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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留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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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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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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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0 14:59: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樱桃说自己的青春就是一场接连不断的艳遇,青涩如周觅,沉稳如沈念,不羁如林天,他们都在樱桃的生命里留下或浓或淡的痕迹。
      高中时,樱桃遇到了初恋周觅。经历了初恋时的简单美好,性格中太多的矛盾让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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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3-8-4 13:29:56 | 只看该作者
          小说看完之后,没有原本预期的好。我也是偶然从《萌芽》上看到张晓晗的文章————《少年祝安》和《七年之痒》。说实话两篇文章只能说是和《萌芽》上面其他作者的文章不一样,张怡微的,王若虚的,浅草千叶子的,还有一堆我都忘记了名字的作者。《萌芽》上面的文章,都有点无聊,甚至是乏善可陈,我记得有一期的第一篇文章是项国托的叙述寻找北极熊之类的文章,一个特别无奇的小事,被作者千头万绪的乱扯,看完之后我实在不懂作者想要表达什么,奇奇怪怪的文章不仅在《萌芽》上,而且在青少年大爱的《最小说》上更是层出不穷。我很纳闷,为什么年纪轻轻的青少年作者们写文章都要像写诗一样,不仅有一个唬人的题目,还有一个不知所云的开头,一个难以控制自说自话的故事,一个令人茫然的结尾。我不是什么文艺青年,更谈不上熟读各国经典,也不了解现代主义文学衍生出来的各种各样的手法。可我真的是被这些写手们惊呆了,他们已经不再走80写手们初期走的那条道路了,以青春期的莫名忧伤(郭敬明),成长中的不断放大的叛逆与抑郁(张悦然)为基调的写作。后期的写手们更加注重写法的离奇,以此或者说是潜意识的标榜自我写作的特殊性。
      以上种种,都奠定了一种基调。那就是在看到张晓晗文章的时候,我十分地高兴。首先,我喜欢张晓晗对于生活,恋爱,情绪的那种态度。张狂不内敛,激扬不喧嚣,强大却没有压迫感。我甚至觉得,90后的小青年们都应该养成这样一种对于生活的乐观态度,无论是对于什么人来说。所以她笔下的那些姑娘们,千姿百态得不造作,不虚浮,不装逼。所以男孩们应该会喜欢这样的姑娘,至少他们会从这些姑娘身上得到对于恋爱或者说是对于爱情的起码态度。我一直觉得张晓晗的态度可能就是这样的,所以才会一直以来地看她的小说。即便她的小说不过是简简单单地写了一个故事,连最起码小说的构架都称不上。
      好吧,现在正式谈谈小说。从整体上来看,《不留》真是一部差强人意的作品,它延续了张晓晗一直以来的写作风格,连人物性格甚至上都是相似的。只不过一个这样的故事被无限延长成为一部长篇,着实令我惊讶。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述,但我还是不能完全进入主人公的戏码当中,从这一点上,小说就有一点瑕疵,不能迅捷或者缓缓地带领读者们入戏,以致小说的阅读成为一个难题,因为它会使一部分不坚定的读者随时放弃。其次,主人公樱桃也不具备十足的人格张力,人物的血肉模糊不堪。简单来说说樱桃的人生轨迹。樱桃是上海长大的非上海本地人(与作者经历相似),16岁以前的人生我们不清楚,16岁时与周觅恋爱,恋爱经过作者也没有过多叙述,因此我们可以用现实经验用映衬,因为作者也在书中提到,青春期也不过如此,和别人的大同小异。那么樱桃和周觅应该也是如此,平淡无奇大同小异。之后高中毕业后两个人就分手了,周觅要去美国读书,同时和吴雨在一起,吴雨和周觅似乎是青梅竹马的关系。于是周觅和樱桃被迫分手。樱桃的父母在此时也离婚了,樱桃的母亲是律师,拥有斯嘉丽那样的野性,幻想能和白瑞德生活在一起,此为离婚的一个原因。沈念是樱桃母亲的同事,比其母亲小10来岁,比樱桃大10来岁,似乎由于对沈念事业有帮助,所以沈念时不时拍上级的马屁—他帮助樱桃母亲照顾樱桃。而后樱桃在父母离婚后搬到沈念家,对沈念有了好感。沈念而后去了香港,没有通知樱桃,樱桃伤心落败,此时林天出现。(林天和樱桃在樱桃高三冬天去北京考试认识)林天的话使樱桃开启了新一段的恋爱旅程。林天是一个从小倒晋升为投资人的类似地痞似的人,而后拍起了电影。他们两个分分合合,最后因为一次事故决定分开旅行。樱桃去了阳朔,认识了何喜。最后和林天分手,和何喜在一起。这期间发生的事情似乎没有太多叙述的必要,因为平常无奇。小说中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樱桃的好朋友苏夕。简而言之,苏夕也是一特不靠谱的妞儿。苏夕也是律师,和樱桃的母亲以及沈念都是同事。和一文艺摇滚乐手私奔过,(似乎和很多男人都私奔过)以及和林天上过床,被樱桃发现,这是致使樱桃和林天分开旅行的重要原因。整个故事的脉络大致如此。
      从人物性格上,似乎没有十分显现的人物。樱桃就是一特普通的90后少女,我们唯一能够知晓的就是她和周觅,沈念,林天,何喜的恋爱经过。樱桃就是一个不怎么饱满的人物。周觅,用作者的形容就是,懦弱善良,他和樱桃分手后,樱桃的举动十分的好玩。周觅是一个三流的小演员,为什么他会成为演员作者也没有交代,反正我们可以看出,他的人生十分虚无,虽然家境显赫,但他似乎有一种压抑的感觉,他和樱桃还有那么一点点的爱,可是他和吴雨的关系总有点不明不白的。他做演员也不成功,和吴雨结婚,又出了车祸成了白痴,而这一切似乎又和吴雨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反正,周觅也是一普通平常的青年,人物描写也不充实。苏夕,何喜,宋宋,赵四,叶希金,以及其他打酱油的人物,都是尽可能的与主人公发生了关系,对于整个小说来说,并没有起到良好的作用。最后说说林天,这是作者叙述描写的最好的一个人物了,可以说樱桃和林天在一起之后,才意识到什么叫做不安,什么叫爱,也是从林天开始,樱桃迅速成长,从容面对生活的种种挑战,以至于她终于学会如何对待爱情了,选择了可以给她安稳的何喜。
