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悦读人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41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死孩子之歌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本年度最为激动人心的英国长篇小说,利特著名作品中的精华之作!狂野……直面孩童时代狂暴的内心!这本成就非凡的书,也是一本令人不安的作品。结尾处使人惊骇不已,同时却弥散出一股奇异的勃勃生气。利特擅长运用令人过目难忘的语言营造情节张力与紧张氛围。也许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丰富的想象力。这是一个毫不畏惧敢于冒险的作家,他具备化险为夷的天分。
  
    上世纪七十年代,冷战最盛之时,四名英国少年结盟为“帮”,等待与入侵的苏军作战。战争没有在英国的街巷和田野中打晌,而充满骚动与叛逆情绪的“帮”终于向身旁死气沉沉的成人世界发起了无情的攻击。他们如成人一般精心策划阴谋、实施异想天开的谋杀。最终,冷战在心灵深处投射的阴影令他们走向疯狂,“帮”成员之间开始了惨不忍睹的自戕……

最新书评    共 5 条

阿古    原帖地址:http://www.yiwen.com.cn/mybbs/Announce/announce.asp?BoardID=10&ID=115612&TopicSortID=115608         给《死孩子之歌》中文版译文挑错      说明一下:   这次挑错只是要展示一下一本书的误译,别无深意。   也不见得能坚持多久,因为找到的问题太多了,从头到尾逐一列举将耗时很久。   等于为全书做一遍校对。而且无报酬、无快感(挑得越多越无快感)。尽量吧。   之所以选了这本书,只是因为在本人近期读的书里,这本问题更明显一些。      这里选用来对照的原版是英国企鹅2001版。中文版是上海文艺06年8月第一版。      书名为DEADKIDSONGS,是一个词,因此中文名译成“亡童歌”似乎更妥当。   “死孩子”听起来似乎有咒骂的意味。   另外书的正文之前还附了一幅安浦卫克地图,详细地给出了书中提到的学校、住家、街道等地的位置,对于阅读无疑很有帮助,或者可以增加阅读趣味,但中文版将地图给咔嚓了。   当然,这两点应该是出版社的主意。算不得错误,缺憾而已。      下面开始挑错。   “位置”所给出的页码以中文版为准,便于读者查找对照。   “译文”是照录译者的译文原文。   ===========================================================================      1、位置:小说第一章之前的一段话,相当于“引子”。这是全书开头第一句。   原文:The bottom drawer of the filing cabinet in the far corner of my father's study was labeled TOP SECRET .   译文:在我父亲书房的角落里有个文件柜,他最下面的一个抽屉上贴着一张标签,上面写着“绝密”。   问题:难道was labeled要翻译成“贴着一张标签,上面写着”?      2、位置:“引子”中部。   原文:Inside the bottom drawer was a single Lever Arch file marked CLASSIFIED.I clicked it open ,slouching back into my father's swing-chair. Inside the file was a neat stack of about 500 sheets of going-brown A4 paper.   译文:在底部抽屉里孤零零的放着一本“利弗·阿奇”档案,上面标记着“保密”。我喀哒将它打开,没精打采地坐进我父亲的转椅中。档案中有一叠五百页泛黄的A4纸。   问题1:Lever Arch file究竟是啥?“利弗·阿奇”档案?   百度一下,原来是名牌文具,莱夫·阿齐牌文件夹。   带有搭扣什么的,所以后面才喀哒打开。   问题2:swing-chair,摇椅。跟转椅没什么关系吧。   问题3:末句neat、 about漏译。WHY?      3、位置:P6顶端。   原文:When we looked upwards we saw beneath us a sky of rosebushes, gravel paths, equipment and thick, healthy, but slightly too-dry grass.   译文:抬头望去,我们看见身下是一片玫瑰花丛、沙砾小路、设备以及茂密茁壮但又稍显干枯的草。   问题1:a sky of漏译,应为我们看见身下是一片。。。组成的天空。   这里的观察者是倒悬在树上的孩子,所以往上看,看到的是实为地面的“天空”。   “天空”不译出来,使译文白白丧失了部分意趣。   问题2:这里的设备,到了下一页就明确了,是四人的行军装备。   后文都是“装备”,但译者忘了把这里也改过来。      4、位置:紧接上文。   