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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一秒,我没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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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30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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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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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出身权贵豪门的慕容清峄,在马场里偶然救下惊马背上的任素素。这场豪门贵公子与寒门女子的爱情,究竟是缘?是孽?
      一昔风月之后,慕容清峄扬长出国而去,将任素素置诸脑后。遗忘了整整四年,四年后的再次重逢,她是舞台上幽怨生死的祝英台,他在台下远望她依旧美丽的容颜。这次重逢,令他惊悉与她曾有过一个孩子,而这个孩子的死,终于令他由怜生爱。
      在他生死相随的誓言下,他们终于携手红线。出身微寒的任素素,小心翼翼地辗转着自己对他的爱。巨大的门户差异,难以调和的性格矛盾,最终造成不可弥补的悲剧。十七年来的生离死别,他与她一路山长水阔。

    作者简介
      匪我思存,畅销书女作家。笔下的故事多为催人泪下的爱情悲剧,题材也比较多样化,现代都市类的,民国类的,架空历史类的都有,读者年龄层跨度也比较大,从中学生到白领,到40多岁的家庭主妇,其中以白领阶层为主。经常在《南风》、《公主志》等多家女性杂志发表短篇小说。

    最新书评    共 9 条

    尘似流    看过几年了,评论也写了很久了,贴过来。   ——————————————————————   《玉碎》,依旧是错过与伤害交织,波折与误会并存。慕容沣的小儿子慕容清泽与任素素的故事。    故事中提到了慕容清渝,因为飞行演习而意外身亡的慕容沣的大儿子。慕容夫人,就是程谨之吧,慕容清渝的死,于她又未尝无关呢,若不是蓄谋车祸令慕容清渝的爱 人客死,恐怕也不会招致飞行演习意外的惨剧。所以慕容夫人学聪明了,接受了素素,然而素素与清泽之间,一段段难解的纠缠与憎恶又是从何时开始的呢。    因为清泽太过跋扈,从来都是俯视这个世界,恐怕这个世上没什么值得害怕的了。就连慕容沣棍棒加身,他都能忍住。可是一遇到素素,他就没辙了。    清泽总以为素素一直记挂着姓庄的,而素素总以为自己不过是以色事人的玩物,两个人就这样别扭,总也不肯把话挑明了说。面对素素的寡淡,清泽宁愿要素素恨他,也不要他无视他。这样的爱,无奈却舍不得放手,要痛,就一起痛,要下地狱,那就一起下地狱。    然而,终究清泽还是激怒了素素,素素无法忍受清泽那样诋毁自己,把自己想象的那么不堪,所以选择的最决绝的方式,要他一生一世,不得安宁,要告诉他,她的 恨。当她开车撞上樱花树的时候,颅内出血不止的时候,清泽恨死自己了吧,以至于在余下的半生中,每当看到判儿那张像极了母亲的脸,就忍不住心里的痛。    从他强迫她那一天开始,两个人纠缠不休、却致死缠绵的伤痛就笼罩着两个人。    