫妇蒙上了毕生难以洗刷的奇耻大辱,说真的,要是爸妈真的出现在她面前,桔年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她宁愿做一只鸵鸟,既然见面只会让大家感到难堪和痛苦,那还不如不见,就当她死了吧,也许在她爸妈心中,早已这么认为。


    提出过探视桔年的有蔡检查官、韩述的同学方志和,她甚至还收到过一张诡异的电汇,上面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数额,狱警让她签字,让监狱负责暂管,桔年没有签,也拒绝见以上的任何一个人。她唯独接受了一次探视——在监狱的第二年,请求探视桔年的人,是陈洁洁。


    桔年一夜未眠。她不想见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可陈洁洁不一样。抛开爱恨恩怨的原因,陈洁洁是见证了那段岁月的一部分。彼时桔年已经在牢里700余天,黑暗里旧时种种恍若一梦,她无数次伸出手,抓到的只是虚空,她需要陈洁洁活生生的在面前,证实那些经历的真实存在。就像桔年曾经拿起过图书室的剪刀,想要剪取那张四人照片的剩下两人,只剩下她和巫雨。但是她最终没有这么做,她剪不断那些凝望的眼神,剪不断看不见的地方紧紧相握的手,剪不断照片背后千丝万缕的纠缠。   


    她想看一眼陈洁洁。因为很多时候,她恍然觉得,陈洁洁就是她,她就是陈洁洁,她们是镜子里的两面,相悖,却又相通。


    第三章 说好了,就不能改了


    “说好了一起走,他答应过的,就不能改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陈洁洁坐在昌平女监的探视室里。照例她背对着紧闭的大门,和桔年面对面的坐在绿色油漆斑驳的长桌两端。负责看守的女狱警百无聊赖的玩着自己的手指甲。两个同龄的女孩,曾经在同一张课桌上度过苦读的岁月,然而隔着太过狭长的桌子,隔着两年的光阴,她们在第一秒认出了对方,却仍然感觉到陌生。


    陈洁洁没有问那句“你好吗?”也许她已经察觉到这句话的虚伪,也许她知道,坐在桌子另一面的应该是她自己,命运的翻云覆雨擅自改变了她们的位置。大好年华葬送在铁窗之中,如何会好?可是时至今日,她们中的任何一个,都已经丧失了改写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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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5#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3:5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求过他的,火车就要开了,还有两个小时……两个小时后,我们就可以远走高飞。他说过要带我到他祖辈生活的地方去,他还说,在那里,他会给我一个新的生活。他答应过我的,怎么可以食言?”


    陈洁洁所处的位置背着光,一直缄默的桔年只看到一个瘦的脱了形的影子。


    “你以为你们走得了多远?”这是桔年面对陈洁洁以来说的第一句话,从头到尾,她仿佛也一直都是这句话。


    “我不管!”坐在她对面的那影子骤然向前一倾,几乎惊动了一旁的狱警。“我不管走得多远,一里也好,一千里也好,只要他带我走,结局怎么样,我不怪他。可是他呢,他说‘洁洁,我得再见桔年一面,我欠她一个承诺’。到了那个时候,他还是不要命的往回走,只不过为了跟你说声再见。他信守了对你的承诺,那我呢,他对我的承诺呢。”


    桔年缓缓的垂下头去,她在陈洁洁勾起的回忆中尝着小和尚给她最后的迷惘、甜蜜和酸楚。虽然她和陈洁洁都永远不可能再知道,两个女孩的承诺,究竟在那个逝去的少年心中意味着什么。


    “我那么努力的哭着,求着,不要去冒险,留在我身边,留在我们的孩子身边。可他还是走了。他说,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就会回来。我坐在候车室的角落傻傻的等,一个小时,两个小时,车到站了,广播在催,汽笛响了,车开走了,我一直等,一直等,他没有回来。天黑了,后来又亮了……我像个傻瓜一样在原地等到人事不知,当我醒过来,我看到了我爸妈的脸。那一刻起我开始恨他!”陈洁洁说起这些,语气如冰,然而桔年知道,她在另一端落泪了,泪还是热的。


