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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睡到小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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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森爱
这绝逼是一本有意思的书。
我也为赢取大量无用的“四角”努力拼杀过,偷过别人家的桃,摘过别人家的瓜,烤过玉米,吃过蚂蚱和蜻蜓,扭过小秧歌,参加过绘画比赛,整过小恶作剧,让别人捏过我的便便,~~~~~~~~~~~我的小时候也是有很多的小清新,小忧伤,小明媚,小确幸。
我想说说我的“小宠物”
我的宠物很特别,不是狗不是猫,也不是兔子,而是鹅,特别吧!
那是在一个明媚的中午,老妈骑着自行车回来,车后座放着一个小纸箱。打开后,四只毛茸茸黄黄的小家伙出现在眼前,感觉他们身上发着柔软温暖的光,吸引得我目不转睛,我当机立断决定,他们从此就是我的小宠物,我会好好爱他们如生命。
我很快的吃完了午饭,就为了能和小宠物多接触会,可老妈总是警告我“别老碰他们,那样会容易死掉的”,我很担心他们会死掉,于是我尽量只观不摸,可手心却痒痒的。那个中午时间过的好快,还没看够就快到上课时间了,而整个下午上课时间却又变的慢慢如蜗牛爬。
很快我就和这四只小家伙打成一片,因为他们总是喜欢屁颠屁颠的跟在我屁股后面,走到那跟到那。有时我就故意走在小路上,让那些小伙伴羡慕,我有四只“小跟班”,他们忒听我的话。上了高中生物课后才知道,禽类动物有本能的跟随性,他们出身后第一眼见到谁就会认谁做他们的妈妈,跟在其屁股后面,即使他们出身第一眼见到的是狗,他们也会屁颠屁颠的跟在狗后面,但也许那样他们活不久,也许狗会觉得他们很好吃,而不是很可爱。
四只小跟班长的很快,身上的小绒毛中开始有坚硬的羽毛出现,我知道他们要变身了,要变得很天鹅一样美了,可事实上他们变成了不美的大灰鹅。
某个周六,不记得自己是从那里回来,一到家就想看看这四只小家伙,可怎么也找不到,后来听邻居家的小强说,我家的鹅掉到了那座破房子的烂菜窖中了。看到他们四个在苦苦挣扎试图从里面出来,可似乎越陷越深。我眼泪都快出来了,急急忙忙把他们从坍塌了一半的菜窖中捞出来。此次经历后,四只小跟班变成了两只,我为此难过了好一段时间。我不知他们的离开是否跟这次痛苦的经历有关,但我已经偏向这种想法了,所以我还特意调查了下,究竟是他们自己掉进烂菜窖的,还是被心怀嫉妒的“恶人”故意赶进去的,当然,我什么都没调查出来。
剩下两只后,我变得格外的小心,我不再让他们随便乱跑,我一定会把大门关的严严实实的,有时甚至会把他们关进鸡圈中,等我回来后才放他们出来撒野。
在我小心谨慎下,他们终于长成了大笨鹅,一点都不像天鹅那么美丽,可我还是很爱他们。他们正好一公一母,公的高大威猛,最擅长把脖子向前伸的直直的,然后扑打着翅膀,对准外来“入侵者”,以每秒7米的速度发出攻击,杀手锏“拧人”,就是用他的大黄嘴夹住敌人,然后拼命拧,杀伤力90,曾把一个和他一般高的小屁孩拧哭了,当我看到那场景时,笑屎我了,那小屁孩一手握住鹅脖子,一手抹眼泪,哭的荡气回肠的,而我们家的鹅却咬住死死不放,扑打着翅膀,扭啊扭,拧啊拧,毫不过瘾儿的样子,那小屁孩的姐姐在一旁焦急的看着,想帮忙却不知如何下手去拯救她的弟弟。我像是犯了错的小孩家长一样,对小屁孩的姐姐道歉,然后使了老大的劲儿才把鹅嘴从小屁孩身上拔开。看他如此骁勇善战,于是封他个名号“将军”。而母鹅就逊多了,似乎是因为“将军”勇猛,所以她就变的娇滴滴的,不用担心自己被欺负,所以我给她取名叫“公主”。可终有一天,“将军”不敌“恶人”, “公主”受到了伤害,也因此遭遇不幸。