      整个故事大致如此。由于作者写的是青春题材的少男少女故事,读者是读不出更好的意味来的。因为青春期少男少女的故事,永远是单纯的,给不了人们充分思考的空间,所以从一开始,读青春题材的长篇小说就注定收获不了太多。作者的叙述也不是很好,我经常读着读着就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了,作者有太多回忆时期的故事要写,当下发生的似乎就有点轻视了,往往是大段大段的回忆结束,我们才能转回小说此时的现场。最后,情节也是严重硬伤,作者的片段化写作太多,没有太多连贯性。故事经常发生在酒吧,KTV,床上。最后周觅出车祸又太突然。小说显得有些杂乱,看起来总是不知如何评判。
      下面截取两段优秀的吐槽:
      1.        和几个作家站成一圈聊天,这是公司给我的任务,让我多和作家聊天,挖掘人才去给我们影视公司写剧本。主要是他们聊,我听。聊电影,全是电影院里看不到的;聊乐队,全是地底下的;聊旅行,全是去西藏的;聊咖啡,全是小胡同里面,拐几个弯也不见得找到的;聊相机,照出来的人全是变色扭曲的。一个小白脸儿作家说,我比较喜欢小众的东西。其他几人齐声附和,他们都是小众狂热崇拜者。
      2.        有些电视剧电影为了造成“老子就是不让你猜出结局”的效果,将结尾设计的十分突兀。特别是一些寻求突破的老导演,思想跟不上还想玩花样,往往让观众云里雾里还想砸电视机。评论家还收了钱一样拍桌子说好,说创新,说悬念,说和国际接轨了。电影又不是电车,接的哪门子轨啊,我看是接鬼。学士学人家的运作,不是学人家的风格。
      好吧,我还是期望张晓晗的写作能够更加成熟。虽然目前看起来还遥遥无期,基本上张队长还停留在对青春小说的描写阶段,以及对周边人爱情的叙述阶段。编剧作品是两部偶像剧。假使长期如此,作者的写作生涯迟早结束,因为新一代的写作者们就要冲锋讲述新时代的青春爱情了。
      不过我说了,我欣赏并喜欢队长的姿态。希望队长也能保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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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发表于 2013-8-8 12:39:35 | 只看该作者
      这件事很真实又很奇怪。
      你爱到死去活来的林天最终成为不了你最完美的归宿。
      四个男人之间樱桃最终还是选择了稳稳当当温柔的何喜。
      甘心当着人家的好姑娘,抛弃过往所有或撕心裂肺或难以忘怀的爱与恨去过一个平淡的生活,在日复一日的关怀中渐渐爱上这个给予自己稳定与幸福的男人,谁能说这样不好呢?
      这能说这不是爱呢?
      樱桃爱过周觅。爱过沈念。爱林天。爱何喜。
      她最终选择了最终遇到的男人。
      从此再无大风大浪。大爱大恨。再没有撕心裂肺的纠结没有惊心动魄跌宕起伏的爱情故事。
      一对俗气的好夫妇去过人家的小康日子去了~
      这是一个最圆满的结局了。
      ==========================================================
      大队长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没有想到大队长会写这样一部唧唧哇哇的言情故事。把女主把自己置于宇宙中央去任性去疼爱。【没办法大队长是女人啊。
      也没有想到我居然看得津津有味。【没办法吾辈也是女人啊。
      只能矫情地说这是一个不一般的关于寻找、丢失和再认识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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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13-8-13 01:37:42 | 只看该作者
      在亚马逊上花了不到3块钱买了kindle版,分了两个半天看完。全程都感觉压抑的不行,看着看着就想起了自己的经历,想起了自己还没有抛之脑后的人。
      很多想哭的点都没有哭出来。眼泪的喷涌而出总是巧妙的集结在一个最微妙的位置,直到书的最后林天的第二部电影终于出现的时候,自己才真正的大哭了一场。
      不知道爱了那么久的你还想不想念穿插在你生命中许久的我。我离开你或许真的是必要的,我离开你,才能变成你。我离开你,你才再也不能给我你的放浪不羁。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3-9-7 21:50:54 | 只看该作者
      写这东西时,刚跟男友分手,那个从不跟我吵架,整天腻歪的喊我亲爱的大头茜,让我觉得没我他不能活的男人,屁个字都没留下就甩了我。无意看到他的留言,大致猜出端倪,还是发短信要他给个答案,所谓感情不过如此,他费尽心力,坑蒙拐骗,把你带进他的故事里,当你沉醉其中,迫切想听到结局的时候,又一把把你从故事里拽出来。每个姑娘都听过很多故事,我是,你是,樱桃也是。没有听到结局不重要,故事是永垂不朽的,你可以让它千秋万代的传下去,《不留》里有大多数人的故事。把它看完,然后站在原地,等人拉着你的手,直到他把故事一直讲到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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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13-9-8 12:33:17 | 只看该作者
      看完不留的下午,雨停了,凉意未去,我穿着小花花裙子,双脚凉凉的。电脑里正在播放着王菲的《彼岸花》,流淌进房间的每个角落。
      我始终不明白樱桃哪里来的勇气离开林天。
      我觉得自己老了,没有力气再去折腾,相处了很久的恋人,能嫁就嫁了吧。其实我从来不是安分的姑娘,我出逃成瘾,恨不能一辈子都在路上,在奔驰的高速公路上洒满我的疲惫,任它们嘲笑我天真的梦想。我愿意每天认识新鲜的人,与爱我的人恋爱分手再开始下一段。癫狂蹦跶一辈子,永不知疲倦。
      年少的时候懂得太少,不知怎么去把握,等到懂得差不多的时候,已经没有精力去流浪。
      
