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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道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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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少年冬天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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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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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51#
     楼主| 发表于 2013-7-20 09:21:4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店的正面是个三米左右的橱窗。现在,合板就直接钉在玻璃破掉的地方。佑树一直凝视着店面出入口一带。


    “怎么了,那里有什么吗?”


    我一走过去,他就指着墙上的文字说:


    “这个。”


    加了特殊装饰的涂鸦。池袋这里的涂鸦蛮多的,原本是三十年前左右从美国贫民区诞生出来的文化,帮派为了展示自己的势力范围,就在位于边界的建筑物上涂鸦,和小狗尿尿做记号没什么两样,结果在日本成为一种流行,只要是小鬼聚集的地方,到处都看得到。


    那是以黑色的细喷枪写的文字,我将它读出来:


    “R23-11。佑树,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他摇摇头。


    “不知道,但是我想再看看其他的现场。”


    掌握到什么蛛丝马迹时,我们会先嗅到它的气味,虽然还看不到形体,却知道其中有些什么。佑树和我朝着下一个现场前进,这种时候,总是忍不住加快脚步。





    下一个现场是池袋二丁目,位于宾馆对面的小酒吧。这边的锁应该坏了吧,门是以链子与南京锁扣住的。由于我们已经知道要找些什么,马上巨细靡遗地观察建筑物的墙壁。但是这里似乎是有名的涂鸦店,墙上画着不计其数的团体名称与标记,已经几乎没有空间了。在比较显眼的位置,招摇地画着一些很有力量感的团体标志。


    我们趴在柏油路上,看着墙壁下缘。黑色细喷笔字样,与DRESSFUNKY那里完全相同。佑树说:


    “这里写的是R4-16。”


    我维持趴着的姿势对他说:


    “总觉得渐渐了解它的意思了,我们再看一间吧。”





    下一间店,是过了西口五岔路前方的咖啡餐厅。这家店门口的木甲板上堆了一堆已经烧得焦黑、无法使用的桌子和椅子。我们拼命寻找涂鸦,但是在店里的墙上完全找不到。由于墙面是纯白色的,如果写上什么,一定马上找得到才对。


    我们扩大范围,搜查黑色细喷笔的痕迹。结果又是佑树找到的,它在店的前面,小小地写在柏油路上:R0-9。


    我看了看手表,卡西欧的电子表显示现在是上午七点,应该可以叫崇仔起床了。我拿出手机,调出了他的号码。


    “早安,你起床了吗?我是阿诚。”


    出乎意料,他的声音听起来似乎已经完全清醒了。


    “我听了第一回合的巡逻报告。你干得不错呢。”


    国王不愧是工作能力强的人。如果不是这样,小鬼也不会动起来吧。


    “我找到一点线索了。你找人去调查一下DRESSFUNKY,酒吧‘肾上腺素’(Adrenalin),以及咖啡餐厅‘斯堪的纳维亚’(Scandinavian)的营业时间。你听好,DRESS……”


    崇仔如冰一般的声音传了过来:


    “下次不要再叫我做这种事了,我再回电给你。”


    他把电话挂了。性急归性急,国王的记忆力还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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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3-4-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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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楼主| 发表于 2013-7-20 09:21:4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们在西口的麦当劳稍微休息了一下。还有几个纵火现场没看,但是如果全部都要看过一遍,一方面必须看到日上三竿,一方面又有闲杂人等干扰。就在我和佑树啃着一年只吃两三次的巨无霸汉堡时,手机响了。


    “是我。我要念出营业时间啰!DRESSFUNKY是中午十二点到晚上十点,‘肾上腺素’是傍晚六点到凌晨三点。唔,这家是卖酒的店,只要有客人,似乎就会营业到早上。‘斯堪的纳维亚’是上午十点到晚上十点。这样子可以吗?”


