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8| 0
|
谁愿永生 |
最新书评 共 10 条
VANCA
这篇读书回忆也是日记般星星点点,读书记忆属于我,也属于被我文字所打动的人。《谁愿永生----弗雷迪.莫库里传》是一本很宝贵的书,而我的文字里并没有多少书中细节,有的是在阅读它的时候,最易碎的回忆。
我深深知道,依然年轻的自己该从现在就开始怀旧。在歌声中曾经拥有也天长地久的那些摇滚乐,创造出它们的乐手,谁都不愿意相信他们已经是“摇滚老人”了,而没过多久,“another one bites the dust”的消息还会一个接一个地传来的,这是我现在就怀旧的原因之其一。并且,我自己也知道,会在行动上表现痴狂的那个发烧友已经慢慢离远,留下来的是更加珍惜的“仅有的挚爱”的感觉的热爱者。静谧深处的激情也许就是这样,想要长葆燃烧的心,不愿它瓦解不愿它降温,就要让突破点变得专注,甚至专一。由于如今的资源获得方式,看得多了忘了珍惜的例子生活中并不少见,而从心里深深地说上一声“喜欢”,其实是那么地难。
怀旧,我找寻过体内冲动立刻来一场怀旧。对Queen的喜爱,对Freddie Mercury的崇拜,这样的我其实实在可以有太多突破口了。甚至想过索性翻译和他们有关的所有歌曲来作为自己的一个“大作品”送给自己,但在那实现前,不可等待地,我必须现在就开始怀旧了。就在这种时刻,陈震老师的译作《谁愿永生----弗雷迪.莫库里传》令我心潮澎湃,记忆和对艺术人生的思考就让我把徐徐燃烧地激情挡也挡不住地掏出来。翻开书的第一次,读了一遍译序,拜读全文后,译序仍是本书的闪耀处。看过这本书就会深有体会我的话,平实而流畅的行文,交代主人公的背景,全书背景,提示主线,原作者文字的优缺点,归纳Freddie的那些关键点:“他习惯于放纵”、“他习惯于掌控”、“他习惯于专注”、“他习惯于给予”、“他习惯于冲突”,以及自己接手翻译的初衷,抒发自己情绪跌宕中澎湃触动赞叹的最后也是最动感情的部分。全书的译文十分自然,由于原作者略显笨拙的笔调,一点也不华丽的辞藻,对原作的阅读中虽然心灵是润泽的,叙事的条理和语言的单调却让读着的双眼有些干渴。陈震老师的翻译在一定程度上润泽了原作者的文字本身,而译序,则是极好的导航。
对全书的印象是:正因为写得“一点都不华丽”,我看到了作者对Freddie Mercury的琐琐碎碎的怀念。要不是那样的琐碎日记,要不是那笨拙,我会更觉得自己像在阅读传奇的文学创作。而这本书,就像是在对着读者说似的,不造作却也一点都不精致。作者讲述的节奏是慢慢的,并且想到哪儿就讲到哪儿,可那份“太实在”也让我在完成看这本书的最后一天通宵夜以后久久回味那份深情的朴实感。
我阅读整本书的过程非常之缓慢,从一开始读就在床上摆放了Queen和Freddie的CD,以便随时更换播放。在作者说到某些具体的歌时,就会找来听,继续读接下来的文字。每读一次,都完全沉醉在属于这本书该有的音乐环境里。那感觉实在是太感性了!为了读这本书,我也尽量不同时阅读别的,因为不希望关于其他阅读的不由自主的思考在这个最感性的时候被掺进这本书的深读中。然而,我读得太慢太慢,最后一次合上书的我是坐在深夜的麦当劳里----依然是听着他唱的歌。
Freddie的唱腔中带有与永生的艺术相配的忧伤格局。这也是我最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当然,这种神秘原因才没有揭秘时自己其实并不知道的。据书上说,Freddie不喜欢和人探讨人性的问题,却好像深知人性中的道理,看得很透。还说他对自己年少的记忆一直守口如瓶。这和其它的介绍Freddie的书或节目不同的是,并没有夸大或神化的感觉,同时作者也并不旨在批评其他人。在Freddie的一生中,他的“爱”太过复杂,但是逃脱不了冲突、伤感、刺激、快速,我想,除了童年的悲伤外,还有出于王者的自尊心。实际上,霸气的他在生活中竟是如此低调,而他的生活虽然奢靡,却和他的音乐的华丽完全吻合,对生活的挑剔与对音乐的完美主义十分一致。让我不由得读出了“自尊心”。一个伟大的人,他的自尊心本来就尊贵地存在,毋庸置疑,但他那股忧伤,与王者的傲气完全不相冲突的忧伤,难道也不是对人性等深刻的探讨不予理会,对自己的人生啊命运的凄凉感闭口不谈后沉淀下来的么?多么有骄傲呀,不然,怎会有那样长青的音乐?太多抱怨或者无谓的闲言碎语的生活是不可能沉淀出惊人的杰作的。他有很多朋友,他很少一个人自省,总是被人包围着,他重视朋友,重视到即使分手的情人也不想他们离开而是留在自己身边。这种想法,我想许是因为他内心深处终究是有无法改写的悲观,但他还是在有希望地过着日子,在用柔软细致地关心建筑自己的交际圈,给足他人友情应得的尊重,建立他心中的规则。然而,让自己的感情失控的爱情他却要有掌控权,与其说是掌控那段感情,不如说是掌控自己的“自控与失控”,适当地用“冲突”来“润泽”真正代表他整个人生的音乐作品。那些他专注制作的音乐!我更加懂了他那种华丽的完美,那华丽的完美,已是极致。
或许,懂的人真的不必说,不懂的人又何必说?只有他的音乐,它像一面清澈而又纯粹的明镜,抛开政治时局,歌唱不息的生命、优美的和平、火热的奋斗,想看到希望的人就在里面找到这些东西;它像一剂感情安慰,在爱情里失落的人在歌声里沉溺,不醒的痴痴心灵被柔情抚摸;它像永远不会背叛你更不会让你怀疑自己的益友,尽管唱的人是那样放纵,强势,但是他最敏感和最脆弱全全奉献在他一生投入的音乐里,这样的歌曲回荡千遍,传奇而又贴近听者最内心的那一股柔软。
