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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邦妮一样爱你 |
最新书评 共 16 条
雍城$
我承认第一次去了解邦妮是因为一篇很出名的文章《饥饿是很好的锻炼》,那是前几月的事,那时的我并未苦苦与减肥挣扎,但如今我好想已经陷入了减肥的死胡同里。因为这片文章,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柏邦妮,我看了邦妮的豆瓣,邦妮的不老歌,关注了邦妮的微博。不久前买了邦妮的书。我好想要好好了解这样一个女孩,她的血液里流淌着怎样一种坚韧,她的思想又是多么的平静。
我也曾想过点点滴滴来记录自己的童年。我想我和邦妮有些相似之处。邦妮说相比于电影里那些追求自由的人来说,她还不够勇敢,那么这样说吧,和邦妮比起来,我太懦弱了。我不敢辍学不读,我不敢与体制冲突,我只能在不影响大体的情况下自己搞些小动作。
我曾在想,我这样的人是多么的可悲,我明明痛恨,却还不断迎合。
《像邦妮一样爱你》书中处处展示了邦妮对电影的热爱,我是一个伪电影爱好者,喜欢看,但不精通,也就只是佯佯宣布我爱电影罢了。邦妮喜欢电影,电影是她生命中的一部分。我一直以为,我们长大以后随波逐流、附和而来的那些兴趣是不真实的。但那些你从小无意识时就喜欢的东西怕才是真的喜欢,因为童年的你是多么单纯,还没来得及伪装得高深莫测。似乎这么些年的时光带给每个人的都未免有些些遗憾。
邦妮爱她的家庭,她的母亲。我是多么羡慕,她有一个美好的家庭。我从不曾体会那些温馨的小幸福,现在想来,自己还可以记忆的那些如今定义而来的幸福还停留在遥远的孩童时期,不过那时的我根本不懂那就是世人最大的幸福。
我还清晰记得鲁迅先生写过的一句话,大意,人们总是羡慕孩童,但孩童不懂人们在羡慕他们什么,但当他们懂得自己曾被羡慕什么的时候,他们已不得不去羡慕别人了。多么感慨。时光就是单行道,我们永远也不能倒退回去。无论是美好,还是嗟叹。
邦妮在那时还未减肥成功,但她一样期待爱情。我想这多么真实啊。《简爱》里女主人公说:“你以为我长得不好、没有钱就没有感情吗?”对啊,所有人都是有一颗内心的。而人类在长久的进化里变成了喜欢被外表蒙骗的生物。我们都喜欢表面的美好,不可克制地。
我也不能兀自高尚地称自己不在乎。所以如何我们也不能逃脱一些社会的同化。想想曾经宣布一辈子不减肥不买房的邦妮如今早已减肥成功,住进了自己精心布置的房子里。我们有时候就是喜欢深埋在自己的自卑里,用另一种标新立异的方式来掩饰自己。可这些都不是终途,我们在乎的太多,有责任还有牵挂。
邦妮是一个勇敢的人,邦妮是一个坚韧的人。这是我从她的文字里得到的信息。我喜欢这样真实的邦妮。我们就是生活在人间的凡物,我们既喜欢文艺也要脚踏实地物质。我不喜欢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没有理由。
谢谢邦妮带给我不一样的世界和感官。文字永远是那么美好,带着我们各自的感情和倾向记录着我们不一样的人生和人生观。
就当在这样虚拟的世界,在这样平凡的夜晚,与你隔着时空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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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小浅$
最珍贵是在我一路走来都有一帮如珠如宝的朋友。她们在我减肥时坚持送我巧克力,在我失恋时送我玫瑰花,在我大考前想看我写的小说,在我深夜灵感来了读诗给她们听时坚决挂上电话。她们熟知我身边每一个男人,知道我每一段难堪和难忘的经历,对我每一个烂德行视若无睹,看见我哭得淅沥哗啦会无言递上纸巾。姐妹们,只要有你们在,我就会挺住,哪怕心摔碎了一万次,我还是会弯下身子捡起来,放进去缝好,只要你们还在我身后,我就会转过身来,笑成一脸阳光灿烂给你们看。
好朋友M:
M是这样一个女孩,面如满月,虎背熊腰,满脸小黑痣(芝麻饼脸),力能扛鼎(常常将车子扛上几楼)。她性情宽厚,(从长期忍耐我可看出),为人朴实,继承了节约,善良,正直,胆小的美德。表面看,我们几乎没有共同之处,她当了一路好孩子,作业一次都不落,我常常被老师叫到操场训话。她有同学十分诧异:“你怎么认识她这样的朋友?”她这样,说的是我。其实我们很有话说,经常聊到半夜,夏天一起闻着蚊香的气味,听见隔壁男生的哀号(唱摇滚),听水管滴答声。因为她喜欢电影,我背着30本《环球银幕》就去考了电影文学,因为她说我混出来是不是能蹭她一张电影票。我没有理想,我所有的理想都是她的。她想去非洲,我决定这辈子怎么也砸锅卖铁陪她去一次非洲。没有她,无法想象我怎么在残酷青春中成长。她价值观光明,人生观简单乐观。我比较阴暗悲观,她常常洗涤我的颓废和戾气。我永远记得我哭起来的时候,她看着我笑,一边揩我的眼泪,一边说:“呦,你的眼泪两边一起掉,可整齐了。”我也永远记得我初恋男友又有了女友,我告诉她,她轻描淡写跟我说:“这很正常,没什么大不了。”转身炸汉堡给我吃。
我们都喜欢电影,八卦娱乐新闻,喜欢一样的音乐,喜欢漫画(她打死不看清水玲子,我打死不看游素兰),喜欢吃(她不怎么吃甜食,胃不好,不吃冰淇淋。我喜欢吃一切容易发胖的东西)。小时候一起看书,现在因为她学电脑,不太看了,我常常叫她多看点书,免得和我拉开差距。她说我是电脑白痴,和她有差距。来北京,她寄小小一盒东西给我,打开一看是肉脯,我开心坏了,晚上偷偷含在嘴里,好几天说话声音含含糊糊。
