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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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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踞英美畅销排行榜,被译成27种语言,比《时间旅行者的妻子》更吸引人,很难用几百字来概括这个故事,因为它太特别,“它能让你重拾对小说的信心,也重拾对周遭一切的信心”。
  八十岁的犹太老人利欧,每天都独自在公寓里等待死亡的降临。他一生只爱过一个女孩——艾尔玛,十岁时懵懂的喜欢,二十岁时忘我的相爱,那一年他用意地绪语写下他的爱。当女孩被家人送上去美国的小船,他还在纸上继续写着她,纳粹开始入侵波兰,他把书稿托付给了去南美的好友,开始了逃亡。依靠爱的信念死里逃生来到美国后,却发现女孩已嫁给他人,还有一个不知道自己存在的儿子。
  十四岁的犹太女孩艾尔玛,希望能让妈妈快乐起来、弟弟变得像个正常人。爸爸的去世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很大的打击,妈妈每天翻译书稿足不出户,弟弟到处捡垃圾要造方舟并认为自己是智者。一天突然有人写信来以高酬劳请妈妈翻译一本西班牙语的书,而这书正是爸爸妈妈的定情信物。于是艾尔玛开始寻找这个写信人。
  很多年前,一本叫做《爱的历史》的书在智利首次以西班牙语出版,作者因为这书赢得了爱情,可他却总在夜晚惊醒无法入眠。多年后,一个男人在二手书店买下这本书,在迫不及待读完后他将书送给了他最爱的女人,并以书中的女孩名给女儿命名……
  妮可·克劳斯
  一九七四年生于纽约,先后在斯坦福大学和牛津大学取得学位,主修文学与艺术史。自小博览群书,十九岁开始发表诗歌作品,获得众多赞誉。二00二年出版第一部长篇小说《走进房间的男人》(Man Walks into a Room),获选《洛杉矶时报》年度最佳好书,被《时尚先生》称为“全美最佳新秀作家 ”。二00五年《爱的历史》出版后,立刻登上英美各大畅销排行榜,被译成二十七种语言,入围二00六年英国橙子奖。
  其丈夫为美国著名作家乔纳森·萨夫兰·福尔,全家现居住在纽约布鲁克林。
  《爱的历史》
  在世上的最后一些话
  明天或者后天,当他们撰写我的讣告时,他们会说,利欧·格斯基生活在一个屋子的垃圾中。我很惊讶自己居然没有被活埋。我的住处并不大,通常我必须努力在床和卫生间、卫生间和餐桌、餐桌和前门之间开辟一条可以通行的道路。如果我要从卫生间直接走到前门,那是不可能的,我必须从餐桌旁绕道而行。我喜欢把我的床想象成本垒板,卫生间是一垒,餐桌是二垒,前门是三垒。如果门铃响时我还躺在床上,我就必须绕过卫生间和餐桌,这样才能到达门口。如果碰巧来访的人是布鲁诺,我会一言不发地让他进来,然后跌跌撞撞地回到床上,耳边回响着那些看不见的观众所发出的吼叫声。
  我经常在想,谁会是在我有生之年最后一个见到我的人呢?如果要打赌,我会把赌注押在那个中餐馆送外卖的小伙子身上。因为通常我一星期有四天晚餐吃这个。每次他来的时候,我都大费周章地寻找我的钱包。当他拎着满是油污的外卖袋站立在门口时,我总会想到当我吃完春卷,爬上床之后,我会不会在这个夜里因为心脏病的发作而平静地在睡梦中死去呢。
  ……

作者简介
  妮可·克劳斯