    “谢谢。有什么发现的话,再打给你。”


    “喂,阿诚……”


    和国王讲到一半就直接挂电话,总是让我心情畅快。我把涂鸦的暗号与店家的营业时间并排写在餐巾纸上,时间蛮一致的,差不多都是前后隔一个小时。


    “这个连续纵火犯,目前尚未造成任何人受伤。他似乎是先确认过员工或客人不在,才点火的。”


    佑树小小声说道:


    “而且,又可以避免被别人看见。”


    “没错。这个涂鸦里的R,应该是‘没有人在’的意思(注:日文的“RUSU”一词有“没有人在”的意思。),数字则代表了时间。他是慎重地调查现场之后才放火的。”


    佑树的眼睛闪闪发亮,看着餐巾纸。我摸摸他的头,把他的头发弄得乱糟糟的。


    “这是你的功劳,你注意到了涂鸦,真了不起。”


    他在麦当劳的椅子上,把身体缩起来。


    “之前我就知道了。我知道自己被怀疑,所以一直在巡逻,已经去过现场好几次了。第一次看到那个暗号,是在一家叫做‘南方’(E1Sur)的咖啡店招牌一角。”


    那是我还没去看过的店。


    “所以,你一大早出门,也是为了找出纵火犯吗?”


    佑树点点头,啃着巨无霸汉堡。


    “你老爸很担心你喔。虽然他相信你不会做这种事,却看见你偷偷溜出家门。”


    十三岁的少年低着头说道:


    “可是,明知道不可能找到什么犯人,实在没办法开口说我要去巡逻。再说,之前不久,我也才做过相同的事。”


    他在早上人来人往的麦当劳里掉泪。


    “不要哭啊,相同的事只要哭一次就够了。托你的福,我们现在已经清楚知道应该追踪什么了,这是很大的进展。”


    我拿出手机,将情报告诉所有相关人员。大家大概一早就要忙得不可开交了吧。


    我最喜欢害别人这么忙乱了。





    我依序拨给崇仔、猴子、吉冈。池袋的商店会,交给吉冈去讲就行了吧。我告诉他们,犯人是个最多三十岁的年轻男子。他事前作过周详的调查,熟知店家的开店时间与人员的出入状况,而且一定会留下黑色细喷枪的涂鸦字样。因此,目前已经被留下涂鸦、尚未遭到纵火的店家,是最危险的。


    大家的反应不一。崇仔说干得好,但是由阿诚出马,会有进展是理所当然的;猴子说,他还是希望我进冰高组;吉冈则叫我去考警官考试。流氓和警察讲的话这么像,或许因为它们是很相像的组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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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楼主| 发表于 2013-7-20 09:21:4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地方的商店会不愧很有危机意识,很快就有了回应。那天下午,在我们播放着《皇家焰火》的店门口,就有人来联络了。在池袋西口,还有三间被人留下涂鸦,但是尚未遭到纵火的店家:池袋一丁目的“意式最棒”(ItalianPrimo),池袋二丁目眼镜行赤札堂后面的进口唱片行“灵魂厨房”(SoulKitchen),还有一间是西池袋二丁目的酒吧“夜间飞行”(NightFlight)。我在店门口摊开空白地图,以粉红色荧光笔在三个地点做上记号。


    接下来烧起来的会是哪家店呢?另外,我也思考着要如何有效率地让四组G少年采取行动。这三个地点,必须每隔十分钟就有人过去看看。


    我很少像这样认真使用头脑,害我当天直到晚上都累得不行。“思考”是比什么事情都辛苦的高强度劳动,和步入社会后的真正思考相比,高中时代用功准备考试,只不过是小孩子在玩耍而已。


    怎么说,我都是一直在思考着没有答案的问题。


    不过,各位同学,人生在世不就是这样吗?