说到她的节约,有件事我至今难忘。小时候她去买卡片,老好莱坞明星的,一共十张,说是要两块。她叫我去讲价,我以为是两块钱一张,当然觉得贵,人家卖卡片的委屈得要命:“小大姐,我一共卖你两块,哪里贵?”我扔下两块钱,拉着她就走,她为此埋怨了我半年。去年夏天深夜看完电影,我饿了,拉她去吃火锅(我家夏天不卖火锅)。走到人家店子门口,她非要我把钱掏出来给她看看才肯进去,气得我脸色铁青。进去点菜,她不要饮料(茶水就够了),不要调料(醋就够了),全点素菜,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朴素的火锅,笑了很久。
她今年已经入党,被我说成是“又清洁了我们群众的队伍”。脚底下的路越来越不同,现在我们的烦恼不是哭一场可以解决,也不再为了班级最后排的男孩子,更不是看搞笑漫画可以排解,但是,好朋友呀,请你不管什么时候,都陪我身边,我要你做我的伴娘,看着我出嫁,我要你陪我进产房,做我孩子的干妈,我要你和我一起退休,老来做伴闲磕牙。到我们变成老太太的时候,一起晒太阳,讲讲小时候喜欢的明星,笑得满脸皱纹都成了菊花。
好朋友Y:
Y是我身边最美丽的女孩。可是说良心话,她小时侯比我好看不到哪里去,毛丫头一个。她看起来很安静,其实话很多,看起来很端庄,其实很厉害,看起来很柔顺,其实很有主见。尽管是双鱼座,其实很实际,毫不浪漫。
初中我和M,Y天天一起放学回家,风雨无阻。我车坏了,修到晚上八点,她们两个站在雨里等我。Y心思从来不在学习上,上课编塑料绳,被物理老师留下来骂。我和M自动跟着去,我拉着物理老师一通检讨加神侃,老头最后笑了:“你还有一个说客。”
她有一次把脚扭伤了,我送去猪蹄子,那是我妈妈的主意:“吃哪补哪。”
后来高中我们三个分离,我继续念重点,M去了普高,Y去了中专。却在我大一那年,她去念了补习班,考上了大学。现在本来应该我们都在南京,却发现我去了北京,M在江浦,她却在江宁。可是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能重聚。
我记得她的手很灵巧,替我打小说,特别快速。我记得她嘴巴很毒,说起隔壁班级一个爱出风头的坏女孩,她形容:“领子拉得那么低,可是什么也看不见,白倒是挺白的,没本钱就不要露嘛!”最后一个字下结论:“骚!”
我们笑倒。
好朋友辉:
辉是个高(171),有点黑,不太瘦,一头黑直发,国字脸,看起来很严肃的女孩子。其实她也真是很严肃的女孩子。从没谈过恋爱,男生看了她不敢讲黄色笑话。家人管得很紧,从小学到现在,来我家里玩,父母电话还是一路追过来,催她回家。可是辉画得漫画真漂亮,小时候最喜欢在旁边看她画画。最开心的是和阎王,还有辉一起,画辉的漫画。那时候哪里有什么塑料网点纸啊,都是复印下来,阎王用刀片划下来,贴上去。我负责填对白,大家一起听《足球小将》的片头曲,胡说八道,然后看时间不够了,一起帮我用三种字迹写作业。那是我最留恋的时光,回忆常常停留在那里,舍不得前去。
辉和阎王都比我大两届,从小学起,她们就很诧异,一个小她们两岁的孩子,很多时候比她们更成熟。但是,又经常,她们说我,其实还是个孩子。这样的时刻让我觉得在受宠爱。很安心的撒娇。辉说,常常看见我早晨哭着去上学,中午就很开心地在阳台上跟她招呼,没事人一样。失恋时,那枝玫瑰是你送的,辉,看起来最古板最严肃的你。
因为严肃,因为用功,辉是好朋友里面唯一担心我功课的。高中时,为了我的数学认真找过我谈话。又是辉,在我去北京的时候,着急该死的四级,给我千里迢迢寄来复习资料。我说,一天背20个单词吧,你说,起码200个!英语专业的你,差点把我吓死。
其实我知道,念英语不是你理想。可是你家人不肯答应让你画画。所以,毕业以后,你考了我们艺术学院的研究生,还是第一名呢!这就叫曲线救国吧!你有你不会放弃的理想,我也有。再度同校,我们有了很多相聚时光。记得又失恋时,已隔了好几年,我们坐在学校后山的草坪上,樱花树下。我们看了几百次日本漫画里的樱花,飘落在我们身上。淡淡说起那些伤心事,终于还是忍不住流泪。好朋友啊,隔了那么久,你还记得那枝我生平第一次收到的玫瑰花吗?
你其实有小女孩的天真,又有几分豪迈,大笑的样子憨憨的,真是可爱。是不是真正的好女孩,只有女孩子才能欣赏和发掘。比如闲置的你,还有我。
好朋友阎王:
阎王很黑,很瘦,比较高,有170吧!(我的好友统统很高,真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极智慧,笑声很放肆,我喜欢讲什么给她听,因为她老是笑得很捧场。阎王功课极好,(为什么我的朋友大多功课极好,又是不知为什么。)考过全市第一名。热爱我们都喜欢的漫画。阎王家里从老到小,喜欢听我吹牛,连她的老奶奶都喜欢坐我身边,听我胡扯。三年纪她爸爸因为听见我说:“男人有阳刚之美,女人有阴柔之美。”觉得我是个怪异的孩子。
记得她曾经将自己的日记给我,让我接着写下去。那本被我珍藏着,有我们心声的贵重。我们都极喜欢《妖精新娘》里的话:“爱和勇气永不失败!”阎王初中开始喜欢一个男孩子,叫昊,是她以前的同桌。她竟然怎么也不敢告白。年少胆大的我,有一次夜里在篮球场打球,遇见一个男孩子,说是与她一个班级的。我问他是否知道昊。男生惊讶的看我:“我有那么出名吗?”下一次,很多人在的场合,我就问他:“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他说:“有才华的。”我好开心,因为阎王很聪明。谁知道别人一致认为是我在暗恋他。然后每次路过他们班级,一个班的男生对着我吹口哨,说我真有勇气!天地良心,不是每个女孩子都有被整整一个班男生吹口哨的经历!
