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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行(全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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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侠客行》著于1965年,据说灵感和书名来自李白的诗作“古风五十九首”之《侠客行》。小说叙述的是一个懵懂少年石破天的江湖经历。
  主人公石破天自小没名没姓,和一个他以为是自己母亲的女人,僻居于一座不知名的荒山上。那女人叫他做狗杂种,他便以为这就是他自己的名字。那女人脾气古怪,动辄打骂于他,他也习以为常。他从小学会了砍柴、做饭等种种家务,却大字不识一个,于世事、人心更是一无所知。一天那女人忽然不见了,他自小相伴的那条叫“阿黄”的狗也不见了,便出去到处寻找。结果人和狗都没找着,自己却迷了路。
  当他来到一个叫侯监集的小镇上时,适逢许多武林人物为一枚玄铁令大动干戈。他是个小乞儿的样子,谁也没注意,却因为饥饿太甚,捡了个混战中撒落在地的烧饼吃,意外地得到了玄铁令。正在众人发现,各各威逼利诱之时,玄铁令的主人谢烟客适时赶到。将玄铁令夺回。但这个魔头恪于诺言,必须答应为持令者做一件事,他怕众人教唆这个小乞儿让他干不利于他的事,便连令带人一起携走。不料他想尽办法也不能让石破天求他一件事,石破天告诉他,母亲对他的唯一教诲,便是不管怎样也不能求人。他虽然是乞儿却从不乞讨,别人给他吃他就吃,别人不给,他实在饿了,便拿了就吃,他也不知道这叫偷,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谢烟客无奈只好带他回自己隐居的摩天崖,途中石破天遇见几个武林人物围攻一个叫大悲老人的老头,他挺身而出,虽然没救成大悲老人,却在他临死之前做了他的朋友,得了他一套载有武功的泥人。到了摩天崖,谢烟客传授他两种极阴、极阳的内功,想让他走火入魔而死,以绝后患。
  不料正在石破天阴阳交战,即将走火入魔的时候,长乐帮来人硬说石破天是他们的帮主,将他劫回帮中。帮中的医道高手贝海石将石破天救活,反而成就了他阴阳合一的无上内功。帮中人都认定他就是名叫石破天的帮主,他怎么解释也无济于事。后来他自己也怀疑起来,等到他结识了一个名叫丁当的女孩,那女孩指给他看,她从前在他肩头咬伤的疤痕时,他就更懵懂了。他喜欢丁当又不敢喜欢,因为他还不能确定自己到底是谁。
  幸好在他最为难的时候,真的石破天被帮中人捉回。原来贝海石等人知道“狗杂种”不是真的石破天,但因他长相与石破天酷似,因此故意将错就错,让他冒名顶替,以替他们消解即将到来的灾难,而石破天肩上的伤疤,也是贝海石在他昏迷时用手术弄上去的。这时石破天已以帮主的身份接了侠客岛的赏善惩恶令,而在雪山派作了恶又冒名石破天逃出来做了长乐帮主,后又逃走的石中玉却又冒充“狗杂种”,石破天骗得了谢烟客的信任。石破天刚在石中玉父母那儿得了一点温暖和爱意,石中玉的到来使他只好又离开了。
  他先和人见人怕的赏善惩恶使交上了朋友,结为兄弟,后又邂逅雪山派祖师白自在的妻子小翠和她的孙女阿绣。开始他被误认为石中玉,差点被杀,但等误会澄清,小翠却收他作了金乌派的掌门弟子,阿绣与他也渐渐两情相悦。他们赶回雪山派,石破天凭借自己的盖世神功消解了雪山派的门户之变,治好了白自在的疯病。这时谢烟客在石中玉的唆使下,赶来向雪山派寻仇,但石破天的出现终于使一切真相大白,而丁当也彻底弃石破天而去。
  不久石破天随白自在等武林高手持令前往侠客岛,在岛上经历一番惊险后,终于弄明白了三十年来许多武林高手前往侠客岛一去不返的真相:岛上一个山洞里的石壁上刻着李白的那首叫做《侠客行》的五言古诗,其中隐含了一项绝顶神功。侠客岛主从中土以赏善惩恶令逼来众多武林高乎,只是为了一起参详这项神功,但各人见仁见智,谁也破解不了,而对武学的酷嗜,却使这些人面对石壁神智痴迷,再也不想离开这个山洞。石破天听着众人的争论,看着他们痴迷的样子,只是感到害怕,却不明所以。众人都在诗句分解注释的各个小山洞,他因为不识字,在那儿既害怕又看不出个究竟来,便来到刻着整篇诗的大洞。不料他往石壁上一看,目中所见都是一把把形态、剑势、剑意各各不同的利剑,所有的文字于他毫无实际的意义可言。他顺着剑势、剑意看去,内息自然而然随之流动,手舞足蹈,待得从头至尾看完一遍,这项神功已是被他练成了。
