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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
最新书评 共 9 条
arctic
写在前面的一点点:
第二次看这本书,上一次是在高二,这是一篇摘录。
看吴越写的东西,像听一个不是很矫情的姐姐慢慢道出心里话,语不惊人,没有被扇巴掌一般的醍醐灌顶,却着实字字入心。适合在累的时候听,时不时应几句,“嗯”,“是呀”,“我也觉得”。
除了男女主的几次相遇异常狗血,其他都挺实在的,尤其是人物内心独白。好像在说,“我写不了什么神文,我在写我想写的,你们读起来舒服我就会感觉不错。”
以下是按照出现先后顺序的摘录:
- 我们都曾经在爱情中虚度光阴,而回首望去,那些浪掷的青春,竟然是如此的无怨无悔。
- 你看见的东西,并不一定就是你想像的。你只是和自己的假想在恋爱。
- 我知道让人家“两头落空”是不好,但这种话由一个男人用怨妇般的口气说出来,实在有点可笑。我欣赏那种“打落牙和血吞” 的男人 --至少在女人面前;退一步,被打落了牙、说句“没事”、然后自己跑去看牙医的也可以;无论如何无论如何,不是像他这样,把嘴里的烂牙当成石榴、一颗颗抠出来摊在桌上数给我看的。
- 女人爱上一个男人,会自觉自愿的帮他去铲除情敌。
- 冰淇淋滑进嘴里,冰凉而甜蜜,有点像被辜负了的爱情。
-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真的爱一个人,其实是不需要去“努力” 的;因为在付出爱情的时候,便已是“覆水岂能收” 。
- 坦率地讲,蒋宜嘉具有做异性朋友的优秀条件:人聪明,心不坏,长得帅,还有,打死我也不会想到要和他谈恋爱。
- 恋爱有两大类型,第一种是像火光燃烧一样具有强烈冲击性并且充满热情,而第二种是从友谊发展出来的温和恋情,很多人都在这两种恋爱中左右为难,结果往往明知道前一种爱情盲目,还是会身不由己地去追随,就像这首诗写的,‘君看寒光耀目流星没,绝胜沉沉天际苦勾留’ 。
- 他不喜欢我。
- 对於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再多的爱情也等於零,不,应该说是等於NULL,那种连零都不是的东西。
- 泪光中,我明白了一个不争的事实:他爱过我,然而,爱得不够深--不够让他来追我,不够让他放下自尊或者自卑去和杜政平争,不够让他相信我们之间会有结果,不够让一千多英里的距离在他心里消失,不够让他在浪管风琴面前忘记张其馨在他心里投下的影子,不够让他对我的何去何从说一句“应该” 或者“不应该”。
- 他是我心里的一枚电脑病毒,碰一碰,就会自动复制、侵袭更多的空间,唯一有效的办法是把他隔离到某个角落里,不去碰触。
- “我很想你,一直都很想。”
- “有时候,最痛苦的不是你爱的人不爱你,而是那个人明明爱你,可就是没有你爱得多。老是付出付出付出,是很累的,而且觉得特别不公平,因为连骂他的理由都没有,离开他的借口都找不到。”
- 怎么说呢,人生里有些时候,你还对一个人念念不忘,以为人家多少也难以释怀,结果却发现自己完全是自作多情。这种事情,不发现,老是念念不忘,当然不好;可是,发现了,又觉得还是不知道比较好。
- 爱情里,我们做过浪子,也都守候过浪子;我们往往不记得被自己辜负的人,而只是一心一意地等着自己心目中的浪子回头。
- 查理布朗不要史努比了。查理布朗怎么可以不要史努比呢?