清泽居然是笑着说出来那句话的,他说,那个孩子已经死了。那是他和素素的儿子,难道自己不心痛吗,他就是要看素素痛不欲生,借这种方式麻痹自己,减轻自己的痛。原来,不止快乐需要分享,痛苦也需要。    清泽就是这样,说出的话像一柄双刃剑,自伤三分后,却伤人七分。    最后,无奈,清泽看着昏迷不醒的素素,终于松口了,他说,只要你能活下去,我可以离开你,这辈子都不见你。然而,你不知道,素素不是要你离开,只是要和你白 首,可是终究造化弄人,对外宣布了素素的死讯,素素出国了。再回来,两人都已双鬓微霜。或许这一生,经过那样的折磨与纠缠,他们都只愿,不要再相遇,如果 这一秒我没有遇见你,或许一辈子,就过着平淡的生活,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是你,清泽,让素素这一生,都在颠沛流离中度过,不得安宁……  详情 发表于 2013-8-4 05:47
    乐筝     我想不明白我怎么会又找来看了一遍这本书,看他们之间的甜蜜,看他们之间的误会,看他们怎么相互折磨,我搞不懂他们之间是爱么,搞不懂他们之间怎么产生的爱情,搞不懂他们之间的故事。    再看一遍时,发现,他们的做法好像有合情合理,又不合情理。性格决定了命运,他们的悲剧又是怎样?为什么旁人都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而不给他们意见,只有夫人在旁不明显的提示着...    再看一遍时,觉得,全家似乎只有夫人一个明事理、会做事、能做事的人,但到底还是偏向自己的儿子...    搞不懂,我怎么会再看... 我最喜欢看的是他们之间的小小甜蜜,在元宵节的外出,在第二次和好后不时的关心,喜欢微小的细节描写,这可惜这些甜蜜太少太少...  详情 发表于 2013-8-9 19:30
    小易老    这本书我看了不下五遍。每次看心里的那份悸动还有心痛都会一直伴随我。小说不是很长,几个小时就可以看完,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是一字一句却都是经得起细看的,文笔没得说,特别是古诗词的运用给小说加分不少。不过经不起虐的童鞋还是悠着点看,别被虐得心碎了。  详情 发表于 2013-8-13 01:37
    陈醋小    看了三四遍,终于想说说牧兰这个人。      牧兰是个漂亮要强开朗的人,她和素素要好,家事上不知,但舞团里她是主角,男朋友也是她的许长宁要比别人好。      牧兰出现的次数不少,她心机较重,不像素素单纯,素素好多心理变化都受她影响,其中有三次比较重要。      第一次,素素四年后刚与三公子和好,牧兰提起了康小姐,牧兰与许长宁相爱却受门第之碍,不受人承认。而许长宁也最终为了前途放弃了她。牧兰有感而发提醒素素,并非有恶意,虽然因此素素与三公子大打出手,可却促成了素素提出结婚的事情来,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成就了素素的姻缘。      牧兰第二次出现的重要关头,是与张先生结婚前,她对素素说“我知道他本是喜欢你的”。素素听了却是一愣,算是默认了,牧兰这里恐怕只是怀疑,试探一下,可不料却被说中了,伤了心。从后面张先生对素素的态度痴情来看,生活里牧兰也一定是体会到了自己丈夫对素素的爱意,导致她对素素变了态度。如果第一次时是羡慕嫉妒,那这一次后作为张太太,她恐怕只有恨了。      第三次也是致命的,就是牧兰告诉素素,汪小姐和三公子有染,并透露他们有了孩子,甚至后来素素与汪小姐单独见面,也可能是牧兰故意安排的。