    第二天天一亮,我们便展开围绕着重点地带的新巡逻行动。然而越是这样,猎物就越不会上钩,就像那些你明明看见就在那里,却钓不到的鱼一样。我和G少年仍然持续进行凌晨的巡逻任务,但是都无功而返。而且在那之后,我和佑树也会一起在街上走动。到了第五天,我的体力已经到达极限了。当然,店里的工作也不能放着不管。


    按照往例,每次事件期间,我多半都会听同一首曲子,但是《皇家焰火》我已经听腻了。因此,我交互播放着同样来自韩德尔的《风琴协奏曲集》与《合奏协奏曲》。虽然没有巴赫出名,韩德尔还是给人一种顽固大叔的感觉,蛮棒的。协奏曲比较像以前的摇滚风琴,而且很有戏剧感,让人兴味盎然。


    十月中旬连续五天,我一早就去巡逻,下午又要顾店,几乎所有时间都和佑树一起度过。你有没有看过逐格拍摄的开花过程纪录片?原本皱巴巴的花苞开始胀大,朝着天空舒张开来,最后变成大花朵。我和佑树共度的那五天,就如同那种纪录片。


    这段期间,我看到一个孩子从自己的体内,开出了某种花朵。


    那是五个美好的秋日。





    第六天黎明,犯人开始有动作了。


    凌晨四点十分,东方天空仍然一片漆黑,我和三个G少年在嘻哈唱片行“灵魂厨房”前面。这家店的玻璃窗下方,画着涂鸦R22-10。此时,店里空无一人。其中一个G少年一脸垂涎地看着窗上装饰用的约翰逊兄弟(BrotherJohnson)的黑胶唱片,真是悠闲。手机响了。


    “我是阿诚。”


    是G少年的声音,没记错的话,他叫做D1,他们那一组的名称应该是“麒麟”。


    “我们抓到小鬼了,在‘夜间飞行’这里。他带着黑色细喷笔、打火机用油,以及补充用的油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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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0 09:21:5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马上过去,如果他大吵大闹,就跟他说要报警。”


    “了解。”


    我一边跑一边喊。黎明的空气冷冷的,吸入肺部相当舒服。


    “西池袋的‘夜间飞行’,必须奔跑!”


    到那个酒吧的直线距离是四百米,如果是奥运选手的话,四十秒多一点就跑完了。我们的运动鞋在柏油路上发出声响,朝着西方的天空跑去。





    那小子被G少年左右包夹,坐在酒吧前的栏杆上。


    “好痛啊,放开我……我说我好痛!”


    他戴着黑框眼镜,穿着牛仔裤与长袖格子衬衫,应该是高中生吧。我站在那家伙的面前。D1找到了他的腰包,就在我想确认里头有什么东西时,他以哭泣的声音说道:


    “快住手!你们有什么权利看别人的东西!”


    我默默拉开拉链,探向这个尼龙腰包内部。我找到和口红差不多粗的黑色喷笔,以及LuckyStrike香烟,但这应该是伪装吧,没有抽过的迹象。银色的Zippo打火机,还有一罐油。我抽出喷笔问他:


    “那你又有什么权利,在别人的店涂鸦……”


    接着我把打火机拿出来。在街灯的照耀下,铬质的圆角闪闪发亮。


    “……还有向别人的店放火?”


    那小子左右摇晃着身体说:


    “你有什么证据啊?放开我!”


    “首先,这些人看到了。而且,你的喷笔与纵火现场涂鸦的成分想必是一样的吧。泼洒在现场的油,与这个罐子里的油,当然也相同。你和完全烧毁、变得焦黑的纵火现场是一样的,一点都不清白。”


    他浑身喀哒喀哒地颤抖着。


    “拜托,去找我爸妈谈吧。我们家有的是钱,绝对不会亏待你们的。”


    “那么,是你干的吗?”


    戴眼镜的小鬼默默点了头。


    “你不说话,我怎么知道?是你干的吗?”