- 我们像一对告别的旅人,一个在船上,一个在岸边,他拉着彩带的这一头,我拉着那一头,眼看着船慢慢地开出,带子越拉越紧,直到绷成细细的一根线,然后“啪” 的一声断开,断头弹在手指上,先是没什么知觉,而后麻辣辣的痛。
- 我要一个男人,对我好,不对我凶,不许我喝酒,尤其不许酒后开车,会在我加班的时候,在车里默默地等我,然后送我回家;下面条会问我喜欢面条硬一点还是软一点;不大会炒菜,做个番茄炒蛋把鸡蛋炒焦,然后自己偷偷吃掉,把番茄让给我;会帮我买一个够硬够牢可以挡子弹的箱子;明明唱歌走调却连唱七首张信哲,用自己最可笑的缺点逗我开心;会温柔地抱我睡觉,让我的心在他的掌心上跳;知道我这个人嘴硬心软,有时候坚强,而更多时候不过是在逞强;想要把我养胖,像史努比一样。嗯,就这些,好像差不多了吧。
- 上帝和佛祖没有怠工,他们只是去了coffee break,回来以后加倍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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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飞的
很矛盾的书名,吸引我慢慢地看下去,企图找出这个句子背后的感人故事。
可是一直追下去看,却发现这个句子真的只是一个楔子,小说的内容,远没有这个忧伤的句子来得感人。
故事其实是很普通的爱情故事,最吸引人的,是作者用关璐作为“我”来叙述的口吻。“我”的口吻中,由此至终有一种淡淡的哀伤和忧愁在弥漫,吸引我一直看下去。
我一直在想,这么熟悉的叙述口吻,是在哪里见过呢?似乎一看开头,就能猜到璐璐的苦恋,明知道她会陷下去,明知道后面的情节一定会纠结狗血,就是忍不住想看看——这一场有关青春的殇。
越看到后面,就越觉得自己没猜错。蓦然发现,这淡淡的口吻,这有满腹的冤屈压在心底,想宣泄却无从宣泄的纠结,恰恰就是张小娴的文字风格。
看过一些张小娴的书,有长篇的小说,也有中短篇一点的。她写的爱情故事里,大多都没有好的结局。她的文字中,总是弥漫着一些能钻到人心底的淡淡的忧伤、淡淡的失落和哀愁。那些喜欢一个人却不能在一起,不能得到的苦恋文字,那些为世俗、为现实所阻挠的悲剧,深深地让人揪心。——而这本书,作者很大部分的用字,正是朝着这样的风格进行的。包括璐璐在机场对程明浩的好感,包括那些莫名的喜欢和自我卑微,那种暗恋上一个人,就不自觉地低到尘埃里的不自信和惶恐无助。
也许这些东西本来就是爱情中通用的内容,只是之前在张小娴的书中看多了,不自觉就觉得这本书的用字和张小娴太相似吧!
不过,璐璐和程明浩的爱情故事,实在太纠结太狗血了,看到后面,实在不忍目睹。我能感觉到作者想把故事写得更感人一点,更有内涵一点,但却不知道后面怎么接下去,所以,不外乎都是类似的伎俩——先是程明浩因为看到那盆非洲菊而主动去找璐璐,再是璐璐因为雨鞋花盆而去找程明浩。
其实很多时候,我真的觉得露露和程明浩真的不配。作者硬是让他们最后在一起,只是为了圆大家一个梦,一个暗恋成功的梦,一个苦恋良久,终于大团圆结局的梦。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反而是花生漫画,是查理·布朗和史努比的互为依靠和惟一,这是书中意外的亮点。我觉得作者对这个漫画的介绍,对二者的描述,比对璐璐和明浩一对的爱情故事,更得心应手。
不过,作者还是成功的,毕竟一本书看下来,还是有让人印象深刻的东西,例如书名的这个名句,例如花生漫画,例如浪管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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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suns
读了5个小时的样子,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好诗意的名字,最后的最后还是一个让人相信爱情相信等待的一个美好的结局。
一边自己说着,文学作品都是高于生活的,这么狗血的剧情根本不会发生,一边又多么期待生活中曾经相爱的人兜兜转转还是走到了一起。
最深刻的一句话:当你想要去忘记一个人的时候,就已经无法忘记了,忘记,不过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提醒,爱情里的忘记,到头来都是想念。
很羡慕男主和女主的勇气,要有多大的勇气才敢对分开的TA说我们重新开始呢?现实中,又有多少人会在分手后执着等着对方呢?当程说出“我们分手后你和杜那么快就在一起了,你为什么就不能等一等呢?你让我怎么相信你呢?“
想到自己,理智永远会让我尽量回忆这个人的所有差脾气,我们之间所有的不合适,但是情感总让我愿意相信兜兜转转一圈还是会在一起,哈哈,算了吧还是,我不是关璐,没有那份勇气,他也不是程,没有等我的执着,小说还是小说,生活还是要继续。
”比怀念难的是怨恨,比怨恨难的是忘记,比忘记难的是直面“
用书里的公式计算,我大概要花两年能忘记,可是什么时候才能直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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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狂
相隔5年时间再次看这本小说,我还是哭了,哭得很伤心,很难过。
我难过是因为如果我是关璐,也一定会如此任性,恨不得一定要找程明浩将每件事问得明明白白,彻彻底底,每每到最后,他一定要对我说无数个:对不起,对不起.......最好是抹杀掉他跟我好朋友谈恋爱、上过床的事实,这样我才不会如此难过,不必每次都像心被人狠狠抽了一巴掌,不管事后怎样弥补,都觉得受到伤害.......
