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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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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3-3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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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31#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56:3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从那以后,几乎每次考试的时候都有几个同学发现自己的分数被老师给高了,要求老师改分,以“我最难忘的一件事、我最难忘的一天”为题的必写作文里也一再出现这个主题。当然,老师怎么可能会每次都改错卷子呢?而且还都是多给分。事实我们心照不宣就行。


      幸好一而再再而三发生同样的事之后他们受到的关注度和表扬自然打了折扣,这个风气才因此得以停止。我也终于可以骄傲地说,在写到的这些囧事里,这是我唯一没有参与过的一件事。


      高尚行为


      在童年的时候,我们都接受过根正苗红的爱国主义以及思想品德教育,但是因为年纪小,识别能力差,思维方式又一根筋,所以也难免在高尚道德风尚的驱使下,当过囧人做过囧事。


      拾金不昧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地说了一声:叔叔,再见!”


      我不相信有哪个80后的孩子没听过或没唱过这首歌。


      这首歌就像娃哈哈和丢手绢一样,曾经陪我们度过了整个童年。上了小学以后,拾金不昧的教育从儿歌升华到了更高的层次,英雄人物,模范少年,都在思想品德课上粉墨登场,对我们结结实实地灌输着捡钱有理交钱光荣的思想。


      偶尔有些同学在上学路上,小卖部旁边,或墙角落旮旯里捡到了钱上交老师,就会被老师往死里表扬,结果就是突然之间,几乎天天有同学捡到钱,并且数额越来越大,从几分一毛,变成两毛、五毛,甚至一块。


    囧人囧事(11)


    直到多年后同学聚会的时候大家才知道,原来都是拿了自己的零用钱去交公以博得老师的表扬,一桌子人笑得东倒西歪。


      让座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


      又是一首朗朗上口的旋律。所谓“雷锋出差三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于是在某一次思想品德课老师给我们讲述了雷锋同志的光辉事迹以后,我和几个小伙伴集体走火入魔。我们在公共汽车上想给所有的人让座,还想帮所有的人拎包抱孩子。


      至今还记得一个当年二十多岁的叔叔在全车人的注视之下,被幼小的我生拉硬拽坐在我的座位上,而我站在他身边大义凛然又面带骄傲地扶着汽车把手的情景……这么多年过去了,如果还能再次见到他,我只想紧紧握住他的手,深情地对他说——对不起,你受委屈了!!


      做好事不留名


      雷锋同志的精神是光辉的,不朽的,也毫无疑问是影响巨大的。在他的形象感召之下,曾经有一度,我们都认为做好事必须偷偷摸摸的、鬼鬼祟祟的、缩头缩脑的、搞地下工作的。如果谁做了好事被别人知道了,那么这个做好事的人一定是别有用心、沽名钓誉(尽管当时我们还不知道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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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56:3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一时之间,全班偷偷摸摸做好事之风大盛。


      今天有人往窗台上放盆花,明天有人抱来一缸鱼,后天有人多拿来一块抹布,我也曾经像做贼似的往卫生角里放了一个香皂盒…… 


      这些东西永远是在天还没亮的清晨或者人烟稀少的傍晚神出鬼没出现在教室里。老师表扬也好,询问也好,从来没有人肯承认。不过我想,其他像做贼一样做好事的孩子们,也都像我一样,在听到老师说“今天我们班有个同学拿来了一个香皂盒”时,心里充满了激动和欢喜吧。


      其实又贴钱又偷偷摸摸做好事,大概也只有小孩子才能做出这么“二”的事。大家什么也不图,只图“成为一个高尚的人”的那种荣誉感骄傲感,以及被老师不指名道姓表扬时自己加速的心跳声。


      杂七杂八


      我想,应该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在学赖宁的风潮之后每天寻摸着哪儿着火了好去救火吧?应该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在看完红岩之后恨不得自己生在战争年代好做个宁死不屈的英雄吧?应该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在上完思想品德课以后恨不得把大街上所有想过马路和不想过马路的老奶奶都搀过马路吧?