得知误会后,我连忙找阎王解释,不希望她误会我。她却笑得喘不过来,说:“我笑都笑死了。”好朋友,你根本不可能误会,你连一秒种都没怀疑过我。
我失恋的时候,你写信给我,你借我的《锦绣》陪我度过那段走不出时间水平线的岁月。(看官不必惊奇,在我过去二十年的生命中,失恋是其中最大的主题。其他是准备失恋,即将失恋,治疗失恋。难怪朋友说我:失恋是她的状态。)上大学的她写信给我:“你是我可以很安全生存的那个世界的一分子。我害怕找不到家,可是,在见到你们的时候却发觉,我的世界还在这里,绕了大圈,我的世界依然存在在这里。虽然你又有了新男友,尽管辉加入了我不了解的漫画社,……但是,我们还是一个世界。”
好朋友啊,不知为什么,我得知你终于在大学和昊在一起时总觉得不祥。你暗恋了八年。这时间不仅可以抗战成功,还足以把任何一个男人美化。何况你们相隔天涯。可是你那么幸福,我不忍心说。那年春末,我和男友去海边,无意中撞见你和昊。那是昊吗?那个我印象中腼腆,帅气,淳朴,笑起来有点羞涩的大男孩?不,这个世故,客气的年轻男子,不是我们一起在篮球场远远看他打球的男孩子。
后来听说你们分手。后来听说你有了新的男友,他有个难分难舍的“好朋友”。这场感情让你丢掉尊严和立场,让你受尽折磨,心力交瘁。我痛,为你痛,而我也痛。然后分手的你出现在我面前,吓了我一跳,你足足瘦了20斤,那么黑,胳膊露在外面像芦柴棒。可是,你还是微笑着看着我,眼睛那么黑,你跟我说:
爱和勇气永不失败,对不对?
我用力点头,好朋友,你说得对,爱和勇气,是永远不会失败的。
好朋友驴:
她其实一点也不像驴,但是因为她能准确学会驴叫,所以我这样喊她。中学六年,我们坐了五年同桌。是不是很难得?我也这么想。驴比较黑(我想,在这个四季有海风的城市,只有我这种四川血统的天生白皮子才能不黑),因此春天就戴遮阳帽。我一直笑话她到夏天。我们一起抄作业,放学一起借漫画,下课一起打毽子(不是踢啊,是打来打去的,像板羽球一样),早晨一起扫清洁区那棵老树的树叶。读我每节自习课写的文字,笑成一团。驴就是那个在我跟喜欢的男孩子借东西时,以为我跟他告白,然后大声喊:“加油!”的朋友。
驴的胡琴拉得极好,经常替学校参加比赛。拉得《战马奔腾》,激昂高亢。又学习声乐,声音很甜美。我声音则很难听,像砂纸打过一样。我有一次唱张清芳的“是你为我串起每一刻”,她皱着眉头,说;“我从来没觉得你唱歌好听过。”我说:“我也没觉得你文章写得好过。”两人大笑。只有老友,才能这么老皮老脸。驴性格像驴一样直,从小如此。到今年冬天,在我家里,我和编辑谈电话,挂了之后,她还是直言:“我觉得刚才你笑得真虚伪。”朋友做什么用的?她提醒你,现在的你偏离过去的你,有多远。然后,在心里,我会轻轻说:其实我没变啊。
后来高三,驴功课一直用功,与我渐渐疏远。自习课我对她说:“你看你看。”她茫然抬头,我说:“你看月亮的脸。”她也不会笑,只是叫我不要讲话,免得她分心。记得高考前三天,她来例假。我从来没见过有人痛经这么严重,脸色惨白,嘴唇发紫。我连忙给她拦车,叫她回家。放学我去送书包,她躺在床上,盖着被子,七月天捧着热开水,手还是冰凉的。我很心疼。考试出来,她跟我说:“写作文的时候,我真想把笔扔了。”好朋友,我那时候一句话都安慰不了你,可是真的,我为你难过,你知道吗?
大学尽管在一个城市,但是我们没有联络。倒是大二冬天,过生日请了她,她特别高兴,跟我说:“没想到你还会请我。”去北京之前,跟她通了一个特别长的电话,讲了很多心里话。老朋友就是这样,不管多久没联络,一旦交谈起来,会发现大家心还是贴得很近,大家都没有离开。她才知道我在南京如此不如意,我也知道了其实她也过得很不开心。你问我,是不是我们当初那么努力考上大学,就是为了这样的生活?好朋友,我还是回答不了你。
今晚,刚才,我一边写着文章,一边等待四级分数下来。零点,收到你短信,你问:“过了吗?”我觉得无比温暖,我的好朋友,这样的深夜我不孤单,也不会害怕看见可怕的结果。
因为你们在我身边。
好朋友阮:
阮是我所有朋友中和我本性最为相近,最默契,最无拘无束的。尽管她又瘦又高(173公分,我好朋友仙鹤她有180公分)。我看见她,就像看见世界上另一个我。如此相似,却很少时间在一起,原因很简单:都把时间花在男人身上了。
因此,不必猜测她的感情经历,看我就知道了。有一次很难得两人都和男友进展顺利,因此打赌:“先分手的要请客。”后来,她仅仅比我早分手一礼拜。不用说,两个断了肠子的女生互相安慰,坐在学校天桥上,我念自己手抄的席慕容的诗,两人一起流泪,把我的本子都打湿了,字迹都化开。每年都如此,如果她刚结束一段单恋,那么我就进行到一半。
她小时候在澳洲长大,生来有种自由的精神。不管别人如何认为她放荡,我只觉得她天真,纯洁,有百折不挠的对爱情的向往,执着追求和奉献的觉悟。这种精神尽管一次次打击而不再强烈,但仍伟大。这是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是对自己的心灵的不背叛和忠实。是“树林中有两条路,我选崎岖的那一条”。
我也是。
大一时她来找我,惹了麻烦。我立刻请假一礼拜去陪她。别人很不理解,开玩笑,那是我吃着棒棒糖长大的朋友(我们在奥数班认识,我数学也曾经好过),别说是请假,旷课,旷考我都敢。(南京话:多大事啊?)前两天情人节,凌晨她说她失恋了,我立刻下网去跟她说电话。网友不理解,说:这么大的女孩子,应该自己解决。我说;就是你们男人不心疼我们女人,我们才不得不彼此心疼。
其实,我只是在疼惜自己。我在安慰那个曾经遍体鳞伤,哭个不停,手足无措的自己。我在鼓励我自己:一切都会过去,然后,我们还是会活得勇敢。
好朋友啊,别再为那个烂男人难过,你值得更好的。我们一直到80岁还要爱,你嫁过十次也轮不到那种男人。不能因为戕害失去了爱的能力。
我们会一直爱下去。
我的墓志铭要写:“爱过,恨过,活过,写过。”
你呢?
