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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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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子
我欣赏两种人,一种是内心狂野的人,他们可能足不出户,但却能在内心的第八大洲里驰骋遨游;一种是身体狂野的人,他们耐不住寂寞,身体永远渴望上路。前者如卡夫卡、佩索阿,后者如海明威、格林。
格林的一生是浓墨重彩的,他常为人所道的传奇之处有:
1.21次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
2.年轻时常玩一种“俄罗斯轮盘赌”的游戏,就是在一把左轮手枪里装上一颗子弹,然后对着自己的脑袋开一枪,生与死的机会是五比一。
3.二战期间,做过英国情报局的间谍。
4.足迹遍及全球,遍交天下豪杰;
5.丰富的创作,一生写下长篇数十部。(关于这一点,以前我觉得我一直看不起写太多的作家,后来慢慢觉得能够坚持写作是很考验一个人的创作热情和创作天赋的,马修·阿诺德就将高产看做是天才的一大特点。)
我没有读过格林的长篇,因为自己也喜欢记下做过的梦,所以对格林这本《梦之日记》很感兴趣。然而,通读之后,颇觉失望,格林对梦的记述太过朴实了,甚至可以说是索然无味,他只是将人名地名和梦中的事件的罗列出来,我个人觉得,这离色彩斑斓的梦境相去甚
远。
不过看完这本小书,我对格林的长篇产生了兴趣,有空去读上一两部。
(p.s.这个小站里写有我做过的梦,有兴趣的朋友不妨一看,http://site.douban.com/18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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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
声明:与其说书评,这其实是篇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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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一个会做梦的人,你就有着自己的世界。我一直这样认为,所以,当我看到有一个人也同样如此认为时,我开始读他的这一本梦之日记。
我想,会读这一本书的人,只可能有两种,一种是喜欢格林,一种是喜欢梦。
我算不上喜欢格林,虽然他被号称有21度入选诺贝尔的经历。但我不认识他,我只认得梦。另外,在遇到他的同时,我遇到了赫拉巴尔。我喜欢赫拉巴尔。
梦是很妙的东西,它很难甚至说压根不能供人“飨食”,纵使格林从他数年来的梦境中捚选了最值得与人道之的部分,纵使他有着深厚的写作功底,这些梦读起来仍旧显得平淡无奇。以致于身为格林忠实读者的译者,也不免要提到格林的这本书相较他的其余作品,确实平平。
所以,我即便认识了格林的梦,也仍旧算不上认识这位作家。于是也谈不上喜欢。况且,我连他的梦都没能喜欢上。
我们大概都只会爱上自己的梦。自己的世界。
在我的世界里,生活的主题算不得丰富,但很新鲜。因为我总是莫名地身处一处地点不明的旅游地闲荡,或是遇到不知从哪蹦出来的最熟悉的陌生人,或是卷入起因不明的动荡纷争,或是回到了从前读书的岁月,为了将至而并无准备的考试挠头。但这些又比不上时而出现的超现实梦境来得新鲜。而新鲜的梦境又比不上过于真实而令人不免慨叹的极真实梦境来得憾人。