      所以……请允许我向你致以最高的敬意,我那囧囧有神的童年。


      古怪爱好


      小时候有一些奇怪的习惯和爱好,绝对不是什么健康的向上的朝气蓬勃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的,但也谈不上是恶劣的破坏性的阴暗的道德败坏挖社会主义墙脚的,只是一些自己也解释不了往往下意识做出来的,如果硬要找一个词来形容那么只能说是“无厘头”的习惯和爱好。


      踩枯叶


      秋天的时候树叶落下来,漫天漫地到处乱飘,杨树叶被男孩子们挑着好的拿回去拔根儿玩了,剩下的就逮哪儿落哪儿。清洁工叔叔和阿姨把落叶都扫到路边去,时间不久就沿着路堆起两溜大包,而我们特喜欢在这些成堆的落叶里走路,走一步喀嚓一声,走一步喀嚓一声。叶子刚落的时候声音还不脆,最好是落了几天堆了几天,水分都晾干了,再踩上去声音惊天动地清脆悦耳,怎么听怎么让人特有成就感。


      挤减震塑料泡


      这恶趣味都不知道什么时候酿成的,等发现自己有这个恶趣味的时候,我已经捏碎了不知道多少个减震塑料上的小气泡。


    囧人囧事(12)


    小时候家里买来的东西上裹着的那些布满小气泡的塑料布都被我一个一个掐着捏碎了。每捏开一个气泡的手感都让我觉得快乐,当把整整一块塑料布上的每个气泡都捏扁,我往往还要不死心地一个个再检查一遍,生怕有漏网之鱼。


      后来减震都换成了塑料泡沫和更简单的其他包装,就很多年不再有机会玩这样的游戏。直到去年在淘宝上看到了一个专为此恶趣味设计的玩具,买回一个试过手感,可惜实在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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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56:3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画课本


      小时候就像跟课本有仇似的,总得要在上面画点什么才踏实,而且不同课本上的绘画内容也有所不同。


      历史课本上总是把历史人物的画像改头换面,好像曾经把祖冲之的画像改成了孙悟空;地理课本上就给地图填色,北京是粉的上海是绿的东北是黄的广东是紫的……填完色还要把每个省市的分界线处用黑笔加重勾边,并且沾沾自喜自己把一幅平庸的地图改造成了艺术品;数学书上常常用美术字体写阿拉伯数字,写完了上色,有的空白比较多的页面上,便赫然列着整整一队数字军团;语文书上最诡异,总是出现一个脸向左边或者向右边的半脸美女。当然,大概也只有童年时的自己会认为那是美女,因为依照正常的人类审美来说,她的眼睛尺寸和睫毛长度都实在令人发指。


      吃面条


      小时候喜欢吃所有的面条。炸酱面打卤面担担面臊子面清水挂面方便面……吃任何一种面以前都一定要把面吹凉,用筷子夹住一小撮儿,然后转动筷子,把面一圈又一圈绕在筷子上。绕的时候很注意形状,必定要两边扁,中间圆,尤其不能使面条从筷子头上脱落下来。等把面卷成大大的一团以后,才张大了嘴一口吃下去,像是吃棒棒糖,或者动画片里的卡通小人一口吞掉整个鸡腿那样。


      吃东西


      小时候吃东西是遵循着严格的顺序的。不爱吃的先吃,不好吃的先吃,越爱吃的越好吃的越要留到最后。


      那时候有很多类似的事例,像是吃娃娃头雪糕一定要先把奶油部分吃了,只剩下巧克力做的眼睛,还曾经为了两颗眼睛中间的奶油部分不能啃掉而伤心。像是假如一个糖盒里有很多种糖,那么一定要把不爱吃的先吃掉,最后剩在盒子里的全是自己最喜欢的那种,再去慢慢享受。吃瓜子,总是要先剥好一大堆,然后都拢到手心里,再一把全塞进嘴里,不那么吃就觉得不香。


      印象最深的是吃咸鸭蛋,一定要把蛋清就着米饭吃得干干净净,最后剩下一颗圆溜溜黄澄澄的蛋黄。还要先定定神,恨不得找点水漱个口,这才一口把整颗蛋黄含在嘴里慢慢嚼。


      走路


      走在铺有地砖的路上总是低着头数脚步。有几条原则,一是绝不踩到砖缝;二是每块砖要用特定的步数走完;三是假如突然间地砖的铺设和大小改变了,那么也会跟着调整自己脚步的大小和迈步的频率;四是如果遇到井盖之类的东西绝不绕路也绝对不踩,而是要直线从上面跳过去。总之,走地砖对于童年的我就像跳舞那么麻烦。