我常常在睡梦里回到初三那年。那时候我还单纯,扎着两条麻花辫子,系着金黄色的锻带。那是我最美好的时光。最后一次运动会,老师叫我跑长跑。我练了半个月,还是很惨。比赛那天,一边累得哭,一边跑,一边喘,一边咳嗽,一边流汗,一边给自己喊加油。半个操场轰动了。我看见你们都在给我加油。辉在这边挥手,阎王在微笑,驴在那里,阮在带着我跑……M和Y在终点等我。我跑了第五名。在终点倒在M怀里,我透过她的短发,看见碧蓝的天空,一丝云彩都没有。
你们在我身边,给我加油。
娃娃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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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小浅$
来过我家里的人都说,最喜欢我的阳台。如果,这客居两个月的寓所能够称之为家的话。一度生活需求仅仅维持最低的人,会对一点点物质享受陶醉感动。比如,竟然有一座厨房,架子上有整齐摆放的各种香料。竟然有一个书架。有两只酒吧里的高脚椅子。有一只国民党政府办公桌风格的绿色台灯。这些,都比不上一个小小的阳台。
当然不是《东京日和》里的阳台。那是著名摄影师荒木经惟家中的。整部电影,就是由他怀念妻子的摄影集而来。广阔的露台,四周都是植物,黑白影调,木头桌椅,整张整张晾晒的床单随风飘动。阳子在镜头前,羞涩而不安地摆着姿势,一边轻轻的晃动身体,却又有了柔软协调的韵致。她的脸在心爱的人的摄影机前显得非常宁静。完全不是疯癫失控的状态。她的脸在时光中浮现出来,就像沐浴着阳光的月亮一样,泛着苍白的光。她的瞳就像在梦境中一样瞪得溜圆,好似想听清所有的声音,包括神秘的心灵的声音……
这是一个很小的阳台。我的左手边,是两张大的沙滩躺椅,放着厚厚的垫子,还盖着橘黄色的毛巾被。真像是被随手放在夏日沙滩上的啊。午后我将身子沉在里面的时刻,我会想象我面前的窗户下面,乃是一片碧蓝的大海。这阵阵的风,是吹自大西洋的咸咸海风。小区里有一个幼儿园,安静的下午,能听到孩子的笑闹声。我在右手边的小桌子上,铺了花布,放了一盆柠檬草,清晨和夜里给它浇水。我读书的时候,也放一杯红茶。我在腿上放着我的雪白苹果,电线从屋子里拖出来,白色蜿蜒的。
德州巴黎的吉他声,苍凉的响起来。Ry cooder,几乎最伟大的吉他手,从小失去一只眼睛因而自闭的吉他手,将自己的孤独和高贵,都幻化在吉他声中。撩拨着我的心弦。我时常感到困惑,为什么音乐这种东西,竟然能够抚慰人的心灵呢?为什么我在这样的吉他声中,感到有一种东西自内心深处升腾起来,在无人的沙漠冉冉浮生,开出一朵八片花瓣的青莲花?我闭上眼睛,能呼吸到清香。
下午我也读书。读吉本芭娜娜的〈甘露〉。这不是她最著名的书,却是我能唯一找到的。奇异的,我躁动悲伤的心绪,竟也能在她的书中,在不着边际的叙述,神奇离怪的故事中,得到平静和安抚。好象她在每一行和每一行的间隙对我催眠,说:不要着急,不要着急……
我是个武断的人。喜欢,或者厌恶,都那么强烈。喜欢芭娜娜,也就是读她的书第一段的事情。她说,在所有的场所中,最为喜欢厨房。只要看到那些用途明确的厨具,那些干净明亮的瓷砖,蕴藏丰富,发出微微响声的电冰箱,就觉得心里无比安宁温暖。我也喜欢厨房的。我喜欢和我的好朋友在厨房里谈话。在厨房的小桌子上,随便烧点开水,泡一杯茶,坐下来随便聊天。厨房的灯光特别暖。女人半夜里躲在厨房里说着知心的话语,悄悄的笑谈,灿烂的笑着,诉说着理想,充满着希望,超越了时空一般,感觉像是回到了很久很久之前的少年时代。那时候,父母都在睡了,我们躲在厨房里讲话。压低了声音,却怎么也压不住笑声。
我记得那也是一个悲伤的时刻。哓微在厨房里为我炸汉堡肉吃。一边唠叨着一人只能吃几片。我在她背后,突然跟她说,他已经有了新的女友。她有一瞬间没有动,只是专心的注视着锅里的油。然后她若无其事地对我说:“这也正常啊!”说来奇怪,她并没有替我愤怒,没有给我一个拥抱。她只是安静的,非常自然的将那些肉都炸好了,一一端上餐桌。等我将胃袋填满的时候,又跟着她去阳台收衣裳。一一将衣服都叠好之后。我觉得我的心已经被填满,被叠好了。
我在我的小阳台上深夜读书。阳台上有灯。刚搬来的夜晚,独自入眠,毕竟是怕的。我就将那盏阳台的灯整夜都开着。好象有谁为我守候着。每个公主都有一个卫士,整夜在她的宫殿外面徘徊着。我就在我的大床上安静睡着了。