先写到者,有空再接着写。
接着来写了
和他们的日子过的渐渐的像家常便饭,我对他们的关心也明显变得像养烦了小孩的父母,虽不再那么细微不至,但也不忍看他们受苦。
有一天啊有一天,平淡中多了点小兴奋。
中午带着作业本回家吃饭,饭桌上多了一盘炒蛋,我一眼就看出和以往的炒蛋不一样,说不出到底那里不一样,但就是感觉不一样。我抱着好奇夹了一筷子,嗯,口感都和以往不一样。“妈,这鸡蛋怎么这味道”,“傻孩子,那不是鸡蛋,是鹅蛋”,鹅蛋,鹅蛋,鹅蛋!!!原来“将军”和“公主”背着我偷偷恋爱暗渡陈仓生米煮成熟饭了,我兴奋地跑到院子中看他们,感觉他们不再是以前的“将军”和“公主”了,他们已经成人,我却突然有了种自己进入暮年的感觉。整个中午都在看他们,拾到他们的“婚房”,都成大人了,也该给他们布置布置下房子,这样才才能生出健康的小宝宝。自己的作业一点未动,哎!下午带回学校课间写吧!从那后,我每次都会对给他们多喂点食,周末还会带他们去两里开外的小水坑去戏水,去周边的树林带觅食嫩草和虫子。
日子又渐渐变平淡了,每隔一天我都会去捡一次蛋,可终有一天捡不到蛋了,“公主”卧在窝里不起来,“将军”在一边守着。其实我也很怕“将军”,“将军”比以前我家养的大狼狗还让我害怕。大笨鹅终究是大笨鹅,我用食物把他引诱开,拎起“公主”,拿了蛋就箭步离开,等“将军”发现,我早已跑回屋子了。可从此后,“公主”不再下蛋,就每天卧在窝上面,将军也依然陪在旁边,公主不运动吃的也少了,感觉都轻了许多。我着急的问我爸,“公主”她这什么怎么了,不吃不喝老卧在那里。“可能是公主想做妈妈了,鹅一旦开始抱窝了,就不再下蛋了,等他们过了这劲儿,就又会下蛋了“。可每天看到他们两只大笨鹅,在那里不食不喝不闻不问的,有点患有抑郁症的感觉,心里开始泛起涟漪,难受。窝里什么都没有,你捂个什么啊!在家里人的讨论下,决定放三个蛋会窝里,不管能否报出小鹅,都让”公主“和”将军“点希望。放了蛋后,他俩开始吃开始喝,身体也渐渐有重起来了。”将军“每天昂首挺胸,守在”公主“旁边。
又有一天啊有一天,小鹅真的出生了,只可惜只报出一只。和我第一次见到他们的时的样子一样,黄黄的身上散发这柔软温暖的光,走路不稳踉踉跄跄的。他们一家开始幸福的生活了,我们家也可以又捡鹅蛋了,大多数鹅蛋都被泡成了咸鹅蛋,还有一部分送人了。
”恶人“开始出现,其实这里的”恶人“是我三婶子,生性好吃懒做,我一点都不喜欢她。有次她到我家串门,被”将军“给拦在大门口,她好吃懒做五大三粗的,动作也鲁莽,她用脚踢”将军“,可”将军“多厉害,她那两下子对将军根本没用,看此机不成,她只能另谋策略,向”公主“发出攻击,#¥&%*!*@#,公主受伤了,脚伤。具体怎么过程,我根本不知道,我也只是听说。好长一段时间”公主“都是一瘸一拐的,我为她包扎,治疗,怎么都好不了。每天看到一瘸一拐的”公主“,心都碎了,焦急地我都想哭了,怎么就好不了了呢?我感觉好无助好内疚好难过,同时极度的憎恨这我那讨厌的三婶子。后来老妈说:”公主“看来是好不了了,不如就杀了算了,反正也已有了另一只”小公主“。听到这消息后,我极力反对,但不管怎样反抗,都已无力。”公主“被杀了。我当天捂在被窝里哭了一下午,长这么大第一体会到离别的痛苦,很痛很痛!晚上顶发红的眼睛坐在饭桌边,直想哭,我最终吃了一口鹅肉后就决堤了。不知过了多久我才从”丧子“的痛苦中走出,看着”小公主“一天天长大,我又变的快乐起来,但总觉得这快乐缺了一小块。