这一切都导致了素素彻夜未归,以至于判儿出生后素素决绝的自杀。女人的恨意让牧兰放弃了素素之间的情谊,伤害了素素。      牧兰最后还是死了,文中没有提却在小文开头里,判儿找到素素的书签时候提起牧兰,雷少功说,牧兰也在车上和素素一起死了。这显然不对,但也有对的,就是三公子宣布素素去世的时候恐怕也一并杀了牧兰,她确实就和素素一起死了。      牧兰是个可怜人,她想飞上枝头,可许长宁却为了自己负了她,他要强,她自视比素素要优秀,可是却没有素素幸运嫁入豪门做了少奶奶,她只好退而求其次嫁给了张先生,结果自己的丈夫却深爱素素,她如此要强又怎么能忍受,最后害人害己。她真是典型的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详情 发表于 2013-8-17 19:44
    陈醋小    我喜欢玉碎这个名字,可是提起笔写书评的时候才想到,原来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玉碎。      我喜欢素素,一个民国时代有着古风古韵,美丽的女人。她气质上胆小又淡然,不自信却和善让人怜爱。我起初总觉得在素素喜欢上三公子的桥段上格外单薄,只因在马场上救下她?还是一池的荷花?而且最后又是强占,怎会就这样爱上?      三公子爱的更让人误会,起初马场上救个美人,有三番四次被人拒绝。软的硬的也都行不通,最后只好急火攻心的强占。然后两人便是天各一方不相见。四年后的重逢就擦出了火花。      我们都不信一见钟情,确实,可再次见面呢,或者三次见面呢?我总相信两个人在一起总是在平淡的某一天里燃起了火花。否则就不会有忍受日日相见的决心。爱情就是那一刻的火花成就日后的缤纷绚烂。他们的火花我想就在那一年的马场上,也在四年后那一瞥的重逢。书中有一句写四年后相见时素素看到的三公子“他依旧是倜傥公子,连衣线都笔直如昔”可见三公子值得素素爱,而她也确实仰慕他。      我印象里的小文男人多不会动手打女主,这里三公子却扇过素素两巴掌。一次是四年后他们的吵架,素素听了牧兰的话,得知三公子与康敏贤有婚约,心灰意冷。我觉得,素素本就是想结婚的,只是她不能开口要求,听着牧兰劝她说三公子不会娶她的,才会在吵架时说出要结婚的话来,但素素淡然,恐怕也的确是为了得一个了断而已。听三公子盛怒下答应要娶她,她就本能的害怕说不要结婚。三公子真的气坏了,气她跟着别人却不要他,气她随便一句话他却当做大事反复思量。可看她被打一巴掌后落泪三公子却更气,因为“他却为她该死的眼泪在心痛!”这一场虐的真是赏心悦目啊~~~      第二次动手打素素是两人冷战后,素素流产后,三公子花了太多心思为了忘记素素,也为了激怒素素,可是素素不为所动依旧淡然,反倒是他见了她后防线崩溃,三公子终于忍受不了,说出了孩子已经病死的真相,素素疯了一样的厮打三公子,“他看着她的眼泪夺眶而出,唇角勾出了一个奇异的笑容”三公子这一次打的很大力,如同兽一样直到看到她足下踩着碎片流出血来才“猝然放开她”眼里是她看不懂的沉痛,他说“明天我去跟父亲讲,我们离婚”他以为与其伤害她,不如就此放过,他终究还是舍不得她受伤,终于是投降放了她。素素即使行尸走肉一般的在婚姻里,终究在听到离婚时压抑着自己的呼吸。即使这段婚姻大多互相折磨,可他们已经爱深了彼此了。      我最喜欢的还是最后他们和好的那一段,夜里三公子还是说了“素素,我爱你”,而素素也因此沉沦。三公子跟着素素回了家,那几天的愉快我倒是觉得最好的,甚至是,他去剧场找她那些桥段。三公子从一开始的强势到后来欲罢不能,却又带着别扭,真让人又爱又恨,还好结尾时,他说“对不起”而她,拉着他的手说“我明白”。  详情 发表于 2013-8-20 14:30