到现在,我也还是会为Freddie的华丽完美惊艳又欲罢不能。他的歌声是没有办法不喜欢的。看了许多的他的歌曲介绍,还有关于他对艺术追求方面的种种细节,还是每次都为他那颗永远剧烈跳动的灵魂感动不止。我看过一段他病情已经比较严重但仍在拍MV的影像资料。影像中,拍摄MV的摄像机的那头一个还带着健康笑容但能从行动中看出略有不便的艺术家在不断检查自己的容貌,以及缺少了那份活泼却依然执着地说着自己的要求,而摄像机里则是设定黑白画面,我从彩色的场景里也看不出什么不完美,黑白色只是更加幻化了画面。在惋惜和疼痛画面里的Freddie已陷入衰退的精力时,却想了起来他其实20多年前就已经逝世,心里猛地一惊。人的身体,那强壮活泼的最佳状态唤它不回,可是灵魂却是不会因为抗拒病魔的失败而死去的。他太璀璨。人死亡时,那刻时间固然是冷冰的,我看到书的最后两章,那心情真是超出了悲惋自己的偶像。
疼痛可以再用歌声来抚平,而又翻开书时,它依然会泛起来。其实,这么璀璨的人,任何时候死去,都是令人震惊的!不过,Freddie的音乐,以及他的音乐将听者心牵动,曾经拥有,也天长地久。
VANCA
写于2013年7月11日
详情
No.44
第一次听到queen,大约是在10多年前的某个夏天,那时候还在上小学,放假的时候喜欢听刚开张FM974,那时候貌似974很开放,会放各种风格的音乐,摇滚爵士各种当时听起来很前卫的东西,貌似是在 伍洲彤 主持的叫《老式音乐快车》的节目里第一次听到了波西米亚狂想曲,当时很是喜欢,录了下来听了好久,其实那时候对摇滚还没有什么概念,只是单纯的喜欢。后来慢慢的听了很多摇滚乐队,那首波西米亚狂想曲却一直是自录磁带里、自刻cd里、mp3里一直有。。。
后来也慢慢知道了 Freddie Mercury这个著名死鬼,知道了他私生活各种混乱最后死于aids,也看过queen的各种视频,惊叹于freddie台上表演和控制力,仿佛有人天生就应该站在灯光下的舞台上,有人天生就该被万人欢呼膜拜。在Freddie高亢的高音里,夸张的表演中,没人敢质疑这样一个舞台王者,可是他的死又充满了争议,纵使死后,他依然充满了争议。也许这是摇滚天才们,尤其是早逝的摇滚天才们的宿命吧。。。
喜欢看关于摇滚乐和摇滚乐手的传记,因为觉得自己这辈子几乎没机会体会那样一种人生,另外也对舞台上或是狂野、或是忧郁、或是癫狂的一群人充满了好奇。这边《谁愿永生》是跟几本专业书籍一起买来的,一直放在办公室没时间读,上周正好出差,算了下大约4个小时左右的往返时间,大约可以读完这本不算厚的书,果然在飞机快要到达北京前看完了。和很多传记不一样,这本freddie传写的有些过于平实,大部分内容都是平铺直叙的记录,如果你不是一个对主人公感兴趣的人,这本书最多得个两星吧。。。
书中的freddie是个对音乐无比认真、喜欢各种艺术品、私生活混乱、有些害羞对身边人很好的留着大胡子的奇怪男人。作者作为陪伴了Freddie12年的身边人,书中有些立场也许不够中立,但是还是可以还原一些被妖魔化的freddie吧,想真正了解一个摇滚巨星,应该是个不可能的任务,也许摇滚巨星们自己都不一定真正了解自己吧。
辉煌却转瞬即逝,也许算是上天眷顾,queen和freddie还是留下了那么多经典到不行的歌曲,虽然不一定每个听过we will we will rock you的人都知道这是queen的歌,不知道那个高亢的男声来自freddie,但是却可以跟着节奏大声唱出we will we will rock you,这就足够了。无人永生,可谁又愿永生呢,在跌落前死去,也许对于很多摇滚巨星们,是最好的归宿,也许,这就是这帮体验了太多常人无法体会的人生的人的宿命吧。。。。
详情
陶子
一个星期前看完《谁愿永生》,不枯燥有些地方还挺好笑的,最开始的部分大概算是关于Queen这个整体,之后由于作者变成了弗雷迪的私人助理也就基本只是弗雷迪了,原本就是弗雷迪的传记嘛,有些地方时间微乱,总体算清楚,看传记总容易提升好感度,传记不能随便看……创作啊冲突啊情人啊死亡啊什么的,文艺青年大概是喜欢讨论死亡的,但是我想,如果有个人在我面前死去我会感到害怕。以前好像在一个视频里看到过卷毛大爷说“所幸我们不是时下之物”这种意思的话,由时下延续的未来的大概是经典吧,而时下只能是时下最后沦为庸俗,大约是这样吧。
英年早逝的好处似乎也挺多的,至少不必面对面容老去,生活变得缓慢。以前在贴吧之类的地方也看到过不少类似于“发现弗雷迪死于艾滋病以后不听了”的言论,大概吧,当与别人不同或者说不像一个正常人一样过活是会被嫌弃会被取笑的,可能因为Queen是摇滚乐队的缘故,而摇滚乐队和毒品各种的总是联系在一起,总觉得看到摇滚乐队成员吸毒的新闻是无比正常的一件事,接受,接受摇滚乐队与毒品有染,矛盾的是完全不能接受自己周围的人或者自己与毒品扯上关系,大概因为别人做最多就是“关我什么事”而自己做需要承担后果。
Queen在我心中一直算一个充满正义感的乐队,要追溯起来的话《we will rock you》很可能是最早听的摇滚歌曲,太烂大街,觉得任何人都可以轻易的唱出“We will we will rock you We will we will rock you……”这样。
