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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的告别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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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4-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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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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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 11:11: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漫长的告别》是雷蒙德·钱德勒最重要的一本小说,它是钱德勒风格的集大成者。这部作品发表于1953年,是作者的第六部长篇,荣获了“爱伦·坡奖”年度最佳小说。
      一个优雅有礼的酒鬼和一个贫穷高贵的私家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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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3-8-3 16:37:40 | 只看该作者
      《漫长的告别》恐怕也是噱头最大的一本。书腰上,村上春树信誓旦旦地在那儿保证:他读过十几遍这本故事。而据说曾经被钱德勒怀疑过生殖器有问题的比利怀尔德也说:每一页都有闪电。作为一个普通读者,我只能对你说:你可能喜欢这本书,可能不喜欢这本书,我们无法全然保证你的阅读趣味性,但是假如你是一个喜欢那些被很酷的男人在很酷的环境下用很酷的口吻说出很酷的词的很酷的桥段的爱好者,那么你会喜欢他和他的书。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3-8-8 16:35:54 | 只看该作者
      朋友想读这本书,我回了一句:超好看,男人间的约定
      
      然后觉得这句话怎么看都很基情……
      
      然后我又试图向朋友描述故事梗概,结果发现这事儿不能细想
      
      尤其在接受了上面的设定以后……
      
      细想以后整个剧情就变成了这样:
      
      
      
      攻死活也不相信俊美的受是凶手,为了受的名誉他宁可一个人对抗整个世界,独自找出真相……最终他发现受不仅不是凶手,而且没有死。受最终回到了攻的身边,攻却决定离开……
      
      
      
      
      
      
      我觉得自己好糟糕……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3-8-8 16:53:30 | 只看该作者
         人总有一些人难以告别。尽管不一定长相厮守,但偶尔见一面也总让人心情很好。也许,这就是朋友吧。
         马洛最可贵的,也许是最要命的一点就是固执。不撞南墙不回头,只要你还没把他杀死,他就不会放弃。而且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救了他的命。
         他不是福尔摩斯,他会傻傻地送朋友出境。他会卖命地扶酒鬼上床。关键是,他认为这些人是值得他这么做的。他们的“真”是他认为宝贵的,还有“好人”。在这个社会,人们为了各种理由做各种事情,害人,他们会说“我也没办法”。但是这些人,马洛会嘲讽、漠视,但永远不会把自己归为同类。
      
         对女人,他也看得很清楚。同样是美女,魅力四射,可是他会拒绝作家太太而接受医生太太。因为他理解作家太太心里没有他。她心里只有过去的那个人,而那个人早已成了过去。那个剩下的空壳她已经不爱了。现实中的丈夫因为和她看不起的人在一起,估计她也只剩下鄙视了。空虚的女人,引人同情但是不会有人真的爱她。
      
         医生太太呢?虽然也对丈夫不满,但是她的心没有死。她没经历太多,所以还能对一个人燃气些许的热情。但是马洛对于她并不是一个合适的人,一只孤独的鹰。他最满意的生活还是自由自在,自食其力的生活。所以他们在一起最终还会分开。
      
          特里,聪明的家伙。愚弄了朋友,最会下场还是失去他的朋友。倒是那些流氓,也许会是他永远的朋友。而他的未来,也只能混迹于流氓能给他的环境。苟延残喘,对于他本人,也许他会满意的。
      
           作家,到底也没弄清他的作品是好是坏。总之,畅销。估计也有些可取之处。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和被杀的大亨之女有了瓜葛。不知为什么用醉酒来逃避生活。也许还得细看。
      
             有一句话说得很好:死亡是道路拐弯,死,不是别的,只是从视线中退出。
      
              还有,告别就是死亡一点点。
      
              3/1/2013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3-9-17 22:36:32 | 只看该作者
      1
      唯一带到宿舍来的诗集是王维的,一本很薄很薄的小册子。它是高三午饭时间在学校书店闲逛的结果——我随便一翻恰好翻到了自己最喜欢的那首。缘分就是这么奇怪。
      也因为这个缘故,我从来没有按照顺序读过它,每次都是随手一翻,翻到哪一页看哪一首。而每次翻的时候都有一种奇特的感觉,就好像在庙里求签一样,去求一首带着隐喻的诗。
      某次便翻到了“解缆君已遥,望君犹伫立”。很平淡的句子吧,送你的时候看着你解缆,看着你登船,看着你挥手,看着你乘着舟远去渐渐变成天地间一个小点。把所有的动作都做成最慢的慢镜头,把你的笑容分割成一帧一帧,把道别变成一个仪式。这个仪式缺了你仍然在进行,我说结束了,才是结束了。
      