格林说,在他自己的世界里,他出行总是坐飞机。在我自己的世界里,我印象中倒好像一次飞机都没有做过。我总是坐汽车,多数时候,还是公共汽车。而最古怪的一种交通方式,是坐进一辆小轿车的后备箱,有个人以这样的方式到了美国。。我印象很深的一次远游是到南美洲,那是我当时去得最远的一处(通常我都只是在国内转悠),那是在一片原始森林里,但又似乎是旅游景区,因为我并不觉得害怕,我看到一个黑人小男孩在砍树,我同他攀谈,问他砍树做什么,他说是用来做工艺品。我好像请他把制成的工艺品拿给我看,他当即二话不说的用很快的速度就地取材的制了一份木刻工艺品送我。那工艺品很漂亮,木色亮黑,打磨得圆滑细致,我记不清具体是什么样子了,只记得很漂亮,可惜这极美的礼物,连同黑人男孩的美好善意,我全都无法带到这公共的世界里来。
在我自己的世界,我常常收到礼物,有一次我收到hebe送来的礼物,它们被摆放在置屋架上,足足放了两排,都用漂亮的盒子装着,里面是什么我当时没有打开看,所以并不知道,至于hebe送礼物给我的原因,也没闹清,我唯一清楚的是,我带不走它们。我常常在梦里就会意识到这些,我很清楚,我正身在自己的世界里,这个世界的一切都会在梦醒后消失,就像灰姑娘的南瓜车。
和格林一样,我在自己的世界里,与许多的知名人物有过接触。但,他们在我的梦里,并不显得高高在上。我们常常犹如旧识,玩在一起。纵是交情不深,也瞬即相熟。我带过他们当中的某位去过我家,或是参观过我的学校,或是做些别的什么。我有时坐他们的保姆车,有时他们同我一起搭公共交通,那些格外亲近的自不必说,刚结识的,也总不忘在临别时请他们留下联络方式,他们也很自然就写了电话号码给我,记在随手可取的任意纸片上。有些时候,我提醒自己,把这些号码背下来,到公共的世界里看看到底是怎样的数字,却每以失败告终。我唯独记下过某个小区楼盘或是某处到访乡村的名字,醒来后度一度,算是与自己的世界的联络。
有时候,这些知名的人物,会脱离开他们自己的身份,并不像格林的梦中一样,总是固守在自己的现实位置。他们有的时候成了我的同学、亲朋,有的时候却只是排队的路人,甚至是夏夜里,在街边坐着马扎,摇着蒲扇乘凉的大叔。。那真好玩。还有一次,我记得格外深,有一天我梦到与大小s把酒言欢,现实中我并不喝酒,在我自己的世界里,我好像也没有喝。现实中小s本来是最爱酒的,我也是更偏爱小s一点,可在我自己的世界,饭开吃没一会儿小s就离开了自己的位子不知去忙什么了,剩我与大s独处,我记得大s用小的白瓷杯子喝白酒,她说那酒蛮好喝。其余我们聊过什么记不清了,只记得我们相谈甚欢,开心得大笑过许多回。这本不稀奇,只是次日,看大小s主持的电视节目时,竟生出了:“啊,昨天才一起喝过酒呢”的感慨,并在那一刻腾起一种莫名的亲切感,特别是对大s。哈哈,那感觉好玩极了。
我梦到的知名人物,并不全是我平日里颇关注的。于是,他们进到我的梦里来,总有种自行闯入之感。但其实,真正算得上自行闯入的,是那些我在现实世界里,并没遇过的人。他们在我的梦里,充当路人角色倒也罢了,他们却常常热衷于担任重要角色,甚至时不时跑来担纲主演。让我总不免要惦记起他们那些极为虚幻的人生。我最怕他们在我的世界里生病,甚而离去。虽说只遇一回,但他们是住在我的世界里的我的朋友,如果他们好端端地在那里生活着,我醒来后,便不必挂念。可他们生了病,我想起来会担一担心,他们离去了,我想起来要伤一伤心。这种感情多少有点神经质,但因为梦太真了,在我的世界里,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与公共世界中的人类无他。