”小公主“长大后,替代了”公主“的位置,和”将军“好上了,可我总觉得不舒服,他们是父女,怎么可以乱伦呢!我努力让自己站在动物的角度去考虑这一问题,动物都这样,就像以前养的兔子,兄弟姐妹结婚生子,孙女又和爷爷结合生孩子,一窝一窝的兔子根本分不清他们的父母是爷爷还是叔叔还是舅妈还是表姐。我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
后来父母决定外出务工,所以我就要被寄养在亲戚家,当初问我想到谁家住,我说谁家愿意接受将军和小公主,我就住谁家,最终舅爷爷家胜出。其实他们根本没有经过一番角逐,因为大爷家表示收养我可以,但就是不能收养将军和小公主,原因一会道出。所以我只能选舅爷爷家了,舅奶奶很高心收养我,因为免费得两只大肥鹅,还会下蛋。
大爷家不收养将军和小公主的原因是,有一次过年,将军和小公主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怎么都找不到,我一度怀疑已被坏人捉走变成盘中餐了,找了一天都没音信,第二天我接着找,为此没有去大爷家吃年饭,大娘为此很生气,说鹅比大爷大娘还重要。他们哪知道,将军和小公主对我来说不只是鹅,而是我的孩子,丢失孩子的心情他们永远不能体会。
住进舅爷爷家后,我肩负起喂鹅的工作,他们只关心能卖钱的猪,从不理我的将军和小公主。后来将军被他们以不会下蛋只会吃饭没啥用为由杀了,我却丝毫没有抵抗,不是我不想抵抗,只是不知道该怎么抵抗,”寄人篱下“哪有表决权。饭桌上,大家都说将军的肉有点老,但老鹅补,就像老母鸡一样。看着他们吃的这么开心,张牙舞爪,嘴角都裂到了耳朵跟,我忍住不哭,大口吃,因为我不想他们吃了我的将军,要吃也只陪我吃,全部吃到我肚中,然后被分解,被我身体吸收,然后活在我身体的每个细胞中,可每一口我都咽的艰难。晚上,躲在被窝里哭,直到睡着。
小公主也遗传了他妈,到了秋季也开始抱窝,不下蛋了。听说别人家的鹅都不抱窝的。舅爷爷他们又以小公主不下蛋无用为由,杀了吃了。我已累了,无力在去想抵抗了,我知道不管我抵抗还是不抵抗,结果都是一样的。
公主离开了,将军离开了,小公主离开了,我的心被带走了一大块。后来我搬到了大爷家去住,因为大爷毕竟是我的亲大爷,比起舅爷爷家,他们更爱我关心我。从此我也再不想养什么宠物了,因为动物最终都会变成盘中餐,寿命也短。这种生死离别的痛苦,年幼的我根本无力接受,也根本无法开导自己。我再也不想有这样的经历了,在我还未成年时。
公主,将军,小公主,爸爸现在又想你们了,泪眼婆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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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腿蘑
看了巩高峰的《小时候》一时感慨万千,不禁想到了我那些一去不复返的小时候。一说起小时候来,突感千头万绪,感觉有太多的回忆不知从何说起。小时很多事情,即使是当时觉得难堪痛苦的事情,现在想起来也禁不住脸上一笑,感觉那个时候真好。也许面对我们逝去的时光,我们总是忍不住感慨万千,总是忍不住怀念吧,看着看着我也忍不住有一种说一下我小时候的冲动。
