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悦读人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血色浪漫 - 书评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1#
发表于 2012-12-3 13:48:38 | 只看该作者
     在看这本书快要接近尾声的时候,我就在想,我到底要站在一个什么样的角度来评论这本书。初想是,是否应该尝试去进入角色来看待钟跃民的人生,亦或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评论钟跃民这种“在路上”的人生态度。看完以后发现,我对这部小说的感觉更多的一种世事沧桑,人情多变的苍凉感。
      试想,如果我是钟跃民,看着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一个个的离开自己,发现最后自己居然仍然是截然一身,不知道我会是什么感觉。当然书的结尾并未写钟跃民是否孑然一身。如果我去安排情节,我会安排一个钟跃民站在高高的山顶上,看着落日回眸自己这一生的这样一个情节。或许像钟跃民这样的人,永远都不会感到寂寞和孤独吧。但也许他一直习惯了孤独,因为像他这样的一直“在路上”的人,是无法高唱“孤独的人都是可耻的”的。
     钟跃民本身就是一个理想,就像都梁的另一部小说《亮剑》一样,尽管两本书的题材和内容有很大的差异,但李云龙和钟跃民这两个人却有着相同的特质。永远不认输,永远按照自己的方式来生活和为人处事。你很难说这样一种个人主义的行为方式到底是对是错。我们都习惯了群体生活,和大多数人站在一起,你会觉得自己是安全的。如果与大多数人不在一起,或者说,你是站在对立面的话,那么你就得小心点了。生活中的大多数人会给你使绊子,迫使你不自觉的站在他们那一边。
     钟跃民是一个理想,在生活中好像看不到这样一种人,执着的以自己为中心,渴望去获得更多的尝试。但站在另一个角度来看,钟跃民何尝又不是自私的,因为他是彻彻底底的为自己在活,活出自己人生的精彩。而现实中的大多数人,与其说是为自己在活,不如说是为别人在活。要知道,没有人能超越人情之外,除非你是鲁宾逊。
     人都是渴望自由的,但是自由却是有底线的。即使是钟跃民,他依然有他的自由底线,那就是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追求他的自由。即使他再怎么不愿看到宁伟死,他依然也是无能为力。只是相对于常人,钟跃民应该算是生活的强者,不为别的而活,为纯粹的理想活着。
     不自觉又想起来张抗抗的一部小说《作女》。书中的主人公卓尔似乎也是一个和钟跃民有着相同气质的女性。她可以因为丈夫的做爱姿势不对而离婚,她也可以与一个萍水相逢的男人发生关系最后了无影踪无所牵挂。但想来,这都只是理想而已。钟跃民是一个理想,卓尔也是一个理想,我们如此的喜欢或者说崇拜这样的小说人物,或许只是因为在生活中我们所面对的情感上,道德上的,法律上的桎梏太多,当然也可以说你的生活不够精彩,至少在你看来是这样。但是要知道大多数的你我他还是像袁军,郑桐,陶桃一样,平庸着,世俗着,这才是真实的生活。
     《血色浪漫》的结尾,钟跃民去探险去了,或许归来是遥遥无期。《作女》的结尾,没人知道卓尔去了哪里,她就像一个梦一样,随着时间的流逝,偶尔会被人想起。都梁和张抗抗也许都明白,钟跃民和卓尔这样的理想终归是会在现实的沙漠中销声匿迹的,没人会记得还有这样的人存在。就像你我他一样,看完小说,还是去过我们自己的日子。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2#
发表于 2012-12-3 13:48:39 | 只看该作者
  
  《血色浪漫》是近年来不断被热议的一本书,电视剧的热播,更使得钟跃民、袁军、郑桐、张海洋等一批文革热血青年家喻户晓。在那过于具有铺张的鲜红色的北京城,他们叛逆,他们“拔份儿”,他们对过往女生吹口哨,他们游戏着伤害着别人同时又伤害着自己……那是一个突兀的年代,一代人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就这样匆匆而过,时代留给他们的,是磨难,是坎坷,同时也是不为人知的精彩。
  