    “你恨我吗,桔年,恨我夺走了他。可是除了最后一天,我从没有求过他什么,没有求过他爱过,没有求过他带我走。回去之后,我爸妈没有再给我逃脱的机会,除了我的房间,我哪都不去了,整个世界都与我绝缘了。没有人告诉我后来发生了什么,不过我知道,巫雨他死了。他可以不要命的去跟你道别,可是如果他还有一息尚存,他会回来找我的。我妈妈每天给我把饭送进房间,起初,竟然没有人知道孩子的事,后来,肚子开始藏不住了,我比谁都清楚,我的孩子,我也留不住了。”


    桔年下意识的看了一眼陈洁洁,除了瘦,还是瘦。她当时笑自己傻,两年了,不管孩子是生是死,又怎么还会停留在母体之中。陈洁洁的父母,那对爱他们唯一的女儿爱到偏执而疯狂的夫妇。桔年很难让自己跳过法庭上的那段记忆,那对夫妇眼里有对女儿无边的宠溺和维护,然而在看向她时,却是那么残忍而理性。她永远不会忘记当时刻骨的寒,那是把她压入深渊的最后一根稻草,也许有生之年,她也未必能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但那对记忆会伴随着她,用不会消逝。她也知道,陈氏夫妇一旦知道女儿肚子里的“孽种”,没有什么是做不出来的,他们会扫平一切那些有可能毁了他们女儿的东西,桔年是一样,孩子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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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6#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3:5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们要杀了我的孩子,这对于我爸妈来说太容易了,在他们眼里,那不是他们的外孙,而是巫雨留在我身上最后的罪恶。可这也是巫雨留给我最后一个纪念,我的孩子,我保护不了她……”


    “孩子……没了?”桔年的话里有一丝震惊。


    陈洁洁置于桌上的双手紧紧的握起,又慢慢的松开。桔年借着窗外的光线,这才留意,那双曾经涂满了丹寇的美丽的手,只余下光秃而丑陋的指甲。


    陈洁洁笑了一声,那笑在阴冷的探视室里显得如此突冗。


    “我只对我爸妈说了一句话,如果孩子死了,他们的女儿也就死了……如果让我生下她,那么……那么他们就可以把她从我身边带走,在我的有生之年,我都不会去看她……我的孩子,我当着我爸妈的面发了毒誓,一生一世都不再见她,就当她从来没有来到过我身边……只要她活着,只要她还在,如果有违誓言,让我生生世世不得善终,让我这辈子都不知道幸福的滋味。我爸妈是知道我的,我不是一个好女儿,然而纵使有千般缺点,我还是个说话算话的人。后来我生下孩子,是个女儿,我没有看过她一眼,只知道她生在一月的最后一天,生下来的时候,她就带着先天性的癫病。我遗弃了她,可是她离开我身边的时候,至少还活着,这是我能做的最后一件事情。”


    “那现在呢,或者是以后,你没有想过找回她?”


    陈洁洁的回答只有一个字。“不。”


    “这两年我都休学在家,也是孩子出生后不久,我才断断续续的得到巫雨最后的消息,还有你的事……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大概说什么也不能挽回,我比不了你,到底还是一个自私人,你可以恨我,看不起我,可是,如果可以,我愿意跟你交换位置……”


    “他葬在哪里,是谁葬了他?”桔年终止了那个话题,她不是神父,不接受任何人的忏悔。她又更急切要需要找到答案的疑问,这疑问高于所有的忏悔和眼泪。


    陈洁洁摇头,“我爸妈对我放松了一些,也不过是最近的事情。我打听过,因为他没有亲戚和朋友来认……认领,政府出面葬了他。我听监狱这边说,你获得了减刑,将来你有什么打算?”陈洁洁到底是聪明的,她太知道自己立场,所以提到这些,每一个字说出口都艰难。


    桔年低声说:“这是我的事。”


    陈洁洁强笑道:“我爸妈给我找了一所大学,在上海,他们的生意也会渐渐转往那边。我爸和我妈,还不到五十岁,头发已经差不多都白了,这辈子我做他们的女儿,也不知道是欠了谁的。我答应过他们,会过他们希望我过的生活,爱他们希望我爱的人……”


