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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斯宾诺莎的贼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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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30 16:59
  • 签到天数: 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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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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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 19:01: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伯尼和他的搭档卡罗琳到西区一幢房子里去行窃,
      结果却发现有人已经先他们一步。
      幸好,第一批窃贼还留下了一些值钱的东西:
      祖母绿耳环,皮亚杰手表……
      还有一枚值钱得烫手的钱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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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3-7-25 03:55:28 | 只看该作者
      作为一个粗浅的侦探小说爱好者,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斯宾诺莎以及他的著作没有丝毫了解。不过一如你不需要了解棒球史才能看懂《交换泰德威廉姆斯的贼》一样,斯宾诺莎在这里只是个一个引子(事实上,连引子都算不上)--- 当然,我一开始是这样以为的。。。
      
      无意中看到有人提到范达因的二十条。虽然句句在理,不过按这个标准评判,那现在美国电视网播放的各种侦探悬疑类题材剧目恐怕要集体躺枪。所以我觉得读者和作者不可能也不需要是平等的,如不然,很容易抹杀掉作者的创造性。毕竟,人家是小说家而不是刑侦记录片的编辑。
      
      但是发挥创造力并不代表着就可以无拘无束。懒惰一点的读者譬如我,没有敏锐的智慧也没有充沛的精力去和作者斗智斗勇,但也绝对不喜欢一路被作者牵着鼻子走。毕竟,如果一切都随作者的意愿任其天马行空无中生有,在我眼里那不是推理小说,那叫玄幻。
      
      推理小说家的工作有两个关键,一个是证据,一个是动机。把这两点解释得通了,对我这样的读者而言就是位尽职的、合格的推理小说家。坑只要不太大,忽悠只要能自圆其说,再雕琢一下细节,突出下人物个性,多产一些的作家就可以被陈列到大师殿堂了。而劳伦斯·布洛克毋庸置疑是大师中的大师,所以对处理这两项工作自然是游刃有余易如反掌。
      
      比如事件的导火索---镍币的行踪:明明世间只有五枚而且只有一枚流通过,现在却多出一枚来而且那一枚还凭空消失引发连环血案这样的噱头,用原来是其中某位博物馆馆长掉包了真品这样的说法来解释听起来有点像马后炮。但是读者只要捕捉到作者提供的关于流通过的那枚硬币被收藏夹把玩儿过所以磨损得厉害,而伯尼一开始偷到的是崭新的硬币这样的信息,两者一串起来,就会满足地点头默认了。又比如几乎所有指认凶手的“证据”都是杰出而优雅的贼本人亲自安(栽)排(赃)的,但只要揪出犯人的逻辑完整合理,事先铺垫的线索也完美契合,再牵强无赖的指认方式也都可以被“嗨,人家本来就是贼嘛。”这样的理由搪塞过去。
      
      而至于动机,开篇不久即由那位热爱斯宾诺莎的老人娓娓道来:贪婪虽然不能算是病,但也可以说是一种疯狂。
      
      给你一个结冰的河,上面铺上可以觉察的岩石能让你不管河面下怎样的波涛暗涌都能一路摸索到对岸,这就是我热爱的故事。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3-7-27 22:23:45 | 只看该作者
             相比马修系列,更喜欢雅贼。大概是气氛比较轻松的缘故。毕竟一个开着品位不俗的二手书店,偶尔手痒不得不入室偷窃,并且总是倒霉的遇到谋杀案的中年文艺小偷,比苦大仇深永远在努力戒酒的前警察要让人感到轻松有趣得多。
             大概也是我不习惯看硬汉派侦探小说的缘故——老实说,写这句话的时候我在侦探小说和推理小说斟酌了一下。硬汉派,简直不能归为推理吧?缺少抽丝剥茧一般寻找证据、动机、作案手法的过程。有时候看着马修一个接一个的酒吧去询问,一户一户的去敲门,我简直能够原谅刑事犯罪低下的破案率了——这么繁琐又无聊的工作,能够破案的契机又往往那么难以察觉!
             话题回到本书,这本研究斯宾诺莎的贼是我看的第一本布洛克,当然也是整个系列接触到的第一本,所有印象很深。
              案件较简单,作者也给了足够的线索,并且结果也还算出人意表。穿插引用斯宾诺莎一扫沉闷的推理过程并且带来轻松文艺的感觉。
              一部推理小说做到这样就足够了吧 !
              在此之后我一发不可收拾地买了不少劳伦斯布洛克的书,但是印象最深的还是研究斯宾诺莎的贼与像蒙德里安一样作画的贼。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3-7-28 14:18:02 | 只看该作者
      不算太多的人物——有不用钥匙开锁和偷窃爱好的旧书商,有协助偷窃爱好的女宠物美容师,爱好斯宾诺莎的销赃商人,独自抚养儿子的女画家,和贼私交不错的好警察,近况窘迫的富人,几个“土匪”。
      贯穿着咖啡、酒、食物、书的轻松舒缓节奏。
      很美好。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3-8-31 13:09:33 | 只看该作者
      还是关于贪婪的故事。雅贼系列看到第四本。还是觉得第三本吉卜林那本最佳,各种好小说的因素都具备。
      这本小说通过三个人来说明贪婪的事情。故事中死了两个人,女死者的老公对保险金的贪婪;医生对男死者那个1937年的绝版钱币的贪婪。如果故事到此为止,这不过是本庸俗的小说。
      小说最后,男死者的外孙女对男死者财产的贪婪,通过与伯尼的对话,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这本书都是贪婪的人,贪婪的事,这是个贪婪的世界,读完,回回神,你感到绝望。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3-9-15 08:31:58 | 只看该作者
      2011年01月17日    来源:上海壹周 (2011.1.18 小文艺03)  
      
