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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礼仪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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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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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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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一九三八年的纽约,经济大萧条进入尾声,满腹诗书、冷静自持的二十五岁姑娘凯蒂康腾行至她人生的分水岭。元旦前夜,凯蒂与她寄宿公寓的室友伊芙在纽约格林威治村一间二流的爵士乐吧共庆新年,结识了举止高贵、笑容闪亮的邻桌——长着湛蓝色眼睛的年轻银行家廷克 。这次邂逅以及其后突发的意外,将凯蒂拽离了原来的人生轨道。这个寂寂无名的华尔街众多女秘书中的一员忽然间发现自己一只脚踏进了纽约上流精英交际圈,而另一只则跨入声名显赫的康泰纳仕出版集团。
      跟刻板腼腆的百万富翁约会,和开朗自信的上东区富家子交往,与精明前卫的女巨贾对峙,被苛刻专横的上司施压……凯蒂泰然自若又出人意表地在各种命运的表相中摇曳前行。接踵而至的新鲜遭际让凯蒂体会到财富与地位所能予人的安全感与庇护。在对似已渐行渐远且无法言说之爱的无望期待中,她已然明了,指向光明前途的正确选择往往裹挟着失落之痛。
      本书如同写得曼哈顿的一封情书,精致,优雅,幽默,清新。 《社交礼仪守则》是乔治华盛顿少年时期用以律己的行为规范,也被廷克奉为圭臬。这套具备“贵族自修学校”功能的守则中有些条款在故事中反复再现,仿佛对崇尚高贵举止与自律意识的往昔岁月的招魂,亦如向在与欲望和机遇的纠葛中端正自持的人们致意。

    作者简介
      埃默托尔斯,一九六四年出生于美国波士顿近郊,并在那儿长大。自耶鲁大学毕业后,他又从斯坦福大学取得了英语硕士学位。他与妻子和两个孩子生活在曼哈顿,是一家投资公司的负责人。本书为他的长篇小说处女作。
      托尔斯先生是二十世纪初绘画,一九五○年代爵士乐,一九七○年代警匪片,黑胶唱片摇滚乐,宣言,早餐糕饼,意大利面,烈性酒,下雪天,托斯卡纳,普罗旺斯,迪斯尼乐园,好莱坞,电影《卡萨布兰卡》、“007系列”中的演员、柯克船长,鲍勃迪伦(早期、中期与晚期),凌晨时分,纸牌游戏,咖啡以及祖母手做饼干的忠实拥趸。
      本书由企鹅集团维京出版公司于二○一一年出版后,迅速登上《纽约时报》《波士顿环球报》《洛杉矶时报》畅销排行榜,当年被《华尔街日报》评选为年度十佳小说之一,法译本获得二○一二年菲茨杰拉德奖。
      译者刘玉红,广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教授,博士。译著包括《我的妹妹,我的爱》、《世界文化象征辞典》、《爱默生随笔》、《穷理查年鉴》(英汉对照)、《肉体伤害》等十七部。

    最新书评    共 5 条

    F小小    这本书的书名很容易让人误会,以为这是一本讲条条框框规矩的教条之书。但它其实是一本小说,讲了一个发生在1938年的纽约的故事,讲了一个女孩是如何在机缘巧合以及不懈努力下闯入曼哈顿的上流社会中。它是一封写给曼哈顿的情书。尽管如此,它并不是一本野心勃勃高喊人往高处走口号的书,它是一个优雅动人又哀而不伤的故事。   大萧条之后二战之前的曼哈顿——古董老爷车、老式打字机、爵士音乐、金发女郎,它们光彩,逐梦,魅惑。我觉得这个故事的核心,比起打拼进入上流社会而言,更多的是关于那个女孩的成长,她爱上什么人,做出什么选择,耍点什么小心机。      对我来说,评价一个故事是好是坏,有时标准简单到只看这个故事是否可以让人一直沉浸地读下去。这意味着行文流畅,意味着不会对突兀的转折疑惑,不会为做作的字句皱眉。这本书就是这样的,它写得如丝绸一样顺滑。   这本书写得很温柔。这是我从头看到尾最大的感受。