    土豆    只记得当时年纪小,在书店发现这本书,封面做的并不算精致,全在那一排书丛中独树一帜的便宜,好像是16元钱,犹豫了一下也就买了。回家躺在床上的时候觉得文采非常好,故事很感动,喜欢素素那样女子,也喜欢着慕容清泽的名字,却对于这个人物没太大感觉,尽管人物形象很饱满。慕容家的人里好多都是悲剧。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一直偏爱于匪大的作品。  详情 发表于 2013-8-26 03:03
    晴天     看了这篇小说以后,唯一的感觉就是女主角到底哪里值得让那么多人喜欢?难道就是因为她的美貌吗?她与慕容青峥之间的悲哀我只能说是她自己造成的,自身就是一个闷葫芦,不管别人跟她说什么,她总是以沉默是金来回答别人。心里又在胡思乱想,这真的让我很无言。如果她能够多开金口,把她的不满、把她的疑惑、把她的愤怒、把她害怕都说出来,她跟三会是一对人人羡慕的恩爱夫妻,是她的自卑和懦弱造成了那么多的遗憾。  详情 发表于 2013-9-2 18:28
    米朵    画屏天畔,梦回依约,十洲云水。   手拈红笺寄人书,写无限、伤春事。      别浦高楼曾漫倚,对江南千里。   楼下分流水声中,有当日、凭高泪。      看完是在凌晨五点。一个人坐在书桌前,红着眼睛,慢慢的合上书。      这是一个关于误会,巧合,揪心的故事,我却被凌晨的微光,刺疼了眼睛。故事永远是故事,那么多的误会,总是可以隐忍着一言不发。      我不喜欢任素素那样的女子,虽然拥有温婉和美丽,却少了应有的温度和性格。           详情 发表于 2013-9-4 01:42
    "苔    请撇开矫揉造作的封面,和俗不可耐的书名。里面的故事软糯缠绵,却在平静透凉的水面上慢慢沁开一团绝望的腥红。         在匪我思存的作品中,它属于较早期的作品。人气无法与“佳期如梦”“千山暮雪”“海上繁花”甚至同一题材背景的“来不及说我爱你”相媲美。这部作品似乎只是匪我思存作者生涯的一枚无法掀起波澜的印迹而已。尽管它不起眼,不曾受过热捧,但它却是我在匪的书集中最爱的一本。         或许连匪本人都未对它宠爱过,因为完结这本书后,也只有一篇短短的番外。在论坛上的讨论更是寥寥无几,好评更是不多,大多的评论都是嫌这个故事不够撕心裂肺,太过于沉闷乏味。大家也无法信服书中描写的这段故事当中的“爱情”。当初自己也是,读第一遍时未生感触,但一本好书是经得起推敲和反复阅读的。当在看第二遍,第三遍,甚至第十遍后,这本书慢慢打动了我心。         很多人觉得书中并没有相互给予的爱情,他们没有悱恻浪漫的过往,有的只是相互踩踏对方的痛点,相互隐忍漠不关心,相互没有任何心里交集。慕容清峄看上去好像只是沉迷于任素素的美貌,而一味强取豪夺。而任素素似乎也只是无奈的从一而终而已。他们对方的爱似乎根本没有进入到对方的心里去一样。         但如果真的没有爱,慕容清峄又为何要在素素面前故意脱下留有红唇印迹的衣服?是因为他在乎她,在乎到要用这样愚昧的方法试探她心里有无他。   如果没有爱,他更不会因素素惆怅的诗句而误以为她不爱他,便用逃避的方式在外夜不归宿的风流。   如果说不爱,那他有怎会知晓素素心中不能提及的痛,却偏要执意提起?因为他宁愿让素素恨他,也好比她对他漠不关心的好。正因为慕容清峄太爱素素,爱深入骨髓才会一次次对她筑起无情的高墙,因为他怕,怕去爱她后,但所爱的人却厌恨着自己。         而任素素呢?首先剖析她的性格。这个人物的性格被作者塑造的那样柔弱安静。她生性腼腆内向。因出身与成长环境造就了她自卑与悲观的性格,但骨子里确实高傲清高。