      想起钱钟书临终时,杨绛说的那句:我只当他是慢慢地走,让我慢慢地来送。
      如果所有的道别都变慢、变慢……把时间在纵轴上趋向正无穷,是不是横轴上的那个点就会来得令人好受些?科学家说,宇宙的时间正在变慢。也许有一天,一切都将静止,就像最后的握手,永远也不松开。
      那么如果把你说的每句话都当做告别的一部分,转身的时候就不会突兀了吧,方格纸上点都已经打好,密密麻麻,只需要连成线——平滑的,缓和的。
      
      2
      ——“道别等于死去一点点。”
      也许我道别的对象其实不是你,而是死去的那一点点?
      ——“别了,马约拉诺斯先生。很高兴认识你——尽管短暂。”
      以后也许还会再认识你,也许不会了。不论怎样,我仍高兴认识你。从前的你,此刻的你。还有未来,我也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的你。
      有两次道别。一次煮了咖啡,点了烟,放在那人坐过的地方,等着它们变凉、熄灭。另一次礼貌地握手,数着脚步声远去。
      有无数次道别。每一通电话,每一次见面,每一杯螺丝起子。
      有一次道别。从头至尾。
      
      ——“记得那夜你从市立监狱送我回家吧?你说我有个朋友要诀别。我还没真正和他诀别过。假如你刊出这份复印件,就等于告别式了。已经过了好久——很久很久了。”
      
      3
      如果我们当中有一个变成了“过去那个人残余的空壳”,我只希望我有同你好好道别过。
      如果没有,我也会想办法,一个人再把它完成。
      
      4
      也是最近这两天,听了一首歌,叫做《莫行》。
      
      风吹一里 吹夜雨成席
      我温满壶月光赠卿
      风吹十里 吹子夜无际
      此去关山长路难行
      
      风吹百里 吹破晓天明
      我折一行烟柳以赠卿
      风吹千里 浮尘满驿
      我欲乘风送卿远行
      
      雁塔登顶 我觅瑶琴
      奏高山流水送卿独去
      长安楼里 我数细雨
      煮红尘一樽以念卿
      
      好风向西 送卿万里
      今日别离 归来何夕
      
      最终总会有一个点。
      可是别担心,再那之前,我有一生,可以用来同你道别。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3-9-26 01:43:42 | 只看该作者
      囫囵吞枣般地看完了《漫长的告别》。说不上是侦探小说迷,爱伦坡和阿加莎的书各看了一点,兴趣索然。倒是《福尔摩斯》看过多遍,英文版的也有翻阅。
      
      身为一个标准村上饭,却不是因为这是一本村上爱看的书才萌生的阅读欲。是因为钱德勒的一句“说再见就是死掉一点点”。我不禁愕然,会是怎样一个作家才能用不是诗一样的语言却在离别的字眼上压出凝重而悲伤的韵脚。
      
      其实作者起了一个剧透的标题。但唯有你看到最后,才会明白该如何断句。是“漫长的”和“告别”还是“漫长的告别”。洋洋洒洒的十多万字,讲述一个关于信任与背叛、相见与离别的故事。一个复杂而又简单到令人心疼的故事。
      
      说它复杂是因为剧情迷障迭出,情节跌宕起伏,每个人都带着不同的面具各自说谎。说它简单,只要拎出一根名为“特里 伦诺克斯”的主线,所有的繁复琐碎便迎刃而解,单留马洛不懈的寻找和徒劳的等待。
      
      想起POI里的一句台词,“你不会喜欢你所找到的”。或许能恰到好处地概括这个故事的结尾。马洛苦苦追寻的真相,不过是伦诺克斯又一个肮脏的秘密。他竭尽全力想要还对方一个清白,结果却碾碎了心目中关于一个银发的优雅酒鬼的最后美好形象。
      
      如果这是一个童话故事,那么它便该在第四十三章结尾。凶手服罪,特里洗白,马洛带着对挚友的全部怀念同一张麦迪逊双双老去。他不会花掉那张钱,但起码他获得了一份看上去弥足珍贵的记忆,至少珍贵到可以为此孤军奋战,抛身弃命。
      
      可这不是什么成人童话,说到最后它还得完成一个作为侦探小说的使命。所以钱德勒让伦诺克斯复活,让他找到马洛,让他完成这个“漫长的告别”给所有捧着书的人致命的一击。
      
      终究,除了满身的伤痕和一段支离破碎的回忆,马洛什么都没得到。
      
      Never give all your heart.永不交心。这或许是他唯一能收获的教训。
      
      "I suppose it's a bit too early for gimlet."
      
