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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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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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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2:0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始终没有哭,仿佛他真的能够做到若无其事。


他照例拎着剩饭去街角喂小猫。


看着小猫进食,他忽然伸手去抚摸它。小猫习惯性地后退,却没有完全退避开。他的手触摸到它小小的身体。毛发柔软,骨骼清晰,仿佛一捏就碎。但它仍然坚强地活着。可就在他伸手抚摸它的那一刻,他忽然发现小猫头顶的皮肤下有坚硬的血痂。他吃惊地摁住它,小猫开始挣扎,甚至张牙舞爪。他拨开它头顶薄薄的绒毛,终于发现小猫已经干涸的伤口,皮肤边粘连着黑色的幼小的颗粒——像是什么皮肤病,大块大块掩藏在它小小的身体里。


小宋勋终于难过地松开手。


小猫警惕地窜远,却始终不曾离开,在他的四周徘徊着。


他第二次落泪还是因为这只小猫。他起身狠狠地踢着街角的水泥柱子,向根本不会回应的死物渲泄内心不可名状的情绪。如此无力,以至于他最终蹲在路灯下哭了起来。生命与成长最难过的一关便是要发现并接受这个世界的残酷,否则,那便永远不是成长。


虽然他根本不明白成长之艰。


但明白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开始发现了这个真相。


自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男孩都没有再接近他。偶尔擦肩而过,他眼神凌厉逼人,整个人好像都变了。彼此交换凶狠暴戾的眼神之后,却未曾交战,甚至让人错觉男孩们已经略有畏惧。


但黎明前漫长的黑暗总以寂静为饵,让人昏昏欲睡忘却危险。


那帮男孩咬牙切齿看着他目空一切的姿态,开始设想一套真正能够挤垮他的方式。


仿佛打败他,男孩们才能胜利。


但那些十一岁的、天真的、识字不多的、凭着原始的爱恨评定彼此的小男孩从未想过,究竟打败对方能获取怎么样的胜利?


无知如同命运视野里的盲点,促成了一桩又一桩的不幸。


那些男孩打听好小宋勋的背景,知道他与爷爷相依为命,于是决定趁夜,回避开老师与家长可能出现的时间,狠狠揍他一顿。也许一顿不够,那就用更多的暴力对他镇压,直至他再也不敢反抗。男孩们彼此嬉笑推搡,面目可憎地设想着小宋勋将如何无处可逃。而男孩们要借助他的“无处可逃”成就其他人的心惊胆战。这群肤浅的恶徒靠在学校的围墙边,于是用作业纸卷成细长管点燃在嘴边。那些呛人的气味被他们吸入身体。他们互相推笑,为首的男孩学着电视里那般,把假烟扔在地上,用脚尖摁灭,口气凶狠:“对,就这么办!叫这个小畜生知道点咱们的厉害!”


其他人立刻回应,彼此吆喝,还以为自己有多仗义。


有自认多谋的男孩想出主意,还是学着电视剧里那套剧情,让他们之中一人扮演“卧底”,假意对小宋勋同情,引他在夜里出来,然后对他围追堵截。让他还可以“享受”一次背叛。为首的男孩惊诧地推了推出主意的男孩,口中满是赞美:“不错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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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2:0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们决定就此行事。


但事实上,那些看似动人的小心机没有任何作用。他们小小的年纪,根本不懂演习。小宋勋一点也不喜欢那个前来“卧底”的家伙,特别不喜欢他散漫却又仿佛心痛的口吻“我觉得你好可怜啊”。他不需要可怜。他只需要赢。


夜里,小“卧底”和一帮男孩埋伏在小宋勋家附近的街道,打电话问他愿不愿意晚上出来玩。小宋勋一心惦记着小猫,立马拒绝了。看着旁边催促的首领,小“卧底”有些不知所措,可当他正支吾,他们忽然看见小宋勋捏着一小包东西下了楼。


“看!老大!来了!”