      C之于我,就好比苏夕之于樱桃。她见证我的每一段恋爱,刻骨铭心的随随便便的。从十六岁开始我们就分开,偶尔她来学校看我,我们不用揣测就能知道对方的生活状态。
      她说,有时候和她们在歌房里,很想起身离去,可是又不能。和不喜欢的人在一起,待一刻都觉得漫长。可和你在一起,总觉得时间不够。
      她说,和他在一起一点也不快乐,甚至感到痛苦。我尝试过对他说分手,但一听到电话那头的他哽咽的声音,却又不忍心。他人很好,但是他又不理解我。这种状态持续了半年多,我该怎么办。
      她说,我知道你很忙,所以好多事也没告诉你。搬家,谈恋爱,上班,我都没来得及对你说。可现在仍然在说,因为我不知道可以向谁倾诉。可最终依然要告诉你。
      
      
      
      她的每一任男朋友都不长久。我也是。但这次我准备安安分分地稳定下来,却不知道她何时能安稳。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3-9-15 10:47:05 | 只看该作者
      我害怕和所有不熟的人说话甚至相见,这种不熟并非陌生,而是一直知道对方的存在却没有交集。
      
      直到最后,我都觉得,即使是卑微的守着林天的爱,樱桃也能做到一辈子。
      看到林天,就会想起高中时看 摇晃 里面的顾白。
      一样的逃离一样的不安分一样的兵荒马乱的环境。
      
      很奇怪,周觅,沈念,林天,甚至喜子,我最不喜欢的是周觅,那个一直在三流中的大环境追寻一流的感情的樱桃的初恋。
      可是,不管他真傻假傻,他让樱桃离开了林天,不管直接原因还是间接原因。
      
