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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口棺材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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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4-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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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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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 10:55: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约翰·狄克逊·卡尔是“本格派”推理小说中最擅长“密室推理”的小说家,所谓“密室推理”,指的是小说的案情必须包含了一个以上完全封闭的室间,理论上处于无法进入或脱出的状态,然而小说案情中却发生必须有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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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3-8-9 00:41:58 | 只看该作者
      书还没看完,这个评论倒是十分喜欢
      
      导读
      最华丽的谋杀
      ——密室杀人之王约翰·迪克森·卡尔
                                      唐诺  著
      在推理小说的众诡计之中,「密室杀人」这一样应该就是最神奇、最魔术的一种,呃,最哈利波特的一种。
      密闭的房间,而且上锁,窗户也是闭锁著的,烟囱(发生密室杀人案件的房问一开始通常配备了烟囱)不容人进出或看烟灰的模样没人进出过,偏偏一具尸体就直挺挺摆在房间之中,现场或杂沓或整洁有序,致命的凶器则通常是消失不见的,但也有就是房里明晃晃摆设着的某沉重钝器(工艺品、火钳、书档云云),还可能就是留在尸身上非常挑衅的一把精致尖利的缕花小刀,当然,一定没留在现场的是行凶的那个人——不仅凶手的本尊不在,就连他侵入的痕迹基本上也是隐匿的。他究竟是如何一阵烟而来、再一阵烟飘然而逝呢?
      绝对是最迷人的一种杀人的方法——如果杀人的冷血行为也可以用「迷人」二字来说的话。
      正因为迷人至此,我们于是可以公然赞叹欣赏而不用有现实人生的道德负担。基本上,「密室杀人」并非现实犯罪世界的产物,杀人不过头点地,现实世界中如果有这么精致这么聪明的凶手,通常他不会需要动用到杀人这终极性的高风险解决手段,在走到这最情非得已的一步之前,他应该就有能力想出一堆因应如此困局的方法来才是。在女子网球界流传著两句缺德的话:「女子网球球手得笨到只会专心打网球不想其他,却至少得还有两分聪明够她学会双手反拍。」密室杀人凶手的现实困难则是,凶手要笨到只会用杀人一途来解决问题,却同时又得绝顶聪明到严丝合缝、分毫不失误的布置出完美密室,而且还是在有着巨大时间压力和心理压力的不利情况下完成的。很明显,他这两大不可或缺的特质比女子网球球手要矛盾要撕裂,也因此,他遂远远比顶尖女子网球球手罕见,如三角形的第四个边,如骑白马到你家窗下唱小夜曲的王子,如正直诚实的律师。
