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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读下几本雅贼的后遗症之一就是,错以为天下的锁都很好开。于是前一晚出门倒垃圾回来发现自己被反锁在屋外后没有第一时间联系房东或者锁匠而是笔直跑到对面商店买来所有尖状物体开始撬锁。。。想来真是蠢得可以。
言归正传。伯尼所到之处皆有一个待开的门锁和躺着的尸体,前者是为证明他的职业:一位杰出的贼,后者则是为了表明作品的类别:这是部侦探小说。这位大名成天登上报纸头版头条悬案缠身的贼慕名而来的委托人络绎不绝,甚至连资深警官都要屡次登门拜访寻求帮助,所以我常想也许他真应该收起自己的二手书店铺换个牌子写上“伯尼侦探事务所”,估计其声誉和社会地位都会大大提高吧。
但显然这个前途光明且完全可行的企业计划绝不可能实现,因为他本人已经说了:我天生就是个贼。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一日为贼,终身为盗”。就以他但凡进一个屋子,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都要卷点儿什么走,哪怕是几张散落的10块钱票子也不放过的死德性,侦探这种高贵冷艳的职业还是算了吧。
所以杰出而优雅的贼也许是为了表现自己充满文学和艺术素养的内心,开辟第二职业当起了书店老板。侦探和书店老板之间的区别,正不正义的先不说,如要做前者那叫改行,后者嘛顶多算是个兼职。所以白天可以是道貌岸然不嫌钱少的二手书店的老板,晚上穿上彪马鞋(这真不是植入广告么?)拎起工具箱摇身一变成为I came, I saw, I robbed的神偷怪盗。珠宝,名画,钱币,棒球卡,还有这一部里提到的那举世无双绝无仅有的书。
故事本身很简单,依旧是老套路:伯尼受一个形迹可疑的人委托去偷一本珍贵的书,结果中途出了岔子被栽赃,关系人陆续出现,疑团一层接着一层,甚至手上的赃物都真伪难辨。但是我们的雅贼伯尼凭借着自己矫健的身手和敏锐的判断力屡屡逃过解难,并通过巧妙地方式逮住凶手并真相大白。最后依然是大家一起排排坐,伯尼在叙述证件事情之后俗烂但依旧帅气的指出“凶手就是你!”。如果要说到这一部的不同之处,应该就是在分析涉案人员的身份上。整个事件中,似乎每个人都披着三四层马甲。如何在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和眼花缭乱的烟幕弹中抽丝剥茧,屡清每个人的真实来路和目的,是这一部比之另外几部雅贼系列更加趣味横生的部分。
这部作品的另一个不同之处是令我对卡洛琳原有的印象大为改变。从前我列举过伯尼和詹姆斯邦德之间的相似之处,如果再加一点,就是他们都有一位红颜知己-M夫人和这里的卡洛琳,她们不仅是事业上的可靠战友,同时也是精神上的坚实支柱,最重要的是,绝对不会一起滚床单。我对卡洛琳虽无反感,但是从蒙德里安中的丢猫事件和斯宾诺莎中的丢手套事件看来,这为女士绝对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她是一盏漏着油的灯。本身就患有召唤厄运体质的伯尼再配上这样一个漏洞,那简直可以就是提着篓子去偷油,证据一路滴到家里等着警察叔叔来抓。所以当狗急跳墙的犯人用枪指着伯尼的时,卡洛琳非常镇定的用铜质胸像将穷凶极恶的凶手拍晕的的场景,着实出乎我预料之外,终于明白伯尼对这个似乎慢半拍但是看来很安全的女人的信赖来自何处。当然,见着此状依然能够平心静气地琢磨出这个胸像原本是放在哲学和宗教那一区的伯尼也依然不负我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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