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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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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轩
何妨吟啸且徐行——评清朗之《清明记》
此文的名字起为《清明记》,一见便知是讲一个关于“清明”的故事。传记传记,此处用“记”而不用“传”,想来是因为清明乃一介杀手,当不起“传”这样肃穆的词;又极有可能清明虽然过着一种惊心动魄的日子,本心却唯愿平淡安逸,嫌弃“传”的厚重而取了“记”的轻盈。
是的,清明给我的印象一直是恬淡轻盈的。身为玉京城的御用杀手,他在这乱世中肩负了太多责任,但在那巨大的阴影之下,作者大人让我们看见的却始终是一个轻松的清明——一身淡黄衣衫,一脸无谓神情,笑得浑不在意。
细细读来,清明竟时刻都是笑语盈盈的。
故事甫一开始,宁王身死,定国将军进军玉京城而猝亡,战局胶着,时局纷乱,玉京军师段克阳派麾下杀手清明和南园进京谋和。
大将军烈军的独子烈枫在灞桥为二人送行时,清明趁机问其讨了一笔银子,笑嘻嘻地对南园道,“这次不敲,以后多半就没机会了。”
到了京城天下居,他向定国将军陈玉辉的副官何琛刺探消息,“不知陈将军在前方战绩如何,可是已经得胜归来了么?”要知陈玉辉正是被清明亲手将一只淡青色削薄匕首刺入左胸而亡,此话之锥心,连南园都不由低声道:“亏你,竟问的出。” 他却依然是“笑吟吟”地。
京城势力两分,太师石敬成主战,中书令潘白华主和,且石势力强过潘。皇帝亲弟静王心系身负重伤的江涉不问世事,清明便试图说服江涉,却被其一眼道破师承来历。“清明面色一变,脸上还勉强保持着笑容”。
好不容易江涉答应相助,不料又生变数:先是江涉病死,再是戎族介入。江涉之死令静王对玉京敌意甚重,合作之事就此不果;若戎族答应借兵给朝廷,则一场战事再无可避。于是清明为一份不知真伪的密约夜探太师府,受了刀伤,中了天山寒水碧的奇毒。伤口流血不止,他自行烧红匕首烤烙伤口止住了血之后,“面上仍带笑容,道:‘又没出事,莫非还大哭一场不成?真出了事,哭也没用。’”
盗取密约之事不成,清明又打算行险刺杀入京的戎族三王子。怎知变生肘腋——玉京军师段克阳竟在巡视城头时突发心疾,坠落墙头而亡。大将军烈军“秉性刚烈,谋和甚至拟降之事再无可能”。且段克阳一死,“玉京中枢等于被抽去大半,情形之混乱,可想而知。”
数日后,朝廷换帅,挟戎族之势,对玉京发起了总攻。“新统帅身份颇为神秘,一直坐镇拥雪城,既通兵法,又善用人。他手下将领多为陈玉辉旧部,桀骜不训,却均听从这位主帅吩咐。”眼见玉京局势岌岌可危,烈枫无计可施之下让清明去拥雪城中刺杀敌军主帅。
于是,晚归的南园看到清明正整理行装,“清明笑笑,‘是啊,我明日去拥雪城刺杀潘白华。’”
此行最后的结局便是:“清明自知大限已至,他也不在意依然留在身体里的那截剑尖,抬眼望去,口角一挑,却是微微一笑。”
清明这一生便凝于这“微微一笑”。
清朗大人曾经在本文后记中说:文文既然叫“清明记”,也就是清明一个人的故事,其他人,依然不过只是故事中的过客而已。
然而,即使只是过客,却都在清朗大人的妙笔下各有精彩。清明之外第二浓墨重彩的小潘相自不必说,我最钦佩的是大人对“京华七少”的描写。
老大石敬成,是当年七人中活得最长久的一个,却始终没有实写。但能培养出青梅竹这样的义子,且凭自身努力拥有如今权势,其才智可见一斑。
老二烈军,人如其姓,性烈如火,无论时局如何变化,于他却不过“城在人在,城亡人亡”八字而已。如今隔着时空看过去,宁死不屈或被今人讽为“愚忠”,但联想到祖大寿的结局,不得不承认所谓“生前身后名”有时实在是重于生命本身。
老三段克阳,在我心中大约是“多智而近妖”的类型。从文中关于他的只言片语来看,他对自己有着绝对的自信,惜乎人强强不过命,英年早逝。不过在我这种相信中庸之道的人看来,他这样的个性必定寿数不长。
老四陈玉辉,为人宽厚,精于兵法。虽命毕于清明刀下,算不得亡于阵前,但毕竟是在出征途中,也算得马革裹尸还。对于一生征战的将军而言,算是死得其所。
老五云飞渡,容貌俊美的银袍小将,以一己之身和一万五千人马赢得玉京三十年太平,早已成为玉京城的传奇。
老六潘意,即小潘相的爹。因他儿子已经占了太多戏份,故对其着墨甚少。不过有子如潘白华,再留下两幅丹青,想来夸一句“君子如玉”应算不得是谬赞吧。
老七江涉,是“京华七少”中年纪最轻、大约心性也是最单纯的一个。这种人通常都有一种让人咬牙切齿的天真。——当年有六个哥哥疼着,少不谙事,茂茂然出手便一箭射死了宁王;后来虽身负重伤,却又得静王贴身服伺,长伴身侧。最关键是儿女双全,女儿宛如木兰在世,宠出个幼子跟他当年一般任性妄为却又我见犹怜。唉,真是不知哪辈子修来的如斯好命。