感觉这么一本小小的书,又让我跟着作者的思维,从回了我的小时候,好像跟着作者的书,又重走了一段小时候的路一样。想起了许多和作者似曾相识的经历,不仅莞尔一笑。看到激动处还会大声吆喝,馒头馒头,你快来看,作者写了……来我跟你讲一下我的小时候也是这样……怎么怎么。然后他看了之后又跟我分享他小时候的事情。作者用每个小故事为一小篇的方法来叙述他的小时候,虽然他的整个小时候看起来零零碎碎的感觉被分成了很多小故事,但是每个小故事与小故事之间又是连贯的。这给我们阅读与分享带来了很多方便和快乐。一篇故事不长,不仅可以看见作者小时候的故事,还可以勾起我们很多小时候的回忆,与作者产生共鸣。同时还产生了很多在看书过程中交流发生的快乐。
作者讲到小时候他们一起去河边烤青蛙烤鸡的事情,我跟馒头讲我们小时候也和村里的小孩一起带了家里的腊肉,偷了田地里的胡豆青菜,偷偷带着破锅破碗去河边煮着吃,很多东西都煮的半生不熟的也囫囵吞枣的吃下去,菜最多也就有点盐味,有的连盐都没放,却觉得很好吃,吃的很开心。馒头说着这算什么,小时候我们什么没吃过呀,山上的野山楂野柿子都通通吃了个遍,我们小时候更搞笑呢,几个小孩子没钱花嘛,想上山区偷铁卖,结果天黑了工人还没走,我们说装鬼吓一下他们,结果工人没吓着,我们到了天黑还没回去,我们的父母都到处找我们,好不容易找到我们,父母那个气啊,通通都被抓回去狠狠揍了一顿。他问我小时候像被打过没有,我说怎么没有,我也是夏天跑出去玩,跟邻居家的孩子一起去河里抓鱼捉螃蟹,中午父母睡觉的时候,就偷偷跑出去,到天黑了还没回家,父母也是结队的打着手电筒啊火把的到处找我们,后来终于在离我家好远的河沟里找到我们了,也是抓过来一顿猛揍,小时候我爸打我我就说不吃饭,我越不吃饭越要被打,后来学聪明了,被打被骂了也要乖乖吃饭。
馒头还说我们小时候总是看见那些什么浙江老板啊,矿山工人啊,总是喝一个叫矿泉水的东西,我们又没喝过,做梦都想喝喝看看那是什么味道。父母是不会给你那个闲钱让你去买矿泉水的。后来有一次我们终于捡铁卖了钱,大家一起去买了一瓶,拿过来一喝,呸,都吐了,这不就是水么……
说起小时候,感觉三天三夜都说不完,无奈没有作者这样的文采,不然我也把我的小时候一篇篇的写出来。
就这么看看歇歇,聊聊我们彼此的小时候,看完了这本书。现在自己也当了父母,开始理解小时候父母那些作为了。一颗心总是纠在孩子身上的,孩子丢了找不到着急,终于找到了气急了打,打完了又心痛。而且也理解了父母挣钱养家的辛苦,看着小时候,想想自己。感觉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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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leen
最初了解这本书,是通过一个叫“流云在天”的豆友写的一篇博文。
后来有一次下单买书的时候,看着价格挺便宜,就顺带也买下了。
一开始看的时候,没啥感觉,断断续续的瞄了一些,其实兴趣不大,谁没有那些懵懂、调皮、捣蛋、稚嫩的小时候呢,集结成一个小册子展示的也只是那些属于自己的记忆了。
所以这本书大概值看了1/3,就没往下继续了,书签一直放在那个位置,没有动过。
近日别人找我借书,突然想起,自己还没看完,于是晚上捡起来,继续往下看。
一气呵成,全看完了,意犹未尽,居然还有想写字的冲动,看来,看书不单需要环境和心情之外,还需要一点儿压力。
这本书作者基本讲述的都是作者10岁以内切实发生的事情,以小清新、小忧伤、小明媚、小确幸4个章节汇编而成,回忆了关于父母、兄弟姐妹、玩伴儿、同学、亲朋之间一系列独立又有联系的小故事,在最后后记中交代了出此书的缘由。