    “还有,忘记他们希望你忘记的东西……”桔年说。


    陈洁洁收好自己的手,“是,这样也不错。很久以前我就跟巫雨说过,如果他没有承诺过我,那么我等待,是我愿意的事。如果他答应过我却最终失约,那么,我不会再等他。至少这辈子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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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7#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3:5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她是想平静把最后该说的话说完,然而末了还是哽咽,“我害怕没有期限的离别。”


    桔年说:“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不过,你要知道,你想走的时候可以走,想回头的时候还可以回头,可巫雨不一样,他只有一条路。走不通,就到头了。”


    “其实我也想过,假如他真的带我走,也许有一天我会怪他,会回头,然后像个普通的女人那样继续生活,他也在另外一个地方结婚生子,我们两两相忘。就跟很多人的青春年代有过的叛逆生涯没有什么不同,不知道要去哪里,不知道为什么要出走,只是想要有一个带我飞出去的感觉,只要几年,大家就倦了。别人青春放肆过,可以回头,可是巫雨死了,我……”


    她最终也没有把话说完。桔年后来想,陈洁洁也许是对的,她又何尝不是一样。陈洁洁把巫雨看成窗下的罗密欧,可罗密欧却死在了另一个朱丽叶的身边;而桔年以为拉着她的手在风中奔跑的是属于她的大侠萧秋水,却没有想到,自己并不是唐方。她们不约而同的把少女的梦想寄托在巫雨的身上,其实巫雨谁都不是,巫雨就是巫雨,一个赢弱的苍白少年。


    他在世界上的停留太过短暂,像布满雾气的窗户上用手抹下的一道痕迹。也许许多年后的今天,只有两样东西证实他曾经的存在。那就是温暖着桔年的回忆,和一个叫做非明的女孩。


    第四章 好察非明


    非明的名字是桔年取德才,出自古谚“好察非明,能察能不察之谓明;必胜非勇,能胜能不胜之谓勇”。很久很久以前,桔年曾经用这句话开导过一个眉目郁郁的苍白少年,事实上,她也一直试图将此作为自己的人生箴言,戒狷狂,戒好胜,抱朴守拙,安分随时,难得糊涂。后来她想了很久,又觉得这样的信条其实大多数不属于智者,更多的是属于弱者的自我宽慰。桔年一直认为自己正是这种怯懦的人,然而正因为这怯懦,许多事情,大概还是不要看得太明白为好。


    黑的另一面就是白吗?爱的另一面就是恨吗?死的另一面难道就是生?说起来都是一笔糊涂账。桔年出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费尽一切的心力去寻找巫雨的葬身之处,这曾是支撑着她在狱中赖以度过漫漫黑夜的唯一希望,是她扮演好一个模范女囚的动力,快一点走出去,再快一点,就可以回到他身边,哪怕他已经深埋地底。她不知道看那一眼究竟有什么意义,然而这却是让在把高墙之中的煎熬减到了最低。


    她出狱那天是个雨天,里面的狱友和熟悉的狱警都对她说着应景的祝福:雨水能够荡涤一切的前尘和污秽,昭示着新生。可桔年穿着当年入狱时,也就是蔡一林最后送给她的那套衣服,缓慢的走出昌平女监锈迹斑驳的铁门,外面空无一人,除了将天地连成一片的雨幕。她不知道路在哪里,也许就只能怪雨水遮住了她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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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3:5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父母早就不认她这个女儿,家是回不去了。世界上唯一会牵挂她的人在某处静静长眠,等待她的探访。桔年怀揣着那张出狱证明和在狱中工分换得的262元钱,找不到回城的公交线,只得一遍一遍伸手拦着偶尔过往的出租车。那些车辆无一例外的从她身边呼啸而过,水珠从她短发的尽头汇流成无数道蜿蜒的小溪。她在焦虑过后渐渐也觉得荒唐,又有哪个司机肯停下来搭载一个监狱门口浑身湿透的女人?