      也就是说,密室杀人不是现实世界的实践产物,而是源自于一些本来就无需杀人的穷极无聊聪明头脑,它不是谋杀的工具,而是炫耀的艺术品,我们真的不用杞忧这会教唆杀人被谁移植到现实世界来对付自己的亲朋好友,就跟你不用担心米开朗基罗的大卫像被用来砸死人一样,尽管这座白大理石雕像的体重绝对有压扁人的能耐。
      然而,密室杀人并不真的是哈利波特,它只是像而已,这里头没有魔法,也不可以有魔法。被害人、凶手和破案侦探尽管不是现实的血肉之躯,但仍属理性王国的子民,所有的行为及其结果都得受严格的理性所管辖,尤其不可以违犯最素朴的物理学基本原理及其现象。恰恰因为得在如此限制之下遂行欺骗,密室杀人的诡计,反而是推理小说中最物理学的,它高度专注于物理学和我们感官背反之地,在这一点点狭窄的缝隙中腾挪,利用我们感官的有限天然缺憾以及由此衍生的常识死角玩花样,比方说,密室杀人中常见的「消失的凶器」或「自动扣回去的门」,最普遍的运用道具就是冰块,有气质点来说,利用的就是物理学毫不稀罕的常温之下水的三态变化现象,小学生都知道,没神秘可言。
      所以,推理王国中大名鼎鼎的基甸·菲尔博士在一场著名的演讲中如此宣称:「所谓密室,本质上是一种幻象。」——之于什么而言是幻象?之于我们视觉为主的感官而言是幻象。「眼见为凭」,To See is To Believe,这不分中西大概是人类流行最久、最戒除不掉的偏见,表面上信而有徵的偏见从来就是欺骗的温床,是害人诡计的培养皿,密室杀人的诡计布置者只定其中最优雅、最无害人之心的一种,真正可怕的我们得到现实世界的政治圈里、商场里去找。
      
      归化英式推理的美国人
      好,大名鼎鼎的基甸·菲尔博士何许人也?老实说,他也是个「幻象」——这是推理世界的一名神探,无父无母,而由了不起的推理小说大师约翰·狄克森·卡尔所凭空创造出来。菲尔博士在推理世界神采的万神殿中,绝对拥有著一个不见古人亦不见来者的第一名头衔,那就是没有任一名神探比他破过更多的密室谋杀案,这于是为他的书写者卡尔挣得了「密室之王」的封号。
      基本上,密室杀人是英式古典推理的典型诡计,但约翰·狄克森·卡尔原来却是个美国人,生於一九〇六年,活到一九七七年,简单把他的生年如此摊开来看,对英美推理历史有基本概念的人就晓得了,卡尔稍晚於S·S·范达因,大致和艾勒里·昆恩同期,也就是说,卡尔书写的年代正正好就是达许·汉密特和雷蒙·钱德勒联手进行「美国革命」、让美国推理转向悍厉罪恶大街的风起云涌时日,但冷硬派的这场本土性革命原本是西岸的,从语言、犯罪形式、角色人物到社会背景,以旧金山和洛杉矶为书写土壤,暂时和有着浓郁深厚欧洲思维传统和生活形态的东岸新英格兰地带气息并不相投合,更严重的是,对东岸高傲的知识阶层而言,冷硬派这种满口脏话、动不动就拔枪相向的野蛮游戏,只适合落后地带的粗鲁不文之人,哪里是有教养的聪明饱学之上所当为。所以说太阳远还是长安远?东岸知识阶层的答案无需犹豫,那当然是只隔小小大西洋一水的英国式古典推理比较近。卡尔是东岸宾州人,索性还归化为英国籍。
      其实,与其说卡尔归化为英国人,倒不如直接讲他归化为英式推理王国的忠诚公民还准确些,他是把一生志业赋予了一次实地的朝圣之旅——国族既不是人分类分割的唯一判准,更不见得是人身分自觉的排行首位选项。浑然多面的整体世界,有各种观看的位置,有各种理解和逼近的方式,每一种位置和方式都让世界呈现了不同的分割分类样态,由此绘制成不同的世界地图。卡尔拥有的那张地图,根据的是他热爱的推理小说书写传统。
      得其所哉成为英国推理小说家的卡尔,若我们再把他一九〇六——一九七七的生年重新放入较源远流长的英式古典推理时间表中,那我们知道他赶上了以长篇为主的第二黄金期高峰,并第一线参与了古典推理由极盛转入衰弱的岁月,在如此起伏跌宕的英伦空气之中,卡尔聪明且深情款款的给自己找到了两个看似背反的有趣书写位置,宛如两根大梁般的撑起了他独特无伦的推理大师地位。
      就纯粹的推理小说书写而言,卡尔像蜜蜂或猫熊一类的单食性动物——在诡计千奇百怪如繁花盛开的古典推理书写中,卡尔顽强的几乎只取一瓢而饮,那就是「密室杀人」。
      卡尔一生写成了七、八十部推理小说,几乎每一部都包藏了一个以上的密室杀人诡计,如此专情,让他以一个如此后来者的不利身位,成功占领了密室杀人这业已开发达半世纪的诡计,让他成为密室杀人的同义辞。