    “……是。”


    我按下偷偷藏在手里的手机按键,关掉录音。刚才一边跑,我就同时做了录音的准备,把收音麦克风插上去了。手机不只可以用来调查外遇,还有各种运用方式。


    接着,我要尝试手机的另一种用法。


    我决定打110报案,请警方过来。


    不过,这是我最不擅长的手机使用方式。若非万不得已,任谁也不想这么做吧。





    小鬼的名字叫做原本孝次郎(十七岁),目前读高二,念的是板桥区的都立高中普通科。对于池袋西口连续发生的十一起纵火案,据说他全都认了。他之所以对纵火感兴趣,是由于佑树的事件。就那么一件纵火案,竟然在社会上引起那么大的风波,所以他也想要在街上放火,吸引别人的注意。详尽调查过店家之后,在黎明时分纵火,据说这么做带给他很大的快感。东京有超过一千万的居民,偶尔也会有几个这种疯狂的小鬼吧。


    我省略了受黑道委托的部分,只说出G少年在夜间巡逻的事。由于佑树希望我不要提到他,无可奈何之下,我只好说是自己发现的。报纸的东京地方版所刊登的“守望巡逻队”的感人故事,是将情节浓缩而成的内容。读者们就是爱听这种温馨故事。不过,我郑重地拒绝拍摄大头照。如果我变得那么出名,不就很难再去不良场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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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楼主| 发表于 2013-7-20 09:21:5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池袋也好,全世界的任何地方也好,活着的乐趣,有一半是来自子不良场所。





    不再有纵火狂的一个秋日夜里,我和崇仔又在全新的保时捷Cayenne里碰面了。我依然穿着一件皱巴巴的T恤,国王却已经穿上马克·雅可布(注:MarcJacobs,美国时尚设计师,曾任知名品牌LV的创意总监,一九九七年以自己的名字创立个人品牌。)的秋季新作了——窄肩的双排扣夹克。为什么和我一样大的崇仔可以穿二十万元一件的夹克,我只能穿两千元一件的T恤呢?我决定不去想太多。因为,无论是我还是他,都不是那种能够以穿着判断价值的廉价男人嘛。


    “干得好啊,阿诚。”


    我把身体靠在有如饭店大厅的皮椅上,感觉不像上次那么不舒服了。


    “冰高组和京极会都很开心,给了G少年丰厚的谢礼。以一个星期的工作时间而言,算是不错的金额。不过你还是一样,不拿自己的那一份对吧?”


    我默默点头。被钱绑着不是我喜欢的生存之道,我一向自由自在。


    “仔细想想,与其像我这样运作麻烦的组织,坐着自己并不喜欢的高级车,穿着没那么喜欢的高级品牌服饰,还不如像阿诚一样,说不定比较轻松幸福呢。”


    由于崇仔总是冷冷地微笑,就连长期和他往来的我,也分不太清楚他是开玩笑还是真心话。


    “唔,或许真的是那样吧。即使穿的是有汗臭味的T恤,开的是快要报废的车子,又没有什么钱,还是会有女人对我说‘就算这样也没关系’。虽然很少见就是了。”


    崇仔正经地看着我,表情变得很认真。


    “大部分女人都没有看男人的眼光。如果我是女的,一定会选阿诚这种男人,而不是像我这样的男人。”


    这是浪漫的告白吗?我开始怀疑自己的耳朵。如果此刻我回答“YES”,我们会变成池袋的国王和皇后吗?不过到那时候,哪一个才是皇后呢?莫名其妙。崇仔完全不管我这个平民的担忧,继续说道:


    “西口纵火犯的事情解决了,但是另一件事还没解决吧。”


    国王很能注意到这种小事。我点点头,凝视着窗外飞驰而过的池袋霓虹招牌。


    “那个部分,明天就会解决了,虽然不知道能不能像抓纵火犯一样顺利。”


    一般的家庭里,有着比起解决事件还困难得多的问题。


    目前任何一本推理小说里的谜团,都没有我们的生活来得难解。





    隔天是星期二,一个晴朗的秋日。


    佑树穿着学生服、黑裤子与白长袖衬衫,右手拿着一束小小的霞草花。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穿制服的样子。佑树腼腆地说:


    “可以按照约定陪我去吗?”