原文:The ground above us ,on the other hand,was blue, blue as the deep end of a very wide swimming-pool.   译文:我们头顶上的天空一片蔚蓝,蓝得就像大型游泳池的深水区。   问题1:天空的处理,完全歪曲了原文。“on the other hand”干脆不译了。   问题2:原文的孩子话“一个很宽的游泳池的尽底”到了中文,成了“大型游泳池的深水区”这样死板的套话。   这里的很宽,与后文“不会有边际的感觉”对应,根本不是什么“大型”。      5、位置:同页第二段首句。   原文:This was how we saw the world.   译文:这就是我们所见的世界。   问题:HOW翻得不妥帖。   HOW词义-conj.(连接词)The manner or way in which:如何,怎样:以…方式或方法:   试译:我们就是如此这般打量着世界。      6、位置:同页第二段末句。   原文:Hanging upside-down from the highest branches of tallest spruce in Andrew's father's garden.   译文:在马修父亲的花园里,头朝下,倒挂在那棵最高的云杉树的树枝上。   问题:1,多了“头朝下”,把简单易懂的原文变啰嗦。   2,highest branches的highest未译出。   3,Andrew's father。明明是安德鲁,何来马修?      7、位置:同页第三段。   原文:dangled on the lowest branch.   译文:挂在最低的一根树枝上。   问题:dangled=悬荡,是动态的。   当然上面这些“树枝”都改成“树杈”,无疑准确得多。试想,一棵树的highest branches最高的树枝,还不是纤细的小枝条,哪能擎得住人?轻功?树杈就没有这方面的问题了。      8、位置:同页第五段。   原文:Mathew had the binocs.   译文:马修举着望远镜。   问题:首先,马修正倒挂着,举?   朝着地面举?那根本不用举,只需要自然放松,胳膊就自然垂落了。   朝着天空举?那也不用举,只需要往回收胳膊。这个动作不能叫“举”吧?   如果是为了固定位置,也不用举,只需要攥紧。   原来,原文根本没有这个奇怪的“举”。      9、位置:紧接着的一句话。   原文:They were matt-black steel, with an extra-grip texture where your hands held.   译文:它是暗黑色的,配有手握装置。   问题:当初我读这段时(还没买原版),为“配有手握装置”这句话困惑不已。   不就是望远镜么?什么手握装置?原来,暗黑色的就是哑光黑,steel干脆不译。   “配有手握装置”,真实意思是:在手持的部位特意配备了防滑纹路。      =======================以上是引子+小说正文第1页(P6)==========================      10、位置:P7。末段的歌名。   原文:Keep the Home Fires Burning   译文:让家里的炊烟继续燃烧   问题:烟是燃烧后产生的、含有微粒的不纯净气体,让烟再燃烧?够难的。   应换成炉火。      11、位置:P8。第二段。   原文:Sunlight bright above the leaf canopy, hot when it hits your face, surprising the eyes so they close, but mostly cool in the mossy quiet.   译文:树冠之上阳光灿烂,阳光照在脸上热辣辣的,刺得睁不开眼睛;不过大部分时间丛林中遍布苔藓,寂静无声。   问题:译文前半句说太阳光亮、热,后一半说树林子静,前后不搭界,为什么会有“不过”的转折?译文的cool哪去了?   in the mossy quiet,由此可见mossy 在修饰quiet。   试译:阳光在叶丛上方亮晃晃的,投在脸上热辣辣的,照得人直闭眼睛,但在苔藓般的寂静中,大部分时间阳光还是温凉宜人的。      12、位置:P8。末段的中部。   原文:Polish sub-machinegun(波兰冲锋枪)。   译文:半自动冲锋枪。      原文:Just at the crest of Crutch Road   译文:就在丁字路口的顶端   问题:如果Crutch Road是个“路口”,那么路口的顶端究竟是什么?老实说,活了这么多年,我从未听过、见过哪个路口的“顶端”。   其次,这里Crutch Road显然是条路,不是路口,况且Crutch也大写了,已经够明显了。   为进一步求证,我还对照了书前面的地图,果然有这么一条路。   所以正确的译法应该是:“就在克拉奇路的尽头上”。      13、位置:P9。第2节的首段。   原文:But it would be wrong to imagine we spent so much time preparing to save our country that we left ourselves none in which to appreciate its many brittle beauties.   