原来他也曾疑惑:自己的小时候有那么值得怀念么? 最终他给了自己一个答案,他想跟这个世界和解,教会自己珍惜、快乐。
其实,每个人看书,多少都能联想到自己,也只有联想到自己的时候,才会更深刻地表现自己观后的情感。
就像最近很多人质疑《我是歌手》里边很多观众在现场听歌的时候落泪的那些表情一样,电视外的人看到录制的节目切换到这些镜头的时候觉得他们很傻,至于么,一首歌就哭得稀里哗啦的。而,我想,实际上,那些落泪的人,必定在在这首歌里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东西,而产生的强大的情感共鸣。
我以前听辛晓琪的《领悟》,从来没有看这个节目的时候听这首歌的感觉,她说她每次唱这首歌都是忍着忍着唱完的,今天的表现堪称完美,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有如此深重的情感吧!
当然,言归正传,回到这本书。谁都有小时候,从这本书里,或多或少都能找到自己的一些童年的影子。
我是个记忆力很弱的人,想想自己的小时候,没有多少件事情能够完整地记录下来。
今年春节回家的时候,大年初一早,和老爸一起去给爷爷奶奶拜坟,顺便看到了以前住的老房子。去年就听老爸说,老房子倒了,好像是1976年建起,2012年倒塌,历时36年,土砖房,我感觉已经算是历经了风雨飘摇了。93年搬新家,每次就只是经过这个地方,再也没有住过,而 我10岁以前的记忆,都在这所老房子里。
那时候村上小组的人都没有往外搬,同龄的小孩子特别多,全村上下全都是杨姓,甚至还有个叔叔叫杨文广,后来看了杨家将之后,我就很骄傲,我们都是杨家将的后代,特别喜欢穆桂英,尤其最喜欢陈秀雯饰演的那一版。 大约组上不到100号人吧,同龄的小孩儿大概也有十几个上下,内部打架自然不可避免,但也有一致对外的时候,那就是跟临组的小孩儿打群架,没什么武器,就只有长棍条或者长细竹条。已经记不起胜了还是败了,看来结果真的没那么重要啊。
因为是农村的娃娃,很小的时候,就得跟着大人干农活儿了。每天放学的必修课,好像就是帮爷爷放牛,好像是跟姐姐轮流照看的。我每次都偷懒,把牛带到一个有草的地方,就定个桩,让牛自己吃,自己去玩儿,然后看时间差不多晚了,去看牛的肚子也差不多圆了,就牵着牛回去入牛栏了。有些时候不牵牛出去的时候,就得带个篮子出去割草,割满满一箢箕才能回去。 当然,除了放牛,每到农忙的时候,帮忙收割、插秧、拾稻穗等等都是必然要做的。小孩子还会被打发去给别叔叔家帮忙抱稻穗。有一次,跟姐姐去别人家帮忙抱稻穗的时候,姐姐居然发现了一条蛇,吓得我们够呛。而,每次插秧的时候,最要命的东西,就是蚂蝗了。 这大概是我此生最怕的动物之一。我家4个人,一般情况下,同时插秧,爸爸、妈妈、姐姐和我,最快的永远是爸爸,妈妈第二,姐姐第三,我的手脚从来是最慢的,因为每隔那么几分钟我要抬起脚看看,有没有蚂蝗咬我。 当然,姐姐做什么都比我利索,小学那时候学校每个学期规定要完成10块钱的勤工俭学费,安排的任务是采摘茶叶。这里也有一个让我害怕的东西——毛毛虫,一旦碰到毛毛虫,很容易引起全身发痒,特别难受,又恶心。所以我采茶的时候,基本都是边看边采,整个上午或者下午,能采那么几斤新茶就不错了,每一斤新茶貌似是五毛钱,每学期完不成任务的话,得补钱给学校哦,期末清算的时候,就很丢脸啊,因为总是要补钱。 而姐姐总是还能收回来钱,很神奇。
