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深知道,依然年轻的自己该从现在就开始怀旧。在歌声中曾经拥有也天长地久的那些摇滚乐,创造出它们的乐手,谁都不愿意相信他们已经是“摇滚老人”了,而没过多久,“another one bites the dust”的消息还会一个接一个地传来的,这是我现在就怀旧的原因之其一。并且,我自己也知道,会在行动上表现痴狂的那个发烧友已经慢慢离远,留下来的是更加珍惜的“仅有的挚爱”的感觉的热爱者。静谧深处的激情也许就是这样,想要长葆燃烧的心,不愿它瓦解不愿它降温,就要让突破点变得专注,甚至专一。由于如今的资源获得方式,看得多了忘了珍惜的例子生活中并不少见,而从心里深深地说上一声“喜欢”,其实是那么地难。
第一次听到queen,大约是在10多年前的某个夏天,那时候还在上小学,放假的时候喜欢听刚开张FM974,那时候貌似974很开放,会放各种风格的音乐,摇滚爵士各种当时听起来很前卫的东西,貌似是在 伍洲彤 主持的叫《老式音乐快车》的节目里第一次听到了波西米亚狂想曲,当时很是喜欢,录了下来听了好久,其实那时候对摇滚还没有什么概念,只是单纯的喜欢。后来慢慢的听了很多摇滚乐队,那首波西米亚狂想曲却一直是自录磁带里、自刻cd里、mp3里一直有。。。
后来也慢慢知道了 Freddie Mercury这个著名死鬼,知道了他私生活各种混乱最后死于aids,也看过queen的各种视频,惊叹于freddie台上表演和控制力,仿佛有人天生就应该站在灯光下的舞台上,有人天生就该被万人欢呼膜拜。在Freddie高亢的高音里,夸张的表演中,没人敢质疑这样一个舞台王者,可是他的死又充满了争议,纵使死后,他依然充满了争议。也许这是摇滚天才们,尤其是早逝的摇滚天才们的宿命吧。。。
喜欢看关于摇滚乐和摇滚乐手的传记,因为觉得自己这辈子几乎没机会体会那样一种人生,另外也对舞台上或是狂野、或是忧郁、或是癫狂的一群人充满了好奇。这边《谁愿永生》是跟几本专业书籍一起买来的,一直放在办公室没时间读,上周正好出差,算了下大约4个小时左右的往返时间,大约可以读完这本不算厚的书,果然在飞机快要到达北京前看完了。和很多传记不一样,这本freddie传写的有些过于平实,大部分内容都是平铺直叙的记录,如果你不是一个对主人公感兴趣的人,这本书最多得个两星吧。。。
书中的freddie是个对音乐无比认真、喜欢各种艺术品、私生活混乱、有些害羞对身边人很好的留着大胡子的奇怪男人。作者作为陪伴了Freddie12年的身边人,书中有些立场也许不够中立,但是还是可以还原一些被妖魔化的freddie吧,想真正了解一个摇滚巨星,应该是个不可能的任务,也许摇滚巨星们自己都不一定真正了解自己吧。
辉煌却转瞬即逝,也许算是上天眷顾,queen和freddie还是留下了那么多经典到不行的歌曲,虽然不一定每个听过we will we will rock you的人都知道这是queen的歌,不知道那个高亢的男声来自freddie,但是却可以跟着节奏大声唱出we will we will rock you,这就足够了。无人永生,可谁又愿永生呢,在跌落前死去,也许对于很多摇滚巨星们,是最好的归宿,也许,这就是这帮体验了太多常人无法体会的人生的人的宿命吧。。。。
一个星期前看完《谁愿永生》,不枯燥有些地方还挺好笑的,最开始的部分大概算是关于Queen这个整体,之后由于作者变成了弗雷迪的私人助理也就基本只是弗雷迪了,原本就是弗雷迪的传记嘛,有些地方时间微乱,总体算清楚,看传记总容易提升好感度,传记不能随便看……创作啊冲突啊情人啊死亡啊什么的,文艺青年大概是喜欢讨论死亡的,但是我想,如果有个人在我面前死去我会感到害怕。以前好像在一个视频里看到过卷毛大爷说“所幸我们不是时下之物”这种意思的话,由时下延续的未来的大概是经典吧,而时下只能是时下最后沦为庸俗,大约是这样吧。
英年早逝的好处似乎也挺多的,至少不必面对面容老去,生活变得缓慢。以前在贴吧之类的地方也看到过不少类似于“发现弗雷迪死于艾滋病以后不听了”的言论,大概吧,当与别人不同或者说不像一个正常人一样过活是会被嫌弃会被取笑的,可能因为Queen是摇滚乐队的缘故,而摇滚乐队和毒品各种的总是联系在一起,总觉得看到摇滚乐队成员吸毒的新闻是无比正常的一件事,接受,接受摇滚乐队与毒品有染,矛盾的是完全不能接受自己周围的人或者自己与毒品扯上关系,大概因为别人做最多就是“关我什么事”而自己做需要承担后果。
Queen在我心中一直算一个充满正义感的乐队,要追溯起来的话《we will rock you》很可能是最早听的摇滚歌曲,太烂大街,觉得任何人都可以轻易的唱出“We will we will rock you We will we will rock you……”这样。
喜欢简单的东西,很多时候听歌觉得听不懂歌词也无所谓,记住旋律就好了,偶尔会疑惑听歌到底在听什么,当然不会给自己扯出摇滚精神什么的,原本挺好的词可是后来好像变得既装逼又恶心,因此舒服这给词被我用的很多,“为什么喜欢这歌”“因为听着舒服呀”“为什么喜欢这书”“因为看着舒服”……曾经因为太普遍的用舒服来形容被朋友训斥为“你根本只是在敷衍回答”,就算我敷衍回答又怎样,本来就舒服啊……
写完真的有一种闲得慌和装逼以及腰酸背痛的感觉呢。
有的时候我会情不自禁地问自己,我为什么喜欢他?对我来说肯定不是因为他好看,如果真的要说原因,那一定很矫情,可我还是要说,我能在听他唱歌的时候找到自由的感觉,那种真的像在飞翔一样,不顾一切的快乐生活的感觉,即使心碎的时候也不会放弃,好像充满了力量,充满了情感,一下子就迸发。有的人是那种舞台上和幕后完全判若两人,而他的私人生活简直和舞台上一样绚丽多姿。甚至有的时候我会觉得,他根本不是普通的人类。像killer queen这种充满想象的歌词,像Don't stop me now这种充满力量的旋律,都是出自他。是的,他什么都做不好,甚至生活一团糟,可是他把所有的感情和思想都给了他的歌,那还需要别的什么解释吗?