喜欢简单的东西,很多时候听歌觉得听不懂歌词也无所谓,记住旋律就好了,偶尔会疑惑听歌到底在听什么,当然不会给自己扯出摇滚精神什么的,原本挺好的词可是后来好像变得既装逼又恶心,因此舒服这给词被我用的很多,“为什么喜欢这歌”“因为听着舒服呀”“为什么喜欢这书”“因为看着舒服”……曾经因为太普遍的用舒服来形容被朋友训斥为“你根本只是在敷衍回答”,就算我敷衍回答又怎样,本来就舒服啊……
写完真的有一种闲得慌和装逼以及腰酸背痛的感觉呢。
详情
虎斑貓
花了一个下午在公园看完的这本书,一开始阳光很好,就像刚看这书的心情,可是没过多久天气就变冷了,阳光也没了,心情也随着书,随着天气变的糟糕。
说实话,如果想要知道Freddie和乐队还有音乐,这本书里很少提到,大多数都是巡演日志。乐队成员只有三个,在人物名单里很容易就被他的情人们所掩埋。所以这本说所呈现的是一个传奇,是Freddie Mercury一个人的故事。看完以后我记住了他喜欢用的化妆品,喜欢的香水,喜欢的画家,喜欢的装饰风格,还有他的情人们,他的宠物猫们叫什么名字等。当然这只是很小,也很开心的一部分。每个人崇拜迷恋偶像的时候,都会想要知道这些私人的事,即使和自己不会有任何关系,都会把这种当作宝贝一样珍藏,铭记于心。
有的时候我会情不自禁地问自己,我为什么喜欢他?对我来说肯定不是因为他好看,如果真的要说原因,那一定很矫情,可我还是要说,我能在听他唱歌的时候找到自由的感觉,那种真的像在飞翔一样,不顾一切的快乐生活的感觉,即使心碎的时候也不会放弃,好像充满了力量,充满了情感,一下子就迸发。有的人是那种舞台上和幕后完全判若两人,而他的私人生活简直和舞台上一样绚丽多姿。甚至有的时候我会觉得,他根本不是普通的人类。像killer queen这种充满想象的歌词,像Don't stop me now这种充满力量的旋律,都是出自他。是的,他什么都做不好,甚至生活一团糟,可是他把所有的感情和思想都给了他的歌,那还需要别的什么解释吗?
本以为看到最后会哭是因为回写到他生命的最后阶段,艾滋病。家变成了监狱,朋友之间要互相猜忌,不得不忍痛疏离,最痛苦的事,他没办法做他最喜欢的事,没办法再上台,唱歌,表演。这些都是最痛苦的事,有些事情我也经历过。直到最后就连他死了,也因为是艾滋病人要被装进黑色的隔离袋火化。我记得有张他91年(去世的那年)的照片,他不仅胖了,还剃掉了标志性的胡子,就像一个普通的人,十分黯淡无光。可是最后我没哭,我觉得一个人的人生完整与否就在于死的时候人们记得是什么。大家记住的是那个在舞台上光芒万丈的Freddie Mercury,是对朋友真心相待的Freddie Mercury,没有什么遗憾,简直就像在生命的最顶点结束了一样,这多好。
手有点冻僵,敲不出什么感情饱满的词,我只是想说我会永远记得自己喜欢上听他唱歌的那段时间,也会一直喜欢下去,对他一直都有一份私人的情感,too much love won't kill you, it only makes you stronger.
详情
ronan0
这是皇后乐队主唱弗雷迪的助手彼得弗里斯通写得关于他的主子的故事。在文章的开头部分,彼得说他没读过什么书,所以笔风什么的不好,望读者见谅,其实他谦虚了,读完整本书,我觉得彼得写的东西还是可以的,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陈震哥译得很好,给文字润色了。
对于弗雷迪的了解我一直是不多的,我只知道他是皇后乐队的主唱,死于艾滋病,但我不知道他还是个gay。书中讲述了很多弗雷迪的生平,你会知道舞台下面的很多故事,泡世界各地的同性恋酒吧,不同时期喜欢住在不同的城市,有德国的慕尼黑,日本的东京,说道日本,你还会读到很多关于他的小屋---花园小舍的故事,里面有很多他的收藏品,其中有不少日货,因为弗雷迪喜欢日货。
书中提到了著名女高音蒙茨克拉特,读到这个地方的时候我感觉实在是太好了。本来弗雷迪创作的东西就有很多关于歌剧的部分,他们两位巨星之间的碰撞自然让我热血沸腾。里面还提到了弗雷迪给蒙茨克拉特建议,让她在歌唱的部分换做颤音,恩。。。太nb了。。。
详情
scotty
文/王小峰
想想应该是20年前了,那时候你还在穿开裆裤,有一天,我在《滚石》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Queen乐队主唱Freddie Mercury死于艾滋病。文章挺长,我没事就把文章翻译出来,后来发表在《音像世界》上。
Queen乐队一直被我们翻译成“皇后”,在这篇文章里,作者还特别强调,是“女王”的意思,因为当时作者的解释是跟英国女王有点关系,说Mercury很崇拜英国女王。而实际的说法是,主唱Freddie Mercury是个同性恋,一生中有无数男友,在他的性取向的世界里,Queen意味着什么?是至高无上的女王。我感觉“女王”总比“皇后”更具力量。
最近,Mercury的传记《谁愿永生》中文版出版了。作者是他的贴身助理彼得·弗里斯通。他之所以写这本书,目的是想解释清楚在过去的几十年间,媒体对Mercury的花边新闻报道实在太多,歪曲了这个摇滚明星的形象,他希望能通过这本书告诉人们,真正的Freddie Mercury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以正视听。