      然而,这位写小说时埋首于密室不抬头的小说家,却同时是推理世界中博闻强记、对推理大河传统如数家珍的史家人物。脸谱出版公司伴随《福尔摩斯全集》一并推出的《柯南·道尔的一生》这部传记,正是卡尔对这位前代推理巨人的致敬之作。此书也为卡尔赢得故土美国的爱伦坡大奖。
      专情密室、任性传统,卡尔这宛如两道平行线的交会点,我个人以为,大概就是上述基甸·菲尔博士的演讲,出自於他的名著《三口棺材》书中。这场旅馆午餐桌上的虚拟即席演讲,菲尔博士以「封闭密室」为题,从推理史、从历代名家之作、从书写技艺、从诡计分类,甚至从蓄意或偶然、他杀或自杀等等每一种可能的角度攻打这座牢丰闭锁的密室,遂成为绝唱——好消息是这份讲辞是推理史上的密室论述经典文献,坏消息是它也宣告了密室论述的到此结束。
      对台湾只读中文译作的推理迷而言,读这份讲辞还可以有另一种乐趣,从菲尔博士未言明的诸多诡计原型中,我们还可以凑合著回答:这是:《花斑带》、这是《鹊桥奇案》、这是《罗杰亚洛伊谋杀案》、这是《美索不达米亚谋杀案》、这是《格林家杀人事件》云云。原来我们陆陆续续的、零零碎碎的也读了不少代表性的密室杀人推理小说了。
      
      有恃无恐的小说
      密室,一开始是真的实体,是如假包换的一间上锁的房间,但很快的,它就成为一种概念,成为不必真有硬实高墙四面围拥的封闭性空间概念——一旦密室成为概念,很多有触类旁通能力的人也就会了,这就像思维被凿开了个缺口一般,人的想像力凉风般不可遏止的吹了进来,于是密室不必一定再有砖墙石壁、再有火炉烟囱、再有立入禁止的铜锁铁栅,它一样可以舒适的展开在开敞的天光云影之下。
      这里,我们多心的提醒一下,密室的封闭性,不真的是「不能」侵入,而是「没有」被侵入,至少在命案发生的前后这段时间看起来没被侵入——这我们以前谈过,理论上,没有一道锁可能不被打开,没有一个房间是绝对的封闭,主人进得去,盗贼于是乎也一定进得来,老子庄子这么说,一套开锁工具、满身神奇技艺的纽约善良之贼罗登拔也这么讲。
      推理史上的密室,经此一概念化之后瞬间华丽了开来,想遂行如此神奇谋杀的凶手贼子幸福无比的发现,原来上锁的房间遍地皆是,俯拾可得,不必三年五载苦苦候著那人独自一个进到房间锁好门窗——它可能是一处无人迹、不留下脚印的美丽海滩,可能是山里头被忽然好一场大雪包围的暖暖木屋,它可能是个小孤岛,可能是沙漠,可能是一道桥梁,可能是夹岸两片水泥墙的黝黯巷道,可能是唯一联外吊桥毁坏(天候或人为)的某一山庄别墅,它更可能就是我们每天都会利用到的某种交通工具,公共汽车、火车、渡轮、捷运、飞机,以及有人一样概称为车厢的上下楼层电梯等等。
      哪里有人独居独处,哪里就可能执行密室杀人,难怪中国的圣人要谆谆警告人君子慎独,西方的上帝耶和华也在《圣经·创世纪》里慨叹:「那人独居不好。」
      其实,经此概念化所带来的想像延伸,只是密室杀人之所以华丽的必要开展而已,我个人以为,真正让密室杀人成为推理世界最华丽的谋杀方式,是它的有恃无恐,因为它根本性的先解决了最终合理性的问题,那就是我们开始就说过的,密室杀人是推理谋杀诡计中最物理学的,这像根钉子般把它牢牢捶进了最信而有徵且可验证的坚实大地里头,让它在表象的另一端可以放心的飞翔,无惧星空黝黑神秘,不怕迷路回不来。
      在人类思维众多领域的正经人士正常人士中(意思是疯子和骗子不在考虑范畴内),我以为物理学者是最敢胡思乱想、而且最敢把近乎胡言乱语的各种想像臆测郑重公诸于世的一种人,尤其是二十世纪初相对论和量子力学问世之后,物理学的主流论述便一人脚跨过了玄学和神学,充斥著一堆无实体、无秩序、无从验证、矛盾并陈、任谁试图在心中拼凑点模糊图像都不可能的重要学说和解释,物质如此,能量如此,粒子也如此,空间和时间那更无垠无涯如此。如今,物理学的著作几乎已成了地球表面最难看懂的书,可堪比拟的大概只有台湾教改出来的建构数学和乡土语言课本。
      这就是物理学家的有恃无恐,不像神学家或欧陆的唯心哲学家,他们深知自己本来就是画鬼神之人,聆听他们讲话的人本来就充满诫心,所以神学论述特别强调科学的发见和验证,唯心哲学家则神经质于语言的逻辑,总是把论述弄得像座封闭而且秩序森严的语言迷宫,完整到令你直觉的反倒不敢相信,因为我们习惯相处的世界并不长这样子。