她是极为矛盾的载体,她自卑的性格和高傲的自尊心让她学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便不会主动去争取。她内心缺失安全感,渴望温暖,却惧怕得到过后受伤失去,所以她封闭着自己的内心。         很多看过此书的人都在质疑任素素到底有没有爱过慕容清峄?我认为,她爱过。素素对清峄的爱如蝉翼般透明且单薄易碎。   当初的她对他肯定是憎恨的,憎恨他对她强行占有后又消失掉,扔下她独自承受未婚生子,后又无奈丧子。当初四年,素素独自面的恐惧,不得而知。但可想象一个不满二十岁的女子便要承受着残忍的现状,她肯定遭人唾弃,落下不好的名声,而这一切,都是那个人给的,而那个人却无从知晓她因他而受的苦。   那时的她肯定是无助的,痛恨着慕容清峄的。不可能有丝毫“爱”的情谊在里面。当他四年后,站在她面前,素素心里也是惧怕他的。但是,或许素素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其实也在这四年的绝望无助的青春岁月里等他。等他给自己一个结果,给那个送走的孩子一个结果,尽管自己这一生已毁,但她内心却依旧在等慕容清峄给自己一个结果,她不盼望那结果是美好的,即使是苍凉,但总比她一个人来承受这一切强。   当她发现四年之后的慕容清峄依旧专注自己,她开始一定以为他只是一时迷恋她的容貌,她认为他腻了便会离开自己,所以她等待着被他抛弃的那天到来。可是,那个曾经是恶魔的人却在用真心去爱她,在一点点融化她那层保护自己的心门,在用种种行动感动着她,于是,她渐渐迷失了,迷失在这个即扮演着爱侣,曾经又是恶魔的人的呵护下。当他在医院狰狞发狂的说出,要与她共生死时,素素妥协了,妥协在了那个恶魔的爱里。因为他让从小渴望拥有一个家的她第一次有了安全感,让自卑弱小的她第一次感受到了庇护。         可以说慕容清峄是在用爱一点点感化这柔软的女子。而素素也是在将自己全部,一点一点的投注交入到慕容清峄手中,但或许是因为一次次误会,缠绕成了心结,又或许是因为两个人性格太不同,这样来之不易的美好短暂的终极,渐渐演变成了低沉哀伤的曲调。         素素自卑,内心却极为高傲,当她目睹慕容清峄回家次数渐渐减少时,她悲观的天性告诉她,幸福与她从来就不会持久,她从未得到过他,他也从未爱过她。她的自卑让她目睹着自己以为的美好温暖的景象在渐渐崩塌是,卑微的身份让她不敢去修补任何残缺的碎片。她没有能力,只能当一只蜗牛,回到壳里,把自己卷缩起来,这样便不会看到曾经拥有的一切在一点一点消失。   而慕容清峄却痛恨素素这样漠然的性格,于是便开始夜不归宿的刺激她,但她却视而不见,他便心灰意冷的以为素素不曾爱他。但他,即使这样,还爱着素素,便用偏激的言语刺激她内心最不愿提及的伤口,让她绝望。他知道自己残忍,可她却用冷漠更残忍的来回击他,所以他让她恨他,这样也好过素素在他面前不哭不闹,不哀不怒,与其她不爱他,恨他,也要让她心里有自己!   而在慕容清峄的这种伤害下,素素的心早已千疮百孔。等待是无止境的,她却连等待都不期待了。因为不期待,心就会死,心死了,麻木了便不再想去索要。   她是爱他的,尽管从未说出口。当他们元宵一起溜到街道上吃混沌时,那时他们手紧握一起便觉得是踏实满足的。混沌再咸,为了让他安心,她也一口一口的吃完。那时的她应该是快乐的吧,那时的她,内心应该就像股满白船帆似的满足安心。   而他后来,给她希望,却又一点点敲碎。当他因为误会离开,汽车光柱一晃消失时,殊不知,那时素素也曾不甘有留念的将头抵在窗棂上看着他离去,冰冷的窗台铁花印在额头,凉意同时也沁入她心。         她抓不住了,她主导不了,便只好卷缩在自己那仅有的那层壳里。仿佛那里是安全的,是她唯一庇所,是她唯一可以疗伤的地方。