      上楼梯总是要数着级数,如果同一栋建筑物不同楼层的楼梯级数不同,就会觉得抓心挠肝。还喜欢两级两级地迈步,所以钟爱偶数级数的楼梯,遇到单数的总会在最后一步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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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56:4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倒走扶梯


      第一次看见扶梯的时候死活不敢上去,愣是站在扶梯边上差点哭了。第一次被别人拽上扶梯的时候吓得魂飞天外,愣是站在扶梯上差点哭了。结果走熟了扶梯以后变得又胆大又无聊,非得把扶梯倒着走才觉得过瘾。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囧人囧事(13)


    那时候我大概有两个凡是——凡是向下的扶梯一定要乘它上楼,凡是向上的扶梯一定要乘它下楼。于是就在不停地和扶梯赛跑,尤其是乘坐向上的扶梯下楼的时候,每次到只差一步就可以迈到地面的时候停下,乘着扶梯重新上升,然后再跑下来一次。


      转笔


      这习惯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普及起来的,反正记得在我们中学的时候,一到考试或者作文课之类需要思考时,全班五十名同学五十多只右手都齐刷刷支在桌子上,用形态各异的方式转笔,场面不可谓不壮观。


      转笔其实是个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遇到手爪子笨的,也就能把笔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打个虚晃,而高手可以把一支笔在五根手指间伏上跳下信手翻转,转得像指尖凭空开了一朵花。


      最开始对我们这种无聊的爱好老师并没有兴趣去禁止,直到情况愈演愈烈,每节课和每个考场上都不停地传出叮叮咚咚的笔掉在地上的声音,尤其是考场上,伴随着不停的掉笔声,我们也不停地看见监考老师满场飞奔帮考生捡笔的身影。最后老师终于忍无可忍发下禁令,谁再敢转笔就没收、罚站、写检查,此风终于得以一禁。


      马路牙子


      凡是小孩可能都曾经喜欢走马路牙子,走的时候把两手张开摇摇晃晃地调整平衡,但是不知道还有几个孩子走火入魔得像我一样,把马路牙子当成平衡木在上面练习各种平衡木动作。


      小时候是体育迷,尤其喜欢看体操比赛,而在所有的体操项目里又格外迷恋平衡木。结果我家楼下和上学路上的马路牙子都被我当比赛场祸害过一遍,翻跟头之类的动作不敢做也不会做,只能做一些基本的跳跃、造型,还有旋转。尤其现在回想起来无地自容的就是每次从马路牙子上跳下来,都会学运动员做收尾动作,头使劲昂,胸使劲挺,臀部使劲向后。现在想想,不在运动场上,却把身体凹成那种造型,那不就是活脱脱的童年版芙蓉姐姐吗……


      琐碎


      小时候上学,每节课前班长要大声喊:起立。老师走上讲台说,说:同学们好。我们说:老师好。老师说:坐下。我们才能坐下。


      下课的时候也曾经要喊起立,全班同学大声说:老师再见。不过后来就没有了。


      刚上小学的时候,还没有施行大礼拜,每周六都有半天课。后来是大小礼拜,一个周六有课,一个周末没课,到最后,终于变成了每一周都双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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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56:4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小时候每周二的下午只有一节课,我们可以早早回家。


      可那一天下午所有的电视台都检修设备,所以没有任何节目可以看,电视上只有彩条标志。


      等电视节目恢复了,已经是下午五六点,家长都已经回家,我们想看电视也看不成了。小时候一直为此郁郁,觉得大人们很阴险,故意把电视检修安排在这一天。


      小时候,似乎家家户户都有一个凉水瓶,玻璃做的,绿色的或者白色的。一只壶配五个水杯,四只摆在周围,一只倒扣在水壶上,作为水壶的盖子。


      水壶里总是有凉开水,我们放学回家会先迫不及待地喝一大杯,尤其当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的时候。


      妈妈做好了菜端上桌,总是会忍不住偷偷用手去拿了吃,然后被妈妈用筷子敲手背。


      吃饭前洗手要妈妈催促。


      妈妈喜欢做西红柿鸡蛋汤,最喜欢喝汤上面飘着的蛋花。


      小学低年级时,上课对我们的要求是手背后坐好,腰挺直。后来就慢慢放松了,有时候我们累了就干脆趴在桌子上。最常用的姿势,是趴在桌上,头枕着右胳膊,左手拿书。


    囧人囧事(14)