      无所谓早或者晚,马洛心中那个特里 伦诺克斯早就死了,带着他所有的眷念和尊敬,死在一个不知名的墨西哥小旅馆。
      
      "It's just you are not here anymore.You're long gone."
      
      真正的特里,他已用一杯波尔威士忌咖啡和一根香烟作过道别。
      
      你只是你的涟漪,你没有过去。
      
      那个伦诺克斯或许胆小,或许怯懦,或许除了酗酒一无是处,会对自己有所隐瞒可从不欺骗,他值得马洛一切的信任和爱,而不是他面前这个衣着光鲜香水沁人50美金一晚的婊子。永远不是。
      
      这个硬汉坚韧到让人想哭。
      
      他拿最无伤大雅的讽刺恶语相向,掩盖那些无名的愤怒同绝望。
      
      他告诉别人“不要太相信我”,却是唯独一个不会撒谎的人。
      
      他说自己“宁可当个无赖”,可面对暴力怎么也不愿低头出卖。
      
      “而且下一次我要是看见一个彬彬有礼的人醉倒在一辆劳斯莱斯银色幻影车上,我一定会有多远逃多远。”
      
      “如果我不对特里 伦诺克斯太好的话,他一定还活着。”
      
      “我害死了伦诺克斯,先生,我害死了他。”
      
      “你演得很开心,不是吗?”
      
      然后他向马约拉诺斯先生道别,“再见,很高兴认识你。”
      
      最后的最后,也没对特里亲口说再见。
      
      Fin.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3-10-2 02:01:42 | 只看该作者
      “你深深打动了我,特里——凭一抹笑容、一颔首、一挥手或者在各处安静的酒吧静静地喝几杯酒。”世上没有一个陷阱像你自设的陷阱那般害人。←←←《漫长的告别》这本书就是说不要对陌生人随便动情,付出也是白付出 - -b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3-10-4 08:59:01 | 只看该作者
      告别等于死去一点点.
      2013-03-20 08:34:39
         前段时间一气读完钱德勒的《最后的告别》,装了几天那种游打鬼模样。
         就是穿着机车装皮夹克牛仔裤,歪着戴顶帽子,走路晃晃荡荡,口里还吹着口哨。其实也不是为了故意学钱德勒笔下的马洛侦探,马洛侦探在骨子里是个游打鬼,但外表还是很正经的,如果不说话的话.只是刚好那几天就那身打扮,觉得自己其实也是外表看着很正经其实骨子里与马洛一样不是正经人,觉得很得意,于是就得意忘了回形.
         读到一本好书,经常的感觉就是,怎么这么快就读完了,就好像把好吃的一口气吃完了,很遗憾.幸好钱德勒不止写了一本,还有好几本可以看.我跟阿斌儿炫耀说,你估计不知道这个人吧,他鬼里鬼气说,那你估计也是刚知道吧.
         好,言归正转.看完了,几天后都晕乎乎,一直就想着这本书.所以一定要写点什么,来告别它.虽然我知道这篇注定会写得其烂无比.一本书,不写爱情,不写情欲,却能如此打动人的心,我当然无法真正来写一篇书评,最多只是一些絮絮道道的支离破碎的感受.
         我刚看完,我在微博上说:"越是表面看起来像痞子的人,越是有最纯正的教养和真正善良的心,因为他们要与道貌岸然者区分开来".他们对现实社会的规则不屑一顾,对所谓体面生活--结婚生子,住大房子,有好的社会地位不屑一顾.他们有自己认定的一套规则,有一颗真实的心.
         诚实是他们规则的核心,对已诚实,对人诚实.他们认清人真正的需要,知道人最重要的是让自己心安,而不是其实的任何什么. 琳达.洛林说,说不定我们可以结婚.马洛说,维持不了半年.对待亿万富翁的女儿的求婚,生活马上就会富足舒适.况且马洛也喜欢她.马洛说,我只是你的小插曲.
         对待特里,马洛不计代价.对于一份一起喝杯"螺丝起子"的友谊.他可以为他在警察局备受折磨守口如瓶.他并不求回报,只是凭直觉,他喜欢他,觉得他是个好人.但到最后,特里出现后,他与他告别,他说:特里,你是天性好,是好人,但你跟正直人的在一起,或者与流氓暴徒在一起同样快乐.你是道德上的失败主义者.他无意评判他,说他只是走了,已经不在这儿.他决绝,洒脱,就算他悲伤,但也深知别无他法,人生总是失意多.看到这些,你不能说他是痞子了,他有最真挚最打动人的深情.
         那张五仟面值的大钞,他一直不动它,他知道它不属于自己.他多次提到他的那张五仟大钞.他对金钱淡然又执着的态度让人着迷.他说,钱多当然好,但其实自己需要的并不多.最终这张钱还给了特里.
         同时,突然生出这样的体会.年纪渐长后,发现很多事与原来想的不太一样.人并不会因为有了孩子,而变得慈祥,也不会因年岁大了,变得善良.与岁月无关,只自己有关.岁月让智慧的人更加智慧豁达,而狭隘固执的人则依然故我.
         对于一直对马洛怀有敌意,并屡次冒犯的韦德家的佣人坎迪.他说:"坎迪你是自由身,你存了点钱,你在家乡可能有八个兄弟姐妹,回到原来的地方去,不然得坐牢".他悲悯且大度.
         他与琳达说声再见,他目送她走上出租车直到出租车消失,他回房间把床铺弄整齐,看到枕头上一根琳达的长发,他胃里好像沉着一块重重的铅.
         道别等于死去一点点.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3-10-20 10:35:46 | 只看该作者
      昨晚在客厅里挑灯夜读到12点多,总算是把《漫长的告别》给读完了。且不提这本小说本身如何,阅读此书给我的最大收获是这样一个信条:侦探小说是侦探小说。
      