是的,在我翻译的那篇文章中,里面有充满了各种关于他的八卦,比如演出结束后,会有很多帅哥鱼贯进入他的房间,供他享乐云云。当年我对西方没落腐朽资本主义现实认识不太深刻,不太明白一个摇滚歌星干嘛会这样,后来我国急起直追,比他们还腐朽没落,我才终于理解了。能明白这些——首先要感谢国家啊。现在非常后悔那篇文章中的八卦被我忽略了。不然翻译出来,以飨读者是多么快意的事情啊。
再说说这本《谁愿永生》。作者以正视听的目的确实达到了,看完这本书,我把Queen的专辑又拿出来听了一遍,对Freddie Mercury的才华再次肃然起敬了一回,他确实很牛逼。
如果按照彼得·弗里斯通的描述,Mercury确实算得上那种典型的艺术家,他对音乐充满了自私般的执着,完美主义者,演出时尽最大限度投入,对作品的要求十分苛刻……所以才给世界留下了那么多经典作品。而作为一个跟Mercury共事12年的私人助理,他对这位传奇歌星的事情可谓了如指掌,可信度非常高。这本书除了重新树立Mercury的艺术家形象之外,还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诸多八卦,看得我是心惊肉跳啊!!!如果说作者写这本书的目的是为了给Mercury正名,我怎么感觉是火上浇油呢。
事实上,我每次阅读一本歌星传记,都习惯从一种心理学角度去解读他的艺术人生,为什么他能成为歌星,除了天才之外,还有什么?我看过的歌星传记现在数数也有好几十本了,鲍勃·迪伦、吉姆·莫里森、吉米·亨德里克斯、约翰·列侬、詹尼斯·乔普林、保罗·麦卡特尼、柯特·库班、埃里克·克拉普顿、埃尔顿·约翰、麦当娜、泪滴嘎嘎、波诺、苏珊大妈……可以一言以蔽之:他们都是出于缺乏安全感完成自己的艺术人生的。
Mercury来自离异家庭,从小缺少爱,这一点他跟克拉普顿、亨德里克斯、乔普林、列侬非常相似。从这一点不难看出,随着中国的不幸家庭越来越多,离婚率越来越高,孩子们越来越不懂的爱,20年后中国摇滚将统治世界。想想吧,到那时候,江南style算什么啊,一个破钓鱼岛算什么啊!随便一个中国三流歌手都能到美国的玫瑰碗开个人演唱会。世界才是我们的啊,你要是个爱国贼的话,要看得远一点。hiahia。
正是因为Mercury小时候缺少爱,成年后他这种补偿心理就变得非常强烈,他究竟有多少男朋友,这本书里我没数过来,而且他对待男朋友非常自私,典型的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不管走到哪里,他都要到酒吧里猎艳。对于做爱这件事,他的词典里只有做,没有爱。
Queen的吉他手Brian May写过一首歌:《太多的爱会杀死你》(Too Much Love Will Kill You)。在纪念Mercury的演唱会上,Brian May演唱了这首歌,个中意味我想只有明白他的人才知道May为什么会唱这首歌。
详情
阴定新
2012-11-05
李皖
在英人中,弗雷迪·莫库里(Freddie Mercury)的长相可谓特殊——他长了一张鲜明的印度脸。因此,关于他是印度人的传闻满天飞,而他一再的声明,也并不是太有效。比如,连我都认为: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瞧你那张脸,否认有用吗?
印度曾经长期是英国的殖民地。在英国的大街上,印度人非常常见;牙买加人也常见,皆是出于同一种原因。印度人、牙买加人现在是除白人之外,英国最大的两个少数民族,有相当多的长住人口。所以,印度音乐和牙买加音乐也加入了英国音乐,是很自然的事。英国有一部分摇滚历史,甚至就是印度音乐史和牙买加音乐史的旁系。但由于历史原因,印度人地位比较低。说莫库里是印度人,可能否定了“皇后”(Queen)这支牛逼乐队的白人正宗血统,也中伤了其高贵性,隐含着对主唱是二等民族的贬低口吻。
莫库里确实不是印度人。他是波斯后裔,父母都是血统纯正的波斯人。他的父亲是个出纳,为不列颠殖民部工作。这导致了莫库里难以被人理解的履历:出生在非洲桑给巴尔;少年时代在印度度过;8岁上了印度一所英式寄宿学校,在那里待到17岁;之后一家人迁入英格兰,莫库里考进伦敦一所艺术学校,学习绘画与设计。
可以肯定,莫库里的少年时代十分孤独,毫无家庭生活的气氛。寄宿学校时期,父母几乎从不来印度探望,包括西方人看重的复活节,莫库里也是一个人过;在不上学的日子里,他与祖母和姑姑住在一起。
莫库里后来的家庭生活,也十足像一个寄宿学校,是一种群体式的,只包括男性、朋友、欢聚、狂饮、放纵的生活。我不知道莫库里的同性恋取向是否源自他的少年经历。有研究说,同性恋者都是天生的。但以我对一些同性恋者的观察,此天生并非指生下来即注定,而实在与他们童年的经历有关。
因为父母的波斯背景,莫库里信奉拜火教,这是查拉斯图特拉创立的、在伊朗及中东地区广为奉行的宗教,曾为波斯帝国国教。但莫库里并不是虔诚的拜火教徒,这种皈宗纯粹是家庭所赐,他的家庭非常传统,他的葬礼最后是按着拜火教的仪式,尘埃落定。
拜火教徒莫库里,一生保持了对宗教的淡然,或说,彼此相安无事,互不侵扰。这一事实,有助于重新认识“皇后”乐队的歌曲。因为“皇后”乐队的英国背景,人们易于以基督教背景对他们的一些歌曲进行想象。比如,《波希米亚狂想曲》的音乐和视频,分量尤其吃重的开头和副歌部分,给人强烈的基督教堂的联想;其歌剧唱腔与合唱队(唱诗班)相互激荡的样式,也像是与此有关。但是你细听,这其中的祈祷,可没什么基督的影子。走投无路的迷途羔羊,当他向苍天呼喊时,他喊的是真主、妈妈、妈妈咪呀,这真是信仰和教派相当含混的呼声!