  一九七四年生于纽约,先后在斯坦福大学和牛津大学取得学位,主修文学与艺术史。自小博览群书,十九岁开始发表诗歌作品,获得众多赞誉。二00二年出版第一部长篇小说《走进房间的男人》(Man Walks into a Room),获选《洛杉矶时报》年度最佳好书,被《时尚先生》称为“全美最佳新秀作家”。二00五年《爱的历史》出版后,立刻登上英美各大畅销排行榜,被译成二十七种语言,入围二00六年英国橙子奖。
  其丈夫为美国著名作家乔纳森·萨夫兰·福尔,全家现居住在纽约布鲁克林。

最新书评    共 4 条

Lena    对这部书中书爱不释手,我想说的是贯穿本书主线的那本神秘的《爱的历史》。文字简单而有魔力,让人看到作者玻璃一样的心和想象。抽出来留存,按照原作出现的顺序排列。   请慢慢读。            以下第十章来源于99read(http://www.99read.com/Product/BookOnLine/66714732-da63-4311-b80f-6df159f714dd.aspx),其余为自己手打。如有转载请标明出处。            ===========================   第十章 ?   在玻璃时代,每个人都认为他或她身体的某部分是特别脆弱的。有些人是手,也有些人是股骨这里,当然也有些人认为他们的鼻子是由玻璃组成的。玻璃时代是紧跟石器时代的一次进化,它为人类之间的关系注入一种新的脆弱,从而培养出了同情。这个时代在爱的历史中存在了相对来说比较短的一段时期——大约一个世纪——直到一个叫伊哥纳西欧·西尔瓦的医生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找到真相的办法,这个办法就是让人们靠在沙发上,用工具击打身体上自认为脆弱的地方,以此证明大家的想法是错的。关于这个时代的错误幻觉似乎正在缓慢地消失——好像我们不再需要却又不忍放弃——到最后逐渐退化。但是时不时的,总有些令人费解的原因,这种幻觉又重新浮现出来,暗示人类玻璃时代和无声时代一样,从来没有完全结束。   就用那个在街上散步的男人来举例吧。你不会特别注意到他,他不是那种引人注意的人;不管是他的衣服还是他的行为都不会被人从一群人中特别关注。通常——他自己也会这样告诉你——他不受人注意。他没有拿东西。至少他出现的时候手里没有东西,没有雨伞,尽管天色看上去快要下雨了;没有公文包,尽管这正是上下班高峰时期。在他周围的人,正俯着身子抵抗风势,匆匆赶往城市边缘那个温暖的家,在他们的家里,他们的孩子正在餐桌边写作业,空气中正飘浮着晚餐的诱人香气,也许家里还有一只狗,因为像这样的家庭里通常都有一只狗。   当这个男人还年轻时,有一个晚上他决定去参加一个派对。在那儿,他偶遇了一个从小学开始就和他同班的女孩,那个他一直有一点点喜欢,但她却并没注意到他的存在的女孩,她有一个他所听过最美丽的名字:艾尔玛。当她看到站在门边的他时,她的脸上散发出光亮,她穿过房间来和他交谈,他几乎不敢相信这一切。   一两个小时过去了。那一定是一次愉快的谈话,因为接下来他所知道的就是艾尔玛让他闭上眼睛,然后吻了他。她的吻是他要用一生来探寻的谜题。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颤抖。他害怕自己会无法控制自己的肌肉。对别人来说,这不算什么,但是对他来说,就不那么简单了,因为这个男人相信——而且从他有记忆开始就这么相信——他身体的一部分是玻璃做的。他想象着一次不小心的移动会使他在她面前跌倒,摔碎。他轻轻离开了她的身体,尽管他并不想这样做。他微笑地看着艾尔玛的双脚,希望她能懂他。他们又交谈了很久。   