  小说中特别令我感动的是一种精神——在路上。在青春年华,他们都是在路上的行者,为了一个个不一样的精彩人生,他们在各自的轨道上奋斗着。袁军从军做了军官,最后终于用执着打动了周小白;张海洋当上了警察,保家卫国,也实现了他的人生理想;郑桐虽然插队下乡,但坚持努力,考研回城……
  
  主人公钟跃民更是如此,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钟跃民也一直都在为他的人生而奋斗着,他的人生经历了几次低谷——下乡插队、摆摊摊煎饼,但是最后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还是换回了属于他的精彩人生。
  
  他们的执着与坚持,他们的勇敢与义气,使他们的青春时光涂满了血色的风采,也令今天的我们为之向往,这是那个时代独具的浪漫色彩。钟跃民这个拿着菜刀的诗人,不仅赢得了读者的喜欢,而且不可避免地极具女人缘,他的一生中经历过三个极品女人,但是最终与他共度人生的是高月,这与钟跃民的性格以及他所追求的人生有着重要的关系。
  
  周晓白是钟跃民的初恋,是当年钟跃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追回来的姑娘,但是最终他们却没有走到一起,不能说是钟跃民背叛了周晓白,但是实际上钟跃民确实是离周晓白越来越远了。周晓白像是一个白雪公主般的人物,她有着良好的家庭和不一般的出生,大家闺秀的涵养和性情女子的执着集于她一生,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姑娘。对于爱情,她坚贞执着,一心一意爱着钟跃民很多年,即使钟跃民另有所爱,她依然不能释怀,一定要看看自己输给了怎样的一个女人。她的一生是被按着父辈的安排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来的,她也曾经轰轰烈烈的爱上了那个“背着菜刀的诗人”钟跃民,而且悲哀的在近50岁的时候才明白了原来应该爱的是当了自己30年丈夫的袁军而不是钟跃民这个混蛋。钟跃民说周晓白“轴”、怕她“讹上他”,不如说周晓白对感情太认真反而吓走了他。看来男人真的就像一个风筝,不能紧紧地捆住他,要给他自由,让他高飞。太过热烈认真的爱,会让男人累,他们也会承受不起。
  
  秦岭是一个会让所有男人为之着迷的女人,她不拘常规,走了一条不一样的路。她同周晓白一样,同样敢爱敢恨,不同的是,她的爱,完全没有任何条件或者说是期望值。秦岭是一个“在路上”的女人,她的一生与另一个同样“在路上”却不在同一条路上的钟跃民一共有两次交集,一次是西北的黄土沟里高亢嘹亮的信天游的歌声中,他们初试爱情,秦岭一是个现实的女人.虽然她早知道钟跃民会离开陕北,离开她但她还是去爱了,在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去部队当兵的那天她哭了,哭的那样的无助眼泪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流个不停,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鼻子有些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后来钟跃民还是走了,到了部队拼命的给她写信可她一封都没有回,让时间来冲淡这段感情是她唯一的做法。后来钟跃民还委托郑铜去找过她 当时她说的那句台词最为经典:“我承认我喜欢他,可是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结果的,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帮不了谁,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种差别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另一次就是在北京的找寻与重逢,这时候,浪子钟跃民想把两条路并为一条路,他向秦岭求婚了,然而眼前的秦岭早已不是当年的秦岭,可是秦岭选择踏上了一条50万的美国小船,忽悠悠的改走水路了。她爱钟跃民,但是她更清楚,她和钟跃民这样的感情是不会开花结果的,为了钟跃民,她能下嫁他人,但是她自己从来也不把这当成是一种牺牲,在她看来,两个人都能幸福的生活,这是他们最好的结局。爱一个人,并不一定意味着两个人要在一起。
  