    之前他说过,如果是他一个人,或许会没有勇气过去。


    “我知道了。”


    为了那一天,我久违地穿上了有领子的衬衫。虽然这是几年前买的格子棉衬衫,还是比T恤好多了吧。我们换乘公交车,前往位于中落合的圣母医院,佑树的祖母蓉子就住在其中一个病房。医院的大门是明亮的双层玻璃门,佑树的父母在门前等着我们。我微微点个头,向他们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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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楼主| 发表于 2013-7-20 09:21:5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全都是佑树的功劳。这次的连续纵火狂,如果没有佑树,或许到现在还抓不到。”


    这不是客套话,如果没有佑树,搞不好我到现在还在执行黎明巡逻任务,那一定会因为过劳而倒下吧。毕竟,我的头脑虽然好,对于体力却没什么自信。我们朝着佑树祖母的病房走去。秋天的太阳照进走廊深处,有个病房的门开着。我轻轻推了推佑树的背。


    “你一个人进去吧。”


    十三岁少年露出犹豫不决的表情。


    “可是……”


    “一个人巡逻黎明的街道,你不是都做得到吗?好好看着你奶奶的脸,向她道歉,那样会比较好,对吧?”


    他的父母点点头。我拍拍佑树的背,他抬起头来说:


    “……我去一下。”





    佑树的父母和我站在病房外不远处,靠在白色的墙壁上,竖耳倾听狭窄病房里的对话。


    “奶奶,对不起。”


    我在内心说着“没错,就是这种语气”,为他加油。只要能够传达心意,用词越单纯越好。


    “我那天变得很不对劲。我知道楼上的房间是谁,也想到你们可能会来不及逃生,可是,我讨厌那个家的一切,所以就放火了。然后,我没有看结果如何,就逃走了,真是胆小鬼。要是我能够在那里看着,至少等到奶奶获救就好了。要是我能够在那里看着自己的家烧起来,烧得面目全非就好了。”


    佑树最后是边哭边讲的,这应该是他一直藏在心里的想法吧。他继续说下去,停不下来:


    “这次我去看了连续纵火案的现场,领悟到一件事:在做坏事的人当中,最差劲的就是那种不去看自己做了什么事、自己伤害了谁的人。这一个半月以来,我一直是个没出息的人。虽然我想要看看奶奶的脸,向你道歉,却老是觉得害怕而不敢来。如果有人让我身体烧伤,我一定会恨那个人一辈子。即使我已经到了医院,一想到这里,就没办法走进这间病房。”


    佑树似乎再也忍不住了,当场婴儿般放声大哭。


    “……奶奶,对不起。我明明很喜欢你,却做了这种事,对不起。”


    佑树的母亲在我身旁拿着手帕拭泪。担任公务员的父亲呆呆地看着空中,任由泪水滑落。至于我怎么了,请你不要问。奶奶的声音传了出来。


    “佑树,一开始我在医院醒过来,听说是佑树放火的时候,奶奶就已经原谅你了呀。搞不好,我还在火场里头的时候,就已经原谅你了。佑树知道奶奶最喜欢的是霞草花,对吧?即使你没出现,我看到每天都有花束送到这里,就知道佑树来过医院了。我可以了解佑树的心情,无论世界上的人怎么说你,我都知道真正的你是个什么样的孩子。”


    佑树的哭声停不下来,奶奶的声音澄澈得像秋天的阳光。


    “好了,过来这边。我很清楚,像今天这样的日子一定会来的。这一个半月以来,我完全不觉得难受,和你所受的苦比起来,身体的痛根本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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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0 09:21:5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奶奶……”


    里面传来运动鞋跑动的声音,病床吱吱嘎嘎作响。我轻轻把手放在佑树父亲的肩膀上,他身上的法兰绒西装很适合秋天,典雅而柔软。


    “好了,你们都进去病房吧。佑树已经没事了。”


    佑树的父亲红着一双眼说:


    “真岛先生呢?”