那个晚上,他带着满心的喜悦回到家。他无法入睡,他太兴奋了,因为第二天他和艾尔玛有个约会,他们要去看电影。他在第二天傍晚去接她,送了她一束黄色水仙。在影院,他克服了坐下的各种危险。他向前倾着身子看电影,这样他身体的重量可以落到他的下身而不是他身体上由玻璃组成的那部分上。就算艾尔玛注意到了这点,她也没有开口。他轻轻地移动了一下他的膝盖,又移动了一点,就这样,直到他的膝盖触碰到了她的。他紧张得浑身冒汗。当电影结束后,他几乎不知道电影讲了些什么。他建议他们去公园走走,这次,是他先停了下来,把艾尔玛拉进怀里,亲吻她。当他的膝盖开始颤抖时,他想到了自己倒在玻璃碎片中的情形,他抵抗着想要马上离开的冲动。他的手指触摸着她薄衬衫里的背脊,那一刻,他忘记了自己所处的危险,感谢世界划分出了如此美好的空间,让我们可以感受到亲密接触的美好,即使我们永远无法忘记我们所无法超越的那种差别,并因此而永怀悲伤。在他意识到之前,他的膝盖开始颤抖得厉害,他紧按住自己的肌肉想要控制住自己。艾尔玛感觉到了他的犹豫。她的身体朝后退了退,眼睛里有某种受伤的表情,然后他几乎要说出那两句他这么多年来一直想表达的话,但是他没有说出来,那就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是玻璃做的,还有,我爱你。   他最后一次见了艾尔玛。他并不知道这会是最后一次。他以为一切才刚刚开始,他花了整个下午用纸为她做了一串小鸟项链,是用尼龙线串起来的。就在他出门之前,他冲动地从妈妈的沙发上抓起一个针织椅垫,塞进裤子后袋里作为保护措施。也就在那一瞬间,他奇怪自己怎么以前没有想到。   那个晚上,他把项链送给艾尔玛,她亲吻了他,他温柔地为她戴上之后,他只感到有一阵轻微的颤抖,没什么更糟糕的感觉,她的手指顺着他的背脊从上往下划过,然后停留了一会儿后,滑进了他裤子的后袋,然后她马上抽出手来,脸上同时充满了好笑和恐惧的表情,这种表情让他体会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疼痛——于是他告诉了她真相。至少他试图告诉她真相,但是最后说出来的只是一半的事实。之后,过了很久,他发现他一直对两个遗憾无法释怀:第一,是当她的身体朝后仰的时候,他透过灯光发现项链在她脖子上显得太紧了,第二,就是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刻,他选了一句错误的句子。         第一章 无声时代   人类的第一种语言是手势。这种从人们的手中流淌出来的语言,一点都不原始。手指和手腕精细的骨骼能做出无数的动作。这些手势复杂而微妙,包含着现在我们所说的一切,它们充满美感,但却完全被人遗忘了。   在无声时代里,人们交流得更多,而不是更少。为求生存,他们几乎从不停止手里的动作,它们只有在睡觉时才静下来因为那时人们才不需要说些什么(甚至有时候睡觉也不停止)。那些用手势所表达的语言和生活本身要表达的几乎没有什么差别。造一幢楼或者准备一顿饭菜跟比划出我爱你或者我很认真,都是表达方式。当一个人被一声巨响吓了一跳时,他的双手会马上保护住自己的脸,这时就等于表达了某种意义;当一个人用手指捡起别人弄丢的东西时,也表达了某种意义;就连双手静止不动时,也表达了某种意义。当然,常常会发生一些误解。当你与你心爱的人无意中眼神交会时,刚好你正抬起手用手指刮了一下鼻子,牛头不对马嘴地误会你要表达的是现在我意识到我爱你是一个错误了。这样的误解是令人伤心的。然而,正因为人们知道这样的误会时常会发生,他们也知道他们不可能万无一失的理解别人要表达的东西,因此他们会时常打断对方来确认自己理解的是否正确。