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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行(全二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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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
本书稍短,天然存在结构性不足,不如几部大长篇,有大的格局。这是我给出4星的原因。
其实即便如此,我也想给它5星。
侠客行与天龙八部一样,被归为“佛侠”的作品。主角可谓“无色无相”,连准确的名字都没有,人其实天资机敏,但心智未开,非常懵懂。心中唯一界限是“不求人”,所做之事尽为“普度众生”。即便是谢烟客般狂狼,贝海石般城府,心中的善念也全被他开启。
真正有意思的人是梅芳姑。此人出场时间既晚又短,但却形象饱满。才貌双全,极其执着。对狗杂种经常打骂,却又未让他沾染半点恶念,还赋予了他“不求人”这一对人来说相当终极的品质。反观闵柔教子,惨不忍睹,石清也并未尽到父责,说是尊重妻子,实是不作为。狗杂种全心全意想找“母亲”梅芳姑,石中玉随手拿个饰物就去哄闵柔开心,从这上来说,梅芳姑应该是完胜了吧。同时,梅芳姑恨的对象始终是石清而非闵柔,这也是她强于闵柔之处。她处处寻求“至善”,最后将自己逼入死角。恐怕石清还真配不上她。
如果本书是写舐犊情深,那么梅芳姑对狗杂种究竟有情还是无情,很难参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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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的感情戏,是金庸作品中少见的弱,但很有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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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脚
1. 金庸与倪匡俱提到孪生兄弟姐妹贯穿情节设计的普遍现象,但所读甚少,故不甚了了。不过种种线索早已使读者明了石破天即石中玉的孪生兄弟石中坚了,再按《雪山飞狐》的模式在结尾卖个悬念毫无必要,反成了小说真正的缺憾。
2. 部分情节有多余之嫌。譬如阿绣的一梦梦见石破天杀了她,又说“我的梦向来很准”,造成了我觉得阿绣最终会一语成谶的预设,最后却落空了。我便不禁好奇金庸设计此对白的用意了,只是为了引石破天向阿绣表白?原本还有金庸想到打破原有创作模式,转而尝试悲剧故事的期待,后来阿绣和史小翠都被救起了,顿觉无趣了。
3. 因“侠客行”的名字对抱有对人物的很高期待,以李白《侠客行》一诗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很好的设计,如果能对侠士精神加以演绎,正体现了文化血脉的承继。这当然是我原本的阅读期待。掩卷后才知“侠客行”只是那二十四套上等武功的名头;侠客岛岛主暗中的侠义行为到末了才生硬揭出,前文却有欠伏笔;石破天固然是令人敬佩的义士,说到“侠”字,比之萧峰、杨过、郭靖、令狐冲,则仍然显示的不够充分。辜负了“侠客行”这个好名字。
4. 《侠客行》作于《天龙八部》之后,《笑傲江湖》之前,故《侠客行》一出,读者皆疑金庸是否已江郎才尽、写无可写了。但在读罢通篇之前,我丝毫不以为然。结构设置、主题构建固然可因才思枯竭而出现硬伤,但叙事能力作为作家的功底是难以被磨灭的。《侠客行》虽离尽善尽美甚远,但其叙事依然栩栩如生,娓娓道来而不觉枯燥,有个别人物还非常令人难忘。譬如谢烟客的老成吊诡,尤其在与石破天的混沌木讷、毫无机心相对比下形成了作品的张力;又如张三、李四动起武来“十步杀一人”(李白《侠客行》)的狠辣迅捷,以及逐渐对石破天建立起信任后豪气干云、义薄云天的形象也写得格外有力,人物是复杂的,他便更容易是真的。此外,如白自在、丁不三等人物的塑造亦是惟妙惟肖。
