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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图书馆渡过了一个奢侈的下午。
窝在五楼喜乐斯的沙发里,透过玻璃看毕业的孩子们穿着厚厚的学士服在草地上图书馆前摆出各种pose。
以复习以及避暑为名义去了图书馆结果英语书一页没翻过。
LJ借给我她在图书馆借的文德斯的摄影集《一次》(实际目的是让我帮她还书),在中午昏昏欲睡的情绪中就这样一下子沉浸在书里。
还记得在美术馆看过他的摄影作品,还有那部我至今依然记得里面配乐的公路电影《Paris,Texas》。
无论是电影还是静态的摄影,主题都是“在路上”。在公路上,在机场,在某个旅馆小镇……
他用照片和文字细碎地记录穿越他生命的那些人,那些物。每个瞬间都只存在一次,它们被他用镜头固定下来,好像时间切片,然后远离原来的场景叙事,变成一个独立的个体,发展出自己的故事。
有张照片上面是正在拍摄《感官世界》的大岛渚。文德斯在一旁写道他与大岛渚在机场厕所偶遇的事,“你好,渚!”“你好,维姆!”好像他们每天都会见面一般。但下一刻,他们又要各自飞往别处。书里还出现了戈达尔、黑泽明、贾木许……天,原来他们都切实存在着!
导师曾经提到摄影与流浪的关系。说摄影这份“工作”给予了那些渴望流浪的人一个流浪的合法性。我再同意不过。
可是话说,为什么有人渴望流浪?行者似乎是个永恒的主题。吟游诗人、传教士、虫师、摄影师……他们总有理由不停留,但实际上,不断行走于世间,就是他们最渴望的吧,由心生出的不断背离的欲望。难怪英语中会有个词叫做“Wanderlust"。
扯远了。总之,不管是文德斯的电影也好、摄影作品也好(甚至是电影的配乐),根植于其中的,就是这种,持续到永远的一瞬相遇,与人,与景,与物。
书的开头说摄影是个双向的动作。向前,向后,拍摄对象的同时,记录下那个时刻的你自己。
我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对摄影有种害怕的感觉。举着专业的相机,我就不知道要拍什么了。我有自己想要记录的点滴,所以我习惯使用手机。但是调教光圈、注意构图等等这些,都让我觉得自己不会拍照了。虽说专业技术也很重要,但这竟然成为我害怕它的理由之一。
如果你老担心自己的照片是否“好看”,怎么可能跟随自己的本能按下快门?
我矛盾的是,我觉得我可能用尽了所有的力气,也只不过拍出一堆垃圾;但是谁又能证明属于每个人的视觉记忆是毫无价值的?
我不知道,或许我只是没有天分。我对摄影保持着一份有距离的喜爱。
但这不妨碍我,在一个下午,从文德斯的照片中,获得一次精神的旅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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