有时候,人们甚至会期待这样的理解,因为他们希望对方说出,原谅我,我只是挠挠我的鼻子,我当然知道我爱你永远是正确的选择。正因为这样的误解频繁发生,要求原谅的这个手势也就被简化成了最简单的方式。只要摊开你的手掌,就是在说:原谅我。   世上除了一个例外,几乎没有任何关于这种人类最初的语言的记录。这个例外就是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一个小型的博物馆里那模糊地印刻着人类七十九种手势的化石。现在我们对“无声时代”的了解,全都来自这些化石。其中有一个手势表示的是有时候会下雨,另一个手势表示的是过了好多年,还有一个手势表现的是我爱你是个错误吗?它们是被一个叫做安东尼奥的阿根廷医生在摩洛哥发现的。当他在阿特拉斯山间徒步旅行时,发现一个洞穴的岩壁上刻着这七十九个手势。他花了好几年研究这些手势却没有任何进展。直到有一天,一场可怕的痢疾将他折磨得死去活来时,他突然发现自己已经破译了这些刻在石头上的拳头和手指图案的意义。后来他被送进了非斯的医院,最后还是被痢疾夺去了生命。临终时,他躺在病床上,他的手被飞鸟一样移动,做出一千种沉寂了很多年的手势。   如果你身处一些大型的聚会或派对,或者被一些对你来说有距离感的人包围着,你的手就会僵直下垂——如果你发现你有些无所适从,你会充满感伤,忽然之间,你领悟到自己的身体居然如此陌生——这是因为你的双手记得曾几何时,身体与心灵,头脑与心智,体内与体外之间的差别小多了。那并不是我们完全忘记了这种手部语言。在我们说话的时候我们的手习惯不由自主地挥动,也正是来自于这种微妙。拍手,指点,竖起大拇指,这些都是那时留下的手势。比如牵手,会让我们记起两人在一起什么都不需要明说的感觉。还有到了晚上,当天色已经暗得看不清楚时,我们就会用手在对方身上比划,确保对方理解自己的意思。         第?章 感情的诞生   感情并不像时间那么久远,就像有人用两根木棒摩擦出火花,人们也在偶然中第一次感受到快乐和悲伤。有段时间,新的感情接踵而来。绝望诞生得比较早,然后是遗憾。当固执第一次出现的时候,它引起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它一方面引起了愤怒,另一方面引起了疏远和孤单。也许当感受到狂喜的时候逆时针扭动臀部是一种自然的身体反应,而闪电可以引起人们敬畏的感情。或者,是一个叫艾尔玛的女孩的身体引发了敬畏。与逻辑相反的是,惊喜没有马上产生。它只会在人们用了足够的时间去习惯已有的事物之后出现。当过去足够的时间后,有人第一次感到了惊喜,也有人,在某个地方,第一次感受到了因怀恋往事而产生的触痛。   也有些时候,人们感觉到了什么,但是因为没有合适的词语来形容,它们也就被逐渐遗忘了。世界上最古老的感情也许是感动;但是描述它——或单单是去为它命名——就像是试图去抓住一件看不见的东西般困难。   (这样说来,世界上最古老的感情也许仅仅是困惑。)   体验过感情之后,人们对感情的渴望也就越来越强烈了。他们想要感受得更多、更深,尽管有时候会被伤害。人们对感情上了瘾。他们努力挖掘新的感情。这很可能是艺术之所以产生的原因。各种新的快乐开始形成,同时也伴随着各种新的悲伤:生命的原貌即永恒的失望;意想不到的释然,对死亡的恐惧等等。   即使到了现在,并是不是所有可能存在的感情都已出现。仍然有一些感情潜伏在我们的感知能力和想象力后面。时不时的,当一段全新的音乐响起,或者一幅全新的画作完成,或者是另外一些不可能被预见、测量或者描述的事情发生时,一种新的感情降临到了这个世界上。