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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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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走以后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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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1-28 05:40:23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不是之前阅读《牵手之初》甚为惊喜,我想我是不会把注意力移转到玛姬·欧法洛——这个来自苏格兰的女作家,尤其是的她的著作还被国内书商包装混淆在“纯爱系力作”“SHE强烈推荐”之类字眼中。(窃以为,若没有这些浮夸的标签,书本身而言更为完美。)
  先说开头。
  “爱丽丝决定自杀时发现已是冬天。”
  轻描淡写,却在一开头就向读者表明这是一个悲剧,即使阅读过程中不断有欢愉瞬间穿插,却因这个开头混淆脑际,不得不让人提心吊胆默默为男女主人公祈祷。
  一开始就让你知道结局,这是美剧的万用不败套路,欧法洛铤而走险用了这招。我不知道这是作者有意试探读者的诚意(毕竟不少人知道结局后,免不了阅读欲望锐减)。还是用心良苦,把一切和盘托出,只为营造铺垫悲伤的爆点,不过不管目的何在,我个人还是很吃这一套。阅读过程中,一直有一句话不断回味提醒的感觉,就像通往明明去过的某一圣地,却还是止不住前行。
  再说结尾。
  “她躺在床上呼唤,内心沉入湖底。”
  开放式结尾,没有言喻爱丽丝生还是死。但梦中的描写,却似乎在暗示死对她而言是一种奢望,解脱。
  现代女人早已练就钢铁般强硬的意志和身心,古时那种因悲伤卧床不起乃一命呜呼的案例似乎成了传说,生命之花凋谢好像也只有自我的“连根拔起”才能斩草结根的彻底。爱丽丝终究选择自杀,用车祸这种惨烈方式妄图把自己在世界上的痕迹抹灭。她曾痛恨女人深陷爱情不能自拔,也曾嘲笑那些自以为懂爱的男孩儿,但当有天轮到她碰到真爱,又失去真爱时,一切都不可逆转的发生了。就像文中所言“不可否认,这个世上谁都可以没有谁,只是,失去你的我,终究再也快乐不起来。”
  中国有个贬义词叫“行尸走肉”,时空移到英国,就是爱丽丝的真实写照。失去约翰的爱丽丝,生活的一切意义都失去了坐标。为什么而吃饭?为什么而上班?为什么而描眉弄眼?为什么而装扮自己?
  人们在耳边对她说,“你还年轻,你还可以遇到其他人,一切可以从来”,她想着有一天有个人能够在她心里代替约翰而存在,就难以抑制的毛骨悚然。
  没有什么比突然消逝的人更让人觉得恐怖。虽然他们一起战胜了家庭的阻挠、种族的鸿沟,却敌不过死神残酷的考验,毫无预兆、毫无心理准备,就像一个挠破脑袋想错了都想不到的结局。
  爱丽丝她先是不相信,觉得这是说笑;继而开始失落,觉得怎么就剩下自己一人了呢?再而开始抱怨,如果那时不怎么就不会怎么,假设意外发生约翰不在现场的种种可能性;最后,她接受了事实,那个人终究再不会回来。
  我突然想到了地震,其实不该在这个时候想到的。不知道每一个残缺的家庭,每一张破碎的照片背后有什么样的故事,是不是和爱丽丝一样承受着突然失去挚爱的痛楚?一样必须面临对方不在后,如何处理那些剩下来的爱,是选择在压抑中消亡?还是忽视?还是给另一个人?
  但那些承载着满钵钵爱的人就那样溜走了,毫无预兆。不知道他们生前最后一刻想的是什么?挚爱人的脸?晨间的片刻光景?某一句情话?父母蹒跚的背影?还是一片一片黑洞洞的绝望?
  “我希望柏芝比我先死,因为活下来的那个人所要面对的痛苦,是离开这个世界的那个人的痛苦的好几倍。”谢霆锋曾在某次接受采访时如是说。时过境迁,讽刺的是,多少像张谢般当初吵着嚷着闹着不分离的人并非阴阳相隔,却还是离散,只存空洞的誓言回荡。
  相比看来,爱丽丝和地震中失去挚爱人的故事,不知道算不算某种意义上的完美。爱在最绚烂时凋零,至少让往后还在的日子也只有满当当的爱可以拿来缅怀,而不是孤零分手的续集。
  