      卡尔便是最了解密室杀人「物理验证/神秘想像」二元背反特质的人,无怪乎他能以一个后来者、外来者的不利身分,成功窃取密室王国的国王宝座——卡尔的推理小说,表象上粘贴了最多神秘古老的符号,借用了各个民族的神话传说,喜欢用这类的死亡咒诅来吓唬读小说的人,这我们光从他为自己的小说命名就可以看出来。他也是如此的有恃无恐。
      
      抵达演化右墙
      推理女王艾嘉莎·克丽丝蒂曾透过她书中神探之口一针见血的指出:「之所以要把杀人弄得这么复杂,可见答案一定非常非常简单。」这话说密室杀人尤其准确。
      简单的答案,给了密室杀人最华丽的表现,但也构成了密室杀人的发展边界,事情往往都是这样子。
      密室杀人借用基本物理现象和人的感官错觉来遂行欺骗,但它不真的是物理学论述,不能亦步亦趋跟著物理学往深奥的解答之路走去。密室杀人和物理学最根本的差别在于,密室杀人的阅读者是一般性的寻常之人,不像物理论述可以只在少数几个人之间对话,二十世纪物理学所流传的一些过甚其辞的神话,像说「真正懂量子力学的,全世界不出十个人。」、「听懂爱因斯坦相对论的,普世不足半打。」云云,密室杀人小说若把生存基础放在这么稀少的奇持族群上头,那老实说也用不着费劲去杀了,很快的便全部饿死绝种了。
      因此,完美密室的构成,其真正的胜负关键不在于「说得通」,而在于「听得懂」。它非回归到一般性的经验和常识世界不可,它只能使用一般性的、不碍眼的辅助道具,它得有简单的答案。
      后来密室杀人走向所谓「机关派」的绝路,并理所当然让「机关派」成为失败密室的同义辞,便在于机关派从根本处违背了「简单」、「听得懂」的密室杀人最高守则——我们也许可以同意,借助一堆细绳、挂钩、卡榫、滑轮、奇怪打结法、定时自动装置、新通讯器材甚至罕见的记忆合金等等,的确可以九牛二虎制造成密室,但我们这些挑剔的推理小说阅读者可没说我们愿意接受这九牛二虎的解答。
      国内的推理传教士詹宏志曾俏皮的说:「没写过密室,算什么本格推理作家呢?」这是实话;但更悲情的实话是,好的密室杀人诡计,大致已被卡尔吃干抹净了,不在他老兄死后,而在他尚在世的时日。詹宏志引用名推理史家朱利安·西蒙斯的看法,指出卡尔最好的小说多集中在一九三五到一九四五的黄金十年之中,意思是说,连王者的卡尔都已经捉襟见肘不够用了。
      有志于推理书写的人会不会很沮丧呢?甚或懊恼吾生也晚的为什么诞生在如此夕晖晚照的时光呢?就像李维——史陀在《忧郁的热带》书中的感慨,若早个十年,我就能赶上某某部族末灭绝的时候;若再早个五年,就连某某部族我也来得及进行调查;再之前三年,更连某某部族也都还在……
      逝者如斯,不舍昼夜。我们生而为人,没能赶上的事多了,爱情,革命,一幢建物,一只珍禽异兽,一座已被践踏的八千公尺高峰,一次巨额的乐透奖金,一个传说中的先代亲人。
      不仅仅是华丽的密室杀人而已。这怎么办好?不能怎么办,但也许我们就心平气相当个愉快的读者、当个乐在其中的欣赏者鉴赏者,听著名古生物学者古尔德的忠告,所有的演化都有「右墙」,皆有最终不可逾越的极限,就像棒球场上你不能讲安祖·琼斯的精采接杀超越了半世纪前的威利·梅斯,就像音乐世界里你不能讲披头四合唱团超越了巴哈莫札特。当个好的欣赏者,享受每个在演化右墙边缘惊心动魄的演出,总比当个失魂落魄、只想视前代巨人为寇雠却无计可施的野心挑战者强。
      好,协议达成,现在就让我们来读徘徊在密室杀人演化右墙的约翰·狄克森·卡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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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发表于 2013-8-9 02:57:53 | 只看该作者