我克服着时不时的情绪低落,我说不准是什么时候。吃馄饨的时候,买报纸的时候,在路边的时候,和朋友正说着什么话的时候,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久久将手按压在心口,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把疼痛,称呼为心痛。这个地方,为什么会痛呢?对我来说,明明是一股疲倦,席卷而来的疲倦,抽空我的疲倦。期盼,热烈的期盼,抽空之后的疲倦。我曾说,能盼,终究是好的。有一个可以期盼的日子,一个可以期盼的事,一个可以期盼的人。最重要的是,尤有一颗可以期盼的心。
路过楼下的一个厨房,里面的景象,使我站在一边看着看着。里面一个主妇在忙碌。浓香扑出厨房,飘得很远。我辨认着是萝卜排骨,还是藕炖排骨呢?那么香。于是我掉转脚步去超市。
能够期盼一锅浓厚香美的汤,也是幸福的。按部就班,没有意外。然后,一口一口的,将它喝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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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小浅$
妈妈的经典语录
妈妈是个妙语如珠的人。张爱玲说她的姑妈言谈中充满小市民的清平智慧,那么,我妈妈的话里往往有底层劳动人民的幽默。这种幽默像千万家庭妇女一样,皮实,坚韧,抗折腾耐打磨。简直是“苦恼人的笑”,“生活的颤音”。前几天她为我清洗冬天的厚毛衣时,我走过去说了句:“妈,你干活还真利索,一下子洗了七件。”妈说:“多谢领导表扬,我现在浑身有干劲,像读了毛主席语录。”从此她喊我叫“领导”。
其实妈妈真正的领导姓朱,又是她的头儿,所以她一直喊他叫“猪头”。
她非常看不惯别人拍领导马屁,她说:“那些人看见领导,就像地主看见保长一样。”
前些日子家边一学生想叫我帮忙补习作文,我妈妈替我回绝了。那孩子家长说:“补补就行。”妈妈回头跟我说:“简直是抹布,全窟窿,没法补!”
妈妈和爸爸相识是因为我爸在河里救了游泳时脚抽筋的妈妈,因此她称之为:“大河恋。”我老问她怎么看上我爸,她叹气说,“这就叫王八瞅绿豆,瞅顺眼了。”
我冬天赖在家里不起床,妈妈就威胁我,要给我来个“无产阶级革命专政”。爸爸喜欢钓鱼,从小我吃鱼无数,妈妈说我是“渔家姑娘”。偶尔吃鱼被刺卡住,妈妈就说我是“老革命遇见新问题”。
我看减肥书上说,上身胖的人是苹果型肥胖,下身胖的人是梨型肥胖。可是我胖得很均匀。妈妈说:“你是冬瓜型肥胖!”
我喜吃肉,不爱吃菜。妈妈跟别人说:“我家女儿不挑食,是肉她都吃!”
妈妈很开明,从不干涉我的私人交往。寒假妈妈在家里看见我的前男友,热情地招呼:“哎呀!是你呀!可有些日子不见了,怎么不来玩了呢?”后来她也承认口气像是老鸨说:“大爷,好些日子不见了!”
她经常看见我写字时就叹气,从我十几岁想当个作家的时候起,她就准备去当个作家的妈。有时候我看见她在看世界名著,就问她干嘛呢,她就一本正经跟我说:“以后好跟记者说,是我在你小时候熏陶了你。”
因我读书,家里没钱买大房子了。妈妈说,我就是我们家一百八十平米会走路的大房子。
中午吃饭时我说以后不知买什么孝敬爸爸,因为他烟酒不沾。妈妈说:“我好孝敬,买三克拉的钻戒就行。”我正好被一口汤呛着。她说:“好吧,两克拉行吗?”
其实她也只是说说而已,她最大愿望不过是我平安快乐。最近她逛商场,会喜欢看婴儿床,并说几年内应该用得上。
因为妈妈没被自己母亲养大,她一直认为自己是没娘的孩子。坦白说,妈妈是太宠着我了。她总是自豪地跟别人说:“我女儿可是亲妈带的,实斤实两。”所以上次毛毛来吃饭时,看见毛毛瘦弱的样子,她就说:“毛毛。多吃点——”我赶忙阻止她,踢了她一下。我知道她要说什么。谁知可爱的妈妈还是说:“别踢我——毛毛,吃胖点,别像是后妈带大的!”其实毛毛真的是后妈带大的。
尽管妈妈老说怎么和爸爸正正得负生了这么个笨手笨脚的我,我还是确信她非常爱我。
妈妈新经典语录
最近我发现我妈妈越发风趣了,可能是我越来越无趣的关系。可以肯定,有这种感觉的人不只我一个——电视台的人采访完我妈妈之后,毅然将我说话的部分剪掉好大一块,看完的人不知道到底采访的是谁。而我妈妈单位的同事哭着喊着不准她退休,因为没有她,上班实在没什么意思。
这两天待业孵在家里,顺手将她的语录记录如下:
我老娘跟我洗衣服时觉得应该消毒,于是说:“我用八四消毒液给你八(发“拔”音)一八!”她居然把一个数词当动词用!
我跟她说出门带着手提实在不方便,她说:“你要方便啊?坐在马桶上方便!”
吃晚饭的时候她跟我和老爸说:“要是有一天我突然不见了,你们都不要去找我,我是找幸福去了!”