小“卧底”喊着。


这劣质的剧情仍旧无法避免地上演了。


那是盛夏。城市高楼旁挂着的空调外置盒一直嗡嗡嗡地发声。聒噪不安。它们也嫌弃命运如此庞大而恶俗的巧合,像是有意被安排的剧情。一切分秒差池像是命运设计好的轨迹。彼此齿轮紧紧咬合,一切无关幻觉相容在那一瞬,绚烂如烟花瞬时绽放。


那个男孩将小宋勋押走。


小宋勋未能去喂猫。


于是,天黑之后,饥饿的小猫从高墙上跳下,轻盈地踏往别处,想要觅得一些口粮来消止肚子里难耐的蠕动。


但时间再往前推。


老张说及老李住的院子里有人给猫下老鼠药。


爷爷说,让守门人多关注一点。


而后,那个对猫咬牙切齿、却无人知晓的下药人,不得不找其他的方式发泄对猫的恨。


若是把这一切连绵而成的点再推向更远的之前。


在万物苏醒、植物生长的春季。有一只小猫离开了自己的妈妈与妹妹。它踏着月光走向这个庞大的世界,仰起头,自远处深灰色的建筑里挑选出一处方向,走过去,决心开始自己新的生活。尽管这一夜,恐惧仍然尾随喜悦而来。但当那只小猫跃跃欲试地跳上高墙,顺着轻歌远行的风轻盈落下时,它忽然发现自己根本是属于这个庞大而美艳的世界的。


它应当自由且毫不屈服地活着。


对。


它应当。


它想着,最终喜悦地再次攀爬上高处,伸开四肢,如同落叶般温柔滑落至地面。可这一次,它不小心碰坏了那一盆日后对猫咬牙切齿的下药人所喜爱的花。但那时的它毫不介意。一只终于找到了生活方向的猫怎么会介意这些?伴随着那声被它迅速遗忘的巨响,小猫扭头看见闻声而来的下药人。


那个臃肿而焦躁的妇女有一双不饶人的眼睛。


小猫略微心慌,但迅速机敏地消失在黑夜。


虽然,下药人也永远地记住了她的仇敌——猫。


只是世间巨细,没有人能完全知道一切。


那夜。


男孩们小流氓似的扭着他,要带他走。路上那么多行人,男孩们不由得稍微松开了手心。倔犟的小宋勋趁机狠狠给男孩一脚,然后转身飞快地跑了起来。他手里紧紧捏着带给小猫的吃的,逃跑时仍不忘路过小猫出没的街道。他在车辆边放下自己一直紧紧捏在手心的这些珍爱,稍稍摆好,然后又迅速地奔跑起来。甚至来不及看一眼小猫是否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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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2:0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夏季的暖风浇灌着他枯萎的枝桠,他感到腿脚自由如疯狂生长的枝蔓。


我赢了。他想,我逃跑了,你们没能抢走我给小猫的吃的。


而我还狠狠地踹了你一脚,最后全身而退。


完胜!


小宋勋拼命地跑,满身汗水,远远甩开那些肤浅地叫喊着“妈的,明天一定要撬开他的手心看看这兔崽子最宝贝的究竟是个什么东西”的男孩,在盛夏此起彼伏的高楼间忘情奔跑。整个世界的风仿佛是为他而来,为抚平他燥热流动的血液而恣情追随。


他在庞大的喜悦中汗如雨下,仿佛这一生再也不会有比这更让他觉得快乐的日子。他迫不及待想要告诉爷爷他的胜利,也迫不及待想要找个机会抱回那只与他惺惺相惜的猫咪。


然而那时的他不知道,在明日上学的路上,他会发现他摆在街角的食物仍然被搁置在那里。他在街道上反反复复走了好几遍,趴在地上,往缝隙里探,但仍然没有看见那只小猫。难道,小猫跑出去玩了?他这样安慰自己,但心中有隐隐的不安。