然后,在感情的历史里,心灵会受到第一百万次的撞击,接纳这种感情的震荡。         第十四章 绳子时代   很多词语都消失了。它们从嘴里蹦出来,便失去了勇气,漫无目的地游走,直到像枯叶般被席卷而去。在下雨的时候你可以听到它们齐声说:我是个漂亮的女孩请不要走我相信我的身体是玻璃制成的我从未爱过任何人我觉得自己很滑稽原谅我……   曾经有一段时间,人们常用一根绳子来指引字句,以免他们在通往目的地的途中一不小心迷失方向。害羞的人总是在口袋里放一小段绳子,那些高谈阔论的人也同样需要它,因为习惯于让别人无意间听到自己说话的人,在某个人面前却经常不知道如何表达。两个用绳子传话的人之间的实际距离通常很短;有时候,两人之间的距离越近,对绳子的需求也越迫切。   把杯子系在绳子的末端来传话的行为很晚才被发明。有人觉得那和人们喜欢把贝壳放在耳边来聆听的冲动有关,这种冲动是我们无法克制的,我们渴望听到世界最初语言的回声。也有些人说这是一个男人发明的,这个男人手持绳子的一端,而另一段被那个要去美国的女孩拿在手里,绳子跟着她跨越大海。   当世界越变越广阔的时候,已经没有足够的绳子防止人们想说的话消失在广阔无垠的大地上,于是电话被发明了。   有时候,没有一根绳子长到可以承载所有人们要表达的话。在那样的情况下,不管是长是短,绳子所能传递的,都只是一个人的沉默。         第十八章 天使之爱   天使是如何睡觉的。天使们其实睡得并不安稳,他们翻来覆去,试图了解人类的神秘。他们不了解那种重新配副眼镜,或者能重新看到这个世界时,心中失望和感激交织的情感。或者第一次一个叫艾尔玛的女孩把他的手放到你腰间的感觉。关于这种感觉,他们只有理论,没有具体的经验。如果你给他们一个会下雪的玻璃球,他们也许根本不知道要摇一摇它。   同样,他们也不做梦。由于这个原因,他们就少了一件可以谈论的事。他们醒来的时候,感到好像有什么事情忘记告诉彼此了。那究竟是一种残存的情绪,还是源自对凡人的同情,天使们没有定论,但这种感受是如此强烈,以至于有时候会令他们哭泣。他们都卷入了关于梦而产生分歧的两大阵营里。即使是在天使之间,也存在各执一词的悲伤。      隐私。天使们没有嗅觉,但是出于他们对人类无尽的热爱,经常到处走动去闻每一件东西的气味。就像狗,它们不会因为互相嗅来嗅去而感到羞耻。有时候,在他们无法入眠的时候,他们就躺在床上,把鼻子放到腋下,想知道自己闻起来是什么味道。      天使的争论。他们争论不休,并且从来没有解决的可能。因为他们争论的是成为人类当中的一员意味着什么,也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只能猜测,就像里特维诺夫这样的凡人只能猜测上帝的本性一样。      独处。就像人类一样,天使有时候也会对彼此感到厌烦,想要独处。因为他们居住的房子很拥挤,而他们又没有别的地方好去,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天使唯一能做的就是闭上眼睛,把头放到手臂下。当一个天使这么做的时候,其他的天使就懂得他是想要假装感觉到自己在独处,于是他们就蹑手蹑脚地在他周围走动。为了使这一切看起来更像真的,他们会故意谈论到他,好像他真的不在那里似的。如果他们不小心撞到了他,他们会小声说:“我没撞你”。      同甘共苦。天使们不结婚。第一,因为他们太忙;第二,因为他们不会爱上彼此。(如果你不懂得你所爱的人把手放在你腰间的感觉,你怎么可能坠入情网呢?)   他们住在一起的样子就像那些刚出生的小动物一样:看不清楚,赤裸裸的,却很舒适。这并不是说他们感觉不到爱,他们的确感觉得到;有时候他们的感觉太强烈,让他们以为那是惊恐的感觉。在这样的时刻,他们的心跳会不受控制,他们会担心自己快吐了。但是他们爱的不是同类,而是他们无法理解,无法嗅出味道也无法触碰的人类。他们对于人类的爱通常是普遍的。只是有时候,天使会发现自己有些缺陷,他爱的不是普遍的人类,而是特定的某人。  详情 发表于 2013-7-25 01:44
