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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书评 共 4 条
斯己
景行的书我看了《情浅》《知返》《听风》,还有这本《喜欢》。
我是蛮喜欢作者的文字的,但是这本《喜欢》却没能让我很喜欢,可能是我先看过了亦舒的《喜宝》,让我感觉有一点《喜宝》的影子。像叶听风的番外,叶听风死的时候,送给寒悦一座从大门到主屋,开车就要二十分钟,有大片草地和树林,小河旁有安静的鹿群的豪华庄园,然后在走廊有足够人挥霍一辈子的名画。还有大的戴在手上会歪的钻石戒指。这些情节太过相似,所以我没能很喜欢。
太过奢华的环境描写,容易给人不真实的感觉,但我想,毕竟是小说,总不能跟现实对比。但是,我觉得作者或许可以换个奢华方式,不要太过喜宝式。(后来我发现好几本高干类的小说都有点点喜宝式)
两齐的故事构架也经常能在言情小说看见。我在想:或许作者在努力给每一个角色一个hapyy ending,同时成全读者的好奇心。然后是大家包括我自己喜欢的大圆满。不过我觉得有时候“此时无声胜有声”未必不好。
嗯,就写这么多,希望作者再出多大家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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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璃
十一岁,喜欢遇见了深爱着自己妈妈的李乔。他,如父,如兄,如长。她乖乖地,藏好自己的感情,等待,长大她不想吓跑了他。
十八岁,她回归。她已经是别人眼里美丽带刺的玫瑰,她却只想做他的蓝蓟。他再次以父之名照顾她,却连自己都慢慢沦陷。南极圈的极光下,他极其温柔又极其残忍地拒绝了她。
十九岁,她以为他要结婚,为疗情伤离开,却在另一个男子的陪伴下,心乱如麻。而他,却终于回头,然而,她已走远。
这次,追逐的疼变成了原来躲避的人,背身的人变成了原先执着的,终究,是一场大团圆的结局。他们都获得了幸福。
除却跨越了22岁的年龄差,其余算是一个很老套很狗血的故事。而男女间李乔年届四十,还是一副姣好的身材,勾人摄魄的容貌还有公司大BOSS的地位;女主业喜欢是叶听风的女儿,自然也是公主级别的人物,长相身材俱佳之外,身世显赫,想干嘛就干嘛,爱去哪儿疗伤就去哪儿,随便弹弹琴就一夜成名,即便是看上这个曾经是她老爸情敌的男人,老爸也很大度说:舍不得放弃,就一定要得到。
作者景行的文笔不错,对于情感的把握很情节的推进都很好,就是感情渲染得过了,有种言情味儿过于浓郁的感觉。环境的渲染也是这样。异域风光其实是很加分的,特别的作者景行还定居伦敦这样的背景下,景色更有点睛的效果,但是过于梦幻的描画,又有点失真。这样的笔触在《喜欢》和《情浅》比较突出一点。
关于名字,看到一些朋友很不喜欢。我倒无所谓喜不喜欢,觉得有风格就好。毕竟现在一些名字的性别偏向性和真实不符合,我爸就连标致车都因为和“婊子”的谐音相像而很不喜欢。这真是看个人口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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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红
我是来找《听风》的,也是景行写的,大概是两年前看的,写的是冷欢和叶听风的故事。这是一本让人很难忘记的小说,有很多场景至今我还能回想起来,冷欢的爸爸临死之前写下的话“对国家,我有罪,对你,我无悔”让我趴在被窝里哭了大半夜;在床上,叶听风问冷欢“为什么害怕爱”“因为害怕失去”“好,那就不爱,我们在一起,只在一起”;在病房里,叶听风问冷欢“离开我,你可会更快乐一些”“我想是的”“如果你不快乐,可不可以再回到我身边”“也许”“你自由了,宝贝”……很多很多的细节,是我想忘也忘不掉的。
大家都说,男主是给女主爱的,男二是给大家爱的,在很多影视剧里也是这样发展的,可是在《听风》里,我更愿意偏心的把所有爱都给叶听风,不论他做了多少让冷欢伤心的事。只要结局是你们在一起,过程让她怎么痛苦都可以。因为只有有你,才能让她在剩下的时间里活的有意义。
这个故事,绝大部分时间,我是哭着看的。我会抱怨,叶听风怎么这样,冷欢都没有多少时间了,看完了也很长时间抽离不出来,现在想想,与其平平淡淡的重复生活,倒不如轰轰烈烈的爱一场。
这世上,每一天都会有很多机会和人擦肩而过,每一个地方都上演着短暂的相聚离别,也许在下一分钟再回头时,就再也找不到那些人的身影,然后这一生都可能再无牵挂。所以,当我们发现一个人、一本书、一句话、一件东西对我们有帮助的时候,我们就要创造机会,让ta变成跟我们有关,否则ta就跟我们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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