我任性,不是因为不爱,恰恰是因为太爱,太在乎,在乎到连细枝末节都要计较,在乎到一定要跟自己过不去.......
5年前看到的应该是大团圆结局,没曾想5年后,一个劲往后翻,想看到Happy ending,却看到一个十分狗血的剧情,我要怎么才会相信,从程明浩嘴里蹦出:人家会生气的.......然后不顾他曾经最爱的关璐,要知道关璐曾经因为看到玻璃里程明浩一个受伤的眼神,义无反顾的离开杜政平,程明浩可知道,关璐如此确信地明白,杜政平也是会生气,会难过的?可又为何不管不顾,在甚至没有一个承诺的情况,帮他打败了他的情敌?所以这个结局我永远,永远不会相信,程明浩不是如此不负责任的人,决不会,关璐的眼光不会这么差劲。
其实两人始终有缘无分,是因为性格如此相像,都不甘心,关璐到最后都放不下程明浩和自己的好朋友谈恋爱的事实,程明浩也放不下关璐为何可以轻而易举的再次回到杜政平的身边,两人都不甘心,即使知道有些事情无法挽回,但内心的不甘心,岂是如此容易抹去?两人都喜欢赌气,伤害在乎自己的人,有种负气地快感。
我相信这本小说是作者本身的写造,也希望作者本人最后找到程明浩,因为我相信作者在写这本小说的时候,心里一定是倾注自己的开心、难过、伤心、痛苦,她将两人的爱情描写得如此细腻、如此温暖,到最后又如此刻骨铭心,如果说他们的爱情没有作者的影子,我是怎么都不会相信的。
我想她在写这本小说的时候,心里一定也是期盼程明浩能看到这本小说,因为程明浩看到它的时候,自会明白,这段爱情两人已是刻到骨子里,从来不存在不爱,那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不再给大家一个机会呢?一定要赌气地伤到最后,心被剜了,才觉得是爱到骨子里,才会放过自己,放过对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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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毛菜
在我已经觉得自己足够成熟(或者说过了憧憬懵懂的年纪)的时候,我偶然在同事的书架上发现了这部小说。书的拥有者是90后,我是80后。虽然我们之间相差并没有很大,甚至都没有跨越一个代沟。现实生活的人们总习惯用一个标尺,比如一个阶级、一种星座、几种血型把人群归类。仿佛这样比较容易找到共同点归属感。我划分的标准就是我是80,而她是90。尽管我眼神轻轻掠过这本小书,她还是敏锐的捕捉到了。她咧着嘴欣喜的从书架抽出递给我,认真介绍说,这是我大学时候最喜欢的一本小说,推荐你去看哦。我面无表情的接下,心里却忍不住嘀咕:你大学那会喜欢的?重点是我认为90后跟我这个80后已经不是一个年代。她喜欢未必我就能欢喜。更多的是心里的看不上。虽然如此,我还是在90后的热情下带走了她。
回到家坐在沙发上,漫不经心的翻阅着,开头普通琐碎确实不够一下子就紧紧抓住读者的心。关璐表现出超出同龄女孩的成熟和冷静。如果说张其馨是带着爱情奔赴遥远的异国,而关璐则是迷迷糊糊意识里觉得那里有个梦在,至于是幸福还是劫难,她并不清楚。郑滢看起来毫不相信爱情,却用真心一次次选择融化了爱情。杜政平是每部电视剧里面的男二号,善良、多金、痴迷不离。程明皓一开始的出现就像那双突兀的塑料凉鞋,硬邦邦、寡言、或者还容易断裂。关璐敏锐的一瞥虽然装作无意却已经入心。女人要是开始同情一个男人,就已经自觉的把自己置于下风了。她会愿意接受他给予的伤害,因为,她觉得那是在分担他所受到的伤害。
在书里的描写,关璐有没有受到程明皓的伤害?她觉得有,当张其馨失恋了,她为了疗伤寻找程明皓代替成为其男友。在关璐看来这是对她最大的伤害。因为自己的一腔热情空付了他人。关璐做了她不喜欢却依旧去做的选择。关璐选择了杜政平开始恋爱。原先最好的朋友转眼成为情敌,关璐实在无法释怀。是的,杜政平这时候是不是像得到宠爱的孩子应该欢天喜地呢?当她在旧金山和杜政平约会时,闪过程明皓的身影,她瞬间要崩溃。我感受了关璐的难过,却无人想想杜政平的感受。他不是替代品,他不是关璐寂寞的排遣玩具。他也是深深的爱着关璐。连之后的女朋友都模范着关璐的样子,乖巧可爱还会煲汤。是不是在感情世界里总是付错了一些人,自以为被一些人伤害又不由自由的伤害了一些人。