莫库里的嗓音,华丽、高远而辽阔,是英国乃至世界摇滚乐的一个极致。但是在面对迈克尔·杰克逊、蒙特塞拉特·卡巴耶(Montserrat Ca-ballé)时,莫库里却屏住了呼吸,变得羞怯,小心翼翼。类似的,他对乔治·迈克尔、艾瑞莎·富兰克林也表现了超乎寻常的敬意和好感。这种极致对极致的臣服,有趣的、发生在超级明星之间的偶像崇拜,特别能帮助我们识别世界上最了不起的极致嗓音、非凡歌艺;它也同时从侧面反映出,“皇后”及其这类艺人的艺术特质究竟为何,那是一种极限式的、建立在非凡能力之上的、具有超人特性的歌唱艺术。
我一直都以为,莫库里的歌艺,是一种离歌剧非常近的艺术。《歌剧院的一夜》,“歌剧摇滚”,《巴塞罗那》,莫库里与歌剧女高音卡巴耶的合作唱片,无不为此佐证。但恰恰是这次合作,包括莫库里对帕瓦罗蒂辉煌男高音的不可思议和惊慕,让我醒悟过来。起码,从那种歌嗓的渊源来看,莫库里的声腔实际上离歌剧很远,那种穿透力极强的、骇人听闻的辽阔高音,与古典男高音一点关系都没有,相反,是一种混合了男声与女声音域的尝试,是摇滚乐的一项独有创造。它来源于何处?从欧陆古典音乐观的角度,很容易把它与假声男高音的传统连在一起。可是在事实上,它与黑人唱法——黑人圣歌、福音、灵歌、布鲁斯的传统可能更接近。作为莫库里这一个个例,印度声乐的影响,也不失为可能的来源,比如,在印度的寄宿学校,宝莱坞女歌手Lata Mangeshkar,曾经是少年莫库里最激赏的对象。
《谁愿永生——弗雷迪·莫库里传》,是莫库里生前的私人助理所写,是一本作者亲身经历、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三亲”型传记,而由于作者在音乐专业上的局限,书中记叙最多的,当属莫库里的演艺和生活八卦。此类书,我称为“臭三八”——真实的,但又是琐碎的;内幕的,同时偏向于黑色的。一个花天酒地、寻芳猎艳、醉生梦死的人,一个吸毒纵欲、奢华放荡、最后被艾滋病夺去了性命的人,一个同时与世界各地一堆美男保持着同性恋关系的人,一个写出感人肺腑的情歌却一再劈腿、很少忠诚、从未爱过某个异性的人,同时,又是一个艺术家,一个完美主义者,一个贡献了摇滚史上一系列辉煌演出和经典作品的人。
这本书有助于我们认识那个真实的莫库里,重新认识并发现真实的“皇后”作品。即使作为一个畸人,一个背德者,这个莫库里也是可亲的,其人格可敬,其生命有尊严。不得不说,这是只有最亲近的人,才会有的有趣的、真切的观察。
详情
皇家丽
爱一个人,就要爱他的全部
——读《谁愿永生:弗雷迪·莫库里传》有感
作者:皇家丽人(@Belle_Queenie)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大约在十年前的那个中午,我站在教室门口,呆若木鸡的那一幕。
手里攥着两张刚从地摊淘来的黑色封面的盗版CD——"皇后"乐队的Greatest Hits I和II,可同学甩下一句““皇后”乐队的主唱早在91年就得艾滋病死了”后就冲到楼下去买Live Killers原盘,因为他说摇滚就是要听现场。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脸烧得厉害,觉得手里抓的是世界上最肮脏的东西,甚至有一刻想立即将它们扔进垃圾桶。
好不容易才淘到既有We Are The Champions,又有Who Wants To Live Forever
的一套碟——买的时候还犹豫好半天怕就只有这两首好听——竟然是这样的一个恶心的烂
乐队,而且主唱都死了还有什么可听的?!
从小在正统的应试教育的磨练中长大,过着清教徒般的生活,甚至到了“不食人间烟火”地步的我,竟然要去听一个艾滋病人的歌!
然而从第一首We Will Rock You开始,到最后一首The Show Must Go On结束,两张碟,17首歌,从最初的战战兢兢,到中途的欣喜若狂,到最终的意犹未尽,我毫不犹豫地爱上了他们的音乐,我沉迷于其中不能自拔,而正是他们的音乐让我吸取了力量,实现了人生的飞跃。
于是在那个国内互联网并不发达的年代,我开始搜罗他们的各种资料,甚至壮着胆子给吉他手布莱恩·梅写了封信。在我只是提到曾肆虐国内的非典和禽流感疫情时,布莱恩却深情地说,希望我们能为中国的防艾工作做些什么。
一股热流涌上心头,我的双眼模糊了。弗雷迪·莫库里,这位我一开始压根儿都不知道是何等形象的“皇后”乐队主唱,被如今对于很多人而言仍然羞于启齿的病魔夺去生命,对于乐队成员而言是如此刻骨铭心的痛,激励着他们无时不刻在努力继承弗雷迪的遗愿。
于是,关于弗雷迪的各种八卦传闻、媒体过去的报道、Queen Zone上激烈的争论、Queen Online上的各种调侃戏谑……我不断地挖掘着关于他的一切。我第一次真正了解同性恋、第一次深刻地认识到了艾滋病的传播途径、第一次震惊于弗雷迪的放纵……自然,我也知道了彼得·弗里斯通写的这本《弗雷迪·莫库里传》。
第一次读这本书,我纯粹是抱着猎奇的心理而来——弗雷迪使用什么品牌的化妆品、喜欢穿什么样式的衣服、他的个人喜好、饮食习惯,以及与乐队其他成员的关系等等,都是我搜寻的目标。然而像我这样如此醉心收集明星八卦之人,看了一部分却有些看不下去的感觉。原本期待轰轰烈烈的一场场故事,看到的却是日记式的琐碎繁杂,作者似乎就是想到哪儿说到哪。于是我将它搁置了一段时间。
直到挖掘到更多八卦后再次拾起这本书时,我才突然明白:其实一个人的生活不就是那些点点滴滴的碎片组合吗?