  如果说周晓白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公主,那秦岭就像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王后。可是钟跃民最后的选择却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就是这个女人,让“在路上”的钟跃民心甘情愿过柴米油盐过俗世的日子。高月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懂得钟跃民的心也就知道留不住钟跃民的心,所以她选择了放任和跟随,她跟着他放任反而意味着他们在一起,同时他们飞翔的翅膀也就有个相同的煽动频率,高月正是钟跃民最想要的那种女人,他去要饭,她就跟着他一起高高兴兴的去要饭,他要去可可西里探险,她也兴致勃勃的想着去发现湮没的古城堡……所以他们可以在一起,而且总是笑并快乐着。也许爱情就是这样,不刻意为之,不总是想着为爱去改变,爱一个人,就是让他真实地开心和不开心。
  
  钟跃民的爱情选择吸引了我,同时,也会带给我们很多思索。这是《血色浪漫》让我思索的一个方面。当然,这本小说最成功的地方不在于此,它最吸引人之处在于《血色浪漫》更像一部中国版的《在路上》,能让人忘却历史的沉重,使人产生一种永远“在路上”的浪漫冲动,也给人带来了一种梦想和希冀,这才是《血色浪漫》最成功的地方。最后,我还是借用书中的一段话作为文章的结尾,也许能给每个人带来一些解释。那就是: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
  
  http://www.xiaoshuo.com/jsp/shuping/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3#
发表于 2012-12-3 13:48:40 | 只看该作者
    以前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里面的钟跃民,理解顽主不过是一帮以个人欲望为先,懂得游戏人生的家伙。看完之后才明白,没有几个女人不向往那样逍遥而又有创造性的灵魂。我的on the way是不经意的一种状态描述,可能更多的有一种不安定感,或者对前方的期许。喜欢钟跃民的注解,重要的是在路上的最初体验,在任何一种状态下都能找到尽兴的游戏方式。很多善恶,好坏的划分都是强加于别人的判断准则,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
  
     我喜欢这群以游戏精神生活的顽主。但永远不可能成为其中的一员,诚然社会就像一张千层饼,如果你没有创造性的灵魂就很难冲破到顶层,那么最适合的选择就是在自己的层面循规蹈矩的的认真生活。
  
    关于悲天悯人的人文关怀,也许大多数人对这个世界的要求真的很简单,生活应该给每个愿意努力工作的人以希望。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4#
发表于 2012-12-3 13:48:41 | 只看该作者
  很喜欢那种在路上的感觉,做一个不羁的旅人,畅游于天地间。里面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特色,很不一样的味道。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5#
发表于 2012-12-3 13:48:42 | 只看该作者
  血色浪漫初稿完成于2002年8月31号。
  书最后写着的。
  回想一下,那时我还是一个该念初三了吧的小屁孩,虽然现在吧……那时正傻了吧唧的忙着努力学习考高中。估计31号那天正很不爽明开学呢。而且暑假一过夏天也快过了。
  血色浪漫的电视剧没看全,拍血色浪漫时,傅彪还演着王主任呢,可现在,人都没了几年了?刘烨演的钟跃民要在年轻点就好了。
  小说是从图书馆借的。很旧的一本大书,我喜欢的那种。
  现如今,也就是今天,我决定下载有声版血色浪漫,把血色浪漫听一遍。
  这阵子那电驴兄怎么老出毛病啊?
  都梁写这书,有多少就是他当年的生活啊。他写的其他几部,是他爸爸爷爷辈的事吧。
  2002年,那么遥远。
  永远逃不过时间。
  2008说话就过了。
  中午开始听田连元的书剑恩仇录。
  大家都在准备四六级。我却在大家都斗志昂扬的做题去了后,不想去三食上自习了。
  六级,汤胖梦到考了690。我想的,就是超过上次495,最好达到526以上。虽然这什么意义都没有。
  在2008年过去前,该干的事都干完,王新鑫的论文,应用文总结,信息系统总结,毛邓三总结,晕,财务管理……
  又绕回来了。回来了就回来了,考吧,赶紧考完。
  电驴兄你也别老出毛病,让我赶紧把血的浪漫下完。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6#
发表于 2012-12-3 13:48:43 | 只看该作者
  看了《血色浪漫》。不是电视,是小说,电视没时间看。
  看小说还是快,一本《社会心理学》买了半年了,还没看完,而这本盗版《血色浪漫》一寸厚的32开书,字小,行间距还窄,居然用北京飞往西安的路上和零星的三个晚上的时间就看完了。并非心理学不好看,恰恰相反,心理学很好看,只是字字珠玑,需要仔细思量。
  对大多数人来说,电视是快餐文化,可对我来说,小说才是省时的快餐。
  