它甚至鲜少有心理描写,用大量的对话和叙事代替了内心活动,但你还是会感受到人物心里细微的感情起伏。这一点真的很厉害。这个故事里既没有灰姑娘和王子的轰动爱情,也不教你如何在上层职场打滚。它不像《穿Prada的女魔头》,主人公被严苛上司刷新世界观,摒弃旧我离开旧爱获得新生;它也不像《小时代》,爆炸点频频,疯狂地向年轻人兜售大城市的梦想;它也不像《孤独的赢家》,对上流社会细致入微地描述,又奇异地嘲讽。我说过的,它是一封写给曼哈顿的情书,它精致优雅又引人入胜,它写那些你我触不可及的纽约精英阶层,但它的核心是成长。        这本书的简介里有一句,“在对似已渐行渐远且无法言说之爱的无望期待中”。是的,这个故事的另一个核心,是无望之爱。   迪克说,在你知道所有这些情况之前,你爱上了这个家伙。   她说,是的。   迪克说,你是不是还爱着他。   她说,是的。   我很喜欢这个女主角凯蒂,她坚强又自由,她爱那个家伙而始终内敛沉默。她看着他和自己的朋友出双入对哪怕她知道他心里爱的是她;他带着美眷去周游欧洲,她扔掉他们寄给她的信,但又把它夹进书里一遍一遍地看;她发现他们回来,从舞会上慌张跑掉;他求婚失败,她半夜接到他的电话,坐火车赶到他所在的遥远的地方和他共度周末袒露心迹;最后她发现了他的秘密愤然离去,但在她和富家子迪克交往好几月之后,迪克问她是否还爱他,她说,是的。   你没有拖泥带水地单恋,你从不打听他,你从不谈到他,你同样和其他人交往,但你被身边人问是否还爱他的时候,你说是的。傻姑娘说,是的。   我总是会被这样无望而内敛的爱给打动。总是。这世上炽烈的死生契阔那么多,我却总是热爱这类沉默的守望。假如我在心里构想故事,我最偏爱的也是这样的守望。也许这证明我的确是一个矫情的人。   但我从头到尾都没有特别喜欢男主角,他优雅,绅士,年轻,有钱,这些都不足以构成我喜欢这个角色的理由,书里出现的所有男性角色中我最喜欢的是迪克,开朗自信,活得风生水起,浑身上下散发着少年般青春逼人的荷尔蒙味道。这种男生在年轻女生中几乎是通杀的,我早就意识到我的肤浅,因为我独独钟爱这一款。        我用了三天看完这本书,周三周四周五。周三晚上寝室开着空调,我看了前面几章,觉得从身到心都很舒服,仿佛你喝了一点甜酒,敷了一个牛奶面膜,清凉醇香,尤其是室外热炸天寝室里还很凉快(…)。周四傍晚我跟寝室长两个人在寝室里,她在做数据库,我在看书,我泡着果茶,书里那种哀而不伤的感觉弥漫出来,台灯的光也是暖黄色的,我偶尔抬头和寝室长说说话,觉得这是多么美妙惬意的reading time。那天晚上我看完了这本书的一半,女主角沉默而似有似无的坚守把我的心神拉得恍惚,我给寝室长讲了前半本书的情节,她沉默了一会,然后说,你快往下看。我睡前磨磨蹭蹭,她一直说,你倒是快往下看啊,你快看书啦,快去看,快看啦。(…)周五的中午天气很凉快,还是我跟寝室长两个人,她还是在做数据库,我还是在看书,我看完了后半本,心里恍惚得没法说,然后上床去睡午觉。      那个结局不算完美,可你确实想不到比它更好的结局。这本书不走友谊万岁金钱万岁的路线,最后的结局里,和女主角一起度过1938年的人没有一个最后在她身边。但它也不宣扬成功即孤独这酸溜溜的口号,书中有人最后放弃了上流社会放弃了乔治华盛顿那一百多条社交礼仪守则,去追寻心里真正想要的东西,也有人成功踏入上流精英圈,获得光明与财富的庇佑,获得同样美满的人生。        你可以把这本书比作一杯红酒。昨天晚上我在洗澡回来的路上突然这样想。它没有什么大的劲爆点,但绝对是一个美不胜收的故事。   A love letter to Manhattan.  详情 发表于 2013-8-3 20:21
    绿萝衣     刚看到这本书的名字的时间,吓了一大跳,《社交礼仪守则》,以为是一本纯教义性质的教科书呢?从小到大,对教义性质的书,特别的没兴趣。差点把它给扔出去。看到书后面,有很多家媒体报纸的书评,才发现自己误会了。这绝对不是什么教科书,而是实实在在的小说。    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是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可是他却写出了二战时期的作品,实在很难得。不管他是向菲茨杰拉德,海明威,亨利。詹姆斯致敬也好,或者是自己对那个时代的偏爱也罢,只要写出离自己生活时代久远的东西,就已经很了不起了。情节以经济大萧条时代,二战前夕为时代背景,而描写的年轻女孩为了自己的奋斗,爱情,友情,背叛,身份,金钱。。。。的故事。故事中的人物性格大多与外表大不相同。