      其实苏夕是最勇敢的,她拿得起放得下。至少在表面是这样。这就够了,不是么。你樱桃为了林天宁愿忘记苏夕忘记吃饭的姿势忘记脑袋上的洞是怎么来的都要忘记林天,让我开始的时候就想到东邪西毒,结果人一出现就立马喜极而泣,因为人一句我想好好生活能感动的你一把辛酸泪。
      
      234页的不留,像是在读大队长罗嗦版的短篇,只是我一句都没拉下,很仔细的看了3节课。
      
      不知是我老了还是故事中的几个人都太世故了,总让我感觉不到青春的感觉,抑或是我的青春没有这般的气息。
      
      青春已往,游戏依旧。
      全剧终。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3-9-21 18:22:00 | 只看该作者
      我知道你不是林天,你连短暂的安稳也不曾给我。你自一开始便宣告你的多情善变,是我天真爱上贼船。我哭着喊着,求求你放我一条生路吧。但是内心还是充满无限的眷念不舍。你放我生路,反而更让我生不如死。
      
      我愿意被你伤害,我愿意和你一起折腾,在我还年轻的时候,没有一切后顾之忧。看着你爱了我又爱了别人又回过头再爱我再爱别人。你永远比我身强力壮,你会全世界最好听的花言巧语。你的谎言如此拙劣,可凡是爱你的女人都不忍心揭穿。我放下骄傲自尊,甘心圆满你的虚荣和自负。我爱你大男子的模样和一切自作主张的霸道。
      因为你总是恰到好处的温柔。
      因为你总是给我若即若离的承诺。
      你明白所有的女人都患得患失,你总是不经意的欲擒故纵。
      
      你的人人心情从:永远爱你LDY。更新到:一百天纪念日,我很快乐。再到:心爱的,倍加珍惜。
      你在陌生人的那一栏里被我小心翼翼的观望。我忘记自己缺失勇气对你绝口不提。忘记坐了23个小时的大巴到你的部队。
      LDY是我的名字。
      我走的那天你说对不起老婆,穿着军装不能好好抱你一下。
      
      我只记得你半夜一点给我打电话让我开门,房间门口你一身武装。你说楼下柜台服务员都以为你是来扫黄的。我揉着双眼不敢相信,支吾着你怎么来了。你重新把我抱回床上,不说话也没有做爱。你靠着我的肩膀,我摸着你短短的寸发。你很快就睡了。我帮你调好五点的闹钟。因为六点以前你要翻墙回去,然后你被罚了500个俯卧撑,值周一个月。这是后来你战友告诉我的。
      我只记得你带我去看天涯地角,给我买密鲁达,固执的要送我挽头发的簪子。你爱的人必须是小女人的模样,尽管你不知道她之前可能像个三八或者婊子。
      我只记得你给我吃所有的好东西,看所有的好风景。你连给我买牛奶都要买印有周杰伦头像的。你讨厌他,我爱他。我们因为他争吵过一次。但你还是不动声响的从了我。
      我只记得你一切的好,不愿再提后来一切的伤害。
      
      我怕,我躲避。我征服不了你。我看着你和其他女孩的一百天,看着谁谁谁又变成了你的心爱的。怒火中烧。
      你曾经说你爱我,让我抛开一切顾虑。
      你曾经让我嫁给你。
      然后转眼你便一个多月悄无声息。
      
      我不敢打扰你,不想自己变得吵闹平庸。因为你嫌吵,你喜欢安静喜欢顺从。那我就努力做到这个样子,在你饭后递你一张纸,早起替你泡杯茶,走累了要靠靠你的肩。让你有责任感达到的满足感。
      我假装我很傻很天真,做你爱得模样。但是你还是不要爱我。
      我不想拆穿你的虚假承诺。不想让你看到我的聪明强势。我聪明到去装笨装逼。在你手下瑟瑟发抖。
      于是你真的狠狠爱了我一段时间。
      然后你放弃。
      然后我放弃。
      然后你回头。
      然后我放不下。
      然后你再抛弃。
      
      我经历了被你抛弃的痛苦,经历了暧昧不明的等待阶段,经历了眼睁睁看你毫无解释就爱上别人。
      地狱十八层老子快去了3次。每一次都快要好了又变成体无完肤。
      因为我爱你,所以你才有能耐把我变成今天这个样子。你拥有的一切资本都是我的爱。没有这个,你什么都不是。除了是个人渣,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你大言不惭的说让我等你,在你身边看你度过你的花花岁月。
      那我是不是得等到你精尽而亡,然后说我就选你了?你的一腔热血就分了我一小口。我却拼死拼活为你刀枪不入,拒绝所有暧昧。
      