  
  孙燕姿《当冬夜渐暖》
  致敬
  《你走以后》
  
  “一百次相爱只要有一次的绚烂
  当回忆老去的痕迹斑斑
  当冬夜渐暖 当青春也都烟消云散
  当美丽的故事都有遗憾
  重要的是 我们如何 爱过那一段”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14-1-29 12:21:13 | 只看该作者
  有很久读的书都怪里怪气的,所以这么顺畅的文字出现的时候,共鸣是必然的事情。当然它并不是一本一流的作品,虽然它有成为一流的潜力。但你知道有些“点”没有就是没有。
  这本书有点像一副拼图,但它不只是一个平面的被拆成颗粒的拼图,而是多维度的,立体的,而且多时空的颗粒,在作者魔力般推动下,仿佛互相自我吸引般组合而成一个美丽的完整的作品。英国人在这方面很有办法,而加上作者是女性这点更细腻的优势,它是一个完美的拼图。
  很多时候,作者会避免从更多人的角度来描述故事,因为那很快会把读者带入危险的混乱里。但这本书的作者用了四到五个人的视角来推进故事,却成功的避免了掉进一团乱麻里。有突出的主题,也有层次丰富的陪衬。人的缺点、人的挣扎、人的相爱,一点一滴的从虚幻的文学里凸显,变成读者可以感知的,似乎那些绝望的痛苦所散发的苦涩都能咀嚼到一样。
  要是没有那点娇情,就更好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14-1-31 07:51:09 | 只看该作者
  我曾经也觉得他离开这个世界之后,一切都没有意义了。只是,当日子过去了好几年,我慢慢开始明白,就算他离开,他也希望我过得很好,毕竟,在他没有离开的时候,就一直努力的使我向更好的我走去。
  也许爱丽丝再过几年,再看看世界的美好,她最终不会这样。不是不爱了,就是因为爱,我们才更应该好好活着,带着他的那份一起。这样的爱,或许更深刻。
  你一直在我心里不曾离开。就算有一天我身边站着别人。就算有一天我终究会忘记你。你还是镌刻在我心底的碑。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14-2-11 09:26:07 | 只看该作者
  这样强烈地爱着彼此,谁都不能离开谁,也无法找人代替谁。附着于你,却也完整着你,连你热切找寻后定格的眼神都会让我泪眼涟涟。可是你走了,我要怎么办?当爱随着爱人离开这个世界后,我们要怎么活下去......澳洲一个星期的旅程看完了这本小说,被主人公爱情的细枝末节打动不已,所以才让结局如此沉吟于心......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14-3-2 14:59:15 | 只看该作者
         层层剥开以前的故事,看到的是伤心的过往。我们在人生的路上不断前行。或许没有人能从开始一直伴着我们走到尽头,但是会有那么一个人在生命之中最灿烂的年华中走进我们的人生,与我们一起前行。
  你走以后,不是没有人陪伴我们接着走着我们的人生路,只是再也没有你在时的那种鲜活。
         欧法洛的写作方法很别致。层层剥开的故事,鲜活的呈现在我们面前。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14-3-5 23:15:38 | 只看该作者
  这本书看完真的毫无感想。整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乱,感觉像文稿散落顺序打乱以后,就这样被装订了起来。往常也有看过一些文章穿插回忆,但那些穿插是有原因的,为了让读者更加感兴趣,或是为了写下文做铺垫,但这本书情节上穿插的根本没有意义。开始写着一个孤独,不知道自己要如何活着甚至想要自杀的女人,还没有写出什么就跳到了小时候,知道她从小就是个叛逆的孩子,还没把人名跟家庭关系对上号,又跳到什么未婚夫……整个故事情节下来没有什么亮点,这本书唯一的亮点就是乱,如果把情节理顺了就没有什么特别的了,看前面就能猜到剧情会如何发展。简介上还有那么多书评,说有多么多么的感人,真的怀疑是不是因为翻译的不好的缘故,从头至尾我甚至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只有在看完后叹了口气,真是浪费时间。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发表于 2014-3-19 16:11:32 | 只看该作者
  书面及横条上的噱头十足,什么“泪流婆娑、耸然动容、真正戳中人内心痛处的功力之作、再也看不到如此动人的小说了”。
  看完整本书我没有掉下一滴泪,我都被自己惊到了,按照我这么感性的情感我竟然没有被那么有噱头的剧情所感动。他们的爱情没有使我感动,我也看不出有什么感动的,电话--见面--睡一起--做爱,之后便在一起,所谓的一起战胜家庭的阻扰,种族的鸿沟也说得很牵强,男主角的父亲虽然因为宗教而反对他们,但并没有做出什么强硬的阻扰啊,除了要挟说断绝父子关系,他们的“战胜”也不过是男主角毅然和女主角在一起,致使父亲不与之来往。我很讨厌他们的爱情,“爱情”这个词于我意味着很多,而他们,我看到的除了做爱就是做爱,各个角落,各个时候。这样的爱情我实在感动不起来,所以等到“你走以后”我便不会觉得悲伤。
  小说介绍所说的女主角见到的也是最后使她躺在医院的惊恐不已的场景也并没多惊恐,随着作者一步步的叙述,读者就能渐渐看到真相,所以当真相完全揭示时读者一点也不会惊讶。
  我也不喜欢作者的叙述方式,她的穿梭式叙述实在让我头疼,这可以作为一种特点,但我觉得这种特点被她作为噱头的实用多一些。我不是讨厌穿梭,也没有被她的这种穿梭搞糊涂,只是在书的前半部分她穿梭地太频繁了,两三页纸就穿梭一下,通常我刚进入这个人物的这个情景就被拽入了另一个人物的另一个情景,刚进入状态就被人拉走的感觉真的很不好。
  不可否认这本书也有很多可赞之处,作者笔触很细腻,她为每个人物所设定的背景和性格我很喜欢。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4-3-26 01:22:0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对方不在了,那些爱要怎么办。  一直排斥恋爱,一直在逃避,在抵触,害怕就像马里奥给爱丽丝的那种伤害一样。  现在存在的爱,有时也无处可以放置。         如果对方不在了,那些爱要怎么办。  那年的爱丽丝,出现在约翰办公室门外。长发及膝,超短裙,高筒靴,没有一丝学究味。      爱丽丝选择了死亡,她的妈妈选择了背叛。    两代之间感情纠葛谁说得清。    ··· ···