有些事情我自己不知道,听妈妈说,姐姐上学前班的时候,我总是屁颠屁颠儿地跟着去上课,那时候已经知道背1-100的数字了,后来到了我的入学年龄,学校居然不收,好像是人太多了,我爸带着我去了村支书家,跟村支书吵了一架,霸蛮让人安排我入了那一年的学前班,要不然咱又得晚一年毕业了,真是幸运啊! 我和我姐的名字,原本都是3个字,是我老爸引以为傲取下的,在我们读学前班的时候,被那个鲁老师强烈建议给改了,都去掉了一个字,去掉之后听起来还不赖,少写一个字,偷懒了! 我们那一批80后,该是人口的顶峰时期了,每个年级差不多都会有两个班,我入学的时候,只有一个班,还好,成绩不算好,不上不下的,每学期老师的评价少不了贪玩、粗心之类的。我至今还保留着自己和姐姐的小学生手册。
小时候还有很多好玩儿的事情。春天的时候,会跟小玩伴儿到后山上去摘野花,采蘑菇。大多大多的野花很诱惑人,但是有一些有毒,采的时候得慎重。 蘑菇也是,即使采了,也不敢吃,因为听说过很多个吃了蘑菇中毒的事实。 那时候,有一种很好吃的类似于蛇莓的paoli,春末夏初的时候疯长,一树绿叶中中间长出红色颗粒状类似小草莓的东东,一口咬下去,很甜,味道很好,在山崖边、草堆里都能找到,还有刺,是我小时候记忆里的大自然赋予的很好吃的礼物。 不花钱,只要自己去找,就找得到。 不过长大之后就再也没有找到过,不知道是回去的时节不对,还是这种植物真的再也没有了。
夏天是梨树结果的时候,老家门前有一颗涩梨,长在悬崖边上,好像一直都长不大,经常也能结一些果子,但是吃起来太涩,小小一个。尽管是涩梨,它依然是我记忆里我家唯一栽下的果树。夏天小孩子的活动很多,晚上听蛙鸣,抓萤火虫,钓泥鳅,小溪溯流翻小螃蟹,堵塞溪流抓鱼。。。唯一不敢碰的,大概是游泳了,没有人教,大人给孩子的教育也是远离玩水。
秋天是个收获的季节。 老家属于丘陵地区,大多是梯田,老屋都是依山而建,田都在家附近,高高低低不等。每人大概分得八分田左右,一年两季,夏天收获一季,十一过后收获一季,然后就基本不再种作物。记得那时候农田的税赋还是挺重的,一年下来,得交不少稻谷给国家仓库, 如果农闲季节,不找点儿其他的事情,大概都很难维持生计。 不过后来政府改革,减轻农田税赋之外,还给一些补贴。尽管如此,现在基本都很少有人种地了,有种的也大都是一季了事儿。我最喜欢秋收后把割下来的秸秆码成一个尖塔大草堆时候的状态,田已经干涸,一群小朋友在田里飞驰,打闹,嬉戏。这些秸秆,是冬天给牛羊的储备食物。另外还有一个需要储备的,那就是柴火。大人会去山上砍伐一些野草树枝社么的,小孩儿会被要求去耙引火柴,大多是松树叶子或者阔叶树叶子,干燥得很,一点就着。
小时候的冬天,特别冷。下雪结冰是常有的,有时候早上起来,屋檐下挂满了冰棱子,闪亮闪亮。现在即使回家,也再也找不到这种冰棱子悬挂的感觉了。冬天还有个很好的东西,那会儿葛根熟了。 老屋前面崖边上,每年总会长那么几根葛根藤,挖起来洗干净去皮,很粉很好吃。但是崖边上的葛根可能生长得不好,长不大,都是细长细长的,但是能挖到已经很满足了。
回不去的小时候,我原本以为,那些记忆都已经离我远去了,但是一旦打开回忆的闸门,发现其实都还在。
能留在记忆里的,即使以前觉得不美好,现在想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我的小时候,吵闹任性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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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苏