几分钟后,他会听见早晨买菜的老张在街角的叹息“哪个畜生居然这么残忍”。一边骂,一边捏紧了自己手心里装满菜的环保袋。


他走出一段距离后,忽然不安地跑到老张所说的那个院子里,看见那群正围着角落里已死去的猫掌的人。


毛色黑白相间的猫掌。


小小的,那么惨。


好似他日夜喂养的那只猫的猫掌。


在这里一只,在不远处的角落里还有一只。


无人知道这只猫是否还活着,究竟在哪里。也无人知道它的两只前爪是怎样被人用修剪花草的大剪刀快速剪下,如此凶残的报复。


只有人看见一个小男孩惊恐地将那只血液早已凝固的猫掌捡起来,他大哭起来,仿佛是被这骇人的一幕惊吓出眼泪,但他却不顾一切将那只猫掌紧紧地握在手心。才发现,它厚实的掌心原来刚好能镶入他空落落的心,如此完满且紧紧相抵,合成男孩子间最动情的劝慰。


虽然,那只掌早已死去。


后来,小宋勋总会想起那一天。


他捏着那只猫掌,走在上学的路上。他看见那群男孩立刻向他涌了过来。光影被泪水稀释,世界仿如幻境。而他心中忽然想起很久以前,爷爷曾经问他,你知道为什么爷爷要做厨师吗。


小宋勋摇摇头。


爷爷说,因为所有人都会饿。


会饿,会想吃饭,这是所有人、甚至所有动物都无法控制却又必须臣服的事。其实世界上一切的事呀,都是跟肚子饿有关。因为饥饿才会觅食,因为食物稀少而会开始划分地盘,因为这些又开始斗争。而后是打架、斗殴,发展至最终是战争。爷爷摇着那把破破的蒲扇,感叹道,就算是看起来再不相关的斗争与屈服,其实都是为了有朝一日要抢得足够的食物、占有足够多的权利,保证自己不再挨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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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2:0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而这种欲望,其实叫做“生”。


所有人都只是为着自己“生”的本能在消耗生命,甚至不惜摧毁其他的“生”。


小宋勋闭上眼,感到男孩们如海浪一般扑向他。


他没有说话,紧紧捏着手里那只小小的猫掌。融融的,冰冷的,无法复生的猫掌。它代表这一只猫生存的全部希望与尊严,亦代表着他如今所有的希望与尊严。


那些男孩子大喊着:“掰开他的手给我看看,看看这个兔崽子究竟有什么宝贝!”


他们摁住他的头,把他压在膝盖下,想掰开他捏紧的拳头。


疼痛如同拍岸惊涛袭往他全身。


他忍着痛,不顾一切想要握紧那只掌,但他脑海里忽然浮现出慈眉善目的爷爷。


爷爷又一次用扇子轻轻拍他的头,道,所以爷爷呀,一直想做一个厨师。爷爷要他人尝了甜咸苦辣之后便明白甜咸苦辣,要他人知道你的辛酸过往之后同样辛酸。他们不听话,我就多放点盐;他们不开心,我也可以让人觉得甜蜜。但如果他们不懂体谅烧一道菜或是做一顿饭的艰辛与苦,那我一定要做最苦的菜气死他们。爷爷拍着肚子大笑起来,小宋勋呀,你知道吗?这世界上的道理只能适用于愿意听从的人,而那些不愿意讲道理的人,只能用感同身受的苦与涩,才能让他们明白那一盘菜里所蕴含的“生”,究竟是多么的味美,也是多么的残忍。


小宋勋终于松开手。


那只被他握得微微发暖的、猩红的猫掌从他手心里跌落下来。


小小的,绒绒的,其下有垫,爪可伸缩。那只掌有五趾。那是一只猫珍贵的前掌。瑰丽如猫咪生存的尊严。但此刻,它已被利器从三寸处整齐斩下,凝着黑灰色的血痂,不会攻击,不会乞讨,亦不能横生利器再与你肆意抓挠。但那群男孩却立刻变作受惊的动物,仓皇散去。


这天,小宋勋仍然十一岁。


但那群男孩终于离开了他。


第四章


【小茹】


小说的名字取了好多遍。不满意。作罢。小茹在稿纸上画笔直的叉。但笔芯忽然不出墨,空有划痕。这是她最难过的时候。即便自己早已否定,却不能一笔勾销的难过。


像前几日,前座的阿浅忽然扭头对她说:“我,文章要发表了。”