    我摇摇头。再这样让我哭下去,我会头痛的。


    “这里只有家人在会比较好吧,我再另外找时间和佑树聊。请帮我向奶奶问好。”


    我走在明亮的走廊上,离开那里,背后传来十三岁男孩的哭声。就是这样,要扑灭因为恨意而萌生的火焰,不是靠消防车,只需要发自内心的道歉,以及接纳的眼泪。


    我穿过医院门口走到路上时,声音从上头传了过来。


    “阿诚先生。”


    佑树从正方形的医院窗户向我挥手,围在他身边的是父母亲与娇小的祖母。这是一幅沐浴在明亮阳光下、神圣的家族画像。


    “什么事啊?”


    “我可以再去水果行玩吗?”


    我抬头对着敞开的窗户大叫。在那之上,则是被刷子刷洗过一样的淡白色云朵。


    “嗯,随时都可以啊,因为你可以免费帮我们做好多事嘛。”


    佑树以笑中带泪的表情说:


    “总有一天,我也想成为像阿诚先生一样的大人。”


    这孩子的话,说进我的心坎里了。我不想再被这么会说台词的童星催出眼泪,只得赶紧离开医院。我快步前行,在转角处回头一看,四个人的家庭依然向我挥着手。这种时候,应该再向他们挥几秒钟的手比较好吧?我伸出双手,大大地向他们挥舞。即使是天空上方的某某人,应该也可以看得很清楚吧。


    这一刻,有个家庭通过了一项考验。或许,我只是想让别人注意到这件事而已。到了秋天,任谁都会变得多愁善感吧?当然,就连我真岛诚也不例外。


    4、G少年冬天的战争


    你见过幽灵吗?


    他从昔日的一口深井之中复活过来,散发着潮湿的气息,以蛇一般的眼睛和可怕的利爪,对着你说:血债血偿!当然,你压根儿就不记得,自己究竟欠了这个戴着头套的幽灵什么东西。


    然而,他还是会再来找你的吧。血债血偿,把你最珍爱的东西交出来,这是复仇!此时,你总算才发现,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会被人缠上、被人怨恨。即使一向过着低调简单的生活,也无法得知什么时候会欠下幽灵的债。他们会不断地在黑暗里复活,向你索讨高昂的代价。


    在你已然忘却的过去的某一天,只是出于一番好意而多管的一点闲事,搞不好会害你折寿。那些身上怀有剧毒的家伙,曾经在某处和你遇上了。一群在这个世上你碰都不该碰的人,就这么毫无理由地怨恨你、憎恶你,打算毁灭你。问题在于,无论何时,你都难以分辨这种家伙与大多数人之间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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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0 09:21:5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们每天搭着电车和公交车,穿梭在毒蛇栖息的丛林里。某个人原本和你有说有笑,却突然猛力刺向你,几乎要刺穿你的胸口;好不容易完成了工作,恶评与嫉妒却排山倒海而来。日常生活是一场危机四伏的冒险,我们却是闭着眼睛在其中活动。谁都希望可以过着平凡的生活,除非是迟钝得不像话或是逞匹夫之勇的人,否则很难承受得了。


    这次要讲的是关于幽灵复活的故事,发生在池袋温暖的冬季。主要内容是那个家伙将暴力带到池袋来,掀起了腥风血雨。讲故事就和拍电影一样,要讲的是什么,也就是主题是什么,是很重要的。因为,一旦不能掌握主题,焦点就会模糊了。举凡是街头故事不需要的情节,即使是自己最喜欢的那两秒钟画面,也不能留下。对了,我忘了提到一点:如果要我再多做补充的话,这个故事讲的也是我和G少年的国王崇仔之间的崇高友情。各位女性粉丝,敬请期待。


    如果你还看不出我在说什么,可以先复习一下很久之前我所整理的、关于肉贩与无法说话的妓女的故事(注:参见《池袋西口公园2:计数器少年》第四篇“水中之眼”。)。在那个故事里,提到了幽灵之所以变成幽灵,以及我多管闲事的原因。现在的我虽然变聪明、狡猾了,不过应该也有人很怀念我当时那种天真无邪的新鲜气息吧。


    不过,我个人也只能以耸肩代替回答了。


    人是会变的。任何人都无法阻止这件事。


    最近这些年,你也变了很多吧?