无论是怎样的小故事,小细节,看着那些文字,总想起自己那些年曾做过的傻事,糗事,好玩的事。那些事,只有在我们还对这个世界懵懂却又好奇时才会做。当我们已成熟,我们已有太多顾忌,便再不会像当年那般,只顾自己内心的想法: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他为什么那么做?为什么会这样?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执拗,随着我们太明了这个世界渐渐消失。或者,它并未消失,只是被按捺在内心的某个角落。也许有一天,我们会脱口而出;也许有一天,我们就这样渐渐遗忘它。所有的好奇心,便这样被扼杀。
他笑我,没有童年。
或许是他没看见过我爬过树,没有出去疯野过,没有全身沾满泥回家被妈妈骂,没有玩过很多小玩具小游戏。
其实,我也有过童年。有过盛夏一群熊孩子出去撒野,晒成一个小黑人回家被母亲狠骂:“女孩子怎么能这样疯玩儿呢”;也有过偷摘桑葚吃得满嘴黑紫;也有过野炊煮半生不熟的饭吃炒咸淡不当的菜吃;也有过一群同学在课间午后去小河边洗澡玩水晒太阳捉鱼捉泥鳅,结果回学校被罚站晒太阳。。。
只是,那样的日子比较少,比较短,只是过早懂得生活,过早被母亲训斥明白:女孩子,还是不要太疯野了。所以后来渐渐喜欢呆在家中,睡懒觉,听歌,看书,喜欢在下午很温暖的时刻,坐在窗户边,捧着一本小说书或散文集,看着看着,就觉得日子一会儿慢一会儿快。然后,从童年,到青春期,再到后来……
可是,那些我曾以为已经遗忘或者不算是童年的回忆,在看到这些“小偶像”“小成长”之后,还是想起了被遗忘多年的细节。那些回忆,是只有当自己一个人品味时才有那种既好笑又伤感的情绪。因为,那曾是我们自己独自走过的路或被陪伴过的路,是我们自己才能品味出酸涩苦甜滋味的独一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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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木南
接到快递电话时,还在公司加班。下班时,已将近夜里十点,赶往侄女家去取书。她给我拿来,拆开当当的包装袋,看到这本封面大部分被白色占据的书面,三个大大的黑体字:小时候。
侄女今年十岁,生于00年代,而我二十几岁,生于90年代。相差十多年光阴,这十多年同样是时间,不同之处却是极为明显的。
她知道什么是打猪草吗?她爬过桑树吃过桑葚吗?她守望过一朵梨花长成一颗果实成熟的过程吗?我一一问她,她说不知道。
相反的,她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摩天大厦里框出来的格局。陪伴她长大的是电脑游戏和芭比娃娃,以及一大堆垃圾食物。
《一觉睡到小时候》这本书是一本挑读者的书,很多读者看过这本书会感慨一句:我没有童年。
一般这般感慨过的读者,应该正是上面所说的,城市人。相比80、90年代出生在乡下的孩子来说,他们对这本书里面描写的所有东西,几乎都是陌生的。
时代在变化,很多东西被时间冲洗,渐渐就看不见了,消失了。这本书里所描绘的时代与当时所发生的所有小事情也是一种被时间洗涮殆尽的东西。是时代的产物,也是时代抛弃的东西。是旧的,泛着老土黄色的过去。而一般能够识别这种颜色和回忆的,是80后和一部分刚刚跨过他们尾巴的90后们。
对于我来说,在看这本书时,会有很多共鸣。自幼生在乡下长在乡下的孩子们,谁没有过这些遭遇呢?