她惊叹得快要大叫,但老师正盯着。那之前她们同天向同一家杂志投稿。月朗星稀的夜,她们咬着冰棍从网吧走出来。阿浅高高瘦瘦的,手臂长得也许能摘下月亮。


她们相识已久,是一对公认的才女。有天小茹在自己桌子下捡到本未署名的笔记本。翻开来找线索,却看见写得密密麻麻的小说。想了半天觉得只有前座的阿浅可能,还给她的时候,顺口说了一句:“不错哦,为什么不去投稿?”


好像就此找到了同道人。


后来彼此说不敢投稿,然后干脆约定一起去投稿。这是高二刚开学,自家电脑键盘被父母藏起来。两个人在网吧还得先把小说手动输入。阿浅短发清丽,引来侧目无数。但她还咬着冰激凌咯咯笑着,字打得飞快。最后那一段输入进去,冰棍还没吃完。她扛着嘴里的严寒拼命打字,句号打出去,她取出冰棍既痛又快乐地大笑起来。好多沉迷网游的宅男都开始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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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2:0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哈哈哈哈,我先,我先。”


她连这也比。


小茹输了。她先吃完冰棍再打字。她同时做不了两件事。


摁下发送键时,她检查阿浅输入的电邮地址,阿浅检查她的。彼此确认没错,然后双双摁下。


从网吧出来,月亮冰水色,冷得一点也不像是秋夜。小茹咬着秃秃的冰棍,阿浅推她:“谁录用了谁请客,怎样?”


她说好。彼此又默不做声了。其实一直以来也不是多好的朋友。阿浅若是夏天,那她属冬天。一冷一热,只是都爱写点什么。可那个年纪,喜欢看书的女孩子都想写点什么。谈不上好坏,但真情实意满篇。只是要使人阅读并非光有情感就好。小茹知道阿浅写的故事,女孩喜欢的男孩拒绝了她,女孩就自杀了。用词炫目美妙,通篇轰轰烈烈,如阿浅。可她名字明明这样浅。


但那天课上,阿浅回过头悄悄说:“晚上,我请你吃东西”


她突然觉得,这约定像是那支断墨的笔芯。已经划了出去,无色,空有划痕。一种说不出的难受。


那天夜里,刚好父母都不在家。虽是刚好,却也有很大的可能。她妈妈在楼下盘下一个小卖部,守着风扇和橘色灯光一整晚,10点关电打烊。如此除去一半几率,父亲又喜欢跟人打麻将。晚上做完饭送去给妈妈,然后嬉皮笑脸跟她说:“我去玩会儿,在你妈回来前回来。”


那时候多半7点。


天色还是一片温柔的桔黄,再过些时候,红得漫天遍地,最终就是灰黑一片。据说血液也是,红至最终变成黑褐色。世界殊途同归。小茹看着爸爸套了身外套,趿着拖鞋就走了。只有这时她觉得自己跟爸爸很像,两人双双绕过妈妈的店,从楼后偷偷摸摸地溜走。一双小贼,妈妈常常骂他们,不顾别人,就贪着自己享受。


她觉得自己无可厚非,她还小。但爸爸真的过分。厂子倒闭之后什么也没想过,安心在家忍气吞声。只有晚上赢了牌局,会挥着一千多块在妈妈面前油腔滑调:“看看我,比你一天站店面挣得都多。”


但赌局又不似上班,天天努力就有返还。有时爸爸输得精光,就回来给妈妈捏肩膀。小茹觉得这样糟透了,如果是她,她肯定会翻脸。可妈妈看着爸爸甩出的一千块,捏起来熟练地点阅。满心欢喜后还好奇地问:“谁输了?”


