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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淑仪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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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舟
即便是专业学者,可能都未曾听说过施淑仪这个名字,不过我可以断言,这是清代妇女史无法绕过的一本著作。全书前半部分是辑录1163位(另补遗103人)清代女诗人的生平、逸闻、诗作点评;后半部分则是施淑仪本人的诗文合集,而她本人也可说是清代闺阁诗人最后的一缕光芒。
一、
对现代学者来说,前半部分的《清代闺阁诗人征略》或许更为有用。1990年代关于中国妇女史的三部划时代的著作:《内闱》、《闺塾师》、《缀珍录》,后两者都将《清代闺阁诗人征略》列为重要征引文献(而《内闱》之所以未引用,只是因为它研究宋代妇女),且《闺塾师》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它是“首部大量运用妇女自己的作品来写妇女生活和她们的自我定义(self-definition)的专著”(《北美中国学》)。韩淑举《古代妇女著述书目举要》,在“专门收录妇女著述的书目”一节,率先举出的也是《清代闺阁诗人征略》。但以往这些著作征引时,多使用1987年重印本,而此次则根据最早的1922年刊本点校。
这一著作的编成,本身就意味着清代妇女中逐渐觉醒的自我意识,她们开始自己书写和定义自己的生活,因而并不奇怪,基于这一文献基础上的《闺塾师》等研究,对传统的“中国妇女受压迫”说提出了挑战,人们开始意识到清代妇女生活有着更为复杂的面向。尽管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一文献的编辑是仿照《明诗综》和张维屏《国朝诗人征略》六十卷的体例,且从清代中叶恽珠《清闺秀正始集》开始就已有类似著作,但至施淑仪手中始臻于完备,搜罗最为详尽,洋溢其间的女性意识恐怕也是最强烈的。
虽然历代女性多以班昭、曹大家、谢道韫、薛涛、李清照、管道升等为才女之标杆,但历代才女之多,其盛况皆远不及清代。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在清代涌现出许多家族性的才女群体,所谓“一门风雅”,而同城的才女之间,也会结成诗社相互唱和,试摘本书中数例:
晚明吏部尚书商周祚生商景兰、商景徽二女,分适祁彪佳、徐咸清二人,前者生德渊、德琼、湘君三女,后者又生徐昭华,一门竟有八名才女:“商夫人诗逼盛唐,子妇楚纕、赵璧,女卞客、湘君辈,讲究格律,居然名家。”
柴贞仪、柴静仪姐妹,柴静仪“子妇朱柔则又以能诗名,风雅一门,艺林佳话。是时武林风俗繁侈,值春和景明,画船绣幕,交映湖漘,争饰明珰翠羽、珠髾蝉縠,以相夸炫。季娴独漾小艇,偕冯又令、钱云仪、林亚清、顾启姬诸大家,练裙椎髻,授管分笺。邻舟游女望见,辄俯首徘徊,自愧不及。”
黄昙生为郑善述室、知府郑方坤母,方坤“有四女俱能诗”(长女镜蓉、四女金銮、六女咏谢、八女风调);方坤姊徽柔;郑方城女郑翰蓴,嫁林其茂,生林芳蕤。方坤“一门群从,风雅蝉联。膝前九女,皆工吟咏。……自古至今,一家闺门中诗事之盛,无有及此者”。
孔昭蕙“孔氏世居乌镇,代出名媛,姊妹风雅萃于一门”。
归安周映清,嫁叶佩荪,叶有三女:令仪、令嘉、令昭,皆能诗;有三妇:陈长生、周星薇、何若琼,亦皆能诗,“归安叶氏一门风雅之盛,为吾浙之冠”。
闽县许馥荃“膝前三女皆娴吟咏,至今内外群从,人人有集者,太淑人之力为多”。