specia    我是在《鲤·以爱之名》上读到这部小说的节选,就接连着把它读完了。阅读过程回归到小时候那种进入一个世界然后爱上文字这个世界的境界里去了。途中休息了两次,偶尔抬头望望图书馆的玻璃窗外往来的行人,又迅速的回归书中。    这次读书的经历与看《砰然心动》很像,有种透视到女主人公心理的感觉。读完后,感觉很疲倦但也有种被洗脑的感觉。仿佛经历了不一样的人生。  详情 发表于 2013-8-4 12:35
becku    本书从叙述视角来说主角应该是利欧和小艾儿马,其实我认为主角应该是那本书中书《爱的历史》。首先这个故事可以分为两个不同时代又在某一时代粘合起来的两个部分。20世纪30年代,10岁的利欧伯德·格斯基遇上他的青梅竹马、一生挚爱艾尔玛·梅拉敏斯基和朋友茨威·里特维诺夫。布鲁诺这个人物既复杂又重要。我的推测是:根据书中利欧在的说法是20世纪30,40年代的一天他从艾尔玛家出来发现几个月前还是亲密朋友布鲁诺居然也暗恋艾尔玛,于是他们在沉默中绝交,随后二战爆发,由于犹太人的身份利欧逃往美国。而布鲁诺在1941年7月死去,估计是二战原因。而“是我写过的最好的主角”则有可能暗示随后利欧和布鲁诺在美国重遇并相依为命的故事只是利欧自己的幻想。看到这里我的心揪紧了。回到主线上,年轻的利欧为爱人艾尔玛写了一本书《爱的历史》,由于二战必须逃离波兰,他把书稿交给了茨威·里特维诺夫。利欧与艾尔玛就此分离。随后战乱中茨威和艾尔玛也各自逃离波兰,艾尔玛怀有利欧的儿子并嫁给了美国人莫迪凯·莫里兹,生下的孩子艾萨克·莫里兹日后成为著名作家。而茨威则带着《爱的历史》逃往智利,结识罗莎并结婚。随后,茨威抄袭了《爱的历史》,翻译成西班牙语并以自己的名字出版,引起轰动,成为明作家。这时茨威以为利欧已死,但仍然不安。利欧却在美国毫不知情,写信给茨威讨书稿被罗莎知道实情并欺骗了他。原书稿被罗莎所毁。利欧得知艾萨克·莫里兹身世,暗中关注。这条线基本是这样。第二条线就简单得多,20世纪80,90年代大卫·辛格与夏洛蒂相恋并结婚,定情信物是大卫偶然在一家小书店买到的《爱的历史》。他们生下艾尔玛·辛格和艾尔玛的弟弟伯德。在艾尔玛六岁时候大卫·辛格因癌症逝世,夏洛蒂一蹶不振。随后艾萨克·莫里兹化名贾克布·马可斯委托夏洛蒂翻译《爱的历史》。小艾尔玛暗中为母亲拉红线并追查艾尔玛·梅拉敏斯基身世。弟弟伯德误以为姐姐在找亲生父亲,弄拙成巧地把妈妈翻译的《爱的历史》书稿寄给利欧并促成了利欧和小艾尔玛的会面,最后真相大白。最后的《利欧波德·格斯基之死》不是说利欧死了,而是茨威加入的篇章。本文如有不符原书之处或是有不同见解欢迎讨论。手机打字不便分段,请谅。  详情 发表于 2013-8-10 19:31