于是我再次震惊作者对弗雷迪作为一个摇滚巨星、一个普通男人、一个主人、一个朋友赤裸裸的还原。虽然从骨子里崇尚善良与美德的我对于媒体将弗雷迪描绘成放荡不羁的享乐主义者心有不满,但作者通过那一串串的小故事,告诉我弗雷迪就是这样的人——不管你是欣赏还是反对,不管你是爱他还是讨厌他,弗雷迪就是弗雷迪,而最后,正是这样的生活方式,让他过早地离开了我们。
在弗雷迪离开这个世界20周年之际,我听到了这本传记将引进国内的消息。我激动不已。也许短暂的十年,“皇后”乐队在国内的普及率和受欢迎程度已不是当年我给布莱恩写信时所能想象的。如今的互联网时代,“皇后”的各种资源是唾手可得。但是,对于近年来频频被选为“英国历史上最伟大乐队”,唱片销量超越Beatles和猫王,排行榜成绩傲视全英,在全球依然十分火爆,甚至大有重夺美国市场之势的“皇后”乐队,竟然是第一次引进关于他们,关于弗雷迪的书籍,这在国内乐界也是一件大事。
然而在最初的狂喜过后,我又立刻陷入了担忧。国内引进书籍的翻译质量,想必很多人会不满意。诸多出版社由于赶工期、追求利润最大化,请来的翻译不是水平不行,就是没有责任心敷衍了事。所以我很少看引进版。不过当我听说这本书的译者是陈震时,便仿佛吃了一颗定心丸。陈震翻译摇滚书的口碑相当不错,他不仅组过乐队,对摇滚乐中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了如指掌,更重要的是,据说他也是一位狂热的“皇后”乐队粉丝。我感觉译者会将自己对“皇后”的热爱,对弗雷迪的敬仰,与自身高水平的翻译水平完美地结合起来。当我拿到这本书后,我欣喜地发现,译文水平果然不出我所料——整本书读起来一气呵成,行文流畅,情节引人入胜。而对于文中大量的引经据典、地名、人物、作品、品牌、公司、甚至餐馆、剧院等专有名词,译者不仅按着约定俗成的中文翻译,而且都加上了原文中并没有的注释,这样大大减轻了读者的负担,让读者更能直接地去认识作者笔下的弗雷迪。
作者笔下的弗雷迪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作者自己都说,弗雷迪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其实每个人都是复杂的动物。本书并非一般人物传记那样将弗雷迪从出生到生命的尽头按时间顺序描写,而是分为七章,以一个助理的角度,从不同的层面来展现弗雷迪这个鲜活的形象。
在第一章里,作者回忆了从初识弗雷迪,到开始成为“皇后”巡演的“临时工”,最后逐步成为弗雷迪的专职私人助理的过程。这一章着重介绍了“皇后”乐队紧张疯狂的巡演历程,以及巡演中发生的各种与弗雷迪相关的轶闻。对于习惯公众面前“亲密无间”、“一团和气"形象的"皇后"乐队,常常通过视频了解到“皇后”每次几乎完美无瑕的演出的歌迷,这一章也许会完全颠覆乐队在心目中的形象——华丽的演出服是如何在最后关头才完全准备好,四个人的演出背后又有一支多少人组成的庞大团队,而这四位成员为了一场完美的演出会在之前如何不厌其烦地苦练、彩排,之后又会为了刚才的演出效果争吵、指责、发泄……那次让"皇后"永垂青史的Live Aid演出,自然也成为本章的精彩片段。
第二章则是介绍作者跟随弗雷迪的音乐录制经历。“皇后”乐队独特的创作方式、四个成员为了音乐发生的冲突--“录音棚里的气氛千变万化。今天一个样,明天肯定又是另一个样”无疑让人印象深刻。通过这一章,我们可以看到,“皇后”每次发行的作品,都经过多年的千锤百炼,不断精雕细琢,不断演变才形成,而这些漫长的创作过程中,又有多少灵感和片段最后因为大家的最终否定而束之高阁。每位成员,甚至他们身边的人都会给每首歌贡献出自己思想的火花。
作为第一支将MV用作商业宣传手段而开创MV新时代的乐队,"皇后"推出的经典MV无疑总会得到万众瞩目。第三章里,作者还原了乐队MV的出炉过程。从Calling All Girls,到“臭名昭著”的I Want To Break Free,到弗雷迪去世后才发行的These Are The Days Of Our Lives……还有众多弗雷迪个人作品的MV,如与卡巴耶合作的Barcelona的灵感来源、服装设计、拍摄过程、各种小插曲和弗雷迪的个人感受,作者都将记忆的碎片一串串地衔接起来。
本书的第四章则彰显弗雷迪独特的一面——这位平面设计专业出身的艺术生对各类名画、艺术品、家私装潢和室内设计的独特眼光和狂热的爱好让人叹为观止。他不仅收藏大量作品,还将它们作为礼物送人;他精心打造自己温暖的家——“花园小舍”,从购买、改装到室内装修,甚至到各种物件的摆放和材质,他都事无巨细亲历亲为--这是与舞台形象完全不同的弗雷迪的另一面。
作者写这本书的初衷就是想为一辈子在媒体的造谣中伤中受到伤害的弗雷迪辟谣。所以在第五章,作者从弗雷迪私人生活的不同角度,如生活起居习惯、穿衣爱好、性情变化,以及同媒体的周旋、参与社交活动轶事等等来展现真实的弗雷迪。这一章里,作者还重点描述了弗雷迪与亲人、朋友、情人、工作伙伴以及社会名流、艺人明星,甚至是身边普普通通的人之间的关系。
在前几章中,虽然每一章都围绕着一个主题,但是作者并非通篇只是就该主题展开。在每一章里,作者都会适时回忆起当时关于弗雷迪的一段段小故事,穿插着弗雷迪放荡的生活片段以及与每一个情人和朋友的情感纠葛。
作为“皇后”的歌迷,我们早已为弗雷迪华丽高超的艺术造诣而倾倒,为他动一根手指就能在现场指挥十几万人的王者气概膜拜不已,可是,读了这本书,我们才猛然意识到,这样一位光鲜照人的摇滚巨星,在私下里竟如此低调——他不愿去所谓的正式社交场合,常常在被迫完成面子和关系工程后对那一切虚伪肮脏做派嗤之以鼻;他不爱作秀,不爱推销自己,从来不愿拍广告,在台下也不爱穿名牌四处显摆--劳斯莱斯常年被搁置在车库里慢慢老化;他逃避媒体几十年,极少接受采访。他虽然喜欢挑起争端,喜欢冲突,但冲突却成了他情感的润滑剂,艺术灵感的催化剂。他对朋友极为珍视,他慷慨地给予,邀请朋友参加聚会、朋友的任何重要日子他都会一次不落地送上礼品,甚至在临死前都不忘为好友准备好他去世后才能收到的圣诞礼物。他需要的是忠诚,而不是当面一套背后插刀。