婺源黄俪祥与弟妇时瑛“亦工吟咏。妯娌嫡庶,日相倡和,真得闺门风雅之集”。
其它两姊妹、三姊妹、妯娌之间并能诗者,其例不胜枚举。虽然这些家族主要都集中在苏南、浙北、皖南及福州等少数地区,但无疑已构成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现象——它已不再仅仅是一个文学界的现象了。实际上,如今的中国妇女史研究中,也主要是把上述才女群体性涌现的情况视为一个社会变迁的指针,对其作品的文学批评反倒没那么多关注。
从晚明时期起,至少精英社会中女性的形象和自我认定已有了极大改变,以往说“德才兼备”,而“才”似乎渐渐得到了更高的评价。而且她们的才艺,常表现在诸多方面,往往不仅限于诗文、书法、绘画等方面,有些人还有较为特殊的表现:
刘淑英幼年“旁及禅学、剑术、孙吴兵法,莫不精晓”;
江宁王贞仪,祖父宣化知府王者辅“谪没于吉林,贞仪从父出塞,学射于阿将军之夫人,发必中的,跨马如飞,兼精遁甲星象”;
顾若璞“文多经济大篇,有西京气格。尝与闺友晏坐,则讲究河漕、屯田、马政、边备诸大计”;
仁和黄履“工诗词,通天文算学,作寒暑表、千里镜,于常见者迥别”;
钱塘丁纯“尤精算法。畴人之所掌,保氏之所教,婆罗门之所切,利玛窦之所推,能阐其蕴而观其通”。
虽然这一类才女为数并不甚多,但从社会的评价和反应看,一种新的女性观是在形成之中,因为人们事实上普遍赞许那些在诗文中流露出英气勃勃、去除脂粉气息的才气,这事实上为晚清之后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和男女平权铺平了道路。事实上,“女诗人的诗不像是女性所作”,是当时一个普遍使用的褒奖,虽然这样的话语背后也不无歧视的意味,但它也开辟了一种可能:及承认女性也有“须眉才子所不能道者”,有时还成为女性的一种新的自我认识。这样的评语在集中也极多:
申蕙“诗苍老不作闺阁中语”;
董如兰“词意悲壮,闺阁中之有侠气者,杂之稼轩集中,正复难辨”;
陈璘“所著诗草,深得三百篇之遗意,有须眉才子之所不能道者”;
周琼“诗俱慷慨英俊,无闺帏脂粉态”;
李因“朱嘉征序其诗以‘沉郁抗壮,过于烈丈夫’”;
钱九英“夫人写生尤清逸,绝去闺阁纤媚柔弱之态”;
曹柔和“咏古诸什,音节铿然,无巾帼气”;
关锳“自序:‘余学道十年,绮语之戒,誓不堕入。’”
姚若蘅“笔墨超逸,不类闺阁中人”。
不可否认,书中也有极多的案例表明当时的女性仍遵从极为传统的道德观。如守志不嫁、刲股疗亲,凡此等等,都能找到大量事例。最令人侧目者,是许多才女倾向于贬低自己的才学,认为那不是“妇职”;或少女时代可为之,而成年后倾向于压抑这一方面的发展,在许多案例中,她们在临终前选择将自己的诗稿焚毁——但这一社会压抑亦不宜太高估,因为她们焚稿时,往往是她们男性的家人抢救出残稿,并且也有很多女性试图将自己的诗稿传下去:
黄宗羲室叶宝林“时越中闺秀有以诗酒结社者,叶闻之蹙然曰:‘此伤风败俗之尤也!’即取己橐焚之,不留只字。”
韩韫玉“少承家学,博极群书。病殁前取稿尽焚之曰:‘非妇人事也。’”
王璋“诗词虽其所长,然舅宇台先生西泠理学名儒也,最恶妇人作诗。璋仰体舅意,即绝笔不作。”
周淑履“将殁,出《峡猿草》曰:‘少时咏絮吟红,了不足录。独此为心血所在耳。’子乃承命刊之。”
孙淡英生子后卒,托梦其兄“曰:‘妹死无系恋,惟遗集未梓,终归漫灭,请人坐为予校正。’因出一卷以授,曰:‘半生心血所成,兄其为我传之。’”
徐妙清“事亲甚孝,自谓诗词非闺阁中所宜,不可流传于外。死之人悉取而焚之。”其丈夫“不忍弃逸”。
福州江鸿祯临死前“索平日所作诗焚之,曰:‘不可留为人世口实。’……其舅氏陈登龙,诗人也,怜其才,检焚余所存,叙而传之”。
其中态度最为矛盾者,是38岁即辞世的东台人汪清:
于诗词传奇,讽咏尤挚。女友见其诗,靡不心折,或请刊行,宜人不可,曰:“闺阁知名,非福也。”宜人念国朝名媛辈出,仅钱氏《碑传集》有列女一门,然亦至乾嘉而止。因其所藏本朝诸家文集,搜罗编辑成《国朝列女征略》十六卷,分贞、孝、节、烈、贤、才六门,目录一卷……每言:“吾辈女子,既不能建立功业,名垂不朽,人生斯世如白驹过隙,庶几著书立说,有关于世道人心,或不与草木同腐耳。方今海内志士振兴女学,上海立女学堂、创不缠足会,抑知根本基于伦理,学问必藉师资。此二书中数千百孝子、贤媛,讵非今日后生女子之楷模乎?予体弱食少,岂能至四十者?将来中国文明日进,吾书能行,即吾不死也。”
这段话,或许也是施淑仪的志向所在。在本书末尾所收录的文章中,她强烈反对传统道德观,认为烈妇殉夫乃是“残酷风俗”。用她诗中的话说,“世间第一难平事,多少伤心是女人。”作为一个辑录者,她不能去随意改动这些闺阁诗人的生平事迹,但很明显的一点是,施淑仪本人是抱有强烈男女平权思想的。
因此,她所编辑的《清代闺阁诗人征略》,并不是一份完全中立的文献,事实上它和许多编纂的文献一样,其筛选必然伴随着编辑者自身的思想倾向。对比清代中叶恽珠的《清闺秀正始集》就很明显了:恽珠明确指出,集中“第一首录宗室红兰主人女县君作,尊天潢也;次录先高祖姑科德氏作,述祖德也”;生于前明、而其夫殉明的女诗人概不入选。但施淑仪《清代闺阁诗人征略》不但列入了商景兰这样其夫殉明者,且卷首的沈云英、刘淑英甚至都不能说是清人,卷末押尾的秋瑾也是反清者;作为一个受新思想影响的女性,施淑仪对沈云英(曾在道州披甲出战,晚年精研兵法)及秋瑾这样富有侠女气息的女子,一贯推崇,从中亦不难想见她编著此书的动机即基于一种女性的自觉。
二、
能编纂这样一部书的女性,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对施淑仪来说,她回顾那一千余名女诗人生平或起“萧条异代不同时”之感,而我作为晚生百年的后辈,唏嘘之余,时或亦有此慨。
她的一生,正处于中国社会新旧转折之际,饱经磨难,可谓是当时无数女性的缩影。她的身上有很多矛盾的性质,虽然她自己平生疾呼男女平权,可说是当时第一批新女性,但她又可以说是最后一批清代闺阁诗人。虽然她坚决支持维新共和,但她诗文中也流露出湖南百姓送给其父德政碑、万民伞的自豪,并曾寄语其子“他年济国用,壮志一朝伸。上以报君国,下以慰二亲”;她的政治倾向是新的,但道德观是旧的;而她的新理念,也几乎都是用旧文体来表述的。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衡量,施淑仪的家庭都属于当时的社会精英。崇明县在整个清代三百年只出了48位进士,而她的曾外祖父蔡兆槐(曾任陕西榆林知府,加三品衔)、父亲施启宇都在其中。施启宇是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在湖南受维新派陈宝箴(陈寅恪之祖父)拔擢,历任泸溪、安化、道州、江华等地知县、知州。施淑仪少女时代即随父亲在湖南十二年之久(1892-1904),当时湖南正是全国维新运动的中心之一,其父又受陈宝箴所用,不难设想,这对那个年龄的施淑仪的精神影响是决定性的。她也正是在湖南遇到了她后来的丈夫——也是一个倾心于维新运动、“自命为铁血派中之伟人”的蔡南平,和她是崇明同乡。在戊戌变法失败后,蔡南平失声痛哭,东渡日本,谋求变革,不幸在返乡后的1904年病逝。这对施淑仪是双重打击:她不仅失去了丈夫,还失去了一位同志,因为他们原本就以罗兰夫妇为自我激励。
回岛奔丧后,施淑仪转而在岛内新开设的尚志女校(1906年设)任教,其时历尽艰辛。她在诗文中曾多次抱怨崇明小岛,孤悬江海,风气闭塞,“于对待女子,闭塞尤甚。识字者且如凤毛麟角,遑论文艺。此淑仪所以独学无友,悁然以悲者也”。何况开设女校在当时也算是前无古人之举,她又是一个年轻的寡妇。可以设想,当时能支撑她坚持办下去(1910年她又开设了女师范学校),关于男女平权的理想已成为其重要的精神支柱,如她自己所写的,“平生岂肯受人怜,惟有风霜知我坚”。