      狄克逊卡尔,密室之王,黄金时期三大之一,名气自不用说,其不同于奎因,以诡计见长,诡计之王自然就是密室。他的三口棺材被评为密室NP1。如此评价之高的小说怎么可以放过。可惜的是翻译毁了一部名作。擅长诡计的卡尔还善于营造恐怖气氛,这部作品里恐怖气氛着实不错。死亡预告,棺材里走出的人,黑色衣帽怪人等。就以诡计来说堪称完美,那个诡计的折射角度,位置距离一定是现实中加以演练的,否则不会这么简单就能编造出来的。而且也印证了这个世界没有密室只有说谎的人,这个论点。关于2起案件的发生,具有一定逻辑性的。书中还有密室讲义,卡尔把形成密室诡计的要素总结了一番,这个理论影响后世直到现在。在这本书里可以说他是综合了2个密室讲义模式产生了这个诡计。除此之外,对于人物描写有限,登场人物也不算多,这本书最大的谜题就是那个密室还有死者死前的死亡信息,这些谜解开后,这部作品就算完成了使命。虽然讨论一部作品应该讨论多种要素。对于卡尔来说,只要密室诡计精彩,情节无伤就好了。他不是奎因,不用把线索都摆在面前,挑战读者。卡尔只要能将谜题提出,最后自圆其说,让读者在此感到乐趣就好了。既有逻辑又有诡计,有趣的是还要提下有栖川有栖的乱鸦之岛,乱鸦之岛的核心诡计和这部作品很像,不是指的密室,而是逻辑。所以尽管有BUG,有所缺陷,三口棺材依然是很部很精彩的作品。但不得不说,翻译毁了这一切,这本书的译者实在让人发指,希腊棺材的翻译只是置疑,缺少修辞和中文阅读习惯。这本三口棺材简直是连直译都达不到,翻译出来的语句读起来根本不通顺,主语,谓语,宾语非常混乱。仅仅是能看懂意思而已,修辞什么的就更不要说了,完全没有。卡尔擅长的恐怖气氛无法表现出来。只能通过自己的想象补完。卡尔虽然是美国人,后来到法国留学,定居英国,他的作品有浓郁的欧洲色彩,这样读不惯美国作家的我很欣喜。英国文学我还是很喜欢的,包括他们的语言风格和日常行为等等。卡尔的作品是不会有让人着很累的感觉。我连读完尼罗河和罗杰都没有这样的感觉,读三口棺材却累死人了。这本书的印刷也很差,多处字体有重影看着头晕,封面是伪精装,还不如弄个精装的好,装帧失败极了。看过的书里,这本的质量算是最差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3-8-21 23:34:36 | 只看该作者
      这本书最大的看点在于,卡尔把本不是密封的空间都能写成密室,因为各个方向都有监视者,这点最出神入化了最激动人心了!不愧是本格推理中的奇葩。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3-8-22 21:55:14 | 只看该作者
      之前我看过十大密室推理小说的评选,《三口棺材》是排第一的。
      但我读过之后,落差很大,谜题的真相没有给我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反而让我对密室推理的兴趣稍减。
      我想它之所以那么成功,很大部分在于书中空前的“密室讲义”,这的确是本书的亮点。
      还有就是我听说卡尔的密室作品很少有拍成电影的,就算是拍成电影也不成功,这是为什么呢?我想一部合理的推理作品应该能成功的拍成电影,因为他是符合逻辑的,经得住实践,说的露骨点就是它能作为杀人犯罪的蓝本。
      不过卡尔的作品我还只读过这一本,可能精彩的还在后头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3-9-10 12:17:20 | 只看该作者
       一直听闻《三口棺材》的大名,终于在暑假找时间读完。一如既往地,即使把谜题前前后后看了无数遍,依旧无法解出答案,直到最后一刻才为罪犯的绝妙手法拍案叫绝。
        当然,这篇小说也有不足。像侦探仅凭片言只语便对死者所有过往一猜即中;像某部分的巧合太多,让人觉得不太真实。但小小的瑕疵并不能掩盖这部小说的光芒。一部小说不必非得完美无瑕,能在某一方面给人启迪便已足够。
       另外,小说中一篇关于密室犯罪的演讲也很有启发性,甚至经常被单独取出来引用。
       作为卡尔的代表作,《三口棺材》让我在阅读中得到启发,在启发后收获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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