作为第一支将MV用作商业宣传手段而开创MV新时代的乐队,"皇后"推出的经典MV无疑总会得到万众瞩目。第三章里,作者还原了乐队MV的出炉过程。从Calling All Girls,到“臭名昭著”的I Want To Break Free,到弗雷迪去世后才发行的These Are The Days Of Our Lives……还有众多弗雷迪个人作品的MV,如与卡巴耶合作的Barcelona的灵感来源、服装设计、拍摄过程、各种小插曲和弗雷迪的个人感受,作者都将记忆的碎片一串串地衔接起来。
这本书的中文版加了一个副标题,叫《谁愿永生》。“皇后”的这首名为《谁愿永生》(Who Wants To Live Forever)的金曲,曾经是“皇后”为电影Highlander《超时空英豪I》创作的主题曲。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拥有长生不老之身的苏格兰英雄在爱人死去自己却得孤独地经历几百年人生的故事。人生无法永恒,如何在短暂地人生中绽放最绚烂的光彩,也许正是人生意义之所在。弗雷迪,和他的“皇后”乐队,为这个世界贡献了永恒的精品,也许已不枉此生。但是,纵观弗雷迪的一生,的确也给人带来很多思考和警醒。正如弗雷迪在遗愿中所企盼的,既然艾滋病已经成了全人类的敌人,我们就要时刻告诫自己,不仅要做好防范措施,珍爱自己,珍爱生命,远离不良的生活习惯,还要摒弃对艾滋病以及患者的偏见和歧视,帮助他们勇敢地与病魔抗争。2005年,皇后的两位成员——吉他手布莱恩·梅和鼓手罗杰·泰勒与老牌摇滚歌手保罗·罗杰斯合作,开始了皇后停演30年后的首次全球巡演。现场的“皇后”歌迷不仅每次在向弗雷迪致敬的Love Of My Life中落泪,而且感叹,当年的“皇后”演出时,歌迷往台上扔内衣内裤,而如今,歌迷扔的是安全套……
“皇后”乐队的音乐一向颂扬的是爱、生命、和平和积极的奋斗。可是弗雷迪的唱腔中似乎总带着一丝忧伤。艺术的创作来源于生活。在读过这本书后,通过了解音乐背后的故事,了解弗雷迪的人生,了解到他充满痛苦和戏剧化的情感历程,了解到他不断地受到伤害,遭到背叛,受到打击,我逐渐地明白,也许正是多舛的命运才激发弗雷迪为我们展现出他至情至性的艺术感染力。弗雷迪曾经说过,要了解我,就去听我的音乐,我的歌就是我的人生。我外表强悍,可是内心却脆弱地像个小宝宝。看看弗雷迪写的那些“皇后”的歌曲,还有自己出版的Mr. Bad Guy和与卡巴耶合作的Barcelona,每一首都倾诉着创作者的真情实感。正如作者所说,“虽然从表面上看,他是一个难以伺候的暴君,一个不可理喻的“皇后”,然而在这副严苛外表之下隐藏的却是一颗你所能想象到的最最柔软,最最善良的心。”
第一次真正接触Queen还是在大二的时候,那时候我突然想起有一个乐队叫皇后乐队,高中的时候好友曾经推荐过,于是我就下载了<A Night at the Opera>这张专辑。记得初次听<Bohemian Rhapsody>的时候觉得这首歌很特别,仅此而已;但是在一个星期我听完整张专辑后, 晚上睡不着,一个人躺在床上看着歌词听起<Bohemian Rhapsody>,我彻底震撼了。
那时我觉得<A Night at the Opera>是这么多年来最让我震撼的专辑。当时的我已经听过大量欧美乐队和歌手,但是Queen确实最震撼心灵。在没有查阅和知晓任何背景资料的情况下,我感觉Queen应该算的上是摇滚音乐历史上最伟大的乐队,他们的音乐肯定给世界乐坛带来深远的影响。
最让人感动是Freddie在得知自己患上艾滋病,剩余的日子不多时,他和队友说:“我的时间不多了,我只想做音乐一直到死,我们现在开始吧”,就这样在Freddie最后的日子Queen完成了三张专辑。试想在病情越来越重的日子,Freddie每天还保持高强度的录歌工作,完成一首又一首音乐。没想到我最喜欢那首<Let me live>就是Freddie最后日子里录制的几首歌之一。
他到最后一刻都在歌唱。
想起一次在QQ空间看到好友,在谈到<love of my life>写到:“大师给世界留下了这么多,自己却早早的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