             在新星出版社顶楼的阳光房里,晒着冬日下午的暖阳,喝着咖啡,让第一次与中国内地媒体、粉丝见面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劳伦斯·布洛克恍如置身巴黎。于是,开口第一句话他就开了个玩笑。
      
      文/壹周记者顾明 摄影/石头
      
              “Bonjour!很高兴与大家在巴黎相见。”
              在新星出版社顶楼的阳光房里,晒着冬日下午的暖阳,喝着咖啡,让第一次与中国内地媒体、粉丝见面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劳伦斯·布洛克恍如置身巴黎。于是,开口第一句话他就开了个玩笑。
              除此之外,他都很沉默,开场白仅短短的几句话。或许是太累了,已经72岁的他,刚刚在台北参加了新书发布会,结束后马不停蹄地赶到北京,接受十多家媒体的专访车轮战,之后在库布里克书店与导演谈侦探小说的影视化,到北京大学作公开演讲,还要与止庵、小宝对谈推理小说的创作,行程满满。
      
      
        
      最近出版的雅贼系列
      
      
      出版社推出了3个不同版本的马修系列
      
      文学
      那些名人粉丝们
              劳伦斯·布洛克在中国的拥趸众多,这完全得归功于他的名人粉丝们:唐诺、朱家姐妹、侯孝贤、梁朝伟、王家卫……
              有一个故事是这样的:当年拍摄《悲情城市》时,侯孝贤扔给梁朝伟一本《从文自传》,让他体会山水人生间的意境,梁朝伟从此迷上沈从文。过了几年,侯孝贤又推荐梁朝伟去读劳伦斯·布洛克的马修·斯卡德系列。隔了很久,梁朝伟见到侯孝贤就说:我看了一个纽约侦探小说,那个角色我很喜欢,想跟王家卫谈谈能不能去纽约拍。侯孝贤一听非常胸闷:“那小说是我给你的啊!”
              劳伦斯·布洛克的小说就是有这样一种魔力,让每个读过的人都被深深吸引,以读更多他的作品、掌握更多关于他的资料为傲。侯孝贤说:“其实我在阅读马修·斯卡德的过程中,感觉像小时候看武侠小说那样非要一口气看完不可。”
              布洛克的作品最出名的有3个系列:马修·斯卡德是一个退役的警察,离了婚,酗酒,混迹于酒吧中,之后戒酒,参加戒酒俱乐部;睡不着的密探伊凡·谭纳是世界各地秘密组织的拥护者,在朝鲜战争中受伤,从此睡不着觉;“雅贼”系列中,中年二手书店老板伯尼·罗登巴尔晚上成了小偷,喜欢研究斯宾诺莎、引用吉卜林、像蒙德里安一样作画……你可以看出,无论是侦探还是贼,都充满个性,但是布洛克一点不觉得他们边缘,反而认为他们比一般人有趣。这或许就是他创造他们的意图所在。他说,马修·斯卡德这个角色刚开始设想时是一个警察,但是他想以局外人的角度来写会更好,于是马修成了辞职的警察,业余的侦探。
              写了这么多侦探推理小说,问他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一个推理小说家设计了完美的谋杀案而不被识破,逍遥法外?听到这样的假设,他开始拼命回想有没有作家真的变成杀人犯。他自觉,作案这事他不太拿手,“而且我是一个非常好心的人,不太会做大事,很温柔。”在马修·斯卡德系列小说里,所有的杀人犯到最后都被抓了,“但是我另外一个系列的杀人犯都有办法逃脱,以此作为杀人指南会比较好。”
              问他,一个人写这么多个系列,几个人物会不会在他的脑中打架?他说这事倒不会发生,在某个阶段他都只写同一个系列,写时从来不考虑其他的事。确实如此,除了马修·斯卡德。在《八百万种死法》中马修开始想戒酒,而在此后的《刀锋之先》中,马修已经戒酒成功。布洛克觉得这之间有六七年的时间空白、原本在写完《繁华将尽》后他就完结马修·斯卡德系列了,但是今年夏天他会推出马修系列最新一本。
              今年秋天,他还会写一个女性连环杀手系列,这是一个特别调皮的女杀手,“不是年轻女孩效仿的对象。”
              此外,他还曾给《作者文摘》杂志写了多年专栏,之前部分文章结集出版了《布洛克的小说学堂》,今年则以电子书的形式出版其余专栏文章的结集《说谎者的圣经》和《说谎者指南》。
      