想起初中时候,是很盼望暑假到来的。一是因为假期本身对自身的诱惑,二是可以和同村的平时玩得好的几户邻里孩子们做些捣蛋事儿,稀奇事儿。我们可以当天约好了,乘着家长睡午觉时偷偷溜出来,不顾家人反对,精神也好得不得了,顶着热辣辣的大太阳嘻嘻哈哈疯也似地冲向离家不远的那条小河,见着大太阳下泛着波光的河水,倒映着岸边青葱的柏树林,清澈得见得到河底幽幽律动的一簇簇水草。水也透着一股自然的绿。我们麻利地脱了衣服随意甩在旁边的玉米地叶子上,哧溜一声便扎进去,半天见不着人,一晃眼对方的小脑袋在对岸的杨柳荫下面冒了出来。伴着各自嬉闹声,朝着彼此泼水,被蚌壳把脚丫子给划了的尖叫声,学鸭子潜水捉鱼摸螺丝,饿了跑上岸去在人家玉米地里掰下几根鲜玉米就那样吃起来,也觉得甜。不亦乐乎。
平时不去掏树上的鸟窝捉小鸟回家养起来,就三三两两约好了去橘子林里捡蝉蜕。蝉虫嘶鸣,天气热得小脑袋瓜上汗珠直滚,却丝毫不觉累。有时看到一片叶子上连挂着三两个的,会兴奋得哇哇叫。那时候那么小个人,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那股高兴劲儿。所谓年少无忧,越长大越孤单,也就是这样来的吧。一个夏天能收获几大袋蝉蜕,拿到集市上去卖,十几块到几十块钱一斤不等,乡下孩子的零花钱就是这样来的,赚得不易,却从来不知何为幸苦。
天真烂漫的年纪,天上飘过一朵牛马形状的云,也会指着它欢呼雀跃半天。
《一觉睡到小时候》这本书中所写到的,有太多太多都是我们80、90后的回忆,虽然看作者本人的语言,不是四川这边长大的,和我却有着相同的经历与成长过程。
还要说的故事太多太多,说不完道不尽,都是心底里一块跟回忆和忧伤狼狈为奸的疤,碰不得,一碰就伤春悲秋。也是一封年华写给我们的旧信,被雨水浸泡了,时光洗涤了,粘住了纸页模糊了字迹再也拆不开看不清。却在心里,总有那么一个深深的位置,不动不移。
如今我们为生活而生活着,忙碌着。每天在公司加班到将近凌晨,回家一头倒下累得澡还没洗就呼呼大睡。每天吃着路边摊苍蝇馆子的速食食物,而地沟油天天在网上霸占着腾讯小弹窗的新闻头条,即使看到也只是心里默默骂句脏话一笑而过。
依旧抽不出时间给自己好好做一顿从父母那儿学来的饭菜,逢年过节才难得回家一次,他们好像要把一年的食物都端上桌来把儿子女儿们撑傻。害怕他们在外面冻着了受委屈了饿着了,儿子女儿们吃着碗里爸妈夹来的菜,心里默念着:这就是妈妈的味道。
等再大些,结婚了生孩子了,每天依旧奔波在大都会的石头森林,给孩子挣学费,还房贷,还车贷,还信用卡,再也抽不出时间回一次家,再也抽不出时间带着父母出门旅行一次了。直到某一天,好不容易从上司那儿请到两天假,回了老家见到老人,却没想到隔了那么久的一面也就是最后一面了。
你是有多久没回来了呢?你看看离家不远的那条小河,里面流着上游化工厂里排出来的工业废水臭气熏天;你路过儿时那片和伙伴儿们捡蝉蜕的橘树林,树早被砍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座钢筋水泥,00后门成群结队在小区死气沉沉的人工水泥小花园里追着跑着,他们只在语文课本上见过用蓝色颜料画出来的小河,他们管家旁边那条发黑发臭的叫污水沟。
于是你叹了口气,笑笑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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