    街上那些不改变的人,脑袋只会越来越僵化,然后渐渐死去。





    流言在池袋街头迅速蔓延。


    十二月干燥的池袋,云朵仿佛被餐巾纸抹得一干二净,整片天空看起来就像饭店大厅的桌子一样闪闪发亮。这里的人最喜欢关于流血、痛苦的八卦,我从某个长舌家伙那里听来的,就是这样的危险传言:G少年之中屈指可数的武斗派“大和疾风”遇袭。大半夜的,那群人坐在七人座的大型休旅车里,我忘了车型到底是丰田的Alphard还是本田的Stream。基本上,新车的名字都很难记。“大和疾风”是个行事粗暴、没什么钱的小队,七个成员正好将座位塞满,车子在绿色大道上前行。


    他们停在首都高速公路的高架桥下方、往太阳城方向的路口等红绿灯时,有个戴着黑色头套的小鬼,站在挡风玻璃前方。据说,那个小鬼穿着黑色皮衬衫与黑色牛仔裤,两手空空地朝休旅车走来,做了个挑衅的手势。


    最先冲出休旅车的,是个绰号叫做小武之类的小鬼。他曾经练过一点拳击,似乎在技巧方面颇有自信。小武将手臂拉至身后,箭一般挥出倾注了全身重量的右拳。接下来发生的事跟变魔术没两样:吃了这记重拳、理当飞出去的头套小鬼,却像黑洞一样,吸走了这一击的威力。下个瞬间,现场传来潮湿的木材断裂般的声音,小武便倒在柏油路上了,而且右手手肘以不可能的角度弯曲——头套小鬼在小试出拳的瞬间弄碎了他的肘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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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0 09:21:5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休旅车里爆发出一阵怒吼。这是当然的嘛,毕竟伙伴被人打倒了。然而就在此刻,四面八方同时出现了好几个戴着头套的男人。他们袭击休旅车,以特殊警棍打破窗户,将大和疾风的成员拖到路上,其余的这六人也逐一遭到痛殴。这是一场由特殊警棍与关节技所构成的局部暴风。


    三分钟后,被打得像高尔夫球一样凹凸不平的休旅车以及七个小鬼,都被丢在岔路口的一角。事件发生十五分钟之后,巡逻车才接获通报赶到。当然,头套军团早已不见踪影了。警方认定这是不良少年之间的争执,只是形式上做个笔录,就把它归到档案夹里结案了。


    那是今年冬天第一起G少年袭击事件,也就是被称为“冬天的战争”的骚动的序曲,对我而言,则是和幽灵的第一次接触。


    不过,那个时候的我,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件事。





    当时我所卷入的麻烦,非比寻常。


    不,并不是街头事件或小鬼们的纷争那类能够轻易解决的麻烦,就连有人袭击G少年也并不重要,而是一个出乎我意料的事件——我参与了电影的拍摄以及演出。


    不过,如果你以为那是由什么大型电影公司或电视台主导的大型作品,可就伤脑筋了。它也不是那种由美丽女演员或型男担纲演出的甜蜜作品,而是住在池袋这里的某个小鬼所展开的拍片计划。如果从头说起,可能得花上一段时间,不过由于导演的个性实在太讨喜了,我就先稍微描述一下和他相遇的经过吧。





    十一月底,有时候会突然变得很冷。


    那个寒冷的早晨,一觉醒来,气温骤降多达十度。已经习惯秋季单薄穿着的身体,终于感受到新季节的来临。我穿上这个季节首次登场的羽绒背心,在店头堆着橘色的新鲜富有柿,眼角余光瞄到一双破旧的运动鞋以及一条满是脏污的卡其裤。


    “你就是真岛诚先生吧?”