      我求你放我一条生路,你二话不说便不再联系 。
      你总是厉害过我一百倍,潇洒过我一百倍。
      
      我像樱桃想成为林天一样迫切的想成为你。
      只有成为你,我才可以不痛不想不难过没心没肺做人渣。因为从你身上我才看到人渣当道的世界里,我空守一颗忠贞不渝的爱心是多么傻逼。
      
      我总是不止一次的对身边人说这次是真的了,这次我真是受够了,我要放弃你彻底让你滚出我的世界。可是到头来我只是删除你到陌生人那一列,却再没勇气拖黑。删掉你的电话号码,可自己仍然倒背如流。看有关北京的电影,听到北京腔的歌,或者四周来人熟练的讲京片子。
      我就又想到你。
      你高我高得不多不少,你不胖不瘦给我安全感,你不黑不白很有男人味,你鼻子多挺眼皮多双眉毛比我修过的还好看。你只穿黑色夹克冷色短袖,你穿军装的时候多少妹妹流连忘返。
      你看,即使你伤我一百次,你在我心中的形象依旧不会变丑一点。
      我常常一个人坐车想到你说的“去你大爷的”“抽你丫挺的”都笑得乐不可支。
      想你厚颜无耻的说你就是个地道北京爷们儿,然后更加加深我对北京的向往。你喝酒从不划拳,说喝就喝。你说俩瓶儿的时候我让你重复了好几次。因为你发那个瓶儿的音特别好听。
      想着你穿着军装带我上街,我傻不拉几的去挽你胳膊,被你正色“严肃点儿”,然后后来在电梯里的时候你一边有板有眼的教育我,一边摘下帽子凑上前吻我。
      想着你的战友骗你要带上我出任务,你在车里紧张的不得了,不停叮嘱我注意事项,又塞给我很多钱,让我情况不对就赶紧自己跑。你说这些的时候不停抽烟,看都不敢认真看我。那时候你多么爱我,我真的知道。
      我两个月没来月经的时候看见你第一次心痛的表情,你像个犯错的孩子对着我的肚子说爸爸对不起你,我没照顾好你妈妈,还不能拥有你。尽管事后证明那是虚惊一场,但那是我至今为止哭得最厉害的一次。
      
      你不是林天,你不如他。可是你又多么像他。
      所以我可不可以妄加定论,天下的人渣大都相似。连产地都如出一辙。我用成都话骂你,我说瓜娃子,你装模作样的学。你喜欢听四川话,我喜欢北京话。咱们不是天生一对没人信。我们太相似,又太不似,这些通通成了我难以咽下的苦衷。我不想承认我们的缘分到此为止。我不甘心。
      你只能是我的,即使你和一百个姑娘撒欢接吻上床做爱,你会回到我身边。
      
      在昨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着。
      可是我又看见你的心情,你称呼她心爱的,不重要,你说要倍加珍惜,我很难过,但还是不致绝望,偏偏你最后说了一句,不敢怠慢。就这短短四个字。我瞬间哭了出来。大概是我被你怠慢太多次。如此眼睁睁看着原来你并非没心没肺,你也有值得你视如珍宝的人。只是那个人不是我。
      我不知道这次又是你的游戏,还是你浪子回头。
      我不敢再想了。我嚎啕大哭,然后终于决定,这是最后一次,我不求你放过我。我求我自己放过自己。
      
      于是我把你拖黑,删了照片,删了你永远爱我的录音,烧了我们的照片,砸了相框,扔掉一切一切关于你的记忆。身体毛发衣食住行。他们无处不在,这些毫发毕现的你的气息令我恐慌。你像致命的毒药侵入我的生活那么深那么透,我却毫无察觉。
      
      说到底,我并不懂不留的真正意思。我只能含糊其辞的把它自我定义。那就是彻头彻尾的让你消失。让你从未出现。我连你的记忆都不想拥有,那些曾经的美好只会更加残忍的折磨我。我也求人能给我一把枪,杀死所有关于你的记忆。
      我不知道你还会不会心血来潮又回头爱我一下,只是求求你不要。
      
      这一次真的真的不要了好不好。
      我宁愿生不如死,宁愿再也不信爱,再不肯忠诚,只为不再拥有你,又彻底的失去你。因为和你共同平庸的生活下去,也将令我难以想象。你应该风流应该坏,不然对不起我的爱。
      