  《血色浪漫》的主角叫钟跃民,是个不在意人生结果,只在意过程的家伙,永远在享受着“在路上”的感觉。生活把他抛到什么地方,他都是玩的心态来面对,甘之如饴。
  初中时《读者文摘》上面读过一个寓言:上帝看到一个小孩在羊圈里哭泣,另外一个小孩在富足的屋里高兴地玩玩具,觉得命运不公平,于是他把两个小孩对调了一下。第二天,上帝又来看,发现昨天在羊圈哭泣地小孩在屋里对着满地的玩具发愁,而昨天玩玩具的小孩在羊圈里用尿活泥玩呢。
  钟跃民就是这样一个天生的乐观派,天塌下来当被盖。
  
  然而没有明确目的的人生,就难免会象水一样,有往低处流的属性。
  幸好,钟跃民是有天赋的人,创造性思维,上天赋予的家庭背景,再加上一次次的贵人相助,使得他永远都能逢凶化吉,柳暗花明。当然小说是艺术的加工,真实的生活不会象钟跃民那么幸运,也不像李奎勇那么点儿背。
  说实话,我羡慕甚至嫉妒钟跃民的天赋、勇气和运气,自由而无目的的生活也是我的理想状态。
  然而,钟跃民实在是好运得过分了,小说中出现的每一个女性(除了爱上宁伟的那个妓女)都会情不自禁地喜欢他,很奇怪,男人喜欢从《鹿鼎记》中获得自慰的快感,女人也是吗?钟跃民运气好得离谱了,已经似神而非人了,于是产生了副作用,本来一个很生动的人,倒象了贴墙上的领袖画像,平面而简单。
  
  我给一个朋友说,相比之下,周晓白的刻画倒是很“丰满”,因为她有缺点,有柔情。不过也可能是因为我喜欢孙俪吧,看小说中的周晓白,就会想到电视里孙俪是如何如何地娇、嗔、怒,于是对着书本不禁先就心软了。
  