    老师花过很多时间教我们握笔姿势,可后来写字越来越多,大家的姿势就都走了形。


      正确的握笔姿势是拇指食指互相不接触,中指垫在笔后。可后来,绝大部分同学的姿势都变成了拇指按在食指上,这样似乎比较好用力,写字也比较快。


      最早学写字是用铅笔,后来是用钢笔,老师严禁我们用圆珠笔写字,说那样会把字写得越来越难看。


      可越是不允许我们就越是要偷偷用,多年以后我们才不得不承认,老师其实是正确的。


      钢笔需要吸墨水,钢笔里有一个小小的装墨水的袋子,班级的窗台上会放着一瓶用班费买来的墨水,偶尔也会有小雷锋们偷偷把自己买来的墨水放上去给大家用。


      钢笔吸完墨的时候,笔身上有一圈墨迹,要用纸擦干净。


      后来出了方便型的钢笔,墨水是单独包装好了贩卖的,只要把墨水袋直接装进钢笔就好。那种笔一度很受追捧。


      老师要我们准备一个小笔记本,随时记录下看书和报纸时看到的好句子,定期要收上去检查,于是我们平时从来不记录,都在检查以前抱着书狂抄一通。


      老师要我们给各自的摘抄本起名,于是大家都起了类似“拾贝”、“摘星”、“捕蝶”之类的名字。


      小时候还有过剪报本,也是老师要求的,其实没有人可以坚持下来,我们的热情都用在歌词本和明星的贴画上面了。


      小时候看电视和看书,总是盲目地站在主角的那一边,觉得所有和主角作对的都不是好人。


      小时候的审美观,觉得所有穿白衣服的都是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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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56:4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小时候就认定了机器猫一定会跟野比在一起。野比一定会跟静子在一起。柯南一定会跟小兰在一起。


      爱情和友情的启蒙都这么简单。


      就像五月天的歌词:如果说最后宜静不是嫁给了大雄,一生相信的执著,一秒就崩落。


      小时候先是觉得老师和家长什么都懂,后来觉得他们什么都不懂,再后来知道他们懂一些,不懂另外一些。


      小时候在课间看到自己最好的朋友和别人一起去上厕所了,就觉得自己被抛弃了,很伤心。


      上幼儿园的时候,哪个小朋友表现好,阿姨就给哪个小朋友发小红花。


      上到小学,低年级时仍有小红花,是老师的印章,盖在作业本里。


      作业如果做得干净整齐又正确,老师就会盖上小红花,我们就会回家得意地拿给爸爸妈妈看。


      小时候还没有一次性纸巾,每个小朋友都有手绢,花、草、小鸟、小猫、大灰狼、小白兔、黑猫警长、猫、老鼠,还有宝姐姐林妹妹孙悟空沙和尚红楼梦西游记……


      小时候每天上学必须佩戴红领巾,头戴小黄帽,校门口有老师和值日生检查,没有戴要给班级扣分。


      早读时间要检查指甲剪好没有,手绢有没有带,高年级就换成检查作业有没有做好课本有没有带齐。


      这些零零散散琐琐碎碎的小事情,总是被淹没在年深日久的岁月里,却又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突然跳出来,在脑子里闪过。


      常常想去仔细整理,然后就忘记了,等你以为已经忘记的时候,它们又莫名其妙地出现。


      


    小说动漫(1)


    ——那些我们都看过、爱过、哭过、笑过、沉迷过的画和书。


      小说


      金庸全集


      金庸全集一共有十四本书,每本书的第一个字凑成一副对联: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小时候,对金庸的第一笔崇拜,由此而来。


      那时候我想:居然在写书的时候就能把书名串成对联,这是多么才华横溢的人。


      金庸全集包装精良,封面漂亮,自然,价格也昂贵。于是小时候,多少小朋友梦寐以求的就是家里能有那么一套书。可惜的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大部分孩子看的,还是小书摊上租来的盗版或旧书。


      我看的第一本金庸小说,是射雕英雄传。从同学手里借到书的时候,那本书已经破败不堪。晚上回家,等爸爸妈妈睡着以后,我便一如既往地打开小手电,把自己蒙在被子里,开始刻苦攻读。