Ann     他看了她一眼,她对他回眸一笑,生命在瞬间复苏。    ——白朗宁    死去的和活着的。    我和弟弟伯德,还有妈妈居住在美国。爸爸不在,他去世了。   妈妈和爸爸是在以色列合作农场相遇的。每到星期五晚上,爸爸会开车来把妈妈接到死海去玩漂流。后来妈妈回到牛津大学读书,但她不喜欢那儿,年终时退了学并且跑去找爸爸。他们在特拉维夫的海滩上结婚,在南美洲旅行,然后我们全家迁居美国。我六岁的时候,爸爸被诊断出了胰腺癌,九个月后去世。自此,我妈妈开始了孤独的一生。    ——爱尔玛辛格    离开的和留下的。    我的老朋友,利欧格斯基,做了六十年的锁匠,却没有打开横隔在他和爱尔玛梅拉敏斯基之间的那扇门。   格斯基住在一个叫斯洛尼姆的小镇里,十岁时他爱上了爱尔玛,并请求她嫁给他。后来爱尔玛去了美国,而格斯基留在原地。直到1941年德国攻占斯洛尼姆,他前往美国寻找他的爱人,得到的却只是一句“再见”。然后他选择了离开,选择把他对爱尔玛的爱藏起来。格斯基用六十年的时间来守护这份爱。直到最后,他决定孤独死去。    ——布鲁诺       每个人都用自己的方式去表达爱意,每个人都用尽自己的一生去成就那真正的爱,他们以此书写爱的历史。    这是一部关于爱和孤独的书。    有的人死去,有的人还恪守在原地;有的人离开,有的人依旧远远地注视着。在他们拥有如此美妙的爱情时,未曾想到所有的一切将会弃他们而去,成为过眼云烟。在他们失去爱人后,同时失去的还有再次相爱的能力。所有的爱都已消耗殆尽,空留孤独。漫长的岁月中,留下来的人缅怀过往,如独舞者在舞台上孤独起舞,保持着相拥的姿势,遥望爱人虚幻的面容。一直,一直,直到他们孤独死去,带着那甜蜜又苦涩的爱情长眠。    大卫去世后,夏洛蒂用她的方式保留着爱情。刚开始她保留一切属于大卫的东西,然后突然间处理掉一切。她决定重新生活,重新工作,开始把爱尔玛当成一个成人来看待。她改变了生活方式,会在一段时间里只依靠水和空气存活。仅仅为了大卫辛格,夏洛蒂宁可放弃整个世界。现在她一个人翻译作品,即使和孩子们生活在一起,也孤单着。    利欧格斯基选择孤独地死去,在他不得已离开爱尔玛梅拉敏斯基时便注定了这一结局。他不再去打扰爱尔玛,只是远远地关注着她以及他惟一的却不知道他存在的儿子。他收集所有报道儿子的新闻和所有儿子的照片,订阅刊登儿子作品的杂志,为了儿子去了解流行音乐。他会在学校门口外久久站立,只为看儿子一眼。他将所有的爱都留在心中,独自品尝。他将他的爱写成一部书,却错误地被冠以他人的姓名出版发行。他的爱,即使暴露于青天大地上,也无人知晓,无人理解。    夏洛蒂辛格,利欧格斯基,他们用一生来捍卫爱情,独自坚守着爱情,独自品尝着一个人的滋味,独自对抗着时间的侵蚀,以不变的姿态平静地走向死亡,最终和爱人相遇。    这些深沉的爱,在妮可克劳斯的叙述中一一展现于我们眼前。一笔一画,一个人物,一幢房子,一部书稿,诉说着爱的历史。爱尔玛辛格用一个孩子的视角去看待她母亲的孤独,寻找与父亲有关的事物,追寻《爱的历史》的主角。一本书,将所有饱受爱和孤独折磨的人串连在一起,用孩子的眼睛看着这个世界,用天真的话语表达爱的美好,却也以无邪的心感受爱情的辛酸。    爱的历史,不仅仅是他们两个人的历史,也属于那个厌倦了士兵先生的妻子。她的无意挽救了格斯基的生命,她也是爱的历史的勾勒者。小爱尔玛和米沙也为爱的历史添了一笔,尽管两个人已经错过。在布鲁格林,在纽约,在伦敦,在智利,在以色列……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有那么那么多的爱情在上演,书写着人类的爱的历史。   一切都会燃烧成灰烬。只是,爱,会在历史中熠熠生光。    这,    强大的,    无敌的,    爱。     详情 发表于 2013-8-13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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