5. “各种牵强附会的注释,往往会损害原作者的本意,反而造成严重的障碍。”这是金庸在《侠客行》后记里的原话,也是金庸利用结局想要向读者传达的观点。金庸又写道,他阅读佛经所得“无著”、“无住”、“无作”、“无愿”正符合他对所谓“正确解读”的看法。他所批判的是着自我之色彩过度的阅读方法,然而且不论佛家宣扬的正等正觉的圆融境界放到地面上看就显得定义模糊,金庸先生自己所树立的观点又何尝不已着自我之色彩?关于是否存在真实的历史与正确的文本解读历来为历史学家与文艺评论者争论不休,这个问题就如薛定谔的猫一样诡异有趣。毕竟,对于逝去的时间与成形的作品,人们就像对待匣子里的猫与没有看见的月亮一样无可奈何。沈从文先生的墓碑上写着“照我思索,能认识‘我’,照我思索,能认识人”,读者不论出于什么原因痴迷于他的文字,都无法达到真正的“照我思索”,即使做到了,也只能认识他眼中的“人”。由此看来,解构作为一种文学批评方法,它的盛行来得实在太晚了。作者写世是解构,读者阅作者是解构,作品到了各人手中,便成了各人的作品了。
6. 不得不提的还有金庸对女性角色的出众描绘,甚至可与《红楼梦》称得上不相伯仲。形如《飘》这样直当写容貌的自然逊一筹,形如《洛丽塔》里的美又好像过于诱人性感,不如《红楼梦》里的薛、林、史,亦不如《围城》里的唐晓芙,也不如金庸笔下的叮当、阿绣及其他作品中的奇女子,美得自然、蕴藉甚至脱俗。这虽是我一个中国人的主观看法,却不由得读者不信。我们的文学传统是“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与“耕者忘其犁,锄者亡其锄”,善用侧面描写写其神韵或进行烘托,故每个读者都能脑补出他心中的美女形象。也有人照安妮宝贝对人物的描绘搜来相应照片,个中人像俱符合作者描绘,气质却丑鄙不堪完全反其道而行之,这则既教人哭笑不得,也极发人深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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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帽岳
我小时候看过侠客行的电视剧,这次才真正把书看了一遍。真心喜欢这部书,给我的印象就是很欢乐,看的时候十分happy。故事很有喜感,一个小乞丐的成长经历。小乞丐阴差阳错学会了武功,后来更是当上了长乐帮帮主,因此闹出不少笑话。我经常在图书馆看的时候笑出声来。只是结尾有些过于开放了,我不是太明白,听人说两人是双胞胎,我就觉得有点没劲,推理小说什么的都忌讳嫌疑人什么的是双胞胎。
这部小说在金庸中也实属另类,没有朝代背景,除了石破天其他人的描写也不够细致,而且我一直还很纳闷石破天是怎么一下子变得那么牛逼的,看完后又翻了一下还是不太明白,武功超出同一本书里面其他人太多了,什么岛主完全不在话下,这本书就是石破天的,这个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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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
花了一天时间看完侠客行,几乎是一气呵成。
这本书大概是金庸小说里悬念设置最为成功的了吧,虽然在全书三分之一处便可猜到“狗杂种”的真实身份(我还是喜欢这样叫他,比什么石破天石中玉不知精彩多少,大糙大雅),但总还是期待着真相揭露酣畅淋漓的那刹那,可惜金老爷子最终还是把谜底抛给了诸看官——这有啥意思呢,用脚趾头也能想到了,完全不及倚天屠龙里张无忌“霎时之间百感交集,也不知是喜是忧”的结尾有趣致嘛···至于侠客岛,倒也是我一直舍不得放心书的最大原因,可惜最后感觉有些狗血,不愿回来便不愿回来嘛,两位岛主既无恶意,何不爽爽快快跟各帮派言明,搞得神神鬼鬼,江湖上人人自危,岛主先生书里看起来也不是什么爱闹故弄玄虚的人呐。
说说狗杂种,是我非常喜欢的人物,比郭靖更甚。郭靖同样也呆头呆脑,但笨得无生气,而且后来多经磨砺,虽仍耿直,但俨然已一济世大侠风范。狗杂种倒不是真笨,只是不通人情世故,难能可贵的是赤子之心始终未脱,简直天地间赤条条小孩儿只知嬉闹玩笑却明了世上江阔风清。
另侠客行的回目也有趣得紧呐,无关对仗无关工整无关文采,就是简简单单大白话,可读来有时竟要笑出来,像“抢了他老婆”“太阳出来了”。不过也是,只有这样的风光,才明明白白是“狗杂种”专属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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