      实事求是地说,这本书的开篇非常之无聊,前面几章就让我足足看了好几天——每次看到一半就睡着了。


      幸好当时没有其他书可看,终于也没丢开,让我一直看到了蓉儿的出场。使整个故事,突然生机盎然。


      项垂明珠,发系金环,容色绝丽,不可逼视。这是金老爷子写下的蓉儿的外貌。我和郭靖一样,站在水边,无法作声,痴痴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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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56:4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蓉儿的兰花拂穴手,书中这样描写:拇指与食指扣起,余下三指略张,手指如一枝兰花般伸出,姿势美妙已极。便是这个细节,无缘无故地,让我认定黄蓉是我武侠世界里的第一个仙女。再也无人可以取代。


      书写得极精彩。也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书,江湖恩怨,儿女情仇,大气磅礴地在眼前浮现开来。小红马,雕儿,三山五岳,大漠黄沙。郭靖的一身绝世武功,蓉儿的如花容貌,神仙眷侣,江山如画。


      几乎熬了几个通宵,把小说看完,简直入了魔似的,满脑子都是降龙十八掌、打狗棒法。小孩子真是没见过世面,看了一本书,竟然仿佛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一般。


      迫不及待地想方设法借来第二本书:笑傲江湖。这次跌入令狐冲的网,从此,金庸小说中,管他什么神人义士,管他什么英雄豪杰,终究比不上这个玉面薄唇、剑法高超、行止磊落、忠义正良的冲儿。


      那时候多么喜欢任盈盈,太有眼光,冲儿这样的好人,原需一个人,深深地深深地去疼他爱他。于是又不喜小师妹,你大师哥那样好,你偏偏去苦恋什么小林子,太没眼光。


      直到多年以后,才恍然明白,这书里的爱情其实是多么了不起的爱情——于令狐冲,任大小姐再好又怎样,位高权重又怎样,比小师妹美丽许多又怎样,我爱小师妹自是爱小师妹。于岳灵珊,大师哥武功高超又怎么样,是衡山掌门又怎么样,江湖中人人都对他五体投地又怎么样,我爱小林子总是爱小林子。


      这样的爱情,你用什么去说有眼光还是没有眼光。


      笑傲江湖里的武术世界也是那样令人神往。风清扬教导令狐冲独孤九剑时所说:要砍柴,总要有柴可以砍,要切肉,总要有肉可以切,要破招,总要有招式可以破。听得目瞪口呆喜悦得想要放声长啸的,又怎么只有令狐冲一个人了。


      多少年里,多心心念念地想看看独孤九剑,一招破尽天下招式的美妙剑法。幸好,后来找出林青霞和李连杰的东方不败,李连杰一身武艺,终于将独孤九剑完美地演出,看得人赞叹无限。


      再后来,连续看了天龙八部,看了神雕倚天,看了鹿鼎记,看了雪山飞狐,飞狐外传……几乎把十四本一一读去。一读一叹。


    小说动漫(2)


    杨过有千般不好,待小龙女的痴情,终究世上罕有。胡斐再憨呆木讷,灵素也甘愿为他慷慨赴死。韦小宝活脱脱的小混混小流氓,可是对朋友太够义气,用情虽不专,然而待双儿却始终有几分真心。他说:这个小丫头是我的命根子,读来也不是不动人。


      看到天龙八部,不喜欢段誉王姑娘,不喜欢无崖子和天山童姥,不喜欢乔峰,也不甚喜欢阿朱,阿朱死时也没什么感慨。只是忽然见到塞上牛羊空许约七个字,竟然鼻子一酸,眼泪潸潸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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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56:4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郭襄未必有什么了不得的好处,然而已经黑暗压抑了十六年的故事,因为她雪夜里的一笑而刹那变得无限明媚。


      李莫愁初时多么野蛮狠辣,到头来烈火焚身,犹自高歌“问世间情为何物”,想起她那句:那时候我也是温柔腼腆的好女儿,心里森森地疼。


      袁承志平淡无奇,可是袁崇焕的故事让人热血沸腾。白马啸西风的故事已经忘记得差不多,李文秀那句“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只是我不喜欢”却经年难忘。


