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悦读人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24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甩啦,甩啦,甩了他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3 19:45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为什么你喜欢的人爱跟你玩失踪,然后找各种借口为自己开脱? 为什么他背着你和别的人劈腿? 为什么他总信誓旦旦,大方许诺你结婚,可惜一样都没兑现过?…… 感情路上,直来直往,本书为在感情泥塘里挣扎的“痴女”“怨女”把脉,支招!本书以故事说事,以见解见长,有难时指点迷津,无难时送上笑声。
      爱情,它是太容易让人沉迷了。可是在幸福之外,你遭遇的麻烦是不是也太多了? 是时候了,宝贝,悲情高手不是那么好看的角色,该考虑悬崖勒马了。读完本书,也许你会明白,你沉迷的不是爱情,是习惯,糟糕的单向思维作怪,让你以为天下只有那个混球儿的怀抱是温暖的。爱情不是神话,是奶酪,香甜,可是会发霉变质。勇敢地承认吧。你爱的人并不是那么爱你,分手也不是件坏事,那只是另一场爱情的序幕。

    作者简介
      葛瑞哥·贝伦特:Central频道的热门脱口秀节目;一部迷倒众生的电视剧《欲望都市》连续三季的顾问;一本狂销两百万册的畅销书《他其实没那么喜欢你》的作者。他不是男人的敌人,但绝对是女人的朋友。奥普拉·温弗雷曾说,葛瑞哥一句话能为女性省去二十年的心痛与怀疑。