  柔情,钟跃民太自我了,没了柔情,对周晓白无所谓,对秦岭是想象一旦破灭就丝毫没有留恋,对高玥(另一个双儿)是不主动不拒绝。如果把柔情比作对家人、身边的人的牵挂的话,钟跃民的柔情太少了,都给了他的朋友和战友,他有的是侠骨,有仗剑走江湖的浪漫情怀。
  能兼备侠骨与柔情,才真是个可敬可亲的理想人儿了。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7#
发表于 2012-12-3 13:48:44 | 只看该作者
  浪漫的是爱情,但是浪漫未必就是甜蜜和圆满。
  《血色浪漫》听着就血淋淋的,鲜血和浪漫是怎么联系在一起的呢,钟跃民说“诗人也是可以拿着菜刀出门的顽主。”
  秦岭说爱情永远比结果重要,这似乎是一个哲学上应该讨论的问题。没有结果的过程是不是就没了依托,缺乏了过程的结果是不是就变得了无生趣。
  秦岭与钟跃民的结合是因为寂寞而不是因为爱情,是的,并不高尚,但却很现实,就像很多大学生的恋爱一样:为了恋爱而恋爱,也许两个人的生活会比一个人的要有意思得多,试试看对于双方来说都不是件坏事。一旦两个人的生活发生了变化,有了更精彩的内容,也没有必要垂死留恋,大方的说声再见然后转身离开。也许你觉得这种感情很儿戏,甚至有些廉价,但我始终相信物美价廉的东西是存在的。谁说速食爱情非要遭到唾弃,爱情的保质期不是情人口中的永远,谁也没有必要装成道德执法官,因为我们都是寂寞的。
  在这两个人的爱情中钟跃民失守了,因为秦岭是特别的。而她的特别来自于她的理性。她知道钟跃民不是那种守着老婆孩子过小日子的男人,所以她时刻的提醒自己,不能让自己沉得太深,否则最后肯定输的一败涂地,还绝对没有地方喊冤去。秦岭的克制让钟跃民始终对她保有新鲜感,所以钟跃民始终是放不下的,不甘心的。所以多年之后他们的再次相遇可以那么的忘情,所以当秦岭的情夫出现时,洒脱的钟跃民也会嫉妒,也会伤心。一物降一物,这世界上恐怕只有秦岭这样的不在乎能够抵挡的了钟跃民的浪子性情。秦岭最后和她的情夫楚良去了美国,临行前她对周晓白说如果那个男人救了钟跃民,那么她会爱他。其实秦岭最爱的是她自己,她对钟跃民的确有很强很强的好感,只是她一直克制再克制。因为她对于钟跃民始终是没有把握的,她不能让自己先于钟跃民沦陷,否则被伤害的只能是她自己。记不记得罗云说过一句话:“女人啊,要是感情受伤了,恐怕一辈子都好不了。”看看周晓白的例子你就会明白傻女人是要付出怎样的代价才能疗好当时的伤口。所以,秦岭一直小心的保护着自己,她可以爽快的和钟跃民说再见,它可以当着小三却自得其乐,因为她明白只要她愿意她就可以随时随地抽身离去,留下一地的心碎让别人去承受。这样的感情就像是一叶浮萍,没有根的牵绊,自由但却寒冷。所以她始终是要找一个绝对安全的角落栖息,当楚良抛弃自己男人的自尊来救钟跃民时,秦岭明白他是完全沦陷了,她对于这个男人有了百分之百的把握,于是她明白自己可以松口气歇歇了,于是她说她会爱楚良的。秦岭的爱情其实并不是那么的轻松,她小心的计算,谨慎的衡量,虽然最后她大获全胜,可是幸福是否是可以靠谋划得来,天知道!
  周晓白和秦岭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与秦岭相比她显然是笨蛋一个。她的爱和恨都表现的太张扬,她爱钟跃民就可以为他掏心掏肺,不计回报,不惜代价。她甚至愿意为了钟跃民而降低她大小姐的自尊。钟跃民管这叫“轴”(北京话里爱钻牛角尖儿,凡事都要弄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意思),这种品质在很多的男人眼里都是极度可贵的,但是对于钟跃民这种男人来说显然是缺乏吸引力,他喜欢新鲜,而你在一开始就把结局告诉他,他怎么会玩的尽兴呢。所以,周晓白是惨败的,幸亏有一个不太出彩的袁军在下边接着她,否则她将粉身碎骨,不得超生。这不是别人的错,性格决定命运,这话放在爱情里一样的合适。二十年后的周晓白终于觉悟是因为她现实了。因为袁军要和她离婚,她突然意识到要是袁军都走了,她真的就是孤家寡人了。于是她很不情愿的告诉自己,没有人再放纵自己的任性了,该想想怎么办了。谎言说一千遍就是真理,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只要一遍一遍的不停的劝自己,说不定某个瞬间这种心理暗示便会起了成效,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想开了。周晓白的解脱就是因为她想开了。