      ……


      武侠是童话,写给成年人的童话。童年时迷恋刀光剑影,少年时贪恋如花眷侣,成年后读着,看着,没什么太多的想法,但还能记得年少时的心情,仍旧与那心情一脉相承地,继续相信这童话。


      琼瑶全集


      小时候,花城出版社已经出版了正式的琼瑶全集,全套有四十三本,包装和印刷都相当精良。封面是我们这一代人都无比熟悉的风格——黄底色的封面,画着依据演员相貌画出的人像。书脊的中部是红色的,上面印刷着白色大字的,小说的名字。


      当然,这样印刷精良的小说我们是买不起的,事实上也根本不会有人笨到去买——因为根本不敢带回家。我们的琼瑶小说,要不就是租书店里租来的旧书,要不就是小书摊上淘来的盗版,即便这样,还要大家互相借阅,以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也使善后工作更加省事。


      我们都悄悄把琼瑶小说藏在课桌的桌膛里,或者藏在家里的床底下。上课时,老师在上面滔滔不绝地讲课,我们打开课本遮住自己,低下头偷偷看桌膛里的小说。看到感动处忍不住眼泪涟涟,恨不得立刻趴在课桌上大哭一场。 


      鬼丈夫在电视上热播的时候,这本小说在班里的借阅度达到了一个高峰,于是每节课都能看到某一个或某几个女生埋头苦读的身影,下课以后也能看到她们强忍住眼泪的红彤彤的眼睛,还有被书中故事震撼到失魂落魄的样子。


      我们曾经在班里做过一个统计,全班女生里,读过琼瑶小说的比例为100%,为琼瑶小说流过眼泪的比例也高达90%以上。


      不得不说,琼瑶小说的阅读,在我们青春期的时候,曾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女孩子们的写作风格。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们的日记、周记、作文里,频繁出现着叠字、排比,“好××,好××,真的好××”,以及“如梦似幻”、“梦也似的”、“梦一样”这类非常琼瑶风格的字句。不知道老师收到这样的作文时究竟是怎样的感觉,但我们自己是颇感得意的,我们似乎都觉得,谁更能写出那样“唯美”、“浪漫”的文字,谁的文笔就更好。


      我们开始不厌其烦地伤春悲秋,不厌其烦地放大生活里的每一个细节,并且用自以为优美细腻的语言把它们悄悄记录下来。于是多年之后,我们中的多少人因为重读了自己当年无病呻吟的日记,被雷得口吐鲜血。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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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56:4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小说动漫(3)


    其实,可能每个孩子,在属于自己的成长道路上都有过那么一段情窦初开的岁月。那时候,有着满腔的热情,那热情不一定是针对某一个人的,而是针对自己的青春岁月,针对自己不知所云又无可排遣的寂寞。所以,琼瑶其实从来不是重点也不是真相,只是当孩子们跨过了只会吃喝玩闹的懵懂岁月,总要有那么一段时间,做出种种傻事,写下种种让自己日后想要一头撞死的傻话。那段时间无药可救,可当那时间过去,一切也会不药而医。


      琼瑶小说


      我对琼瑶小说的感情,大概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纯情篇,叛逆篇。


      小学时终于在学校旁边的租书小店里发现琼瑶作品,激情澎湃直眉瞪眼地扑过去,直接抄走了从小看得熟得不能再熟的六个梦,由这开始的,是我的纯情阶段。


      梅花烙热播的时候,我与时俱进地租来了小说,半夜里蒙着头窝在被子里一口气看完。合上书我擦擦眼睛边上的眼泪,心里满足地想:真好看呀!!那是我小小人生里第一次看到对爱情描写得如此直接、细腻又热烈的小说,我深深地被男女主角的爱情和悲惨命运感动着,我也深切同情着可怜的公主,同情着书里的所有我可以同情的人。


      鬼丈夫是我在上课的时候偷偷看完的。那是语文课,我把语文书打开支在桌子上,挡住我的脸,还有我强忍眼泪憋红的眼睛。看到乐梅抱着牌位成亲,看到奇轩要扎瞎自己的眼睛,我恨不得马上趴在桌子上痛哭一场。


      梅花烙和鬼丈夫这两本书是我义无反顾跌入琼瑶小说大坑的最大催化,那段时间我处心积虑用一切手段搜罗着琼瑶小说。租书店里的,旧书摊上的,同学手上的,只要被我看到了,总要想出办法来弄到手,不然就寝食难安。