我和爸爸笑倒在桌子底下。
现在我们一找不着她,就会说“找幸福去了!”
一个四十岁的女人,坐在家说这样的话,还怀着到外面世界找幸福这样浪漫的想法,我觉得我妈妈要是会写字,一准是一个三毛。
她今天看我一一试衣服,叹息说:“我当初怀你的时候,吃得不好,光吃土豆地瓜了,可是,你怎么长得像西葫芦呢?”
她是讽刺我身材不好。
她老拿我开涮,比如什么:“确实叫你系上腰带是难为了你,上下一般粗,系哪儿好呢?”诸如此类。
可是谁也甭想讽刺她,她会弹一弹烟灰,慢悠悠说:“锣鼓听音,说话听声,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在我老娘面前,我当然什么意思都没有。
今天我们一家去吃酒席,就是我给十岁孩子写生日发言的那一家。我跟我妈妈说礼就别送多了,以后没机会收回来。我妈妈扳着指头说:“怎么收不回来?以后咱家请客机会多着呢!你想想,等你生了孩子我做了姥姥,十二朝(本地孩子生下12天是要请客的),满月,一岁,十岁,二十岁 ……”我抱着头倒在沙发上,一句话也说不出。
我妈妈最爱说的话就是:“等我当了姥姥……”
比如:“我要戒烟啦!要不怎么给孩子当姥姥?孩子可不能抽二手烟!”这样的话,她每天说一回,当然每一回也没戒掉她的烟。
当然,我妈妈的嘴能非常非常甜。用我爸爸的话是:“能把死人说活!”比如吃完饭,她想来一根赛过活神仙的烟。她就会很撒娇地跟我爸爸说:“大哥最好了!给我来一杯水,外带一支烟!”我爸爸苦笑着说;“用得上我,我就最好了!”我妈妈说:“我可是发自内心的!发自心脏外的那层薄膜!”
她一边说一边跟我挤眼睛,小声说:“要想喊动老男人,就得抽足高帽子!”
平时我妈妈爱欺负我爸爸和我。比如,上楼梯的时候,她一个人把整个楼梯挡住,对我们说:“谁也不让过去!让列宁同志先走!”她要是没事,能把《列宁在一九一八》的台词全背下来。
她还能背很多毛主席诗词。小时候记性好。晚上一起散步到一小河边,实在没什么可看的寻常小河。我看她不走,一副抒情状,就说:“看什么呀?这是哪儿呀?”她说:“橘子洲头。”
我妈妈在东北老家长到十三岁,在四川呆到三十岁,会说两地方言。她和我说起她对我爸爸的爱情,就说四川话:“但愿我们两个像裹心白菜越裹越紧,愿我俩的爱情像鸡蛋清一样洁白无瑕!”我总是笑倒。她说生养的风俗,则说东北话:“我们那管生孩子叫趴下。来个人问:趴下没?趴了两天啦!生了个什么?大小子!五斤四两!要是生个闺女,就是生了个小丫头!八斤二两!你看,闺女就是不值钱。生你的时候,你爸爸到处跟人说:生了个‘也好’!”
我就问了:“怎么叫也好呢?”
她说:“那时候不是宣传吗,生儿子好,生女儿也好!”
妈妈真是实在。晚上我喷了点野菊花的面部喷雾在她脸上,给她闻。她说闻不出什么味。我说:“野菊花味,你闻不出?”我妈妈不屑地说;“什么野菊花?一股蒿草味儿!”
不过偶尔我也能在我妈面前占上风。比如她挖苦我:“你看你,什么也不会干,这可怎么办呢?连个书皮都不会包!就会喊‘妈妈妈妈’!等你有了孩子,你孩子也‘妈妈妈妈’地喊你帮忙,你怎么办?”
我眉毛也不抬地说:“我就说:找你姥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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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小浅$
文/张悦然
我周围写作的女子很多,但是如邦妮一般的,再没有一个。这种不同,我想应该是她在文字领域里兼有并存的两种对立姿态。文字有时是她最锋利的武器,她激进而勇敢,这样的时候,邦妮就是前线上全副武装的女将士;另有一些写作的时候,她却是十分柔婉的,完全是痴情小儿女那般的为爱倾其所有。这样的邦妮,又怎么能不精彩呢。
初识邦妮,便知道她爱哭,情感丰富。那时是我的一个朋友令我看到一篇邦妮写的有关我的书的评论。那篇评论非常打动我,不仅仅因为邦妮说她喜欢我的书,为之流泪了,还因为她对于我的一种“相信”。这种“相信”究竟是什么,恐怕是我到如今也难以状描的东西,并不是说她“相信”我在书中杜撰的“双生花”的概念,而是对于我所传达的一种传奇式情感的认可。这种“相信”还应该是,她对于我看重、珍惜的东西的一种默认与肯定,对于我交托在小说中情感的鼓励和祝福。所以她用了寥寥一两千字,也使我“相信”,我们能够懂得彼此。但那时我还没有读过她其他文字,对于她的认识其实并不全面。我只是看到了她柔软的一面,——这一面似乎在写作的女孩中比较容易体现。可是后来开始读她的一些散文,渐渐觉得并非如此。邦妮写散文很快,洋洋洒洒,一气呵成,那种顺畅有时候真让我这个写小说的人羡慕。更为难得的是,那些散文亲切动人,并且完全不是像小女子随笔那样软绵绵,毫无力度。在她的散文中,始终有一股贯穿始终的力量,像是一根怦怦跳动的脉搏,所以它们是活的,有呼吸,有血液。
是的,在邦妮的很多散文中,都有连绵不断充满韧性的力量,并且还有分明的方向感。我常常觉得,邦妮不可能是在黑夜写这些文字的,因为它们有确切肯定的指向性,是聪明的,从来不会迷路。她似乎是以一种说服的口吻,牵着你的手,带着你走一条原本应该黑洞洞的路。她的口吻、她在字里行间隐藏的感情,令你相信,这里开始变得明亮,变得宽阔。我想,这也是一种“相信”。她通过那些字让你相信爱,相信自己,相信冥冥中守护你的神。“不要怕”、“继续向前走吧”、“你看到光了吗”,诸如这样温存的安慰像是一股暖流,直抵你的心底。当我在读邦妮那些充满感染力,让人动容的文字时,我知道,这女孩在写作的时候,背负着一种责任感,她的文字是用来解救某些人的。除却责任感,邦妮的文字里还有强烈的正义感和是非观。她是这样的爱憎分明,对于爱之事物,她要保护,要救赎,要拥抱;对于恨之事物,她亦毫不犹豫地与之对立,激烈地抨击。这时候的邦妮,是全副武装手握长枪的女兵,文字便是她从来都不会走火的武器。也许正因为如此,邦妮或多或少给大家一点“女权主义”的感觉,如吴尔芙一般的,喊着“到灯塔去”的口号,领着很多迷失抑或绝望的小姐妹走出泥沼。