      像樱桃对和林天一起平庸生活的恐慌和不忍。因为只有那样的你,才对我来说,才是充满吸引力,让我奋不顾身的。
      我祝你幸福,王楠。
      祝你未来和每一个其他姑娘开心的时刻都会,难过的记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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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13-10-7 16:34:05 | 只看该作者
      关于这个神奇的俗套问题我想了很久。什么是爱。
      
      下午独自在巨大的自习室里上自习,趴在桌子上睡觉。右胳膊麻了,抬起头刚好想到这个问题,突然想曾经对那个人的感觉总不会是爱吧,然后就惊醒了。
      
      如果是,那我已经错过了,不会再有任何转机了。所以我期待不是。
      
      
      那个时候看到他瘦瘦的越长越高很是羡慕。要是我也是可以那样子生长现在应该也就是个又高又瘦的姑娘了。然而我始终没能如我所愿的生长。我爸爸每个周末打电话给我,他说你在学校里要好好生长。我就觉得好对不起他。我爸爸总是觉得我太胖了,其实我根本没有有很胖。我用很长的时间跟他解释165的个子一百一十五还是很正常的,可是还是被他逼的从小区南门出去北门回来。
      
      我觉得我的爱都是来自我爸爸。全世界我就只相信我爸爸。只有他是就算地球要灭了也是站在我这边的,即使他嫌弃我胖。
      
      感觉到仲的时候我跟爸爸说我不愿意留在这里,我会走的。我爸笑着说好啊。然后我以五百七十分为梦想努力奋斗,结果以十分之差败北。但我还是走掉了,仲留在那里。我早知道的。
      
      
      仲学习和我一样。年纪二百到三百之前密度格外大,差几分就是一首一尾。我们在这一百名之前苦苦挣扎很是辛苦。而我们班差不多七八个都是我们这种状态。这是一种奇异的状态,这七八个人的排名几乎就是随机分布,没办法分个上下。仲很白,在那样的日子里还是打打闹闹各处耍宝。而我总是在周末满大街晃,不小心撞到几回。毛毛的桃子分他一个,我猜他并没有吃。我自己吃掉剩下的,把已经粉色了的桃核放到桌子上仔细地看,粉地像是燥热的夏天。
      
      晚上咬一只巧乐兹从三号道上不慌不忙的走,太阳就快下去,还是很热,我把刘海统统翻到脑袋上,看着我的凉鞋往前走。然后仲和他的那群朋友走过,冲我打招呼。很是乖张:“哟没看见我呀都不跟我打招呼。”眼睛都快没了,但可能是脸比较小所以还是很和谐。我说:“哟真没看见。要不请你吃雪糕?”然后把巧乐兹伸向他那里哈哈笑。他用力扯了下我的头发算是报复,转身走掉了。这个玩笑就这样结束了。
      
      
      每周给爸爸打电话其实也没什么好说。后来实在找不到话说,我说我牙疼。我爸说怎么搞的,我说我抗拒不了甜食啊。然后我爸又把话题叉向了减肥上。我说我现在高三啊你能不能记得这一点。我爸说我怎么没看出来你高三。我哈哈地笑。三分钟挂掉电话。
      
      我的日子这样子不咸不淡地过去。好吧其实还是很咸的,因为太热了,感觉皮肤上有一层薄薄的盐。同桌希惊呼你快看是盐!我一把卷子砸在桌子上说我想吃盐爆香酥鸡。希说那你找错人了这是香酥猪。然后一个不小心这一片七八个人又热闹起来了。每次都是这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每每同班主任说真的不是我爱说真的不是她老是不信。她总是边玩麻将边同我说你要趁这几天好好提一提成绩这时候不拼什么时候拼巴拉巴拉巴拉。
      
      仲也在这一片。他曾坐在我后桌,后来我的座位实在是阴晴不定和成绩一样基本取决于天命随机排列那种,我们就错开了几排,但还算是在一片的。他在我后桌的时候每天清晨上课前问我要演算纸,我说你一富家小开还问我要演算纸有没有良心,他二话不说站起来抢过去一张。每天一张那段时间我至少损失三十张六块钱。我能吃三次巧乐兹。
      
      但是话说回来,我们每天拿我希的湿巾用来去热想来也很是不善良,虽然她肯定是不在乎这点巧乐兹的。
      
      同桌是个长相很小巧的女生,很是心细,和能闹。那段时间晚自习管的很严,我就不明白上自习为什么不能去上厕所或者打水,那些主任们大喊大叫好像我们把学校给劫了。我们顶风作案在最整栋楼都很安静的时候出去打水,顺便她拉着我去连廊上吹风。我战战兢兢,她说你怎么这么怂,我就老老实实地跟着她过去了。她说你该不会是喜欢仲吧?我说开什么玩笑,他虽然点儿比较好但还不至于让我喜欢吧。她说好吧好吧,等下回去借我耳机用。
      