译文:但是,要是认为我们花费那么多时间准备拯救我们的国家,以至于自己没有时间享受生活中许多短暂美好的时刻,那就错了。   问题:appreciate its many brittle beauties明明是“欣赏它(国家)诸多的、脆弱的美”(或译:欣赏它那诸般脆弱易碎之美),调子还是不脱离爱国。   这跟“享受生活中许多短暂美好的时刻”(享乐主义?)差得好像挺远。      14、位置:P9。第2节的首段中后部。   原文:The power that properly belongs to her, the awesome force, can only be directed, never opposed.   译文:要服从于她的力量,那种令人敬畏的力量;只能疏导,不能对抗。   问题:“要服从于她的力量”的祈使语气跟原文不沾边,有点过。      15、位置:P9末一行,P10首行。   原文:The almost-concrete hardness of a well-beaten path(such as the one running up the green vortex of Holy Walk).   译文:我们经常走的路坚硬无比,几乎就像踩在钢筋水泥上(比如那条通往“霍利步道”的绿色回旋小路)。   问题:原文何曾说过“我们”“经常”走的路坚硬无比?可以这样编么?   应为:一条踩实了的小路那几如混凝土般的坚硬(比如那条通往“霍利步道”的绿色漩涡的小路)      16、位置:P10首段末尾。   原文:The combed-back baldness of the grass on Crackback Hill,months after the snow had melted and sledges had been replaced by sniffing dogs and screaming children.   译文:克拉克巴柯山上的冰雪已经融化了几个月,雪橇的踪影已经被嗅觉灵敏的狗和高声尖叫的孩子们所取代,山上的草已被压平,显得平坦坦的。   问题1:中文有平坦、平平坦坦,但好像还没有“平坦坦”这一说。创新啊。   问题2:既然已被压平,干嘛还要再重复一遍平坦坦的,有意思么?   问题3:原文有“山上的草已被压平,显得平坦坦的”这样的句子?在哪?   问题4:The combed-back baldness 为什么避开不译?   试译:克拉克巴柯山上那梳到了后面去的光秃不毛,其时雪已融化数月之久,雪橇已被嗅来嗅去的狗和尖声叫嚷的孩子们所取代。      17、位置:P10第2段。   原文:We knew these different grounds intimately. We spent our lives so close to them :always lying down on,squatting behind, digging into, picking up to examine.   译文:我们非常熟悉这些不同的地方,与之如此亲近地共度岁月:我们总是躺在地上或蹲在什么地方,我们在土中挖掘,捡出东西来研究。   问题1:其实,在本文前一段,作者以名词做句子主干,逐一罗列了诸多不同的ground(这里指地面、地皮,决不是地方),从上面15、16可见一斑。译者在句型改造上花了心思,挑了几个长的,做成了主谓宾齐全的句子。结果在这一段里,麻烦来了,只好将错就错,把地面改成地方,好让中文读者看着顺。   问题2:因为是地面,所以原文后半句很清楚,句式排列也很整齐。但是因为译者做了前面的改造,这种整齐的形式美只好舍弃了。毕竟不能躺在“地方”上,挖掘“地方”。   因为是地面、地皮,后半句是:总是躺倒在上面,蹲伏在后面,挖掘进去,拾起来研究。      18、位置:P10第4段开头。   原文:The delights of the earth's various smells:   译文:地球各种诱人的味道:   问题:后面罗列的都是气味,绝非“味道”,少年们还不至于品尝泥土。   另外明明是泥土,地球?太夸张了吧。      19、位置:紧接上文,各种气味的罗列。   原文:old-flower-vase-water-like   译文:凋谢花及花瓶水似的味道   问题:明明是“老花瓶里的水似的气味”,一种东西,哪有什么“及”。      20、位置:紧接上文。   原文:And above all,the heavenly odour of grass new-cut. A Purcell smell, so delicate it is ,so laced ,so graced with the immanence of nostalgia.   译文:最诱人的是刚割过的草发出的神奇的味道。珀塞耳那么花哨、那么高雅,让人时刻怀念。   问题:有谁读懂了后一句在说啥?   试译:盖过所有这些的,是新修剪过的草坪的那种天堂般的气味。一种珀塞耳的气味,带着固有的怀旧感,如此精细入微,如此醉人,如此优雅。   同时,有必要添加这样的注释:Purcell,Jack Purcell,世界著名运动鞋品牌,以著名羽毛球选手名字命名。1991年,jack purcell去世,享年87岁,随后更广的在世界范围内造成jack purcell的抢购热潮,大家都纷纷向这位羽坛强人致敬。更多资料可百度查阅。      21、位置:P10末尾。   