“大力啊,除开他还能有谁。”爸爸顺势笑起来,开始讲起当夜的牌局。开始如何输,又如何觉得不可能、今晚手气应该不错。然后就邪了门了。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个杠上花,哎呀,爸爸惊叫,中了!要是没中,下一张就是大力糊了。


绘声绘色的惊险。


“呀!神了!”妈妈也叫起来,笑成了一片。


她在房里总能听见他们怪叫。牌品花色一串,美得就像是菜名。她往耳朵里塞上小喇叭,那对廉价的耳机是她从地摊上买来的,电流声合着音乐噼里啪啦地响,音乐如同大浪淘沙。但她却不是黄金碎石。那些夜,她写完作业什么也温习不下,于是顺手摊开稿纸,花里胡哨地开始写:她和他相遇在大雨过后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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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2:0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她和他相遇在大雨过后的秋天。十七岁。穿洗得泛白的T恤衫,衣角还有开了的线。遇见他的时候,她忽然用手开始拧那一圈线,想努力扯断。一圈一圈绕在手指,伪装不动声色、却又努力想把线头拽走。可她不知道自己的T恤边紧缩起来,像是扎紧的袖口。闷声不去的雨季,他眼神古怪地溜过她的衣角,然后,他忽然冒着大雨离去了。像是不愿停靠枝头的鸟,张着羽翼消失在雨水里。她的视野一片模糊。


爸妈走后,她出去赴约。


看见阿浅时,她正与朝庆在路边嬉戏。阿浅穿着T恤热裤,长腿随月光反出皎洁的光,明晃晃。她一手拎着奶茶杯,另一手插在口袋里,手肘时不时向朝庆撞着。朝庆弯着腰,笑得乐不可支。见小茹走近,又装模作样地站定几分。


“小茹,他就是朝庆。”


她当然知道他是朝庆。阿浅说过,她也早就知道。更巧的是他们都把他写到故事里做主角。那时她还不知道阿浅的故事都是为他而写,还以为只是喜欢同一款主角。但是阿浅不是她,张口即出:“其实我写的,都是四班的朝庆。”


总是那样快,连昭示也快过她。


她还在想,我应当怎样告诉她。但阿浅细长的手已经攀上她的腰。阿浅故意呵她的痒,让她笑得出不了声,“你以后可不能喜欢他,不能喜欢他呀。”语气像是撒娇的小孩,“可是我先喜欢他的。”


阿浅的手松开时,她就输了。


朝庆眯着眼睛打量她,远近细里,最后说:“你很面熟。”


“只隔两个班远,哪张脸你不熟?”阿浅吸着奶茶,眉低眼笑。


唯有小茹低头尴尬不语,任阿浅一手挽起一个,往夜宵摊走。她虽然满心想要确认,但又不能谈起那个雨天。因为她不知朝庆究竟是如何看待她。而阿浅第一次读到那个场面时,居然是笑的。


之前她们趁着卫生值日,在教室读彼此的文章。


小茹喜欢静静地看,阿浅总喜欢念出声。小茹挡不住她,只希望她小声一点,但念完第一段,阿浅就抱着肚子笑了起来:“喂,我说,她为什么要拧衣服边的线呢?”


小茹也问:“那你为什么要让她自杀?”


“因为她活不下去了。她为爱而生,没有轰轰烈烈的爱,就会去死。”


“那她是因为自尊。”


“自尊?”


她朝阿浅点头。傍晚天空是一片柔软的橘色,如此适合阿浅心悦诚服地看向她,如同青春热血的结尾。但阿浅仍然弯下腰笑了起来,窗外树边停驻的鸟雀都被惊走。哗啦啦一片洒向天空。她原本还蹲下去故意推阿浅:“喂,喂。”


阿浅皱着的眉像是要压住嘴角的笑。


“有这么好笑吗?”