  回归中土后,为解一桩武林疑案,他随丁当的叔祖丁不四等去寻找他的女儿,终于又回到了小时候居注的荒山。当他看到那条与他阔别已久的狗“阿黄”时,欣喜若狂,看来,在石破天的心中,绝世武功远比不上“阿黄”,比练成“侠客行”武功更高兴万分。然而他的身世依然是个谜。

作者简介
  金庸(1924- ),当代最为著名的武侠小说作家。他本名查良镛,浙江海宁人,上海东吴法学院毕业。1959年在香港亲手创办明报机构,出版报纸、杂志和图书,1993年退休。先后创作了十五部长篇及短篇的武侠小说,广受欢迎,印量无数。曾获颂多项荣衔,包括2000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颁授最高荣誉大紫荆勋章,香港和各国多所大学的荣誉学位、名誉教授、院士。还担任过浙江大学人文学院院长,英国牛津大学汉学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最新书评    共 5 条

和猫    读这本书,完全是一个偶然。   因为之前看过电视剧,所以就想吧原著来看看。之前对石破天的内功有羡慕,后来看完书,只是觉得结尾很戛然。      1,孩子的生活环境很重要。   2,人太老实了,就会被欺负,除非你有很强的内功,不然在这个社会,就是被欺负。   3,侠客岛上,人人为了钻研武功,而不回家探望,甚至连封书信也没有。这是执着还是木有人情了?     详情 发表于 2013-7-23 00:11
Cap    本书稍短,天然存在结构性不足,不如几部大长篇,有大的格局。这是我给出4星的原因。      其实即便如此,我也想给它5星。      侠客行与天龙八部一样,被归为“佛侠”的作品。主角可谓“无色无相”,连准确的名字都没有,人其实天资机敏,但心智未开,非常懵懂。心中唯一界限是“不求人”,所做之事尽为“普度众生”。即便是谢烟客般狂狼,贝海石般城府,心中的善念也全被他开启。      真正有意思的人是梅芳姑。此人出场时间既晚又短,但却形象饱满。才貌双全,极其执着。对狗杂种经常打骂,却又未让他沾染半点恶念,还赋予了他“不求人”这一对人来说相当终极的品质。反观闵柔教子,惨不忍睹,石清也并未尽到父责,说是尊重妻子,实是不作为。狗杂种全心全意想找“母亲”梅芳姑,石中玉随手拿个饰物就去哄闵柔开心,从这上来说,梅芳姑应该是完胜了吧。同时,梅芳姑恨的对象始终是石清而非闵柔,这也是她强于闵柔之处。她处处寻求“至善”,最后将自己逼入死角。恐怕石清还真配不上她。         如果本书是写舐犊情深,那么梅芳姑对狗杂种究竟有情还是无情,很难参透。      ————————————         本书的感情戏,是金庸作品中少见的弱,但很有余味。  详情 发表于 2013-7-29 04:09
华山脚    1. 金庸与倪匡俱提到孪生兄弟姐妹贯穿情节设计的普遍现象,但所读甚少,故不甚了了。不过种种线索早已使读者明了石破天即石中玉的孪生兄弟石中坚了,再按《雪山飞狐》的模式在结尾卖个悬念毫无必要,反成了小说真正的缺憾。   2. 部分情节有多余之嫌。譬如阿绣的一梦梦见石破天杀了她,又说“我的梦向来很准”,造成了我觉得阿绣最终会一语成谶的预设,最后却落空了。我便不禁好奇金庸设计此对白的用意了,只是为了引石破天向阿绣表白?原本还有金庸想到打破原有创作模式,转而尝试悲剧故事的期待,后来阿绣和史小翠都被救起了,顿觉无趣了。   3. 因“侠客行”的名字对抱有对人物的很高期待,以李白《侠客行》一诗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很好的设计,如果能对侠士精神加以演绎,正体现了文化血脉的承继。这当然是我原本的阅读期待。掩卷后才知“侠客行”只是那二十四套上等武功的名头;侠客岛岛主暗中的侠义行为到末了才生硬揭出,前文却有欠伏笔;石破天固然是令人敬佩的义士,说到“侠”字,比之萧峰、杨过、郭靖、令狐冲,则仍然显示的不够充分。辜负了“侠客行”这个好名字。   4. 《侠客行》作于《天龙八部》之后,《笑傲江湖》之前,故《侠客行》一出,读者皆疑金庸是否已江郎才尽、写无可写了。但在读罢通篇之前,我丝毫不以为然。结构设置、主题构建固然可因才思枯竭而出现硬伤,但叙事能力作为作家的功底是难以被磨灭的。《侠客行》虽离尽善尽美甚远,但其叙事依然栩栩如生,娓娓道来而不觉枯燥,有个别人物还非常令人难忘。