      
      
      密探系列也陆续出版
      
      电影
      我知道梁朝伟很想演
              对于中国读者来说,劳伦斯·布洛克的另一个著名标签是:王家卫电影《蓝莓之夜》的编剧。
              在《蓝莓之夜》之前,王家卫拍片从来没有剧本,都是边拍边写,边拍边改。《蓝莓之夜》是他第一次有了剧本才开拍的电影。作为朋友,当王家卫来约稿时,布洛克当然是一口答应了,并交出了剧本。他也明白电影不会完全按照剧本来拍,王家卫与他一起商讨,一起修改。至于最后我们看到的电影与最初的剧本差别有多大,布洛克不愿透露更多。他觉得这是非常正常的事。
              更加常见的是:梁朝伟当初想拍的那部侦探片,后来,“我和梁朝伟很认真地讨论过,是否要为他专门做个电影,背景还是纽约,他的角色是个美籍华人。但这个计划目前还没有下文。”为什么没有继续?个中原因一言难尽。布洛克也没有特别遗憾,在电影界,每天都有梦在心里头死掉。
              在《蓝莓之夜》后,王家卫也曾找到他,讨论再合作一部电影,这就是传了几年却依旧没有影的《来自上海的女人》,妮可·基德曼主演。如今,王家卫忙着《一代宗师》,布洛克来到北京前,他匆匆离开北京,无缘见面。
              不过奇怪的是,布洛克的小说被改编成电影的机会很少,至今只有3部。很多粉丝想知道,他心目中的马修是谁?伯尼又是谁?他当然想过不少,可惜写了几十年,当初认为合适的演员,随着时间慢慢推移,都老了,甚至过世了,电影却依旧没有实现。他觉得,美剧《白宫风云》里扮演里奥·麦克加里的约翰·斯宾塞是马修最合适的人选,“我们一直在等他,可是他后来去世了”;“雅贼”伯尼,“我知道梁朝伟很想演”,可惜现有的系列都不太适合他。曾经美国也改编过一部雅贼系列的小说,居然请来了黑人女星乌比·戈德堡来演伯尼,“这肯定不是我想象的伯尼。”他更喜欢美国喜剧演员杰瑞·宋飞。
              至于自己喜欢的电影类型,他给出了去年看过的、认为不错的几部电影:本·阿弗莱克的《城中大盗》、《合伙人》,以及《孩子们都很好》。口味如何,大家自己总结啦。
      
      旅行
      在台北喝蛇血
              生活中,布洛克喜欢集邮,喜欢旅行——当然是和太太一起,他们已经结婚27年,布洛克惊讶于他们之间还有很多话要说。
              至今,他们已经走过了一百多个国家,玩遍了东南亚的缅甸、泰国、新加坡,还在中国新疆住过一个月。1992年,他就来过北京,当然现在的北京是完全变样了。
              台湾一直列在他心向往之的名单中。2005年,他第一次去,唐诺带着他去南部泡了温泉。今年再去,朋友们又带着他去日月潭,去逛台北的夜市,请他喝一种特殊的饮料——蛇血。“我想那是真的蛇血。”因为店铺里就放着很多蛇。问他感觉如何,他说在蛇血里添了很多水和蜂蜜,喝起来就像甜水。不过之后的几天,“总感觉嘴巴里会发出咝咝的声音。”当然,这又是一个玩笑。
              写过那么多关于马修的、关于伯尼的小说,很多人会不自觉地将生活中的布洛克想象成马修,想象成伯尼。“每个角色某些程度上都反映作者的特性,但是把两者等同起来是不对的。”他和马修当 然有共同点:“我们都生活在纽约,在人生的某段时间都喝很多的酒,现在都不喝了。”不同点是:“我从来没有做过警察,马修也从来不是作家。”
              “如果我不是劳伦斯,我会成为马修,会成为伯尼。作为作家,我会想象成为他们会是怎样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3-9-16 18:03:02 | 只看该作者
      看到这份上,其实雅贼系列有点看疲了,不像硬汉侦探系类,看得本本惊心动魄。雅贼的故事都趋于平淡,人物de 特别之处:雅+贼似乎发挥空间不大,但随便拿他一本书,还是比大多数其他的推理小说好看,人物有性格,有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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