原文:"I can't see anything,"said Matthew. "No,wait a minute. It's a blue pram,isn't it?"   译文:“我什么也看不到,”马修说,“不,等等,那不就是辆蓝色童车吗?”   问题:最后一句,译者可能是想这样说“不就是那辆蓝色童车吗”,可惜原文是说“是辆蓝色童车,对吧?”   这是在树上拿着望远镜侦查的马修向同伴要求确认。译文看不出这层意思。      原文:He is in the lead!   译文:他在前面!   问题:这几个少年一直在比赛临近终点处翘首等待一位选手,所有的选手都是迎着他们来,都在他们前面。所以这句话不是说方位,应该是“他领先啦”或“他在领跑”。   对此,译者本人多半是明白的,但是译文中没有传达出这层意思。   =================以上是引子(单页)+P6~P10的问题============================   并非P1~P5全无问题,而是这些页没有正文。特别说明一下。      22、位置:P11中间。   原文:It took a moment for us to recognize Paul's father. We were very surprised.We hadn't expected to see him this far up the field. He had never entered the Pram Race before.   译文:大家花了好一会工夫才认出保罗的父亲。我们非常吃惊,没想到他会跑在这么前面。以前,他从未参加过童车比赛。   问题:“没想到”的应该是保罗父亲的参赛、出现,而不是速度或名次。前后文都很清楚。这句话本身也不含糊。应为“我们没想到会在这山高地远的地方见到他”。      P7和P11翻译得真不错!      23、位置:P12第4行   原文:commotion   译文:闹剧   问题:应为“骚乱”,无讽刺意味      24、位置:P12第2段前半部分。   原文:Many was the time that we'd plucked the thorns off the lager,hoarier bushes and lick-stuck them upon the bridges of our noses,turned ourselves on the instant into fearful mutations of the human form:dinosaurboys.   译文:有好几次,我们从那些较大、灰白的花丛上摘下刺来贴到我们的鼻梁上,我们的模样立刻变得恐怖:恐龙男孩。   问题:“我们的模样立刻变得恐怖”原话是“使我们立马完成了人类外形的恐怖转变”,这种孩子气的故作庄重,在译文中全没了。   同样,lick-stuck也是老老实实的译成“舔了粘在”比较好。      25、位置:P13第2行   原文:But his paralysed,dying,stupid,stupid body was stopping him.   译文:但是,他瘫痪了,正在死去,愚蠢、愚蠢的身体正阻止他呼吸。   问题:又见句型改造。原文中的叙述者(我们)外在于这里的“他”(摔伤的马修),但是这句引述的却是马修当时的内心感受。   但从译文来看,更象是外部观察者们(我们)得出的结论。而事实上,外部的观察者们当时都懵了。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译者一再地将作者对词句的安排、作者的“声音”改头换面一番。真不知图什么。      26、位置:P13第7行   原文:Not only was he unable to break through to breath,he was also cut off from all sound.   译文:他不仅无法冲破寂静去呼吸,而且也被割断了与周围一切的联系。   问题:结合上文,break through的对象不是寂静。这个还是次要的。   后半句译文有些夸张失实,原文明明只说声音,译文一下子成了一切。   同一段落刚刚还描述他(跌伤的马修)看着同伴俯视的面孔,还能感觉到风从指间刮过。   有的长途货车司机可以边迷糊小睡边开车,莫非翻译也行?      27、位置:P13第5段   原文:Matthew had Eskimo corners to his eyes.   译文:马修的眼角上有爱斯基摩记痕。   问题:望文生义、不大高级的错误。   应为——马修自以为拥有爱斯基摩人的棱角。      28、位置:P13,第5段,上文稍后   原文:his parents had been ordinary people, ordinary people who had died olny slightly less ordinary death.   译文:他的父母一直是普通百姓,死得稍许不太正常的普通百姓。   问题:看了译文,注意力会完全集中在“不太正常”上,其实原文的意思反而是“挺正常”。后文接着说出了死因是一起车祸,仅此而已,还没严重到“不正常”的地步。   试译:。。。。。。。寻常百姓,死得稍微不那么寻常的寻常百姓。      29、位置:P13末段。   原文:Because with us he knew there was always a chance,a good one,usually, that we were going to find him out.   