    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就算是我,也没办法老是处理麻烦,偶尔也需要休息一下。


    “是我没错,但如果是什么麻烦事件的话,我可不打算听。你拿着这个回去吧。”


    我丢给他一个还很硬的柿子。这个身穿灰色连帽外套的小鬼接住之后,皮也没剥就啃了下去,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不是那样,我只是想借用一下你的专栏。”


    完全不懂他的意思。我在街头时尚杂志连载的专栏完全不成气候,就连希望集结成册的读者意见都没有。


    “主要是在台词里头加入一些专栏的桥段,我想要拍电影。我的名字是须藤明广,叫我明广就行了。”


    他一边说,一边伸出被富有柿的汁水弄湿的手。生平第一次看到电影导演的我,顺从地和他握了手。那只滑溜溜的手真恶心。


    “这样呀。那你是东宝电影公司的,还是富士电视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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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60#
     楼主| 发表于 2013-7-20 09:21:5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明广留着胡子,以及一头让人怀疑是不是懒得上理发厅的长发。他一双眼睛拼命动着,啧了一声说道:


    “那么主流的公司,不可能用你的专栏吧。”


    这倒也是。


    “我在池袋二丁目的录像带出租店打工,电影就在那里拍!是独立制片的电影。”


    “会在什么地方公开播映吗?”


    我脑海中浮现的是丰岛公会堂和一些丰岛区内的表演厅。似乎会有人以一种仿佛新兴宗教要吸收成员的热心态度,把电影带到那种地方去放映。


    “不会。我想报名各种电影节,或是参加业余电影的比赛。”


    “是哦。”


    明广把黏腻腻的手往自己的卡其裤上抹。这家伙上完厕所之后,一定不会用手帕而是用裤子擦手。我就像福尔摩斯,对他裤子上那么多污渍的由来做出了一番推理。


    “不好意思,我没有钱,所以不能付你文字使用费。因此,我想先知会你一声。不过,你的专栏真的太棒了,节奏感很不错喔。”


    “谢谢,内容就随便你用吧。我还有工作要忙,你就加油拍部好电影吧。”


    我回头继续进行把四个富有柿堆成三角锥金字塔的作业,他的声音从我的后脑上方向下传来:


    “看到你之后,我在想,你能不能来演这部电影呢?是个台词不少的重要角色。”


    “你说什么?”


    我一抬头,看见明广闪闪发亮的眼睛,就像是某家高级冰果室装在桐箱里、一颗一万元的网纹香瓜。


    “别管那么多,就先听我说一下吧。我请你喝咖啡。”


    这就是我和导演认识的经过。虽然我后来因此吃尽苦头,但当时他出其不意地一问,我不由得就点了头。


    以演员身份被星探相中的麻烦终结者。池袋可真是无奇不有!





    原本以为拍电影的事只是恶劣的玩笑,没想到竟然是认真的。


    总之,明广还自己写了厚达一百多页的剧本,虽然只是一叠以长尾夹夹住的A4打印纸,却是我生平第一次从别人手中拿到所谓的“剧本”。由于我非常了解写文章的辛苦,所以觉得它既了不起又沉重。他说这本呕心沥血之作是花了半年才写出来的。


    故事的主角,是在池袋当地长大的四个小鬼。其中一个是明广自己,这个角色和他的现实生活一样,在录像带出租店打工。至于剧情嘛,只是几个经常聚集在那里的年轻失败者,没完没了地讲一些充满下流内容的无聊笑话而已。他把我写的几篇专栏放进了对话里头。浏览了一下,感觉是很有品位的搞笑,我好几次忍不住笑出来。我面前的是星巴克中杯拿铁,他的是摩卡法布其诺。


    “还算蛮有趣的嘛。虽然跟我没什么关系,但是拍电影总是需要机器设备之类的东西吧,摄影机啦,灯光啦,录音啦。钱从哪里来?”


    明广拿出一个上面有魔鬼贴的皮包,发出啪叽啪叽的声音打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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