      格外值得一提的是碧云天这一本,尤记得那是小学三年级的课后英语提高班,全区学校里因为得罪了老师被推荐进入这个班“课后进修”的倒霉孩子们齐聚一堂。某一天我发现有一个同学在上课时偷偷看一本琼瑶小说——碧云天。那天的课我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一直在琢磨该怎么找这位素昧平生的同学借书,可惜到最后也没有借来。这件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遗憾,以及对这本书的深切情结。


      而直到多年后,已经进化到琼瑶叛逆期的我终于如愿以偿读到这本小说以后,我才深刻领略到了,那时没有借到书,对于尚且年幼的我来说究竟是多么的幸运。


      之后就是一段昏天黑地的逮什么看什么的时光。能被我搜来的琼瑶小说基本都搜来了,从电视上热播的到名不见经传的,那段时间我连做梦梦见的都是淡黄色底、红色书脊的小说封面。于是至今还记得,书的封面翻过来,写着几行小字,是对琼瑶的介绍。而那篇介绍的最后一句给我的印象尤其深刻——赚尽亿万中国人的爱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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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3-3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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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40#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56:4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想我对这句话的记忆应该一字不差。


      追着梅花三弄的脚步,我看了短篇小说集白狐。梅花烙和水云间的故事,原型都在这本短篇集里。鬼丈夫的原型禁门,就像鬼丈夫一样让我感动得一塌糊涂。


      带着对雪珂的回忆我翻到了单行本小说雪珂,终于弄明白了这原来是一篇以爱情为主题的故事,而不是什么小蝌蚪,啊不对,小雨点找妈妈。


      带着对大街小巷反复播放的在水一方、青青河边草等歌曲的热爱,我看了在水一方、青青河边草的同名小说,被小双的可怜、青青的坚强深深感动,同时深刻明白了赌博会害死人这个道理。


    小说动漫(4)


    带着对古诗词的热爱,以及对爱情小说囫囵吞枣的热情,我一一拜读了以古诗词名句命名的“几度夕阳红”、“聚散两依依”、“心有千千结”等作品。


      看庭院深深的时候,大半夜缩在被子里发抖,觉得后背一阵阵的发凉,却还要硬着头皮看下去。那废墟,那瞎子,那鬼魂……简直不惶多让聊斋。而直到不知道多少年以后我才突然福至心灵地想明白。庄园?火灾?家庭教师?瞎子?爱情?不被爱的女主人?——我靠,掀桌,这不就是盗版的简·爱吗?


      看梦的衣裳时,我被老奶奶的热情和贴心弄得几度蒙在被子里痛哭,老奶奶死的时候我简直心碎欲裂,现在回想起来,那似乎是唯一的一本,当我在阅读的时候,没被爱情吸引的小说。


      看彩霞满天,琼瑶在后记里一口咬定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对于当年天真的我来讲,两人共饮一杯甘蔗汁的故事是那样的动人,就像那时候,我还停留在会被读者打动心灵的心智水平。


      还有像什么金盏花、幸运草、月朦胧鸟朦胧……随着一发不可收拾的阅读而泛滥的,只是那些王子公主不识人间烟火的爱情。


      叛逆


      对琼瑶小说的态度,由纯情向叛逆的转变,好像是不知不觉的。


      水云间使我第一次朦朦胧胧地觉得,那一如既往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似乎有什么不对劲。


      一帘幽梦的电视剧让我第二次从心里涌出莫名其妙的不舒服的感觉。是的,费云帆很帅,紫菱很漂亮,楚连很痴情。可是为什么所有人都说绿萍不好?为什么所有人都觉得绿萍比紫菱更可怜?在那时的我看来,一个舞蹈家却断了一条腿,天底下简直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加令人伤心。


      新月格格似乎就是我正式转向叛逆的转折点,那时候刚刚初中,全班的女同学都每天准时守着电视收看这部电视剧。歌曲很好听,新月的造型很美,刘德凯扮演的将军一如既往地帅,可这一切都不能平息我的怒火,也不能改变我想把电视剧里男女主角双双掐死的欲望。对于仍旧抱有“主角一定是好人,和主角作对的一定是坏蛋”的主角情结的我来说,那实在是前所未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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