可慕容清峄到最后却连那层仅属于她自己唯一的壳也不留给她。他咄咄相逼,她知道自己已一无所有。曾经有他,而他最终离她而去,硬生生的将那些她曾经以为拥有的家,孩子,爱人,一切变为了假象!   当她高傲和自卑发生碰撞时,她什么都没有,连埋在心底的那份高傲都被他践踏在脚下,要知道,任素素柔弱,但却并不脆弱。于是她只有选择用极端的方式来维护住被他夺走的那份只属于自己的一丝高傲,她只有用这样的方式与他抗衡。。。。。。         他不是不爱,是因为太爱,最终选择了放手,让她解脱。她不是不爱,是因为缺失安全感和自卑,使得她不敢爱。只要她不要,便不会再有再次失去的可能。她宁愿不要爱,也不要再次失去的那种感受。         原来两人都是为爱那样痴,又那样倔强,倔强的不曾回过头,不肯说出口。因为这一份倔强,两人都错过了爱情中值得被纪念珍藏的时光。他们有过短暂的甜蜜,但又怎样?比起对对方造成的伤痛,最终,爱已显得不足为重了。重来吗?可,即使重来,即使修补也都不回不到最初,也都会有裂痕。         她那份爱太过小心翼翼。而他那份爱却太过浓烈霸道。   这两种难以产生交集的爱撞裂在一起,便会是互相伤害对方,互相撕咬对方的致命处,互相麻木逃避者那份爱。正因一次次误会,一次次闷藏在心,一次次折磨,注定了他们之前的美好只能如夏花般灿烂一时,而悲伤的结局则会伴随一世。         幸福曾经属于过他,是因为自己那份心性,所以他自己丢弃掉。   幸福曾经找到过她,是因为怕拥有后失去,所以她自己丢弃掉。         在这本书里,不得不赞叹一下匪我思存的文笔。个人认为,她写的民国故事里的文笔别有一番韵味。匪的精细文笔在这部作品里大为展现。书中景,物,人,所有构造雕琢都无一不精美,看得出来是用心斟酌过每一句,每一字。丝毫未给人累赘拖沓感觉,反而一个用词,一段心理展现的描写都能让人回味,让人细心琢磨。   尤为是男女主角的心理描写。每次心理过渡,转换自然的恰到好处,男女主角的情感转变也毫无生硬之感,却能一次次抓住读者的心绪,一股股的为你注入沁冷透亮的感觉。   细细的品读,你会发现这本书的悲情指数绝不亚于匪的任何一本,是一段闷骚的悲剧。   这本书不会让你哭泣,却带来比哭更难受的哑痛。好似把你的心放在铁板上浇上油,用微火慢慢煎。发出的兹兹的煎烤声不会让你心瞬间熟透,油温却一点一点的沁入皮层,直至变为焦糖色。   这部不受追捧的书,文笔精美程度和细致的心理刻画,是匪作品中不多见的,个人认为是匪的上等之作。         这本书是悲剧么?是。里面没有誓言承诺,甚至连一句露骨的情话都没有看到。却能在反复回味他们心理描写过程中体会到他们对彼此的爱。   匪用文中铺垫出看似沉静的“路”,却只有用心读的人知道,看似平稳无起伏的路,走上去确实能将脚磕出血的荆棘之路。这是作者的高深之处,也是这本书独特的魅力所在。         记得它曾经的原名。“玉碎”。是美的让人泛起疼痛的名字。殷白透亮的玉是那样纯净,美得几近给人不真实的错觉。   玉是天生冰冷无温度的。就像爱情,需要呵护需要温暖,才能赋予爱情本身的生气。玉也是如此,无人赋予它温度和呵护的话,便是一块死物,毫无生气。   可它依旧给你一种朦胧透亮的美感,犹如它碎掉的声音,鸣翠一响,你只能眼看着这透亮的劳什子摔成两瓣,却毫无法子。尽管它再美,在清脆响声落地之时,便就已断定它无法修护。   玉碎玉碎,多美的名字,多好听的声音,但若想聆听它摔碎的声音,那代价注定是悲惨且牺牲巨大的。  详情 发表于 2013-9-5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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