  罗芸是一个比较糟唾弃的角色,因为她抢了周晓白上大学的机会,并且在袁军身负重伤时并没有尽到女朋友的责任。首先我们讨论一下罗芸和袁军为什么会在一起呢?在我看来,他们俩的结合纯粹就是一种从众心理在作祟。你想想你身边最好的朋友天天甜蜜的死去活来的,你单身一个人没人爱没人疼得,想找个抱怨的人都没有,你心里能不嫉妒吗?这时候的最佳选择就是自己也找一个,既就解决了自己没人陪的现状又显示了自己的魅力。罗芸就是典型的这种情况,恰巧这时候现成的袁军条件还不错,于是后边的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问题了。所以这种爱情本来就是理性的瞎胡闹,没什么基础,既不是相互欣赏也不是了解后的互相安慰,经不住考验是理所当然的,没必要过多的责备罗芸,要是颠倒一下角色,袁军也好不到哪去。
  蒋碧云的感情也是理性多于感性的,只不过是她没有秦岭的魅力,郑桐没有钟跃民的风光,所以他们的爱情显得有点无足轻重而已。蒋碧云开始的时候对钟跃民是很有好感的,差点把自己搁进去,否则他不会关注钟跃民的一举一动,不会坐在黄土坡上和他聊人生谈理想,但是后来她渐渐的发现,钟跃民不但名草有主,而且还是那种很容易让女人受伤的男人。也就是说这种男人虽然很吸引他,但却是她掌控不了的,她不愿意冒这个险,所以选择放弃。而在钟跃民走后留给他的选择就不多了,唯一像是能有点出息的就是郑桐了。于是蒋碧云选择了郑桐,并且成功的脱离了陕北的穷乡僻壤回到了城市。蒋碧云聪明却不贪心,她明白有一得必有一失,所以他没有操纵郑桐返城后的选择,她明白郑桐不是她的玩偶,逼得太紧就等于自寻死路。也许你会问蒋碧云爱郑桐吗?我只能说爱是一件太难说清楚的东西,或许爱就是一种选择,选择自己要爱的人,然后说服自己爱上他,然后就享受自己的幸福,忘了过程。
  最后要说的人当就是高玥,那个最后拴住钟跃民的女人。高玥其实融合了秦岭和周晓白特质,她既有秦岭的通透,明白钟跃民到底是需要什么,又有周晓白的傻气,即使知道结果不一定如人所愿,但是还是愿意赌上一赌。高玥知道她自己的胜算要大的多,因为他遇见钟跃民的时候钟跃民已经是奔四的人了。人老了就会比较懒,懒得折腾,懒得变动。他赌钟跃民能折腾的日子不长了,迟早会回到她的身边。退一步说,即便是她输了,钟跃民一直死性不改,越老折腾的越欢。她也还是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年轻就是本钱啊,要知道高玥比周晓白年轻了将近十岁啊。
  分析了血色浪漫里所有的爱情,你会发现几乎所有的爱情都是理性重于感性的,其实这才是那一代人普遍的处事方式。你可能会失望,很可惜现实永远没有想象的那么浪漫。
  爱情就像是一场益智的游戏,考虑周详的最终成为赢家的概率会很高,撞大运取得成功当然也是存在。总之一句话:实力和运气同样重要。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8#
发表于 2012-12-3 13:48:45 | 只看该作者
  好厚的一本书,但是还是读完了
  更喜欢电视剧一点,因为刘烨的钟跃民还是很符合我心中的形象的,连奕名的表现也还不错,孙俪MM也可圈可点
  蛮好的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9#
发表于 2012-12-3 13:48:46 | 只看该作者
  我是先看的小说,后来没怎么看电视剧.
  很羡慕作者的才能,把文革的事情用调侃的方式逗乐了80后.
  钟的经历,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复写!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0#
发表于 2012-12-3 13:48:47 | 只看该作者
  电视剧看了一点点,就决定买这本书回来,看了以后觉得好爽,比电视剧要好,人物内心的活动刻画的很鲜活,电视剧却没有完全把这部分表现出来,还是书好看呀
  
  

来自: 豆瓣

网站地图|小黑屋|Archiver|DoThinkings 悦书籍,思人生   

GMT+8, 2024-12-27 20:03 , Processed in 0.043633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