      连廊上风很大,看见远处的高速入口,刚好是回我家的那条路。路灯很好看,暖黄的一条,指向我家的地方。但是太远了。我想我是要回家的。我不是要回我土生土长的家,这里没有留住我的东西。好吧暂时还不能留住我。我要回的是我爸爸的地方。我想了很久,我会出去上大学,然后老老实实回我爸身边。
      
      我跟希塌塌地回去,正撞上班主任巡班,在她的白眼下笑一下跳回座位上做题。
      
      
      我不是这个地方的。
      
      
      后来如前所说,仲跟我错开了两三排,那时候属于高中的夏天所剩无几。很多同学已经回家,我们在楼下打羽毛球,有时候踢毽子。仲是走读生,还是每天和几个朋友过来。他觉得班主任说的没错,这时候需要保持和平时一样的状态。于是我们时而上楼看一下做过的卷子时而下去寻找娱乐。下楼的时候一般都是下午五六点,那时候已经没有那么热,甚至还有一点风。这导致我们打了四五个羽毛球上阶梯教室的房顶,之后再也不打羽毛球,专心踢那几个残破的毽子。我觉得它们很可怜,最后一天我们把它们扔进了阶梯教室门口旁边的垃圾桶。
      
      我考完试站在考场门前的单行道上给我爸打电话,差不多两个星期都没有打电话了再不打该担心了。我说应该还好,没什么不正常的。我爸说那就好。什么时候回来。
      
      
      我现在趴在自习室想,在那之后我还有一天休息,还有一天去卖书,卖完了书的晚上还有毕业晚会,如果是爱我为什么没有说。如果是爱我为什么惧怕了我会回去他会停留。如果是爱我为什么就那么淡然的依然可以在班级打扫的时候拿着扫把直视着他,如果是爱我为什么会听从班主任的大放厥词早恋是不对的,如果是爱我为什么会不停地告诉我不可能不可能不会有结果的,如果是爱我为什么在那样炎热的夏天里吃着桃子还是可以风生水起都没有难过。
      
      所以那一定不是爱。所以看到他终于追到瘦瘦的黑黑的漂亮姑娘街舞大赛终于得了奖,真开心,我曾经是他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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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发表于 2013-10-11 06:09:25 | 只看该作者
      起初看到《不留》这个标题,我就在想作者对待青春是一种宁愿什么都不留下,所以可以无所牵挂的姿态。以一种看似决然的姿态告别。
      可她真的是这样吗?
      文中的林天,主人公一不小心丢失了他,然后说这是一个丢失了男主角的故事。林天是个什么人呢。他是个北京小倒,从小稀里糊涂的混着,长大浑浑噩噩的混着。他聪明,善良,多金,帅气,有才华,富有幽默感,女孩子呆在他身边感觉就是在进行着一场世界环游,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秒钟的生命是如何,永远充满了未知,平淡的生活可以变成一场冒险,让你讨厌他,却又不得不爱上他。当然他也极度没责任感。永远都是弱水三千取完一瓢又一瓢。
      沈念这个人是现代商业社会里的一个普通大众,他有理想,有抱负,有城府,狡猾,多变,善于欺骗,如果说林天还只是一个大男孩,那么他更像是我们身边一个活生生的人。他可以把身边一切资源用于向上攀爬的支点,包括婚姻。他不断的给予樱桃欺骗,却只限于床上。而樱桃明知两人是生活在一片崩塌地废墟上,还坚持在废墟上生活,因为她觉得自己在他面前可以像个公主一样,这种感觉对樱桃就像是上瘾般,深陷其中,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自欺欺人,更是一种对自身深沉的无能为力。
      至于周觅,他是樱桃的初恋,他英俊挺拔,帅气,多金,后来成为了一个三流演员,即使他的生活再怎么繁花似锦,或者是满目疮痍,他们俩始终是保持着最初的样子,单纯的做着朋友。这种单纯仿佛时光静止在了那一刻,世间纵使变化万千,而有些东西却从未改变。
      
      作者是一个91年的女孩子,我特别想问你,你是不是有看过安妮宝贝的《春宴》啊。林天对应琴药,沈念对应许清池。有些人可能不理解,但是他们的人物性格在灵魂层面上的某些东西是相通的,一个代表着自己的理想,一个代表着自己的现实,至于周觅则是代表着自己最初的时光。又或许是每个女人心中永远都有这么几个男人,不是说了吗?最佳的男人,是才子,浪子,加凡夫俗子的结合。作者一下子全给霸占了,呵呵。
      文中的女主角苏夕她叛离,倔强,自我,跟摇滚歌手私奔,观念开放,瞧瞧她干的那些事,是每一个女孩想干却不敢干的事,最后特狗血的跟林天搞一块了,不过最后结局是樱桃没跟沈念上床,苏夕也没跟林天上床,其实就是一个误会,我猜想作者在写这一段的时候,也是怕太残酷了吧。更多的只是为了剧情的发展,和矛盾的冲突。
      