人物彼此间的误会解读,构成了情节的跌宕起伏。    年轻姑娘凯蒂,跟现在刚毕业的大学生差不多。元旦庆祝的时候,和自己的朋友伊芙在纽约的爵士乐酒吧里,碰到了帅气的银行家廷克。可是在出来的路上,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车祸。康复之后,发现自己进入上流的精英社会当中。这让我想起了,现在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也是想一步登天,过着高人一等的生活,梦寐以求的生活吧。不过,要想在这个贵族圈里生存下去,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纵然金钱名利,让人可以有尊严,有品质的生活下去,但是所要付出的东西也是无价的。不管有多么痛苦,多么不舍,其中艰辛,都要坚持下去,要不然就会前功尽弃。任何游戏都有自己的游戏规则,那么社交当中也会有自己要遵守的准则。    故事当中所涉及的社交礼仪守则多达好几百条。不要被数字吓到。仔细的看这些社交礼仪,不难发现,这些礼仪不仅在美国的经济大萧条时代有用。就是用在现代也是非常管用的。就是金玉良言。比如说向他人提出建议的时候,是否要考虑当众还是私下说呢?是现在说还是另外找时间说呢?说话的时候,不要愤慨,语气要委婉。以前,我个人从来都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的,大多时候,都是有话就直说的。从来不顾及他人的感受。看了这本书之后,尤其觉得自己的礼仪需要多多改进才好。这样不仅仅为了自己人际关系考虑,也是为了他人感受做的考虑吧。    前段时间看《甄嬛传》入迷了。非常喜欢里面的故事。当时很多报道说这是一部职场励志电视剧。现在我倒是同意这样一个说法了,因为借古喻今,才是电视剧所要表达的立意。也是看东西最重要的本意。借以前的人经验,来充实自己。就像《社交礼仪守则》一样,重要的不是那个时代痛苦挣扎,而是现代的人能从中学到什么,我学到了在社交过程当中最重要的——礼仪。        详情 发表于 2013-8-13 01:36
    RIVERS    有时候一本书的好坏不在于语言是否华丽 情节是否曲折 重要的是他是否触到你身体的某个部位      我只想说这书写的真好      凯蒂完全是我钟情的女子 不矫情造作 不拖泥带水      好似是一个姑娘的成长史 但这姑娘一开始就挺成熟 故事的前三分之一描写姑娘和一个男人间似有似无的暧昧 但看完大半 始终觉得 未必与爱有关 更像是从一种得不到的迷恋演变成一个人时内心的某种寄托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秘密不愿意和任何人诉说 而可以诉说的那些都已经放下     详情 发表于 2013-8-21 04:06
    自来水    两个穷姑娘在新年前夕邂逅了一位绅士,他衣着优雅举止得体,十足的世家公子华尔街精英。仨开车兜风出了车祸,一个姑娘残疾了,绅士只好把她接到自己家里照顾,虽然他心里记挂的也许是另一个她。   这就是故事的开始,梦想的开始,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追逐心中的幻影。女主人公因为这起意外事件,就像不小心堕入兔子洞的爱丽丝一样,进入了奇幻疯狂的世界。在这里,曼哈顿是中心,是拉格泰姆2/4拍节奏,是一条河流,人们像树上的叶子,纷纷落在水上,在漩涡里打转,飘走,或者沉下去腐烂。在这里,她是狄更斯的皮普,跟形形色色的名流打交道,还耍了一套小把戏成功求职,慢慢熟悉上流社会的交际规范和魅惑的舞步。在这里,有人隐藏过去,有人误读明天,青春的喧嚣总伴随迷惘和失落,逐梦的尽头难免梦醒人散。   男人问:你呢?   姑娘回答:我基本表里如一。   真是叫人百感交集。   “我作孩子的时候,话语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谁能对浮华之诱惑面不改色,始终保持赤子心。生活的负担越来越重,从来不是因为需要的变得更多,而是不需要的不断增加。可见保持孩童之心,像个小孩子一样去实现梦想,真诚待人殊为不易,那是必须付出努力和决心的。社交礼仪也从来不是为了所有时代所有人准备的,它只是往昔时光的一面镜子,它召唤的是端正自持的生活,还有为了胸中那小小的良知之火长明不熄。   男主人公最后融进茫茫人海中,不再当个假模假样的绅士,倒成了毛姆笔下的理想青年,他干粗重的活计,忍饥挨饿,却充满活力,于是当有人用镜头捕捉到他乘坐地铁时那一瞬间的表情,女主人公赫然发现生活的全部奥秘。