在弗雷迪与其他艺人的交集中,全书给人印象深刻的无疑是与迈克尔·杰克逊、蒙茨特拉克·卡巴耶,以及埃尔顿·约翰的友谊。与杰克逊合作录音的那段,让人不仅对这两位惺惺相惜的天王巨星的可爱之处莞尔,而面对卡巴耶,弗雷迪这个全世界的偶像却永远像一只乖巧的小猫,他一面暗暗用着自己方式将她的才华尽情发挥,一面又始终战战兢兢地与之交流。而最后那段日子埃尔顿·约翰无畏狗仔队的纠缠来看望病榻上的弗雷迪,甚至在弗雷迪去世后的第一个圣诞节收到弗雷迪早已备下的圣诞礼物让我对他们的友谊无不感怀。
至于他的情感纠葛,他的生活方式,的确让我这个“清教徒”瞠目结舌。全书穿插着他的滥情猎艳、纵欲狂欢,充斥着毒品酒精暴力--作者将这种我打心眼里不愿意看到的血淋淋的片段展现在我的面前。也许,摇滚明星终究逃脱不了这样的生活方式吧。我会不断惊异、不断惋惜、不断痛心于他每一段没有结局的关系,直到他遇上最终让他幸福满足的男人,然而他却依然要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本书的最后两章,无疑是最让人震撼、最让人痛苦地不敢直视的两个片段。第六章详尽地介绍了弗雷迪最后的那段日子——病魔对他的侵蚀、亲友对他的照顾、媒体对他的包围,以及他自己坚强的抗争。看着曾经在舞台上活蹦乱跳、可以抱起男人转圈、摔倒受伤依然坚持演出的弗雷迪,如今却被折磨成连拍卖行外面的楼梯都看不清,最后只能常年躺在床上叹息着屋子怎么那么大的瘦骨嶙峋的病人,我的泪水不止一次顺着脸颊往下流……可就算是此刻的弗雷迪,依然牢牢掌控着自己的命运--他只要稍好一点就会去录音棚录音,他坚持着去厕所大小便,最后他毅然决定停止所有的治疗手段,而在生命即将燃尽的前一天,他叫来了“皇后”乐队的经纪人吉姆·比奇,商谈了五个小时,决定将自己罹患艾滋的真相在死前公布于众…… “那天夜里,他睡得格外安稳,仿佛心中卸下了一块巨石。”
弗雷迪的生命终止于1991年11月24日6点48分。那是一个星期天。我在朦胧的泪光中坚持看完了最后一章,那是关于他的后事处理——如何通知与弗雷迪关系深重的人,如何避开媒体将灵柩运出去,如何出殡,如何组织葬礼和道别仪式……读到这里痛苦已经将我的心刺得麻木……当弗雷迪被装入那件专门用来装传染病死者尸体的黑色隔离袋并拉上拉链时,我简直都要崩溃了......直到后面,看到吉姆·哈顿送给他的小泰迪熊也伴随着他沉入黑暗时,我的心才稍稍宽慰了些,因为我们知道,在他生命最后的日子里,他的身边一直都有爱他的人陪着他,照顾着他,在他离去的时候,他的脸不再痛苦,充满着欣喜,散发着光芒,仿佛看到天国的光。
这本书的中文版加了一个副标题,叫《谁愿永生》。“皇后”的这首名为《谁愿永生》(Who Wants To Live Forever)的金曲,曾经是“皇后”为电影Highlander《超时空英豪I》创作的主题曲。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拥有长生不老之身的苏格兰英雄在爱人死去自己却得孤独地经历几百年人生的故事。人生无法永恒,如何在短暂地人生中绽放最绚烂的光彩,也许正是人生意义之所在。弗雷迪,和他的“皇后”乐队,为这个世界贡献了永恒的精品,也许已不枉此生。但是,纵观弗雷迪的一生,的确也给人带来很多思考和警醒。正如弗雷迪在遗愿中所企盼的,既然艾滋病已经成了全人类的敌人,我们就要时刻告诫自己,不仅要做好防范措施,珍爱自己,珍爱生命,远离不良的生活习惯,还要摒弃对艾滋病以及患者的偏见和歧视,帮助他们勇敢地与病魔抗争。2005年,皇后的两位成员——吉他手布莱恩·梅和鼓手罗杰·泰勒与老牌摇滚歌手保罗·罗杰斯合作,开始了皇后停演30年后的首次全球巡演。现场的“皇后”歌迷不仅每次在向弗雷迪致敬的Love Of My Life中落泪,而且感叹,当年的“皇后”演出时,歌迷往台上扔内衣内裤,而如今,歌迷扔的是安全套……
“皇后”乐队的音乐一向颂扬的是爱、生命、和平和积极的奋斗。可是弗雷迪的唱腔中似乎总带着一丝忧伤。艺术的创作来源于生活。在读过这本书后,通过了解音乐背后的故事,了解弗雷迪的人生,了解到他充满痛苦和戏剧化的情感历程,了解到他不断地受到伤害,遭到背叛,受到打击,我逐渐地明白,也许正是多舛的命运才激发弗雷迪为我们展现出他至情至性的艺术感染力。弗雷迪曾经说过,要了解我,就去听我的音乐,我的歌就是我的人生。我外表强悍,可是内心却脆弱地像个小宝宝。看看弗雷迪写的那些“皇后”的歌曲,还有自己出版的Mr. Bad Guy和与卡巴耶合作的Barcelona,每一首都倾诉着创作者的真情实感。正如作者所说,“虽然从表面上看,他是一个难以伺候的暴君,一个不可理喻的“皇后”,然而在这副严苛外表之下隐藏的却是一颗你所能想象到的最最柔软,最最善良的心。”
读完这本书后,我彻底接受了弗雷迪——即使他有那么多让我诟病的生活方式。我真切地感受到弗雷迪绚丽的音乐生涯,放纵的人生,痛苦的情感纠缠,以及他骨子里的温柔、善良、慷慨和坚韧。让我在欣赏弗雷迪和“皇后”乐队的精彩演绎时产生更大的共鸣。作者对弗雷迪的敬仰和爱护,从字里行间真情流露。弗雷迪一生都在追求,他追求着艺术的顶峰,追求着人生的快乐,追求着性与爱的满足,也许正是追逐地离太阳太近,才化作最艳丽的火花,燃尽生命的璀璨,与星辰作伴。也许,在你读完这本书后,你会和我一样更加地理解和热爱弗雷迪·莫库里,热爱“皇后”乐队,热爱他们伟大的作品。