没有说再见,是不是真的不再见面,还是期待总会相见。
当我拿回这本兜兜转转的书,泪水也随着我在公车上不断的飘荡。所幸是夜晚,所幸没人认识,所幸一次留个够。我知道有人爱这本书,有人却懒得翻看。之所以共鸣,是读者从里面看到了自己的身影,是那个漂洋过海看男友却被抛弃的张其馨,是爱着关璐却和张其馨上床的程明皓,还是和关璐结婚了却又不得不离婚的杜政平,是那个甘愿不断吃药也不避孕甚至要转正的郑滢,还是那个明明从来只喜欢程明皓却一路折腾的关璐?
感情一路,有人用真心,有人用身体,所幸的是,书里给了每人一个美好的结局,它让我们相信了守候还是会等待来幸福。现实里,我也相信真心才有真爱,至于我们这些年牵过的手,吻过的唇,上过的床,其实不是一声对不起所能弥补的,确实也不需要愧疚,如果你当时爱过,如果有一刻是爱着的人都不必说抱歉。
有些人的出现是用来证明他是错的人,有的人出现是用来证明只有一个人才是我们今生的守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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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sm
好友說看了一本高中時曾看過的書,說至今很深刻,很多句子現在讀來雖然不會落淚了,但依舊很感動.
許久不看愛情小說了,深怕看到自己的影子,但還是被那句話戳中心思.
有時候,最痛苦的不是你愛的人不愛你,而是那個人明明愛你,可就是沒有你愛得多.
愛情小說里的男女主角都是用情之深,又無奈收場.無論那些幸福的場景,還是轉身離去的悲傷,總能讓讀者找到屬於自己記憶深處的回憶,也就是在別人的故事里找到自己的回憶,找到自己的影子.
怕看到影子,只因沒有機會來彌補,怕內傷.
好友說故事里的女主角跟我很像.
性格?狀態?處境?我在尋思.
還是問了一句:男女主角在一起了嗎?
好友說:歷經很久終於在一起了.
似乎自己深深受到鼓舞.但轉念才想起,人家即便一個愛的多一個愛的少,但終歸是愛的,最終經歷了浪花浮蕊的人生后終於在一起了.
轉身離去時,那個人的所有都是未知的且與自己無關了.
如果你還愛我,你會回來找我.那時,我還會在那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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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绵
被一个好朋友指名道姓推荐了两次,不得不看,结果就是昏天暗地一看就停不了=,=
看这本书的时候有很多细小的画面浮上心头,包括一些我以为早已遗忘的东西。有大学四年打也打不散的姐妹情谊,有“男性朋友”VS“男朋友”的强烈共鸣(看到那些片段真的是不断在点头,哈哈),有出入职场体会到人际关系复杂的压力与心酸……当然,还有他。
我想,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如关璐那么幸运。兜兜转转几大圈下来,回首望去,居然他在,她也在。爱情在现实面前往往不堪一击。曾有人说,适合结婚的人并不是你最爱的人。越爱越在乎越容易受伤,没有人愿意看到自己的爱情在柴米油盐中慢慢褪去颜色。反而一开始不怎么爱的人,倒可以彼此的支撑磨合中,生出无可磨灭的“同伴”情谊,彼此支持一起走下去。很多时候,我们放手,不是爱不够,而是宁愿爱情在与现实的较量中不战而退,至少还保留着优雅转身。怕就怕最后落得一个连回忆都不堪的境地。
所以,虽然这篇文写到最后有点罗嗦,结局有点矫情,但是,我喜欢这些男孩女孩的勇气,那些在纯真懵懂的年纪孕育出的淡然心意,可以经过岁月现实的磨砺,慢慢开出大朵鲜艳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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