“没有,没有。”阿浅站起来,咬着嘴唇把玩世不恭的笑容吞下去,“我说真的,这就是你的风格。”想了想,阿浅又补充道,“很纤细,很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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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2:1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但她知道阿浅是觉得她好笑。那份举动她自己也解释不清楚。正因为解释不清,仿佛才有玩味的余地。每当她把音乐放入耳朵,浪沙席卷而来,窸窸窣窣犹如细雨。男孩看她一眼,挽着嘴角的笑意迅速离开了。


那之后的清冷,如同全世界的雨都浇灌在她身上。


她也觉得自己傻,但偏偏又像那支忽然卡壳的笔,她已写下了许多字,可眼下空有划痕。空有划痕。待到重新填补的时候,笔尖又晕染开一片。整个世界就是一支与她作对的圆珠笔,总是突然造就她的尴尬。


她去买笔的时候再遇见朝庆。


学校门口的文具店,原本是奶茶店。起先租了旁边钟点房拐角,各色男女摸索着下楼,看见门口一排扬着几块钱的学生,吓了一跳。开业头几天,店里爆满。那时买一送一,隔壁奶茶卖两块,他们卖三块。送一杯一模一样的,折过来是一块五。确实好味,兑的不是廉价奶精,奶茶滑得像丝袜,还很香。虽然她一点也不喜欢这名字,丝袜奶茶。深肉色的奶茶,还唤作丝袜,还以为真是拿丝袜泡的。


半年后,奶茶店做大了,租了间教室那么大的房,开放式货架卖文具,兼卖奶茶。店长很黑,但不动声色。在货架上标注一块五的笔,到了门口说两块。大部分人以为是货架上标错了,不计较,付了钱就走。如果有人跑回去核实,店长就笑,我忘了我忘了。


真像是会用丝袜泡奶茶的人。


但她还是得去买笔。她不怕。她是那个核实的人。


想买一支不会断墨的笔。


她想。


妈妈不准她买。因为妈妈的杂货店里有笔。笔有那么多种,以前是0.5与0.8的笔尖,后来又有了0.38,多数人用0.5的笔。0.8太粗,0.38太细。但她喜欢0.38,妈妈的店里卖的是0.8的笔。笔杆很细,但笔尖很粗。写不了蝇头小字。小茹喜欢写蝇头小字。她只好偷偷去学校门口买,选笔芯差不多长的,装到0.8的笔杆里,妈妈看不出区别。


妈妈说,一块五的笔,进价八毛多一点,不要去买。


不是开玩笑,而是郑重其事的表情。有时还拿起其他的东西,橡皮、本子、零食甚至水果,一样一样说进价。那是妈妈的职业病,她盘下店面的第一个月,每天呼天抢地地喊,这世界其实多便宜啊,但无数中间人都要捞一笔,最后就面目全非。她那时也已经升级做了中间人,捞一点儿,但是不多。一块五的笔,她一块三也卖,一块四也卖。高于进价她都卖。她总觉得自己赚了。但第一个月过去,她傻了眼。


后来她只对小茹说,女儿,别去给他们送钱。


但小茹还是站在文具店里。


她就是想要一支不会断墨的笔,写一篇能发表的文章,拿一笔钱。但拿钱做什么,是请客还是甩到妈妈眼前,她没有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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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2:1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文具店最让她满意的是一旁放着一叠纸。每支笔可以随便试。无数支花花绿绿的笔,货架上一整排,两米多长,布满一手宽的小格子,每个格子里大约有二十多支笔。她粗略地算了算,至少三四百支。那么多的笔,总该有一支不断墨的是不是。


她一支一支试。


试不完一个格子就累了,手里握满了笔,身后走过很多人。过道那么窄,她向货架靠前,行人侧身贴着她钻入里面。其实试的时候,大部分笔都是不断墨的。那时她根本不懂,除却先天残疾,很多时候断墨是因为用力过猛,压坏了滚珠。可她仍然站在货架前一支一支试,直至店员都开始关注她。


她试得自己也没了耐心,索性那些笔都令她满意。


最后一步是,测笔长。


她从口袋里拿出自己那支0.8的笔,然后店员就走过来。


“小姐,我们怀疑你偷笔。”


其实谁也说不准货架上一共有多少支笔。店员数不清,她也数不清。她手里捏着五支笔,各式不同。还有一支0.8。其中一支后盖被拧开,她想拿出笔芯与0.8对比一下长度。但是店员捏住了她的手,不准她再拧回原样,她像是被捉在门前的小偷,连开锁的工具都没收走,谁都看见了。


脸圆圆的、矮小的店员,但力气那么大。


店员把她扭到门口,声音洪亮:“她在偷笔芯。”


“我不是。”


“我们已经发现很多笔芯被换走。”


但都不是她。谁会站在那里拎五支笔,光明正大地等人来捉她。她辩解。但店长走过来,面色和悦。“那你在做什么呢?”