      在主人公经历了一系列狗血的事情以后,感觉自己累了,倦了,于是决定旅行,她来到了阳朔。阳朔的生活静谧而美好,平凡而安定,她遇到了一个男人何喜,这个男人这个觉得就像是安妮宝贝《春宴》里的定山,他就像是一个平静而自行转动的岛屿,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在这座岛上闲看窗外庭前花开花落,漫随海角天边云卷云舒,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在此驻足,在此停留。
      
      对于文中的女配角用我的观念来说其实可以忽略的,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脑子里想要说的其实是这几个男人,代表了她不同生活,不同时光,不同心态的男人,苏夕这个人我怎么看怎么觉得她像是作者自我的一种延伸,自己不敢做的事就让她做吧。不过话又说回来,两个人如果一起生活的时间久了,就会慢慢潜移默化的变成对方的样子,找朋友不就是找与自己有相同点的人吗?我们也可以理解为是在别人身上寻找自我。
      
      文中的周觅最后出车祸了,变成了一白痴,一小孩,可樱桃固执的坚持的认为他是在装傻,她说,周觅本身就是这个样子啊。
      
      因为在她的眼里周觅一直就是这样啊,他们以前不就是这样吗?俩小屁孩谈恋爱,纯纯的初恋,也许有某个瞬间,她在想生活还是如以前那般多好,那样她永远都只是一个孩子。她在沈念面前不就是一个等待被照顾的,等待被包容,等待被溺爱的孩子吗?她在林天面前不也是两个荒唐的面对了这荒唐的时代的孩子吗?
      更有意思的是在作者眼中,在这个孩子眼中,这三个男人也是孩子,不过是大孩子,和小孩子之分,她描写林天时“歪着脑袋跟我说”让这个男人瞬间有了可爱的部分,也就让人不会讨厌他,而沈念则是在落魄是说“我已经很努力很努力的生活了。”但是作者却是一个不愁吃不愁喝的大姑娘,所以看他的时候有一种旁观者的悲悯。当周觅躺
      在一群女人大腿上眼神迷离时,一看就是一个缺爱的孩子。
      
      主人公是一个很缺乏安全感的人“他父亲知道她是不愿意被人洞悉自己是一个极其缺乏安全感并且脆弱得人。”尽管她看似强大。当浪子林天告诉她他们可以过平凡简单的生活,这是每一个女人都希望的,可以和自己爱的人生活,可主人公这时候又觉得这一切太不真实,患得患失,由此,更加体现了她的不安全感。
      
      最后说到作者的文字风格,太太太熟悉了,我一想,作者是学编辑的,也就释然了。你把《北爱》,《奋斗》一看,那股腔调简直如出一辙。北派嘛!其中有一段形容电影的,“文化大革命”那会儿还有八出样板戏,现在中国就三导演,一个比一个能折腾,越折腾越浮躁,脱离了生活,一点儿也不好看。这话原话是王朔老师说的,全国一年只放一部电影,大片和大片还互相躲呢。放俩,今年就太热闹了,没什么见识的小报记者就得满世界嚷嚷有擂台。还不如样板戏呢,那还八个呢。
      
      还有很多类似的段子都很不错。
      
      总的来说作者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比市面上的好多人都要好,但离优秀还有些距离,像在刻画人物性格方面,我就觉得稍有欠缺,主要是人物性格不够丰满,虽然说你要毕业了,可是你的生活和文中的生活还是相差很远吧。感觉你是在描写一个你看似熟悉又有些陌生的世界,所以感觉没把握好。你的读者年龄都这么小(我除外,我应该叫你一声妹妹,哈哈。)不一定能理解你想表达的,看看你的读者都是准备高考的小孩子。。。。。另外你的优点就是你的文笔啊,看那些段子比郭德纲说的好多了。
      
      你说就算是卖肾也要拍电影,林天也是搞电影的,我估计你拍出来也是那种忧伤的幽默性,离小清新有点远,不过老子就是觉得小清新有点闷的晃。
      
      祝愿你可以梦想成真啊,最美好的时光已经过去了,我们什么也不能留下,但明天未必就是最差的时光,你丫就算把它留住了,我们也不一定会输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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