这封“写给曼哈顿的情书”仿佛苏格兰诗人的那曲抒情歌,优雅地重现了往昔的时光,寄寓对当下的期盼:对生活的严肃思考与真诚选择,永远都不算迟。   曼哈顿的1938年,从春天到夏天到秋天到冬天,季节上或许是经由蓬勃走向衰落贫瘠,可未尝不是一部艰难的心灵跋涉史,死亡然后重生,被剔尽了虚荣的血肉剩下一具骨,憔悴的裘德,幻灭的盖茨比,远离人群的梭罗,他们告别残忍的充满腐朽气味的都市四月天,走向更纯净更稀薄的空气,更自由更可托付无限可能的生活。因此,不管身在何方,姑娘小伙总要问一问自己的心,看一看北极星,好好享受简单的快乐,在呼唤某个名字中开始一天,以清白之心度过清白的时光。     详情 发表于 2013-9-4 11:33
    乌咪    借这部俏丽的年代小说,托尔斯复活了黑白影片里的曼哈顿,那是神经喜剧、闺蜜情谊与浪漫恶作剧的鼎盛时期……托尔斯笔下的年轻美国人身处微妙的年代,却努力构建真诚的人生。    ——《纽约时报书评》      一个气泡翻腾、观察入微的故事,来自布鲁克林,做着秘书工作却踌躇满志的年轻女孩撞入三十年代曼哈顿上流社会精英人群之中。这也是……对在爵士乐吧、华尔街咖啡店、市中心香槟皇宫和下东区地下酒吧偶然发生的社会炼金术一次可爱的招魂。   ——《纽约时报书评》      一部了不起的处女作……强大的故事内核,新鲜独特的人物以及依稀有着菲茨杰拉德与卡波特之风却又个性斐然的文字皆不同凡响。   ——《出版人周刊》      人物描画优美,对白充满机趣,托尔斯并未任由怀旧与感伤情绪泛滥,而稍稍逊色的写作者则很难避免。本书是这位新手作家一次优雅而利落的演出,他看来对自己笔下的角色与情境再熟悉不过。    ——《考克斯评论》      这部以大萧条时代为背景讲述曼哈顿奋斗与求生故事的长篇小说处女作极为出色,值得关注……诸多评论提到菲茨杰拉德,这样累赘的比较其实不可不必。《社交礼仪守则》足以证明,埃默托尔斯本人已相当出色。   ——《华尔街日报》      一次俏丽时尚的亮相……有关那个年代的细节……十分精准,令人怀想……人物形象却并未有丝毫减损。摆在他们面前的是有关身份与自我价值的永恒谜题,只是设置在一个全然不同的混乱世界里。   ——《波士顿环球报》      精彩的新作……托尔斯表现了爱情与阶级,运气与命定的相遇……等重大主题。    ——《芝加哥论坛报》      即使最疲惫迟钝的纽约客也能窥见埃默托尔斯《社交礼仪守则》一书中的美。    ——《旧金山纪事报》      初读令人心醉,再读更为沉迷,这是一部社会风俗小说,也是写给二战前夕的曼哈顿、菲茨杰拉德以及那个年代某种生活方式的一封情书。   ——《费城问询报》      令人无法放下的小说新作……在这部清新、富有养分的年代散文体小说里,托尔斯描绘了集大熔炉与精英领地于一体的都市里种种复杂的纠葛,而时尚入骨的女主角勇敢地在这儿占据了一席之地。   ——《欧普拉杂志》      今夏小说中的黑马……以其锐不可当的笔力, 《社交礼仪守则》引领读者在机智的对白与快速的情节推进中探究爱情与机缘、友谊与背叛、阶级与金钱……文字华美,由戏谑而直刺人心,令人禁不住细细品味每个语句……托尔斯极为聪明地截取了战前曼哈顿的一个特别时段,并以青春、承诺为之增色。《社交礼仪守则》无疑发出了多萝西帕克一般的尖啸,但赋予它灵魂的是菲茨杰拉德般的成熟、深沉与锐利。    ——《克利夫兰正直人报》      如果你是拿起了《社交礼仪守则》却未把它列入过去三年读过的五部最好小说之一,我会对你十分担忧。这本书简单而卓越,是埃默托尔斯的一次华丽登场。它还是一部富有新意,熠熠生辉同时极为独特的书……更像是一个小说家的第十本部作品而非第一部。   ——《水牛城新闻报》      托尔斯成熟的小说处女作,背景设置于一九三八年的纽约,是向菲茨杰拉德、海明威、多萝西帕克、亨利詹姆斯、伊迪丝沃顿致敬之作……这部优雅小说的核心情节是地道的美国式消遣:重塑自我(并尽力隐藏过去)。《社交礼仪守则》里的人物大多都与他们的外表大相径庭,而正是他们如何误读彼此,以及我们又如何误读他们,构成了魅惑的舞步……托尔斯以一种极可爱的方式处理叙述文字与机灵的对白,他笔下的人物极为珍稀,既出人意表又极具说服力。   ——《圣彼得时报》           详情 发表于 2013-9-6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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