    天地无限大,大得荒凉,一个人却没个安生处。


    这时,桔年才看到雨中撑伞急急走来的女人。


    是平凤。她穿着最艳俗的红色连衣裙,火一样烧在雨中,额角有汗,嘴里漫不经心的说:“来晚了,最后接的那个家伙,跟打了鸡血似的,我X他娘的……”


    那些粗鄙的话流畅的从平凤精巧的嘴角吐出,桔年在一愣之后,拥住了这世俗的真切的温暖气息。


    之后的一段时间,桔年一直暂住在平凤窄小凌乱的出租屋里。平凤先于桔年半年出狱,毫无意外的重操旧业谋生。她不怎么跟桔年说过什么肺腑之言,总是很忙。那时,桔年正在为找一份饭碗四处碰壁,身上有限的钱很快所剩无几,她知道,没有平凤,她走不过那些日子。除了闲暇之余把平凤狗窝似的出租屋打理得井井有条,桔年没法再做些什么。


    平凤年轻、漂亮、妖娆,在同行里算是顶尖的,生意也总是很好,夜里她通常不在,为了桔年,她从不将“客人”带回住处。桔年也是在平凤的支持下不遗余力的打听着巫雨遗体的下落,跑了不少地方,看了不少脸色,终于得偿所愿。


    跟陈洁洁所知的基本吻合,因为无人认领,巫雨被政府安葬在市郊。没有像一些死囚一样被送往医学院实验室,在桔年看来已属万幸。桔年凭着知情人的大概指认,依稀找到那个荒凉的地方。由于路程远,去到的时候已近黄昏,伫立在那些野草前,迎着夕阳的方向,余晖最后的眩目让桔年几乎睁不开眼睛。很长时间她心中都是一片混沌,分不清眼前的一切究竟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从城市的一个边缘到另一个边缘,从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到另一个角落,这就是巫雨的一生?里面悄无声息的人真的是他?


    桔年站到两脚僵麻,才在平凤的催促之下离去。离去之前,她木然的将高二那年巫雨送给她的那片“最好的枇杷叶子”掩埋在泥土里。他说过的,石榴和枇杷,巫雨和桔年。就让这点熟悉的气息陪伴长眠的人吧。


    很意外的是,在这整个过程里,桔年滴泪未落,不止平凤担心她憋出了病,她也一度以为在这一刻自己会崩溃,然而没有,什么都没有。她甚至并非在心痛之下忘记了哭泣,只是觉得茫然和陌生,竟如没有感情一般麻木的完成了一个长久以来渴盼履行的仪式。是永久的别离和数年高墙中的孤寂钝化了刻骨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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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3:5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平凤嚼着口香糖陪着桔年往回走,眼里却不无忧色,桔年的平静和漠然让她有些毛骨悚然,直到走出了坟场,她刚松一口气,一直在她身畔的桔年却停驻不前。


    桔年像听不到平凤的呼唤一样冲回之前的地方,一言未发,俯下身子就用双手奋力的拔着犹有些松动的泥土。平凤吓了一跳,害怕桔年做出什么惊人之事,然而桔年只是从泥土中翻出了不久前埋下的那片枯黄的叶子。


    “你怎么了。”平凤当时挽着桔年问了一句。


    桔年捏着那张叶子,突冗的对平凤笑了一声,她说:“我真傻,巫雨怎么可能在这里。”


    是啊,巫雨怎么可能会在这里?黄土之下那副死寂的枯骨怎么可能会是桔年的小和尚。他土葬也好,火葬也罢,就算在医院的实验室里解剖得支离破碎又如何,那不是他,只是一副被丢弃的躯壳。


    “可是他们明明说……那他在哪里?”


    桔年笑笑不语,拉着平凤离去。


    她没有说,是怕平凤以为她疯了。可她知道自己很清醒,从眼睁睁看着巫雨在她面前一脚踏空那时起,她从未这样清醒。


    她的小和尚从未死去,她一直都在,只是他在看不见的地方注视着她,就好像离开姑妈家那天,他在石榴树下目送桔年离开。他不说话,不肯看她,也许只不过是打了一个盹,总有一天,他会睁开眼睛,在和风花语中转过身来,朝她粲然一笑。


    心事既了,现实又摆在眼前,要生存下去,总得寻找到谋生之所。不管愿不愿承认,那三年的监狱生涯都是桔年端起谋生饭碗的障碍,你可以说不在乎,却不能当它不存在。找工作者多如过江之鲫,用人单位谁不愿意选择身价更为清白的对象。