译文:因为,跟我们在一起,我们总有机会发现他在说谎,通常一定会发现的。   问题:he knew未译,这种看法的持有者也就变了。   而且一路对照读来,译文在表达上总是比原文逊色若干,原文婉转动人,译文直来直去,干巴巴的。就好比作者做了整条鱼,端给中国读者时只剩了一盘骨头。真要不得。      30、位置:P13末段。   原文:Every school holiday began a few days early and finished a whole week late.   译文:每次学校放假(他比别人)总是早几天,学期结束整整晚一周。   问题:如果耐心一想,译文自相矛盾。   学期结束就是假期开始,应该总是早几天,同时又整整晚一周。如何解释?原来,原文根本没有“学期”。   “(他比别人)”也没必要加,多了块鱼,因为上文一直在讲马修如何对爷爷奶奶撒谎。         [ 这个贴子最后由Onetti在2007-1-9 23:09:34编辑过 ]     详情 发表于 2013-7-23 17:33
17号    上帝很公平 让最纯粹的物品也有机会成为最纯粹的恶魔      其实青春就是破茧成蝶的过程   它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养的两只蚕宝宝 照料了很久 开心了很久   直到有一天 发现其中一剩下一堆壳和丝 而另一只仍然结着茧窝鞋盒在角落里 一连过了好几天 好几个星期都没有动静   妈妈说蚕宝宝已经死了   原来不是每一个蚕宝宝都有力气咬破厚厚的茧 只能死在自己织的茧里面   这个曾经孕育它 保护它的茧 现在成了束缚它 扼杀它的的牢笼      我们的青少年阶段也是如此   我其实一直在想 这是因为茧的缘故还是蚕宝宝自己的原因      死孩子之歌里的少年们 如果暴力和杀戮是本质 那么现在所有的暴力犯罪分子就是命中注定的了 他们的基因里面就有 他们的命运里面就是注定的      如果 不是 那这一切似乎太简单了 因为茧太厚 所以死在了混沌的阶段   但是 这似乎又很明显 蚕丝是蚕宝宝自己吐出来的   也许这就是作茧自缚吧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 我们杀别人的孩子的同时 我们的孩子在互相残杀着     详情 发表于 2013-7-31 18:00
举烛    加害妄想,又名加害妄想症,是被迫害妄想症表现的一种,在被迫害后想要加害别人 。      冷战是全民的加害妄想。《死孩子之歌》是小孩子的杀戮故事,也是讲冷战扼杀未来的故事。 孩子可是社会中敏感脆弱的一环,全民加害下。。。孩子们予以最杯具最残忍的回应。。      这故事是个杯具 。错的不是孩子,是世界。。  详情 发表于 2013-8-14 12:30
逆行。    07年冬天还很冷的时候,从当当买回了这本书。   托比利特是我不熟的作家,而我也是冲着“深具《发条橙》的经典风格,一个威廉·戈尔丁式的关于青春前期骚动与残酷的寓言”的《独立报》宣传而去的。   故事的节奏缓慢,像是一杯温吞的咖啡从喉咙缓慢流下。没有太多的激动人心,帮里孩子气的争斗(前篇)在我这后青春期的暴力迷看来不过隔靴搔痒,毫无快感。   可当故事进行到尾声,我惊喜的发现原来它不是咖啡,我吞的是条温柔的蛇,等它到了深处,所有的激动人心让我有了重新的审视。   其实我要说的是,没有安德鲁的暴戾行径和自杀,我会觉得这本没那么多过剩分泌的肾上腺素的小说,不过是部黑色复刻版的《爱的教育》。   但正是有了作者设计的这个阴谋,使得作者和读者博弈的这场骗局有了清晰的定论:我们还是棋失一招。   最后我不得不说的是,在黑色封面里向外嘲笑的托比利特是个十足的天才混蛋。我喜欢。  详情 发表于 2013-8-14 13:13
陈胖嘴    四人只剩俩。很显然,不是保罗就是彼得。      我觉得是彼得。      保罗太有心机和欲望。   可以说,他是四个人当中最冷酷、最无情、最接近成年人的那一个。   帮里的其他人,对他来说不是对手就是工具(或武器)。   马修死后,矛盾激化后,尤其明显。   像他这样的人,具备了足够多的坚强和软弱,足以在成人世界里面活下去的。   很难想象,他会在多年以后,忽然自杀。      彼得在权力争夺面前显得懦弱。   只是因为他缺乏行动力且感情丰富,而非贪生怕死。   这一点,从他火中奋不顾身去抢救帮档案一事可以看得出来。   从小说开头到结尾,那种幼稚的荣誉感,始终在他身上未曾退去。这是他的悲哀,所以他最抑郁,也最绝望。      而且,他跟马修的关系最为密切,甚至相当暧昧。   他一直认为马修的死自己有责任。   他最有可能为了纪念儿时同伴,而把儿子命名马修。   他最像知识分子,最有可能自杀。      小说最后一章,是虚构中的虚构,隐讳说了安德鲁死后的故事。   用在各人身上的词,有明显的褒贬。这也是证据之一。     详情 发表于 2013-8-15 17:19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网站地图|小黑屋|Archiver|DoThinkings 悦书籍,思人生   

GMT+8, 2024-12-27 20:41 , Processed in 0.224668 second(s), 4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