我有时候借着梦的真实,体会一些未曾经历过的事情与感情。比如前几晚,我忽然梦到自己要结婚了,未婚夫是站在我旁边的一个男人,我当然不认识他。我当然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走到了临近结婚的这一步,因为我看着这个男人,实在不确定我可以爱他。但他似乎爱我。我们在一间屋子里做些订婚的古怪仪式,大概是他要为我戴个戒指之类,屋子里有我的家人,没有他的。我没有管他,而是拉开窗帘看着外面,那是晚上,窗外有一队摄制组在拍摄,有一个人走过来,请我们配合一下,把灯关了。我认出来那个朝我们走来的人是我的表姐,我立刻躲到墙后,不想她看到我头上系着红丝带与花正在准备订婚。而另一方面我很高兴因为要关灯,订婚不得不先取消。对此,我的未婚夫自然不会觉得愉快,但也没有显出不高兴,他看上去性格很温和,这一点我还算喜欢。他叫我一同去外面转转,我跟他去了。我一边同他聊天,一边观察他,他对我说着最晚要在月底前拍完婚纱照,我敷衍地应和。忽然,我想起来,我并不想要拍什么婚纱照,不单是因为他,而是因为婚纱照本身就很无趣。我忘记了有没有说,我只记得,我正想着设法了解自己是否愿意与他走入一段亲密的关系时,我醒了。我摆脱了一场莫名奇妙的婚礼,但却忽而有点想念那个被我暗自打量的无辜男人。我于是明白了一种忽然进入另一个人的躯壳,接管别人的人生的感受。呵呵,这感觉也好玩得很。
有时,我也从自己的世界里获得一些经验,或者更深一层的了解自己。但这种了解,又似乎难以成为佐证。因为我时而勇敢,时而懦弱,时而智慧,时而愚钝。在我自己的世界里,我当过警察,蹲点抓人时负过枪伤;也当过革命军战军阀,抗击过日本鬼子;也不知原由的被追堵过,要奋力地跑,机智地躲或者直接拼了;而更多的时候,我只是无辜卷入两派争端的路人,在漫天飞的汽油弹或是枪林弹雨中一边八卦一边逃命。这些时候,我都还算勇敢,可前几日,我做一个梦,梦到又来了一派闹事的要炸天桥,说12点炸,12点时炸不成就不炸了。我听到他们这样说,却没有勇气告诉别人,只是自己拖延着出门的时间,希望能拖到12点之后再出门。房间里有一个穿军装的人,大概来自闹事者的对立集团,他似乎是我父亲的下属,可我竟然都不敢把这桩事去透露给我父亲,只是暗地里希望,他们在12点时炸不成。然而,爆炸声还是响了,不过不是天桥,声音来自一辆吉普车,我忽然有一种紧张,觉得我父亲很可能坐在这辆吉普车里。忙去看,车里只有一位穿军装者,从高处望看不出是否有伤,我送了一口气,因为我父亲似乎是穿便装出门的,与我同在一室的我父亲的下属去看过之后也送了一口气,可我总有一种感觉,他送的这口气似乎并不来自于真心实意。。我醒来之后,一方面嫌弃自己的怯懦,另一方面百思不解何以把我的父亲梦成了一位军官,他并无半点与此相关,甚而算不上勇敢的人。
我把这两个梦写得很长,是因为它们是我最近梦到的。我最近还梦到一起悲剧,那是一个性格过于调皮的女生,偏要去招惹被养在校园里的长毛怪,她跑去拽长毛怪的毛来显示自己的勇敢与耍宝个性,结果惹怒了长毛怪,长毛怪赶上去,用有着尖长指甲的爪子以似乎要把人掏空的架势捅她,没几下,就看那刚刚还笑闹的女生,便倒在几名同伴怀里,吐出鲜血,而后绝矣。我当真接受不了。她离我不足几米远,就这样死掉了,我醒来后,仍心有余悸。而这事件发生前,那在校园里如普通人一样晃荡的长毛怪和他的另一名怪物朋友其实有如家常宠物般,看上去并无恶意与危险。在我自己的世界里,动物甚至野兽,经常大摇大摆的来到市面上。有时候,人们会恐慌,有时候,却很平常。好像他们本来就是随意在道路边走来走去的。于是我觉得,我自己的世界要比公共的世界奇幻很多。在我自己的世界里,我有时候会飞起来俯瞰,方法很简单,我只要呆在那里,提一提气,想着我要飞起来,就像个热气球一样腾空了,越飞越高,直到世界遍布脚下。