因此,在读过邦妮的散文之后,我开始觉得她是强大的,身负责任感和使命感,并且有着不竭的热情和信心。然而这些在我后来见到邦妮,与她完全熟悉了解之后,又变得有失偏颇。如果你了解邦妮,你便很容易知道,她亦像很多寻常小女孩那样地需要爱,呼吁爱,像是救命稻草一样抓着爱不放;如果你了解邦妮,你也会知道,她也会情绪低落也会绝望,那时候她便会紧紧攥着拳头,浑身都在颤抖,委屈得好似初尝人世不公的小女孩;如果你了解邦妮,你肯定还知道,她“致命地喜欢”(这是邦妮的说法)唯美的日本校服美少年,喜欢第凡尼首饰和小高跟鞋子……这些也都渗透在她的文字里,还令她成为写情书的高手,篇篇都可谓典范之作。有时候我读着邦妮那些写给情人的信,恍若置身于罗密欧与朱丽叶夜晚私会的后花园,花香四溢,月色撩人,那些被冰封被阻禁的爱又活了起来,在四周流动。所以我总是认为,与邦妮相爱的男子是幸福的,因为他会觉得自己像是莎翁剧作中男主角,享受着那样浓郁无尽的爱与浪漫。
我和邦妮曾一起去旅行,路途中发生的事情也像是莎翁笔下的故事那样波折而匪夷所思。但蕴藏在那段时光和路途中的一种可谓“宿命”或者“神的安排”的感觉,却一直被我们放在心里,成为我们对于彼此的“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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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控黄$
柏邦妮,也许不会有人知道这个名字
爱她的人会很爱她,但是如果你不懂她,那你就无法理解她的思想
这本书是手写的,一开始是因为她那QQ的字体才决定要买的。
看到内容后觉得这才是书。里面有很多我平常无法想象的前卫思想以及一些行为,是无法言语的。
其实柏邦妮本人也是个书评着,真心,崇拜她,可以说是发自内服的
其中她对父母的爱更是...“我永远不是什么小资,什么乱七八糟。我只是一对工人的儿女”
“对不对有他们决定,逊不逊由我决定。坏不坏无所谓,但不能逊。”这是她教我的,即使我并不是什么高贵名流之士,但是尊严是人所必须的
而“我爱的人都死了,只有我还不怕活着”这该是有多么豪情壮志的话。即使他们都死了,柏邦妮,我陪你活!
像邦妮一样爱你,像我一样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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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东是$
先认识的作者,柏邦妮,一个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女生,写出来那封校内上疯传的书信“一个女生,二十几岁,你必须找到除了爱情,能够使你用双脚坚强站在大地上的东西”,而且这封信居然被误认为是李开复写的,而我当初也居然没有怀疑,应该能看出来的,李开复怎么会说的如此细腻,表述如此女性化呢?李开复为自己辟谣,在微博上@了原作者,我也就是顺手加了关注。
邦妮是个剧作家?或者是个影评人?最近出了一本书叫《老女孩》,我本想文艺的去发布会凑个热闹的,但是没有门票,只好作罢,于是又打算买来读读这本老女孩,然后调笑下我周围这些没有男人的女同学们,但是又怕新书不好看,于是打算先买本成名作读读,于是就有了这本《像邦妮一样爱你》,读完虽不是泪流满面,但也是心有戚戚焉,想对着她说,有这样的一本书,即温暖了自己,也温暖了别人。
书中大多是邦妮之前几年在论坛的一些帖子,结集出书,让人一睹为快,但是想必当初论坛上几千几万人等着看新篇,而且可以直接下面评论,也是很幸福的事情。不想我现在关注的几个博客,即使读到新篇,读完也是故作深沉,感叹当世艰辛,却没有更多感性的恭喜夹杂其中。
喜欢这本书,读它的时候,能感受到自己的感情,实际上前不久刚被朋友骂了冷漠,感叹自己因为2b的以为自己是技术流,结果连感情都丧失了。书里有不少邦妮小女生时代的小感情,恋爱、失恋、对人、对物、对生活、对理想。那天在咖啡店读到她每天都在看电影,有时也会抵触,不想看,而又不得不看,为了是自己的理想在那里,工作在那里。我只想到了一个词——死磕,当时我就写了“生命中真的很多事情都可以当做自己的事业,都可以当做自己的理想,一旦你为之奋斗,免不了,你都要跟它死磕起来,看他们和电影死磕,和植物死磕,都是充满了感情,充满了爱,而我却苦逼的和程序死磕,死的心真有了。”第一次读书的时候想到记笔记,看到有所悟的地方,在手机上记下页号,留待稍后摘抄回味,下面就是一些摘抄:
不足20岁的男孩子,他们闭上眼睛,五分钟就睡着了。他们的眼泪,我会觉得这就是皇帝给也赢得贵重礼物,因此,夜莺喉咙出血,仍然会艰难婉转歌唱。
我认为寻求伴侣,是为了完整生命,在对方身上寻求契合,但并非为了得到新生,改变生活,放弃自我,得到刺激和快乐。
你曾问我,会不会介意你的黑,我跟你说,为什么要介意呢?又不是罪恶使你变黑。
我相信每一次的喷嚏是你在想念我,没一回脸颊上的酥痒,是你悬浮在空中的吻。别人不让我们见面,我们不能互通音讯,我们却能找到无数神秘的方法。因为上帝是为爱服务的。
文字是私人的,电影史公众的。文字是自娱,电影需要去娱人。我希望自己能享受这个过程,将一切工程当做魔法,将读者变成观众,将纸片变做胶片。并且一直快乐。
真实不重要,人们试图寻找真实才重要。我的勇气来自一句俗语:“解读就是误读。”
马龙-白兰度的名言“如果一家电影公司愿意支付我相同的薪水,一个选择是扫地,另一个选择是演戏,那我更愿意去扫地。我并不想赢得掌声,我只想做我自己,难道我只有在观众的掌声当中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吗?”