1909年她刊发自己最早的诗集《湘痕吟草》,主要是湖南十二年期间的诗作(她的青春期也基本是在这一时期度过的);1922年利用私人藏书(她后来捐出三千卷与图书馆)及同乡祝佐平的图书馆资料,编成一生最重要的文献《清代闺阁诗人征略》;至1936年又出版《冰魂阁诗草》。现在对她的人生的了解,基本也是靠前后者两本诗集。到1945年她人生的最后九年如何度过,已无可征。
施淑仪一生饱受忧患,可说极为不幸。除了青春期在湖南相对无忧无虑的十二年之外,以1904年蔡南平的逝世为转折点,遭受了亲故陆续凋零的打击。她的两个儿子事先夭折,随后在三年之内,嗣子凤彬、以优异成绩考入南京第一女师范学校的侄女凤如、女学生瞿诵芬、同事徐安详先后离世。教授体操、音乐,性格活泼的徐安详的去世,对她的打击尤其大,因为施淑仪在她身上实际上寄托了对新女性的期望。在一百年前的崇明岛,女性教体操乃是破天荒的事件,健康的新女性的形象,代表了一种与过往的女性迥然不同的认同。但值得注意的是,施淑仪对这一新女性的期望、认同和欣赏,却是建立在一种原有女性形象的基础之上的:她把徐安详比拟为舞剑器的公孙大娘,以及她心目中最重要的女英雄之一——晚明时披甲出战的沈云英。故而《题徐安详遗像二绝》有“金石论交最有情,壮怀绝似沈云英”之句。
可以说,理解她的人生,对于理解《清代闺阁诗人征略》这一文献的诞生,也有极大帮助。可以让我深切地感受到在那个年代里,在经受到种种打击之下,一个“常怜弱质是女郎,惟有退身隐沧浪”的女诗人,如何在隐忍之下,立志伸张女权,为杰出女性树碑立传。当她寻找女性的新典范时,除了当时最流行的“贞德、罗兰、苏菲亚、妣茶之流”(按妣茶即《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作者斯托夫人)外,她寻找到的本国的认同资源即是沈云英等一系列“旧”女性。
她的教育理念在很大程度上是精英式的,曾向人列举她心目中的那些女英雄,说:“设得其一,足以抵庸众千万。”虽然一力倡导女性自立,从不措意于使女学生成为贤妻良母,但看上去似乎矛盾的是,她又有一个伴随11年之久的侍女,在侍女出嫁时还作诗“叮咛此去德须贤”——这似乎又是传统道德观。尤为令人惊讶的是,她甚至还有一首五绝是为乡绅纳妾而作的,并说这位小妾“尊前低首日,我亦见犹怜”(《贺采莼纳宠》),从诗作的顺序看,此事似已在1930年左右。
从她诗集中酬唱的情况看,她的生活交际圈子,实际上仍限于当时的精英阶层,这构成了当时的一个社交圈。除了去湖南和南翔,她在岛上似乎从未走出县城的范围,连丈夫的老家、距离县城16公里的庙镇似乎也未去过;接受她教育的学生似乎也大多出自当时崇明县城里的望族(这也可以想见,当时能领风气之先,送女儿去新学校的多半如此)。虽然对点校者张晖及我来说,施淑仪算是乡先贤,但不必否认的一点是: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她是当时全国性精英的一个成员,更多着眼的是全国性的议题,而未必是与县城之外农村的联系。
平心而论,施淑仪的诗作,从文学角度而言,或不及当时名声更著的吕碧城等人(当然,她所长在七绝七律,而吕碧城主要是词作,但两人生平思想实有相通之处)。今天,她的人生似乎比她的作品更有意义,而她作品的文献价值似乎又超过了文学价值,但这些文字仍有其力量。我相信,在抚读这些的时候,不仅仅只有同乡后辈才会对她有萧条异代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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