“量笔芯长。”


“为什么要量?”


“我想替换到以前的笔里。”


围观的人看一眼她手里捏的笔。0.8的那支,细长细长,透明的管子。已经有些破,前端的笔帽缺了一块口。另一支笔芯被取出来的笔,粉红色,尾端挂着一个摇摇晃晃的小偶人。诱人如糖果。


她们抱着手臂打量,对比,谁也相信不了她。


彼此对峙。


这场面,很难摆平。当你被人冤枉,多数人定然会选择尽力洗脱罪名。但问题是,她能怎样洗脱?买下所有的笔证明她有钱购买,所以她不是偷?可她没有钱才这样斤斤计较。或者她搁下笔大方出门,这些眼睛闪着不思议光的人不会让她随心所欲。况且,她需要一支不断墨的笔。


难耐的、矛盾的,生命。


后来是朝庆从人群中走出来。他一米八三的个子,那么高,是所有的店员仿佛都信服的高度。大家都仰着头,倾佩地听他说完:“也许她就喜欢那支笔的手感呢?别人的事,我们谁知道。我就喜欢穿旧鞋子,跳起来舒服,打篮球才能赢。”


她们看他的鞋子。他的鞋子果然软塌塌、脏兮兮。


后来小茹想,如果他没穿那双鞋子,她是不是就走不出那家店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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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2:1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但他一直穿着那双鞋子。


小茹如愿买了那支漂亮的笔,换掉笔芯,长度刚刚好。


“居然结局是皆大欢喜。”与朝庆走出文具店,她笑了。


朝庆看她把那支漂亮的笔杆扔到垃圾桶,问她:“为什么扔掉?”


“本来就只是为了笔芯。”


“为什么不单独买笔芯?”


“笔芯不能试。货架上的才能试。”


朝庆摇摇头:“女孩子想得太多,又拐那么多弯,难怪她们要误会。”


只是为一支不断墨的笔,曲折也这样多。她想,难怪她们会误会。误会是,总有人有言不由衷的苦,总有人有直白坦荡的提问。对应不上,变成无法言说的尴尬。其他未能明了的细微末节都被想象力填充,而人心就是这部分想象力。填充得有多曲折丰富,人心亦有多曲折丰富。


那朝庆是不是就如她那般浅显易懂。


她仰头问他:“为什么帮我?”


“阿浅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他笑,“我的朋友都不是坏人。”


然后阿浅挎着书包从学校跑了出来,朝他们挥手:“哎,集合了,那好,我们走吧?”


“干什么去?”


“我的猫丢了。”朝庆说,“阿浅说有办法找到。”


养猫人知道一种召唤方法用来寻找走丢的猫。那种方法被称为“剪刀###”。阿浅告诉朝庆,要在自家灶台上摆一碗清水,然后找一把剪刀,打开来,刀口对准门或者打开的窗户,然后心中默念猫猫的名字。如果猫找到了,之后要抱着猫的四只爪子围绕灶台走一圈,以示回敬。


小茹说:“听起来更像是恐吓猫不要回头。”


“但这个方式很灵。”阿浅说,“碗里必须是清水,必须兑满。如果水少了,必须添上。可不能碰碗和剪刀,否则就等于重新开始召唤了。”


“真的很灵吗?”朝庆倒是不相信这些。


“哎呀,反正也没有别的办法。试一试呗。”阿浅继续说,“但他们说,这个方式只是给迷路的猫猫一个方位,剪刀所指的方向就是她能感应到的地方,猫猫还是有可能找不到回来的路,所以要在夜晚,在附近的楼道喊猫猫的名字。”