和朋友通电话,问,我们去打雪仗吧。她懒洋洋的说,我怕滑,还有衣裳谁洗,我说,我们杀狗来煮汤喝吧……她娇滴滴说,你真不爱护小动物。(得不到回应,是多么痛苦啊)
善良的人看到别人的痛苦就暂时忘记了自己的不幸。
脚下的路越来越不同,现在我们的烦恼不是哭一场可以解决,也不再是为了班级最后排的男孩子,更不是看搞笑漫画可以排解,但是好朋友啊呀,请你不管什么时候,都陪我身边。
喜欢什么句子,多半和你当时的心境有关,自己并不大气,多半现在自己又是低谷,喜欢的风格就是如此。
最后的三篇,讲述了她与好朋友约在一个城市见面,三个人写了三篇文章,记录了同一件事,同样的聚会,同样的几个时间点,三个人着墨不同,也看出了三个人性格的不同,文笔不同,但都爱着对方,聚会的过程中很开心,真正的朋友。因为自己终不会有这样的经历,所以羡慕。我也有如此亲密的朋友,但是大多不善表达感情,总不会把每次聚会写的如此生动。这也是我逐渐喜欢参加果壳网活动、看书、旅行的理由,去接触下那些不属于我们这个圈子的人,看看他们的生活,如何对待自己,如何对待感情,对待朋友,对待一草一木,让自己知道生活原应该丰富多彩,而不是因为学了理工科,学了技术流,就过于冷静、过于理智的对待世界,工作中就善于沟通,生活中就宅男本色。最近其实也发现了不少同事,都有文艺本色,不管什么方式,他们寻找着生活中更多彩的一面,想起来蒋方舟前不久写的《痛斥理工男》的最后一句“真正的geek,内心有一个春静如水的科学世界,他们孤僻,但对于俗世人间的浪漫却又含蓄的向往。”我想我不应该总是用文艺来标榜自己了吧,文艺毕竟不是一个靠谱男人的标识,而上面那句,深得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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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童木$
就像我在短评里说。这本书的语言是不是美的,我的答案是是的。是不是积极的,我的答案是是的。但是我最后还是硬着头皮读完的。
我曾经跟天然呆讨论过一个问题,就是,有的人的书为什么看着就呵欠连天,那天我们讨论的结果是,因为离我们本身太远了。书中所见到的那些人,书中所提及的那些事,跟我们没关系,我们做不来,模仿不来,因为种种原因没办法达到,不是不努力,不是不相信,但是就是因为原因的存在,无法达到。
之前我姐姐一直在说:“一个人要是真的想得到什么的话,拼了命也会去达到。”我之前一直深信不疑的姐姐,我现在真的对他已经不再深信不疑,因为我没有必要成为她那样的人,精明,理性,坚强甚至是强大。
对,我们没有必要成为像邦妮一样的人,那是她的人生,任何人复制不来模仿不来,我们每个人去好不容易上大学没有那个勇气提着书就回家。那里面有每个人对生活的成长的见识,有坚定有等等等等的东西,但是这些东西离我们太远了,这本书不是写给读者的,而是写给书中的提到的人的。更像是一封长的情信,与我们无关的情信。
早期的文章读起来真的很像安妮宝贝。我们都没有必要要去模仿她穿棉布裙抽烟怎么怎么的,但是从我的感觉出发,就是觉得书中的某些东西好像是有些读者的模仿对象,因为我当年就是其中的一个模仿者。我们读到刺青就想也去刺青,我们读到抽烟也去买包红塔山。
也许这本书的不适合我吧。我最早看见邦妮的文章好像是在读者还是青年文摘上,是一篇叫做《比起娜娜来,我更喜欢奈奈》(题目好像是这个),邦妮有她的优点,有她的坚强,但透过这本书,你能够吸取到的不是坚强,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使出浑身力气来不顾一切。
同时出版社能不能再出书的时候考虑下书的名字和书的内容的联系,不要什么样的文章都往里面塞。我的感觉是,影评部分好于其他部分,但是那些手写体真的没必要。看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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渌水$
对于邦妮的喜爱,始自中学时代。那时她是南艺的学生,是《东方》杂志的撰稿人,是叛逆狂热的电影爱好者,为了梦想退学北上。我是头埋在课本教辅书试卷堆里的中学生,憧憬心能像邦妮一般勇敢飞翔。
时间流过,邦妮与我都在成长。很长一段日子里邦妮是我在国外生活的必需品,邦妮满桌的私房菜杀伤力持久发酵。只要回国就不断在网上搜这本书哪里还有卖的,仅在当当就已经登记缺货N多次了。
之后换了环境换了生活。直到有一天突然发现每天写5篇blog的邦妮不再更新博客了,邦妮与大厨也已分手,才惊觉我们都变了。这个时候拿到这本终于再版的图书,为的是一个成长的轨迹,一个成长的梦。时间在眼前飞过。纪念我的学生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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