详情
蓝色水
题记:上次写书评还是在学校的时候,那篇为博客带来了三千多的点击。虽然才离开学校一年,但似乎很久之前的事情了,岁月如此快的让我们慢慢变老,让我们的心慢慢变得平和,平和的对待生命中发生的任何事情。
这本《谁愿永生:弗雷迪·莫库里传》是百度一个音乐编辑推荐给我的,估计没时间看,所以很久之后在忍受不了下手买了。由于答应了这本书的译者,看完写一篇感想,所以抽时间很快看完了,今夜睡不着分享一下感想。
————————————
第一次真正接触Queen还是在大二的时候,那时候我突然想起有一个乐队叫皇后乐队,高中的时候好友曾经推荐过,于是我就下载了<A Night at the Opera>这张专辑。记得初次听<Bohemian Rhapsody>的时候觉得这首歌很特别,仅此而已;但是在一个星期我听完整张专辑后, 晚上睡不着,一个人躺在床上看着歌词听起<Bohemian Rhapsody>,我彻底震撼了。
那时我觉得<A Night at the Opera>是这么多年来最让我震撼的专辑。当时的我已经听过大量欧美乐队和歌手,但是Queen确实最震撼心灵。在没有查阅和知晓任何背景资料的情况下,我感觉Queen应该算的上是摇滚音乐历史上最伟大的乐队,他们的音乐肯定给世界乐坛带来深远的影响。
事实上却是如此。Queen在BBC的‘最伟大摇滚乐队’投票中超过大家熟知的Beatle(披头士乐队)的票数,荣当第一;去年欧洲MTV颁奖授予Queen为全球流行乐队;Queen的音乐超越了时代的界限,至今任然给我们带来许多感动。
真的太喜欢Queen了,我唯一赞不绝口的乐队,唯一使用“最伟大”形容的乐队。
一个真实的Freddie Mercury
Freddie一个复杂的不能再复杂的人,以至于语言难以描述。他是双性恋,感情生活糜烂;他对所有认识的人特别的友善;他喜欢歌剧,喜欢列侬,喜欢艺术品……
全书给我最大的印象就是Freddie他的专注,他可以停下任何事情很快的投入去创作音乐。他不去做任何琐事,甚至系鞋带;他拒接拍电影甚至很少面对媒体,他一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做出好的音乐。
最让人感动是Freddie在得知自己患上艾滋病,剩余的日子不多时,他和队友说:“我的时间不多了,我只想做音乐一直到死,我们现在开始吧”,就这样在Freddie最后的日子Queen完成了三张专辑。试想在病情越来越重的日子,Freddie每天还保持高强度的录歌工作,完成一首又一首音乐。没想到我最喜欢那首<Let me live>就是Freddie最后日子里录制的几首歌之一。
他到最后一刻都在歌唱。
想起一次在QQ空间看到好友,在谈到<love of my life>写到:“大师给世界留下了这么多,自己却早早的离开了”。
Freddie的墓志铭上这样写着Love of My Life—Singer of Song。
后记:写的真的很烂很烂,不到当年一半的水平!
详情
燃烧的
有句西谚:仆人眼中无英雄。纵横捭阖的英雄们退回到个人世界当中,同样要起居饮食,有七情六欲,面对生老病死,因而,在打理生活琐事的仆人看来,他们与常人并无二致。
《谁愿永生》是一部关于“皇后”乐团灵魂人物弗雷迪·莫库里生平的回忆录,作者彼得·弗里斯通以私人助理身份,为弗雷迪工作了整整十二年,做过他的服务生、管家、男仆、秘书、抄写员、清洁工、保姆和“知心姐姐”,必要时担当他的保镖,到最后,又成了他护理人员中的一员。
兴许因为回忆录具有了解和保存岁月的独特功能,弗雷迪·莫库里逝去后的二十多年里,与其相关的各式回忆录层出不穷。这部《谁愿永生》又有什么独到之处呢?
原本供职皇家芭蕾舞团服装部的彼得,受聘于弗雷迪之际,“皇后”乐团已经到达巅峰,《谁愿永生》得以避开同类著作当中多有的草创之初诸多挫折,筚路褴褛成功历程的套路,加之并非摇滚乐界的圈内人士,所以整部书落墨于摇滚圈闻人轶事的笔触并不多,甚至连乐团后期跳槽Capitol唱片公司这样的大事件也被“忽略”,但这也恰好变换了一个角度,引领读者走近弗雷迪的真实世界。
褪去光坏,弗雷迪的日常点滴反倒令人忍俊不禁:与歌剧名伶卡巴耶会面以及合作过程中的紧张不安;可以随心所欲地操控录音棚里的混音控制台,却不会使用家用音响播放唱片……
彼得以几乎一个章节的篇幅,揭开弗雷迪寓所“花园小舍”私密空间的神秘面纱。精彩的文笔如同电影当中的一组长镜头,游走于毕德迈尔家具,蒂芙尼灯具之间,掠过米罗,戈雅,达利的画作,不露痕迹地提示读者意识到此间生活必有其独特的魅力所在。作者亦试图通过展示这处被小心遮掩、渐渐为人淡忘的空间,重温往昔美好时光。
生命之火即将熄灭,弗雷迪强撑姿态,拍摄落幕之作“逝水流年”的MV,此时右腿已经严重病变,只能勉强站立,但假若不是彼得在书中揭秘,仅从影像上很难看出破绽。
最终,病魔也未能完全支配弗雷迪,他以拒绝药物治疗重新夺回了对自己命运的控制权。唏嘘慨叹之余,不由得不对他力图保有生命尊严的举动心生敬意。即便你并不喜欢他的每一首歌。
文/崔恺
http://newspaper.jfdaily.com/xwwb/html/2012-09/19/content_885618.htm
详情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
网站地图|小黑屋|Archiver|DoThinkings 悦书籍,思人生
GMT+8, 2024-12-26 12:31 , Processed in 0.243020 second(s), 4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