      对我而言,这句话有两层意思:
      
      1、侦探小说绝不等于推理小说,因而决不能用推理小说的标准来衡量侦探小说,而我以前一直是混淆了这两者的。
      
      从情节上来讲,侦探小说之所以是侦探小说,只需要满足以下最低条件:主人公或者主要角色为一侦探,这个侦探解决了某个或某些问题。因而仅就此最低条件而言,侦探小说的重点并不在推理因素,问题的解决当然需要最低的逻辑推理,但远远够不上推理小说的层次,有的侦探小说甚至可以不基本不谈推理,只是在最后把谜底揭晓。而就推理小说而言,推理因素也就变成了重点,变成了必要条件,小说的核心就在一环扣一环的推理过程,至于是否有侦探、警察等等,则成了无关紧要的补充因素。
      
      比如《漫长的告别》,其中的推理因素其实少得可怜,也就是马洛最后分析伦诺克斯的那封诀别信时,才勉强算得上包含了推理。所以说真正而言,《漫长的告别》是一部侦探小说,不能用推理小说来评价。比如假设拿这本书和奎因的那些推理小说比较一下,侦探小说与推理小说的区别当下立现,虽然奎因的作品里也会找到一个侦探或者扮演侦探的人物。
      
      大约6、7年前,我读过《八百万种死法》,结果当时的感觉非常糟糕。在当时写的一篇评论里,我说这本书“至少三分之二是无意义的废话”……“翻完全书你可以在书中发现找到很多东西,但就是无法找到让你知道这是一部侦探小说的东西,除了作者介绍和其中提到的主角是个侦探。当然,悬疑是有的,这毫无疑问。每时每刻我都在揣测主角是否会再喝上一杯。凶杀案?哦,你知道,那不过是下酒的小点心。小点心受欢迎的秘诀就是不要太复杂。”很明显,我把推理小说的标准用到了侦探小说上,因而得出了错误的结论。事实上现在回想起来,仅就侦探小说而言,《八百万种死法》还是一部不错的侦探小说。
      
      2、侦探小说作为一种类型小说,必定有其自身的套路,好的侦探小说固然能够展示其超越这套路的一面,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能够忽视套路本身。
      