说到人物性格,我最爱此文的一点便是:每个人都活得光明磊落、光风霁月。
清明固然一介杀手,行的是暗杀这种阴狠的事,但正如前所言,他一直是恬淡轻盈的。不管面上笑意是真是假,心中却始终毫无怨怼。太多的事情他都早已想得明白——阿绢是军师义女,与自己是不可能有结果的,便早早斩了情丝;南园虽与自己同为杀手,但必死之事无谓多拉一人垫背;至于行刺潘白华,那不过是命令使然,与个人恩怨毫无关联。他的轻松来自于内心的坚定。那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坚定,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坚定。在这波诡云谲的乱世,却能活得毫无迷茫,实在是绝顶精彩的一个人物啊。
潘白华为人狠厉有之,深情有之。既能对负伤的清明悉心照拂,又能忍心看他痛苦而不施解药;既能对清明温声挽留,亦能对他痛下杀手。又冷酷又多情的小潘相,果然当得起清明“知己”二字。
即便在文中只出现过一次的阿绢,也在与清明互道珍重后决然离去,并不逗留着听清明问一句“阿绢,那个人......对你如何?”我心只有你,既无法在一起,别的人对我如何,又能如何?
爱也好,恨也罢;也许怨憎会、爱别离,又或是求不得……到头来不过一句:
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又及:此文有番外《今生》一篇,写转世后的清明和潘白华终成眷属。在我看来,纯为成全作者及读者心头一个念想而已。若单从故事立意上来讲,却是添足了。不过,与那个人成为俗气的一对,过平凡的生活,泯泯于众人,也许方是幸福的最高境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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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沙
如果要用一句话形容清明,我会选择“生如夏花般绚烂,逝如秋叶般静美”。清明的一生是短暂的,也许不够自由,但恣意,也许不够耀眼,但绝对灿烂。
若不是遇上潘小相,也许他会一直这样下去,做一个杀人不留痕、仗剑行天涯的潇洒浪荡杀手。太过重情义的他在雪海中不忍对其下手,也许是想到了初次相遇时饮的那壶酒,也许是想到了共同赏过的一场小小的烟花盛会,总之,这个单纯却不简单的杀手就这么匆匆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就算不是为那个人而死,也是因那个人而死吧。
为此,一直不能原谅潘白华,竟然可以不动声色地向清明暗下毒手,居然在清明行刺失败【你难道真的不知道他其实是一手制造了自己的失败么】后连个全尸也不给他留,居然在清明死后都没有什么伤悲流露,你是太过绝情还是太过深沉了?
感觉清明一直像个早慧的孩子,内心其实可以洞悉一切世俗的尔虞我诈,却不肯给心设防,像个赤子一样活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管尔东南西北风。不是不懂得保护自己,而是不愿为了苟活于世丢掉自己认为珍贵的东西。也许作为杀手,这是一个致命伤,最后也确实死于自己的不忍,可唯有这样的清明,才是那个人海中倏忽不见又手执竹叶灯面带笑容悄然出现的天真孩童的模样吧。
南园,与清明一样的杀手,没有清明练达没有清明潇洒,却比清明现实比清明安稳,也没有清明承受的那样多,最后娶妻生子,安度余生,算是杀手最好的归宿了吧。
这样的清明,这样的南园,也许很多人都喜欢前者吧,这也是很多人喜欢看武侠小说的原因吧:现实安稳,我们力求上进,追逐安逸享乐,过着后期南园那样的生活,闲暇之余心中却会想起清明——那个不理会世俗眼光的清明,那个潇洒恣意、匆匆忙忙来又轰轰烈烈死去的清明,心中有想念,也有羡慕吧。南园就是南园,我们就是我们,南园成不了清明,我们更成不了,甚至有时候我们连南园的安稳也得苦苦追寻。
清明与南园,就是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一个如烟花般短暂绚烂,一个如流水般安稳平缓。
我们就这样,过着南园的生活,想念着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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