最后我还是说回我在自己的世界里的旅行与闲晃吧,因为它们至少占去了我在我自己的世界里生活的日子中的一半时光。在那些不知名目的地点,我看到了许多奇美的景观,接触到许多不同的人,发现了很多公共世界里并不存在的看上去很美味,但其实可能是很奇怪的食物。
在我自己的世界里,好像事情变得很简单,如果要躲避追赶,就敲开一家人的门,请他们允许我在里面躲一躲;如果要去一处远方,仿佛过一条街便是了;就算说快要考试了,而我一个学期什么都没有学,也仍旧十分淡定地坚信时间来得及。
在我自己的世界里,好像有些事又有一点难,比如,我总是看到美好的食物而舍不得买,因为勤俭节约的好习惯!拜托,下次看到,就买了吧,钱带不过来,也存不住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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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
有一段时间,一直默默地追着读一位朋友的博客。他天天更新,不谈工作,不谈生活,只记一件事情:他的梦。羡慕得不得了:他有那么多的梦可以写。醒来了,梦里的细节都能一一记得。曾经在同学聚会的时候,问过他:为什么只写梦呢?他想了想,回答说:我写出了我自己,可是,也不用担心读到的人,会认出现实中,我是谁。
如果我的同学成了小说家,大概也可以把他博客的文字搬出来,整理成一本格雷厄姆·格林式的《我自己的世界:梦的日记》。格林将这本记录梦的小薄书,称作是“我的自传”。书取材于他1965年到1989年的日记,他从八百多页的日记中,选出了与梦相关的一小部分。梦不是按照时间分类的。是按照主题。分别归于“幸福”、“危险和恐惧的时刻”、“写作的工作”、“旅游”、“科学”、“爱情”以及“死亡”等十九个条目之下。
这样的自传,大概很难在传统书店里,从图书分类目录中“历史”栏目下的“传记”一格看得见。他写他有一只会说话的虎斑猫、一只聪明的狗在他住在海滨的房子里时来拜访他、他参与了一桩谋杀案把尸体装在货车车厢、他和一位戴贝雷帽的长发公主一起从囚禁的城堡出逃。梦里是可以随便说大话的,梦不需要遵循现实的原则,所以,一切都被允许,一切都有可能。
格林写梦,并没有按照弗洛伊德的路数。没有一个涌动的狂野的本我,在梦的黑暗世界里,才敢现身。不过,随处可见借助梦而实现的愿望:格林讨厌鸟,所以梦里的虎斑猫一口气杀掉了四只鸟,还把它们卖出了42块钱。格林当过secret agent,所以梦里用一根毒香烟,结束了戈培尔的生命,在纷乱的追踪下,成功逃脱,着实过了一把孤胆英雄的瘾。
我们说,梦是假的。格林却一本正经地说:“我没有撒谎——那些与我共享此景的证人们,没人能够依据他们的个人经验证明我所说的不是事实。”想想也是,那个世界是他梦来的,他的梦就是那个世界的真。
现实中,我们多无奈。春花不是为我们开,游鱼自顾自的潜水,身边的路人们穿流而过,在他们的世界的布景板上,我们只是可以被忽视的小小一块。世界虽然对我们无动于衷,我们却常常需要为了让自己在这个世界里镶嵌得更加恰如其分,不得不像变色龙一样,琢磨着今天要披挂上什么样的色彩。格林说:“有时,知道有一个完全自我的世界,这种想法很让人觉得宽慰。这个世界里的一起经验,旅行,危险,幸福,都不用与人分享,没有证人,没有诽谤罪。”梦许我们了一个世界:自由、自我、自在。所有的人物整个的世界都是背景,我们是唯一的观众,我们是唯一的演员。
可惜,自从习惯了晚睡,沾到枕头就进入了黑甜乡,梦被收得无影无踪了。少了进入另外一个世界的通道,我只能在光天化日下,做一个没有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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