“结果还是要出去找嘛。”小茹说,“还以为猫会自己走回来。”


朝庆也笑了,但水也已经端了过来。


他们在朝庆家。小茹想,这个召唤方式肯定是阿浅编的。什么灶台,什么剪刀,这与一只走失的猫有什么关系。她只是为了走进朝庆家的门,与他嬉笑怒骂。阿浅竟然说剪刀也要挑款式,于是朝庆与她同去。房里传来有什么掉落的声音。像是阿浅的笑声落在地上,咯咯地响着。她在走廊朝房间里看,阿浅穿着短裤在地上找那把剪刀。剪刀在床底,阿浅将剪刀往里推了推,然后仰头笑道“在里面”。她又探进身子去拿那把剪刀,两条腿像是白瓷。阳光把她映衬得有棱有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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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2:1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朝庆也蹲下往黑暗里看。


但他看的是黑暗里的阿浅或是剪刀,小茹不知道。


阿浅从床下钻出来时,砰的一声,她撞了头,小茹也仿佛撞到了头。头脑里有什么忽然裂开,一声轰鸣,小茹发现他们正蹲在灰飞烟灭后的光影里呵呵笑着。朝庆伸手替阿浅揉着。小茹转身离开了,她不想看阿浅的脸,她总觉得阿浅会走出来对她说:“走,我请客。”


仪式完成之后,朝庆问:“什么时候猫会出现呢?”


阿浅笑:“不知道。”


小茹咬着嘴唇,问:“你的猫是什么样子。”


“是一只银色虎斑美短,你知道吗?”


小茹并不知道。


朝庆进房翻出一叠照片给她。


这只猫与她以前见过的都不同。她原本以为猫都是路边的野猫那副样子,花斑或者白色头顶一块黑。非常瘦,毛发硬硬的,有点扎手。脸颊削瘦。那些猫总是眼神阴厌地自暗处盯着路过的行人。像是瘦骨嶙峋的怪老头在找寻什么猎物。


但这只猫是银色虎斑,虎头虎脑爪子很厚实,眼睛睁得又大又圆,一看便是温室里的花朵。那么像主人。


家猫与野猫的区别。


离别时,小茹说:“我帮你留意一下。”


阿浅笑着走出门,仿佛不相信似的。


但小茹真的找到了那只猫。


那天夜里,父母照旧出门了。她手里捏着晚饭剩下的菜,漫无目的在朝庆家附近的小区里游走。其实她很怕,一年前她喂附近的野猫,结果被野猫咬伤。看着那些饥饿的生命狼吞虎咽,让她对那些美艳生命所有的憧憬都破灭了。


那份憧憬在很久之前其实是优雅迷人的传说。


她小时候总央着家里给她买个什么小动物,但从没得逞。


小学时,流行养小鸭子或者小鸡。总有农夫挑着两担绒绒的生命在学校门口叫卖。许多孩子争相往里探,有的伸手抚摸,生命浓烈柔软的气息一下子俘虏了他们。她也随着拥挤的人群向中央靠,听着一群被染得五颜六色的小鸡唧唧喳喳地喊着。不知为何,那声音让她想起天空一颗颗微亮的星星。


两块钱一颗的星星。


她搬出所有硬币,买了一只回家。


那是一颗粉色的星星。


妈妈非常生气。因为那颗星星整天闪着,好像生怕自己不亮了。不能拴着,不能圈养。这又不是农村。但那只小鸡四处逃窜,钻到哪里都拼命叫。那时她一点也不讨厌这样坚持的生命,她抱过那团绒绒的星,轻轻抚摸它。但小鸡啄了她的手,迅速找了个角落钻了进去。夜里,妈妈故意敞开门,那颗小星星自己消失在黑暗深处。屋外是真正的星光,与它一般轻轻闪耀。


隔了半个多月,她在楼下玩的时候,再看到了那只小鸡。


已经不是小时候绒绒圆圆的模样,身体被撑开,既看得出成年鸡的轮廓,染上的粉红色已经褪了,但身上覆着淡黄色的绒毛。就像是一颗光怪陆离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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