譬如谢烟客的老成吊诡,尤其在与石破天的混沌木讷、毫无机心相对比下形成了作品的张力;又如张三、李四动起武来“十步杀一人”(李白《侠客行》)的狠辣迅捷,以及逐渐对石破天建立起信任后豪气干云、义薄云天的形象也写得格外有力,人物是复杂的,他便更容易是真的。此外,如白自在、丁不三等人物的塑造亦是惟妙惟肖。   5. “各种牵强附会的注释,往往会损害原作者的本意,反而造成严重的障碍。”这是金庸在《侠客行》后记里的原话,也是金庸利用结局想要向读者传达的观点。金庸又写道,他阅读佛经所得“无著”、“无住”、“无作”、“无愿”正符合他对所谓“正确解读”的看法。他所批判的是着自我之色彩过度的阅读方法,然而且不论佛家宣扬的正等正觉的圆融境界放到地面上看就显得定义模糊,金庸先生自己所树立的观点又何尝不已着自我之色彩?关于是否存在真实的历史与正确的文本解读历来为历史学家与文艺评论者争论不休,这个问题就如薛定谔的猫一样诡异有趣。毕竟,对于逝去的时间与成形的作品,人们就像对待匣子里的猫与没有看见的月亮一样无可奈何。沈从文先生的墓碑上写着“照我思索,能认识‘我’,照我思索,能认识人”,读者不论出于什么原因痴迷于他的文字,都无法达到真正的“照我思索”,即使做到了,也只能认识他眼中的“人”。由此看来,解构作为一种文学批评方法,它的盛行来得实在太晚了。作者写世是解构,读者阅作者是解构,作品到了各人手中,便成了各人的作品了。   6. 不得不提的还有金庸对女性角色的出众描绘,甚至可与《红楼梦》称得上不相伯仲。形如《飘》这样直当写容貌的自然逊一筹,形如《洛丽塔》里的美又好像过于诱人性感,不如《红楼梦》里的薛、林、史,亦不如《围城》里的唐晓芙,也不如金庸笔下的叮当、阿绣及其他作品中的奇女子,美得自然、蕴藉甚至脱俗。这虽是我一个中国人的主观看法,却不由得读者不信。我们的文学传统是“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与“耕者忘其犁,锄者亡其锄”,善用侧面描写写其神韵或进行烘托,故每个读者都能脑补出他心中的美女形象。也有人照安妮宝贝对人物的描绘搜来相应照片,个中人像俱符合作者描绘,气质却丑鄙不堪完全反其道而行之,这则既教人哭笑不得,也极发人深省了。     详情 发表于 2013-7-30 06:00
草帽岳     我小时候看过侠客行的电视剧,这次才真正把书看了一遍。真心喜欢这部书,给我的印象就是很欢乐,看的时候十分happy。故事很有喜感,一个小乞丐的成长经历。小乞丐阴差阳错学会了武功,后来更是当上了长乐帮帮主,因此闹出不少笑话。我经常在图书馆看的时候笑出声来。只是结尾有些过于开放了,我不是太明白,听人说两人是双胞胎,我就觉得有点没劲,推理小说什么的都忌讳嫌疑人什么的是双胞胎。    这部小说在金庸中也实属另类,没有朝代背景,除了石破天其他人的描写也不够细致,而且我一直还很纳闷石破天是怎么一下子变得那么牛逼的,看完后又翻了一下还是不太明白,武功超出同一本书里面其他人太多了,什么岛主完全不在话下,这本书就是石破天的,这个bug!        详情 发表于 2013-8-20 22:05
Mirror     花了一天时间看完侠客行,几乎是一气呵成。      这本书大概是金庸小说里悬念设置最为成功的了吧,虽然在全书三分之一处便可猜到“狗杂种”的真实身份(我还是喜欢这样叫他,比什么石破天石中玉不知精彩多少,大糙大雅),但总还是期待着真相揭露酣畅淋漓的那刹那,可惜金老爷子最终还是把谜底抛给了诸看官——这有啥意思呢,用脚趾头也能想到了,完全不及倚天屠龙里张无忌“霎时之间百感交集,也不知是喜是忧”的结尾有趣致嘛···至于侠客岛,倒也是我一直舍不得放心书的最大原因,可惜最后感觉有些狗血,不愿回来便不愿回来嘛,两位岛主既无恶意,何不爽爽快快跟各帮派言明,搞得神神鬼鬼,江湖上人人自危,岛主先生书里看起来也不是什么爱闹故弄玄虚的人呐。       说说狗杂种,是我非常喜欢的人物,比郭靖更甚。郭靖同样也呆头呆脑,但笨得无生气,而且后来多经磨砺,虽仍耿直,但俨然已一济世大侠风范。狗杂种倒不是真笨,只是不通人情世故,难能可贵的是赤子之心始终未脱,简直天地间赤条条小孩儿只知嬉闹玩笑却明了世上江阔风清。       另侠客行的回目也有趣得紧呐,无关对仗无关工整无关文采,就是简简单单大白话,可读来有时竟要笑出来,像“抢了他老婆”“太阳出来了”。不过也是,只有这样的风光,才明明白白是“狗杂种”专属嘛。  详情 发表于 2013-9-9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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