    最新书评    共 13 条

    Barbie    算是说了些大实话,如果能点醒女人们,也算是积德了~   算是说了些大实话,如果能点醒女人们,也算是积德了~   算是说了些大实话,如果能点醒女人们,也算是积德了~   算是说了些大实话,如果能点醒女人们,也算是积德了~   算是说了些大实话,如果能点醒女人们,也算是积德了~   算是说了些大实话,如果能点醒女人们,也算是积德了~     详情 发表于 2013-8-13 01:37
    瑞希静    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如果对待感情真的能做到这么冷静客观那就不是感情了,甩了他是为了自我保护,避免自己受到伤害,有时候太过于理智就会在遇到感情的时候有所保留。“宁可高傲的发霉,也不卑微的恋爱”是没错可惜就算是张爱玲也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详情 发表于 2013-9-3 16:01
    lucy     如果一个男人很爱你,就会忍不住地靠近你、不断地给你打电话、数十年如一日地接你上下班,随时随地地想给你买礼物、积极主动地接近你的家人和朋友。。。。。。总之,关于你的一切他都有热情和耐心去了解经历,这就是中国那句古语说的:爱屋及乌。    假如一个男人没有以上的举动,那只能说明一点:他爱你不够多。他不愿浪费时间和精力在你的身上,不愿给你打电话、也不愿和你亲近、更不愿意见你的家人和朋友,这种男人要来干嘛?    不要有任何犹豫,“甩啦,甩了他”就是  详情 发表于 2013-9-5 11:36
    莹然其    一向喜欢这种风格的文字,轻松可人,从容自信。      敲醒痴男怨女的书不少,以专家自居者也不少,不过还是觉得女人可以聪明,可以智慧,但不必尖刻。怨天尤人,尖酸刻薄,固然可以摆出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姿态,以高人一等自得。但是对生活何益呢?      看不破红尘是下乘,看破红尘也高不了多少,唯独看破之后还能去爱,才是有慧根可度之人。      所以欣赏这本书作者的态度,以及看问题的方法与应对方式,学习学习再学习。        详情 发表于 2013-9-5 14:33
    貝某某    呵呵...曾经爱过的人都是混蛋,而爱过我的人估计也觉得我很混蛋      仅此而已...      爱情,不过是一场场你情我愿的互相残杀,没有永远的胜者,也没有永远的输家,真正的爱情不存在输赢,更不是争斗。      爱情中的小伎俩可以怡情,增进彼此的情感互动;宫心计只适用于热衷感情游戏的玩家,无论防守抑或进攻,两虎相斗必有一伤!      我们都是怕受伤的孩子,因为害怕受伤所以自私但求自保,甚至不惜以伤害他人作为代价,自以为是的沉浸在自我麻木的幻想中,反正痛不在自己身上,没有触及那根致命的敏感神经,就会周而复始的保持冷漠...      事实果真如此吗!?      当有一天不经意的回头看,看看身边属于别人的幸福甜蜜,回忆起那一次次再也回不去的擦身而过,扪心自问:难道真的无伤无痛!?      伤害是把双刃剑,哪怕一直以来受伤的人都不是自己,你为自己一次次的刺伤别人而骄傲自豪,觉得自己是永无挫败的赢家——是的,你确实赢了,但赢了又如何!?如此这般“成就”又为你带来或留下什么?      伤害让人成长,你的伤害无非只是成就他人幸福做出的铺垫!      SO~别得意...别逞一时之勇,别以为在爱情中斗胜的都是赢家...当看到别人收获幸福,而你依旧孑然一身的奔走于一个个爱情战场,究竟谁输谁赢呢!?  详情 发表于 2013-9-7 00:17
    阿卡珐    (实际上我并没看完,但豆瓣非要我给评价,否则不许写评论)       种种迹象使我直怀疑此书作者是个卖震动棒的,当此书读者被问及“你男友呢?”作者最希望的回答当然是女郎从手袋里掏出一个“真老公”然后说“在此!”吧。       但我还是想给送我女朋友一本——她现在同一个不如振动棒的普通男孩走。      我记得她的生日,熟悉她的口味,甚至和她爸爸沟通良好,可她还是离开了我,并且是在没有看这本书的情况下。我甚至没能得到她离开的消息,直至她越走越远,我才知道,哦,这样啊。(是的也我曾也因为一通电话同一个人断绝来往,此电话内容如下“我今天无法同你见面——呃,我病了(背景音:XX站到了,请要下车的乘客...)”这足以说明这男的傻又穷,自以为是还不诚实。可她离开我根本没有原因)       真是过分,我都没嫌她手感不好。       也许在她眼里,这个不如振动棒的男孩可以给她安全感。我说,毕竟东西方女性是不一样的——也许东方女性正在开始独立,可是,嘿,殖民地女性几乎从殖民地解放时期就获得了解放。她们爱得多些,也纯粹些。   东方女性更加在乎安全感和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吧。       到后来,调情变成了广告,恋爱变成了生意。    我很想知道,这样还算爱吗?那么简爱的本意原是要敲诈巨额离婚费?茱丽叶其实希望通过联姻合并企业?          爱是无道理的,但婚姻有。现在女性真是可怕,年轻的时候,她们通常愿意为一个浪子付出所有并不指望他回头,在葛瑞哥·贝伦特的爱情里论里她们绝对改送精神病院被电击,但突然有一天,当大家都认为此女被卖到窑子里去了的时候,你发现她嫁给了一个她自己也不太认识但绝对可靠的中产阶级,换上卡其色衣服,居然开始相夫教子了。     详情 发表于 2013-9-7 19:50
    浅步紫    不是要你真的动不动就甩了他,而是教你---宝贝,不论遇见多么多么出色的男人,请好好爱。但别失去自己。  详情 发表于 2013-9-25 15:25
    viva    我不知道,女人应该从这部书上知道什么?“他不那么喜欢你”真的那么重要?   如果答案是——你也不那么在乎他呢?   现在大部分的都市男女的爱情陷阱不是不爱,而是不够爱。大家都是大家的备选项,所以谁也别抱怨,谁输谁赢,也许与感情本身无关,是个人问题。   女人的爱情说白了,其实与男人本身无关,我们总是想找到真正的白马王子,其实,我们只是在寻找白马王子的白马条件,等找到一个我们认为是够白又够王的男人时,我们就开始培养并导演我们理想中的爱情,男人,只是需要些许配合,然后,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便圆满了。   女人,为什么总是抱怨男人?抱怨爱情?抱怨一切?   谁愿意爱上一个怨妇?   好吧,我不想说爱情,是平等的;但是我们女人是否对爱情的希望过高?看看我们身边有多少女友在眼巴巴的等待着被男人以及他们的所谓爱情和婚姻救赎?   她们神经质,小心谨慎,步步为营,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 。   等待着别人给幸福的人往往过的都不怎么幸福。 。 。   其实,她们也并不怎么在乎那个男人!   那,为什么抱怨?因为失落。为什么失落?因为那个连自己都没太在乎的男人居然对自己不在乎。难道,自己真的????   好了,问题出来了。我们失败的不是自己不够好,而是干嘛从别人的眼中看自己。   妄自菲薄。患得患失。   再说回《欲望都市》。前几天突然看到有说,萨曼沙是里面最可爱的女人,我还吓了一跳,细细想来,她不把男人当回事,她重视自己,爱自己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自怨自艾的女人学习!        详情 发表于 2013-9-30 12:11
    Tequil    从男性的角度告诉你一些你认识的男人永远也不会告诉你的真相,有点残酷,但终究还是要承受的事实。不要给他找借口,也不要给自己找借口了,甩了,甩了,甩了他,下一个会更好,至少你还有得挑。  详情 发表于 2013-10-10 19:28
    灯灯    他不是真的那么喜欢你   他不全是你的,那他就不是你的   你值得找到更好的~   甩了,甩了他吧~     详情 发表于 2013-10-14 00:47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网站地图|小黑屋|Archiver|DoThinkings 悦书籍,思人生   

    GMT+8, 2024-11-15 01:29 , Processed in 0.397076 second(s), 4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