    最绝望的时候,已经足够乐天知名的桔年也在失望而返的疲惫中陷入长久的沉默。她毕竟不是幻想世界里跌到谷底学得的绝世武功的幸运儿,相反的,一无所有,平凡如斯。


    平凤在天明时分归来,鞋也不脱就仰头躺倒在桔年的身边,她知道身边的人睡不着。


    “要不……”


    “不,平凤,不……”


    桔年在平凤迟疑的说出那句建议之前断然回绝,她仓皇的发现自己并非义正词严,而是多么害怕自己的动摇。


    平凤沉默了一会,继而发出了微不可闻的一声冷笑。


    “也对,你当然说不,你跟我不一样。我是脏的,你还是干净的,我不该拖你下泥潭。”


    桔年何尝听不出平凤话里的讥诮,她侧过身来。“脏,干净?我和你有什么区别,可我们又比谁脏。平凤,我只是想,总还是会有别的选择的,一定有的。”她试图让自己的话听起来少一些不确定,这是对平凤说的,也是对自己说的。“平凤,也许我们都会有另外一种出路。”


    “是吗。我困了……”


    平凤再没有说话,似乎已沉沉睡去,桔年在沉默中闭上眼睛。然而一个相同的疑问似乎仍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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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220#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3:5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别的选择和出路,会有吗?


    也许是有的,这“出路”对于习惯了宽广大道的人来说不值一提,然而在需要的人看来,已经足以得到一片生天。也是全赖几年来在狱中的良好表现,昌平女监的一个负责人辗转得知桔年出狱后的窘境后出面帮忙,终于为桔年在本市的一所福利院里谋得了一个干勤杂活的工作,每月收入虽不多,但已足够维持生计。桔年感激之余,勤奋工作自然不在话下。


    福利院是一个被照顾的地方,也是一个被遗弃的地方。这里有年迈无依的老人,年后失怙的孩子,桔年协助院里的工作人员,每日打扫卫生,清洗被单,忙忙碌碌,倒也没有人太在意她的过去。她只是害怕那些临终老人的眼睛,更害怕那些走了又来的弃儿,每次看到那些小小的身影,她没有办法控制自己去想起陈洁洁说的,永远不再相见的孩子。


    然而命运的安排自有它的奇妙之处。桔年在市福利院工作大半年后,一个午后,她正在拖走廊的地板,无意间听到院里的护工和外来的爱心人士间提到的一个可怜的孩子。那是个女孩,三岁,据说父母不详,一出生就被人收养。养父母在孩子两岁左右,发现喂饭过程中发现她突然出现了面颊青紫、手脚痉挛的症状,开始还以为是不慎误食窒息,送到医院后才诊断出患有先天性癫痫。这对养父母得知后大受打击,多次带着孩子辗转各医院就诊,但均被告知目前仍无有效医疗手段根治。虽然这病并非时常发作,但是只要它一天存在,都不啻于一个定时炸弹随时爆发。由于自身家境也不算极好,那对养父母再三考虑后还是退缩了,虽然不舍,还是将这个女孩又送回了福利院。其后虽然还有想要孩子的夫妇有过收养的打算,但是一听到这个病,无不打了退堂鼓。


    桔年也不知道那个下午她把那条走廊拖了多少回,从这一端到那一端,又从头开始。直到院长走过,好心的提醒一句:“小谢,这地板已经亮的能照出人影了。”她停下来,这才知道自己很累很累。


    一个三岁的,身患癫痫被人遗弃的孩子。


    桔年对自己说,在福利院这大半年,可怜的例子看得还不够多吗,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可是放了手中的清洁工具,不知怎么的,她还是鬼使神差的走到了孩子午后的活动室。


    那时正巧有一对打算收养孤儿的男女在场,院里的工作人员组织所有会走路了的孩子围成一个半圆圈唱着儿歌,等待挑选。没有人给桔年任何指引和暗示,她远远的就看见一个小孩,在那个半圆里她个子最小,头发稀疏,又瘦又弱,要不是身上衣服的颜色,几乎难以辨认性别,她跟随着其他孩子拍着手掌唱歌,时不时的打错节拍,眼里是这里的孩子惯有的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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