      米塞斯在《反资本主义的心态》里这样描述侦探小说及其读者:
      
      在侦探小说中,总有一个自以为正直的,做侦探的人物,喜欢对大家认为的好人加以侮辱。侦探的动机是由于下意识地对成功的资本家企业有了仇恨。政府的警察官员是与侦探相对的。警察官员对于疑难案件的解决不够机敏。在侦探小说中甚至暗示,警察官员的心理不知不觉中受了嫌疑犯的社会地位的影响。至于侦探的成功,正是说明资产阶级的政府之失败,因为他委派了这样的警察官员。这就是侦探小说之所以被那般受挫折的人们热烈欢迎的理由。他们日夜幻想着如何向那些成功的人们泄恨。他们幻想到这么一天:他们的对头“手上钉了手铐,被警员带走”。这种满足是侦探小说达到高潮的时候所给予他们的。在这个时候,他们就把自己那位侦探当做他们自己,而把那个俯首就擒的犯人当做胜过他们的对头。
      
      以前我认为米塞斯的这段分析可以归结为一个经济学家以非经济学的方式去对一个侦探小说文本做非侦探小说的非文学解读,其目的不在于解读,而在于“得出”已有的结论,结果搞得不伦不类,无论从经济学角度还是所谓的弗洛伊德式心理学分析角度还是文学解读角度来看,都是不折不扣的下三滥。
      
      当然现在我还是持这一观点,但读完《漫长的告别》我突然意识到,这下三滥其实有着一种特殊的功能,也就是可以以其作为衡量一部侦探小说之优劣的标准。(当然,具备此种功能的可能的分析还有许多种类,结论也会五花八门。)假如米塞斯的这段分析能够看似完美地应用到一部侦探小说上,那么这部侦探小说即便不是糟糕的,也绝对称不上是优秀的。套用米塞斯的话来说,就是“格调不高”。
      
      把上面两层意思结合到一起,那么一部优秀的侦探小说会让其读者这样说:对,这是一部侦探小说,但是当然,这不仅仅是一部侦探小说。
      
      我坚持,《漫长的告别》完全适用于这句话。
      
      P.S.这本书的封面设计真他妈蛋疼。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3-11-12 11:26:45 | 只看该作者
        每一点的告别都是感到失落。不是对别人的失望,是觉得自己少了什么。马洛坚持自己坐牢不是为了特里,要查清案件也不是为了正义这种事。看来都是机缘巧合,马洛误打误撞到了真相。
        看完书感觉不到太多对于恶的恨意,也许小说家都有这种魔力使读者迷失在文字中,罪犯也是可爱的。那个美丽的妇人,作家的妻子也是多可悲的存在,她似乎掌控着自己的命运,但终究是被命运裹挟。马洛坚持着自己的一些东西,奇奇怪怪的人物搅了进来。黑社会的,警察,记者,似乎遥不可及的富人。他还是一副痞气(也可能是翻译的原因,我感觉无赖感略强),他一直在摸索着真相,似在黑夜中过河,但他知道自己不能丢失些什么。特里走了,出于好心帮了作家,渐渐发现内有关系,书看到作家妻子自杀时,我看着剩下的书页想还要说些什么呢。这不是一本犯罪纪实,它不仅仅要讲一个案件。
        案件是简单的(好大言不惭),但是这件案子里的人却是复杂的。合上书,也会感觉到特里不再的伤感,我们究竟爱的是这个人还是这个品质。马洛也不知道,他也还在期待特里的脚步,却也知道往事成空。
        曼迪是个朋友,他似乎总带着暴力的色彩出场。可是却也有一些不打不相识的豪气。他蠢蠢的想帮自己的朋友,却不断地露出马脚。
        那个作家是文中情节发展的线索。他有秘密,却带着秘密死去。他不能被理解,马洛也看不穿他。多几分可疑,恨也谈不到。他的梦,他的文,也许他醉死在酒里是最好的归宿。
        马洛点了烟,倒了咖啡,等烟燃尽,等咖啡冷透,终于完成了告别的仪式。似乎这仪式又催促着他去了解真相,作家妻子死后,他认为公布真相是对特里的告别。冒着诸多危险,他做了这件事。可是在最后,他又发现疑点,发现了告别的是自己。
        我不是替特里坐牢。也许一开始,马洛的努力就不是为了一个人而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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