该用户从未签到

19#
发表于 2014-4-4 01:12:53 | 只看该作者
  总觉得故事没有完结,一直在继续
  爱丽丝带着对约翰的想念,如游丝般在病床上活着,不愿觉醒,现实是冷酷的...
  
  如果你走了以后,我不会寻死,因为不想随着我的死,这个世界上属于你的记忆又少了一点...
  我会正常的吃饭,工作,学习,旅游,笑着对亲人说,I'M FINE!
  我会半夜抓的被单,把头蒙在枕头里,嚎啕大哭,哭着你的离开
  当人们提及你的时候,心尖总有一处被撩拨的生疼...
  忍不住大骂,(#‵′),你丫的,居然忍心让我如此的难过..

该用户从未签到

20#
发表于 2014-4-12 02:39:29 | 只看该作者
  很喜欢的小说风格与写作手法。
  
  大概有六七年没有写书评了,尤其上学的最后三年一直都扎在理论书堆里。最近一年有了读小说的机会,却发现书市上充斥着各种不认识的85后及90后作家,对于一个大龄女青年,断层了三年后,却发现不知何去何从。
  
  《你走以后》这本书,从楔子开始就足够地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四年的中文系学习,多多少少让自己了解了自己喜欢何种风格何种感觉的文字。从古代文学到现代文学到当代文学,从中国文学到外国文学,太多太多的痕迹在脑中掠过。这本书却是难得的好,让内心充满愉悦。已经不会从各个角度去写书评了,就随手记一点观后感吧,所以呢,还是更加喜欢读书笔记……
  
  它只是一本小说,又不仅只是一本小说。
  穿插的回忆,不断插入的倒叙手法,还有主要的情感脉络,整篇小说的活了。
  一个简单的故事,用有点复杂的技巧来描绘构思,真的很赞很美。
  思维跟着作者流浪,必要时感慨叹息,有切肤之痛。
  
  真正爱一个人到这个人的永远离去,那种无法承受之轻,让人窒息。
  作者用笔触勾勒了真爱的模样,不需要过多的说教型语言,却在讲述一个故事时,字里行间透露出真爱的真谛,和那难于言表的哀伤。
  
  爱,需要用一辈子去镌刻去记忆去体味,无法达到终点需要一直努力着的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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